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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废材:卿狂天下-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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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即便是心里起了疑虑,众人还是没法对着这样一个少年发脾气,哪怕是天生脾气不好的人,在看向这少年的时候也不免自发地收敛着外放的渗人气息。
  “小公子,在下桐和州州府的大捕头鹤城,敢问你是因何出现在这里?”鹤城为人公正不阿,却也不是什么欺善怕恶之人,对于这样一个看似友好却与这种地方格格不入的少年,即便心里怀疑再深他也没有对夙凌表现出什么不好的态度来。
  秉持着“谁敬我一分,我敬对方一丈”的原则,夙凌对于鹤城的印象不错,自然就不会搞出什么幺蛾子来,便轻笑着给他解释道:“我叫灵枢,受朋友邀约从下天界飞上上来的。不过因为传送阵出现了点问题,抵达的时候已经是晕过去了。等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被一群姐姐给围着了,她们说我是遇到人贩子,这帮家伙准备拿我当压轴商品进行公开拍卖呢!
  不但如此,他们还给我喂了软筋散想防止我逃跑。不过他们想不到我的身体是百毒不侵,所以软筋散对我没用,于是便逃了出来了,顺便将那群姐姐也一起救出来,让她们去官府报案了。对了,我找不到自己的佩剑,听说是被他们给拿走了,就找过来想要将佩剑讨回来。不过,好像我的佩剑脾气有点儿大,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他们被暴走的佩剑给打得不‘成’人样了……”
  夙凌一脸“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勺,讲一个不谙世事,对自己的随身物品惹出麻烦来感到极为抱歉的少年演绎得入木三分。若非之前逍遥楼的人见识过她的腹黑无耻,只怕都要被她这神一般的演技给‘蒙’过去了。
  不过被他们识破了也没关系,反正夙凌想要‘蒙’‘混’过关的人又不是他们,对于一帮即将踏入地狱的败类,她才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做什么戏呢!

  ☆、285。第285章 有后台的人生就是不一样


  如此软萌正直的小少年,憨态可掬,简直要将鹤城这帮粗糙汉子给萌出血了,哪里还舍得去怪罪她的佩剑伤人无数呢?
  再者,是这帮人贩子自己见财起意,先拐卖了人家灵枢小兄弟,还抢了人家的佩剑,自己招惹了一只大杀神进来,也怪不得人了。
  不过,虽然对夙凌很有好感,鹤城还是没忘记公事公办。朝着夙凌伸出了手,鹤城正‘色’道:“小兄弟,可否让在下看一看你的佩剑?”
  一听他这话,夙凌倒是有些为难了。双手紧紧地拽住弑天的剑柄,一副生怕大灰狼叼走了自己的小羊羔的模样,看得鹤城额角开始冒汗。
  “那个……你先等等啊。”看到鹤城那副表情,夙凌心里乐翻了天,面上还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模样,“小贱贱脾气有点儿不好,不喜欢别人碰它呢,我先跟它沟通沟通,不然一会儿它‘性’子一上来,大叔你可是会没命的。”
  沟、沟通?跟一柄剑?
  没法理解这个少年的脑回路的官差们,纷纷投以质疑的眼神儿,该不会是这少年对这柄剑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改造,致使这柄剑展开大屠杀的吧?
  心里是这样想的,但是面子上却没有显现出来,大家都好整以暇地盯着这个少年,准备看她如何跟一柄剑沟通。
  夙凌将脸贴近弑天的剑身,轻声细语地说道:“小贱贱,让大叔看一下好不好。就一下,保证不会怎么样的,你别闹脾气,好好配合一下就好,好不好?”
  “嗡嗡嗡——”弑天不断的抖动着,看来真的跟夙凌所说的一样,这家伙闹脾气了。
  素手在剑身上拍了拍,像是一个妈妈在打不听话的小孩的屁股一样,夙凌继续掐着嗲嗲的声调跟魔剑沟通,“乖啦,就一下!不好好配合的话,会很麻烦诶,你就不怕被拿去解剖了,回炉重造吗?到时候我可保不了你,你还是乖一点,看一下就好!嗯,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不得上诉,不得反驳!”
  “o_o“…”这是鹤城的表情。
  “(⊙_⊙)”这是其他官差和军官们的表情。
  “==|||”这是逍遥楼众人的表情。
  大伙儿也没有想到,所谓的沟通,竟然是如此的……可爱,总有种初为人母的‘妇’‘女’在教三四岁的孩子说话走路的即视感。
  将弑天递了过去,夙凌不顾它的死死挣扎,还时不时地用眼神镇压它的反抗。鹤城接过魔剑,一入手就发现剑身凉得吓人,感觉就像是捏着一块寒冰。
  面对不断往外释放冷气的魔剑,还时不时地小幅度抖动几下显示自己的不满,鹤城这下是彻底信服了,这柄剑看来是具有自主行动的能力,而不是经过改造之后进行的半自动攻击。
  赶紧将冷得吓死人的魔剑‘交’还到夙凌手上,鹤城看着自己已经结了一层淡淡的薄冰的手掌,顿时‘欲’哭无泪,这柄剑还真不是一般的不喜欢被外人碰呢!
  “大叔,为什么要看我的剑啊?”某人装着天真无邪,似懂非懂地问道。
  “这个嘛……”鹤城将双手搭到身后,用力地用手掌搓着后背的衣裳,试图将凝结在掌心里的寒冰给抹掉,“武器会自动攻击人,这个是有两种情况的。
  一种是武器被人改造过,能够在符合某种条件下进行自主行动,这一种属于人为,哪怕是武器自身攻击人,也会归罪到主人身上的。
  另一种则是武器生出了器灵,由器灵掌控之后发起了自主行动,这种情况属于器灵主导,责任不归武器主人。你的佩剑看来应该是属于后者,有着很强大的器灵呢。”
  “嗯嗯!”夙凌忙不迭地点着头,“阿珺也这样说过呢。”
  阿珺?该不会是……
  想到某种可能,鹤城缩了缩脖子,望向夙凌的目光中带有几分尊敬。
  见他这副模样,夙凌笑了笑说道:“阿珺就是凤青珺啊,她好像是妖族的少主,就是她邀请我上来中天界玩一玩的。啊!对了,之前我让那些姐姐带过去给你们看的令牌,就是阿珺给我的,你们看完了可要记得还给我啊,阿珺说拿着那个我可以在妖界横行呢!”
  果然如此!
  只是,少主大人,你如此教导你的朋友,这样真的好吗?会把她带坏的好不好!
  一听到夙凌提起了凤青珺,而且之前她确实是‘交’给了那些少‘女’们一枚令牌去报官,官差们也是见到了那枚独属于他们妖族少主的冰凤凰令牌,自然对夙凌的话不疑有假。
  能当他们妖族那个面瘫、寡言的少主的朋友,这个人就注定了是非同一般,得好好巴结才行。于是,夙凌的各种嫌疑,就因为有着强大的后台而被取消了。这让她不得不感慨,有后台的人生就是不一样啊!
  比起有牛叉哄哄的后台撑腰的夙凌,逍遥楼的人可就悲催多了。本来就是罪证确凿,人证物证俱在,现在更是得罪了妖族少主的朋友,那简直就是老太公上吊——找死的节奏啊!
  于是,在某大魔王言笑晏晏的围观下,逍遥楼的人被抓的抓,被关的关,末了还被搜刮走一大批财物。当然,这是被夙大魔王搜刮完之后的又一轮搜刮。
  一个罪恶昭彰的人贩子组织,在不幸拐到了一只瘟神之后,不仅人财两失,还将自己的主要人物给赔了进去,简直不能更倒霉了。也幸亏是他们楼里大多数的人都分散在外头各地做任务,若不然这次一网打尽,只怕整个逍遥楼都要毁了。
  不过即便是如此,逍遥楼也是元气大伤,只得另觅他处,暗中将总部转移到别的地方去了。
  具备“走哪儿哪儿就有死人出没”的柯南体质,夙大魔王这次借‘花’献佛当了一次散财童子,将从逍遥楼里搜刮来的财物分给了桐和州的穷困老百姓们。笑眯眯一脸和善的好心少年,踩着逍遥楼当垫脚石收获了不少人的感‘激’和尊敬,也为自己的好友凤青珺虏获了不少人心。
  至于那躲在背后没有出来见人的逍遥楼楼主,这次可真是被夙大魔王给气了个心痛肝痛肺痛牙齿痛,一听到“灵枢”这个名字就全身发痛。这时候的某楼主还不知道,他因为某位大魔王而引发的悲剧人生,才刚刚开始……
  —题外话—
  剧了个透,阿玄不写无关的东西,逍遥楼是个大坑,请淡定对待。另外,求订阅!

  ☆、286。第286章 准备去猫族


  化名为灵枢的夙凌,一路上优哉游哉地晃‘荡’着。在解决了一个人贩子集团之后,她的心情不知道有多美好了,唯一美中不足的便是没有逮到那逍遥楼背后的人。
  不过既然已经将人家的势力摧毁了个大半,其他的怎么说都无所谓了,反正她又不是专‘门’负责抓人贩子的。恰巧碰着就顺手解决掉,至于那躲在暗地里的,她才没有心思去特地将他们扒出来晒晒太阳呢。
  虽然之前鹤城他们有想过帮她联系一下凤青珺,不过夙凌觉得这种刻意去见面的做法稍显无趣,不如就这样四处游玩,有机会碰着了再相见吧。
  腰间别着一柄‘玉’‘色’长剑,长身而立容颜俊俏的爽朗少年,不管走到哪儿都是招惹来不少人的关注。有一些胆子稍大的妖族少‘女’还会将自己手中的荷包、香囊甚至是绣帕给丢过来,惹得夙凌一度觉得自己是走到哪儿就被人砸到哪儿的过街老鼠。
  至于那个一直跟在夙凌身边的苗香蝶,则是被途中遇到的各‘色’美‘女’给忽略了。偶尔有人注意到她,那也是拿凶巴巴的眼光怒瞪她,示意她赶紧从爽朗少年的身边滚离。什么叫羡慕妒忌恨,这一路上苗香蝶可谓是尝了个遍。
  不过即便如此,她还是选择硬扛着他人的敌意往前走着,死死黏在夙凌身边不肯离开,因为——她不认识路啊!
  她之前会被拐卖,全都是因为她是路痴的缘故。本来是应朋友之邀去做客的,可是她走着走着就把自己给绕晕了,只身一人还‘迷’了路的少‘女’,自然就成了人贩子的目标,于是她被拐卖也成了板上钉钉的事情。
  瓦解了人贩子集团,好多被拐卖的少‘女’被解救出来之后,都让桐和州的官差和军官们护送着返回家中。只有苗香蝶是因为要去人妖部落,又因为没有得到许可的外人是不被允许靠近人妖部落的,所以没有人能够送她去。
  但是她又不认识去人妖部落的路,以她的路痴属‘性’估计走不到两百米又得‘迷’路了,是以只能是死死粘着夙凌,央求她带着自己去人妖部落找她的朋友。
  好在夙凌对人妖部落也极为感兴趣,一听到苗香蝶的提议便一口答应下来。兽耳这种萌系属‘性’,以前只在二次元中看过,现实中根本就不可能有!
  纯天然的人形兽耳样态,那可是能让宅男们秒喷鼻血晕死过去的神物啊!
  痴汉属‘性’发作的夙大魔王表示,能去亲眼看一看这种在二十一世纪中只能存在于动漫中的神奇生物,老天爷简直是太厚待她了!
  当然,心里猥琐的小人儿暴走跑圈的形象,夙凌是不可能表现出来让别人看到的,不然一会儿吓跑了苗香蝶,她不乐意带自己去看兽耳美眉了那可如何是好?
  苗香蝶的朋友,是猫族人妖部落的子民。其实严格来说,苗香蝶还是她那位朋友的救命恩人呢。
  当时还是个小‘女’孩的苗香蝶,在一次偶然去树林里采‘花’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因为踩到了捕兽夹而导致脚腕受了伤的小‘女’孩。小苗香蝶也没有多想,只是看到那小‘女’孩的脚在流血,眉头皱得死紧好像很痛苦的样子,便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将那小‘女’孩的脚从捕兽夹里救了出来。
  两个小‘女’孩就这样相识了,还成为了好朋友,经过经过‘交’谈之后,苗香蝶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猫族人妖部落的人。因为贪玩儿从部落里跑出来,结果因为身上没钱而饿着肚子,最后跑到树林里在找食物果腹,却因为没注意而踩到了捕兽夹。如果不是苗香蝶救了她,只怕她最后的结局就会被猎人给捉走,‘私’自卖到暗所里去进行拍卖了。
  虽然妖王三令五申,不准妖族的子民‘私’自踏足人妖部落,但是对这三个人妖部落极为感兴趣的妖族子民,尤其是那些有钱有势的富户商家,都特别想得到一个有着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还保留着兽耳和尾巴的人形妖‘精’。
  可以说,家里有一个人形妖‘精’当‘女’奴,在富人阶级那可是极为有面子的事情。
  也正是因为‘私’底下在盛行的这种不良风气,导致三大人妖部落的子民都不愿意出来外面,生怕一个不小心就着了道儿,被人捉去拍卖,最终沦为富户家的‘女’奴。
  不过,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一直以来都被某些妖‘精’视作“奢侈品”的人形妖‘精’,再怎么提防也总会有疏忽的时候,至今为止还是有相当可观的一部分人形妖‘精’落入了其他妖‘精’的手中,成为供人亵*玩的‘女’奴,结局惨不忍睹。
  毫不客气地说,就连苗香蝶这样普通的小妖‘精’都会遭到人贩子的惦记,更遑论是物以稀为贵的人形妖‘精’呢?
  也正是因为苗香蝶的搭救,还有她那种憨憨的老实人‘性’格,所以那个猫族人妖部落的小姑娘才会跟她成为好朋友的。这次邀请苗香蝶过去玩儿,也是因为她们猫族的大娘娘要举行千岁寿贺,小姑娘得了部落中长老们的许可才敢给苗香蝶发邀约的。
  鉴于人妖部落规矩严格,而且也不大乐意透‘露’本部落的讯息给外界的人知道,所以苗香蝶压根儿就没告诉家人她是准备去参加猫族人妖部落的庆典的。因为一旦让外人知道她跟猫族人妖部落的人结‘交’了,到时候势必会有很多人烦着她,要是因此给自己的朋友带去无谓的麻烦那可就糟糕了。
  至于为什么会选择夙凌作为带路人和保镖,那当然是因为她本身就是极其痛恨拐卖人口、贩卖人口这种的事情。
  虽然苗香蝶本人算不上特别聪明,有些憨直单纯,但是她也不算笨。从夙凌毫不留情地将那些人贩子痛殴虐杀的举动便可以判断出,她是个极为正义的人。如果连她这样的人都不能够信任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应该就没有值得他人信任的人了吧。
  苗香蝶这种凭本能和直觉判断的结果,居然歪打正着给她‘蒙’对了。不过对于她的这种听起来有些扯淡的判断依据,夙凌还是微微扯了扯嘴角,感觉有点儿不靠谱。

  ☆、287。第287章 侠士与正义


  从某个方面来说,苗香蝶也没说错,跟世界上很多人比起来,夙凌确实称得上是一个很正义的人。
  讨厌为了让自己能够生活富足,就捉了无辜的人进行贩卖,从而获利的人贩子!
  讨厌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肆意践踏生命、以残虐他人为乐的人!
  讨厌那些仗着自己家里有钱有势,就对生活质量不如自己的人肆意侮辱的人!
  讨厌那些利用社会的不公平不平等制度和现象,造就更多不平等不公平现象的人!
  虽说世界本来就不存在什么绝对的公平和平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谋取相对平等还是做得到的。然而,世间的道德和律法,制约的始终都是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手握重权的人,总是能凌驾于律法之上,将律法当做能让自己活得更加自由、放肆的工具。
  这样说或许有些深奥,打个比方来讲吧,一个穷人撞死了人,他会被判监禁,严重点甚至会被判死刑,而一个富人撞死了人,却可以‘花’钱消灾,捏造各种证据,然后聘用律师来为自己开罪。干了坏事儿还能逍遥法外的,很多都是富人。
  又比如一个官二代‘迷’‘女’干了一个身家清白的穷人家的‘女’孩儿,他可以找人顶罪,可以‘花’钱去堵住这家人的嘴,甚至可以买凶杀人将碍事的人直接灭口,这样就啥事儿都没有了。但是反过来,若是这个穷人家的‘女’孩儿心生怨恨一刀捅了这个官二代,只怕她的下场是终生监禁甚至是死刑,这就是这个社会的现实。
  法律高于一切,这种话只适用于普通百姓。虽说也有蛮多犯罪的富人和官二代官三代受到惩罚,但是基于社会制度的不健全,还是有很多人逍遥法外的,只不过没有被报道出来让所有人都知道而已。
  夙凌在现代的时候,看过不少杀了人的有钱有势的人,在递‘交’了一份‘精’神出现问题的病例之后,便能够被无罪释放,大摇大摆地从法律的漏‘洞’下逃脱罪责的案例。
  明知道对方是有罪的,但是那又有什么用?一切按照法律程序来走,成了很多有权有势之人为非作歹的保护伞,这还只是明面上的,背地里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来为他们遮掩罪行的招法,那可就数不清了。
  如果真要按照夙凌的‘性’子来,这些人都该死,但是这些人往往都可以不用死。长此以往,这种走法律漏‘洞’、以钱权压人的行为只会越来越多。
  生活在法律统治的社会背景里,无权无势的夙凌对这种现象无能为力,但是现在,她是活在武力至上的世道,一旦让她碰到了这种渣滓,直接一刀宰了就行了,哪里还需要等待法律的重重审核,最终却是换来无罪释放的坑爹结局?
  暴力并不可取,但是有些时候,唯有暴力才能够最直截了当地解决问题。
  公平与平等,不仅需要法律保驾护航,更需要合法的暴力在背后作为辅助‘性’的震慑力量,双管齐下一起肃清人世间的种种不平等。
  只是合法暴力的范围太难界定,每个人心目中对于是非善恶的判断也是不相同的。同时合法暴力也存在着太多的风险,一旦稍不留神便会分崩离析,制造出更大的麻烦和动(禁词)‘乱’来,是以这种力量才没有被现代社会所容许。
  夙凌是个很奇特的人,她心里对于是非善恶有着自己的一套准则,心中也有着一杆衡量的标尺。很多时候,外界所存在的法律可能都远没有她心中的那杆标尺来得‘精’准。
  亦正亦邪的侠士,很多时候他们的作为都代表着百姓们内心对于正义与邪恶的态度。比如劫富济贫的侠盗,虽然干的是盗窃的事情,但是支持他的人总是远多于反对他的人,因为他做到了“侠”这个字所代表的那份使命。
  夙凌就是这样一个侠士,一个我行我素、不畏强权所动摇的侠士,只因她本身具有与强权相杭衡的实力和魄力。如果世界上能有更多她这样的人,只怕老百姓们非但不会反对,反而是拍起手掌大力欢迎吧。
  苗香蝶有些天然呆,智商或许不高,但是情商绝对不低,不然也不会在短短几天的相处之中就悟出了夙凌的本质。
  人妖部落的子民对于外界的人都抱有极其强烈的戒备心,她们将自己以外的人都视之为恶,总是觉得他们对自己饱含着深深的恶意。苗香蝶信赖着夙凌,她想将夙凌介绍给她的朋友认识,同样也期待着猫族的人可以明白,世间到底还是有正义的人存在的。
  此外,她极力邀请夙凌护送自己去猫族,还有另一个不算原因的原因。她心底总是隐隐觉得,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但是只要有夙凌在,一切都会好转起来,任何问题都会迎刃而解,也能够保全她的朋友及其族人的安全。
  不晓得苗香蝶竟是对自己抱有如此高的期望的夙凌,只道她是担心再度被拐卖而迫切需要一个保镖护着,自然也没有多想。等到她去了猫族在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她都不得不感慨,这个苗香蝶果然是大智若愚、未雨绸缪的人啊。
  有了夙凌的陪伴,苗香蝶这一路的游玩可谓是舒服到了极点了。一来不用担心身上没钱可以吃饭住宿的问题。因为“灵枢公子”很有钱啊,没钱了也没关系,她大晚上出去转溜一圈回来之后就有钱了。
  二来不用担心‘迷’路的问题。有这样一个人气高到爆表的人存在,走到哪儿都会有人热情地为她们指路,根本就不存在找不到路的情况。
  三来则是不用担心各种人贩子和坏人。“灵枢公子”动都不用动一下便能将那些宵小给碾压得爬不起来,哭爹喊娘地跪地求饶。
  苗香蝶敢用自己短短两百零九年的人生经历起誓,她从来没见过这样厉害的人,简直就是神一般的存在啊!
  一句话总结,跟“灵枢公子”在一起真的是太有安全感了!
  —题外话—
  这个是阿玄对于社会上一些现象的看法,也是这个文要传达的一些态度,可能表达的能力不够,有哪些说的不太准确的还望别太介怀

  ☆、288。第288章 好想去死一死啊!


  夙凌和苗香蝶之前是被逍遥楼的人给运到了桐和州,那里和大景镇之间的距离足足跨越了一整个广东省那么多,而苗香蝶的朋友所在的猫族人妖部落则是在距离大景镇不怎么远的地方,是以,她们俩现在得往回走才行。
  先前苗香蝶怕自己‘迷’路了会误事,所以足足提前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始从家里出发。试想一下一个人为了从广州去到深圳,足足提前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开始出发,此等‘迷’路的功力,想想也是醉了。
  不过出‘门’的当天苗香蝶就被拐卖了,这期间经历了那么多,也不过过去了那一个多月里面的那个“多”的部分。是以,现在距离猫族的大娘娘的寿辰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夙凌和苗香蝶两人一路走一路玩个痛快了。
  两人像是相携出游的好友,一路走到哪儿就吃到哪儿,玩儿到哪儿,玩儿得乐不思蜀,几乎都将猫族的事情给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在走过大半的距离,途经某一座城市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儿事情,叫夙凌不得不感慨以前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看过的小说里面,那些很令人吐槽的桥段果然都是存在的,作者君诚不我欺啊!
  在某本不知名的词典上有这样一句话:有这样一种东西,遍布在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总会在不经意间就从某个旮旯里蹿了出来往你身上扑,将你雷得外焦里嫩,神经炸裂,却又不得不感慨着它出现的频率和眼熟度,以及它所造成的叫人无法直视的画面感。
  而这种绝无仅有的奇葩物质呢,它的名字就叫做——狗血。
  生活中处处有狗血,而有些狗血的存在就是为了刷新你认知的下限,提升你的毒舌能力,给你提供吐槽的素材,并且在你脑子里的弹幕不断蹦出来的时候,给予你五雷轰顶的焦然感和一万头草泥马神兽呼啸而过的三观尽碎的画面感。
  妖界是以州来划分地理位置的,感觉就类似于现代社会的省,一共分为四个州,分别是桐和州、醴和州、庆和州以及浦和州。
  其中,幅员最辽阔、水运最发达的当属桐和州,类似于现代社会里的珠三角一带;醴和州是妖界的首府所在之地,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北京一带,也是最有钱、经济最繁荣的地方;
  庆和州是妖界风景最美的地方,以婉约小调式的风格闻名全中天界,类似于现代社会的江南一带;浦和州是平原大漠风貌,想要看“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景象,这里是首选之地。
  大景镇是桐和州范围内的一个小地方,位于最南端的部分,隶属于九河县,九河县隶属于平港城,而平港城则是桐和州的几个大城市之一。现在,夙凌他们是在桐和州的州府——桐和府这里,想要倒回去平港城下面的九锡县,这路程真不是一般的远。而夙凌她们遭遇到的狗血事件,就是在路过平港城的时候。
  这天,夙凌和苗香蝶两人一身轻松地经过了平港城的入城检查之后,便进入了城内。本来出城入城都必须出示通行凭证和个人户口所在地的居住证的,这方面苗香蝶倒是没问题,可问题是咱们夙大魔王没有啊!
  不过不怕,人家有妖族少主赠送的随身令牌,拿出来往人家守‘门’官兵的面前一亮,顿时收获无数尊敬和礼遇,这等待遇实在是让夙凌再度感慨有后台真幸福!
  入城之后,两人照样准备在平港城这里吃喝玩乐一番再上路,于是按照惯例便是先去找客栈下榻。土豪附体的夙大魔王自然不会吝啬钱财,于是找了个路人问了一下城内各个客栈的情况之后,便跑去最大最豪华的云来客栈登记去了。
  能够称得上最大最豪华这几个字,云来客栈自然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可以进去的,里头的店小二和掌柜的态度也是极好的。夙凌在询问了一下之后,便要了天字三号房,让店小二带路引她们去看房间。
  不是她不想要天字一号房,而是这房间已经有人定了,二号房嘛……太二了她不喜欢,于是就勉强选了个三号房。
  这一路上夙凌和苗香蝶两人都是同住一间屋子,好在每次住的都是豪华套间,房间够大‘床’也够宽,再加上某大魔王不拘小节,某小蝶儿傻乎乎不谙世事,倒也没闹出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笑话来。
  订好房间,安置好换洗衣物,在房间里稍稍坐了一下下之后,夙凌便和苗香蝶一起出去觅食去了。所谓觅食者,寻觅美食也。
  身为吃货同好会的成员,夙凌和苗香蝶两人出了云来客栈之后,猜拳选了个方向,然后一路走一路狂扫,在摊位上吃了还不止,还要打包一份边走边尝。
  结果一条街还没走完,这两人手上已经放不下任何东西了,全是各种打包带走的美食,看得路人目瞪口呆,心想着这两人到底是不是饿死鬼投胎啊。
  无奈之下,夙凌和苗香蝶只得将手里好多还没开始吃的美食都分给了在街上‘乱’跑‘乱’跳的小孩,有一些还分给了行乞的乞丐,然后……她们又觅其他美食去了。
  在看到有摊子在卖臭豆腐的时候,苗香蝶眼睛一亮,撇下夙凌就直往那边跑。看着那没头没脑瞎跑的呆妞,夙凌刚想让她小心一点别被行人给撞了,就看见那呆妞直‘挺’‘挺’地往杵在那儿的路人的后背撞了上去,结果“咚”地一声倒地上了。
  摊开手掌掩着面,夙凌真不想让别人知道那呆妞跟自己是一伙儿的,好丢人啊有木有!只可惜她的想法才刚在脑海里浮出来,还没付之行动的时候,就见那呆妞冲着自己挥舞着小爪子,一脸兴奋地喊道:“灵枢公子,这边这边,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诶,你快点过来看看!”
  看着周围的人一脸“兄弟,你家妞儿‘挺’呆的”的揶揄表情,夙凌表示好想拿起弑天将苗香蝶给戳死。她当初真的是脑‘抽’了才会答应跟这呆妞一起上路,好想去死一死啊!
  —题外话—
  夙凌手捧着一堆美食一脸呆萌地看向大家,“拿美食换推荐票,妞们,换吗?”

  ☆、289。第289章 灵枢公子的授徒心经


  没好气地瞅了瞅苗香蝶挥舞着的小爪子,夙凌强忍着想要将这呆妞掐死的冲动,拖着沉重的步子不情不愿地往她那儿走了过去。
  瞧着她一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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