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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二战之亚洲风云-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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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老辣的杀手,大概会在第一时间作出凶狠的自卫动作,但浩齐还只算这一行的“新人”,而等他搞清了状况,对方已经连连道歉了。
“啊……啊!真不好意思!对不起!”
“哎,小菲啊,怎么又迟到啦!这位先生,真不好意思啊,您没事吧!”收银台那边的女生说。
除了衣服被稍稍弄皱,浩齐好像还真没什么事,倒是对方速度快、质量小,与自己相撞后跌倒在一旁。
“噢,没关系!”
浩齐很自然的伸出手将这穿白色线衫的长发女生扶了起来。
女生的手凉凉的,很软,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触觉。刚刚从地上起来,貌似还未成年的小女生便赶紧把手抽了回去,又说了声“抱歉”,慌慌张张的跑进面包店里屋去了。
一阵淡而清新的香气飘然而过,浩齐突然想起了多年前那段刻骨铭心的记忆。
“小菲”,他将这个名字轻轻留在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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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龙”重新上线之时,猎人大叔正木然立于窗前,浩齐上前一看,炕上的采药大叔已然面色发白、身体僵硬。
“大叔……”
猎人慢慢转过头,通红的眼睛里写满了哀伤。
浩齐默然,这是自己进入游戏后失去的第一个伙伴,尽管只是个系统的NPC。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浩齐跟着猎人大叔用简陋的工具在屋后小树林挖了一处坟,安葬了采药大叔,又将那两只大狼的头隔了祭在坟前,这一晃眼便是一个多小时。
“你今后怎么打算?”猎人大叔终于问了这个浩齐期待已久的问题。
“弃医学猎!”四个字说得异常坚定。小说下载网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с○m
猎人大叔点了点头,“你是先回村收拾收拾东西,还是直接跟我走?”
想着家徒四壁的屋子里也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东西,而采药大叔家里的东西也不好随便去动,浩齐很干脆的选了后者。初级采药的技能早已到手,看看药筐里的草药也被泡得七零八落,便只捡了柴刀和几样随身的小物件。见猎人大叔背着猎枪和一个大号的行囊,他想着主动分担一些重量,不想对方只扔了两个装水的葫芦过来,一路上也不多说话。
这让浩齐觉得同是师傅,性格却相差甚远。
两个不同职业的NPC,在脚力方面都很出色,半天下来,“常龙”的疲劳度居高不下,被猎人拉下了好一段路。好在这NPC也不是精力无限的,临近正午,他找了处靠近溪流的开阔地放下行囊,说了句“你拾柴生火”,然后就拎着猎枪进了树林。
浩齐大口大口的喘着气,看着猎人大叔矫健的身姿,既羡慕又好奇:是不是一个人生活久了脾气就会变得古怪?杀手和猎人在这方面好像很相似,莫非自己N年之后也会变成一个“怪叔叔”?
拾柴生火本没有难度,可昨天才下过雨,林中的枯枝烂叶都湿嗒嗒的,搞了半天也只是熏了个脸黑。忽听得远处传来一声枪响,浩齐起身去看,却只见得一群鸟儿拍着翅膀飞走了。
“好一杆土铳,动静真大!”
心里嘀咕着,继续埋头生火。
等到猎人大叔拎着一只肥大的灰毛野兔回来,浩齐勉强升起一堆小火,可浓烟之烈呛得人唯恐不能退避三舍。大叔倒也不说什么,在溪边三两下就把野兔剥皮去内脏,又用小刀非常仔细地将嵌在肉里的铁砂一一剔除,拣了根长木棍把洗好的肉串起,又从袋子里抓了一小撮盐巴抹在最外面,轻车熟路的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拾够了柴火,浩齐坐下来看着猎人大叔剥下的兔皮,从切面来看,这手艺很是纯熟,只是被铁砂钻出了不少小孔,卖价肯定是要影响的。再看他斜放在一旁的猎枪,深黑色的枪管外表粗糙,木质枪托磨损严重。
经过多年的军阀混战,贫瘠的华夏大地上并不缺“毛瑟”、“莫辛纳甘”、“斯普林菲尔德”、“李。恩菲尔德”、“曼利夏”这些知名步枪的身影,就连本土生产的枪械也是种类繁多,“快利”(连珠枪)、“汉阳造”(老套筒)、“湘造”、“辽十三”、“广西条子”等等。放眼全国,估计就连民团和土匪也少有扛燧发枪的。
在有关枪械方面,猎人似乎总走在时代的后头。
“用过枪么?”两眼盯着烤肉的家伙却看穿了浩齐的心思。
“用过,但没用过这样的!”
“这鸟枪可有些年头了,指不定比你年纪还大呢!”猎人大叔又说。
“可能还是满清时代造的吧!”浩齐没有半点嘲笑的意味。
“管它满清还是大明,能用就行!至少啊,它用着顺手,耗费也不大!”猎人大叔看起来就像是那种重实质而非外在的,他紧接着掏出一把小刀,用刀尖在兔肉上划出一道道小口子。
浩齐没做声,这所谓耗费,指的大概就是火yao、枪弹以及维修方面,他昨天正好在游戏论坛上看了几篇有关枪械的帖子,貌似连清朝遗留下来的“连珠枪”和“老套筒”也要卖到30大洋一支,每百发子弹10到15块大洋不等,这样的价格,普通人自然是望尘莫及的。
“既然你说用过枪,就让我看看你有多少基础吧!”猎人大叔将叉着兔肉的木棍倒过来往地上一插,拄枪起身,从腰间解下一个小而精致的葫芦,口对口的往枪管里倒了些黑色粉末,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拿了颗小手指大小的金属丸子塞进枪管,从枪上取下枪棍照着枪管捅了几下,再在击发处的火yao池里倒了些粉末,扳开击锤,枪口朝上的递给浩齐。
浩齐接过枪,发现物品栏里也相应有了枪的图标——要是直接将其据为己有,也不知道这猎人会不会动粗来抢。当然,这只是一念之间的想法,为了一条破枪失去一个好师傅,肯定是笔不划算的买卖。
“就那棵树吧!”猎人大叔不远处的一棵大树。
举枪,瞄准。这瞄准装置虽然极其原始,终究比没有的好。
一扣扳机,耳机里传出一声轰响,动静还真大!
硝烟随风散去,浩齐朝前一看,子弹在树干边缘蹭了一道口子。
“嗯,还行!”猎人眯起眼睛又将浩齐上下打量了一番,“这徒弟没有收错!”
浩齐咧嘴一笑,这表情应该也很符合他的平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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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天下午餐
“色香味俱全”的营养午餐,在白领的江湖中早已成为一个传说,内容少变的套饭最大的作用就是填饱肚子。
“哎,你们上午有没有上天涯的游戏论坛啊!”
与大学食堂有些相似的四人餐桌旁坐着两男两女,男人靠北,女人在南。问题来自于北边的西瓜头,这发型潮是潮了点,但看着总比旁边白脸粉唇的小男人顺眼一些。
“你以为谁都像你们技术部那样悠哉?上午差点忙得喘不过起来!”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口气不善,或许是工作忙碌的关系,她神色稍显暗淡,对餐盘里的食物也不是很感兴趣。
坐在她旁边的“波浪卷”也颇有感慨的说:“正所谓一将成名万古枯,别看经理们在会议室有声有色,他们的资料哪份不是我们辛辛苦苦弄出来的?我可怜的脑细胞哟,一上午至少损失了好几亿!”
“嗨,脑细胞死得快更新快,没事的!来,凡帆啊,我请你吃块鸡翅哈!”西瓜头嬉皮笑脸的从餐盘里夹了个鸡翅。
“波浪卷”无比敏捷的伸出筷子一挡,“闪!我才不要你碗里的东西呢!”
西瓜头又嬉皮笑脸的把鸡翅放了回去。
“彬彬,你说的是那个号称揭露‘惊人内幕’的帖子吧?我也看了哦!”吃相很是文雅的死鱼眼终于也插话进来。
西瓜头接着说:“是啊,那帖子里的内容如果属实,还真是发人深省呢!《世界大战之亚洲风云》开服三天,日本的注册玩家达到了两千两百万,而中国的玩家还不足一千七百万,这样下去啊,我们肯定要吃亏的!”
“波浪卷”也不顾嘴里还有饭菜,“哈?不会吧,日本人都不用上班,整天坐在家里玩游戏?嘎爽的啊!”
西瓜头摇摇手里的筷子,“那倒不至于!据说哦,他们不仅年轻人玩网游,一些中年的上班族下了班回家也玩,甚至有一些老头也在耍。根据发帖者透露,游戏中已经有数万名日本玩家通过了严格的训练,以补充兵员的身份被派往朝鲜半岛!这倒是让韩国和朝鲜的玩家很是郁闷,他们在游戏里接连发动起义,却无一例外的遭到日本驻军的残酷镇压,很多人愤而选择退出。据说截止昨晚12点,这两个国家的注册玩家加起来才刚刚突破一百万!”
“打仗又不是光拼人多!”马尾辫有些不以为然。
“嗨,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我们在装备上又不占优势!你们再想想,这日本军部向朝鲜增兵意味着什么啊?”西瓜头一副学问很深的表情。
马尾辫干脆放下了手里的筷子,“你是说鬼子要向东北军发动进攻了?”
西瓜头给了一个“答对”的手势,“这游戏里的时间已是辛未年秋天,也就是1931年了!同志们,九一八事变也就在这年9月18日哦!”
“那……敌人依然会在那一天发动进攻吗?”马尾辫问。
“如果完全重演的话,也就不叫游戏了!可是……我担心这仗打起来啊,NPC士兵不太顶用,假如我们的玩家数量尤其是选了军职的玩家又少,很可能会陷入被动!现在的大公会,很少有专门发展军职的,猎人公会虽说也有一定的战斗力,但他们终究不是正规军啊!”
“嘎日本人那边呢?”埋头吃饭的“波浪卷”嘴上还叼着一根青菜,却忍不住抬起头来发问。
西瓜头回答说:“不知道!估计他们的游戏公会也会碰到相同的麻烦吧,可如果他们的玩家真的有两千多万,肯定要比我们容易集结,毕竟在侵华战争爆发之前,他们主要驻军点就本土和朝鲜半岛那巴掌大小的地方!”
“彬彬啊,我有两点意见!”“死鱼眼”掏出手帕擦擦嘴巴,在三人各不相同的目光中不慌不忙的说道:“这第一呢,吃饭的时候少说话,有利于消化!这第二呢,俗话说无商不奸、无商不利,日本有多少玩家、中国有多少玩家还不是运营商发布的数据。大家想想,只要两国的运营商发布看似不利于本国玩家的消息,从而引发公众的爱国热情,双方的玩家数量能不飙升吗?”
西瓜头张着嘴巴,好一会儿才竖起大拇指,“高见,真是高见!‘白送你’,难得从你嘴里听到这么有见地的分析!”
“切!”死鱼眼一撇嘴,“好了,我看我和雨嘉、凡帆都吃好了,你自己慢用哈!”
两个女孩确实也没有继续呆在餐厅的必要,只留下西瓜头还目瞪口呆的坐在那里。
无商不奸的道理似乎大家都懂,但短短几个小时之内,标题为“惊人内幕——战争大戏即将登场”的帖子仍迅速上升为天涯游戏论坛的第一热帖,玩家们纷纷响应。尽管也有人对帖子内容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但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新注册的游戏玩家数量陡增,而在网吧里,《世界大战之亚洲风云》让人隐约看见了曾经辉煌的魔兽时代!
刚吃过午饭,浩齐通常是不上线游戏的,有时候会站在阳台上看一会儿书,有时候就只是在屋子里活动,而当他感到愉悦、郁闷或是恍惚的时候,也会到楼下去转一转。
出了“青春家园”,往左几步路便是“香飘十里”,他每天早上买面包牛奶的那家面包店,厨师烤制的法式面包相当地道,至少要比浩齐在军校吃的精致很多。
“欢迎光临!请随意挑选!”
刚走进面包店,一个很嫩的声音就从柜台那边传来。之所以用“嫩”来形容,是因为这声音青而不涩,柔而不腻,发音还很标准。
浩齐一眼就认出了那是早上撞到自己的女孩,她换上了米黄色的工作围裙,头上系着蓝色碎花的小头巾,似乎正往本子上抄录着什么。
架子上摆着琳琅满目的糕点,因为每天都来,浩齐也许比这里的雇员还要清楚各种口味的蛋糕和面包所摆放的位置,但他这时却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
女孩终于抬起了头,但似乎并没有认出浩齐,只是很随和的问:“先生,您需要什么口味的蛋糕?”
“呃……有什么面包是适合饭后吃的?”浩齐双手插在口袋里,停住了他漫无目的的脚步,只是这问题一出口,就连自己也觉得滑稽。
女孩收起她的本子不慌不忙的走出柜台,“您是想要容易消化的面包吗?我们新推出的裸麦面包不加糖不加黄油,在面团揉进了裸麦、花生等天然食材,味道很不错的!”
浩齐这才发现,她并不像自己第一印象里的那样娇小,大约一米六的个子,留着一头乌黑亮丽的披肩直发。圆圆的脸蛋很是可爱,可四肢有着并不相称的纤细,连同肩膀看起来也是小小的。至于年龄,估计正处于未成年向成年迈进的阶段吧!
“喏,这就是裸麦面包!很可爱吧!”恍然之间,女孩已经指明了她所介绍的面包!
浩齐有些失神,“噢,是还不错,我吃过一次!那就给我来一袋吧!”
“好的!”女孩轻快的将面包放进小篮子里,礼貌的问道:“还有其他需要吗?”
“不用了!”浩齐有些窘,因为他现在根本不用买面包——西式的早餐与中式的中餐、晚餐,已经是多年养成的习惯,至于明天的早点,他也总是喜欢买新出炉的。
“好的,请在这边付钱!”女孩将篮子放在收银台上,那里有另一个年纪差不多大的女孩,她戴着相同的蓝碎花头巾,看着却远没有前者可爱。
“噢,是您啊!”
之前一直在看报纸的收银员抬起头,从语气和脸上的笑容来看,她显然是认出了浩齐。
浩齐也微微一笑,从钱包里抽出十块钱——对于这里的面包价格,他也有可能比收银员还清楚。
“正好十块!”收银员不等收钱,转头就冲着那女孩笑道:“小菲,你早上撞到的就是这位先生哟!”
“啊?”女孩很不好意思的看看浩齐。
那笑容在浩齐看来,正应了一句成语: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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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暗夜猎手(冲榜,求票!)
再次上线时,猎人大叔已然不见了踪影——在《世界大战》里,NPC通常是不会因为玩家下线而原地等待的,他们该干嘛还是干嘛。不过浩齐也不担心,一方面大叔留下了前往住处的路线指示,另一方面,他三年的军校生涯也学到了不少野外生存技能。
秋天的长白山麓,色彩丰富得宛如一幅油画,葱绿的红松在秋风中挺立,枫叶如血点缀着大山,还有那微黄如玉的草地。走在林间,听着风拂动秋叶的声音,听着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欢唱,总觉得步入了人间仙境。融于这样的环境之中,浩齐终于可以理解暴风、狂雪近乎天文数字的前期投入,和游戏运营商耗资十亿购买超级计算器的原因了!
走了快三个小时,浩齐遥遥望见一条从山中飞流直下的“银剑”,气势固然不如自己去过的黄果树,但在这崇山峻岭之间又有别样的韵味。
猎人大叔的住处,便在那飞瀑脚下。
青青溪畔,一栋看似简陋的木屋也就比猎人们临时歇脚的小屋稍大一些。浩齐走近的时候,猎人大叔正坐在门口抽着烟袋。
旁边蹲了两条狗,一黑一黄。黑的体形较大,浓密黑亮的毛发显得威风凛凛;黄的瘦不拉几,鼻子细而长,一见到生人,便非常警觉的注视着对方。
“大叔……”浩齐这一说话,那黄色的土狗终于按耐不住吠了起来,而黑色的大狼狗虽然站着,却只使用一种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来者。
“你也这么叫老赵?”猎人一出声,小土狗便不叫了,一脸警惕地走到主人旁边,而那狼狗也懒懒的趴了下来。浩齐这时才注意到,它是用一条绳子拴住的。
“是啊!”浩齐如实回答说。
猎人慢慢悠悠的抽着烟:“我不知道你和老赵的关系具体是怎样的,可我觉得师徒本分不能乱,去给我倒杯茶来!”
浩齐还没进屋,那土狗就又吠了几声,但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陌生人走进主人的房子。
浩齐也喜欢狗,只是一直没有条件养。他在木桌上找到了茶壶和茶杯,斟上一杯,稳稳的端了出来。
猎人大叔接过杯子,却不急着喝。
“在正式收你为徒之前,我要先约法三章:我自从猎以来有三不杀,怀胎之物不杀,年幼之物不杀,山中灵物不杀!可做到否?”
这NPC竟有如此规矩,浩齐有些意外。
“大叔,怀胎之物和年幼之物好认,这山中灵物……”
“所谓山中灵物,便是山中灵气所养之物,以胡、黄、白、柳四门为甚!”见浩齐一脸茫然,猎人大叔便又解释道:“这四门也叫四仙,即狐狸、黄鼠狼、刺猬和蛇!”
“噢!”浩齐恍然大悟。
“其二,我们虽也算是行走山林之间,但杀人越祸之事不做,勾结贼人之事不做,欺辱乡民之事不做,能做到否?”
这原本就在浩齐的处事原则之中,便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嗯,其三,也是最重要一条,将来即便技艺精通,也万万不可在人前逞强,切记切记!”
说最后一句话的时候,猎人大叔刻意加重了语气。
“从今天起,你得叫我师傅!记住了,你师傅我姓张名腾,延吉人氏!”
浩齐一并应承下来,这才算正式入门。属性面板里的“称号”,也从采药学徒变成了猎人学徒。
“枪,我这里只有一支,里屋有副弓,整修一下你暂且用着,待下次去镇里的时候再弄支枪吧!”猎人大叔依然是那副天塌下来也有山顶着的口吻。
浩齐也没有奢望一上来就有猎枪可用,他进屋寻出弓和箭,这硬木做成的弓光溜溜的没有任何花饰,弦应该是用某种动物的筋制成的,尽管上面已经蒙了薄薄的一层灰,却没有想象中的松弛。
“没用过?”猎人大叔似乎从浩齐的动作中看出了什么,他拿过弓拉了拉弦,稍稍调整了一下,又从箭袋里抽出一根很普通的羽箭,照着门外来了一箭。
咻!
与火枪的轰响比较,这冷兵器安静得像是江南的小家碧玉。转瞬之间,离弦之箭已然插在远处那颗软枣树的树干上。浩齐看着有些奇怪,跑过去一看,那箭身上竟然还带着一颗青绿未尽的软枣!
拔箭而返,细细一数,竟有四十余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技艺?
浩齐记得以前看过一篇专业射箭队的专访,率队勇夺金牌的功勋教练认为“百步穿杨”只是形容箭技高超,若是按照古代度量值的换算,配以最好的现代弓也难以做到箭箭穿“杨”。可是,古代的事情现代人怎又能说得清楚呢?
看到箭上的枣果,猎人大叔却一点也不惊讶,他将弓还给浩齐,语重心长的说道:“勤加练习,方能成技!”
不管先前那箭是不是偶然,在猎枪到手之前,浩齐也只能以弓为器。整个下午除了有下线半个小时进行活动,他一直重复着瞄准、射箭、拔箭的枯燥动作,等到猎人大叔喊他生火做饭的时候,看看属性面板,各项指标又有上升:力量、耐力、敏捷、智力和精神依次为17、22、11、13、12,技能栏里依然是“陷阱-初级、剥皮-初级和采药-初级”,角色描述变成了“常龙,男,出生年月不详,生活在长白山上的一介平民,身材健硕,善捕野兔,曾徒手搏狼,为远近乡民所仰慕。师从山中猎户,立志为民除害!”
猎户的饮食起居比较简单,中午吃剩的兔肉、几个烤地瓜,一顿晚饭就算对付了过去。吃完了饭,浩齐主动给猎人大叔的两条狗喂食,那土狗自是无比兴奋,大狼狗却还是那副慵懒的样子。
下线之前,浩齐问猎人晚上是不是就睡觉而已,不想这位大叔用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说:“不啊,今晚上山放夹子!你要是有事就不用去了!”
放夹子这样的事情浩齐怎能错过?他先前逛论坛的时候就看到有玩家爆料说,“陷阱”技能在私下PK或是作战模式下也能发挥不错的效果,而且还揣测专家级的捕兽有可能具备埋设地雷这样的变态能力,所以被普遍看作是杀人越货的首选技能。
吃过晚饭,浩齐早早上线,这时猎人大叔还没出发,而是在屋子里准备捕猎用的各种机关陷阱。浩齐过去看了看,大大小小的捕猎夹有十几个,小的为竹木所制,也就比捕鼠夹大一点,大的有竹制也有铁制,最大的还带有尖锐的铁齿,人要是不小心踩到了,估计腿骨都要被夹断的。
“来,看好了,这些捕兽夹要谨慎使用!”
别看猎人大叔平时沉默寡言,但在传授技艺的时候还算是孜孜不倦,一番讲解之后,又让浩齐动手试了试,这才将所有的夹子放进一个和药筐相似的背筐里。
“这筐子你背,弓箭就不用带了,这把刀给你用!”
浩齐得到的是一把半米长的砍刀,抽出一看,刀身明显是经过认真打磨的,油灯下依然泛着寒光。猎人大叔从墙上取下枪,装好火yao和铁砂,又小心翼翼的把击锤夹好,方才招呼着浩齐一同出发——由于是去布设捕猎夹,两条狗便留下来看家。
夜行山路,火把是必须的,浩齐刚开始觉得很新奇,但几次滑倒之后,终于摆正了心态。在看不到尽头的黑暗中摸索前行了约有两个小时,猎人大叔停住脚步。
“仔细听!”他说。
浩齐竖起耳朵,这山林之中除了悉悉索索的虫子声,似乎还有另一种微弱但有规律的声音。
“是水?”
“嗯!是山中泉水形成的溪流,一些胆小的动物习惯在夜间前来饮水,所以我们可在这附近布设小兽夹,过一两个时辰就会有收获,但如果等到明天,我们的猎物就成了狼或者野狗的食物!”猎人大叔说着从筐子里挑出几个小兽夹,在靠近树根的地方一一布置好。
“大兽夹要放在靠下游一些的地方,知道为什么不?”
浩齐想了想,“因为它们喜欢在下游饮水?”
猎人大叔举着火把,“不,那里有个大水塘,既可以饮水,又可以洗澡!”
谁说NPC不懂冷幽默?浩齐心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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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猎物(二更,冲榜,求票!!!)
夜深了,树欲静而风不止,漫天浮云时而遮住那轮弯月,时而又让银色的光洒满大地。清凉的山泉水哗哗的流淌着,沿着溪流注入这还不到半亩地的天然小水塘。
在城市里呆久了,山野的一切都显得很新鲜,尤其是这奇特的守夹待“兔”。才一个小时不到,就先后有两群山猪前来饮水、洗浴,搅得这水塘好不热闹,期间还有几个孤单的影子在角落里喝了几口水,但没有一只踩中地上的夹子。
水塘周围又重新回复了平静,呆在离地五六米处的树丫上,浩齐一手握弓,一手搭箭,这姿势在他自己看来或许如同西方魔幻里的精灵一般优雅帅气,只可惜这附近就只有一个略显沉闷的猎人大叔——若不是狩猎需要保持安静,这样的氛围还真容易让人误以为他已经睡着了。
看看时间,十点将近,下线便意味着这次狩猎就此结束,明早自己得一个人走回去。不下线的结果也很明显:打破自己的固定作息,但在游戏中可能会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收获!
权衡之下,遵守作息规律显然要比游戏重要,浩齐朝猎人大叔挥了挥手,向他示意自己要下线了,但那家伙完全没有理会自己,浩齐正准备打破沉默,眼角余光却瞟到了一个正在缓慢靠近水塘的黑影!
看身形,比一般的豺狼、野猪什么的要高,头上隐约还顶着两根“树叉”。浩齐心里一阵喜悦,鹿?
那黑影姿态轻盈,在林间行走也不像其它野兽一样刮着树枝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可它却像是受到了命运的捉弄一般,竟不偏不倚的走到了一处捕兽夹!
在铁条的作用下,大捕兽夹咬力惊人,夹住物体时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咔”响。
唔……
长长的悲鸣映出伤口的剧痛。
浩齐有些不知所措,只见猎人大叔一哧溜的下了树,嘴里还喊着:“快,别让它挣脱了兽夹!”
这样的光线,这样的距离,若是能一箭射中鹿头,不是神射手便是开了作弊器,而浩齐两者皆不沾,只好老老实实的背上弓、翻身下树。等他屁颠屁颠的跑过去,大叔早已一刀割断了鹿喉,正伏在鹿身上吮食鹿血。
鹿腿还在抽搐,口鼻仍有残喘,月光下,这一幕如此诡异,令浩齐整个人愣在那里!这难道是吸血鬼游戏吗?
过了好一会儿,猎人大叔才转过头来,满嘴满脸都是血,很不客气的冲着浩齐喊:“愣着干嘛?快过来喝几口!”
鹿血在民间被视为中药之上品,活跃于山林之中的野鹿又远甚过人工饲养之鹿,浩齐先前所看的《长白山之王》中也有猎人生饮鹿血的片段。
作为一名杀手,喝鹿血似乎已经算不上挑战极限了,浩齐大胆的走过去,俯下身子照着刀口就吸食起来。《世界大战》在味觉系统上并无很大的突破,饮用原本腥臊的鹿血基本上等同于喝水,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浩齐的心理压力——在军校组织的生存训练中,还不至于茹毛饮血,能够加入特种部队便又是另一回事了!
“下次手脚麻利点,这样的机会,一年都难得有两回!”
猎人大叔颇为不满的在一旁教训说,他蹲下来摸摸鹿角,面无表情的割下来收进背囊,然后又转到鹿尾那边,把鹿鞭和尾巴一一割走。
感觉喝够了,浩齐抬起头问:“现在怎么办?”
大叔把随身携带的一只装葫芦倒干水后扔给浩齐,“把血装着,回头风干了做药,自用也可,卖掉也可!”
浩齐埋头照做。
大叔重新点起火把,照着地上的鹿说:“这是一头成年的梅花鹿,少说也有一百多斤,我们运气真是不错!鹿皮能卖个好价钱,鹿鞭、鹿尾、鹿筋|奇|也是上好|书|的药材,至于鹿肉,能拿多少算多少!我看这浓烈的血腥味很快就会引来豺狼,你赶紧拾柴生火,我来剥鹿皮!”
砍柴生火原是浩齐的“本行”,但这次没有带柴刀来,便在附近拣了些枝叶。火很快生了起来,猎人大叔那边已经用锋利的匕首剥鹿皮了,浩齐借着光看了看,手法的纯熟程度绝不亚于张家大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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