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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后宫才没有那么可爱-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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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他同样被绑在柱子上的,还有十一个人,而刚刚叫醒他的,则是绑在他旁边那个柱子上的少年。

    少年长得非常干净,文文弱弱的样子,架在鼻子上的黑框眼镜,让人看了就感觉很有学问的样子,黑色的瞳孔和短发很好的证明了他是一个华夏人。

    是老乡啊……

    夏乐天刚刚想要和这少年打个招呼,就愣住了。

    自己不是在瓦洛兰吗!哪来的老乡啊我去!

    稍稍思考了一下,夏乐天对着那个把自己叫醒的少年说道:“啊……哈哈,这位……兄弟,可以问一下,这里是哪里吗?”

    少年笑了笑,说道:“我也不知道,醒过来之后就发现自己在这里了。”

    点了点头,夏乐天思考了起来。

    是谁……把自己和其余的十一个人绑到这里来的?

    夏乐天依稀的记得,自己貌似因为使用力量过度,而晕倒了。

    醒过来之后,就在这里了。

    还想要往下想,夏乐天的头便疼了起来,无奈,只能不想了,与那个戴眼镜的少年一边聊天,一边等待着其余的十个人醒过来。

    从和这少年的聊天中,夏乐天知道了,这少年名叫宫无臣,是地球某大学的高材生,智商高达二百三十五,比爱因斯坦还高出一大截,可以说是个天才了。

    这个智商测试,夏乐天的父母也是让他也是测过的,结果发现,夏乐天的智商只有一百三十,在普通人之中也算是比较吊的了,但比起爱因斯坦的一百五十,夏乐天还是跪了。

    直到现在,夏乐天才知道还有更妖孽的二百三十五。

    不过……智商那么高的人,怎么可能会……到这里来?

    这也是夏乐天最大的疑惑。

    “这……是什么地方?”夏乐天刚想询问一下宫无臣的其他情况,就被一清脆的女声打断了。

    转过头,夏乐天发现了这是一个大概有十五六岁的妹子发出的声音,妹子长得很漂亮,比空羽和唐天雪还漂亮。

    而且,这妹子一看,就是贵族大小姐什么的。

    “可不可以自我介绍一下呢?”夏乐天笑着说道。

    那妹子愣了愣,随即看向了夏乐天和他身旁的宫无臣,她思考了一会,说道:“我叫苏锦锦,年龄是十五岁,职业是……学生。”

    “夏乐天,十九岁,职业是……额……武术家。”能够脸不红心不跳的撒出这种谎的,也只有夏乐天了。

    “宫无臣,也是十九岁,职业是大学生。”一旁的宫无臣,想要扶眼镜,却想起了自己貌似被绑在柱子上,只能作罢。

    这时,又有一个人醒了,他饶有兴趣的听着三人的对话,等到宫无臣说完之后,才笑道:“为了融入这个圈子,我也来介绍一下吧?我叫逸飞扬,年龄十七岁,职业是特种兵,你们或许很奇怪啊,我刚刚十七岁怎么可能是特种兵?因为啊,我是被特意培养出来的啊。”

    “陆孝天,二十二岁,职业是作家。”又一个冷冷的声音说道。

    “胡宇轩,十七岁,职业是学生。”

    ……

    等到这群人一个一个的都报完名字了,夏乐天刚想要说话,就被一个威严的声音打断了。

    “被神所选中的十二个人哟,欢迎你们加入神的游戏,接下来,我将把你们传送到一个空间,这个空间不是你们的故乡,也不是别的次元,而是一个完完全全由我创造出来的空间,在这个空间内,你可以吃饭也可以睡觉,不过,里面却是有着很多让你们意想不到的东西,只有杀光了其余的十一个人,你们才能真正的活下来,得到救赎!”

    紧接着,包括夏乐天在内的十二个人,便都晕了过去。

    ……

    夏乐天发现,他在一个妹子的房间里。

    这还不算什么。

    可怕的是,他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一个妹子的怀里。

    这就有点可怕了。

    不过,这还不算最可怕的。

    最让夏乐天觉得可怕的是,这个妹子,竟然一脸柔情的看着自己。

    这种柔情,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柔情,更像是……母亲对孩子的柔情?

    刚想伸出手摸摸这妹子的脸,夏乐天就震惊了。

    这妹子……竟然把她胸前的两团肉送到夏乐天的面前。

    夏乐天不知道该不该吃。

    做了一番心理斗争,夏乐天刚想体验一下母乳的味道,场景就改变了。

    尼玛!逗比神你在玩我呢吧!

    夏乐天看到了一个男人。

    对,这个男人抱着他。

    这是个戴着白色口罩,穿着白色大褂的男人。

    这个男人还在不停地和他身旁的人说话。

    场景又改变了。

    一个十六岁左右的漂亮妹子站在自己身前,一脸开心。

    这妹子……好眼熟啊。

    接下来,妹子主动的抱着他的肩膀。

    好舒服啊……

    场景又变。

    那个漂亮妹子,穿着看起来很吊的婚纱,倒在了自己的怀里。

    婚纱,是染血的婚纱。

    妹子,是看起来很痛苦的妹子,尽管她很痛苦,但是,依然在安慰着自己,不要怕。

    夏乐天总算想起来这个妹子是谁了。

    唐天雪啊。

    又变了。

    自己的眼前,出现了一个白净的少年。

    少年对自己挥着手,仿佛想要告诉自己什么。

    他的表情是那么的温暖……

    紧接着,一辆卡车从他身上碾压了过去。

    血肉模糊。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头,好疼啊。

    变……

    空羽轻笑着,出现在了夏乐天的面前。

    夏乐天刚想要说些什么,就发现了。

    一只黑色的大手,死死的握住了空羽,而空羽,却在与夏乐天告别。

    这……是什么意思?

    =======================================================================

    第三卷!杀人游戏啊,挺有意思=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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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刚开始就死了一个?
    夏乐天来到这个所谓的神的空间,已经是四天了。

    这四天里,夏乐天到处转悠都没有看到一个人。

    这是一个城市,只不过,这个城市里没有人。

    或者说,只有被神选中的十二个人罢了。

    由于只有十二个人,所以夏乐天在这四天里还算舒服,不过,整天也无非是睡觉、吃饭、上厕所,电脑没有网,电视一个节目都没有,手机也还是没信号,这让夏乐天相信了,这就是个神创造出来的空间。

    还有一件事,让夏乐天很是心寒。

    他随随便便去了这个空间的商场,挑了几件衣服穿上后,正准备照一照,看看是个什么样子的,就发现了,自己的头发……变白了。

    对,夏乐天一来到这个空间便吃下了当初格卡拉斯给他的复原药丸,脸还是原来的脸,可头发……已经白了。

    这便是四种状态全开的代价吗?

    夏乐天除了苦笑,还是苦笑。

    他不能改变什么。

    在瓦洛兰与那青年的一战,让他明白了。

    有些东西,无论你使出多大的力量,都是无法击破的。

    尽管自己再怎么强大,也依然……不能改变什么。

    甚至……他连他自己的两个女人,都没有保护好。

    连说个话的机会都没有。

    那个青年,是夏乐天心中永远的阴影。

    住在夏乐天心中的恶魔,现在变成了青年的模样。

    青年依旧微笑着,试图将夏乐天吞噬……

    ……

    苏锦锦很害怕。

    她在这个城市里转悠了四天,还是没有看到一个人。

    就在她要哭出来的时候,她想起了那个声音。

    “这是神的游戏。”

    说实话,这让苏锦锦更害怕了。

    从小就娇生惯养的她,又哪里会知道什么杀人?

    她是一个连血都没有见过的孩子,这血,指的自然不是人血。

    一个连厨房都没有去过、干什么都是别人帮着的孩子,自然是非常的害怕。

    好在,这个城市里只有十二个人,也就是说,只要苏锦锦没有遇到其余的十一个人,还是很安全的。

    而且……他们看起来也都不像是坏人。

    现代人竟然会有这种思想?为什么?

    因为她是苏锦锦。

    对,因为她是那个不愁吃不愁穿大小姐,从小就生活在仆人的笑脸下的苏锦锦。

    她不懂得什么叫作人心。

    如果不是她那高傲的性格,这么纯洁的妹子,还是会有很多人喜欢的,当然,其中也不乏卖小孩的。

    虽然如此,但是苏锦锦的相貌和家世给她加了不少得分。

    据说,她的祖辈有个叫苏轼的家伙。

    这就是宋朝的事情了。

    再往前,唐朝的时候,有一个叫李白的家伙。

    这个叫李白的家伙,和苏锦锦……或者说苏家,没有丝毫的关系。

    可是如果是生在那个朝代的人,便会知道。

    李白,其实是一个很爱笑的人。

    ……他的笑容,与那个青年很像。

    简直,就是同一个人。

    不论是相貌,还是笑容。

    这是真的。

    青年在历史上扮演过很多人物。

    秦朝的白起、汉朝的张良、三国时期的徐庶、晋朝的谢安、南北朝的陶渊明、隋朝的展子虔、唐朝的长孙无忌,作为长孙无忌而死后,青年就一直默默的帮助着历代的唐王,直到……穿越到瓦洛兰。

    当然,青年也不知道为何能活的那么久。

    他这一生最大的心愿。

    便是有一个人,能杀死他。

    ……

    “妈的,这城市怎么那么大。”夏乐天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走在无人的街道上。

    他很是蛋疼。

    一头的白头发啊!这以后还怎么出去见人啊!

    夏乐天可不觉得这一头的白发好看,如果说白发好看,那也是二次元里的白发,现实中的白发……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现实中的,是最不萌的。

    作为宅男的夏乐天,深深的相信着这一点。

    “我怎么那么霸气我都羡慕我爸我妈我妹竟然有我那么一个霸气的家人!”现在夏乐天特别想把这句话吼出来。

    就在夏乐天范二的时候,一道人影悄悄的接近了夏乐天。

    由于四种状态全开的副作用,到了现在,夏乐天依旧使不上力气。

    他的反应速度也降低了不少。

    现在的他,很弱,与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那人影无声的接近了夏乐天,随后……一柄闪烁着银光的匕首,刺向了夏乐天的后背。

    这一击,没有刺向夏乐天的脖子,而是他的后背,还有那微微颤抖的手,很好的证明了这人影也是第一次使用匕首。

    ……

    三分钟后。(原谅我!实在不怎么会写战斗……呵呵呵=w=)

    逸飞扬看着被自己打跪在地上的王浩宇,轻声笑道:“何必呢?十二个人为什么要自相残杀呢?”

    王浩宇抬起头,看着逸飞扬,一字一句的说道:“为了活下去。”

    听到这个答案,逸飞扬愣了愣,刚要说话,就被夏乐天抢先了:“既然如此,那么对不起了。”说完,夏乐天拾起了王浩宇掉落在地上的匕首,骑在了王浩宇的肚子上,看着他一脸的惊恐,满意的笑了笑,随后……用他手中的匕首,不停地刺着王浩宇的胸口、脖子、还有脸。

    等到夏乐天结束了攻击,王浩宇的上半身已经不成人形了。

    一旁的逸飞扬皱了皱眉,不过他却是没有说什么,说实话,他也很认同夏乐天的这种做法,刚刚这王浩宇就想要杀夏乐天,如果这个时候夏乐天不杀了他,那么逸飞扬可能还会鄙视夏乐天。

    不过,天空中,一个巨大的声音却是响起。

    “恭喜夏乐天与逸飞扬,击杀了王浩宇,获得了首杀。

    妈的!这是游戏吗喂!?

    夏乐天差点就吐槽出来了。

    而远处,苏锦锦在听到这个信息后,却是暗暗怀疑起来。

    那个叫夏乐天的,真的是个……好人吗?

    =============================================================================

    大晚上的,我这个神状态啊,我都不想说了,哎,苦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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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吊炸天的逸飞扬
    逸飞扬看着走在前面的夏乐天,内心中说不出的复杂。

    自己自幼便接受特种训练,能力自然是没得说的,当军人嘛,就要冷酷无情,可是眼前的这个青年……他刚刚杀人的时候,并没有丝毫的恐惧,这就让他觉得非常奇怪了。

    一般人,第一次杀人都会恐惧,如果不恐惧,那么就只有两种可能。

    他以前经常杀人,或者……他有心理疾病。

    按照眼前这个名叫夏乐天刚刚杀掉王浩宇时的表情,应该不像是心理疾病,有心理疾病的人杀人的时候都会是一脸的癫狂,而这个叫夏乐天的青年,却是笑着将王浩宇解决的。

    不仅如此,夏乐天刺的位置,还都是人体最致命的部位。

    果然……眼前的这个男人,总是杀人吧…是杀人犯吗?…那么说来,自己还要逮捕他了啊……不对,那是警察的职责。逸飞扬在内心中默默的想道。

    自己应该是被那个和所谓的神选出的十二个人之中战斗力最强的,毕竟是军人出身,如果近身格斗输给学生啊什么的,那也太丢人了。

    而那个叫官无臣的家伙,估计是十二个人中智商最高的家伙了,二百三十五的家伙,逸飞扬还真的没有见到过。

    别说是逸飞扬没有见到过,就连当初给官无臣测试智商的那个家伙,都没有见到过。

    爱因斯坦的智商是一百六十左右,而普通人的智商应该在九十到一百一十,九十以下的也就是所谓的傻子了,而一百一十以上的,却都是些比较吊的了。

    但是,智商高的,也有失败的,就比如说,有的人,在知道了自己智商很高以后,依然会不停地努力,可是,还有一种天才,他们在知道了自己的智商很高之后,就会不努力了,反正自己智商够高,还要努力干什么?这是他们的想法。

    就算是官无臣的脑子,一年不用甚至几年不用,他也会变得跟普通人的大脑一样。

    自己的战斗力最强,官无臣的智商最高,那么眼前的这个叫夏乐天的男人……也就是具有领袖气质的一个人了?

    如果夏乐天真的具有领袖气质,逸飞扬绝对会心甘情愿的成为他手中的一柄利刃。

    作为一个年轻的特种兵,逸飞扬自然有着独属于他自己的骄傲,他就是一头狮子,只会在自己真正的主人面前低头。

    这么说的话……那个看起来就是贵族大小姐的苏锦锦,就是所谓的……额……财务大臣?

    刚这么想想,逸飞扬就被自己逗笑了。

    他还真有佩服自己了。

    能分析成这样,就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还真是有做侦探的潜质。

    当然,一个特种军人说出想要当侦探这种话,摆明了作死。

    而且还是作大死,侦探这种东西,逸飞扬哪一天或许会去当当看,但绝对不是现在。

    说实话,他很疑惑。

    他根本就不相信所谓的神,更不相信神制造的空间,可是,自己所在的这个城市……或者说这个空间,狠狠地打了他一个嘴巴子。

    怎么可能会有这种东西?这种东西根本就不科学啊?

    和他有同样想法的,是官无臣。

    没办法,这两个孩子从小就都是接受科学教育的,至于武侠小说里面的那些个真气啊什么的,无论是逸飞扬还是官无臣,看了都只是当打发时间的工具罢了。

    他们不会在脑袋里想象,如果自己拥有了真气会怎么样怎么样之类的。

    因为他们知道,这个不科学啊!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东西,那就很奇怪了,没有出现过的不能用科学来解释的东西,那就更奇怪了。

    奇怪到逸飞扬和官无臣压根就不相信。

    当然,这也不是说他们就不信一些东西了。

    对于一些养生的拳法啊什么的,他们还是觉得很科学的。

    武术是肯定存在的,这一点无论是逸飞扬还是官无臣都不会否定,他们否定的,就只有真气的存在罢了。

    无论以前出没出现过,既然现在没有,那就肯定没有。

    虽然不排除隐居在深山老林里的高手概率,但是,这个的概率的可能性,太低了。

    所以它就自动被两人无视了,这种无视,是狠狠的无视,能把你弄哭了。

    幸亏这个概率不是活物,不然被这么无视一定会大哭一场。

    不过,就算是智商高达二百五十三的官无臣,和从小就接受特种训练的逸飞扬,他们也同样做过白如梦,当然,是在儿童阶段。

    逸飞扬在九岁的那一年就不再幻想了,而官无臣却是更早,六岁,仅仅六岁,他就不再幻想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了。

    因为这种幻想,最多只能给自己带来心理上的安慰罢了。

    可惜的是,无论是逸飞扬还是官无臣,都不是需要别人来安慰的人,可以说,能真正伤害到他们的人,本来就很少。

    再除去一些因素,能伤害到他们的,就只有几个人罢了。

    所以我才说我是都市男主角的设定啊……逸飞扬那么想道。

    对,就算是逸飞扬,也是有感情的。

    谁说军人不能有感情……不是,是特种军人。

    逸飞扬同样处在这样一个年龄段,他也很喜欢恶搞,只不过,特种军人的身份,让他有的时候不得不严肃罢了。

    无论是谁都很喜欢逸飞扬,原因?因为这是一个非常阳光的男生。

    而且,他的能力也很吊。

    一个人从恐怖分子手中救出了四名人质,这能不吊?

    独自一人窃取了米国的研究情报,这能不吊?

    不用武器,就能很轻松的解决掉一个拿着匕首的普通军人,这能不吊?

    要知道,就算是最最最最普通的军人,他们的素质、纪律、或者说身体能力,也依然比普通人要强上太多。

    特别是现在的普通人,由于电视、电脑、手机等等的存在,身体更是脆弱不堪,逸飞扬可以肯定,自己只用左手便可以战胜一大堆的大学生。

    这不是他狂妄自大,而是……他确确实实的战胜过。

    宅男们的身体素质,连普通人都比他们高一截,更何况是比他们高出太多倍的特种军人呢?

    能够对逸飞扬造成威胁的,也就只有他的战友们罢了。

    可是今天,在看到了夏乐天满脸微笑的杀人之后,逸飞扬笑了。

    自己,可是遇到了一个足以吞噬自己的存在啊!

 ;。。。 ; ;
第九十四章 丧心病狂的人型生物?
    给坑怕了,无奈果断来码一下字吧,太悲剧了!

    ==================================================================================

    “所以说,这种东西,真的科学吗?”逸飞扬看着眼前的人型生物,苦笑道。

    夏乐天也是非常惊讶的,不过,他在瓦洛兰也见过不少怪物了,就连丧心病狂的纳什男爵他都见过,所以也不会太过震惊。

    这人型生物跟夏乐天差不多高,大概一米七八的样子,,外形却是非常奇特:虽然是人形生物,但是却没有人类该有的瞳孔、鼻子和嘴巴,额头上却是有一串比较丧心病狂的东西:实验体176号。

    尼玛!这是个什么东西啊!

    唯一让夏乐天和逸飞扬觉得比较有意思的,便是这人型生物……应该是个无性别的东西,它胯下的空空如也很好的证明了这一点。。

    好重口味啊……夏乐天和逸飞扬同时想道。

    “其实……挺好玩的。”夏乐天摸了摸鼻子,说道。

    逸飞扬也是点了点头,道:“是挺好玩的。”

    实验体176号自然也是看到了自己眼前的夏乐天和逸飞扬,或者说……感觉到了,它毕竟没有眼睛,如果没有眼睛还能看到的话那可就太可怕了。

    不过,萌萌的实验体176号却是异常疑惑,它拥有思考的能力,可是,眼前的这个两个人类的行为,却是让它非常疑惑。

    他们在干什么?

    同样想问这个问题的,还有夏乐天和逸飞扬。

    这个实验体176号,在干什么?

    它怎么那么逗比?

    夏乐天和逸飞扬,就那么和实验体199号大眼瞪小眼,直到……永远。

    ……

    “这个东西……用科学不能解释的吧?”宫无臣看着眼前的巨大生物,自言自语道。

    对,宫无臣也遇到了那个所谓的实验体生物,不过……他遇到的,并不是人型生物,而是……类似于蜘蛛一样的生物。

    这生物的外表与蜘蛛相差不多,但是它的体形,却是异常庞大,宫无臣站在那也就跟它的一条腿差不多大小。

    宫无臣非常疑惑。

    因为眼前的巨大生物,并不能用科学来解释。

    特别是,这个丧心病狂的巨大生物的腹部上,还写着“实验体142号”这几个字,这就让宫无臣觉得非常不科学了。

    实验体142号?那种东西,算是什么?

    开玩笑吧混蛋!

    他可不觉得辐射或是什么的,能把一只普通的小蜘蛛变的那么巨大,或者……是变异?

    这就更不可能了。

    变异蜘蛛?那个腹部写着的“实验体142号”很好的证明了这是个人造生物,要不就是人为的变异。

    人造生物……非常危险。

    先不说这实验体142是不是受人控制的,就算是,那么这种东西也是很危险的。

    可以想想看,可以量产的人造生物,每一个还都那么大,这得多吊?如果在战争中使用的话……

    想到这里,宫无臣扶了扶眼镜,紧接着……出了一身的冷汗。

    他已经不敢再往下想了。

    ……

    “那个东西……这是在跟着咱们?”逸飞扬看着背后跟着的实验体176号,小声对着身旁的夏乐天说道。

    夏乐天的嘴角微微咧起,笑道:“那怎么办?干掉它?”

    逸飞扬抹了抹汗,表面上看起来还是那样,但是内心中,却是在大声吐槽:尼玛你果然是个杀人犯啊不懂得和平解决吗你个混蛋!

    看着逸飞扬的反应,夏乐天轻声笑了笑,也不在意实验体176号的跟踪,继续向前走着。

    无奈又苦逼的逸飞扬,只能这么跟着夏乐天了。

    他根本不相信,必须要杀人才能出去。

    如果非要杀人的话,那么就只杀掉对自己有敌意的,就好了。

    毕竟,在这个空间里,还是很舒服的。

    是啊……非常舒服呢。

    ……

    夜晚。

    夏乐天洗完澡后,穿着浴袍躺在床上,看着手中碎裂的玄武刃,心中说不出的苦逼。

    自己……就那么败了?

    而且败的还不明不白的。

    这样的话,就算自己以后回到瓦洛兰,也没有什么看点。

    说到底,还是太不谨慎了。

    对,那个青年说过……自己,貌似和他是一个地方出来的。

    果然,瓦洛兰的穿越者,不止我一个吧……?

    还有人吗……

    “哟,想什么呢?”夏乐天刚想继续思考,就被逸飞扬打断了,无奈,只能转过头,看着站在门口的逸飞扬。

    见夏乐天转过头来看自己,逸飞扬笑的更开心了,他想了想,说道:“不说就不说嘛,不过,你为什么要留长头发?”

    “因为霸气……”苦笑了一下,夏乐天摸了摸自己乌黑的头发,说道。

    对,就在下午的时候,夏乐天找了个染发店自己把头发染了。

    这头雪白的头发……太恶心了。

    恶心的他都快要哭了。

    我堂堂二十一世纪高富帅……小丝,怎么可能那么可怕?

    妈的……为什么空羽和唐天雪看我的时候,会是那种眼神?

    夏乐天真的不明白。

    他也猜测到了,估计是什么什么原因,导致了什么什么,可是……他不相信。

    空羽的话倒是有可能,但是唐天雪,他不相信。

    青梅竹马啊,和自己有这个关系的妹子,竟然……

    虽然很相信唐天雪,但是夏乐天依然有着一丝疑惑。

    或者……是被逼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

    那么夏乐天决定,一定要早早的回到瓦洛兰。

    干掉那个叫亚托克斯的家伙!!!

    就在夏乐天中二病发作的时候,站在门口的逸飞扬,却是异常苦逼。

    尼玛啊!这个家伙竟然自己思考去了,自己怎么办?

    这走吧,又丢面子,不走吧,又凉。

    我他妈又中计了!逸飞扬那么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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