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强明-第6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些红夷,佛郎机国被丁云毅聘用的军官,表现得非常尽责。毕竟在这里,他们能够拿到双倍的薪水,要想找到一份这样的工作,那可不太容易。

丁云毅再一看这批由佛郎机军官训练,自己的士兵们,顿时有了啼笑皆非的感觉。

不说别的,光说这些士兵的打扮,就与所有的大明官兵丝毫不像。

这一些士兵们都穿戴着一件上装,恩,丁云毅认得,这是夹克式样的,里面是一件衬衫,配着一根领带。下面是一条短裤和绑腿。士兵们都穿皮鞋。并且,都在头上带着一顶宽沿的软帽,帽子上有一条白色的装饰带,而军官们则在带子上插上一根彩色的羽毛,用于显出他的身份。士兵们的上装袖子是卷起的,翻边上镶有钮扣,袖子都是卷到肘关节处,露出里面的衬衫。

这如果不是这些士兵都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和那些被从台湾赶走的红夷士兵又有什么分别?

“这是本参将的兵?”丁云毅将信将疑。

秦云苦笑了下:“三哥。你临走的时候可说过,史伟德需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为了做这些衣服,我可用去了好大一笔银子。还专门请了两个红夷裁缝。我虽然不懂打仗,可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咱大明的官兵那。对了,史伟德还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史伟德少校团’。”

“这点可以理解。”丁云毅对此倒没有觉得诧异:“这些红夷军官非常重视自己的荣誉。因此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部队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史伟德少校团?他娘的,老子武装起来的部队,这红夷倒用他的名字来命名。啊。以后不要在他们面前叫红夷了,他们尽心为我办事,没有功劳。总还有苦劳的。”

这时,训练场上新的部队出现了。

只见大量拿着长枪的长枪兵,配合着拿着火枪的火枪兵开始操练。

丁云毅看了下,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这种长枪兵手里拿的武器,主要结构是一根大约在二十斤左右,六米长的木质长杆,在其中的一头安装着一个长约半米,两面开刃的扁形钢质枪尖。

在战场上,长枪是一种操作简单武器。但由长枪兵组成的作战单位却显得行动困难且迟钝。

此时,长枪仍旧被当作防御敌方骑兵的突击,保护步兵的主要力量而受到重视。

丁云毅也很清楚,逐渐的,随着步兵火力强度的发展。欧洲改变了原先的步兵战术,并使长枪兵与火枪兵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史伟德!”丁云毅忽然叫了一声。

史伟德一见是丁云毅回来了,赶紧跑了过来,一个敬礼:“将军,欢迎您回到台湾,我正在操练您的士兵。”

丁云毅点了点头:“我看你是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是这样吗?”

“是的,将军。”史伟德响亮的回答道。

“我给你提个建议。”丁云毅虽然对欧洲的步兵战术不是非常清楚,但大略发展还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能充分发挥火枪兵的作用?我看不如一个长枪兵配五个火枪兵为好,这样就能充分发挥火枪的威力。”

这种提法相当新鲜,泰西之国,几乎都是用五个长枪兵配合一个火枪兵,这已经是固定思维了,长枪兵和火枪兵比例的转变的优势,还要过许多年才会被泰西人发现,但现在丁云毅却已经率先提了出来。

史伟德在那想了很久:“将军,我承认您的提法很有想像力,这么安排当然能使火枪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展现出来,但是火枪兵本身却缺乏了必要的自我防御能力。”

“火枪配备刺刀不就行了。”丁云毅不暇思索地道。

“刺刀?”史伟德怔在了那里。

丁云毅耐心道:“刺刀嘛,外形象一把加长的短剑,在握把处围上一段软管,使用时可以插进火枪的枪口里,那不就变成了火枪兵最好的防御武器?我看这种装备普及以后,长枪兵便可以逐步的淘汰了。”

史伟德是个非常认真的军官,他在那盘算了一会:“这的确是个充满了想像力的发明,但是一旦使用这种刺刀,火枪将无法继续射击,并且也只能保护火枪手本人”

“是的,这是个缺陷,但我们可以想办法研究在不影响火枪射击的条件下,正常使用刺刀。这个并不太难解决,我们可以称其为套筒式刺刀。”丁云毅的脑海里仔细想着,软管式刺刀很方面能制作出来,套筒式刺刀就要略微麻烦一些,不过也不是很难解决:“在套筒式刺刀没有研制出来之前,这就需要每个突击单位的指挥军官,必需在他认为没有可能继续再进行一次火枪齐射的情况下,发出全队统一上刺刀的命令。不成,不成,还是套筒式样刺刀直接装备军队比较保险”

“为什么?”史伟德已经完全被丁云毅的大胆构思所吸引住了。

丁云毅耐心解释道:“当突击编队与敌军阵线冲撞之前,指挥官将冒着如何判断当时是否是下此命令的最后时刻的风险。你想,当处于冲锋中的步兵,需要有六十步的距离往枪口里塞刺刀,此时的敌军就可以在刺刀被固定前任意地射击目标;一旦刺刀被固定,如果敌军派出预备队,突击队列的火枪就无法在短时间内重新开火。”

史伟德恍然大悟,丁云毅眉头紧锁:“软管式刺刀不是最理想的方案,召集工匠,我会画个图纸,尽管的做出套筒式刺刀,用来装备军队。”

“我对这一想法充满了好奇和期待,将军,毫不夸张地说,您的这一构思,或许会让军队有一次最伟大的突破,您的名字将会被永远铭记在战争史上。”史伟德的话里没有丝毫奉承意思。

丁云毅笑了下:“你的队伍是如何安排的?战术阵型如何?”

史伟德立刻道:“我的阵型与流行的西班牙大方阵有不同的地方,这是我国独特的阵型。在我国的战术方阵中,我们减少了各连队的人数,从一百五十人减少到一百十三人,增加了火枪射手与长枪兵的比例,并增加了军官的数量比例。同时,我们还将方阵的排列行数减少到十行,以便加宽正面对敌战列线。从战术角度说,这种方阵基本上是在战场上组建四个由长枪兵及火枪射手组成的团,每个团约八百至一千人。排列方法为一个团分出两个营方阵,而每个营方阵又有一个长枪兵方阵在前面,后面则是火枪射手组成的小方阵,交火时,火枪射手会分散到长枪兵的两边侧翼射击。”

“很好,你做的非常好。”丁云毅想起了这种战术方阵:“但有一点需要注意,在刺刀没有研制并装备部队之前,这种战术的关键在于要使火枪射手熟悉他们的阵型变化,以及每个长枪兵的勇敢意志。”

“您对这种战术方阵也如此了解?”史伟德大是惊讶地道。

这种是佛郎机发明的独特战术,也被广泛地传授到了当时欧洲的各军队中,没有想到的是,在台湾却居然遇到了如此熟悉这样战术的将军。

丁云毅笑了笑,老子知道的事情多着呢。

又朝训练队伍看了看,说道:“史伟德,你这段时间做得很好,尽管我对我的士兵装束很不满意,但我既然把权利赋予了你,一切都由你来做主,希望我的部队能尽快变成一支精锐军队。”

史伟德大声道:“将军阁下,我保证!”

第二百四十三章 骑兵

史伟德少校团尽管看起来非常另类,但丁云毅知道,其实这才是未来军队的发展方向。

火枪,迟早都会完全取代刀剑这样的冷兵器,不进则退,不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必然会遭到无情的淘汰。

尽管现在刀剑和火枪比起来,在战场上并不吃亏,但是用不了多少年,拿着刀剑,勇猛无畏的战士,在火枪的射杀面前,甚至将没有任何抵抗的力量。

唯一让丁云毅不满的一点,是“史伟德少校团”那些穿着古怪军服的中国士兵看起来实在是太古怪了。

而且史伟德、曼苏拉似乎对这还不满足,居然还弄出了一个鼓乐队,全都较他们弹奏泰西人的乐器,一旦战争爆发,史伟德少校团投入战斗,这些鼓乐队将会一边奏乐一边与敌人厮杀。

丁云毅知道这也是荷兰、西班牙、英格兰人的习惯,那么古怪的军服自己都可以忍了,鼓乐队这样的事情也随他们去吧。

试听了一下,觉得还算可以,比较能振奋士气,秦云尤其表现得感兴趣。

听到这种泰西乐器,丁云毅倒忽然想起了一件事情:“老四,你和那个佛郎机女人瑞秋莎怎么样了?”

猝不及防,秦云有些尴尬,在那忸怩了半天,这才悄悄说道:“三哥,你就别取笑我了,我和瑞秋莎不过是露水姻缘罢了。”

丁云毅一笑,部下的这些事情他是不想去多管的。

出了史伟德的军营。远远看到李国,把他叫到自己身边,问起海盗同盟近况,李国告诉他,在丁云毅离开的这段时间,海盗同盟随着金鹰城之战的结束影响加剧,势力大增。眼下已经拥有九十三家海盗,船二百余艘。这其中有大明的海盗、吕宋等地的海盗,甚至包括扶桑国的海盗。只有少数海盗依旧顽固。不肯加入同盟。

“那些不肯加入的,坚决消灭。”丁云毅根本不去问他们为什么不肯加入的原因。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这是目前丁云毅的唯一想法。

他已经不太在乎别人是如何看待自己、评价自己的了。他唯一想的。就是如何尽快的把自己的势力扩张到一个足以对抗任何势力的地步。

而且在丁云毅的心里,已经开始谋划第二次海盗大会了。在整个构思里,海盗将是自己军事力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海盗大会的时候,只有来了六个,这次的新的大会,将会呈现出一种完全不同的面貌。

“对了。”李国忽然说道:“那次有个扶桑国的海盗来投,说扶桑国的一个什么岛上也出了个海盗,还得到了什么人的支持,很有一些势力。”

丁云毅并没有太在意:“他加入了吗?”

“没有。”李国摇了摇头。

“消灭他!”丁云毅的回答非常干脆。

李国有些为难:“他并没有在我们划定的势力范围内活动。据说这人总是带着几条船悄悄出海,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往往一去便是月余,回来的时候总能满载而归。”

丁云毅点点头:“李国,你说。这大海虽然无边无际,但九十三家海盗要在海上争饭吃,咱们保护的商船不能劫,郑芝龙保护的商船他们也没有力量劫,一锅饭只有那点,你说他们该怎么办?”

李国怔了下。丁云毅随即道:“所以你发出我的盟旗,明年三月,在金鹰城召开第二次海盗大会,主要解决这个问题。咱们的眼光不能太短浅,得放得长一些。”

李国点头应了。

这时不远处才成立的骑兵军营里传来了操练声,丁云毅大起兴趣,信步走了过去。

那里除了从中原带回来的二百骑,丁云毅又临时精心挑选出了一百名士兵加入到骑兵之中。

这些大多是台湾当地人,从小靠海吃饭,一天也都没有骑过马,可丁云毅偏偏就是要在这锻造出一支精锐的骑兵出来。

侯鲁正在那和新兵讲解着骑术的要领,皇甫云杰端坐在一张椅子上,板着脸,一声不吭。

原本丁云毅的意思是要让他歇上一段时候再把骑兵办起来的,谁想到他早已等不及了,早早的便开始了骑兵的训练。

丁云毅没有打扰,站在军营门口仔细看着。只见侯鲁讲解完了,皇甫云杰站了起来:“骑兵是什么?是拿来冲突敌阵的,是精锐里的精锐!那些步兵、水军,不配和我们相提并论!”

“***。”李国一听就不乐意了,恶狠狠的咒骂了句。

丁云毅笑了笑,也是,皇甫云杰这话听在谁的耳里都不开心。

那边皇甫云杰的话又传来:“咱们骑兵的薪饷比别人高,武器比别人利,咱们还有战马!步兵得靠自己两条腿,水军下了船什么都不是”

“你他娘的有本事到海里来试试!”李国阴沉着脸又嘀咕了句。

“咱们骑兵有资格傲慢,你们到了这,是你们祖上烧了高香。”皇甫云杰的声音大了些:“可骑兵到了战场上,就不能怕死,就得把自己当成死人!冲,上峰让我们往哪冲,咱们就得往哪冲,没有犹豫害怕的余地!咱骑兵,是决胜的力量,是拿来决死的!”

骑兵是拿来决死的?这话丁云毅也是第一次听到。养个骑兵可比养个步兵要贵多了,那些特制的铠甲战刀不算,光是养匹战马就够费脑筋的了。难道拿到战场上老子是拿他们去送死的?

那可多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不过丁云毅有个特点,既然把这样事情交给你去做了,那就对你无条件的信任。你做什么都不会来插手。

那边皇甫云杰又继续说道:“可要让咱们骑兵死,没那么容易。我们二百个兄弟,跟着昭武将军征战中原,杀得流寇血流成河。信阳,三百骑破五万贼;颍州,八百骑战四万贼;苏州,二百骑打败十万贼!这样的战绩只有咱们骑兵能够做得到!”

这话一出。秦云和李国的眼神顿时不一样了。

只知道参戎血战中原,但具体的过程参戎却没有说过。老天,几百骑打几万人还打赢了。这还是人嘛?

丁云毅揉着鼻子苦笑了下,皇甫云杰的话可是有些夸张了。

信阳三百骑是突然袭击,颍州是依仗地利苦苦坚守。至于苏州,那所谓的“十万贼”,其实顶多只有几百人能打仗。

可这些事情,传来传去便变味了。尤其是在皇甫云杰这样亲身参加过所有战斗的将领嘴里说出来,味道更是不一样了。

果然,那些新加入的事情人人脸上露出了震惊、羡慕、崇拜。

丁云毅也没有点破,听着皇甫云杰说了下去:“昭武将军亲自给咱的骑兵定下了三条规矩,凡我骑兵,从第一天起就得牢牢记住!你们看着那面旗!”

他的手一指,丁云毅几人也不由自主的顺着看了过去。

那是中原血战时候。始终飘扬在战场上,早已破败不堪,满是鲜血的一面战旗:武勇忠烈虎贲卫!

皇甫云杰厉声道:“骑兵铁规!见旗不进者,杀!闻敌后退者,杀!斩首少于三级者。杀!”

“见旗不进者,杀!闻敌后退者,杀!斩首少于三级者,杀!”

所有人的情绪一下被调动起来,齐声呼道,声势震天。

这里和丁云毅方才去过的史伟德少校团大是不同。史伟德的少校团井然有序,波澜不惊,这里却是气势如虹。

“操练!”

皇甫云杰吼了声,那些新兵迅速投入到了训练之中。他一回头,见到丁云毅在那看了许久,急忙跑了过来:“昭武将军。”

李国鼻子里“哼”了声,皇甫云杰有些奇怪,他对自己不满吗?自己没有得罪他啊。

丁云毅笑了笑:“皇甫,帮你挑选的这些士兵可还满意?”

“一般。”皇甫云杰张口居然便是这样的话:“若还有选择余地,职下不会选择他们,但现在非常时期,便也只能勉强凑数了。若是他们的素质都和在中原时候昭武将军麾下一样,半年之内职下便能帮昭武将军训练出一支最精锐的骑兵出来!”

听到他说起中原血战时死去的那些弟兄,丁云毅脸色略有一些黯淡,随即定了定神:“过去的不说了。皇甫,若给你数年时间,把你拉到边关,与金虏的骑兵较量你有几成胜算?”

“不知道。”皇甫云杰老老实实地道:“职下常年在中原作战,大多数时候都是以骑兵对步兵,从来没有和金虏打过,只是听说金虏善骑射,马上飞奔箭无虚发”

“胡扯,那都是吃了败仗的我明军将领为了掩饰自己无能编造出来的。”丁云毅打断了他的话:“你自己是骑兵,试想一下在飞奔的马上射箭,哪有什么准头可言?我想无非是停马射箭,下马射箭而已,什么马上飞奔箭无虚发,都是在那自欺欺人。金虏作战,往往要等到我明军逼近到十步内放箭,我明军盔甲鄙陋,都是应弦而倒,于是也便造成了金虏骑射相当凶悍的假象罢了。”

在那停顿了下:“骑射的特点鲜明,缺点也一样鲜明,对地型的依赖性强,不善攻坚战。汉朝时候名将李陵五千步射兵能对抗匈奴几万骑射兵,若不是箭尽粮绝,也不至于投降。蒙古骑射几乎天下无敌,但历次攻城作战都要依靠其他民族的机械力量,少有的几次骑射参与的攻城战当中,蒙古人与普遍的军队没有区别,伤亡很大。所以在我看来,这骑射的威力是被夸大了。”

“哪有用骑兵攻城的。”皇甫云杰嘀咕了声。

“是啊,在野外作战便要依靠你们了。”丁云毅笑着安慰了声:“现在还有什么困难没有?”

“有!”皇甫云杰立刻道;“将军,眼下这里战马太少,将军答应我的战马在哪里?”

“我来看你也正是这个目的。”丁云毅接口道:“福建缺乏可以用在战场上的良马,我想着,要找到合适的马匹,去其它盛产马匹的地方恐怕不容易办到。眼下战马到处需要,恐怕没有我们的份,只有一个地方或许可以碰碰运气边关。”

“边关?”皇甫云杰听了一怔:“那里终日和金虏作战,马匹虽然精良,但恐怕更加不会给我们吧。”

“不要他们送,我们买,出大价钱买。”丁云毅笑了下:“况且,我那里还有一个老朋友在,或者他愿意帮我们的忙。皇甫,你准备一下,挑选几个兄弟和我一起去边关。”

“是。”皇甫云杰大声道。

“三哥,你才回来又要出去?”秦云小心提醒:“你身上的伤还没有好呢,别再和上次一样,又弄得大家为你提心吊胆的。”

丁云毅笑着道:“无妨,这次的伤不重,好的也都差不多了,只是腿上的伤还有些不利索。这次我回台湾,见大家一应事情都办得井井有条,我却反而成了个多余的人。至于福建方面,我和郑芝龙已经有了约定,虽然这盟约不是那么可靠,但近一时期总不至于再出什么大乱子。况且这次也不辛苦。”

见三哥注意已经定了,秦云也不好多说什么:“三哥,你自己小心一些,早去早回。”

“第二次海盗大会之前我必定回来。”丁云毅抿了下嘴:“一应事物,你们不可旦夕松懈,都抓紧着去办,留给咱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秦云几人听了一怔,什么是留在咱们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丁云毅并没有和他们细说。

只是,留给自己,留给台湾的时间的确已经不多了。崩塌的脚步已经越来越近,到了那时候,台湾是成为一个世外之国,还是变成一支奇兵?

“姐夫,姐夫!”正在那说着话,阿湖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到了丁云毅的面前,一脸的不乐意:“姐夫,你老婆到台湾了。”

丁云毅听了莫名其妙,什么叫我老婆到台湾了?

阿湖气呼呼地道:“就是你那个在苏州娶的老婆!”

第二百四十四章 火器局

丁云毅的正房媳妇邓怜玉来了。

一桌麻将搭子算是凑齐了。

这让丁云毅有些头疼,说实话,自己的另外三房媳妇,要么娇俏可爱,要么善解人意,只有这个邓怜玉,之前非但对她一点了解没有,而且总觉得和她之间隔着一座山似的。

而且,还不知道家里的三位夫人对这事会采取什么态度。

应着头皮回到家中,见三位夫人已经在陪着邓怜玉了,只是和陈圆圆来时大不一样,似乎非常冷场。

丁云毅咳嗽声,走了进去,韩小小几人起身,把丈夫迎了进来,韩小小在他耳边低声道:“大夫人好难亲近。”

丁云毅苦笑了下,韩小小随即道:“大夫人的住处已经安置好了,老爷要不要去视察一下。”

“老爷”两字让丁云毅啼笑皆非,邓怜玉起身道:“多谢韩姑娘费心了。”

“大家以后都是一家人了,还那么客气做什么。”韩小小似笑非笑:“大夫人是大的,我们都是做妾的,将来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夫人责骂。”

“韩姑娘言重了。”邓怜玉淡淡地道:“怜玉才来台湾,什么也都不懂,总还要请几位姐姐教着才好。”

这几句话一来一往,透着客气,可却极是冷淡,全然没有之前那种融洽气氛。

连阿喜也感觉出来了,赶紧道:“我们一起打麻将吧?大夫人,丁大哥昨天做了一种麻将,和纸牌差不多,可好玩了。”

邓怜玉有些为难:“怜玉连纸牌都不会玩,这麻将更是不懂。”

“没关系”

阿喜还想劝说。已被丁云毅打断:“算了,她不喜欢玩就算了,再说她远途而来,也是累了。阿喜,你带她先进去休息吧。”

她们一走,陈圆圆吐了吐舌头:“丁大哥。咱们这位大夫人真有架子,我们陪她说了那么多话,可她好像根本不愿意搭理我们似的。”

韩小小笑了笑:“我们出身不好,不像这位大夫人,大儒之家。名门之女,瞧不上我们也是有的。只是怕她将来端起大夫人的架子,咱们可就有得难过了。”

“她敢。”丁云毅瞪了瞪眼睛,随即叹息一声:“我只当娶了她,可以在江南士子界建起自己名声。将来再去江南便好办得多了。谁想到那么麻烦你们还别说,我虽然娶了她,可连她小手都没有碰过,更别说上床办事了。”

他这话说的粗鲁,韩小小和陈圆圆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尤其是陈圆圆,心中直转心思。丁大哥什么时候才能正式娶了自己?

“哎。”这时候阿喜唉声叹气的走了出来:“大夫人真是客气,我送到她的房间。一路上都在对我道谢,弄得好像我是外人似的。”

你们在她眼里可不就是外人?丁云毅心里想着。嘴上说道:“这些事情也不必太在意了,只当咱家里养了尊菩萨。到时候我回江南,这尊菩萨还能拿出来供着。对了,我这几日要离开台湾去趟边关。”

一听说丈夫才回来便又要走,几个女人心里都大是不舍。可她们好就好在虽然舍不得,但在她们心里,丈夫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岂能为了儿女情长而拖累了他?

“丁大哥,你要一走,打麻将可少了一个人了”阿喜郁闷地道,忽然拍手笑起:“对了,对了,吕雪和吕慧可以顶上。”

丁云毅一口血差点喷了出来,这才一天,自己居然培养出了一个麻将迷?

韩小小笑打了下阿喜,接着又对丈夫说道:“夫君,你一人在外总要小心一些,我听说你每战必然当先,每战必然带伤。你身子骨也不是铁打的,上次便几乎丢了性命。我知道你是个了不起的大英雄,可你不为我们考虑,总也要为你的那些部下着想,那些弟兄们背井离乡来到这,总都指望着你。”

丁云毅心中感动,握住了妻子的手:“我也不想如此拼命,但那么多双眼睛都在看着我,我若稍有懈怠,弟兄们又岂能服我?”

几个女人对丈夫依依不舍,这时外面传来段三儿的声音:“大人,李定国求见。”

“知道了。”丁云毅站了起来:“帮我准备一下行装,不要带太多东西。”

说着走了出去。

李定国早在那等着了,一见到丁云毅出来,急忙上前:“参戎,定国来了台湾,不知道参戎给定国安排哪些事情?定国是个贱骨头,歇不得。”

丁云毅笑着让他坐下。自从他投来自己后,自己给了他个巡检位置,只是把他安排到哪里,一时还没有拿定主意。

虽然自己欣赏李定国,知道此子早晚必成一代将才,但手下那些弟兄可不是这么想的。

以萧易风、皇甫云杰为首的这些将领,都是朝廷正经军官出身,打心眼是是瞧不起这些流寇的;而张宪轩、叶大海这些海贼出身的将领,也不大看得上流寇,况且李定国不懂水战,一时间李定国的身份有些尴尬。

丁云毅在那想了一会,忽然灵机一动:“走,我带你看个地方去。段三,去把史伟德和曼苏拉也叫来。”

李定国跟在参戎身后,也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到哪里去。

丁云毅带他去的地方是火器局。

打从回到台湾,丁云毅还没有来得及去看火器局。现在的火器局,是一个叫康德鲁曼的尼德兰人在负责,他当初在东印度公司里,本来就是专门研究火炮火枪的。他的助手尼克和范希维,同样也是这方面的专家。

火器局已经有了一些成品和半成品,都是清一色的火绳枪。

这是按照佛郎机军队中使用的火枪而制造成的标准的武器,都是使用火绳来引发火药射击。不同的是,经过康德鲁曼的改良。火器局制成的的火绳枪已经比原先的更轻便了,并且在射击时已不用支架辅助。

这种火绳枪使用一根点燃后缓慢燃烧的火绳,在射手扣下扳机之后,正在燃烧的火绳落下并点燃枪上的一个小火盆里的火药,然后再由这点燃的火药来引爆枪管里的火药,并射出弹丸。

这套复杂的射击过程。使火绳枪成了一种射速迟钝,并且很不准确的武器。缓慢燃烧的火绳会在潮湿的气候下带来很大的问题,并且会因火绳的亮光,使射手在夜晚成了对方很好的射击靶子。要使用火绳枪,需经过四十三个装填的步骤。才能完成一次射击,其射速约一分钟一发。从理论上说,火绳枪的射击距离约225米,但因其严重的不准确性,所以在实战中。它的有效射程不会超过50米。

也正因为它缓慢的射速。这才使火枪兵需要长枪兵的掩护。否则一轮射击结束,还没有来得及进行第二轮,敌人的骑兵便已经冲到了面前。

火枪不能连发,必须是打一发,再重新装弹,再击发。〖中〗国古代有“临敌不过三发”的说法。如果是面对骑兵,分散的火枪手还没等装第二发。脑袋就被骑兵砍下来了。

这也是说为什么火枪如此有巨大威力的武器,暂时还不能完全挖掘出它的潜力。也不能成为战场上决定胜负的主要因素。

“试下枪去。”丁云毅拿起了一支火枪,在康德鲁曼的带领下朝射击场走了过去。

来到射击场,康德鲁曼在三十步开外的地方立了一个靶子,这也是顾虑到这位〖中〗国的将军虽然勇猛,但在火枪上却未必那么精通,不要射不中靶子面子上挂不住。

李定国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古怪的武器,和根烧火棍似的,能有什么作用?

火绳被点燃了,丁云毅等了会,扣动了扳机“轰”的一声响声,气势很大,弹丸被射了出去。

李定国猝不及防,被如此大的动静吓了一跳。

这是什么东西?居然还能打雷?难道是传说中雷神爷使用的吗?老天爷,参戎居然还有神仙用的武器,怪不得在战场上能百战百胜了。

这也不怪李定国见识短,那些流寇连刀枪都未必能配齐,火枪这种如此先进的武器怎么可能见过?

尼克跑了过去,检查了一下靶子,竖起了大拇指:“大人,好枪法,正中胸口。”

边上一片吹嘘之声,丁云毅那汗水悄悄的落了下来。自己瞄准的那可是头部啊

把靶子拿了过来,李定国只一看,便是大惊失色,原来靶子胸口部分被穿了个洞,周围都被烧焦了,这要是打在人的身上,那还了得?

再看丁云毅的时候,又是畏惧又是崇敬。

要是大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