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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爱上弦月 经典收藏版:全文+番外-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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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吼!死将军什么时候跑进来了?还一个猛子冲了过来。
  “将军!”
  我出口喝斥,终于将这只笨狗成功的拦在床前的踏脚板处,不然我真不敢想象它要是冲上来,撕了被子就完蛋了。不知道是其他的狗也是这样,还是我养的这个将军比较变态,对布料的情有独钟,总是喜欢把布料撕的碎碎。
  “汪――汪――汪――” 吼!臭笨狗还盯着床叫个不停。
  汗,我的手心已经开始冒汗。
  “开心,娘的头有点疼,赶快把将军给带出去。”
  “嘘!将军,不要吵,娘生病了!走!走!”开心搂着它脖子哄着它走。
  “汪――汪――汪――”死笨狗还不走。
  “将军!你再叫,罚你三天不许吃饭。出去!”
  受不了,受不了!
  “唔唔――”
  终于走了,麻烦的小人和麻烦的狗终于都走了。
  我立马跳下床,奔向外屋,将门反栓上。
  然后返回里屋,冲到床前,刚想发飙,那个该死的家伙却赶在我前头一边穿着鞋袜,一边冷冷地开了口:“早已入冬,天气日渐寒冷,你本来就因血气不足而手脚冰冷,为了虚有的外表,弄得自己头晕目眩,面色恍白,气短懒言,简直是愚蠢到了极点。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想变瘦,变漂亮,有你这样糟蹋自己的吗?不知道寒从脚起吗?光着脚踩在地上很舒服?还是想再象昨晚那样晕倒一次?”
  相似的声音,相似的口吻,都那么莫明的熟悉,面对这一连串质问,我一阵恍惚,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为什么他说这些话给我的感觉是这么的熟悉?
  木木地站在那,看着他,甚至忘了自己本来是该干什么。蓦地,人已被他向前拉了一步,被塞回床上。
  又听到他轻浮地戏谑道:“其实你也不算真正意义上的胖,只是脸上的肉多了一些而已,显得人有些胖,身上的肉刚好。”
  被他这声调戏地语调给拉回了神,我才想起我要说的话:“你这个死不要脸的家伙,你不说我倒给忘了,你昨晚趁我昏倒了,到底干了些什么好事?为什么会出现在我床上?”
  “不许下来!”我刚想下床,又被他给按了回来,只听他又以那浓浓的鼻音,一本正经地道:“一点都不知道爱惜自己,居然还丢人的饿晕过去,真是服了你了。那颗用七十年才开一次花的冰山雪莲方能做成的丹药,用在你身上真是糟蹋了,如果不是怕你在厨房里冻死,真是懒得管你。昨夜送你回房后,是你一直死抱着我不肯松手,折腾人折腾了大半夜,至于我为什么会留下,我想我是撞了邪了。夜某虽不敢自称什么谦谦君子,但也不是个喜好随便占女人便宜的卑鄙小人。夜某有没有占你便宜,还有究竟谁占了谁的便宜,你自己最清楚。” 
  昨夜我是饿晕了?不是被他气的?什么狗屁神奇丹药,我有吃吗?昨夜是我抱着他一直不放?怎么可能?
  我垂下眼,回想着今天早上醒来的那一幕,以那副景象,的确是我抱着他的,他的手和脚的确很规矩的放在该放的地方,按理来说,的确是我占了他的便宜。
  天啦!昨夜摸他的裸体已经够丢人的了,居然还将他霸上了自己的床,难道我真的是想男人想疯了?
  感觉到自己的脸在燃烧,这回我丢人真的是丢大了。
  还好,这家伙倒也规矩,简直就是不幸中之大幸,如果换作是急色鬼一样的男人,那我现在真的是要欲哭无泪了。唉,最近怎么老是做荒唐事?
  愤愤地扯了扯自己的头发,无奈地开了口:“算了,算了,就当昨夜你我只不是都做了场梦罢了,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你走吧!” 
  说完,又将自己狠狠埋进被中。
  没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但听到让我更加失魂的声音:
  “上邪,
  我欲与君相知, 
  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掀开被子,看见夜寻欢正站在那副我凭着回忆画的,皇陵樟木道上寻的画像前,口中喃喃的念着画上的那首<上邪>。
  这一次,我真的再也无法控制住情绪,冲下床,冲到他的面前,将他推开,厉声斥道:“你为什么还不走?谁让你随便看我屋里的东西的?”
  他不理会我的怒气,皱起眉头,双眸闪着奇怪的光芒问道:“画中的男人是你什么人?” 
  “是我什么人关你什么事?你给我出去,出去,出去。”我使命地推着他,他却纹丝不动。
  他又追问:“是你昨夜反复叫着上官的那个人吗?”
  听到他提起寻的姓,我浑身的气力就象被抽走一样。我走向画前,轻抚画中人,轻喃道:
  “五年了,你到底在哪?你到底是生还是死?”
  忽然间,身体被往后拉了下,退了一两步,我愤怒地转向夜寻欢发作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如果还想再见到他,就要先学会懂得爱惜自己。”
  很奇怪,双脚下已没有了刚才那阵冰凉刺骨的感觉,低下头,看见自己正踩着原本铺在贵妃椅上软软的羊毛毯上。
  “你?”
  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半晌,我才反应过来,他刚才说什么?如果还想再见到他?他是不是有见过寻?一定是的,不然为什么会好端端问寻是我什么人?一定有见过。
  思及此,我全身的细胞都活了起来。
  我匆匆地更换了衣服,简单梳洗了一下,就奔至客栈去找他,结果发现他人不在柜台里。
  嗯?这家伙今天想翘班?
  嗯?也不见笑笑。
  看见忙的屁颠屁颠的汪书柏,我抓住他便问:“汪书柏,夜掌柜上哪去了?”
  汪书呆放下手中的抹布,仍以一副看怪物的眼神上上下下扫视我,然后慢条斯礼回答我:“抱歉,洛大当家,没见着。”
  “你不是一直在这怎么会没见着?”
  “唉,洛大当家,你问我我问谁去,你是老板你都不知道他上哪去,我一个小小的店小二怎么会知道?你是不是又什么地方看我不顺眼的,劳烦您直说,行不?想要我去扫茅厕,也请您直说。”
  靠!今天这个书呆是不是把药当稀饭给喝了,屁话怎么这么多?口气还这么呛,早上出门时,脑袋被给门夹了?
  “只不过问你有没有看到他,你哪来这么多废话?”
  “如果大人您对小的我不满意,大可请我走人。”今天书呆的确有点不对劲,平常绝对不敢这么跟我说话。
  “饭可以多吃,白日梦要少做。哼!我要把你留在龙门客栈,榨干你所有的血汗,干你的活吧!死书呆!”我恶毒的回道。想走?门都没有。
  夜寻欢会不会在后院他的房间里?
  我转身便往他们的住处走去,路经厨房外井边时,就听到洪大娘和戚大婶一边洗着东西,一边在讨论什么话题,貎似还提到了笑笑,夜寻欢,甚至还有我。
  要死了,该不会是今早那个家伙出门的时候不长眼被人给看到了?
  平生第几次干这偷听的勾当?
  我找个还算比较隐蔽的地方,开始了偷听。
  洪大娘道:“唉,我说戚婶啊,不是我说你,你甭操那个心了,你那侄女想嫁给夜掌柜根本就是痴心妄想,西街荣锦绣庄的文秀姑娘我都给说过的,没用的。当时啊,人家夜掌柜只是笑笑就婉拒了,看他那一表人才的模样,心中说不定早就有人选了。”
  夜寻欢一表人才,就他那副尊容,叫一表人才?!果然是年纪上了几个台阶,这审美观念也跟着上,代沟真是相当宽而不可跨越的一道沟。
  戚大婶道:“阿洪啊,说到这相貎,你说他会不会是看上咱二姑娘了?咱二姑娘在里安县可是一等一的美人啊,可惜就是眼下的那道疤了,还有就是年纪稍大了些。但两个人平时里,有说有笑的。哎,你说二姑娘到底有没有成过亲啊?”
  洪大娘道:“哎,看二姑娘那身段肯定没有了。不过话说回来,这咱家的大姑娘和二姑娘真是很奇怪的一对姐妹。大姑娘也不知是否成过亲,看那样子象又不太象,怪就怪在还有个这么大的儿子。二姑娘也是,这年纪都这么大了,也是不急着找婆家,大姑娘作为姐姐的也不替她着急。这姐妹两好象都不怎么着急,你说是不是?”
  戚大婶道:“是啊,她们一家子在这里安县里有四五年头了吧。如果说那大姑娘成过亲现在守寡也就算了,怪就怪在,那看上二姑娘的人可以说是要踏破咱龙门客栈的门坎了,但每回面对那些个来提亲的,二姑娘脸上的蝴蝶就会突然不见了,总是喜欢把那吓人的伤疤给露出来。唉,你说哪个女人不爱美?她怎生就这么怪呢?今年也二十大几了吧。”
  唉,还好,那些人都不是笑笑喜欢的,如果她真的碰上喜欢的,那就麻烦了。
  洪大娘道:“唉,你说的对,女人天生都爱美。你说二姑娘怪,我还说那大姑娘更怪。刚来咱里安县的时候,我可见着了,虽然一副男装模样,比那二姑娘还水灵,整那一个美人胚子,我这辈子还没见过象她那么标致的姑娘呢。后来换成女装后,不知怎的,就一天比一天胖起来,起初我还以为她有了呢。哎?从那夜掌柜的来了之后,你有没有发现大姑娘好象变瘦了些?”
  真的吗?我变瘦了,呀呀呀呀,太好了,激动啊,终于见效了,以饿晕了为代价总算值了一点。
  戚大婶道:“是哦!你不提,我还真没注意。吃的也比以前少了,行为举动比以前更怪异,该不会生了什么病了吧。提到那大姑娘我还真觉得有点奇怪,平日里她待人和和气气,怎的就对夜掌柜的和那汪书生好生刻薄呢,我看那两个人挺好的。”
  其实肥胖也是种病。说我对那两个家伙刻薄,那也是他们自找的。
  洪大娘道:“哎,对啦!我突然想起来,今儿一大早的,二姑娘又露出她的伤疤了,把汪书生吓了半天不说话,表情痴痴呆呆的。八成是那汪书生是看上二姑娘了,二姑娘以此回绝了他。唉,真是要命哦!”
  原来如此,难怪今天汪书呆一大清早的就象脑袋给门夹过一样。嘻嘻!有点同情他个呆子。
  戚大婶道:“唉,阿洪啊,你说那夜掌柜的有没可能看上这姐妹两中的一个啊?!不然年纪也不小了,又没成家,怎么会拒绝了那么多姑娘家的?我说八成看上标致的二姑娘了。”
  洪大娘道:“谁说的?我要是他,就选咱大姑娘,二姑娘那身子骨太瘦弱了,大姑娘看上去不过就是稍胖了些,不过胖一些没关系,壮壮的,还挺结实,那样能生儿子。你看开心不就是活生生的例子,长得多俊。我要是那夜掌柜的,肯定会挑大姑娘,瞧那个头,瞧那屁股,准生儿子。” 
  咳咳咳!头一次听说胖子原来能生儿子,真是服了这两个五百只鸭子,不但能三八,还喜欢乱鸳鸯谱,八竿子打不到一起去的,也能被她们这样凑,真是服了她们两。
  不过,我更加三八,居然还有闲功夫在这听她们八卦了这么久,还听的这么津津有味。
  正打算去打断她们的鸡婆行为,没想到又被人给抢先了。
  “洪大娘,戚大婶,厨房那边缺一个帮手,你们哪位来替个手?”
  “我去吧。”洪大娘应道。
  是笑笑。
  果然今日脸上没有画蝴蝶去遮住伤疤,她怎么了?好象有心事。
  哎呀,我说了要去找夜寻欢问个明白,怎么在这三八了这么久?
  当下,连忙往他们的住处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
说明几个问题:
1、小洛在黑暗中喊夜喊的是上官,是因为她一直叫他上官,只有在文中叙述的心里活动时才叫寻,樟木树上时就交待过了,她只会叫她上官,因为寻被人叫烂了。
2、前两天在更番外映彤的,说了一些前面一些未说清的事,比如洛怎么出宫的,谦怎么就这么容易放她走。
3、笑笑是谁?看完此章答案很明显。
4、夜寻欢是谁?看完此章答案很明显。
所有为什么我会慢慢说,请不要着急。



062疑中生疑

  进了夜寻欢和汪书柏现住的屋子,发现他也不在里面。
  真是奇怪了,人跑哪去了?
  无聊的打量起这间屋子,干净,整齐,明亮,最重要的是无异味。没想到这两个大男人还蛮讲究卫生的,不象阿强和大毛的那间屋子,简直比将军的狗窝还不如。
  正犯愁呢,那混着浓浓鼻音的熟悉声音却在身后响起:“怎么?才一个时晨不到,洛大小姐就开始思念起夜某了?”
  我转过身,便看见他手中提着几包象是药一样的东西,似笑非笑的站在门口注视着我。
  “这个时候你应该待在客栈里才对。”我这个人向来公私分明。
  他不语,往前走了几步,走到我面前,轻扯了几下嘴角:“如果没记错的话,根据契约第一章第二条,夜某今日好象可以休息一日。”
  “嗯?”他又干完五天了?
  “找我什么事?还是真的想我了?”这家伙的声音突然压地低低的,带着点暧昧,说着这句话的时候,整个人都快要贴到我身上来了,幸好我反应够灵敏,动作够快地往后倒退了一大步。
  “精虫上脑的家伙!”我鄙视地咒了一句。
  当看到他那成150度角的唇线,我才反应过来又被这可恶的家伙给耍了。
  无视他那讨厌的笑容,我开口道:“我来找你是想问件事?” 
  他挑了挑眉,以眼神回问我什么事?
  习惯性的两手各内握了一下大拇指,弄得关节咯嗒一声响,思纣了一下要如何开口,遂挺了挺胸膛说道:“那副画……你是不是见过那副画中里的人?如果是,请告诉我,他的下落?”
  他的眼中突然没有了笑意,眼神也变得深邃而幽幽无底,就这么深深地凝望着我。
  我读不懂他的情绪,只是想知道他是不是有见过寻,于是又开口好言好语地问了一次:“请告诉我,你是不是见过他?他现在在哪?”
  “他是你什么人?”
  “他是外子。”
  我如实相告,可是他听了后却没有开口,看似是盯着我的双眸,也变得迷离起来,似有千丝万绪。
  我接着道:“五年前,他为了救我而坠崖……几乎……无生还的可能……但是,凭女人的第六感觉,甚至第七感觉,我相信他一定没有死,因为我能感觉到,他一定没有死,他一定还活着。所以,请你告诉我,假如你有见过他的话,请你告诉,他在哪?”
  激动地情况下,我甚至顾不得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紧紧地抓住了他的两只胳膊。
  结果,他挣开了我的双手,脸上又恢复了那丝丝笑意,问道:“告诉你,有什么好处?”
  呃?好处?我不禁有点恼火,没想到他想了半天,一开口竟问我要好处。
  “你想要什么?金银?还是珠宝?想要多少?只要我能给的起,你尽管开口。”
  蓦地,他的手摸上了我的脸颊,我大惊,立刻挥手打开他的手。
  只听他戏谑道:“怎么?刚才不是还信誓旦旦地说只要你能给的起,尽管我开口吗?现在,又反悔了?”
  搞不清楚他倒底是什么意思,但是我就是莫明的紧张,所以说话也变得结巴起来:“我……我……我刚才只是说……金银珠宝而已。”
  “嗯哼!抱歉,夜某对钱财不是很感兴趣,相反……”他怪异地一笑,话说了一半就停住了。
  但看他奸笑的那副德性,我不免更加紧张,果不其然,他的手扣住我的腰,速迅地将我整个拉向他,并开口:“相反,对女人的兴趣……”
  “你少作梦了,根本不可能。”没等他再说下去,我用胳膊肘使劲顶向他的下颚,并用脚狠狠地踩他一脚,退后了好几步,然后很气愤地接着道:“你不要以为我有求于你,你就可以得寸进尺了。你不要忘了,这里好歹还是我的地盘。”
  “你还真是个活宝。”他又向我走过来。
  这次动作很快地,他的手在我脸前晃了一下,等我看清时,他的手中已然捏着寻送我的簪子。
  “你?”不敢相信地摸了摸散下的发,恼羞成怒地吼了起来:“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把它还给我。”
  一边吼着,一边动手去夺。可恶!那是寻留给我唯一的东西,居然被这个家伙给轻易地偷了过去。
  “既然想知道有关他的事,当然就要付出点代价。”他很轻易地抓住我的手腕,霸道地说着。
  代价?为什么偏偏是这根簪子。
  “那能不能换一样东西?那簪子是他留给我唯一的东西。”我的口气有点软,这真是两难的选择,好不容易有了点眉目,我是无论如何都不能放弃的。
  “好!簪子可以还给你,但要看你的本事了,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只要你能将它拿回去,我都告诉你他的下落。那么,这只耳环,就当做是酬劳了。”
  我又一个恍神,感觉到他那刚放开我手腕的手,在我的左耳垂处轻摸了一下,我的一只珍珠耳环已到了他的手中。
  望着他手中的簪子和耳环,我控制不住地乱点着头,只要能知道寻的下落,不过是一只耳环和多费一番脑筋而已,就算身无分文那又何妨?
  我很认真地一字一句对他道:“希望你,君子一言――”
  “驷马难追!”他的表情终于变得正经起来。
  心不干情不愿地看着他将那只簪子和耳环塞进怀里,我咬着牙,纂着拳头,真恨不得冲上去撕了他的衣服。
  “你是不是也很闲?那就帮我去熬药吧,好歹我这风寒也是为了你才得的?噜!”他说着硬把那几包药寒进我手里。
  “做你的春秋大梦!”我一把将药甩在他床上,转身离开了那间屋子,还能听到他的奸笑声音一阵阵从身后传来。
  
  接下来,不用说的,日子过的是相当的郁闷。 
  我放弃了变态的恶性节食减肥方法,但并不代表放弃了减肥,只不过注意了正确的饮食,过于油腻和糖份过高的食物也克制住少食,绝不暴饮暴食,仍以运动为主,但是又开始了习惯性的睡懒觉。
  马桶店关门了,我成了典型的无业游民,笑笑见我无事可做,整天象个游魂一样,提议让我去客栈帮忙,我拒绝了。
  心累,不想身再跟着累,何况现在有她养着我,我也安于享受。
  除了吃喝拉撒睡,我几乎是两只眼睛都盯在夜寻欢的身上了。
  所谓人言可畏,谣言就是这样在一些人的口中流传开来,最后连笑笑和开心也误以为我对夜寻欢有意思,甚至想撮合我们。
  哼!如果不是为了知道寻的下落,我才懒得多看他一眼,看他一次,那简直就是在强奸我的眼球一次。
  其实人的心里就是这么的奇妙,如果对他那个人没有什么好感,大可请他走人,但是为什么还能继续忍受着让他留下,原因就是想留下他的声音,到后来知道他知晓寻的下落,即使再不入眼,也会认为那是一道希望之光。
  经过多日观察,发觉他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恶,他跟笑笑两人是经常谈笑风生,和书呆子两人感情好的恨不能穿一条裤子,也成了开心心目中的第三个偶像,一天到晚就听到开心欢叔长欢叔短的叫他。阿强崇拜他,大毛崇拜他。掌厨的桂叔也说如果他有女儿,一定也要想办法让他做他的女婿。就连我养的将军,那个傲气的要死的狗,也喜欢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当初以为这只小色狗只对我和笑笑感兴趣,没想到如今也变了性向。
  撇开以上不说,再撇开那打理客栈的好本事不说,整个就一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品质高尚等等等的优秀杰出青年,如果里安县有搞选举的话,我想信他一定会荣获本年度最佳杰出青年奖。
  更让我咋舌的是,他并非是我看到的那样,一个为人轻浮、生性轻佻的人,正如洪大娘她们所说的那样,频频向他示好的姑娘很多,但是他都会婉言相拒,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跟他单独面对我的时候根本就是完全两个人嘛。
  当然,我相信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我又不是二十四小时盯着他,打烊了之后,还有休息的时候谁知道他去干嘛了,上次不也说去万花楼么。
  总而言之,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正是人如其名。
  事情到目前为止,是毫无进展。这家伙贼精贼精的,只要是洞悉我想下手的举动,都能被他逃的开。
  比如大冬天用泼他冷水的,结果被淋的是我的将军;比如在水中下蒙汗药的,结果被阿强给误喝了,害的我那一天做了一天的小工;比如,我要求跟他比试琴棋书画、猜智力游戏,甚至我压根就不会的比武,如果他输了,就得把簪子还给我,无论我怎么激他,他都不理会我,即使被我嘲笑他没骨气,怕输给女人,他还是不理会我,结果他回我的话是他就是怕输又怎样;就连最后趁他晚上洗澡或是睡觉的时候,我去放迷烟,结果都是老板卖我的是假药……
  背地里我干的这一些,自己都认为蠢到不能再蠢,笨到不能再笨的举动,换来的又是他的淫笑之语:“想脱我的衣服,很简单,爬上我的床!”
  ……
  离新春越来越近,客栈里几乎没什么客人了,阿强大毛,还有桂叔他们也都提前告了假返乡了,洪大娘和戚大婶是本地人,也都回家忙着过新年了。离除夕还有一两天,笑笑索性就关了客栈的门,正式放年假了。
  以往逢过新年时,客栈内只会剩下我,笑笑和开心三人,还有将军。
  当初我养将军是让它帮我们看门的,但没想到后来也成了真正意义上的一家人。将军真的很厉害,可以以一挡十,尤其是它那招飞舞翩翩的撕碎功,无狗能及。
  古代人比较纯朴,不会象现代某些人,在每逢过年时候,大偷特偷大抢特抢,再加上武功比较厉害的笑笑,所以我们一家子基本是可以高枕无忧。
  今年较往年特殊,我们这里又多了两张嘴。
  其实我心里也很纳闷,那两张契约无论是对夜寻欢也好,对汪书柏也好,到这时候应该说是废纸几大张,他们如果想趁过年时候回乡探亲,然后一走了之,我也是拿他们没有办法。
  当然,汪书柏可以走,但夜寻欢不能就这么轻易让他走,至少我要拿回我的簪子和知道寻的下落。
  而且我还发现一个奇怪的事,如果说夜寻欢是江湖中人,偶尔多少会有点银子,不需要我每月发的那几个银两也就算了,但是汪书呆,我除了包吃包住,并不曾发给他一个子,他一个穷书呆子,好象有时会买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送给笑笑,甚至还有上好的姻脂水粉,他哪里来的银两?我甚至也开始怀疑他来我们龙门客栈的真正原因了。
  这两个男人看上去都是好人,但是又让人莫明的怀疑他们别有用心。
  
  我又做起了小工,还做起了一大家子的伙夫,话说现代挺着啤酒肚的不是老板就是那伙夫,而我又是几个当中号称最肥的,那么成为这光荣的伙夫一职,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不过,最重要的原因是笑笑不会烧饭烧菜,更不要提开心了,也不要指望那两个男人。
  其实我也不是经常下厨,我们一家三口大多数的时候都是在客栈里噌饭噌菜,只是每逢过年过节,还有心情好的时候和心情不好的时候才会下厨,至于好不好吃,也就那样,反正吃不死人,而且全县最有名的医馆刚好开在隔壁。
  话说这日,我又起的很晚,四处无聊的转悠之下,瞅见开心、夜寻欢和汪书呆三个人在我建的那半个篮球场上打球,笑笑则是坐在一旁观看。
  我手也痒了,于是跳了过去。
  不知道是我上辈子和汪书呆有仇,还是这辈子两人八字犯冲,他一见着我去,气也不吭地就下场了。
  切!死样。
  “老妈,你上次说要教开心灌篮的,今天正好,欢叔和书柏哥都在,让他们也见识见识。”
  开心很奇怪,他叫夜寻欢是欢叔,却叫汪书呆书柏哥,其实汪书呆和我同年纪,真搞不懂这个屁孩的脑袋是怎么想的。
  其实,只能说半吊子的会打蓝球也只限当年上学的时候,同样是男人婆,当然和几个兴趣的相投男人婆一起瞎抢抢球罢了。
  想起当年三步上篮的时候,经常左右左的数着,就变成走步了。哪里会什么灌篮,只是知道那些姿势罢了,可惜开心还太小,我也只不过一米六八左右的个头,这种高难度的动作,对我们来说是望尘莫及。
  至少也得要长到象寻那样的身高,我不经意地瞟向夜寻欢和汪书呆,呃?我怎么才发现他们两个都属于高大挺拔型的,回忆一下,貎似他们两的身高和寻的差不多。
  也不管今天穿的是长裙,接过开心手中的球,就运了起来,试着寻找当年的感觉,结果很不幸,球从篮筐的这边直接飞向那边,正好落在夜寻欢的手中。
  我脑子一转,走了过去,开口对他说:“开心和你说过什么叫灌篮吧。”
  他勾了勾唇,点了一下头。
  “我还是不死心,再跟你打个赌,如果我能灌进去,簪子就还给我,你也要遵守你的诺言,怎么样?”我体内有一种蛮劲,好象是从五年前我醒来以后就存在了,如果他答应,无论如何这一次我都要试试看,赌一把,跳到那个篮筐的位置。
  他突然将球送进我怀里,竟然很干脆地应了我:“好!这次就跟你赌。”
  欣喜若狂。
  找了个人认为的最佳点,我拍着手中的球,聚精会神的注视着正对面的篮筐,深呼吸一口,虽然无法象NBA的那些强人们单手抓球,但是拍球加双手抱球总是可以的吧。
  提气,向前冲,高高地跳起,使出要把篮框砸碎的力气将球给砸进去……
  与此同时,夜寻欢的声音莫明其妙地响起:“小洛,你使的力量过了。”
  “轰”地一声,我一头撞在篮板上,双手空空如也,貌似原来手中的篮球应该是越过篮板上方飞了出去吧……
  “老妈!”
  “姐姐!”
  痛得我两眼直冒金星,接下来的此景,应该是某女直直地从篮筐摔下,跌成某字状的情景……
  就在要落地的那一瞬间,我被夜寻欢给接住了。
  “啊!好痛!”我感觉到鼻子里一股热乎乎的液体往外直冒,用手擦了一下,吼!真的流血了。呜呜呜!貌似只有上小学的时候,走路不长眼,摔了一个大跟头,才会流鼻血,距今也有N多年了吧。
  流年不利啊!原本我是可以灌进去的啊,只不过劲使过了而已……
  “娘,你没事吧!娘,你鼻子流血了。”
  “姐!夜大哥,你抱我姐回房,我去拿棉纱。”
  此刻,将我轻放在地上,一手扶着我,一手捏着我鼻骨上方的夜寻欢,冲着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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