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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了又逃-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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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是怎么找到她的,而且是如此的准确无误,第一眼直接向她的方向走来?他怎么和戴尔走到一起了。
  此时她也没想深思这个问题了。她知道让习昌宗帮忙寻访白廉的踪迹,她的行动肯定会被习查知,可是她从来没想过再让他来为自己充当打手,她真的不想再祸害任何人了,尤其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习昌宗,就她本身来说,只要
  她下定决心,任何人都挡不住她,就算这一次她死掉了,她也可以在活过来之后,继续追杀仇人、做她必须做的事。
  想到外面因为自己才要和一群亡命之徒做殊死搏斗的习昌宗和戴尔,她发了狠,不停地调动灵力来维持撒出飞针速度、力度和精确度,到此时,倒在她飞针之下的人已经过百,剩下的人全部用一种惊恐骇然至极的眼神看着这位蒙着黑布看不清面目的杀神,再无人敢前进一步,下一刻不知哪个人肝胆欲裂的一生惨呼“快逃命啊,他是厉鬼寻仇啊。”
  一开始,沈林就发现那些人用的枪和开枪射击时不自觉中露出的姿势,很可能是军人,却没想到他们心理素质这么差。众人闻言,纷纷争先恐后地四散奔逃,沈林捂了捂自己的胸口,克制着胸腔脏腑里传来的阵阵不适,绣花针如绵绵细雨纷纷扬扬地撒出,一个又一个的身影应着针影,立时倒毙,没有人能够幸免。
  看院中这密密麻麻的尸体,沈林扯了扯嘴角,我这也是杀人如麻了吧。远处的一栋高楼里,一个身穿西装、身姿挺拔、正拿着望远镜远眺的青年军官看到此情此景,只觉得心惊肉跳,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天空里金灿灿、暖融融、光芒万丈的太阳,在心里惊呼这到底是人是鬼,他身边的两个随从也是目瞪口呆,神思恍惚,他命令道:“廖恒,赶紧再调一千驻沪军。”看着廖恒的眼神却别有深意。
  另一个从属官拦住领命欲走的廖恒,吃吃地说道:“师长,三思而行啊,此人身法诡异、手段非常人所能,极可能是哪个神秘门派的门徒,三百余人,不过一刻,悉数毙命在他手中,再派一千人,不但无济于事,而且白白送死,就算侥幸击毙了他,他的同宗门人若是再来寻仇,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血肉之躯都葬送在他们手中啊,一不小心全部覆没啊。
  “师长,白长官不过一侍从官出身,家世也不见显赫,就算做了五年的少将,一年中将,他的薪资规格再高也不可能随便一出手就有二十万大洋,他给了师长二十万军费,留下的私产只会多,不会少,数量如此庞大的钱财,若说他没有贪墨搜刮民财,怕三岁小孩也不信吧;
  “我听人说,白长官得了肾病,西洋医学可以做手术用一个人的健康肾脏替换已经病坏的肾脏,白长官欲做这个手术,却要让自己的亲生儿子摘一个肾脏给他,虎毒尚不食子,他如自私阴毒,不可不防。
  “再说此人如此心狠手辣,必要置白长官与死地而后快,肯定不是如白长官说的觊觎他的家财那么简单,料想应该是有什么血海深仇啊,师长,你不惜违反军纪从军中抽出六百精干,六百只枪,还有五挺机关枪,还有炸药手榴弹,已经仁至义尽了,再来的话,一旦上面责问,恐怕师长的身家性命就要不保了。”
  师长叹了口气:“光辉,你说的我何尝不懂,若说贪墨腐败,如今的党政军各界谁人不贪,可是其他人却从未给过我二十万军费啊,有了这些钱,许多事情我就可以放开手脚去做了,也算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且,父亲与白长官私交甚好,我与凯西兄也是志同道合,于公于私、于情于理,我都不能置白长官于不顾啊。”说完他对光辉摆摆手示意他不必再说,转身看着廖恒:“快去快回。”廖恒领命。
作者有话要说:  分量十足。
  说真的,我当初写这章的时候心里面拔凉拔凉的,虽然是我写出来的人物,但我觉得她是个独立的人格了,太惨了

  ☆、执着疯狂

  
  赶到白廉所在的公寓的时候,公寓的外围,前后左右都被军装士兵团团围了起来,穿着制服的警察只能像看门狗一样,在包围圈外打转,向守门士兵亮了证件,不一会儿,魏长峰踏着从容稳健的步伐从里面走出来,气定神闲地看着不修边幅一派颓然的方鸣宇:“看来此事真的闹大了,连方先生都要来亲自过问,请吧。”
  院中层层堆积的尸体,散发出一种特有的死亡气息,让人压抑得厉害,傅定祎立时就受不住了,冲到一旁扶着一只树干狂吐,方鸣宇问魏长峰:“里面还有人吗?”魏长峰答道:“还有不少死人和一个活人,不过这个活人似乎也快死了。”
  方鸣宇不再理会他,急忙地穿过楼中的小厅,向更深的院落跑去,魏长峰跟在后面向看守的士兵示意,不要阻拦。他呆滞看着院中的人,沈林浅色的衬衣和裤子早已被鲜血浸成深红色,她的头发上脸上也染了血,她的手腕的姿态很不自然,一只手耷拉在身侧,另一只手松散无力地搭在横躺在她膝盖上的那个人的颈侧,从她所在的位置到她身后院子里的某个房门前,是两道深长清晰的血痕。
  一瞬间,方鸣宇脑中惊雷轰鸣,他仿佛听到自己的心脏裂开,里面淅淅沥沥地流出鲜血。
  一步一步地向沈林走过去,脚上似乎灌了铅,每走一步,他都恍惚觉得自己下一步将要重重地摔倒在地,再也没勇气爬起来,终于,他走到了她的跟前。
  他跪坐在她跟前,她仿佛被人抽取了三魂六魄,空洞的不着一物的双眼,口中不停地溢出鲜血而毫不自知,他轻声低询问:“阿林,你怎么了?”声音轻飘的仿佛一阵微风就能吹散,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他想抱着她,紧紧地
  拥她在怀里,可是看着看着她浑身的鲜血,他根本不敢去碰她。魏长林在方鸣宇的身后站定:“屋内发生了爆炸,她身上没有被炸伤,推测可能是屋中的其中一位女死者帮她挡住了爆炸的冲击,我赶到的时候,她抱着这位正往外走,那些血痕都是她留下的,她失血太多了,怕是撑不了多久了。”
  方鸣宇早已经面无人色,他的面部肌肉不停地细碎地抽搐着,那时候,只不过是腿上中了一枪,她便痛苦的死去活来,此时此刻,明明她浑身都是伤,为什么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他口中喃喃地念着:“不会的、不会的。”他拉开了躺在她膝盖上的男子,开始摇晃她的肩膀:“阿林、阿林,你怎么了,快跟我说话呀。”晃着晃着,沈林虽然空洞但是一直大睁着的眼睛机械地闭上了。
  魏长峰绕到沈林的另一边,见方鸣宇满脸的泪痕和惊恐的表情震惊不已,这个人竟然还能有这样的表情,他将手搭在她的颈动脉上,摇了摇头,说道:“她已经没救了。”方鸣宇突然开始嘶嘶地发笑,这种笑怎么看怎么让人觉得恐惧和阴森,“没救,怎么可能没救,阿林,我不让你死,你怎么可以死,放心吧,我会让你好好活着。”说着他抱起她,踉跄着站起来,往外走。
  魏长峰阻止了欲拦住方鸣宇的廖恒,廖恒急道:“师长,那女子的身份尚未确认呢?”魏长峰无所谓地笑笑:“她已经死了,确认不确认有什么打紧,里面的屋中几具尸体,肯定有一具是那个黑衣人的,对于外面死难的弟兄们也算是有个交代了,韦光辉呢?”
  廖恒露出一个蔑视的表情:“本来是要争功的,没想到一下子全军覆没,他该向他的主子有个交代。”魏长峰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起来,你我,还有躺在地上的那些人,不过是为高官厚禄所驱使,什么功不功的,千方百计地让他的自己人抢了这个差事,到头来竟让我们因祸得福了,人世间的祸福真是莫测啊。”
  廖恒问道:“公寓外面的那些火并的人怎么办?”魏长峰问:“都是些什么人?”廖恒有些为难地蹙眉:“有些是地痞流氓,有些就是拉车扛活的,有些看不出来历,还有一些自称是特务科的人,剩下的三教九流的人都有,甚至还有替洋人办事的买办,这里面鱼龙混杂,一不小心就要牵扯到各方势力,师长,你看?”
  魏长峰头疼地按按额头:“哎,白廉一个党内高官竟然和这么多人夹缠不清,把那些替他效命的人全部清理掉,他们当时不是在火并械斗吗?就说他们都死在乱枪乱刀之中,这些不能留下活口,和那个刺杀白廉的神秘人物一起的那些人你留几个活口,好好审一审,至于其他人,都放了,让竹叶青那里也乱一乱吧。”
  傅定祎吐了又吐,胃都快吐出来了,四面八方,目光所至,皆能看到一张张死人脸,真恨不得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
  方鸣宇惨白着一张脸,怀中抱着一个血人脚下如风地往外走,对迎面走向他的傅定祎恍若未见。
  两天后
  傅定祎恍惚而茫然地看着车窗外一闪而逝的风光,已经两天了。当时,看着情形异样的方鸣宇,他福至心灵,想到她怀中那个看不出面貌的血人极可能就是沈林,脑子一热就上了方鸣宇的汽车,就这样,少吃少喝少睡跟着方鸣宇踏上了一段不知道目的地的旅途,就连吃饭解手都只能趁着着方鸣宇和司机去给车加油马马虎虎地解决了。
  脑中思绪乱纷纷,他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感觉。莫名其妙地上了车,身不由己地一直跟着方鸣宇向前,按着常理,他应该要后悔不跌的,可是他却一直被起起伏伏的焦虑和伤感影响着,丝毫没有下车返回的念头。
  是的,他很难过,痛失挚爱比求而不得更让人痛彻心扉,他在想,如果是鲁瑶突然死了,他会如此疯狂而偏执地抱着她的尸体、不眠不休、远行千万里只为了给她求一线虚无的生机,他会吗?会吗?他不知道,却一个声音却清晰地告诉他,大概不会的,从他开始放纵自己花天酒地、放浪无形的那天起,他就放逐了那份旷日持久的苦恋,他已经失去了为鲁瑶义无反顾的心力和勇气了。
  还有,沈林的惨死带给他的巨大冲击。他怎么也想不到一代佳人就这样香消玉殒了。他眼前时不时地闪现她从前的明媚容颜,乌发雪肤、巧笑嫣然,即便他总是忍不住想要打压他、刺激他,也不得不承认他对她的美丽并不是无动于衷的,就算是老怒浅嗔、言辞如刀,也不能使她的美貌失色,而且她还那么优秀、那么骄傲、那么热衷于忧国忧民,呵呵,老天真是不公!
  这天午后,车子驶入了深山里,道路崎岖不平而且很狭窄,到了最后,已经不能行车了,方鸣宇让司机和傅定祎都下车开路,拿了傅定祎的风衣将沈林包裹住,一步不停地走了两个多钟头才来到孤立在山头的一座竹园之前。
  让傅定祎抱住沈林,方鸣宇上前敲门,半响无人应答,他放开嗓子喊:“壶公,我是竹叶青,人命关天,还请救命。”连连喊了几遍,还是无人应答,方鸣宇直接撞开了远门,向院中的竹舍疾步走去,上了台阶,走上门廊,离房门只剩一步时,竹门的缝隙中突突地射出来两支短箭,直愣愣地扎在方鸣宇的前胸上,屋中传来一个苍老而悠远的声音:“小子,我不欲再过问世事,你快些离开吧,再进一步,箭上就要淬毒了。”
  方鸣宇将身上的箭拔出来随手扔下,血色氤氲,回头看了一眼傅定祎怀中的沈林,他目带决然,声音哽咽着:“只要你能救她,别说是毒箭,就是立刻叫我死在这里,我也绝不迟疑。”屋中人“咦”一声,脚步声“噔噔噔”地响,两扇门哗地一声从里面拉开,门中站着一个发须皆白,满脸沟壑纵横的瘦小老头,他捻着胡须,惊奇不已地绕着方鸣宇打转,口中啧啧有声:“难以置信啊,难以置信,你这个天生带煞、五情不逞、六亲断绝的野小子有一天愿意为别人死,真是比公鸡下蛋还稀奇啊,啧啧啧。”
  壶公性情怪诞,方鸣宇心中惶急,却不敢去拉扯他,只在口中说道:“人命关天,还请壶公快些施救。”壶公白眼看人,慢条斯理地捋着三寸白须,悠悠说道:“不急不急,先讲清楚了,我若救了他,你真愿意去死?”方鸣宇言辞铿铿:“就算我要抵赖,壶公有的是手段取我性命。”壶公摇头:“不然不然,我的手段与你是否心甘情愿没有关系?”方鸣宇点头:“我说话算数。”壶公颔首而笑:“很好很好。”这才让傅定祎抱着人进屋。
  傅定祎将沈林放在铺了一层薄褥的竹床上,指着方鸣宇:“你去打些水来,给她清洗清洗,屋中四面开窗,暖风习习,窗外翠色欲流、妍彩欲滴,屋中桌椅器具多是普通的竹木制品,放置的没什么章法,也没什么摆件赏器,室内充斥一种深沉蕴藉的药味,除了里侧对门摆放的一张矮桌上摆着的黑白分明的棋子和棋枰,再看不来此间主人有什么高明之处。
  傅定祎看着老头扒开沈林染血的衣袖,咦了一声,用下巴指了指傅定祎:“你过来看看,这女伢的伤口是不是有些奇怪?”傅定祎凑到近前,见那满是血迹的手腕上血肉模糊的一个伤口,约有一公分的伤口上周围一圈凸起的灼伤,中间是黑红的血肉,还有流动的血。”
  傅定祎也是个聪明人,他立刻发现了问题:“这是枪伤,伤了她的子弹却不见了。”而且这个伤口很完整,完全没有外力取过子弹的痕迹。沈林的手臂还是绵软的,略带着一丝温度,这一刻,傅定祎也不得不相信沈林确实还活着了,虽然她一直没有意识,脉搏心跳都似乎证明她已经死了,可是她的身体没有腐烂。
作者有话要说:  

  ☆、神秘体质

  已是春末夏初,两天时间过去,她的身上却没有出现尸气,只能说明她还活着,只不过生气十分微弱罢了。
  壶公点点头:“她手腕上的子弹应该刚取出来没多久,不到一个时辰。”傅定祎一惊,不到一个时辰,也就是说是他们在深林里赶路的时候,难道是方鸣宇用了什么神秘的手法去了子弹,不欲让他和司机知道?倒是有可能。
  壶公不再多问,扣指搭脉。十分钟里,壶公的表情一变再变,然后猛然起身去检查沈林的眼耳口鼻,查了两边,叫住傅定祎:“你来把她的衣服脱了?”傅定祎有些窘迫,就算沈林生死难料,他不敢想象自己要去脱她的衣服,壶公见他不应,吹胡子瞪眼:“磨磨蹭蹭地干什么,耽误了病情,让小青找你拼命啊!”
  无奈,傅定祎只好按壶公说的做。刚解了两个扣子,方鸣宇端着一盆水进来了,将木盆放在地上,拦住傅定祎的手说:“厨房里烧了热水,你去洗洗吧。”傅定祎无端地觉得心里很不爽,还是依言出去了。
  将沈林身上的脏污擦洗干净,壶公将她身上的伤检查了一遍,又去把脉,完了就在一旁凝神思索,他的侧脸在傍晚的霞光里显得沉重而压抑,方鸣宇的心中不可抑制地生气阵阵恐惧,他握住沈林的手,努力地克制着。
  良久,壶公怅然而叹,看着方鸣宇如丧考妣的苦瓜样儿才恢复了一点高深样:“你勿需多虑,你这女伢死不了的,不过她的身体很奇怪啊,明明内外俱伤,脏腑、血脉、筋骨、肌肉、还有头脑、情志,都受了重创,明明大大地伤了根基,照理根本活不到现在,可她偏偏活下来了,体内还有一股源源不断的生气,真是奇哉怪也,就算是练了什么内家功夫,也不至于有此神效啊,哎呀,我得去查查典籍。”
  方鸣宇叫住他:“壶公,先给她治治外伤吧。”壶公心不在焉地点头:“我去那些生肌祛瘀的药膏药粉,你给她抹上就好了。”
  司机被方鸣宇派下山去买食物衣服去了,傅定祎凑合着住下了。夜里,方鸣宇一直守着沈林,后半夜的时候,他突然发现沈林的体温上升了许多,他欣喜若狂地试了一遍又一遍,是真的,沈林不再是冷冰冰的,她活过来了,他也管不了扰了壶公休息、就会被他折腾了,急不可耐地敲了他的房门,门立刻被打开,壶公怒气腾腾地问:“干什么干什么,赶着投胎啊?”方鸣宇惊喜地说:“壶公,阿林她活过来了,她的体温恢复了。”
  壶公一听,也不再唧唧歪歪,立刻往正屋里去。
  不过六天的功夫,沈林的伤以令人惊奇的速度愈合着,壶公简直要抓狂了,因为他翻遍了藏书,也弄不清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了沈林这样的体质。还有一点奇怪的是,照她这种恢复的速度,明明第二天体温正常了以后就该醒过来了,可是直到第七天她还是没醒。
  壶公束手无策只好不分巨细,详细地向方鸣宇询问沈林的生活习惯、性情脾气、爱好能力等等。
  当说到沈林那次腿上中枪也是一连数日昏睡不醒,醒了以后伤口剧痛,饮食无味、夜不能寐、日不能安。壶公立刻做恍然大悟状,激动地直拍大腿:“对啊,对啊,正是如此啊,她不喜欢吵闹喧嚣的环境,饮食口味偏淡,闻不得恶臭,也不喜欢香粉、香水,而且远视之力胜于常人,这说明什么?”
  方鸣宇心中一动,向他们这种职业,非常亲睐耳聪目明的人,也会刻意地去寻找培养这种人,他知道有人真的天生五感异于常人的,除了养伤的那一回,沈林表现得并不出格,他便没有多想,听壶公的话音,沈林如此顽强的生命力竟与她灵敏的五感大大地有关了。
  傅定祎也立刻明白壶公的意思,沈林不爱化妆、也不用香水,影响得柏楚楚也只化淡妆,不再用那种浓香型的香水了,有一次柏楚楚跟他提起,沈林的手背擦破了一块皮,她就疼得吸气,连脸都白了,他那时候只以为这女人这么喜欢装模作样,真是虚伪,如今看来她真的是天生痛觉敏感了。
  晚饭后,傅定祎出去溜达了一圈,进了院门,司机在门外站着,看来他从山下回来了。去正屋看沈林,方鸣宇正守着她,他看着不到半个月就瘦得只剩皮包骨的沈林,心有戚戚,年初第一次去方鸣宇的别墅见到她时,她也没这么瘦的。壶公说,她这是要回避痛苦,所以就在昏睡中养伤,每日里只能进些汤水,还有一点点的粥,消耗的大部分是身体里储存的能量,怎么能不瘦啊。五感灵敏,有得必有失啊。
  胡思乱想了一会儿,一抬眼,方鸣宇正在用一种晦涩的眼神看着他,他吓了一跳,“干什么啊?”方鸣宇扯了扯嘴角:“出来这么长时间,你没想着回去吗?”他有些不自然地避开了方鸣宇的盯视,立刻又镇定了下来:“山清水秀,鸟语花香,安静的我时时刻刻都能听见自己的呼吸,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没有狐朋狗友在一旁阿谀奉承,没人催着我成家,也不需要出去交际,我感觉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念头全被清空了,好像又重新认识了自己,我还想着多待些日子、找回最真实的自己呢。”方鸣宇似乎轻笑了一声:“是吗?那正好了,我有事要出去一趟,你先帮我照看着阿林吧,壶公性情有些怪诞,为了弄清楚阿林身上的怪异之处,指不定会做出什么来,你帮我提防着他吧,最多一个礼拜,我就回来了。”
  傅定祎努力地压制住心里那无端冒出来的窃喜,冷静道,“沈小姐已经无大碍了,你为什么不直接带她下山,让我来防着壶公怎么也防不住,他身上有功夫,又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药,她真要伤害沈小姐,我能怎么办?”说起来,上次方鸣宇刚拜托他好好看着沈林,沈林就被绑架了,他心里真是没什么底。
  方鸣宇喟然长叹,而后似乎在自言自语:“山下有坏人啦。”傅定祎没有听清,他在想着另一桩事,心中犹豫着,最后还是问出了口:“壶公说,沈小姐似乎怒极伤极,造成了情志内伤,应该是吐了不少血,是什么让她怒极伤极——鸣宇,虽然我知道你是有苦衷的,可是沈小姐她不知道,谨慎起见,你还是先和她澄清误会再去办你的事,不然。。。。。。”不必说完,方鸣宇也该明白了。
  方鸣宇心中陡然一痛,沈林那天空洞绝望的表情定格在他的眼前,还有不停地从她的嘴角溢出来的鲜血,他急忙地甩甩头,试图摆脱那种让人绝望的画面:“那件事再不去办,我和沈林便一辈子不能安生了,如果她醒来,你帮我告诉她,当时有人想通过她来要挟我,我是不得已的,我从未背弃过她,让她——等着我回来。”
  方鸣宇还是连夜下山了,临走前交代,如果一个礼拜之后他没有回来,傅定祎不要立刻带沈林下山,至少要过三个月再离开。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少点儿,因为要新开一卷,没法从下面匀出来

  ☆、阿哥阿林

  “死丫头,你给我回来,不回来,我活剥了你——”咆哮声响彻绵绵山林。“呀呀呀,丑老头要吃人拉——”唯恐天下不乱的清脆声音。
  被死丫头叫丑老头的壶公气得差点要背过气去,傅定祎不太高兴,“壶公,
  不就是一只乌鸡,至于把阿林吓得不敢回家吗?”壶公的胸膛上上下下的起伏着,气急败坏地指着傅定祎:“不就是一只乌鸡?你知道就这么一只乌鸡花了我多少水磨功夫,这东西多金贵多难养,你知道吗你,我天天换水换食扫鸡窝还给它们看病,这才养活了六只,我的心肝呀,一不留神就这死丫头祸害了呀。”
  傅定祎瞪大眼睛:“壶公,你可不要信口开河,我买了这些乌鸡回来,本来就是给阿林补身子,是你哭着喊着要用师门秘法来养,结果二十只不到一个月就被你养死了十四只,要说祸害也是你祸害的多,你先把自己个儿活剥了吧。”
  壶公手指着傅定祎直哆嗦,暴跳如雷叫道:“你们两个在我家里白吃白住了快半年,送给我老人家二十只鸡难道不应该吗?你竟然说要把我活剥了,这这这真是客大欺店啊,不得了了、不得了了,我这小庙是容不下你们了,麻利地收拾了东西快点给我滚,滚滚滚滚滚——”
  傅定祎好整以暇地看着暴跳如雷的怪老头,“壶公,说话可要讲良心的,我说过要给你房资,你死活不要,说你一辈子都用不着钱这个东西,所以我就直接花钱买衣服和粮食回来,还有送给您的那个榧木棋盘,墨玉打磨的黑子,羊脂白玉的白子,不说价值连城,买下这一片山林是尽够了,这么珍贵的东西抵给你,怎么说是白吃白住。”
  壶公的气焰立刻瘪了下去,对他来说钱财还真是身外物,可他平生除了医药的第二大爱好就弈棋,他太喜欢傅定祎送给他的这份家当了,每当看到它们,就跟久旷的鳏夫白娶了个漂亮媳妇是一样的心理,拿人的手短,一提到这个,他就硬气不起来。
  壶公又一次偃旗息鼓,回到房间运气去了。
  看看天色,傅定祎开始张罗着做晚饭,如果在半年前,有人说他会亲自下厨做饭,还是用这种土了吧唧、做一顿饭都要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土灶,他绝对要说此人要痴人说梦,可是眼下事实就是如此。他想了一下,打算做个四菜一汤,瘦肉炒白菜、炒豆腐、凉拌木耳、西红柿吵鸡蛋还有一个土鸡汤吧。先把柴火准备好,烧水把锅洗了两遍,其实中午吃完饭已经洗得干干净净了,只不过阿林最比较叼,有一点不合适,她就不吃饭了,所有的细节都必须一丝不苟。
  将香菇洗净装好,放在一边,土鸡是从乡人手中买的,味道很正,送来的时候已经去毛挖去了内脏,他剁成块直接用盐腌制了一下,在锅里添上半锅冷水,鸡块倒进去,开始烧火。听乡人说,土灶用得熟练了,可以一边烧火,一边在去洗菜切菜,做一顿饭就省去了一半的时间。他是没这个能耐的,只好一步一步地来,干好这个再做那个。
  水烧开了,细细地撇去血沫,用网勺将鸡块沥干了放在一边,把砂锅架在炉子上放够了水,把鸡块、香菇、枸杞一齐放进锅里,盖上盖子,拔开炉盖,开始炖汤。这个土鸡汤是他最拿手的汤,也是阿林最喜欢喝的汤之一,是以他更多的炖这个汤。
  汤已经炖上了,他开始洗木耳白菜豆腐西红柿,拿出一块瘦肉切了。洗好了锅,这就开始炒菜了。炒好一个菜的时候,门口一暗,光被挡住了,傅定祎一看,阿林那蓝底印花的斜襟小褂和粉色的裙子都还穿得好好的,短短的头发却乱糟糟的,脚上的鞋子也掉了一只,衣襟里还兜着什么东西,玉肌花貌,羡煞旁人,她却分毫不自知,一双漂亮的凤眼睁得圆丢丢的,里面满是欢快的光芒,脆生生地叫了一声:“阿哥,我摘了果子给你吃。”
  只这一声,傅定祎的心顷刻就酥软了,不忙着炒菜,走过去拨拉了两下她的头发,柔声问道:“鞋子呢?”她茫然地看着他,他无奈,拦腰抱起了她,兜在衣服里的果子顷刻洒了一地,她嚷着:“阿哥,我的果子。”将人抱到厨房对面的一间屋子把她放在床上,打开一个朴素的连漆都没上的半人高柜子,从里面密密麻麻的布鞋中拿出了一双给阿林穿上,阿林不知在想什么,有些走神。
  在她身边坐下,拍拍她的脸蛋,“想什么呢?今天怎么回来的这么早?”阿林不是每天都下去和村子里的小孩们玩,但是一出去,肯定要待到太阳开始落山才回来,不会太早,也不会太晚。
  阿林回过神来,抱住了傅定祎的脖子:“阿哥,小环他们一听说山下来了汽车,就都跑过去看了,他们难道没见过汽车吗?为什么好像生怕去得晚了就看不着了?”傅定祎一顿:“你还记得汽车的样子?”阿林点点头,不等傅定祎说就跑到临窗的桌子上拿出画册和炭笔画起来,傅定祎看着她认真的背影,走过去在她的脑袋上亲了一下,说道:“你慢慢画,阿哥去炒菜了。”
  阿林点了点脑袋,没有说话、没有回头。
  阿林画好的时候,他刚将菜炒完,正要拌木耳,阿林兴冲冲的跑过来,画册抱在怀里,“阿哥,画好了。”他扫了一眼纸上的素描,心里顿时一抽,花的时间更少了,笔法也更熟练了,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头上的伤又恢复了不少?拿在手中的筷子突然一滑,阿林眼疾手快地在筷子掉在地上之前抓住了它,然后拿着筷子在他面前晃了两晃,表情得意洋洋,仿佛在说,我很厉害吧。
  他接过她手中的筷子,拍了拍她的脑袋,“去叫壶公吃饭吧。”阿林嘟着嘴:“丑老头凶巴巴,为什么还要给他吃饭?”即便不情愿,她还是去了;她对他莫名的依恋和信服,难道是因为他是她醒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他闭了闭眼睛,甩开脑中的思绪。
  阿林下午吃了一只烤乌鸡,晚饭就食欲不振了,傅定祎因为有心事,吃的心不在焉,壶公就化悲愤为食欲,横扫餐桌,将饭菜吃的干干净净,阿林不忿地瞪他,心想,他真像一只猪。
  洗完澡回到房间的时候,阿林正坐在桌前看一本大部头的书,他有些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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