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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剑仙大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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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说了,老娘是剑!也就我家傻莫愁把你当个宝,快给老娘躺下!”出鞘死死按着李果胸口,并指着李果脑袋下面的那本神秘的全唐诗:“老娘时间不多,为了我家莫愁,老娘拼着元气大伤帮你入一回梦。”
刚说完,李果觉得胸口一凉,脑袋开始变得昏昏沉沉,接着他就……就没有任何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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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在上班前给大家更一章……
求推荐,求爱,求包养。
………【第三十章 站起来,跳下去。】………
又是一片朦胧的天。
又是一方陡峭的崖。
又是一丛密布的云。
李果又一次站在这块狗日的破地方,唯一的不同地方,是上次那个穿着中山装的男人,现在穿上了一身光溜滑润的丝绸唐装。他站在崖边,依旧负手而立,依稀有风吹着他那一脑袋灰白夹着银丝的头发,背负在身后的手上捏着一本村上春树的挪威森林。
“本来我是想一直考验你,可是出鞘已经发脾气了。”男人缓缓的转过身,眼神空荡荡的看着李果背后的天空:“那么,我先问你一个问题。”
李果摸了摸脖子,发现上面被莫愁的小牙齿给咬出来的伤痕根本就不存在,他这才知道,自己又进入了那个古怪的书魂梦境。所以他毫不顾忌的往一块大石头上一靠:“这回给我来评营养快线吧。”
书魂点点头,打了个响指。一瓶原味的营养快线从天而降,落在李果的大腿上:“牛奶和水果不要混吃,这两样东西是天生的冤家。那些个广告都是骗小孩的,牛奶和水果混在一块,只能让你胃溃疡。”
李果边点头应着,一边拧开盖子灌下去大半瓶:“你要问我什么?”
“你认为,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什么。”书魂施施然坐到了李果的身边,扬了扬手里的书:“最近温习了一下黑格尔和村上春树,所以我问你的时候,也是问自己。”
李果想了想,最终无奈的摸着后脑勺向书魂告了声抱歉。
这种高深的问题,对他来说确实还是挺高深的。大学时,那时的李果还是个文学男青年,他总是一个人坐在脏兮兮充满精臭味的寝室过道上,看着行色匆匆的人,思考类似这种人生的意义。
可每次等他觉得自己想明白的时候,岁月就会给他加上一层更深的迷惘,而且因为他老是坐在靠女寝比较近的过道上,还白白落了个变态色狼的名声。李果这叫一个亏,他可什么都没看见,顶多就是大夏天的傍晚偶尔能见着几具白花花的**从窗口一闪而过。
仅此而已。
“不过我觉得你倒是可以多去看看电影。”李果欣然给书魂提出自己的看法:“我挺喜欢看科幻片,去年看了场2012我到现在一见着地上有条沟,就开始觉得人命脆弱了。”
书魂笑了,他随手在半空中一划,原地凭空出现了一个柜台,上面摆着满满当当的电影dvd,从《西线无战事》一直到《新少林寺》,甚至连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香港那些粗制滥造的鬼片都囊括在内。
“是正版么?”李果惊喜的站起身,开始翻阅起了各种碟片:“这新金瓶梅我上次下了个6g多的,可一放就卡。”
“嗯,你集成显卡。”书魂说完之后,悠然的喝了口浓茶:“御剑,你知道吗?”
李果忙不迭的点着头:“我知道我知道,就是骑着剑满天飞。”
书魂摇摇头,突然大笑着轻拍起李果的肩膀来。
“小朋友,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书魂不知道从哪捏起一片已经泛黄的梧桐叶子,轻轻抛向了空中。
李果见这片残叶居然在被抛起之后,压根就不往下掉了,反而是在他身边缓缓的绕行了起来。
“踩上去。”书魂让破叶子停在李果的脚边:“闭上眼。”
李果看了他一眼,一只脚蹬上了本应该一脚就踩爆掉的梧桐叶,然后听话的闭上了眼睛:“这是要干什么?你是真能教我御剑?”
“这‘御’字,其实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严格来说是一种逻辑概念。”书魂看到李果闭上眼睛之后,缓缓的开口:“比如这开车,里头又细分了成了御轮;御策;御正;御夫。缺一不可。”
李果沉默了一阵,感觉到自己耳边好像在呼呼的灌风,但是他也没睁开眼睛,就这么张嘴问道:“什么意思?拆开了,我都知道,可合在一起怎么感觉这么深奥?”
“文化程度问题,你要是个研究生什么事都没了。”书魂打趣了一句李果,但还是给他解释了起来:“这御轮就是开车,这御策就是掌方向盘,这御正就是开的正,这御夫就是你本人。其实你听上去感觉没什么主次,可实际上你要知道,这里头少一个,那就是车毁人亡。毕竟你没那能用两个轮子开汽车的技术。”
“同理,这其他的东西,也都是这个道理。御世;御民;御宇;御气;御物;御天。”书魂的语调愈发的严肃了起来:“这易经里,有天地人三道,日出日落、流水飞沙,都有规矩。正所谓天道有常、地道有常、偏偏人道却无常。”
这下李果可犯了头疼了,易经这种东西对于他这个不好不坏正当中的大学毕业生来说,实在是太过于神秘了,据说要是谁能完全吃透易经,那别说一辈子赛神仙,连子孙后代都能护的住。诸葛亮刘伯温可都只是沾了点边儿而已,就已经位极人臣了,何况真的去吃透了它。
“好吧,你这文化素质也就只能到这了,我简单跟你说吧。”书魂叹了口气,这口气里包含着对李果的无奈:“这御剑,说白了,就是御物的一种。试图和这世界上万事万物的精髓沟通,可以平等也可以征服。不过要征服很困难,就好像莫愁和出鞘,她们俩早就情同姐妹了,谁也离不开谁。”
这说成大白话之后,李果理解起来就简单了许多。所以他也算明白了这神神叨叨的书魂嘴里蹦出来的意思。不过他显然还是有点疑惑:“万事万物都能有跟你似的魂么?”
书魂呵呵一乐:“想的美,要真是这样,我们早统治全世界了。没看过变形金刚么?人类这种脆生生的玩意,在我们这些所谓的非自然产物面前,简直不堪一击,什么超人什么蜘蛛侠,你让出鞘一捅一个洞,三刀六洞扎的他妈都不认识他。”
“那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李果非常诧异,可又偏偏不知道这老兔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大爷,您跟我说点实际的吧,我想牛逼。”
“你先深呼吸三十下。”书魂指示着李果:“这御物的最高境界,大概是除了塑料袋和餐巾纸,你没有不能拿来打卫星的。”
李果一听,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一边长长的呼吸,一边快马加鞭的问着书魂:“用我家晒衣服的衣架子也行?”
书魂顿时语塞,沉默了很长很长时间,才沉声说道:“你先深呼吸……”
李果哦了一声,知道这老兔子是没话可说了。不过他也知道,在人家的地盘随便装大尾巴狼,那是相当危险的,所以他乖乖的开始在那像产妇临盆生孩子似的大口呼吸着。
“好了,睁开眼睛吧。”
听到指令之后,李果缓缓的睁开了眼。可这一睁眼不要紧,他发现自己正悬在半空中,身下的那片悬崖,现在看上去也就跟一个碱大了的小馒头似的。而他现在正一脚踏着一片树叶,怎么看都是一副岌岌可危的德行。
“人是情绪化的动物,让你闭上眼睛,你也许能轻松的走过独木桥,可一旦你睁开眼睛,你反而更容易掉下去。”书魂鬼鬼祟祟的一笑:“腿肚子都开始软了吧?站在这,三个小时之后,我回来找你。”
说完这句话,书魂就彻底消失在了李果面前。只剩下小腿连带着后腰都抖得像淋了凉水的狗崽子似的李果,浑身僵硬的站在两片梧桐叶子上,一动也不敢动。
李果站在这,嘴里玩着命的嘟囔着平时绝对不会说出来的那些骂娘的话,以此来给因为恐高而摇摇欲坠的自己加油打气。
当然,李果知道那个书魂这么干,一定是有他的理由。因为他清楚的记得,莫愁踩着飞剑在天上飞的时候,那剑还不如一片树叶子宽呢,而且高度绝对不止现在这么高。
而且据莫愁自己说,如果御剑飞天至高空时没有护体罡气的话,那飞上去了能不能下来或者下来后还能不能活着,都是一件很悬疑的事情。
可李果现在,除了地方高了一点之外,其他诸如低温啊、大风啊、氧气稀薄啊,都是统统不存在的。所以,这条件已经算是非常好的了。
三个小时,说长不长,在上网玩游戏看电影的时候几乎就是眨眼飞逝。可又说短不短,干巴巴的站在离地两千多米的两片树叶子上时,那简直就叫一个度日如年。
不知道过了几小时,李果已经从周杰伦的歌唱到了阿里山的姑娘,可书魂依然还是没有出现。
他两条腿差不多已经没了知觉,完全是靠着咬牙切齿的那股子狠劲儿才能一直撑在这里。
说到底,李果还是大男子主义的虚荣心在作怪。他实在不想再被莫愁那个软妹子保护在身边了。他始终是认为,一个男人要是一辈子都被女人给保护着,那还不如早死早超升,下辈子投胎争取当个超级女声。
万幸,就在李果已经做好一头栽下去的准备时,书魂无声无息的出现在了他的身边,带着一脸让人恨得牙痒痒的得意笑容。
“有没有战胜内心的恐惧呢?”书魂坐在虚空,翘着二郎腿挤兑着李果:“莫愁可是六七岁就已经驾轻就熟了。”
李果咬着后槽牙,恶狠狠的盯了书魂一眼:“我没事……”
书魂不知道从哪掏出了一把扇子,笑吟吟的往下一指:“跳下去。”
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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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小眼睛,长睫毛。】………
李果跳了。
为了证明自己不会比一个十六七岁的小软妹子胆小,李果义无反顾的跳了。
这次跟上次明显的差别就是李果并没有因为自由落体而从睡梦中醒来,只是单纯的天旋地转中急转直下。
其实李果怕的要死。真的,怕的要死,如果放在旁人身上,可能都已经吓的鼻涕眼泪流满面了,可李果是闷骚界的奇葩,他虽然已经感觉自己尿了一点出来,可他还尽着力保持着面色如常的样子。
当然,这也是他自以为的面色如常。事实上李果现在的表情就好像在外面吃烧烤,吃到一半时才现烤田鸡里头裹着一条大蚂蝗,整张脸都憋成了一个大冬瓜,碧碧青的。
地面,是越来越近了,李果胸口抽搐了几下,闭着眼睛准备迎接流星融化在天际的最后一刻。
“还是不行啊。”书魂的声音突然从李果耳边响了起来:“你连这个勇气都没有,莫愁跳庐山瀑布就跟玩一样。”
面无血色的李果,喘着大气悄悄睁开一只眼睛看了看四周。现自己赫然站在了地面上,根本没有什么天崩地裂或……脑浆迸裂的大场面。
“只是一个梦,你都不能无惧无畏。”书魂的声音略带着失望:“你在怕什么?”
李果没直接回答,长出一口气之后,呈大字状睡倒在悬崖的草地上,休整了好长时间,才用沙哑的嗓子说着话:“大爷,这是人类本能好不好。我刚才差一点就尿出来了,这太刺激了……”
书魂递给李果一瓶红牛,幽幽的叹了口气:“你知道莫愁的身世么?”
李果翻着眼睛仔细想了想,好像莫愁真的没跟自己说过她的身世,在聊到的时候也只是随口带过,什么从小学剑,一直在四川盆地的某个小山村周围的某座山上修行度日,喜欢看人吵架,喜欢吃煮鸡蛋……
“说起来,也算是狗血喷头了,莫愁是武家子嗣。”书魂大叔自顾自的笑了笑:“是个公主,只不过不是李家的公主,是武家的公主。”
李果眼睛猛地瞪起来了:“武则天?我家莫愁跟武则天是亲戚?”
“应该是血亲。后来武家失势,莫愁自然也在斩草除根的范围。”书魂拿起罐装青岛啤酒喝了一口:“后来被她师傅,也就是你家老祖宗给保护起来了。可是在十六岁时,还是被现了,无奈之下她师傅只能用封魂术把她封在画里。”
“你跟我说这些……具体是什么意思?”李果仰起头,看着书魂:“过去的都过去了,现在莫愁应该没这些危险了吧,而且按照莫愁的能力,她师傅应该更牛逼,怎么会这样?”
书魂晃了晃手指头:“国家机器的力量,永远是独立个体不可想象的。莫愁身上有秘密,这个秘密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让任何人狂的。”
李果晃了晃脑袋,他实在是不能想象莫愁这种喜欢吃零嘴喝可乐的小妹子身上,到底会有什么秘密。
难道是因为莫愁身上没有体毛?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不过你家祖宗把莫愁给了你,你也无从选择。”说完,书魂的语气一冷:“要么,把自己保护好,要么死。”
李果心里一凛,他从来没有往这么远的地方想。原以为莫愁会默默的出现,然后默默的淹没在茫茫人海,最终和他小李果上床结婚生孩子,找一份稳定长久的工作。等到两人四十多岁的时候,天天为了面条里放不放香菜而吵吵闹闹。
哪能想到,莫愁身上居然还有那么点狗血而且会让李果就这么完蛋的小秘密,整的跟小龙人似的。
不过李果倒也没觉得有什么意见。对于莫愁,李果可是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又听话又可爱而且还有点小调皮的热心肠姑娘。再者说了,李果摸也摸了,亲也亲了,刚才那会儿差一步就让莫愁一声闷哼了。作为一个身上挂满了好人卡的男人,李果是怎么都不能说撤就撤。
“好人卡的光辉,要在我身上绽放了。”李果模仿着火影忍者里的语调,自嘲了一句。接着抖索一下裤子上的泥:“来吧,像训练警犬一样训练我吧。”
下定决心的李果,总算是享受到了警犬的待遇了。而且更让他肝胆俱裂的事是——书魂伯伯告诉他,梦里如果死了,那这个人就真的死了。
因为大脑会给器官传达停止工作的命令……
所以,李果既要全力以赴的应付包括平衡性、反应度、忍耐力在内的各种奇怪训练,还要防止自己在梦里挂掉。
而且从,因为现在的李果是由出鞘大姐直接送过来的,所以根本不会因为疼痛和坠落而突然惊醒。
当书魂大叔把所有的保护措施全部撤掉,开始正式训练时,李果这才真正感受到痛经的悲切。
时间的流逝已经完全不重要了,反正李果一度累成了狗,可只要趴在地上休息几秒钟,就又会被书魂大叔拎起来,继续用各种神奇的物品摧残他。
特别是平衡训练,李果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在训练,而是在被虐待。原本踩着的东西从各种树叶变得越来越小,最后李果踩着的东西变成了两把刃尖儿朝上的张小泉……
黄粱煮酒,一梦千年。李果不知道有没有千年,毕竟这个***地方连个日升日落都没有,唯一的计时工具就是旁边书魂大叔正在翻阅的各类书籍。
在李果被虐待的这段时间里,书魂大叔依次翻阅了《**》、《变形记》、《荷马史诗》、《边城》、《废都》和《德语课》这些中文版的书,还有一堆李果认不得的外国字儿的书。
“好了。”书魂大叔放下手里的《浮士德》,眯着眼睛看了一眼已经累得像死狗一般的李果:“感觉怎么样。”
李果呼哧带喘的趴在地上,一身泥水浆浆的。在听到书魂大叔的话之后,他巴巴的扶着旁边的石头坐了起来,深呼吸一口咬紧牙关:“还行!我顶的住。”
书魂大叔嗯了一嗓子,站起身走到了李果的身边,拍着他的肩膀:“你很是努力嘛,很好,今天的疲劳会让你身上疼上几天。”
李果摇摇头,黑漆漆的脸上露出一嘴白牙:“算是为了莫愁和我自己,值了,那我现在能御剑了么?”
“不能……”
李果当时差点一口鲜血喷了出去,被折磨了这么长时间,居然还是这么一句话……这是何等的操蛋?
“御剑可非一朝一夕,不过……”书魂大叔摸了一下自己的下巴:“身残志坚可不是一般的剑,你还是跟它好好聊聊吧。”
李果刚要问怎么聊,书魂大叔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拍手:“对了,我还有两个重要的秘密告诉你。”
“是什么?”李果高高的竖起了耳朵:“快说吧……我累的快不行了。”
书魂竖起一根大拇指:“第一个秘密就是,我刚才对你做了一系列的测试,我现你骨骼已经定型了,根本就不适合去御剑……对不起,我尽力了。”
李果当时就暴起了,他提起脚就冲到了书魂的面前,双手揪着他的领子:“**……”
一种欲哭无泪的感觉让李果顿时哽咽了下去,根本说不出将要说的话,满腔子的悲愤让他开始在地上找起了砖头。
“不要太激动,还有个好消息呢。”书魂哈哈大笑起来:“莫愁的身世是我编的……她就是个普通的小姑娘,是你老祖宗在逛青楼的时候顺手在街上买回来的。”
三千神雷,醍醐灌顶。
因为这句话,李果像孙子似的在地上摸爬滚打了不知道多少时间。现在却突然告诉他,这个世界压根不是像他想象的那样。他刚才下定的决心根本就是为了这句谎话……
“小朋友,这对你还是有好处的,虽然你不适合御剑,可是你不一定不能御剑。”书魂笑吟吟的拍着李果的肩膀:“你看多少小说里的主角都是废物,后来不还是厉害起来了么?以后多来跟我学学,起码可以不当那废物。”
李果听完之后,一屁股坐在地上,自嘲的笑着:“我早就该知道,你这种小眼睛长睫毛的男人,根本就说不出一句实话……”
书魂脸色一变,背过了双手,大喝一声:“李果!”
“又有什么事?”李果蔫了吧唧的应了一声:“赶紧送我回去吧,我快累死了。”
书魂指着地上的一截枯树枝:“给它起个名字。”
李果翻着白眼看着书魂这个神经病,无奈的躺在地上:“随便吧,擎天柱好了。”
名字刚取完,刚才那截破木头就自动飞到了书魂的手里,他还是那么一副作死的表情:“现在,我们开始第二项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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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爱和正义,希望大家支持我;推荐啊、点击啊、盟主啊,随便来个千把个。
小剧透一下,马上开始的正戏,绝对会颠覆大家对仙侠类小说的一贯认知,请大家勿胡乱喷我,那些个引经据典的,也休息一下吧,谁见过真的剑仙?我可不需要别人手把手教我怎么写我自己的东西。
要喷的话,请拿出有力证据……
………【第三十二章 你看你看月亮的脸蛋。】………
“用心,再用心!直到你听到擎天柱的回应为止!”
李果的额头贴在那根被取名为擎天柱的烂木头上,被勒令要和这根破木头产生应该有的共鸣才能放他回去,不然就让他在梦境里呆上四百年,就算回去了,李果估计连他自己都不认识了,这地方可没镜子……
可究竟什么才是“应该有”的共鸣,书魂大叔自始至终都没有给出个确切的解释,只是告诉李果“时机到了,自然而然”。
李果无奈,可是偏偏人在屋檐下,要是让他在这破地方顶根破木头呆上四百年,还不如就这样直接把他结果掉的好,毕竟当初看盗梦空间的时候,他就知道精神跟身体不同步,到底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你应我一声吧,柱子哥。”面对着苍茫云海席地而坐的李果,满心悲愤的央求着手上的那根破木头:“就一声……”
可柱子哥迟迟没有任何回应,李果在经过漫长的等待之后,终于忍不住了,捏着手上的擎天柱,指着书魂大声喝问了起来:“你究竟是想怎么着?到底准备不准备放我回去?”
书魂摇头尾巴晃的看了李果一眼:“你知道其实莫愁还有个妹妹叫莫急么?”
李果顿时愕然,刚想说话,书魂大叔突然笑了出来:“逗你的,我在调试你的神经频率,好让你可以和大自然更好的接驳。莫愁的同步率是百分之六十五,一般人在同步率到达十五的时候,就可以随心所欲的驾驭一些没什么灵智的东西了。”
“那如果百分之百呢?”李果突然想到了那部名叫新世纪天鹰战士的动画片,记得片头曲还是鞠萍姐姐唱的,好像是“勇敢的少年呐,快去创造奇迹……”
书魂大叔看了看天空:“没见过,据说当年昆仑、蓬莱、蜀山三派都为了这百分之百同步苦苦研究,他们的研发部门都憋成便秘了,也没研究出能让人同步到达百分之百的功法或者心法。”
“哦,对了,莫愁是脱身蜀山的,但是剑走偏锋。走的是心无定法,也就是说,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完全随心所欲,心随意转。跟蜀山早就没了半点关系,而莫愁也是御剑史上少有的天才,一般门派长老才能达到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同步率,可莫愁这小小年纪就已经到了百分之六十五,要不是她现在嫁为人妇,估计四十五岁前,就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同步率超越百分之九十二点二五的超级剑仙。”
长长的一大溜话,从书魂的嘴里蹦出来,顶了李果一个措手不及。什么什么同步率、什么什么蜀山昆仑蓬莱,这些东西,李果怎么想都觉得离他太远了,一点都不沾边。
“你那叫一个什么表情?”书魂用扇子拍在李果的脑袋上:“你现在也算是入行了,不了解行规怎么行。你去大企业上班难道就不用岗位培训么?”
李果撇了撇嘴,说都懒的去说他,转过头继续跟手里的柱子哥建立神经连接。当真是一个归心似箭马蹄急……
“你知道那个到达百分之九十二点二五的剑仙,是谁么?”书魂没有在意李果的德行,还是一脸笑容的和他搭着讪:“他起步的时候,还不如你。”
李果悻悻的看了一眼书魂大叔,有气无力的问着:“谁?”
“李逍遥。”
“什么!”李果一蹦三尺高,从地上直接弹了起来,两眼放光的瞪着书魂:“他是真人?你这又是逗我玩吧?”
书魂大叔把扇子放在鼻子底下轻轻扇了扇:“我向甲骨文保证,我这次真没骗人。他是蜀山第二十七代掌门,莫愁的师公。生于公元七二五年,不信你去百度一下。”
李果这下可是彻底哭笑不得了,兜兜转转,居然还能和逍遥哥哥这样的大能掺和上关系:“大叔,你能再给说点,我不知道的么?”
“当然,我想李逍遥你肯定不陌生是吧。”书魂大叔像是虚荣心得到了满足,满脸甜美的笑容:“他是个正直、善良、帅气、阳光而且充满了正义的男人……”
“停停停……你越说越像电视广告了,你至于这么当托么?”李果上下打量着书魂大叔:“难道?”
书魂大叔连连摆手:“嗯……我不是,其实李逍遥就是个大流氓,十五岁破处、十七岁和余杭渔村的好几个寡妇有一腿、十九岁开了仙灵岛圣女的苞等等等等。”
李果这才满意的点点头:“我也这么觉得,继续继续……”
“还继续什么,反正你要知道他干的事都够枪毙四十多分钟了。这么一个人渣都能牛逼成这样,你还在为你的未来担心?”书魂衣服严师慈父的表情看着李果,只不过神色之间有一丝难掩的尴尬:“努力吧,少年。向着夕阳奔跑吧。”
李果呃了一声,怪怪的看了一眼奇奇怪怪的书魂大叔:“别烦我了,我继续跟我的擎天柱聊天去。”
其实李果就是被刺激到了,他虽然自认为不是什么天纵之才,但除了有点闷骚和不会讲话之外,他还是有几分值得夸耀的小聪明的。所以再怎么不济,也不会比逍遥哥哥那个没受过什么正规教育、一天到晚就知道把妹泡马子的小流氓差到哪去。
小流氓都能成一代宗师,难道他李果连段破木头都吃不定?
抱着这个想法,李果听了书魂大叔的话,摒弃杂念,专心的和那段木头开始了灵与肉的交流。
时间在这个地方仿佛是不存在的,没有寒暑交替、没有日月轮转甚至连饥渴难耐都感觉不到,甚至没有一点疲劳。所以李果咬着牙玩着命,坐在那里一动不动,全身心的投入了和一截木头聊天的事业中。
书魂大叔说,梦境里,人的精神力本身就被放大了五六倍,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控制一些简单的东西来当做练习,这种练习可以让人在现实世界的时候更容易上手。而当梦境和现实的神经接驳能力差不多持平的时候,那时就可以真正的实现以神驭物,小到树叶飞花,大到移山填海。
而且李果还得到一个让人很难以置信的信息,在一些古籍和仙家笔录里的记载,御天这个境界好像只有一个名为麒麟的上古大妖达到了,他全力施展的话,明月星辰甚至时间空间,都会为他一个人而扭曲。
只不过,这一切都只是存在于传说和记载里,根本没有人亲眼目睹过这种波澜壮阔的场景而已,那种存在根本就不适合活在人间……
李果现在,就在朝着这个方向慢慢摸索着,虽然连他自己都知道,这肯定是扯淡的,绝对不可能有人可以让时间静止,这压根不符合物理学。不过李果的心也没那么大,他要做的只是能够让自己有保护家人的能力而已,莫愁毕竟是个姑娘,小白脸吃软饭,说出去也羞得脸红。
在这个信念的驱使下,李果果然在不算长的时间里,就感觉到了那截木头的微弱呼应,以及在手上轻微跳跃的感觉。
他抹了一把头上的汗,得意的看了书魂大叔一眼。
“趁热打铁。”书魂大叔身边漂着几十本书,任由他随意翻看:“让它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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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李果真正让他的柱子哥能够飞起来的时候,书魂大叔已经写完了从一九八一年至今所有公务员考试的试卷,还顺带把雅思和托福也都考了一遍,还写了几个物理公式的证明论文。
在见到李果的成就之后,书魂大叔奖励性的扔了一瓶脉动给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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