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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夜谈-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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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他进关没多久,白草关数十里之外,一辆马车从云间冲向大地,扬起一阵灰尘,奔向白草关。

    。。。。。。

    远在千里之外的天都,极尽繁华的天陵神殿后山,一个相貌中正,身着金丝镶边麒麟服的男子站在一个山洞外面,面无表情,沉默不语。

    山洞深处,一块平坦之地,地上有一道巨型八卦,巨型八卦的八个方位以及阴阳阵眼之上放着蒲团,十个老人分别坐在十个蒲团之上。

    洞中空荡荡,十个老人的更里边有个香台,香台之上放着六个盒子,神秘至极。

    坐在阳眼上的老人开口道:〃不给的话难以套出余下六本天书,给的话我怕天下人认为我们怕了叶家小儿。此时关系重大,诸位给个看法吧!”

    话语刚落,阴眼之上的老者道:“天陵神殿数千年的威严不会因为我们拿出天书就会改变,反之,我们因该为神殿以后的千年大业着想,齐集天书,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使命。”语言铿锵有力,不容置疑。

    阳眼上的老人谈谈的看他一眼,眼光又扫向其他人,问道:“你们可还有其他想法?”

    坐在乾字方位的老者开口道:“我认为交出天书,有损我天陵神殿威严,况且叶家小儿多次对我天陵神殿不敬,他又与那魔女相结合,多次犯我天陵神殿威严,如果我们连现在的威严都保不住,更遑论以后的千年大业!”

    话语表达的再明确不过,与阴眼之上的老人看法截然不同。

    坎字方位老人开口:〃叶逍遥的确与我天陵神殿不和,是我天陵神殿发展的最大阻力,此次他要开天离去,正是我们摆脱他的最好时机,我们奉上天书,送他离去,他走之后再趁机夺取余下六本天书,我天陵神殿必定会成为天下第一门派。”

    离字方位的老人看法却有不同,他道:“送他离去?他叶逍遥何德何能,屡次犯我天陵神殿威严,没有天书让他去开天,直接死去多大快人心。”

    这时候,震字方位老者道:“别忘了以前的王夫之!”

    王夫之名字一出,洞中陷入沉默,压抑的可怕。

    阳眼之上的老头轻叹口气道:“罢了,叶逍遥不是王夫之,没有天书他断然不会去开天门,送他走了也好!”

    乾字方位老者喝道:“不可以,走了一个王夫之,就来了一个叶逍遥,谁知道叶逍遥走了之后又会来一个谁,此事治标不治本,不是长久之计。”

    阴眼之上老者怪笑:“那麻烦乾长老想出即能治标又能治本的方法来。”

    乾字方位的乾长老怒哼一声,竟然无言以对。

    阳长老道:”莫要争吵,且先奉上天书,让那叶家小儿离去再说,至于天书的搜寻让玄殊带领三大神座去黑龙城,告诉他,天书我天陵神殿志在必得!乾坤二位长老,将天书送与玄殊,令他马上赶过去。”

    乾坤方位两位长老起身来到香台前,打开六个神秘盒子,每个盒子里面赫然放着一本书,平淡无奇,若不是十位长老日夜看守,谁能知道天书,竟和普通书本无二?

    两位长老拿过天书向洞外走去,麒麟服男子任在等候,乾长老道:“玄殊,速将天书送至黑龙城,带上三大神座,助叶逍遥开天之后,趁机夺取余下天书。”

    麒麟服男子正是天陵神殿掌教李玄殊,其实谁也没有想到,真正掌控天陵神殿的人不是李玄殊,而是洞中的十位长老,而且十位老人都是圣人,达到了从圣境,牢牢占据天下二十八圣贤之位其中的十个,其威不可测!

    李玄殊接过天书,向两人行过一礼,一跃上云间,一步数十里,急速赶向黑龙城。

    李玄殊忽然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他与叶逍遥问道于秦夫子。秦夫子却问李玄殊与叶逍遥:“何为英雄!”

    李玄殊回答:“聪明秀出,谓之英;胆力过人,谓之雄。英雄者,有藐视一切之能力,傲视群雄之气势!”

    叶逍遥回答:“英雄者,有壮志之凌云,气吞山河之势,腹纳九州之量,包藏四海之胸襟!肩扛正义,救黎民于水火,解百姓于悬倒。”

    李玄殊心中想道:“你我各自都当成自己理想中的英雄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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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风云动
    高手也有高手的圈子,天才与天才之间不一定都是对手,更多的是惺惺相惜,类似朋友。

    叶逍遥被称为他们那一代的第一人,而李玄殊通读道藏,修道不足十年便成了天陵神殿掌教候选人,他们二人曾经一同问道与秦夫子,也闯过魔都,不屑君王,参加过不少大事件,就比如王夫之闯天陵神殿开天门。

    还不曾到午时,白草关的众人还在观望,黑云压城,黑龙城上方聚集无数乌云,闪电在其中穿梭,不时传来巨响,异象惊人。

    黑龙城的祭祀台之上,有着数道身影,叶家夫妇白衣红袍,俨然是一对神仙眷侣,而且郎才女貌,都是同代中人的佼佼者。

    挑石的愚公老者一身布衣,气息内敛,宛如一毫不出众的垂老之人,可是谁都不敢确定他到底能不能打败叶逍遥,又或者与秦夫子不对头。

    秦夫子带着自己的二徒弟也登上祭祀台,牛车就停在不远处。

    倒是南辕先生来的最晚,来到祭祀台下,随手驱赶开马车,慢悠悠走上祭祀台。倒是那马儿往牛车那凑。

    苍穹殿的王十一带着自己最疼爱的徒弟千寻也位列其中。

    还有几道身影分散在祭祀台上,不用说都是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大人物,此次五大隐世宗门也算是尽出,而且十大门派更是高手齐出,江湖上有头有脸的人都来凑凑热闹,灰头土脸的也来长长见识。且不说天下英雄尽出,至少中原的英雄来了个七七八八。

    叶逍遥抬头望天,轻声道:“时辰倒也差不多了,再这样拖延下去也不尽是个事。”

    秦夫子算是辈分最高几人之一,他开口道:“自古开天之人都是为民请命或追寻天道,要问上一问那苍天,天地不仁,为何要以万物为刍狗。我辈江湖,能者辈出,我愿献出天书,为你助上一臂之力。”

    秦夫子从怀中掏出一物,赫然是一本书,随手丢给叶逍遥,像他这等人物,纵然是天书,也不会太过在意。

    南辕先生白发白须,倒比秦夫子更有圣人作风,他道:“夫子说的是,我们老一辈的人活得太长,缺少活力,过惯了安逸的日子,开天这种事,还是交给你们年轻人了。”

    说罢也从怀中掏出一物,顺手递给叶逍遥,同样是那天书。

    天书十二卷,天陵神殿苦苦寻找千年,不过凑齐六卷,剩下六卷,分散世间,有缘者得之,又或者说,有能力者得之。

    挑土的愚公老者也同样开口,道:“老朽一把年纪,老眼昏花,留着天书也只是摆设,现在一同送给你吧。”

    各大门派的人脸上阴晴不定,倒是王十一一脸自然,叶逍遥本是他的知音,对于他们与乐器打交道的人,知音难寻,所以王十一与叶逍遥十分交好。

    叶逍遥片刻得天书三本,但却相差甚远。

    风云雷动,各大高手只觉天地元气暴动,一股强大的肃杀之气袭来,片刻场中多了一个人,身高与秦夫子相差不远,同样白发白须,胡子从鬓角和头发长在一起,杂乱无章。

    在场众人都是见过世面的,在江湖中地位超然,饶是如此,见到来人还是大吃一惊,众人都浑身紧绷,暗暗运起内力。

    来者何人?来者魔都胡寄奴!

    胡莫愁喜笑颜开,颜色失了整座黑龙城。她走上前抓住胡寄奴的手臂,道:“我就知道爹你会来的!”

    胡寄奴冷哼一声,道:“你偏要跟他走,又不肯回去看我,难道真的要我以后都悔恨吗?”

    叶逍遥凑上去,死皮赖脸的道:“爹,别更我们一般见识。你老不要见怪,红袍和红泽这两个孩子以后就靠您照顾了。”

    胡寄奴最讨厌叶逍遥这幅不要脸的样子,哼道:“我胡某人外孙当然是我照顾,如果再跟你几年,恐怕难成大器!”

    胡莫愁娇哼道:“爹,不要这样说逍遥,红袍和红泽很出色的。”

    胡寄奴从怀中拿出一物,竟是天书,让人吃惊。他道:“且不说红袍红泽,我自然会照顾他们。如今要不是你执意要与他离开,我也不会把天书拿出来,这可是好东西,不少人惦记着呢!”

    这话何尝不是在警告他人,打天书主意不要打到他头上。如今他将天书送给他的女儿,那就不要打他女儿的主意。

    众人实在嫉妒得很,既然有天书的人将天书送出手,要是换做别人,却是拿都不肯拿出来让他人看一眼。

    四本天书,值得很多人豁出性命了,不过还有很多人在观望,一来是知道叶逍遥在江湖中的地位能引出的天书不止四本,二来是都想看看叶逍遥是否真的能力开天门,三来是叶逍遥还不曾真正离去。

    胡莫愁从胡寄奴手中接过天书递给叶逍遥,叶逍遥道:“多谢爹送如此大礼!”

    胡寄奴却是将头扭向一边,不想看他。天下一品高手,如此作态,却是令人想笑。

    四本天书,叶逍遥思考片刻,神念一动千里,感知到正有人急速而来,而且拥有天书气息,宏大,霸道,不可侵犯。

    叶逍遥正色道:“诸位今日过来,无非都是打天书的主意。”叶逍遥将声音传出数十里,犹在耳旁。“今日叶某将开天门,事后不论天书去向,希望诸位莫要因天书而导致整个江湖生灵涂炭,否则叶某将过天门而不入,宁可回来毁了这天书,希望诸位明白叶某的意思!〃

    过天门而不入,毁天书。意思很简单,到最终表达的意思只有一个,没有天书,我照样能开天门!

    天空乌云压顶,一道强大气息划过天幕,撕开乌云,洒落一道阳光。

    祭祀台上多了一个人,身穿麒麟服,面无表情,很是霸道与冷酷。

    来者天陵神殿掌教李玄殊,很多人认出他来,忍不住跪拜,因为他是仙在人间的代言人,拥有亿万信徒。

    他从怀中一次掏出六本天书,道:“有能耐便开了这天,你若不行,我来也可以!”

    叶逍遥嘿嘿一笑,道:“我若不能开天门,我来这里干嘛?倒是你,千里迢迢赶来,还是怀恨当年输我的事吧?”

    李玄殊不理叶逍遥,斗嘴不是他的强项,更何况是和叶逍遥这种非常强大的自恋的人。他直接将天书丢了过去,不再与他废话。

    叶逍遥见状,也不多说,空手布阵。十本天书有规律在空中悬浮,他又从自己怀中掏出两本天书来,加入阵法当中。惊的一地的下巴。

    十二卷天书齐聚,阵法初成。勾动天地元气,风云肆掠,天地异象初生,宛如末日。

    天书聚,天门开,天劫生。

    风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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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开天
    其实叶逍遥没有两本天书,他只有一本,还有一本是佛家执牛耳者九禅寺方丈七禅大师赠送给他,但祭祀台上却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叶逍遥布好大阵,甚是随意,勾动天地元气,引发天书之力。

    天陵神殿早先对天书进行过研究,发现天书中蕴含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力量,可以引发为人所用,却是不能吸收,不同于天地之间最多的天地元气,更不同于阴阳生死二气,更不说五行之气了。

    秦夫子等人也证明过,天书之力,不同于这个世界上任何一种力量。虚无缥缈,不可捉摸却又真实存在。

    。。。。。。

    之前叶逍遥居住的客栈,叶逍遥的房间被施阵法,与外界隔离。店中悄无声息,毫无人迹,店老板也不知在何处。客栈的客厅当中,坐着一位老者,没有头发,却顶着六个大戒疤,没有丝毫气息外露,雪白的胡子微微颤动,双目紧闭,白眉与胡子不分你我,煞是有趣。

    不说这座客栈,整座黑龙城都是鸦雀无声,街上挤满人群,却没有人发出一点声音。白草关那边人影绰绰,都是在感知天地元气暴动后急匆匆往黑龙城这边跑,不想错过这场江湖盛事。

    正坐在客栈的老僧是九禅寺的七禅大师,二十八圣贤之一,此外他的徒弟八禅僧人位居天下十大高手之列,也是江湖中的一大美谈。最重要的是在他们眼中最重要的是他们的后辈,九禅小和尚,千年一轮回,终从一禅再到九禅,在他们眼中这才是九禅寺千年头等大事,现在暂且不提此事。

    且说七禅大师坐在客厅,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谈谈道:“不管什么恩怨,切莫牵扯到下一代,否则老衲也难救你。”

    客栈中元气微微荡漾,凭空出现一个人,面无表情,直径走到七禅大师桌子对面坐下,自顾自的倒一杯水。他道:“叶逍遥强行开天,自身难保,必有大劫,稍有不慎便是灰飞烟灭,身死道消,现在我却只用等着。他若不死,侥幸开天离去,他的后人也是必死无疑。”

    七禅大师微微笑道:〃此话不假,覆巢之下无完卵,不管叶逍遥此举成与败,都是你们希望的。可是魔都胡寄奴呢?他若一怒,便是血流成河,是天下苍生的劫难!你天陵神殿难道不为天下苍生着想?”

    那人微微一顿,沉声道:“那魔都胡寄奴乃天下第一魔头,待此事过后,我天陵神殿正要召集天下同道,共诛此魔。所以胡寄奴在我天陵神殿眼中,早是死人一个!”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天陵神殿三大神座之一的裁决神座许无常。取自“一朝风雨,满地残红,湿了花香,几许悲凉,奈何世间无常。”许无常杀伐果断,心狠手辣,做事不带任何私人情感,拥有难以想象的威严。

    从数十年前王夫之大败天陵神殿,到秦夫子于天陵神殿后山斩满山桃花酿桃花酿,再到十年前十八岁的胡莫愁大闹天陵神殿,这些年来,天陵神殿在江湖中的地位直线下降。许无常是十年前坐上裁决神座的位置,双手沾满鲜血,杀人无数,曾斩魔榜第九的大人物。

    但是这些在七禅大师眼中不够看,在胡寄奴眼中不够看,在叶逍遥眼中更不够看。因为他不是五大宗师,不是十大高手,更不是二十八圣贤。他不入武榜,不入红颜榜,不入魔榜,不入杀手榜。所以他在某一批人后面哇哇乱叫,却始终不得某一批人正眼相看,他看似面无表情,实则是跳梁小丑。

    不是所有人面无表情都是高手,或许他算高手,在某些人眼中却很矮。

    但七禅大师不这样看,他认为天下众生平等,许无常不过众生而已,但是既然是众生,他就不希望有人白白死去。所以七禅大师开口道:“施主知道为何当年叶逍遥进了天陵神殿却没有杀人吗?”

    许无常哼哼两声,道:“我敬你是大师,所以和你说上两句,但是你不要和我说众生平等那一套!”

    七禅大师并不恼怒,道:〃施主知不知道我为何叫你施主?“许无常张张嘴却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七禅大师接着说道:“我和叶逍遥的原因是一样的,我们根本不知道你是谁!”

    不知道,你是谁。

    许无常憋了半天别红了脸,怒道:“我敬你是长辈,你却羞辱我。士可杀不可辱,我今日倒要讨教讨教了。”

    其实七禅大师并没有想羞辱他,只是想告诉他一个道理,人,不能太把自己当回事。却不想许无常是一个死要面子的人,七禅大师其实认识他,但是为了说一个道理,选择了不认识他。

    许无常双眼杀机重重,双手引动天地元气攻向七禅大师。

    “砰”

    许无常双手接触到七禅大师胸口,七禅大师并没有动。倒是许无常倒吸一口气,疼的厉害,原因很简单,七禅大师修炼的本是佛门的六尺金刚,练至大成,浑身上下如金铸成,刀枪不入。而许无常并没有勾动天地元气,所有气息全部涌在外面的祭祀台之上。

    七禅大师面带微笑,望着外面。

    且说外面祭祀台之上,只剩下叶逍遥夫妇,祭祀台上正对的天空的云形成漩涡状,电闪雷鸣,不断吸收方圆千里的元气,同时也吸收阴阳生死二气和五行之气,不过相对于元气来说,它们比较稀少。

    叶逍遥夫妇白衣红袍,随风而动,十二本天书在他们周围环绕,一种奇特的力量同样环绕在他们周围。叶逍遥手中多了一把长剑,铭文无数,寒光闪闪,可谓是一剑寒光耀九州,这句话是前人形容王夫之的,现在用来形容叶逍遥未为不可。

    叶逍遥笑着看向胡莫愁,温柔道:“准备好了吗?”

    胡莫愁点点头道:“准备好了。〃

    叶逍遥抬剑指天,喝道:”天道无情,虚无缥缈。繁华浮尽,不奈黄沙。不知冷月断魂,不知花落三千。愁高三千尺,一剑天门开!”

    遥剑指天,划天而过,天雷轰轰,狂风骤起。古老而神秘的力量从天际传来,强大而隐秘。再看时,天门已开,犹如天眼,不曾吞噬何物,却又似席卷天穹。

    叶逍遥与胡莫愁化作一白一红两道气流,直袭天门。

    “轰轰轰”

    天劫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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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天劫
    “轰轰轰!”

    天雷轰轰,狂风肆掠,电闪雷鸣之间照亮了天地,所有的气息瞬间之间变得狂暴无比。可谓是“天发杀机,斗转星移;地发杀机,龙蛇起陆。”

    天威不可测,这句话这次大家是真正体会到了。不像数十年前王夫之那次登天,没有人在他旁边,都是远观天象,远远没有现在那么震撼!

    一道天雷从天而降,紫色的电芒充斥天地之间,所有人齐刷刷变色,果然是天威不可测。当然在场中人也有数十人是波澜不惊的,自然是高手中的高手!

    叶逍遥离地片刻数十里,胡莫愁紧紧跟在他的身后。叶逍遥手中剑爆发惊天杀机,硬生生带动天书之力,直接迎接天雷。

    白色的剑芒与紫色的天雷遥遥相撞,巨大的波动在千米的高空中震荡出阵阵涟漪,差点破碎虚空,可想而知,如此力量,是何等的强大!

    叶逍遥接下这道雷劫,却激怒了老天。天威不可犯!

    远古的兽吼通过天门传输到这个世界,不止叶逍遥夫妇,观战的千余人都是听见了,更是脸色大变,不少人瞬间做出推测,天门之后定是另外一个世界。

    天雷轰轰而下,这次紫色的电芒变成了黑色,如山脉那般粗犷,煞是惊人。

    叶逍遥与胡莫愁的身影像是游龙戏凤一样,当黑色天雷出的时候,胡莫愁那股惊艳的红袍舞在了叶逍遥身前。

    “徒手接雷!”

    胡寄奴心中一惊,瞬间冒出冷汗,倒不是胡寄奴信不过女儿,正所谓关心则乱。胡莫愁是他唯一的女儿,虽说气魄惊人,杀伐之术甚多,但他还是不免为自己的女儿担心。

    在场都是高手,自然知道徒手接引天雷有多么凶险,不禁都倒吸一口冷气。

    再看胡莫愁,没有一丝惧意,双手结印,满身杀气陡然爆发,红袍随风飘舞,绝世**。

    绚烂了天空。

    黑色雷霆直泻而下,红色身影当头迎上。

    “轰轰轰!”

    胡莫愁黑发飘舞,绝美的脸上,无一丝压力,黑色雷霆直接被打爆。观战众人终于知道为什么她可以从天陵神殿全身而退,凭借这个手段,倒是可以与圣人争锋。

    既然好事者在江湖中弄出了武榜和红颜榜等诸多排名,胡莫愁位于红颜榜第一名,倒是众人不怎么在乎她在武榜中的排名,这也导致别人小瞧她了。

    如今,胡莫愁在离去之时,凭借雷霆手段震慑众人,让不少人大惊失色。心中多了一份庆幸,同时也暗暗幸灾乐祸,天陵神殿在胡家父女手上吃过很多亏。

    如今两道雷劫过去,竟然没有对叶逍遥夫妇造成一点伤害,众人最大的感觉就是,不弱于王夫之!

    苍天发怒,天劫降世,让人忍不住臣服,欲要跪下双膝!

    叶逍遥长喝一声,惊天动地,在众人耳中不弱于天雷炸响。且看叶逍遥长剑挥出,百丈光芒一闪而过,与第三道天雷碰撞,惊开乌云,洒下一道阳光,只是片刻又被遮起。

    叶逍遥气机流转八百里,瞬间吸收天地元气,这里天地元气狂暴无比,一般人不敢轻易吸收,否则容易爆体而亡。饶是叶逍遥也得用气机流转八百里过滤才敢吸收!

    到了他们这种境界,哪一个不是陆地神仙般得存在,与真仙只差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第三道天雷到与叶逍遥炼化的元气之后转化的内息颜色一般无二,竟是一道纯白的天雷,隐隐化做巨蟒之状,吞云吐雾,散发杀机,结果却不敌叶逍遥一击,四散开来。

    第四道天雷滚滚而来,竟是红色天雷,化作巨龙,浑身火焰燃烧,可谓是天雷生火,不同寻常,胡莫愁红袍飞舞,大红袍术出,森罗地狱惊现,无数恶鬼咆哮,伸出白骨之爪,天雷所化的火龙涌入地狱,与白骨相撞,无数恶鬼前仆后继,撕咬火龙,硬生生将天雷所化火龙撕裂,残暴无比。

    胡莫愁修炼大红袍术,可是从尸山骨海走了一遭,杀伐无数才能造就惊天杀气,杀气四散,可不战而屈人之兵,使人闻风丧胆,不战而降。

    叶逍遥夫妇连破四道天劫,身形两度转换,如今离地有百里左右,一切不过转瞬而已。

    叶逍遥甚至清楚的感觉到了天门传来的古老而神秘的力量,不同于这个世界的力量,凌驾于这个世界的力量,但却不能使他感到恐惧,他有信心,以及力量。

    叶逍遥道:“小心了,接下来的天劫会发生质变。我们两人同闯天门,不知会引来什么样的变故!”

    胡莫愁神色凝重,点头道:“我知道了,你也要小心!”

    果不其然,天空之上电光闪闪,竟来了一个万箭破空,数以万计的雷霆化作的箭布满天空,黑压压的一片,令人头皮发麻,心生惧意。

    地上观战众人更是叫苦连连,这些箭布满天空,从上而下,怕是伤及无辜,但是众人都知后悔无用,暗暗散发内力,时刻准备防御。

    叶逍遥将手中剑抡成一道圆,以作防守,挡在了胡莫愁之上,直迎万箭。

    这空中万箭齐发,不说别人,就是从军多年的陈兴华也面露惧色,遥想当年他参加过大楚灭国之战,春秋十三国出动了七个国家,围攻大楚,那最后一夜,七国联手,向大楚国都射出十万火箭,照亮了无尽黑夜,大楚国都焚烧七天七夜,火光将天空染成红色,硬是将大楚国都烧成灰烬。可是那些与眼前的场景比起来,还是少了那一分霸气,不足威震天下。

    万箭齐发,尽是雷霆化成,每一箭都夹带万钧之力,直袭叶逍遥。

    叶逍遥一剑在手,舞出了江湖近百年的兴衰,无声无息化解雷霆万箭。

    王夫之在数十年前的江湖被称作剑神,他曾道:“天不生我王夫之,万古剑道如长夜!”王夫之登天失败,被兵解而亡,正值叶逍遥崛起,剑道独领风骚,被称为剑仙,不弱王夫之。

    众人观看叶逍遥剑法,无一不心生惧意,他们从他的剑里看到了百年来江湖中独领一域的高手,不下二十人,无一不入武榜,或许有的人死了,但是传承还在,与天争锋的意志还在。

    叶逍遥不是一人逆天,而是代表近百年江湖中人逆天。用的不是一人的法,而是天下人的法。

    那万箭齐发,却只有数千箭与叶逍遥碰撞,其余的箭,则落向大地,却不是越来越强,竟慢慢消失了气息,不曾攻击他人,悄无声息的湮灭。

    第五道天劫消失,不曾阻止叶逍遥夫妇的登天之路。

    第六道天劫将要降世,众人不禁激动起来,此乃天人交战,有助于自身修行。

    叶逍遥夫妇专心迎接天劫,却不想下面传来叶红袍的声音。

    天劫一变,直袭站在祭祀台上呼喊的叶红袍而去。

    众人专心观战,没有人注意叶红袍是何时跑向祭祀台的。

    秦夫子等人有心上去营救,却是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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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怒战
    天雷轰轰而下,化作一把妖刀,夹带无尽天威,蔑视一切敌手,哪怕叶逍遥再厉害,也是追不上那直奔叶红袍的第六道天雷。

    叶红袍是叶逍遥夫妇亲子,气息一致,血脉相通。谁想天雷竟弃叶逍遥夫妇不顾,直冲叶红袍,怕是这天劫也夹带这一点灵性。

    胡寄奴与胡莫愁血脉相通,导致此时此刻他都气息内敛,不曾流转一点内力,想去救时,却也晚了一步。

    天劫之威不是一般人能抗的住,更何况叶红袍不过十岁左右,如何能抗得住上苍之怒?说那时迟那时快,一柄长剑从他衣袖冲出,此剑为龙纹剑,是洗剑池打造的一柄无上利器,而叶红袍天生剑体,与剑相亲,后有习的御剑之术,如今心神一动便可御剑御敌,倒是这一刻并不是他心神牵动,而是此剑护主,自己出鞘御雷劫!

    这让不知情的人大呼叶家果然不是等闲之辈,而知情的人便心中翻起惊涛骇浪,能让兵器自己护主,至少那件兵器已有一丝灵气,而且让它主动护主,叶红袍的体质,也非同一般!

    龙纹剑抗天威而上,直冲天劫,刀剑相撞,花火四射。那龙纹剑虽然厉害,此刻却是无主之物,对上天雷所化妖刀却不是一合之将,直接断成九节,妖刀威势不减,甚至速度越来越快,直击叶红袍。

    一瞬间,叶红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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