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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夜行-第2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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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们放屁!”

老喷狼狈败退,那贴心小棉袄也不找了。

夏浔的小灶上,西琳和让娜也在忙碌着,这小灶可就不比士兵们的露天大灶了,单独搭了一个帐篷,灶台虽也是就地取材,可一应炊具都是齐备的。

一头整猪,她们只留了两个蹄膀给自家老爷,做其它菜前最先酱的就是蹄膀,蹄膀酱好了,沥干晾凉,切片盛盘,剩下大半个还带着不少肉的骨头搁到一边儿,两人便继续忙活别的菜了。等其它几道菜炒的炒、炖的炖,也都弄好了,那粳米粥也就煮好了。

这粥用的是蓝田知县送来的胭脂米,这胭脂米自古就有,例代不断改良,到清朝时候成为贡米,此刻它还只是地方上的一种有名的香米,那粥熬得香喷喷的先盛一碗搁在一边,转身便装食盒,几道菜装好了,正要回身去端粥碗,只见案上放着一只干干净净的空碗。

西琳望着空碗有些发怔,让娜扭头看见,问道:“怎么了?”

西琳摇摇头,失笑道:“你看我这脑子,粥还没盛,自己就以为盛过了的!”说着拿起碗来,又去锅里盛了一碗,这时刚刚捣好蒜酱的让娜忽地奇道:“咦,肘子怎么少了一个,叫谁偷了去?”

西琳一看,那案上放着剔去了最肥美部分的蹄膀果然少了一只,两人不由面面相觑,西琳吃吃地道:“方才……也没见有人来过呀,这青天白日的,要是有个大活人过来,咱们还能看不见?”

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突然抄起菜刀四下寻摸起来,片刻的功夫,西琳怪叫一声,让娜赶紧跑过来,问道:“怎么了?”

西琳指着橱下,结结巴巴地道:“你……你看,我没记错,刚刚是盛好一碗热粥晾在那儿的。”

让娜往橱下一看,那还不曾使用过的碗碟最上面,赫然摆着一只喝过的粥碗。

两位姑娘互相看看,汗毛都竖了起来,怪叫一声,提起食盒就逃了出去……

“这个事儿吧,两位姑娘到汉人地方时间还短点儿,而且一直呆在国公府里,自然是没听说过的。”老喷神秘兮兮地道:“我老喷久居汉地,可是听说过许多,这应该是让狐仙或者黄大仙给取去了!”

“狐仙?黄大仙?”

两双海水般湛蓝的大眼睛惊讶地看着老喷,好像两坛子陈年好酒,直接把老喷看醉了,于是愈发卖弄起来,他压低声音道:“传说啊,这草木生灵,世间万物,时候久了,都能修炼成精,最容易成精的,那就是胡大仙和黄大仙啦!”

让娜怯怯地道:“胡大仙……是指狐狸吧?那黄大仙是指什么?”

老喷道:“嗨!就是黄鼠狼呗!别乱说,是黄大仙,黄大仙。你像衙门口儿啊,贵人家里啊,那都是有神灵把门儿的,邪灵精怪都进不去,所以很少出事。可这荒郊野外就不同啦,撞见个狐仙啦、黄大仙啦,那也没准儿的,你们别怕,一般来说,它们是不害人的。”

西琳抱臂道:“听得人冷嗖嗖的,老喷哥,你说它一般不害人,可万一……万一碰上个坏的黄大仙,怎么办?”

老喷不懂装懂地道:“这不是白天么?白天,它们顶多偷点东西,是不敢现形的。等到晚上,你们两个睡到国公爷帐里还怕什么?国公爷那是大贵人,这狐仙啊、黄大仙啊,都是没有神位的野神,是不敢冲撞贵人的,你们只管安心睡觉,不会有事的。”

“唔……哦!”

两位姑娘吱吱唔唔地互相看了一眼,没敢说直到现在自家老爷还不曾招她们侍寝过,这事儿说出来实在也太丢人了些。

老喷难得有这两位金发碧眼的性感美人儿找他聊天,谈兴大浓地道:“其实这些野仙,大多都很善良的,而且法术有限,你们根本不用怕。我在大宁的时候,曾经听人说过一个故事,是有关蝙蝠的。传说很久以前啊,这蝙蝠是有毛的,你看这飞禽,哪有不长毛的,对不对?为啥就蝙蝠不长毛呢?

那是因为啊,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蝙蝠修炼成精了,这只蝙蝠大仙住在一个小村外的山洞里,村子里谁家有个婚丧嫁娶的缺少桌椅板凳招待客人,就会去村外的山洞里烧炷香,向那蝙蝠大仙求助。蝙蝠大仙就会在夜里施法术,把桌椅送到你家院子里,你用完了还回山洞,再道声谢就成了。

可是后来有一户人家贪小便宜,用完了桌椅就不舍得还了,那蝙蝠大仙左等不还,右等不还,知道那户人家起了贪心,它很生气,就飞到那户人家门外,坐在石磨盘上骂他们家的人不讲信用。那家人自知理亏,也不还嘴,由着它骂。这蝙蝠大仙讨不回来桌椅,就天天晚上跑去那户人家外面叫骂。

后来,那户人家实在是烦了,于是傍晚的时候,就在那石磨台上涂了一层糯米汁,结果那蝙蝠大仙不知道,晚上飞来后,还是坐在那儿骂,骂到快天亮的时候,它就得离开了,要不然被太阳一照,就算法力全失,不能重新幻化成人了,可它怎么飞也飞不起来,原来身子已经和磨盘粘在一块儿了。

这时太阳马上就要出来了,蝙蝠大仙一害怕,就奋力一挣,结果一身的羽毛都粘在磨盘上,光溜溜地就飞走了,从那以后,蝙蝠大仙再也不接受人类的请求了。不过因为它成了秃毛的,而且它是蝙蝠里边第一个成了精的,是蝙蝠祖宗,从那以后的蝙蝠,就都没有毛了,有趣吧?”

西琳和让娜听得有趣,不觉笑了起来,可是回头想想,还是有些害怕。老喷叹口气道:“不瞒你们说啊,我也丢了东西的,我那贴心小棉袄啊……叫你们这一说,估摸着,也是被胡大仙给拿走了,唉,回不来喽……”

※※※※※※※

今夜没有袭营演习,军营中很安静,夏浔依旧在灯下专注地看着资料。

经略辽东也罢,剿倭寇、访日本也罢,他事先都这样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别人只看到他成功时的辉煌,嫉妒的就说他走了狗屎运,可又有谁知道,他那势如破竹的威风前面,曾经熬过多少个日日夜夜,早就做足了准备功夫?

这一回,他的对手是一代天骄,夏浔尤其不敢大意,准备工作比以前更充分,更详细,每一个夜晚,他都是这样度过的。看了很久资料之后,夏浔揉揉有些发涩的眼睛,一抬头,见西琳和让娜正肩并肩地坐在帐角儿,悄悄地耳语说话,便笑道:“好啦,不看了,该歇息了,你们也回帐歇着吧。”

“唔……老爷……”

让娜被西琳推了一把,只好做她的代表,只是她虽性情爽直泼辣,毕竟还是一个黄花闺女,到了这种时候,她一样的羞涩,让娜结结巴巴地道:“老爷,我们……我们两个就睡在帐口好不好,也……也好就近侍候老爷。”

“不好!当然不好!老爷我又不是柳下惠,这么两个活色生香的美人儿跟我同眠一帐,老爷我还能沾着枕头就睡着么?”

夏浔脱口就想拒绝,可是忽地瞟见二人脸色,看两人脸上神情,惊恐多过羞涩,倒不像是要自荐枕席的样子,心中不由一动,脸色便慢慢沉下来:“嗯?今天怎么忽然要睡在这帐里了?你们两个有事瞒着我吧,快说出来,否则立即回帐歇下!”

“我……我们……”

让娜又看了一眼西琳,鼓足勇气道:“老爷,我们……我们撞见胡大仙啦!”

西琳赶紧补充道:“也有可能是黄大仙!”

夏浔一脸茫然地道:“黄大仙?胡大仙?在哪儿?”

许久之后,帐帘儿一挑,夏浔手提一盏灯笼,缓缓踱出了帅帐。

此时已是寒冬季节,陕西的冬天与江南截然不同,风声呼啸如同狼嗥,刮在脸上犹如刀割,夏浔在帐中时还不觉得甚么,这一出来顿觉寒意袭人,他紧了紧大氅,手顺势按在了刀柄上。北风卷地百草折,狐裘不暖锦衾薄。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只这片刻功夫,那刀柄的铜吞口已冷得不宜把握了。

“在我这军中,藏得有甚么胡大仙黄大仙?”

夏浔哂然一笑,一手捉刀,一手提灯,漫步轻去,脚下踏处,风卷回雪,脚印儿浅浅的,几不可见……

第746章 麻雀

夏浔看得很仔细,他提着灯笼,在几处营帐间反复游走,重点在厨房附近里里外外的看了半天。

远处,老喷正巡视防务,看见国公爷提着灯笼出来,在帅帐周围各处帐篷间走来走去,连忙就要赶过来,夏浔马上扬声制止了他:“不要动,都不要过来!”

以帅帐为中心的核心警备圈里,脚印并不太多,刚刚扎营时清扫积雪留下的痕迹,已经因为风吹浮雪掩盖上薄薄的一层,所以下边的脚印很不明显了。此后,进进出出的人主要是进入帅帐,而这条道路上痕迹再多也无需在意,夏浔绕着几顶军帐转悠了一阵,渐渐发现一些蹊跷。

他发现薄薄的浮雪上,真的有些浅浅的痕迹,像是脚印,可那脚印也太小了些,他的巴掌不需要怎么张开,就能轻易地盖住,在这军营里怎么可能有这么小的脚印,谁的脚会生得这么小,难道……真的有精怪一类的东西?

这个想法刚刚浮上心头,便被他否定了,他站住脚步,仔细扫视着帅帐警戒圈内的一切:一顶中军大帐,这是他议事、升帐、处理军务的地方。帅帐后边不远处,是他的寝帐,寝帐左边紧挨着的是西琳和让娜的卧帐,而右边则只是简陋的挡御风寒的一具帐篷,里边是一匹御赐的好马。

这匹马,是两年前帖木儿帝国宰相阿尔巴沙和大将盖苏耶丁进献于大明皇帝的千里良驹,据说是帖木儿大帝的父亲乘坐过的马匹,进献于大明皇帝陛下,以表恭顺之心。

马的寿命一般在二三十年,照顾的好,也有活上六七十年的,不过帖木儿大帝自己都多大了?今年帖木儿都六十九了,如果这匹马真是他父亲当年骑过的,他们能把这匹老马拉到大明帝国来,简直是天大的本事了,反正是面子功夫,朱棣本来就没当真。

这匹马送到御马监后,一验马口,果然只是一匹五岁龄的壮年马,到今年才七岁口,仍旧属于壮年期,夏浔西征,朱棣特意把这匹西域宝马送给了他,御赐宝马当然得好生照顾,因此它便享受了特殊待遇。

夏浔的目光,此刻就盯在这个地方,帐篷外边还有一辆马车,车上拉的有草料、豆料等各种马料,夏浔环顾整个帅帐区域,唯一可疑的地方只有这儿。夏浔便举步走了过去,他先进了帐篷,又出来,绕着帐篷转了两圈儿,很快便又发现了一些不大引人注意的小脚印。

如果是白天,大家都忙忙碌碌的,根本不会有人注意这些小脚印,实际上等到天亮,一夜风吹,即便有什么痕迹也早吹平了,而此刻,在雪面上还能隐约地看到一些痕迹。夏浔蹑着那些痕迹,渐渐走到了马车旁。他绕着草料车又转了两圈,站定脚步,仰望着满天星斗,忽然长长地吸了口气,瞑目清心,开始入定,神识在这静谧的夜色里最大限度的扩张开去,感知着周围的一切。

唐赛儿吓坏了,她躲在草料堆里,惊惧地看着外面露出的灯光,一动也不敢动,生怕稍有动作,就会让草料发出沙沙的声音。

唐赛儿当日逃离杨府时,正赶上夏浔与家人告别,前院里满是人,唐赛儿心虚之下,怎敢堂而皇之地走出去。她在那些小丫环后面躲躲闪闪的,无意中听到那些小丫环取笑西琳和让娜,说她们要随着老爷远去西域什么的,唐赛儿不知道西域到底是什么地方,只是感觉到那是极远的一个地方。

当时情急之下,就躲进了车顶,隐藏起来,想要随着夏浔的车子离开南京。小家伙虽小,倒也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谁知接下来她却没甚么机会逃走。白天行军时众目睽睽之下,唐赛儿能躲得过一个人的眼睛、甚至十个人的眼睛,却不可能在毫无凭恃的地方躲过千百双眼睛,何况她当时身上带的道具不多,所恃者只有一些身法和就地取材的机巧。

而到了晚上就更加苦命了,这一路夏浔热火朝天地搞起了军事演习,一到晚上,为了防止有人袭营,明军层层布防,明哨暗哨层出不穷,缺少趁手道具的唐赛儿哪能悄然遁出?倒是营帐内部远比外部松懈的多,尤其是帅帐周围,士兵们只在外线布防,帅帐周围的活动区域只有几个亲兵和西琳让娜两个女子,反倒最易藏身。

于是,唐赛儿只好就在这地方隐藏下来,白天行军,她只要藏在草料堆里,也不虞被人发现,傍晚宿营时,仗着身手偷些吃食,为了安全,她每次都只在傍晚偷一次,不管偷的多少,够吃三顿就把那残羹冷炙吃上三顿,不够就忍饥挨饿,风餐露宿的一路跟了下来。

谁知道,这一路往下走,越走天越冷,她的冬衣只是在金陵的穿着,江南的冬及在这陕西地方只相当于深秋时节穿的衣服,这样单薄的衣服再加上一车柴草难以御寒,迫不得已,她才偷了老喷一件棉袄,那棉袄老喷穿着嫌小,给她穿上却成了大衣,晚上缩在里边就当了被褥,饶是如此,也是吃尽了苦头。

今夜因为寒冷,赛儿好久难以入睡,正在车中备受煎熬,不提防有人提了灯笼走来,赛儿在柴草堆中留了一线缝隙,一是为了呼吸方便,二来也是方便察看外边动静,看清那提着灯笼的人正是她最怕的夏浔,唐赛儿屏住呼吸,连气儿都不敢喘了,可那一颗心却如擂鼓一般跳的厉害。

她怕,真的怕极了。

夏浔仰首望天,似乎正盯着天空中明亮的星辰,而神识意志却早已散逸开去,尽最大可能扩大着听觉和生物本能的直觉。他听到了心跳声,很急促的心跳,接着他又听到了呼吸,那是憋了许久,突然长吸一口气,然后又缓缓地释放的呼吸声,他还听到了微微的细碎的柴草磨擦的声音。

唐赛儿又怕又冷,虽然她竭力保持不动,可是身子却在不易察觉中颤抖,就是这颤抖带出的极细微的柴草磨擦声,根本不易被常人发觉的声音,却清晰地传入夏浔的耳中。

“我小时候,是在青州长大的……”

夏浔突然说话了,他依旧抬头看着天,仿佛自言自语:“夏天的时候,有很多知了,知了不好抓,用蜘蛛网去粘,需要很好的眼力,竹杆儿一动,引起知了的警觉,它就飞走了。要绕着每一棵树走,找那些还没有完成蝉蜕过程的蝉呢,就完全靠运气了。

可是,有一个好办法,那就是在晚上的时候,在树林子里生一堆火,然后一棵树一棵树的去踹,那些栖息在树上的知了被惊醒后,就会纷纷扑向火堆,在火焰周围落下,落了一地,你拿着袋子,尽管一只只地去捡,它根本不会挣扎,这算是飞蛾扑火,还是自投罗网呢?”

草丛中的呼吸声突然停止了,似乎连心跳都停止了,本来就紧张到极点的唐赛儿听他这么一说,就晓得自己被发现了,一时间骇得连身体的自然机能都停止了。

她的年纪虽小,其实胆子很大,如果豁出去一死的时候,她不会这般害怕。但是对夏浔,她根本从没生起过一丝对抗的心思,只想着逃避,自然又紧张又害怕,这种紧张和恐惧反过来又影响她,叫她更加的紧张、更加的害怕,已经有点自己吓自己的意思了,行藏陡然被识破,唐赛儿自然怕到了极点。

夏浔又说话了,他说是发生在青州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是他穿越时空之前,幼年时生活在乡下亲戚家时的生活经历:“知了还算好捉,其实对小孩子来说,最难捉的是麻雀,用系了绳索的小棍撑个箩筐,想要扣住麻雀,好难的。可是如果你在晚上的时候,用很明亮的灯,攀着梯子到茅草屋檐下,用灯照着麻雀的窝,只管伸手去捉吧,那麻雀好像都成了睁眼瞎,根本逃不掉,只能乖乖落到你的手里。”

夏浔慢慢转过身,对着面前车上的柴草,将手中的灯笼高高地举了起来,另一只手在披风下,握紧了腰畔的刀,随时可以发出闪电似的一刀。凭他今时今日的功力,凭他今时今日的速度,他有把握只要藏在草堆的那个人意图窜出突袭,他就可以在听到柴草剧烈磨擦声的一刹那,将那人连人带车劈成两半!

“你,是一只蝉,还是一只麻雀呢?”

夏浔逼视着眼前的柴草堆,缓缓说道。

唐赛儿闭了闭眼,牙关一咬,伸出满是冻疮的小手,瑟瑟地拨开了柴草。

柴草拨开,两只小手又一分,再扩大了些缝隙,灯光照进去,正照在她的身上。

她穿着一件臃肿的大棉袄,蓬头垢面,凌乱的头发上满是枯草叶,一张削瘦的小脸冻得苍白,不见一丝血色,就那么瑟缩地看着夏浔,那双点漆似的眸子,仿佛一只无辜的麻雀,正怯怯地看着夏浔,好像马上就要被他捉了去,残忍地拔去羽毛穿上树枝,拿火烤来吃掉似的。

夏浔知道里边有人,却压根儿没想到竟是唐赛儿,他瞪大眼睛,怔愕地看着唐赛儿,看了半晌,才吃惊地叫道:“赛儿,你怎么在这里?”

唐赛儿张了张嘴,两行热泪便扑簌簌地流了下来……

第747章 讲义气的小丫头

夏浔将赛儿从柴草堆中拉出来时,触到她的小手,冰得好像两个小冻砣子,当下不及多说,马上把她带回了寝帐,西琳和让娜这才知道所谓的胡大仙竟然是蒲台小仙女儿。唐赛儿在杨府那么久,彼此早就熟悉的,当下她们赶紧烧了热水,叫赛儿洗澡清洁,又把自己的衣物取来给她穿上,虽然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过于长大,掖掖叠叠的倒更显厚实。

唐赛儿重又被带到夏浔面前,唐赛儿自幼练功,原本就显瘦的身形体态,经过这一路的折磨,更加的瘦了,西琳和让娜把她乌黑的头发编成了畏兀儿族少女特有的发型,两条长辫子,周边又有一条条俏皮可爱的小辫子,那张小小的瓜子脸蛋儿,还没夏浔的巴掌大,尖尖的下巴瘦得惊人,一双眸子因为暖和过来,倒是依稀恢复了几分神采。

至于衣服就可笑的很了,西琳和让娜本来就比普通的女子高挑,两人的平均身高大约在一米七四左右,只比夏浔略低一点,她们的衣服穿在赛儿身上,虽然又掖又系的,也是松松垮垮,裙裤更不消说了,裤子极长,裤筒儿也肥大,腿脚在她踝边笼了几迭,堆在那儿。

案上已经摆了一碟咸菜,一碗热粥。

赛儿进来,见到夏浔,便讷讷地道:“叔叔,我杀了人,犯了错,你把我杀了吧,我不怪你。”

夏浔瞪着她道:“于谦是你杀的?”

赛儿咬咬嘴唇,抬起头道:“是!是我杀的!”

夏浔微微眯起眼睛,又道:“你为什么杀他?”

这一说,故作坚强的赛儿就掉下泪来,哽咽道:“我……我没想杀他,只是想作弄他一下,谁知道……”

说着,唐赛儿抬起小手,又抹起泪儿来。

夏浔道:“作弄他?我看思浔思杨那几个丫头,常常和你一起作弄他,这件事儿,她们有没有份?”

赛儿心中一凛,赶紧摇头:“没有!这是我自作主张!主意是我出的,法子是我想的,我想着……想着捉弄了他,再向思杨思浔她们炫耀来着,所以……她们事先并不知情!我知道,杀人偿命,叔叔,你杀了我吧,我不怨你!”

夏浔凝视着她,久久,攸尔一笑:“偷的那点东西,吃不饱吧?”

西琳接口道:“老爷,赛儿刚才那件破棉袄里还藏着块冻得硬梆梆的猪肘子,那是准备留着明天早上和中午吃的,可怜的,真不知道她这些天怎么熬过来的,晚上又得睡在柴草堆里……”说着,眼泪就流下来。

夏浔吁了口气,下巴朝那小案几点了点,说道:“先吃点东西吧!”

赛儿这才看见帐中摆着一张小几,几上有一碟咸菜,还有一碗热粥。赛儿心想:“听说犯人要处决前,都给一顿饱饭,免得做个饿死鬼,叔叔这是真要杀我了!”

赛儿把心一横,便坐到了那矮几后面,赛儿本就饥肠辘辘,一嗅到那热粥的香味更是馋涎欲滴,马上端起碗来,根本顾不得去挟口咸菜,一碗热粥呼噜呼噜喝得只剩个底儿了,这才挟了两口咸菜吃。一碗粥喝光,又伸出小舌头,像只小狗儿似的,把那碗底舔得干干净净,赛过镜子,这才依依不舍的放下饭碗,楚楚可怜地看着夏浔:“叔叔,我还饿……”

夏浔叹了口气,吩咐让娜道:“再给她盛小半碗,一次不可吃的太多。”

让娜答应一声,便端着碗出去了,赛儿眼巴巴地看着让娜离去的背影,倒没注意夏浔“一次不可吃的太多”这句话。

夏浔咳了一声,赛儿赶紧转过眸子来,瞟一眼夏浔,便怯怯地低下头去。

夏浔道:“于谦这孩子,少年老成,性情稳重,知书达礼的,你们为什么总要与他作对呢?”

赛儿抿着嘴儿不说话,说起来,于谦还真没得挑,谁家要是有个这样的孩子,学业有成、性情稳重,家长都会既省心又自豪,可是赛儿、思浔、思杨这几个小丫头可不是他的家长,他的这些所谓长处,在赛儿几个活泼好动的小丫头眼中,恰恰是看不顺眼的地方。

不过,看不顺眼,小丫头们自己玩作一堆儿也就是了,不理会他还不行么?完全用不着屡次三番的作弄他,其实就连赛儿和思杨、思浔她们自己都没有察觉,她们对于谦还有嫉妒。嫉妒的不是他的学问,而是他分走了夏浔的欣赏和爱。

夏浔对于谦很看重,不只一次在于仁面前、在自己家人面前对他赞不绝口,甚至教训几个不听话的小丫头时,也常常把他搬出来做教材,叫她们向人家好好学习,那种欣赏和赞美绝对是发自于心的。

思杨和思浔直到长大懂事了才认祖归宗,此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爹爹是谁,唐赛儿就更不用说了,自幼就没有父亲,那时代,一个寡妇拉扯着个孩子,虽然有林家的照顾,有往日兄弟们的帮衬,生活上不算太拮据,可小孩子们一起玩儿,拌几句嘴、闹个别扭,是不可能有人替她出面的,没爹的孩子在小伙伴里就有些弱势,她的心底有着很强的自卑和孤独感。

杨旭在茗儿的要求下,把苏颖和两个女儿从海岛接回来以后,也是时常外出公干,女儿们对他是既想亲近,又有些害怕。虽然说,夏浔一回来就喜欢考较她们功课,不过她们还是喜欢亲近自己的爹爹。一般人家总是这样的,儿子小时候喜欢腻在妈妈身边,而女儿更喜欢缠着父亲。

赛儿被接到杨家读书后,不知不觉也把自己从未见过的父亲套入了夏浔的形象,对他也亲近的很。可是于谦到了之后,但有比较,夏浔就提起于谦,对他欣赏不已,几个小丫头其实都有点吃醋,尤其是赛儿,她可不是夏浔的女儿,危机感比思杨和思浔几个小丫头更强烈。

她们故意捉弄于谦,固然是因为一开始彼此相处的就不和谐,可是真正主要的原因,却是因为吃醋,嫉妒夏浔对他的欣赏和赞美,担心于谦抢走了夏浔对她们的宠爱。这种小孩子心思,夏浔自然猜不到,她们自己也是潜意识里由于这种担心而生起了对于谦的敌意,实际上她们自己也不清楚之所以看于谦不顺眼的真正原因。

夏浔见她低了头不说话,便叹口气道:“赛儿,学点本事,是好的。可是,要看用在什么地方,你呀,太要强了些,当初在彭家庄,要不是气忿不过小伙伴们瞧不起你,违背裘婆婆的嘱咐,卖弄你的本事,后来会惹出那么多事么?

在叔叔府上也是这样,你那些小把戏,固然只是想要捉弄他,可是人有失手,一旦出了失误,难道就没有危险么?再者说,就算你没有真的伤了他,只泼他一身墨水儿,这也不好吧,你想想,如果换做是你,被人这样捉弄,你生不生气?

赛儿啊,于仁父子是到叔叔府上来做客的,是客人,你们这样捉弄他,虽然只是小孩子之间的行为,却也是我这个主人没有尽到待客之道,你说叔叔对着于伯伯时,是不是也很难堪?你这丫头,聪明伶俐,很招人喜欢,叔叔是很疼你的。你看,叔叔府上除了你,还曾再有别人家的孩子可以像自己家里一样,在这儿住宿、读书么?”

唐赛儿听他夸奖自己,心里一酸,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下来:“原来叔叔也很喜欢我的呀,可我……我的所作所为,叫叔叔太失望了……”一念及此,赛儿心里真比什么都难过。

夏浔道:“赛儿,你渐渐长大了,要学得懂事些。你看,思杨、思浔,思祺,包括我那个心眼儿最多,总跟个小大人儿似的三丫头思雨,都服气你、钦佩你,你该给她们带个好头儿才是,一帮小丫头这么淘气,是不是不对?”

唐赛儿抽抽答答地道:“我……我知道错了……”

夏浔道:“那么……你告诉叔叔,这一次捉弄于谦,都有哪个丫头参与了?”

唐赛儿一呆,看着夏浔的目光,不敢与他对视,她低下了头,嗫嚅半晌,还是抬起头,坚持说道:“叔叔,真的是赛儿一个人干的!”

说完这句话,她就赶紧低下了头,欺骗她最孺慕的夏叔叔,她很内疚,但是,这个罪,她一定要自己担,绝不会诿过于人的。夏浔笑笑:“你这丫头,死鸭子嘴硬,哼哼,倒真是够义气啊!思杨、思浔几个小家伙没认错人!”

这时,让娜已端了粥上来,夏浔说给她盛小半碗,让娜看着赛儿可怜,那碗粥可是大半碗都不只。

夏浔道:“好啦,你安心吃点东西,填填肚子,暖和暖和,于谦呢……那倒霉孩子,只是被木桶砸晕了而已,没有死,现在已经搬去国子监读书了。你可以放心了,这次叔叔也不罚你,你自己真的认了错才好,以后再这么不懂事,叔叔可是要真生气的!”

“于……于谦没死?”

唐赛儿惊喜交集,颤声再问一遍,确认于谦还活着时,她终于忍不住伏案大哭起来,那是喜极而泣,也是一直以来担惊受怕、内疚委屈以及对娘亲的牵挂思念,所有的一切的最终倾泻,哭得好不厉害,让娜和西琳看得心疼,连忙揽住她肩膀,柔声安抚起来……

第748章 甘凉境

这一碗粥,赛儿吃的很慢,一直提的心放下了,这碗粥,吃下肚去的不只是香甜,还有宁静和幸福,这一次教训真是叫她刻骨铭心,牢牢记在了心头。

夏浔看她吃东西时,总是忍不住蹭蹭脚尖,挠挠大腿什么的,好像十分难耐,忍不住问道:“怎么了?大冬天的,身上没有蚤子吧?”

赛儿脸蛋一红,赶紧辩白道:“才没有呢,人家身上怎么会有蚤子。”

夏浔眼尖,忽地看到她手上似有伤痕,赶过去抓过她的小手一看,只见手上有一道道的冻疮,原来她身子冻得冰凉,这疮痕就不明显,此刻暖和了,便现出一道道红彤彤的痕迹来,估计身上也少不了这样的冻疮。

这冻疮冷的时候还没感觉,一旦暖和过来,却是又痒又疼,你不挠它就痒的厉害,你若轻轻碰它一下又疼得厉害,难为赛儿忍了这么久。

夏浔没敢太用力,只是轻轻抚摸了一下她手上的冻疮患处,叹了口气,对西琳和让娜道:“一会儿,带赛儿去你们帐中睡下吧,先取些烈酒,帮她揉搓一下患处,再取冻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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