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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三部曲II:我当鸟人的那几年-第1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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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雨迪的直觉告诉她,这个妖怪不像是在说谎。
    就这样沉默了许久之后,刘雨迪便咬了咬嘴唇,然后开口说道:“你…………”
    哪成想,她刚一开口,那燃西竟也跟着开口了,它抢先一步,然后对着那刘雨迪说道:“你知道我是谁么?”
    刘雨迪摇了摇头,当时的她确实无法相信,自己身前不远处所站着的这个‘苦命人’,就是这次妖卵事件的引发者,只见那上半身被黑雾所笼罩着的‘苦命人’喃喃说道:“我的名字,叫燃西。”
    燃西。
    刘雨迪大吃一惊,她自然明白这个名字的分量,虽然当时崔先生他们刚刚接受这卵妖事件不久,但是却也得知了这个妖怪头子的名号,刘雨迪知道,燃西生下了五百枚妖卵分散各地,为众生带来了无尽的浩劫。
    可是她却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凶残阴毒的妖怪,竟然能和自己如此平静的谈话,而自己前一晚所做的那个梦,难道就是上天给她的预示?预示着她和这燃西见面?
    一时之间,刘雨迪说不出任何的话来,而那燃西则自顾自的说道:“看你的反应,应该已经知道了我的事情,你放心,我不想在今天杀你,你走吧。”
    说罢,它便又转过了身去,望着眼前的小土包,再次陷入了沉默,虽然上半身被黑雾所笼罩,但是它的背影,却略显单薄,刘雨迪见它竟然不对自己动手,也就稍稍的定了定心神,她自然不能走,因为昨晚的预知梦,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既然上天引自己到此与其相见,那么就一定有其道理,刘雨迪甚至命运玄妙,便鼓起了勇气,然后迈着步子,轻轻的走上前去,她刚走了几步,只见那燃西叹了口气,然后对着刘雨迪说道:“你为什么还不走,是想杀我么?”
    虽然当时燃西是背对着刘雨迪的,但是刘雨迪还是下意识的摇了摇头,只见她慌忙对着那燃西说道:“不,不,我没有恶意……”
    “那你想怎样?”燃西平静的问道。
    刘雨迪低着头,然后握紧了粉拳,憋红了小脸儿,只见她有些犹豫的说道:“我……我只想跟你聊聊天,可以么?”
    聊天,那燃西可能也无法料到这个人类竟然会冒出这么一句话吧,想想她们之间的立场,燃西不由觉得有些好笑,人和妖怪聊天,多么讽刺的事情。
    在燃西的眼中,人类,多半都是一些自私自利之徒,他们为了利益,可以背叛一切,只要利益相冲,亲人可以反目,爱人也可以成仇,有的时候,人类完全比妖怪还要阴险毒辣,当然了,这人类里面也有特例,燃西是知道的。
    见刘雨迪说要跟它聊天,燃西没有说一句话,似乎陷入了沉思之中,它心中所想的,恐怕只有它自己才知道吧。
    刘雨迪见它不言语,便壮着胆子向前走去,但是她也很有分寸,毕竟眼前的这个妖怪身份特殊,所以她也没敢太过于靠近,只是停在了燃西背后的十步处,只见她望着那燃西,想了一会儿后,便对着它轻声说道:“这个家里面,睡着的是什么人?”
    燃西当时回头望了一下刘雨迪,只见刘雨迪的眼神正望着它身前的那座隆起的小土包儿,刘雨迪自然明白这是一座坟茔,只不过,她没有如此说,想想刘雨迪曾经也有过一段冒险的岁月,他和崔先生,也是经过了无数的磨难才能够有今天的局面,刘雨迪以前也经历过生与死的边缘,对于生死,她也能够感悟到,这不过就是一个过程。
    本来就是这样的,人之所以怕死,是因为不清楚死后到底会怎样,但是福泽堂的人却不同了,他们知道太多的秘密,包括生死,死亡只不过是生命的另外一种延续,他们不惧怕死亡,只是留恋人世,毕竟人的记忆只能存活一生,死去之后重新投胎,你就不再是你,而是另外一个人,虽然你们有着同样的灵魂,但是,最初的感动,却再也无法寻觅了。
    刘雨迪很聪明,她把坟成为了‘家’,因为她不想惹那燃西发怒,毕竟妖怪还是妖怪,喜怒无常,不能用人的角度去思考。
    果然,刘雨迪的话很合那燃西的口味,它没有生气,只是若有所思的说道:“家……”
    刘雨迪点了点头,然后对着她说道:“没错,家,每个人到了最后,都是要回家的啊。”
    每个人到最后,都会回归尘土,上天还是宽容的,人为了寻找一个家而穷极一生,最后都会了却心愿。
    只见那燃西轻叹了一声,然后喃喃的说道:“是我的爱人,我最爱的人,他先回家等我了。”
    最爱的人。
    刘雨迪听它这么说,心中多多少少都有些惊讶,它说那坟里面,是它最爱的人,那么就是说,它也有过爱‘人’?它喜欢人么?
    刘雨迪没有直接的询问,她很明白谈话的技巧,于是,她便对着那燃西说道:“他睡了多久了?”
    燃西低声说道:“月缺月圆月复月,年生年长年复年,我已经不记得那月升月落的次数,只晓得这年轮生长的时间,我把他埋在这里的时候,那棵杨树刚刚能触及到这里的月亮,我每年都会来这里看他,每一年,那颗树都会长高一些,到如今,它的叶子已经能够将天上的圆月遮挡住了。”
    刘雨迪转头望了望燃西所说的那颗杨树,果然,树干高耸挺拔,枝繁叶茂,俨然已经挡住了天,由此看来,这座荒山孤坟之中的人,应该已经死了数十年了吧。
    它说它每一年都会来到这里,从而持续了数十年的时间么?刘雨迪心中想到,只见这时,那燃西转过了身来,望了她一会儿后,便有些无奈的说道:“也不知道为何,今天见到你,我的心中竟然没有起半点的杀意,甚至还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刘雨迪听它这么一说,只感觉到四周的气氛瞬间缓和,于是她便轻轻的笑了一下,然后对着那燃西说道:“我又何尝不是呢?”
    距离就在一瞬间拉近了,虽然俗话说的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但是那完全就是对雄性而言,俩老爷们儿对着瞅,怎么瞅都不会顺眼,但是女人却不同了,她们天生就很擅长彼此沟通,即使跨越了种族,但只要在对方身上找到熟悉的东西之后,依然能够很轻松的聊在一起,这一点张是非和李兰英确实佩服不已。
    这个刘雨迪竟然能跟那个燃西如此轻松的谈话,这简直是太神奇了。
    距离消失了,两人便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虽然多半都是一些没有营养的话题,但是刘雨迪天生聪慧,总是能从中得知一些有用的东西,而她也很明白,不能够直截了当的进入主题,那样只会让燃西出现戒心,一不小心再弄巧成拙可就糟了。
    于是,她便顺着‘家中睡的那个人’入手,从而得知了这事情的一切,只见她问那燃西:“你们,认识多久了?”
    燃西想了一会儿后,也没有隐瞒,便对着她轻声说道:“很久很久了,他是我变成*人以后,所见到的第一个人类。”
    刘雨迪听燃西用好像陶醉的语气来诉说一个人,便轻声的问道:“他一定很完美吧。”
    燃西说到了此处,语气似乎显得十分幸福,毕竟过去的生命都是回忆,这份回忆有苦有甜,是最宝贵的财产,只见那燃西好像用一种类似于梦呓的语气说道:“你知道么,他的眼睛,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东西,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就好像是水中的波光,就好像是那雨后的彩虹………………”
    燃西上半身被黑雾所笼罩,使得刘雨迪看不见它此时的表情,但是她也能猜出,这个妖怪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幸福,虽然它是一个妖怪,但是刘雨迪明白,真爱既是永恒的哲理,阴阳相生,爱情不只是人类的特权,妖怪也同样拥有,只要,它有感情。
    刘雨迪见燃西似乎说的已经入神,便又轻声的问道:“那……你们是怎么相遇的呢,能告诉我么?”
    当时燃西听到刘雨迪的话后,沉默了一会儿,刘雨迪当时也没有期望它能够告诉自己,毕竟两人虽然能在一起聊天,可彼此的身份却还是对立的,它堤防是情理之中,因为这里面可能涉及到一些机密的东西。
    但,让刘雨迪惊讶的是,这燃西竟然说了,只见她轻声说道:“人类,你是想知道我的过去,以及我为什么要做出今天的这些事么?”
    果然被它猜出了,刘雨迪望着那燃西,心里想着,果然,它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妖怪,智商已经跟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但是这样也好,刘雨迪坚定的点了点头,她坚信,自己的梦不会骗自己,自己今天一定能够得到一些真相,与其继续遮遮掩掩,倒不如打开天窗说亮话,用诚心来换取诚心。
    那燃西见她点头,竟然轻笑了一下,然后说道:“你真的很有趣,难道你就不怕我杀了你么?”
    刘雨迪摇了摇头,然后对着它说道:“不怕,因为我觉得,你需要一个可以倾诉的人,毕竟有些事情憋在心里太久,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
    “你说的很对…………”燃西听到刘雨迪的话后,竟然用有些凄凉的语气说道:“我独自隐忍的时间,确实太久了,也罢……既然今天遇到了你这么个不要命的小女娃,我就告诉你吧,我的一切。”
    刘雨迪点了点头,然后微笑着说道:“谢谢你。”
    燃西轻笑了一声,然后坐在了地上,刘雨迪坐在它的对面,只见它想了想后,便说道:“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太久太久,我想想要从哪里开始说,恩……就从我到了那座山开始吧…………”
    (补偿福利第一弹,由于时间关系,冲刺一万字失败,不过也差不多了,八千多字,明天继续这种字数,以后只会多不会少,就这样,感谢大家的支持,感谢这几天打赏的朋友们,谢谢我们明天再见)
第一卷 第三百一十二章 他的眼睛(上)
    第三百一十二章他的眼睛(上)
    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那一朵花儿,那是多么迷人的眼睛啊,那时的我单纯的以为,这就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以致从那之后,使我一生都无法自拔。
    张是非和李兰英二人本来对那燃西老妖是恨之入骨的,因为它竟然绑架了梁韵儿,即使是拆它的筋,扒它的皮,也难消张是非的心头之恨,但是等到刘雨迪将那燃西的身世说出之后,张是非不知道为何,竟再也没有办法憎恨了,有的,也许只是悲伤。
    或许,这本就是一个悲伤的故事吧。
    原来,燃西的本性,并不邪恶,起码,最开始的时候确实是这样的。
    燃西说,它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原来是那么大,原来,一年之中气候都不尽相同,有炎热的夏天,也有飘雪的冬天。
    第一年的冬天,它险些被冻死,只因为大雪封山,千里一片银白,皑皑白雪覆盖万物,燃西的那一个小小的树洞,也被白雪所覆盖。
    当时的燃西,还没有变成*人形,尽管终日吸收太岁皮之灵气,但是也只余一掌来寛,巴掌大小,对于这等寒气,自是无法抵挡,而且大雪将树洞掩埋,使它无法外出重新寻找暖和的巢穴过冬,只能无助的等待即将面对的死亡来临。
    那是燃西第一次学会思考,也许是太岁皮的妖气已经将它改造,它不再是漫无目的的生存,它开始尝试着去观察这个世界,理解这个世界,那时的它,就像是一个初生的婴儿一般,不过才刚刚出生,就要面对这严峻的寒冷,寒冷所带来的,会是死亡么?
    但是死亡,却并没有到来,那一天来到树洞之前的,只是一个孩童。
    哗啦哗啦,树洞之中的蜘蛛感觉到掩盖着洞口的白雪似乎被什么东西挖开,当时的它又饿又冷,害怕极了,只能下意识的爬到了树洞顶端,然后静静的观察着洞口。
    果然,只见那书洞口的白雪被一双手拔开,燃西认的这东西,想想它的思想还在浑浊不堪的时候,似乎就同一个‘怪物’一起来到了这里。
    那个怪物,就是人,当然了,这也是它以后才知道的。
    那双手没有带手套,因为挖了冰冷的白雪,所以被冻的通红通红,洞口被挖开,一阵欢喜的童音传来:“嘿嘿,我就说有个树洞嘛,藏在这里,应该没人发现了吧。”
    很奇怪,当时的蜘蛛竟然能够听明白这话语,似乎这就是因为太岁皮的力量吧,这让当时的蜘蛛很是惊慌,但是尽管能够听懂这语言,它却出于动物的本能儿依旧不敢动,就在这时,只见那洞口处忽然塞进来了一团东西。
    那是一张卷成了一团的羊毛毯子,那团东西被塞进来了以后,燃西就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从雪上碾过一样,同时一阵轻快的歌儿传来,声音在寒冷的空气之中越来越远。
    看来,外面的‘东西’是已经走了吧,蜘蛛壮着胆子爬了出去,只见到一个身着破烂的孩童正向远处蹦蹦跳跳的跑着,歌声就是从他的嘴巴里面发出的,蜘蛛头一次听到歌声,它觉得很舒服。
    它立在洞口,望着那个孩童,只见那个孩童跑了一会儿后,树林之中飞过了一群麻雀,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孩童站立了脚步,转头看去。
    蜘蛛的视力很好,它望见了那个孩童的眼睛,那是多么美丽的眼睛啊,就好像是天上的星星一样,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蜘蛛竟然看得痴了,以至于此时都感觉不出寒冷的滋味,那是它见过的最迷人的东西,一双孩童的眸子,那样的清澈,闪亮,以至于让它暂时的忘记了一切,包括痛苦,包括迷茫,包括饥饿,全都不见了。
    它就这样傻傻的看着,直到在也看不见那个孩子的身影,蜘蛛这才回过了神儿来,它发觉,自己险些没有被冻僵,于是它慌忙撤出了树洞之中。
    此时的树洞里面,俨然已经多了一件事物,柔软的羊绒毯子,燃西怯生生的爬到了羊毛毯子下,它忽然觉得风似乎消失了,这真是一件很神奇的东西,此时对于蜘蛛来说,也许这条破旧的羊毛毯子,反而要比那太岁皮还要重要,因为它感觉到了一阵温暖。
    他救了自己,那个孩子救了自己。当时的蜘蛛心里面想着,他真好,给自己带来了温暖,不知何时自己还能再见到他呢?
    直到很久很久以后,蜘蛛才知道,原来那天,就是一场阴错阳差的误会,那个男孩儿,名为冯天养,就住在那山下的小村庄内。
    乡下人没有什么文化,特别是在那个陌生的年月,冯家是庄稼人,晚年得子,老两口乐的不行,可奈何目不识丁,不知该给这小孩起个什么样的名字好,幸好他出生那一天,碰巧村子里面来了一个云游的年轻道士,老道这种职业,当时和和尚一样,是受到大家尊敬的职业,那个小道士只说了自己姓韩,一路云游到此。
    唔,道士嘛,应该和和尚一样,都是会念经的吧,会念经就会识字,能识字那就是明白人了,于是,老冯便求那小道士为自己的孩子起一个名字,小道士似乎第一次遇到这种事,但是也不好推辞,只好望着那襁褓中小孩说道,天生天养,福禄皆全,这孩子,就叫做冯天养吧。
    这个名字大家都很喜欢,因为在那个年月里面,人们生活的十分艰难,小孩的成活率也是相当之低,由于迷信,名字在他们眼中基本上就决定一切,这也正是为啥以前农村里的百姓们都爱起一些比如‘发’‘财’‘有’之类的名字了。
    你别说,这还真有些人如其名,冯天养还真的度过了那个冬天,从小无病无灾,十分的健康,冯家夫妇相当开心,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天天长大,当真是不想让他受半点儿的委屈,可奈何他们是穷苦人家,在村子里面大多数都是如此,只有一户地主有钱,春夏之时,他们租借地主的田地耕种,只求一年平安度过,到了冬天,在给地主家打打零活儿,换取一些油盐以备过年是用。
    讲的是日复一日年复年,冯天养已经是七岁半的孩子了,正所谓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小冯天养这个年纪,已经能够帮地主放牛放羊了,他的手脚很麻利,嘴巴也很甜,很讨人喜欢,可是奈何那地主刻薄尖酸,总是没事找事儿,希望能够克扣一些工钱。
    这一日,正是发工钱的日子,小冯天养特意早早的将牛从后山拽回,要知道这阵子大雪封山,哪儿还有什么枯草可以给牛吃,可是地主吝啬,冯天养没有办法,只好照办,幸好他从小到大就在这山上玩耍,知道哪里牧草丰富,即使天寒地冻,但是拂去积雪,下面依旧会有枯草,好容易喂了会儿牛,等回到地主家领工钱的时候,不想那地主婆竟然再次刁难,说这个月放牛,把牛都弄瘦了,一定是平常偷懒,结果只给了他一半儿的工钱。
    对于地主的刻薄尖酸,村子里面的百姓全都敢怒不敢言,但是冯天养却觉得自己是在没办法咽下这口恶气,要知道现在是冬天啊,你不喂牛饲料当然会瘦,没饿死就很不错了,要知道他整日挖学,一双小手已经冻伤,即便是这样,却也连应得的工钱都没有得到,这怎能不让人感到气愤?
    小孩子毕竟是小孩子,冯天养决定不能就这么算了,即使得不到工钱,但是也要顺点什么走,他走出地主大院儿后,便摸到了院子后面,然后悄悄的翻过了墙,只见到那院子里面挂着一条羊毛毯子,年幼的冯天养心里面想着,这玩意儿不错,应该很御寒,于是他便快步上前,将那羊毛毯子抱在了怀里,然后飞速的翻过了高高的土墙。
    他虽然年纪小,但是心里面却有很多鬼主意,他明白,这玩意不能够拿回家里,一是对爹妈不好交代,二是如果被地主发现的话,那地主真的敢打断他的腿的。
    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村,地主就代表着法律,外表王法。
    于是冯天养便又上了山,这座山它是从小玩儿到大,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他记得,自己夏天的时候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个洞,从里面掏过鸟蛋,现在把这羊毛毯子放到那树洞里面,除了他自己以外,绝对不会有人发现,要知道地主家丢了东西,一定不能不了了事,还是先等等,等风头过了,自己再来取这毯子,于是他便凭着记忆找到了那棵树,挖开了雪后,将羊毛毯子卷了卷,便整个塞了进去。
    作罢了一切,他觉得心情十分的舒畅,哼着山里面放牛时唱的歌儿一路小跑跑下了山,冯天养根本就不要知道,自己的这一举动,竟然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
    一个是他,一个是蜘蛛。
    他到底还是小孩子,想的事情都十分简单,那地主吝啬,家里的羊毛毯丢了是小,但是他明白,这贼心养成了可就是大事儿了,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着,多少年没有丢过东西了,况且,村子外的狐仙庙前一阵子也总是丢贡品,而且居然还不知道是谁干的,最开始的时候地主还以为是狐仙显灵,但是现在想想却不是这么回事儿了,一定是有损贼干的,地主觉得这件事相当严重,于是竟然兴师动众,大晚上的召集了全村的老少爷们儿们开了个大会,说什么都要查出来到底是谁偷的。
    隔墙有耳,冯天养一直觉得自己做的滴水不漏,可是哪料想他的行动,竟然被本村的一个二流子给看在了眼里,那‘流子’(闲汉)终日好吃懒做,平日里就靠着东家借西家还来维持生计,这天他刚从家出来,正为自己的晚饭发愁,却见到那冯天养大老远捧着什么跑出了村外,当时他也没有注意,但是晚上听那地主说,谁要是揪出这个贼,就赏半袋玉米面,当时这个二流子就不行了,激动的屁颠屁颠儿的上前,一把扛起玉米面儿,一边指着那冯天养说道:“我看见了,他,这小崽子偷的。”
    这下可当真不好了。
    那一晚,冯天养受了一晚上的毒打,地主明显是杀鸡儆猴,就连小孩子都不放过,竟然狠心将他的腿个打断了,幸好冯天养命大,这才捡回了一命,后来那地主问了冯天养毯子在哪儿,问清楚了之后,就叫那个二流子拿了回来,毕竟那流子拿了地主的粮食,不能这么轻易的就放过他,那流子拿着毯子回来了,可是他一直捂着手,面色惨白,地主问他怎么了,他苦笑着说,好像是被那树洞里面的虫子给咬了一口,手都肿了。
    他的手却是肿了,而且一直没有消,那个咬他的虫子似乎有剧毒,二流子回到了家以后就开始发烧,也没人管他,两天以后他死在了自己的家的草房里面,从地主家得来的粮食一口还都没有动。
    而冯天养大难不死,却也断了一条腿,休养了将近半年的光景,总算可以行走,但是却也跛了,这一年里面,冯家夫妻照顾孩子之外还要养家糊口,压力巨大,好容易熬到那冯天养可以走路后,两夫妻竟然积劳成疾,先后离世。
    冯天养就此成了孤儿,而且村子里面的百姓看他的眼神都变了,闲言碎语之间,都道他是个灾星,克父克母,还把那个二流子给克死了,而且他手脚不干净,有‘前科’,地主家自然是不会给事他做了,他只能咬着牙挺着,夏天的时候上山摘果,冬天的时候上山劈柴,再步行十多里路,来到一个小集市上变卖,以此糊口。
    如此这般,有过了十年。
    冯天养已经是十八岁的小伙子,正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他的体格壮实,模样也很是俊俏,一双漆黑的大眼睛炯炯有神,只可惜是个瘸子,而且家境不好,穿的就跟个要饭的叫花子差不多,平时村子里面的人不欺负他就很不错了,谁家的姑娘愿意嫁给他跟着记忆顿饱一顿的受穷啊?
    冯天养倒也没觉得什么,十年前的变故让他的心性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特别是父母死了之后,那些村里人的眼神,那是多么厌恶的眼神啊,好像冯天养就不该存活在这个世界上一般,从那以后,村子里再没有人跟他说过话,也没人帮他,那些村民心知肚明,这孩子死了爹妈,没人招呼,这么大点儿,一定活不了多久的。
    可是他们哪里知道,这冯天养可真是天生天养,竟然挺了过来,十多年过去了,他的性格变得有些孤僻,不敢跟别人说话,只是上山的时候,有的时候气闷,还是会唱那以前学过的歌谣。
    可是他虽然性格孤僻,心中却有一腔热诚,如果他看见那家需要帮助,都会上前伸一把手,尽管那些村民多半不会叫他近前,但是他却依旧如此,因为他父母对他说过的话,他已经忘了七七八八,只有一句没有往,那就是谁都有困难的时候,帮别人就是帮自己。
    尽管那些人不领情,更有甚者,还对他大骂,那地主家的儿子跟他差不多大,终日欺负他,可是别人欺他,他却也不恼,每到这时,只是默默的走开,在以前这个岁数,村子里面同龄的男女都已经成亲了,地主家的那小子已经娶了两个。
    只有冯天养依旧只身一人,虽然他平时沉默寡言,但是他的心中的孤独却越来越强烈,这种日子,他真的是过怕了,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求自己积攒一些钱财,做些小买卖,等到家境缓和了一些后,再做打算吧。
    十八岁的冯天养,已经是十分健壮的小伙子,这是一个夏天,他上山采药,毕竟草药要比果子值钱多了,这是镇子里面的药店老板教他的,有一日那老板上街,见到他卖的水果之上竟然盖了一层药叶子,原来他是怕果子被晒到,所以才随手摘了几片叶子,不想竟然是中药,那药店老板得知他的情况后,便对他说,你以后不要卖果子了,替我采药吧,比你现在挣钱。
    只要挣钱的事情,他都干,那老板给了他一本草药的图录,上面的药材那老板都收,从此冯天养便成为了一名药农,毕竟比以前好多了,他心里面想着,如果运气好的话,还能猜到一些比较名贵的药材,听那药店的老板说,这山上似乎还有年长的人参,虽然他从未见过,但是那老板答应过他,如果他采摘到‘两扎’(将近三十厘米)的人参的话,就会给他一大笔钱,足够娶媳妇儿的钱。
    一想到这里,冯天养的心中便充满了奔头儿,这不,这一日天还没微亮,这个时候,就连种地的农民还没起身,他就背着一个大竹筐,手里拿着破锄头出门了,他轻车熟路的摸上了山,一路先采摘了一些野果充当今天的干粮,然后便向着山里面走去。
    他现在已经很有经验,知道那些值钱的草药都生长在一些僻静的地方,越危险的地方,越有好的草药,想想这山,那时候相传有凶猛的野兽,冯天养依稀记得,自己小的时候还听说这山上出现了一只神鸟,村民有人见过,便四下相传,什么那只鸟比老鹞鹰还要大上四五圈儿,飞的老高老高,尾巴相当漂亮,就跟那年画上的凤凰差不多,就是颜色不一样,瓦蓝瓦蓝的,只不过,貌似这神鸟没显过几次灵,但是那些年长的老人有时候还总是提起此事。
    于是,从此这山就被称之为‘凤凰山’了,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才被改成‘聚宝山’,因为有人在这山上挖到了一件大宝贝,但这都是后话,按照惯例,后话都是要等后文再说。
    大虫到没有,但是野猪狐狼倒是不少,不过冯天养到不怕它们,因为人要是穷到一定的份儿上,碰到落单儿的狼都敢上前拼命,那颗都是肉啊
    天下间的事物,无非都是欺善怕恶,人如此,野兽也是如此,全都怕恶人,这冯天养穷的一清二白,反而天不怕地不怕,所以野兽之类的东西,竟然全都绕着他走,而且有的时候,有野鹿獐子之类的动物,见到他之后竟然还会吓晕在他的眼前,冯天养一直以为可能是自己的穿着太过破烂,所以连野兽都怕他,但是日后他才发现,其实并不是这回事儿。
    冯天养用锄头扒拉着过腰的野草,艰难的向前走着,他已经三天没有好的收获了,家中的草药只有那么可怜的一点儿,都不够在药铺换一次钱的,所以他今天发了狠心,向从来没有去过的山谷深处走去。
    这个山谷没有人经过,因为这里面的毒蛇很多,所以村民都不愿意接近,冯天养今天也是被逼的急了,才冒险前来,希望能从这没人来过的山谷之中捞到一些好处。
    树叶遮挡了前路,十分不好走,冯天养咬着牙向前摸索着,你还真别说,这山谷里面由于常年没人来,里面的东西倒是相当的丰富,刚进入了山谷不就,冯天养就看见了远处有三四棵桃树,今年的雨水很大,桃子长势喜人,枝繁叶茂的桃树上挂满了桃子,将好些树枝儿都压弯了腰,冯天养心中大喜,看来即使自己这些天什么都不做,也饿不死了。
    于是他便走上前去,由于腿脚不方便不好爬树,便使得锄头打下了一枝,摘了小半筐野桃后,继续前行,桃子很甜,汁水很多,让冯天养高兴的是,原来这山谷里面别有洞天,只有外围长满了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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