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升龙道-第23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然后看到了刚刚从杂货店买了面包回家的菲丽。。。
“宝贝,和我们玩玩?嗯?菲丽,不要害怕,不认识我了么?我是你的同学彼得啊,他们是比尔和卡特夫。”
“嘿,菲丽,宝贝,过来,这边的草地又大又软和。。。过来,婊子,他妈的,你给我过来。。。”
三个欲火中烧的人扑向了菲丽,捂住了她的嘴,把她强行的拖到了草地上,随后飞快的撕碎了菲丽的衣服。菲丽飞快的挣扎,可是她的力量实在和三个神经亢奋的小子没办法比。
彼得性急的压了上去,随后一只大脚重重的把他踢飞。
老艾伦怒吼着挥舞着粗大的树枝扑向了三个小子,菲丽慌忙的拾起自己衣服的碎片,遮盖住了自己的身体。卡特夫躲过了老艾伦的重击,被酒精烧热了脑筋的他,偷偷的拔出了一柄匕首,随后捅入了老艾伦的后心。
老艾伦还没有来得及惨叫,彼得和比尔就捂住了他的嘴,掐住了他的脖子,重重的把他粗壮的身体压在了地上,卡特夫抽出了匕首,重重的割过了老艾伦的脖子,一股血泉在月夜内是那样的狰狞,尤其对仅仅十五岁的菲丽来说,这一幕,近乎成为了她一生的梦魇。
菲丽唯一的亲人,从小抚养她的爷爷,就在这样一个和平宁静美丽的月夜,被三个混小子谋杀了。
菲丽呆呆的看着,看着三个小子疯狂的撕扯老艾伦的身体,发泄着他们的怒气。
菲丽身体内,似乎有一个东西崩然破碎了,菲丽的额头,出现了一颗白色的晶体,一圈圈的冰晶组成的光环慢慢的围绕住了她,菲丽缓缓的悬浮了起来,银色的长发翻飞,彷佛冰雪女神。
冷气让三个小子突然的清醒了,他们用那种看到世界上最不可思议、最荒唐、最荒谬的眼神看着离地尺许,身无寸缕的菲丽。那是如此美丽纯洁的身体,可是却散发出了无穷尽的死亡的气息。想来,阿姆斯特朗在月球上看到一头猪向他打招呼说:“欢迎光临。”也不会有这三个小子这样的惊恐吧?
一道道白色的雾气掠过,连同老艾伦的尸体,三个小子的身体炸裂了,被超低温在瞬息间化成了分子。
清醒过来的菲丽离开了那个伤心的小乡村,就好像老艾伦离开了挪威一样,她拿着一笔因为艾伦失踪而得来的保险金,去了伦敦,按照老艾伦一直教导她的,她想在伦敦读完大学。
可是,正如世界上的很多地方,外表美丽华丽的,不见得都是好的。。。
在菲丽被自己的教授,假借送她回住所时,在车上差点强奸她时,她再次的爆发了来自自己母亲的力量。一个人轻轻的在她身后鼓掌:“真漂亮,姑娘,有兴趣加入我们么?我们是‘地狱天使’,我们都拥有一些常人无法相像的力量,我们,是杀手,主宰他人生命的杀手。。。如果有兴趣,欢迎你来找我。”
菲丽回头,看到了一个身边有两片小小的刀片在往来飞舞的,身上穿着酷酷的皮衣的年青人。
××××××××××××××
说来也许是讽刺,菲丽仅仅从自己的父亲以及爷爷身上感受到的亲情,居然存在于‘地狱天使’,在里面,没有人会欺负她,没有人会动她的歪主意,每个人都把她当作小妹妹一样照顾。菲丽放弃了自己的学业,彻底的成为了一个所谓的社会垃圾。
特长是强大的肌肉力量的罗塔兴奋的冲进了‘地狱天使’的总部:“兄弟们,大买卖,大买卖,他妈的,有个伦敦城的大老板出一百万美金,收买一个中国人的脑袋。。。放心好了,他也是一个混蛋,一个依靠杀人成为黑社会老大的人物,一百万美金,而且不破坏我们的规矩。”
那个招揽菲丽加入的年青人点点头:“那么,出动吧。。。菲丽,你要去么?你,还没见过血吧?”
菲丽摇摇头:“不,我见过血,我去。。。我也要出点力的。”
××××××××××××××××××××
易尘带着杰斯特、菲尔、戈尔、凯恩以及一众‘黑魔’部队的人,生平第一次去交易军火,易尘需要军火去抢占更多的地盘,现在的收入,并不足以让他以及下属过上惬意的生活。他的强势以及暴力的手段,已经威胁到了其他的老板,他们需要人去对付易尘。同样刚刚出道的‘地狱天使’,被这些老板选中了。
袭击发生的时候,易尘、杰斯特、菲尔、戈尔都没有出手,易尘一直在隐瞒自己的实力,杰斯特他们是不屑于出手。
易尘微笑着对那个军火贩子说:“亲爱的,没关系,可能我最近得罪的人太多了,不过,放心好了,很快就结束了。”
凯恩他们隐入了黑暗中,一发发子弹从黑暗中射出,阻拦着菲丽他们的攻击。可是,毕竟都是超能者,虽然这些年青人的超能力并不是特别的突出,凯恩的下属并不能拦截他们。
‘地狱天使’的目标就是易尘,他们并没有对凯恩他们下杀手,他们发动了自己的超能力,驱动着刀片,活着强行用身体挡着子弹,或者用强大的意志力让交易场边上那些废弃的汽车朝着易尘他们撞击过去。
菲丽有点兴奋的跟在几个同伴的身后,然后,她抬头朝前面望了一眼。
那个差点尿出来的军火贩子身边,两个极度壮硕的黑人以及一个红毛小子之间,那个黑发黄皮肤的俊朗男子,他黑色的眼睛中,透露出来的,不是惊恐,而是,那是一种深深的怜悯。而他身边的三个人,眼里透出的,是疯狂的,经过了真正的地狱洗礼过的杀气。
菲丽疯狂的吼叫起来:“撤退,天啊,撤退。。。”天生的本能,让她感觉到了眼前三人的可怕,而易尘,更加给予了她一种洪荒猛兽般的震慑,那是一种人和天地结合在一起,不可动摇,不可战胜的,从灵魂深处涌出的恐惧。
菲尔、戈尔动了,彷佛两道龙卷风,来自黑市拳坛的杀人拳法,配合着他们已经完全爆发的,强大的控制空气的力量,瞬间撕碎了两个‘地狱天使’成员的身体。
杰斯特则彷佛一尊火焰的魔神,狂笑着冲了过来,罗塔他们的力量,在杰斯特这位出自教廷宗教裁判所训练的高手面前,简直就是不堪一击。杰斯特的拳头轻松的突破了他们的防御,轻轻的在他们的胸口打上了一拳,然后,他们就这样在菲丽面前很近的地方燃烧了起来。
菲丽瞪大了眼睛,绝望的叫了起来:“不。。。上帝啊,不。。。求您了,你们这群混蛋。”
清冷的月光下,一个银衣少女绝望的叫喊着,她的身上渐渐的泛出了强大的寒气,她的周围,一群体形彪悍的大汉冷漠的看着她,两个铁塔一般的黑人大汉冷酷的看着她,一个东方人怜悯的看着她,而一个红发的瘦高个,右手握拳,带着一溜灼热的火焰,狠狠的砸向了她的胸膛。
“杰斯特,算了,她只是一个小姑娘。。。”
杰斯特收回了自己的拳头,小心的退了回去。菲丽身上的寒意,让他感觉到了一种天生的威胁,也许这也是他本能的向菲丽攻击的原因吧。
菲丽呆呆的看着易尘,易尘轻轻的举枪,击毙了身边那个已经吓得瘫痪的军火贩子,凯恩他们飞快的清理了剩下的军火贩子。
易尘走近她,轻轻的说:“您的伙伴?对不起,我也想活下去,我不想死,所以,他们死了。”
菲丽呆呆的看着他,突然吼叫起来:“你们这是谋杀,天啊,你们有这样强大的力量,你们杀了他们。。。上帝啊。。。上帝啊。。。为什么,为什么对我好的人,总要一个个的死去?为什么?”深深的绝望,甚至已经让菲丽无法再散发出她那惊人的寒气。
易尘把精致的手枪放入自己的衣袋,轻声和蔼的说:“小姑娘,他们是杀手。。。杀手总是要准备着被人杀死的。我不伤害你,我从来不伤害女人。。。你走吧,希望,你能走一条正确的道路。不要参合进这潭污水内,记住,你下次,不会碰到我这样的人。”
菲丽呆呆的说:“我要杀了你,我一定要杀了你。。。上帝,我发誓,我一定要杀了你。”
杰斯特阴阳怪气的说:“上帝?那个老杂种?他妈的,你向他发誓没有用的。。。哈哈哈哈哈哈,上帝,嘿嘿嘿嘿嘿嘿。。。妈的,你说要杀了我们老板,那么我先干掉你好了,真可惜啊,这么漂亮的一个姑娘。”
易尘瞪了他一眼,轻轻的拍拍菲丽的脸蛋:“你没办法杀我的,你也许有很好的天赋,但是你现在不可能胜过我身边的人,你不可能杀了我。嗯?乖乖的,回家吧,你不适合这种生活的,乖乖的,忘记仇恨,忘记血腥,这样的生活,仅仅适合我们这种无路可走的人。。。你现在应该在读书,你不该是一个杀手,明白么?”
菲丽空洞的眼神看着他:“家?你在开玩笑么?我没有家了。。。路?我也无路可走,你们断绝我最后的一条路。。。”两颗晶莹的泪珠,轻轻的挂在了菲丽那绝美的脸庞上。
易尘心里一痛,他依稀想起,峨嵋后山处,被飞龙道长威逼的,走投无路的,团团缩在地上的兽精,他们,那时候的眼神,不也就和菲丽现在的眼神一样么?绝望的,可怜的小野兽啊。
易尘自嘲起来:“我,我不也就是一条在求生的野兽么?”
他拍拍菲丽的肩膀:“我断绝了你的路,那么,我再给你一条路。。。跟我走吧,如果你真的没有地方可去。希望你不要后悔,跟着我,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死去。。。是的,当然,你可以随时准备杀了我。”
凯恩皱起了眉头:“老板,为什么带她走?太危险了,您可没有任何。。。”
易尘微笑起来:“那么,您的意思,凯恩先生,您这位绅士的意思就是,我们让这个小姑娘,一个人就这么离开?您没发现么?她,的确是个面临绝境的人么?先生,您这位德国联邦军队的精英,就这样对待一位可怜的女孩子么?”
凯恩哑口,双手举起做投向状,带着下属们朝军火箱子走去。
菲尔和戈尔也对着易尘摇摇头,杰斯特更加是几乎浑身晃动着表示了不同意。
菲丽还是那空洞迷茫的眼神,似乎身边的一切都和她无关了。
易尘静静的看着菲丽,握住了她的手:“好吧,小姑娘,他们都不欢迎你,可是,无论如何,我要带你回去。。。我做的坏事够多了,上帝不会饶恕我的。可是我希望,最起码,我尝试着挽救你,也许,上帝会在我死后,让我遭受的酷刑少一样。。。你这样美丽的女孩子,不应该这样的,你还会有美好的生活。。。好吧,跟我走吧,就当我在街上拣了一条小狗。。。当然,您随时可以杀了我,如果,如果。。。”
菲尔兄弟无奈的叹息了一口。
杰斯特恶毒的低声嘀咕:“妈的,看到人家长得漂亮就动了坏心么?不过难怪啊,我跟了他几个月,妈的,就没见他找女人,恐怕也不行了吧?唉,撒旦保佑,让这个妞儿干掉他,这样我就可以离开这该死的伦敦了。。。”
月光下,易尘牵着菲丽的手,沿着坑坑洼洼的小道前行。易尘是一副可有可无的表情,菲丽则彷佛幽灵一般,随着易尘带着她慢慢的朝前走去。。。
作品相关 抄袭,转载
(起3F点3F中3F文3F网更新时间:2004…5…12 23:50:00本章字数:3345)
感谢‘大风起’,他老兄给我找到的这篇文章。。。感谢青蛙老兄,他省去了我的很多口舌。
如果我是妹妹,我可以不介意把我的初吻献给他们两位,可惜我不是,所以,只能说:“来郑州,我请喝啤酒。”
×××××××××××××××××××××××××
记得有个名人说过这样一句话:
跟朋友,不需要解释。
而对有敌意的人来说,再多的解释也没用。
……………………………………………………………………………………………………………………………………………………………………………………………………………………
转帖'太监文学是怎么产生的!(此文献给所有无疾而终的作品和作者们)
作者:半只青蛙
此文献给所有无疾而终的作品和作者们)
太监文学,这四个字不知是谁取的,不过这个名字倒挺贴切。
何为太监文学?就是那种写了一半就再也不写,没有下文的小说。因为没有下文,没有下面的了,没有下面,自然就是太监了······
许多网友都对太监文学深恶痛绝,有人甚至为此破口大骂,为此也不知引发了多少的论战。
谁是谁非,不如先从太监文学产生的背景谈起。
网络写手这个名词是随着因特网的普及而产生的,大部分网络写手的产生,网络时代的到来,为网络作品的诞生创造了一个大空间。而大部分的写手的产生,都起缘于一时兴起,灵机一触,于是也就一时失足,落入网络苦海,开始了他们写作的生涯。
写作其实是很苦燥凡味的,坐在电脑前,对着屏幕敲击键盘一整天,对于初写者来说,最多也只不过能敲出数千字来。
但枯燥乏味并不是初写作者最大的问题,因为初次写作时,写手带着一股冲劲,在初写的一个月内,这股冲劲足以化解任何对初写者的负面影响。
这时候写手进入其写作生涯中最辉煌的黄金时代。每天,当他坐在电脑前苦敲N个小时,写完一篇文章之后,都会产生一份令其快乐不已的成就感。这时候,苦坐一天身体产生的各种不适,比如说腰酸,脚麻,腿抽筋,眼睛肿痛,手腕酸痛,也随着自己把文章贴在网上而化为乌有。
“我又写了一章!”看着自己文章的上多了几点的点击,快乐,幸福充满了写手的内心······虽然这时也会有读者催稿,但单调的“快更新”三个字可以令其产生继续写下的冲动。
此时是作者创作的颠峰期,虽然文笔还不够成熟,依然可见刀斧打磨的痕迹,但产量却是其写作生涯中最高的,一天四五千字不在话下。
随着时间的推移,写手敲出来的字数也逐渐地增多,其在网上的名气也随着文章和故事情节的发展而渐渐地提升。当然了,大浪淘沙,也有一部分的写手因为水平不够无人问津而落马,但留下来的,基本上都是有其特色和可看之处的作品。
这时,写手在网上差不多已有了一定的名气和一部分的FANS,而读者也开始对日渐出名的写手产生期待感,摧稿之声日渐上扬。
这时,写手进入了白银时代。
白银时代的特征就是写手对读者回复的要求提高了,简单的好,签到已不能令其产生快乐和写作的冲动。此时的写手,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喜爱和对自己作品的负责而写作,而且也是为了读者认真的回复而写作。
很遗憾的是,能真正地为写手认真地回复,提出良好的建议和评论的优秀读者实在是太少了。而简单的签到和好字的正面效果就太少了,越来越多的快更新,太慢了,却在慢慢地消磨着读者的写作欲望。
这时候,写手的更新速度虽不如黄金时代,但出文的质量却胜之不少。他们开始用心地钻研文笔,提高文章的质量,写作的文风也日渐成熟。
白银时代的时间不会太长,一般在一个月到二个月之间,这时候,初次写作的冲动正在慢慢地消耗。
白银时代和青铜时代的之间的界限是很模糊的,但过程却可以从更新速度上看出来。更新速度由二三日一贴慢慢地变为一星期一贴,甚至更长的时间。
其中的原因很多,归纳一下,共有几点。
1。写作是乏味的,也是非常占时间和精力的。初期的兴奋期过后,写作开始由快乐的事变成痛苦的事。初期写完时写手兴奋的心情,这时也变成了如释重负的解脱感:嗨,总算把今天这一章写完了。
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我是个生化危机迷,写龙战士前我买了一片正版的生化危机三代。可是因为写作,这个游戏,我花了整整半年的时间才把他玩过一遍,并不是我技术烂,相反系列化危机我可以说是一个大侠级的高手。整个游戏玩通关我只用了三个小时,真正的原因是我没有时间。
为了写作,写手们牺牲了几乎所有业余的时间,对于一个初写手来说,写一篇四千字的文章,需要花掉他们四个小时的时间,甚至更多。如果再加一其构思组织词语的时间,那就更长了。
试想一下,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时,扣除吃饭睡觉,又有几个四小时剩下来,他们还要不要上班,上学了?
为了写作,他们连玩的时间都没有了。。。。。。。所以我在网上看到有读者因为作者去玩传奇而不写作就破口大骂。
我真想对他们说:操你妈的!
我绝对不会为这句话而后悔,作者也是人,难道就不能玩?为了写作;作者其实牺牲了很多;连玩和在生活中交友的时间都没有了。
他们写一篇四千字的文章需要花费差不多六个小时的时间和精力,(快的高手也许只要四个小时)而各位看一篇文章却只要五分钟······
扯到这个,就难免提到回复的问题了。缺少高质量的回复,甚至用心的回复,我想这几乎是所有网上写手都遇上的问题吧,这亦是令其心冷退出的重要因素。
敲击键盘,写上几十个字的回复,只需极少的一点时间。
不要用“写不出来”这四个字来回答,那等于是在承认自己是弱智。看了几十篇文章,心里没有半点想法看法和意见,那是不可思议的。大家不是不会回复,而是一个字:懒,懒得动脑,懒得动手。
白银时代的作者,往往都是为了这几句话用心的回复而写作的。至少我就是这样的,我当时就是为了元元几个固定给我写回复的读者而写作的。比如说咬桔子的猪,韩柏这几位朋友。
“可惜这世上只有一个从不乱······”这是某位朋友说过的话。
心中的不满,生活的压力,最终导致了作者写作速度下降。
这时侯,被黄金时代的快速更新抬高了味口的读者开始不满,叫骂了,如某个利嘴的朋友所云:一群流氓读者排着长队,杀到作者家门口,大呼快更新,否则就纵火烧屋,还美其名曰:爱之切而恨之深。
下面会发生什么事,大家自然也猜得出来。作者越写越慢,叫骂之声越来越多,作者情绪越来越坏,越来越不想写,而叫骂声也越来越响,恶性循环。最后,黑铁时代到来,太监文学诞生了······
我只是从回复和写手的心态来讨论太监文学产生的过程,我是作者,我自然是站在作者的立场说话。
或许有人会说作者自私,不为读者找想。那我反问一句:那你为作者做过什么?
这又是老话题了:你为我写过三十个字以上的,有内容,动过脑筋的回复了吗?你为了提过好的建议了吗?你为我指出过文章中的BUG了吗?
如果有的话,我会向你道歉说对不起,因为你是我真正的读者,我有负你的期望。
如果没有,请闭嘴!(我这人嘴臭,会“嘴”字前加上一种抬起腿撒尿的动物的名字。另外再竖起一根中指,附上皇太极的四字真言)
以上的内容,完全真实,因为这是我写作时的心理变化历程。我想那些被人指责为太监文学的作者,也都有过和我类似的经历吧。
附:
请不要用“半只青蛙你本来也写过回复和评论吗”这个种问题来反驳我,因为我是常写回复的,由于我和作者大都相识,很多评论建议都是在QQ上聊的,不信可以去问那些作者。
至于我个人的道德问题,我这个道德低下,目标是作个痞子作者。骂我的话就省了吧,说一个流氓是流氓实在很无聊。
我这人很势力;对认真回复的朋友用笑脸;对不回复只会催稿的板着脸;不说话不催稿的不变脸。
本想学某人一样穿上马甲;不过想想还是算了吧;大丈夫敢作敢当;又怕过谁来着。
作品相关 歇笔公告,欢迎转载,没有版权
(起8R点8R中8R文8R网更新时间:2004…6…4 10:29:00本章字数:4576)
血红格言:堂堂正正做人,开开心心为猪;踏踏实实码字,飘飘浮浮泡妞;痛痛快快喝酒,小小心心走路;平平安安度日,清清白白交友。
平日的血红,疯疯癫癫,东西翻腾,偶或色迷迷的,成天骚扰几个不知道是姐姐还是妹妹的网友,而且还是公开的在QQ的群内骚扰,委实不是一个好人。不过,血红猪常常在午夜因为酒后头疼辗转反侧的时候寻思,如果真的死后去阎王老大那里宣判一下,兄弟我纵使无法在第一层地狱逍遥,再次也不会到第十八层去永世不得超生吧。
因为血红自己虽然疯疯癫癫的,但是从来不做某些鬼祟之事;虽然色迷迷的,但是从来不诱拐少女;虽然贪财,但是也从来不从别人口袋里面骗钱抢钱来着。平日友爱同事,尊重长辈,孝敬父母,走路的时候都不敢闯红灯,喝酒的时候都不敢对服务员动手动脚,看到小偷小摸的在大街上,兄弟和哥们两个还偶尔路见不平一声吼的。。。
想来,自己不能算是一个好人,起码也能算是一个正常人吧。
闲扯良久,想想看,还是把问题回归正题。
血红猪写书的由来,因为无聊,的确无聊。大学毕业后,一心玩耍,不想工作,在武汉缠绵了良久,也就是一年多的样子吧。那一阵子,每天的事情就是喝酒、砍《传奇》、看影碟、看网络小说。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那一阵子恰好是网络上面黑涛奔涌的时期,可是血红看了半天,就觉得别扭啊,这些关于黑的文章,当是小孩子过家家酒不成?于是乎血红不自量力的准备也写写书看看,倒不是想出名,而是因为那些书看起来别扭。
前面的小插曲,就是《林克》这个迟迟没有更新的私生子的问题了,但是既然他被抛弃了,也就不说什么了。
让血红没有想到的是,嗯,《流氓》一套居然。。。居然红火得有点变态了。。。于是,血红窃喜,这下子也算是出名了一把吧?
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一头成天醉醺醺的猪,身边放着两箱子啤酒,身后架着一张床,面前放着电脑桌,居然创下了每章5000多字,每天10章的最高的更新记录。
往事不堪回首,在血红猪堕落了一年多之后,家里已经无法放任兄弟如此堕落了,马上勒令兄弟上班,于是,血红猪可怜巴巴的打点行装从武汉溜达到了郑州,那时候,已经在写进入起点vip的《龙战星野》了。
血红想来浑浑噩噩,在《龙战》谢幕后,凭借着龙战的那一笔子稿费,猪头在郑州买了电脑,拉了宽带,也就不再成天在公司码字了,于是《升龙道》登场。
不知道血红猪头现在算不算一个比较有名气的用字骗钱的家伙,但是看看起点的主页上那每天的点击推荐票票,兄弟我还是很有点YY的快感。一头猪写出来的文字,能够得到这么多网友的赏识,猪头实在是喜之不尽。而《升龙道》在起点的订阅也是节节爬升。。。具体数额不说了,毕竟这是站点的内部资料,可是猪头已经非常满意了,毕竟老妈老姐他们不会给我这么多零花钱的,惟恐我‘男人有钱就变坏’。
不过血红还是挺舒坦的,在郑州,最牛B的建业集团,他们的中上级干部每个月也就两千多而已的工资,兄弟我在公司很不好意思的一个月座收3000大元,然后,加上稿费,每个月多不多,少不少,足够血红猪头每隔两三天就用啤酒洗澡一次了,偶尔啤酒里面还可以参合一点咖啡什么的。
血红是个没有太多欲望的人,除了吃喝,不抽烟,不找妹妹,不吸毒,不喜好旅游,委实没有什么花费。至于衣服。。。我在办公室都差点穿内裤上班的,如果上次不是老板实在看不下去了,逼着我买了两套T…shirt,估计我真的会合《升龙道》里面的契科夫一样的德行了。
所以,血红花费是非常少的,加上兄弟的家里,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养我这头猪是足够的,也不存在所谓的血红一心钻钱眼的事情了。如果血红真的想要大笔的钱,早就贷款几千万,拉几个同学开电脑公司去了。。。还是无息的那种,我至于现在坐办公室偷偷摸摸的码字么?
很坦白的说,血红现在的脑袋已经萎缩了、退化了,每天除了码字,也就没有什么别的爱好了,经常借一张影碟,我一个星期不还,然后老板很郁闷的给我算一天的租金来着。。。码字,码字,码字,每天我在QQ的群里说得最多的就是这个词以及“啤酒”。
同样的,血红现在已经从浑浑噩噩变成了稀里糊涂,每天傻呆呆的看一眼书评区,然后就去无休止的码字,也不管书评里面到底说了些什么,好的坏的,血红兴致来的时候,都会给他加上满满的精华。
当然了,血红的糊涂也是有底线的,我曾经无数次在书评区说过:“我的书的盗版的链接,随便您大哥喜欢发哪里都好,起码保留一点点人品吧,不要发在我的书评区内。”而自从起点的‘阿聪’这个家伙三番两次的故意捣乱后,血红生平第一次发出了威胁:“阿聪在书评区出现一次,我就再也不更新了。”
人总有脾气的,虽然我不知道‘阿聪’是那个站点的人,是oldrain,是cuiweiju,是exia,是tywx或者别的什么什么站点的人,也或许我猜测错误了,他纯粹就是个捣乱的,我都没办法说什么。。。血红食言,在发出威胁后又老老实实的更新了,没办法,捣乱的就是这么两三个或者就是一个人,我总不能把那么多看书的网友全部给撇开了。
算了,算了,又扯远了,言归正题。
我很不要脸的说一句,也许《升龙道》是最近比较得到大家喜欢的书中的一本,嗯,就是这样的定位,应该没有错吧?然后呢,可能也是最近被盗版盗得最凶的一本,我想这也没有错。
盗版的是是非非我就不说什么了。可是看看吧,某个追逐浪花的网站,在拼命的盗版别人的vip作品一段时间后,自己也开始搞vip了。某个和金风细雨楼的名字很有点相似的站点,靠对着别人的作品的盗版积蓄人气后,网站募捐也就轰轰烈烈了。。。套用兄弟现在发工资的老板的话吧:“钱。。。要是没有钱,谁这么浪费功夫和别人作对呢?”
当然了,某些盗版的人,很可能就是在YY一把自己受到的追捧,觉得自己把这些书盗版出去,很光荣,很舒坦,很伟大,有点救世主的味道,说不定还能引发一阵高潮。但是,你想想吧,书又不是你写的,你得意个屁啊。。。人家露阴癖起码都还是凭借自己的本钱呢,您呢?您盗版算什么呢?借别人的东西显示自己的威风?给我感觉就是拿了一根塑料阳具在哪里显示:“啊靠,我多么伟大啊。。。”
当然了,血红猪头我,并不介意做那根塑料阳具的,毕竟我自己有货色啊,总比自己没货色的好。
至于某些站点组织人盗版么。。。那就彻底的符合了兄弟老板的话了:“钱啊。。。”是啊,现在网络广告有钱呢,没有读者点击,他凭什么赚钱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