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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侠情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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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孤剑一眼望过去,就感觉微有些异样,这时,他才发觉,异样的正是这些乞丐。
因为他们乞讨的姿势,竟然完全一样,都是伏在地上,一动不动。似乎这繁华已化成了巨山,压在他们卑微的身上,让他们喘不过气,直不起腰。
龙八的声音凝重,缓缓响起:“他们已经全死了!”
独孤剑一惊,龙八道:“你看到没有?他们身上都隐浮着一层金光。”
独孤剑仔细看去,果然,那些乞丐的身上都闪烁着一丝极为细小的光芒,若不细看,必定会以为只不过是太阳的余晖,但仔细端详,那光芒竟然带了种阴沉沉的死气,越看越是诡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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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桃仙小镇(2)
龙八道:“那是金尸的尸芒,他们已被黑衣人炼为金尸,威力比寻常死尸高了十倍,恐怕他已下了杀心!”
伍清薇叫道:“这是闹市,你不是说他不敢在闹市显身么?”
龙八叹道:“他的确是不敢显身,显身的只是金尸而已。这些乞丐本就是此地最卑贱的人,你看他们已被杀害,尚无人多看一眼。一会这些金尸蜂拥扑上,只怕官府百姓也只会当是乞丐斗殴,管都不管,他就可以暗中下手杀我们了。”
独孤剑默然,问道:“那我们该怎么办?”
龙八摇了摇头,道:“这条街上的乞丐怕不有二三十,若是尽被他化为金尸,那我们就只有……”
他缓缓坐下,脸色一时变得极为萧索:“就只有等死了!”
降龙笑了:“等死?就几个金尸你就说等死?尸体有什么可怕的?我佛门金刚般若禅咒专超度亡灵死尸!”
龙八摇头道:“对一般死尸自然如此,但金尸就不同了。金尸全身都是金波若花的剧毒,不但不能碰,而且刀枪不入,就算用大锤砸,急切间都砸不碎。何况金尸并不是真的死尸,中了金尸之毒者神智迷糊,近似于生与死的边缘,但自身潜力却被完全激发出来,力大无穷,以你的身手,对付一个可以自保,对付两个就极为艰难,对付三个,就必败无疑。金波旬花毒霸道无比,只要沾身些许,连你都要化身金尸,纵然集尽天下灵药,也无法解救。”
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周身剧毒,沾之即死。这金尸竟然如此厉害?降龙虽然天不怕地不怕,此时脸上也不禁露出了一丝惧意。这样的怪物,打又打不得,却如何对付?
独孤剑凝思道:“既然金尸如此厉害,为何黑衣人不多造一些,恃之横行天下呢?”
龙八道:“因为金波旬花毒不能持久,中人一个时辰之后,便即失效。失效时金尸爆体而亡,往往连控御之人也受波及。由于金波若花毒极为猛恶,使用时也须极为谨慎,只要有些微的失误,便反噬己身。所以黄泉老人虽然知道金波若花毒威力极大,却也不敢轻易使用。黑衣人如此明目张胆,不是找到了金波若花毒的控御之法,就是破釜沉舟,力图一博了。这一博于他或有小损,但我们的命只怕会留在这里了!”
降龙大笑道:“那有什么可怕的?只要撑过去一个时辰,那些金尸就会自行爆亡吧?凭我们几人的身手,全力抵御,应该不是什么难事吧!”
龙八深深叹了口气,道:“的确不是什么难事,只是这些人恐怕会遭受连累。”他看着窗外,这是一条繁华的街道,熙熙攘攘的尽是人群。阔少爷们提笼架鸟,吆五喝六而行,怯弱的小姑娘被挤到了一边,惊恐地捂住手中的篮子。酒楼旁边的绸缎庄、钱庄、米庄生意很兴隆,在浩世大劫中,桃仙镇仿佛最后的乐土,忘我地繁荣着。但这一切,将要在二十余金尸出动时,尽皆化为乌有。
他们打斗中将会使金波若花毒溅射开,零星沾到的镇民将会生一种奇异的病,周身的肌肉慢慢僵硬,骨骼、关节渐渐失去控制,最后水米难进,生生地将自己饿死渴死。就算没有沾到,花毒渗入土地后,剧毒腐蚀,四周寸草不生,桃仙镇也将化为绝地。
龙八看着这拥挤而繁华的人流,他的拳头握紧。降龙跟独孤剑对望一眼,都呆住了。他们实想不到,金尸不但沾不得,简直连动都动不得。他们只觉心中升起了一阵愤怒,那是对黑衣人的愤怒。他们可以容忍杀戮,但却无法容忍对平民百姓的杀戮!两人指节发白,但却一点办法都没有。
伍清薇突然惊叫道:“不好!”
随着她的手指处,那些乞丐金尸赫然全都站起,缓缓向酒肆逼了过来。他们身上淡淡的金光一闪一隐,看上去极为诡秘。
龙八沉声道:“看来黑衣人已决心取我们的性命了!”
独孤剑道:“绝不能让他伤及无辜!”
龙八默然片刻,道:“好!”
他突然出手,一掌将送菜的跑堂打倒在地。那跑堂一点武功都不会,挨了龙八一掌,立即血流满脸,杀猪般叫了起来。
独孤剑呆了一呆,大怒道:“你……你做什么!”就要拔剑。
龙八低声道:“小兄弟且等一等,我不会伤他的!”
他目光清澄,不带有丝毫的暴戾之气。独孤剑一呆,长剑便刺不出去。龙八大踏步向前,一把将老板从柜台后提了过来,大声道:“今日咱们兄弟走到贵店,手头上紧,想借十万两雪花银子,就请老板施舍施舍吧!”
那老板肥墩墩的,被龙八夹手提过来,满身的肥肉仿佛都挤在了一起,龙八每说一个字,他身上的肥肉就哆嗦一下,听到“十万两”这几个字,全身肥肉几乎缩成了一团,尖声道:“你……你还是要了我的命吧!我……我哪有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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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桃仙小镇(3)
龙八哈哈大笑,道:“却原来是个没钱的!”他转身对着店中吓呆了的食客,飞扬跋扈地道:“来这里吃饭的,非富即贵,老板既然没有,就着落在诸位身上了!”他扬了扬蒲扇一般的手掌,砰的一声,将面前的一张桌子击得粉碎,厉声道:“今日爷爷要是拿不到银子,就打开杀戒,将你们杀个干干净净!”
那些食客都胆小之极,越是富态的胆子越小,听到龙八如此凶恶的言语,立时就吓晕了几个。剩下的人哭爹喊娘的,挣扎着向外逃去。龙八大声道:“休得跑!”做势欲追,又吓昏了几个。龙八哈哈大笑,提起那些吓昏的,全都扔了出去。跟着闯入厨房里、仓房里,将所有的厨师下人都赶了出去。胖胖的酒肆老板不肯走,死命要守住这座祖产,龙八一顿拳脚下去,他登时就忘了祖产,溜得比谁都快。
龙八游目四顾,清净无人,他那飞扬的神情立即黯淡下来,道:“现在可以迎接这些金尸了!”
独孤剑这才明白龙八的想法,不禁有些惭愧。
龙八却毫不在意,道:“大家将店里所有的酒坛都打开,一会我们火烧金尸!”
伍清薇眼睛一亮,拍手笑道:“火烧金尸,这个主意不错!一会你们泼好了酒,我来烧!”
独孤剑却有一丝忧愁:“火起来了,我们怎么办?”
龙八苦笑了笑,道:“那时就只能听天由命了!”
独孤剑沉吟着,忽然,外面传来了一阵缓慢、沉重,但极有规律的脚步声。龙八面容一肃,道:“大家快取些大蒜挂在身上!”他解释道:“这些金尸全靠气味辨识生人,大蒜气味浓重,可以掩蔽身上的气息,金尸就很难找到我们了。”说着,他将从仓房里拿出的大蒜分发给众人,将仍在酣睡的归隐子脖子上也挂了长长的一串。
龙八低声道:“我们赶紧躲起来,金尸找不到我们,必定会呼朋引伴,等到它们全部进店之后,我们就将店门锁上,推翻酒坛,点火烧死他们。若是放走了一尸,对桃仙镇就是无穷的劫难。”
众人知道他说的有道理,纷纷点头,拖起归隐子,藏了起来。伍清薇嫌归隐子的鼾声太重,生怕惊动金尸,拿了两瓣剥开的大蒜将他的鼻孔塞住。
酒肆悄然,五人悄悄藏好了,都不敢弄出丝毫声息。突然,那店门吱呀打开,几个乞丐窜了进来。仔细看时,除了身上那层几不可见的金芒之外,它们就与生人无异,唯一的区别,就是双眼尽皆化为金黄色,亮澄澄的发着极亮的光芒。而它们的脸色极白,宛如涂了一层白灰,一丝表情都没有,一入店中,立即将头四处转着,用力闻嗅,口中不时有黄浊的液汁滴下,看得伍清薇一阵恶心。
它们嗅来嗅去,仿佛找寻不到,登时脸上显出一股焦急之色,张口大叫起来。叫声尖锐悠长,就仿佛是脖子被砍了一刀后冒出的咝咝冷气。门外阳光虽然强烈,但这啸音一出,登时店内阴气森森,众人都觉心头一寒。
随着啸声传出,门外又涌进一群金尸,也是用力狂嗅。嗅了一阵,嗅不出结果来,都是脸色焦灼,突然仿佛蛤蟆一般呱呱大叫起来。它们缓缓走入酒肆,四下寻找起来。
独孤剑仔细看时,它们的力气果然巨大,木桌轻轻一抓,便木屑纷飞,实是劲敌,不由心下忧虑。龙八却动也不动,只是紧紧盯住金尸们。金尸呱呱叫着,却再没有新的金尸涌入。
他们身上都披了大蒜,躲藏得又很隐蔽,酒肆终究是酒肆,气味混杂,那些金尸虽然灵警,一时也找不出他们来,在酒肆里胡乱冲撞着。见到金尸这样慌乱,伍清薇心中的恐惧之心渐减,觉得它们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低声道:“我去关门,你们放火!”
也不待其余的人答应,她纵身而起,向店门落去。龙八大惊,一下没有拉住,伍清薇身子已起在空中。那些金尸的目光齐刷刷地抬起,盯在了伍清薇的身上!
伍清薇没有料到金尸居然灵捷如此,身子既然腾出,一时也收不住,她衣袖缓引,将长剑抽了出来。那些金尸突然纵身而起,向她扑了过来!金尸看似行动拙缓,但一纵之势,竟然高可丈余,刹那间遍空金影闪动,向伍清薇逼了过来!
伍清薇大吃一惊,长剑闪烁,点点剑芒激射而出。她身在空中,功力不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峨嵋功夫,重在防而不在攻,这一招刺出,剑芒没入金尸体内,那些金尸竟然停也不停,恍如没事一般,急速窜至。
降龙跟独孤剑霍然失色,但两人相隔甚远,却如何来得及救援?降龙扳住独孤剑的肩头,大叫道:“英雄豪杰,就看你的了!”
他一把将独孤剑提了起来,轰天般的一声大喝,聚起全身的力气,将独孤剑向伍清薇掷了过去。他这一身蛮劲发挥得淋漓尽致,独孤剑宛如强弓射出的利箭,闪电般窜上,竟然抢在金尸触到伍清薇的前一瞬,将她一把抱住,两人迅捷无伦地撞到了墙壁上。独孤剑只觉一阵剧痛传来,被撞了个七荤八素。那些金尸失去了目标,轰然撞在了一起,晕天晕地跌了下来,紧接着又向独孤剑蜂拥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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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桃仙小镇(4)
独孤剑剑光脱手飞出,射在那些金尸身上,只觉如中木石,竟然刺不进去。他惊愕之间,那些金尸已然扑了过来。独孤剑不敢放开伍清薇,聚力拔身而起,脚尖点在酒肆横梁上,身子再度腾空,就见金尸连环跃起,向他猛恶扑至。这些金尸力气绝大,一扑就是一丈多高。只是神智并不清晰,往往几只金尸同时跃起,还未抓到独孤剑,就互相碰撞,一齐跌落。
独孤剑心念一动,展开轻功,向一名金尸头顶上落去。他脚尖在金尸头顶使劲一点,那金尸吃痛,登时暴怒,双手扬起,向独孤剑抓了过来。独孤剑轻功展开,瞬息之间已然窜到了另一名金尸眼前,跟着也是用力一脚踩下。这么几次后,那些金尸全被他惹得呱呱狂叫,一窝蜂地追了过来。独孤剑突然身子腾空,窜到了横梁上。那些金尸全都聚在他身下,不住上扑。独孤剑剑芒洒下,将这些金尸一一击下。
伍清薇笑道:“这下好了,将他们拢在一块,烧将起来,一个都跑不了!”
独孤剑横了她一眼,道:“还说呢!我的背撞得疼死了,都怪你莽撞!”
伍清薇叫道:“你还说我?你这么用力抱着我,简直都快将我的腰扭断了!”
独孤剑这才惊醒,自己竟然还一直抱着她。伍清薇又叫道:“你还要抱到什么时候?”独孤剑脸一红,急忙放开。他放得急了些,那横梁又实在太窄,伍清薇站立不稳,身子一斜,向下跌去。独孤剑急忙将她抱住,一面叫道:“我……我是为了救你!”
脚下金尸们一阵涌动,更加疯狂地上扑。伍清薇脸色煞白,紧紧抱住独孤剑,却是怎么都不肯放开了。
龙八见金尸全都聚在了一起,心中大喜,一掌将酒坛封泥击破,向金尸泼了过去。
但他的行动嘎然止住,屋顶上一丝微光透了下来,但却没有日光的明亮,只是漆黑。
浓重的黑暗宛如阴云般将一切亮光全都罩住,所以独孤剑并没有发觉屋顶的异样。但龙八却看得清楚。他的心收缩起来。他知道黑衣人必定会显身,但他却料不到显身得这么快,而且就在独孤剑的身边!他张口欲叫,但随即发现,就算独孤剑察觉了,也一样逃不了!黑衣人的武功强于他太多,举手投足之际就能杀了他!
独孤剑有些讶异,他好不容易将金尸们聚在一起,正好一鼓作气烧成灰烬,为何龙八却迟迟不肯动手?他不解地向龙八望去,立即就望见了他眼中的惊恐。他心神一震,几乎连思量的余裕都没有,身子立即纵下!
但那团黑暗却仿佛有着未卜先知的能力,就在独孤剑身形才展之际,一股阴柔之极的掌力散下,将独孤剑一切动作全都封死。独孤剑随着方才一动的惯势,向下跌落。而下面,是几十只狂怒噬人的金尸!
龙八方寸大乱,不知道该怎么办好。降龙突然一声大吼,一把将他手中的酒坛抢过,全都浇在了自己身上。火折一闪,轰然怒响中,他的身子化成一个火团,向黑衣人飙射而去。黑衣人想不到他如此拼命,一愕之际,降龙已然扑到了身前,手脚挥舞,一股炽烈之气恶扑而来,黑衣人匆忙举掌,阴寒之气陡生,但降龙满身火焰,这玄冰掌力恰好让这些火焰顿熄,却伤不了他。
一团黑影扑面而来,黑衣人掌力再度腾出,黑影顿裂,却原来是个巨大的酒坛,烈酒淋了他一身!
降龙手中火光一闪,黑衣人发出一声尖啸,周身火焰腾起。降龙生恐他发出掌力扑灭,啸叫连连,禅杖舞成了一团风,发狂一般向黑衣人击来。
黑衣人被降龙一番猛攻,手忙脚乱,那身上的烈火却熊熊燃烧起来。他又惊又怒,突然双掌盘旋,冲天而起,带着那团烈火,向西北奔去。
降龙大大喘了口气,这才觉出身上火烧火燎的痛楚。他站在店梁上,身子一阵摇晃,将火扑灭。
冲天火光燃起,龙八已将烈酒浇到了金尸身上,烧了起来。金尸失去了黑衣人的控御,行动立即大为迟缓,左冲右突,却始终脱不了火焰的包围,转眼之间被烧成了一具具焦尸。只是随着它们的冲撞,整座酒肆也烧了起来。
龙八大声道:“快些冲出去!”
几人拉起归隐子仓惶窜出了酒肆,却见整个大街上都没了人影,街上的店铺也纷纷关门,看来酒肆遭了强盗的传言,在这一瞬之间就传遍了桃仙镇。龙八极目望去,却不见黑衣人的踪影。只是那狞戾的眼神始终缠绕在他的心头,令他不由得发出一阵阵的恶寒。
天地苍茫,他竟然觉得没有去路。黑衣人不明不白地被他们烧了一顿,想必心中恨毒更深,潜在暗处,只怕会有更毒更恶的计谋在等着他们。
金尸之后,又将是什么?龙八心中一点底都没有。
猛地,一阵马蹄奔跑之声轰隆隆传来。龙八呆了呆,就见一队士兵黑压压地从桃仙镇的北面涌了进来,迅速向镇南奔去。这些士兵盔斜甲横,脸色匆忙,显然是吃了败仗,正在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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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桃仙小镇(5)
龙八眼睛一亮,道:“混进他们中去!”
归隐子这才睡醒,迷迷蒙蒙地道:“参军去么?我要做个大将军!”
降龙不理他的妄想,拉着他融入了这个巨大的人流中。这些士兵逃得匆忙,根本就不管多了人还是少了人。而且士兵都是风尘仆仆的,尘灰蒙面,彼此也认不出来。五个人钻进去,连个小小的惊诧都没激起。
在偌大的队伍中,黑衣人再要一一找出他们来,那就困难之极了。何况军营中盘查严密,黑衣人也无法妄入,十分的性命,只怕是保住了七分。众人都是心神一宽,大军行进迅速,转瞬之间就奔出了桃仙镇。
这连绵殃及整个宋国的战火,终于烧到了这片宁静的土地上。
此后,世间再无乐土。
第十三章 飘摇风雨(1)
夜色沉沉,将桃仙阵南面的那片竹林整个笼罩起来,没有一丝月光,也没有一丝微风。这片不大的竹林其实是一片乱葬岗。整个桃仙镇中,无主、夭亡、无钱安葬或者因恶疾暴毙的尸体都掩埋于此。密密麻麻的断碑横七竖八地躺放着,残损的棺木、芦席发出阵阵腐败的恶臭,一些葬得较浅的坟墓被野兽扒开,露出暗黄的骸骨来。
尸骸枕籍,磷光宛如野鬼的灯笼,漂浮在空中,将四周照出凄惨的微光。
这炼狱般的景象一望看不到尽头。竹影摇曳,不时有鸱枭、野狐从竹林中惊起,发出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长啸。
黑衣人盘膝坐在乱坟中,治疗身上的伤势。
被烈火灼烧过的皮肤,与身上衣衫几乎难以分开,轻轻一撕,大片皮肤就如枯叶一般委顿脱落。他手上持着一柄尖刀,咬牙将身上烧焦的肌肤割下,再抹上一层碧色的粉末。
剧痛传来,就算黑衣人这般强悍凶恶之徒,也忍不住呲牙咧嘴。
更痛的是他的心。
纵横江湖十数年,没想到竟被三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害得如此狼狈。他心中被仇恨、懊恼、羞愧烧灼着,最后化为冲天怒火。他已决心将此地半腐的尸体掘出,结合苗疆控蛊之术,以自己的血肉饲养尸体,祭炼出一组蛊尸。
蛊尸是黄泉老人不传之密,他自己也只是略知一二。蛊尸的威力比金尸还要强大,但祭炼之法也更加危险,稍不留神,就将被万尸反噬己身,然而他也顾不得了,只待蛊尸练成,就追上独孤剑一行人,将他们一个个撕得粉碎。
他面前,就摆着一具半腐的尸体。
这种尸体极为难得,是腐烂到一半之时,由于特殊的气候、或者埋葬尸体的地形变化,腐烂的进程中止,尸身便永远保持半腐半干的状态。这种尸体千具里边也找不出一具来。而只有这种尸体,才能练成蛊尸。
黑衣人咬着牙,将自己衣袖撕下,他忍不住发出一声闷哼,这一撕,手臂上大片烧伤的皮肤也跟着脱下。他顾不得上药,从胸口处取出一个檀木匣子,小心翼翼的打开。
木匣里边盛着数百枚红色的米粒,只是这“米粒”饱满之极,看去晶莹透亮,仿佛随时都要被从中涨破,在周围磷光的映照下,这些米粒红光蓝影交错,发出一股妖异的光泽。黑衣人咬着牙,用那片脱落的皮肤将这些“米粒”裹住,仔细的塞入尸体口中。
不一会,这些“米粒”轻轻蠕动起来,只听一阵诡异的轻响,一条条蜈蚣状的小虫竟从“米粒”中破茧而出,争相吞食着黑衣人的皮肤,不一会便已长到了数寸长,纷纷向尸体颅脑深处扎去。
又过了片刻,只听一阵噼啪碎响,那具尸体全身都被红色丝线布满,仿佛从内长出了一张密密麻麻的大网,将周身紧紧裹住,看去诡异之极。
黑衣人大喜,口中喃喃念着法咒,突然将中指咬破,将鲜血在尸体眉心一点,喝道:“起”
就见那半腐的尸体砰的一声,生生站了起来。而它皮肤下那张血红色的大网,竟似乎得了莫名的滋润,轻轻跳动着,那久已腐败干枯的脉络精血,却已一种邪恶而怪异的方式,在它体内获得新生。
黑衣人将沾血的手指向右一挥:“攻!”
那具尸体随着他的动作向右转身,猛的一肘击在身旁的墓碑上。
顽石制成的墓碑竟瞬间化为尘芥!
黑衣人喜出望外,正要再次操纵尸体,突然,那尸体竟停止了动作,缓缓向他转过身来。
那张半腐的脸竟似乎牵掣出了一个诡异的笑容,空洞的眼眶直勾勾的盯着他,似乎恶鬼发现了寻找已久的猎物。
它咝咝作声,一步步向黑衣人走来。
黑衣人大惊,不住念着法咒,又将指尖的鲜血挤出更多。
然而,这一切竟完全无效,那尸体仿佛受了魔鬼的驱使,将原来的主人当作了重生后的第一个猎物!
黑衣人已经觉察出大事不妙,正要用遁地术顿走,那尸体猛然张开巨口,向黑衣人恶扑而来,黑衣人仓促间一掌迎上,顿时只觉巨大的力量宛如山呼海啸,向自己袭来,黑衣人的呼吸都已停滞,只听一声脆响,他的手臂竟生生被尸体击断!
蛊尸的力量,竟然一强如厮!
黑衣人忍住剧痛,纵身向身后的竹林跃去,他控尸多年,知道尸体唯一的缺点,就是轻功。只要他能攀上竹枝,就能逃脱尸体的追捕。
然而,他身子方在半空中,一阵恶寒从心中升起,全身真气顿时凝结,完全不能运转,纵起之势一断,重重摔在地上。
他勉强抬头,就见那张狰狞的脸已逼在眼前,朽烂的皮肤下红网脉脉搏动,几根尖利的长牙从它口中慢慢突起,就待向他脖子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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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飘摇风雨(2)
黑衣人情知万无生理,只得闭上了眼睛。
死亡并没有如期降临,而是一个淡淡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控尸多年,这次也算作茧自缚了。”
黑衣人一怔,这片竹林里竟然还有人?他惶然睁开眼,却见那具尸体张着巨口,就贴在他身边,长长的利齿离他的脖子只有一寸的距离,却从此疆住,再也不能挪动分毫,仿佛那秘魔般的力量瞬时又已重归虚无。
这个场面多少有些滑稽,但黑衣人却一点也笑不出来。因为他已看到了尸体后的那个人。
来人缨络飘舞,周身笼罩在一层银光中,肩头还伏着一头紫色的小兽,神情极为萧然,正微笑着看着他。
黑衣人心中大惊,这一人一兽,看来已在这竹林中呆了不短的时间,而他竟没有丝毫察觉,这如何可能?难道他真的是上界仙人,偶然出现在炼狱之中,来渡化自己的么?
然而这念头一闪既逝。这世上哪里有神佛,就算有,也是自己的死敌!
黑衣人咬牙道:“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能反控我的蛊尸?”
宸随云淡淡笑道:“几年前,我曾带给你师父黄泉老人几件礼物,作为交换,他将派中所有秘笈借我一阅,因此,这控尸之术并不是我的对手。你要打败我,必须用其他的办法。”
黑衣人将信将疑:“就算你也修习过控尸之术,但此尸是我的血肉练化,已与我的心意相和,你又怎么能让他反过来攻击我?”
宸随云望着他,眼中有一些怜悯:“那不过是因为,我们的血液都经过相同的法术祭炼,而我,恰好比你修习得更高一层。”
黑衣人讶然道:“你……你也会血魔搜魂###?”
宸随云点了点头:“想必你也知道,会这种法术的人,并不止于你我二人。这种法术在每个修习者手中,都会有不同的面貌,你化为纵蛊控尸之法……”他顿了顿,将目光投向远方,若有遗憾地道:“而龙八则运用为越伤越勇之术,他在此术上的领悟,其实比你更深,只可惜,我向人许下承诺,暂时不去找他的麻烦,所以,你就成了第一个替代品。”
黑衣人看着他,狐疑地道:“你怎么知道这么多?你找我到底有何目的?”
宸随云笑道:“我找你,就是让你与我一战——用血魔搜魂术一战。”
黑衣人道:“不可能!血魔搜魂术一旦施展,轻则武功全失,重则当场毙命。”
宸随云依旧笑着,但目光已有些森然:“你以为,自己还可以选择么?”
黑衣人深吸一口气,渐渐握紧了拳头,他已然明白,眼前这个人要的,就是自己的命。虽然此人武功远远高于自己,但他一生杀戮无数,生死报应早已不放在眼中,只要你的刀更快,这颗头颅就任由你来砍!
黑衣人全身骨骼都发出咯咯的响声,显然他已决定拼命!
宸随云却摇了摇头:“不是现在。”
黑衣人一拳击向地面,怒道:“你要杀就杀,要想慢慢折辱我,那是万万不能。”
宸随云将檀香兽的巨尾拢在脖上,淡淡一笑道:“我从不杀垂死之人。你先与龙八等人一战,又被蛊尸反噬,已然强弩之末。我要杀人,不必借别人之手。”
黑衣人一怔:“那你要怎样?”
宸随云道:“带你去一个幽静之处,等你养好伤,再来与我一战罢。”话音刚落,一道紫芒从他手中透出,黑衣人还未来得及抵挡,紫芒已透体而入。
黑衣人只觉他的笑容渐渐模糊,四周磷光银影终于融为一团,再也分不开去……
时当宋高宗绍兴四年。
宋、金交兵多年,金国节节进逼,中土沦丧,烽火万里。大宋偏安一隅,文明终被野蛮的武力追逐得无处藏身,为宋朝的文官政治下了一个凄楚的注脚。
金国为挟制宋朝,以及压制后方蜂拥而起的抗金义军,于建炎四年九月,册封刘豫为子皇帝,国号“齐”,定都大名府,随即迁往开封,统管京东、京西等地,史称伪齐。刘豫即位时“万民拥戴”,他也立志做个好君主,自以为宋朝文官政治失之在宽,所以便反其道而行之,“专务以猛济宽”。横征暴敛,严刑酷法,百姓荼毒,黎民灾殃。
要知宋朝虽然在对抗邻国中始终没有取得优势,北宋有辽,南宋有金,宋末有元,终于亡在了异族手中,虽然有文官政治宽之过,尚文轻武,战力不强,但亡国的祸根,却并非在文官政治上。制度只是制度,没有任何一种制度是绝对完善的。文官政治的宋朝既然免不了灭亡,那么就算实施了武官政治的宋朝,也一样免不了灭亡。南宋灭亡之祸,应当是肇于北宋。
当年北宋与辽用兵,连番大战下来,两国兵力都遭到了极大的削弱。当时辽国肖太后当权,朝中重臣多有异心。肖太后深谋远虑,认识到战争持续得越长,手下这些臣子的功劳累积就越多,到最后赏无可赏,不赏众心不服。功高震主,便是大大危险之事,便有议和之心。而北宋用兵多年,国力也将枯竭,是以在寇准筹划之下,两国订立了澶渊之盟,宋岁贡三十万银,辽尊宋为兄,世代交好。辽国倒也没违背这个诺言,终辽一代,再没跟宋交过兵。宋虽岁贡银,但比起战争的消耗,无疑九牛一毫。本是仇家对头的两个大国,竟然就此换来了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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