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风姿物语 外传之爱菱篇-第1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奇雷斯发出长啸,抖手打出一道爪劲,直奔火墙。

爪中夹带的阴劲,冰寒刮骨,受此一击,火墙“嗤嗤”声不绝,五颗火球给灭了三颗,声势大减,眼看便要熄灭。

“桀桀桀……”

奇雷斯得意得尖啸,他嗜战如狂,此刻重复天位力量,又战得兴发,忍不住长声高呼。

自他现身于此,李煜只能闻到强烈的血腥味,感受到扑面的劲风,而看不到形影。凭着天位力量催运,奇雷斯的速度更形快绝,又藏身于风中,李煜虽能确定位置,却是见不着它的模样。

本已被爪劲压制的火墙,不知受到什么力量催发,忽地炽盛再燃,火焰更转升为血红,熊熊烈焰,在极近距离的助攻下,朝敌人击去。

“桀桀……”奇雷斯不虞有此一变,更惊奇于对方忽然爆发的天位力量,险些中招,气得乱吼乱叫。

一振臂,又是一道爪劲,抵住火墙,但见火网熊熊,阴风惨惨,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好家伙!也是天位力量?”

李煜为之一惊。自己是刚刚突破天位,奇雷斯是回复天位,倘使朱炎也有天位力量,那肯定是一开始就有了,若他当初用这力量和自己敌对,肯定数招内便能将自己格杀,却是不知他为何不用?

这个答案李煜是不会知道的。若朱炎以天位力量进入人间界,由于他的魔族身份,势必让人间界的天位强者出动干预,而无法好好地执行保护工作,故而自锁力量,进入人间,此刻实在是见到情形不妙,不顾自身受伤,强行破锁回复力量,解决眼前困局。

自与奇雷斯交手以来,直至现在,李煜方脱离屈守的困境,得以主攻,更知道敌人武功太强,眼下也管不得其它,匆匆将爱菱往朱炎一抛,反臂抽出明肌雪,剑随意转,一式“砌下落梅如雪乱”,白芒爆射,整个人化做一道剑光,趁着奇雷斯陷入僵局,朝他背后笔直钉去。

“桀桀!”

面对这举世无双的两面攻击,奇雷斯怪啸一声,两手交挥,轰出两团霹雳气芒,迎向火墙、剑气,本人却如火箭似的,朝上急冲。

“轰隆……”但闻爆响连连,奇雷斯竟是钻破石洞,飞出地面了。

李煜不动真剑斩出,势如破竹,将气芒劈的四散消化,哪知手臂还是给反震力震得酸麻难当,而其中更有一丝阴寒劲道,沿着手臂上升,侵蚀血肉,还隐有爆破之力

……

(我的老天,该不会是……)

想起那门耳语中的超级禁忌武学,李煜更是大惊,不敢怠慢,急运不动剑气,把入体的天魔劲尽数驱除。

正犹豫是否要追击,头顶上,如风起云涌,大气震动,传来了极高能源反应的气。

对面的朱炎见状,惊呼道:“不好!”

李煜登时省悟,奇雷斯既破顶而出,身手得以伸展,必是要施展毁灭性的强力招式,把整个地底堡垒连同敌人一起摧毁,以现在所感受到的气来判断,那甚至足以轰掉半座山,至于会不会轰掉自己,委实没什么把握。

“我去追!”

李煜撂下一句,便自刚撞出的洞口射起,追击敌人,但看奇雷斯面对自己与朱炎的夹击,仍显得游刃有馀,就这样与他对上,胜负实在是难讲得很啊!

刚掠至洞口,只听得一声清啸,初如击玉,如扬琴,后而竟若千百颗天雷齐鸣。

强大的气流,自极远处驭电破空,高速逼近,只见天空中云层,如万马奔腾,不住往两旁散去,显是来人功力之强,已经到了能令天地风云为之色变的地步。

又有绝世高手到了。

“真是抱歉啊!小朋友,我不该在这块土地上多事,但就这样让我的傻弟子伤在你手里,好象也说不过去,就请你先退下吧!”

话声伴随着强烈风声而至,而在那劲风拂过的同时,李煜骤觉顶上一亮,竟是顶上的半座山峰被这一剑削断,崩散滑落。

高速卷绕的云影遮住半个天空,激起狂风怒嚎,大气撼动,一时之间,空中电光流窜,霹雳之声连响不绝,迅速往东方掠去。之后,一切重归于平静,连那刺耳的“呱呱”声,也随之消逝。

急遽的转变,让李煜瞧的目瞪口呆,震撼之馀,更感叹不已。

“老师!这种事你都干得出来,你真的是人类吗……”

回到洞内,火墙却已不见,先前有过一面之缘的朱炎,抱着犹自昏睡的爱菱,站在里头。

“去!从头到尾都在睡,让别人打生打死,这笨女人真是够幸运了!”

李煜落地,收剑于腰,正欲发言,朱炎已抢先一步,道:“此番小师妹受您照顾,我谨代表师尊向您致上谢意。”

李煜一愣,不禁有些奇怪。看来,隆。贝多芬对女儿并非毫不关心的,否则,又怎会派大弟子一路跟随呢?

彷佛知道了这念头,朱炎抱着爱菱,笑道:“我这小师妹,还没有办法体会师傅的苦心,令公子辛苦了。”

“不敢当!是这小家伙有运道而已。”

“奇雷斯今日虽退,但如今他天位力量已复,李公子日后请多留心。”

不知道是不是两族间的用语不同,还是硬想把话说的文雅些,朱炎的用词听来有些生硬。

“此事因我而起,我自会负起责任……倒是这里有一物,还请朱炎兄交还爱菱。”

李煜微微笑着,自腰间解下一皮囊,平手托起,交给朱炎。

“如此,告辞了。”

似乎知道皮囊里的东西,朱炎的语气显得很温和。

“不送。”

火光再盛,当一切归于寂静,洞内冷风清清,该走的,都走了。

朱炎走了。

爱菱也走了。

而朱炎临走时的一句话,却在洞内回响不休。

“希望下次相逢时,是再与您联手抗敌,而非相反的局面。”

一场旅程,就此落幕,对着头顶一轮明月,回想前事,李煜不由亦是感慨良多。

这趟旅程,影响实在太大了,如果没有这一番际遇,这一番历练,即使一年期满,只怕自己仍是茧中之蛹,永无破茧成蝶的一日。

“脱胎换骨,原来是这种感觉,真是好啊!”

李煜喟然轻叹,从这刻起,他算是获得了彻底的新生,要与陈腐的过去一刀两断,接下来,只要接回思念的那人,便可重以真面目见人了。

在众多的尸体中,花风云双眼未闭,双手紧握剑柄,兀自心中不甘。

“可怜的家伙,到头来,你也是被一个名叫“李煜”的枷锁给绊住,不能脱身……不过,说起来你和我可真像啊……”

似乎有些兔死狐悲,李煜甩甩头,为了撇开不快的牵扯,他转念想起爱菱,喃喃自语。

“想不到最后竟然没能和那笨女人告别,有些遗憾啊!”

激斗一日,突然冷清下来,李煜不由得有些寂寞,正想离去,忽然听见西方石壁后隐传呼吸声。

“谁?”

连续的打斗,令李煜警觉心一直高吊,几乎立刻就要拨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么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

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么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它,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么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是计决不堪他一击的。

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

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牌九、招妓咧!

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拨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左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法!”

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吸血鬼韩……韩……”

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你等无赖,连我都不识,也有胆子冒我韩特之名行骗,赚了钱也不懂得分我一份,嘿嘿,好大的胆子呐!”

行赃撞着这棘手人物,胖子怕得跪在地上磕头,连叫饶命。

“哼!要是以往,定将你等大卸八块。”

韩特脸色稍和,道:“不过,今日我重逢故友,心情不错,交出所收赃物,饶你一人不死。”

这话说了等于没说,胖子的那一伙人,除了他本人以外,剩下的人在倒地同时,就已咽了气。

不过,对胖子而言,能逃得一命总是大好,连忙将装有爱菱饰物的皮囊,双手奉上,还连带贡献出许多掠夺所得。

韩特也不客气,将这些贡品尽数收起,扬长而去。

他没有兴趣宰了这胖子,也无意杀他为民除害,会被这种人所骗,受骗的人自己就该检讨,此行,也只是受故友之托,代为取物。

(不过,挺奇怪的,他什么时候这么爱替人出头了。)

想起故友的种种,韩特不禁微笑。

(该不会,是给那女孩人迷上了吧,听说是个没身材的小鬼……啧啧!口味太差了,真是饥不择食了啊。)

将东西送到天香苑,然后,准备与老友庆祝劫后重生,大醉一场,不过要把这些价值不斐的东西交还,还真是心痛,最起码要好好吃这李小子一顿,捞一点出差成本。

背着阳光,无视于广场众人的议论纷纷,逐魔浪人消失了踪影。

或许命运就是一个以嘲弄人为乐的东西吧!因为此刻韩特怎样也想不到,仅仅数年之后,他将与那个“没身材的小鬼”有段冒险之旅,而且……

真是一段非常难忘的旅程。

“李煜未死,重出江湖,功力更胜从前”、“李煜一人尽诛狼嚎骑士团”的消息,在半个月后,靠着流浪至香格里拉的陈由渲染,轰传了整个江湖,武林习剑之士,无不撼动。

一个月后,李煜正式再入江湖,剑试天下,从南至北,连败当代剑术高手一百四十三人,期间,三闯艾尔铁诺皇城,最后一次,甚至在新年阅兵大典,众目睽睽之下,刺杀第三军团长曹彬。

在那之前,秦淮血战一役,李煜力战艾尔铁诺、武炼、自由都市同盟、稷下……各方围剿高手三千两百六十人,全身而退,威震风之大陆。

经此一役,“剑仙”之名,奠定了无人能及的地位,青楼联盟更以他的名义,在香格里拉设招贤馆,款待四方贤才,天下风骚无不敬佩。

四大公子之首,“唐殇君”李煜,名扬鲲仑,成了四个大陆皆知的传奇人物。

“老师!劳烦您出手相助,我真是非常惭愧。”

“不错啊!看你的样子,不动真剑已成。虽然天流终生无望,但依你求剑之心,此剑当可名曰天痕。”

“天痕?”

“不错,正是天痕不动剑。日后你若远行,当可恃之与天柔不动剑,争一日之短长。”

“如果有朝一日,我能像老师一样,晋身天流,那时候,我的剑会是天下无敌吗?”

“这个啊……说无敌,好象没那么了不起,不如这么想吧!自在门只有不败的剑,与无敌的人。”

“三礼相赠,你好生收藏,将来自有大用,我要去了。”

“……”

“以后的人生,就由你自己一手来操控了。我不会勉强你要放弃仇恨,假如你还是想建国复仇,掀起腥风血雨,大杀一场,那也由得你。练成绝世剑法,却连憎恨的权利也没有,这种人生有不如无……不过啊!呵呵……只以复仇为目标的人生,这样的生命,不是也太狭隘了吗?”

“……”

“传你武学,固然是为了不使此技失传,不过,正如我对每个弟子说的,我并不是为了要让你不幸,才教你武功的啊!……往后,好自为之……喂!你在干什么,两个男人老狗,不要来这一套,很难看的!”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免礼免礼,你小鬼也万福金安……我去也!说老实话,能收到你这么优秀的弟子,我很欣慰,如果你能够多陪我些时日,有些东西就可以多教一点了……”

“叩别恩师!长祝恩师多福多寿……”

“大人讲话,小孩子不要插嘴,你乖乖让我把话讲完!不是我自夸,在炼丹、房中术上面,我也是……”

“叩别恩师……”

“哇!你这个笨蛋弟子,实在是有够不受教,连听我把话说完都不肯……哼!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你一定是嫌说,对方是糟老头,听他的话没有意思,对不对……”

“……”

后记:

爱菱篇总算完了。爱菱、莫问的旅程,就此告一段落,不过,如用全部的人生来看,他们要走的路,都还很长呢!

在往后的日子里,他们也会继续面对更坚苦、更悲伤的旅程,会有许多的同伴,和他们一起共度,也就是这些不同的旅途,一点一滴的,构成了整个风姿世界。

爱菱篇是陨星篇以后的作品,从三上中到三下初,用掉了近半年的时间。写作的蓝本,是藤田河日郎老师的一个短篇作品,叙述木偶公主与下忍的故事。写作之初,我脑里只有李煜对烧焦的爱菱,大吼:“大笨蛋!人死了,不就什么都作不成了吗?”这一幕。换言之,整部爱菱篇,可以说是从这短短一句话演伸出来的。

原本我只打算写一部两三万字的短篇,结果……

一如银河篇以后的职业病,为了架构剧情,侧写人物,不得不七加八减的增了许多部份,由一篇变成六篇,当初预定每篇一万五千字打住,结果写到最后两篇,又破表了。

李煜的设定,很奇怪他的蓝本,是藤田老师作品中的那名下忍、“咸蛋超人”中的天才超人、“五星物语”的凯渊,这三人的混合。当初是想,我要写一个天才,这个人只要是有关于剑的部份,一学就会,不学也会,就像天才超人一样,只要说“因为我是天才”,就能够打倒敌人。因为这样,就要找一个天才型人物来命名,在几次翻阅史册后,李煜这个角色就出来了。这样的角色,试验性质很高,也因为他的成就主要来自天分,所以,李煜是“剑仙”,练的也是纯靠天分的“不动真剑”,像他这样的个性,是打死也成不了“剑圣”的。

爱菱这个角色吗……没有什么好说的!写爱菱篇,其实我并不是很喜欢,因为仔细想想,这两个人走在一起,很难发生什么有趣的故事,结果就变成一个人老是回忆,另一个整天耍白痴。武打场面写的更烂,下笔的时候,思绪很不能连贯,光是第一集我就重写了三遍,虎二现在看到的,是第三版。

本集许多东西都还在设定中,最后一幕简直写到没力,朱炎、奇雷斯、龙神的形象全都是混过去的,那个魔导师更可怜,出来还不到三面就完蛋,我连名字都懒得想。会出现这种烂帐,纯粹是作者的能力不足,自我检讨之余,也请各位继续鞭策。

爱菱篇的下一篇是什么?

先别问我,我要去赶几个报告,笔者的成绩只是普通,整天写东西,多少有点顾此失彼,所以,就请各位多多见谅啦!请大家多多给予意见,我常常是信箱收到了信,才开始动笔,所以说,风姿大半的作品,都是被读者逼出来的。也请大家多多鼓励其它的作者,看到讨论版上都在讨论风姿,我很开心,不过,我更希望看到,讨论版上热烈的讨论各家作品,百花齐放。

敬祝各位多福多寿万福金安



附:梅之卷


夜深了,黑纱似的天幕上,星光像永恒之钻似的闪烁,早在数十亿世代之前,们就已经存在,数十亿世代之后,当所有的生物灭寂于无,们也一样会存在的。

在千万个夜晚的夹缝中,人们作梦了。为了把这些梦境,忠实地记录下来,我,将与星光同在,整理所有梦中的故事。

雷因斯·蒂伦王立史学图书馆宫廷诗人

天地有雪千亿的星辰;千亿的幻梦

又是下雪天,每当下雪的天气,人们的故事,就特别多。

当纤细的雪花,揉合银白色的洁净月光,无声地点缀大地,银发剑士趴伏在桌案上,挂着淡淡的笑容,在熟睡中作着温馨的梦。

那是个白杨梅的梦境,一枝洁梅,在冰雪中飘散芬芳。

那是个夜夜私语的梦境,有对男女,隔着迢迢长路,许诺千里缠绵的誓词。

那是个……

“猜猜我是谁?”

“从嘉哥哥!”

“猜对了,嘉敏,你看看这是什么?这可是我从师傅的园子里摘的,整个大陆上最美的梅花,好不好看?”

“嗯!好美啊。”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可比起我的小嘉敏,梅雪都比粪土还不如,来,我帮你把花簪上。”

“谢谢啦!”

“你知道吗?师傅曾说过一个白杨梅的故事,他老人家说,只要在圆月夜,满怀诚意地为心上人簪上梅花,两个人的感情就能够长长久久,永不分离。”

“那……后天晚上月圆,你再帮我簪一次花,好不好?”

“不行啊,从明天起,我要回书院闭关,叁悟青莲剑歌,你知道的,这剑歌对我实在太重要了……”

唉!这人总是这样,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地位,是不是还比不过那些冷冰冰的剑呢?

这想法令她有些忧怨,但是,只要想起他在闭关前夕,仍不远千里,专程回来为自己簪花,心里的一抹不快,也就释然了,当下幽幽一叹。

“从嘉哥哥,我好希望,能早一日成为你的新娘,把你好好拴住,不用积年累月的在窗台盼你。”

“哈哈!你放心,这一天不远了,只要我修成剑歌,游历大陆一周,振兴我唐国的威名,那时候,我们就风风光光的拜堂,以后呢,我再也不离开你了,我们就生满山满谷的儿子……”

“讨厌,人家说正经的,你还笑人家……”

“哈哈……你还真的脸红了,哈哈……”

哈哈哈……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七日艾尔铁诺帝都

别来春半,触目愁肠断,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带着几分惺忪,她从梦中醒来。百鸟彩绣的锦被,给体温一烘,散发出浓郁的女性幽香,引人无限遐思。冷风吹进,室内多了一阵寒意。

“好冷啊!又是下雪了吗……”

口里呵着热气,脑子还是却有些昏沉沉的,是感染的风寒尚未痊愈吧!

打消了召唤随身侍女的念头,她穿上披风,轻轻地走到窗边,眺望外面的世界。

精美雕刻的木窗,在冷风中轻轻晃动,发出“叽、嗄”的低沉声响。窗外,一点一点的皑皑银粉,轻飘飘地,洒遍每一地面。

“雪真是好啊!好象可以掩盖一切似的……”

稍稍拉紧了披风,她喃喃说道。

从下床以来,她一切的举动,都是那么的动人,充满含蓄的美感,略嫌有些骨感的纤瘦肢体,配合微微摇摆的婀娜体态,勾勒成了动人心魄的诱惑力。

大陆上的人们都说,她是大美人。毋需胭脂擦面,绯点绛唇,朱丹娆娆,金粉花黄,只要往花旁斜斜一倚,所有的鲜花都为之失色;她的一颦一笑,本身就是最美的图画。

可不是吗?她是绝代美人。然而,正如史册中的许多故事,这是不是也成了一切灾难的根源呢?

“咦?”脸上依稀有几丝冰凉,当伸指触摸,这才发觉是水痕。

锦被犹暖,枕畔却又湿了老大一块,会是与脸上水滴同样的咸味吗?若是,只怕……只怕又是想起他了吧!

从没想过,人的一生,会有那么大的改变,两年前,自己只不过是个从不出深闺,喜欢对着镜里的绝世姿容,作着绮丽美梦的待嫁女儿。

那时候,总喜欢追着他的身影,欣喜地到处跑。山涧赋诗、星台咏词、亭间烹茶、松泉对奕,特别是在亲友们的簇拥起哄下,她填词、谱乐、鸣笛奏乐,而他拨剑起舞,腾龙起蛟,顾盼生风,两人眼波流转,不知羡煞多少旁人。

每一刻相处,每一眼凝视,都是最美、最真的风流韵事。

哪知天降霹雳,硬是炸开水边鸳鸯,折枯并蒂双莲。一场巨变,她再也没能见着他一面,祖国被灭,家破人亡,原本美好的童话世界,一下子便坠进了万丈冰窖里,跟着,她被掳进王宫,成了胜利者掌心的禁脔。

刚开始,为了保住贞洁,她一心求死,却是欲死不得。一是对方监视的紧,苦无良机;再来,她始终相信,有朝一日,他会来把她带离着深锁牢笼的,未在见他一面之前,怎能如此就死,怎忍得如此就死!

所以,她刻意让自己变得麻木,不吃不喝不睡不想,对身边的一切事皆充耳不闻,就像一个活死人,整日行尸走肉,如此几个月,连她都不知道自己是人是鬼?

既然对方也故充斯文地承诺过,“不以暴力而凌其身,必等到佳人回心转意的一天”,那么,这样,那些人就应该没办法了吧!

当然,这想法实在是太天真了,那些披着斯文皮衣的野兽,凶残狡猾的程度远超你的想象呵!

当一个个唐国遗臣,给押来全家斩首于她面前,那些爷伯婶的眼神里,有三分同情、三分悲凉,却更有四分怨毒!

是你,是你自以为是的闷不作声,牺牲了我们!

这些眼光犹如利斧巨凿,把她自以为坚固的冰岩外表,一一剥除,当第三批人的鲜血,飞溅在她苍白的脸上,她终于哭倒在地,点头屈服了。

王府里张灯结彩,喜气洋洋;街外锣鼓喧天,烟花缤纷。那个男人自以为恩宠似的,赏了她这亡国孤女一个王妃的名分。当阵阵喜乐鸣奏至最高点,她还忍不住幻想,下一刻,他就会出现在众人眼前,凭着高超的武技,救她脱出牢笼外。

可是,他终究没有来。

他当然不可能来,这时候的他,正像只无骨的蛆,颤抖在大狱的最深处,受那生不如死的折磨。洞房花烛夜,当那个男人的笨重躯体,伏趴在她身上做兽性的发泄;粗烫的鼻息,伴着撕裂似的疼痛,麻木了她所有的感官。她没办法发出一点声音,无声无息中,泪,悄然滴落!

“对不起!从嘉哥哥,嘉敏没能为你守身如玉,可是,我只能用这方法,尽力为你多留些东西……”

那晚,对映着镜里的憔悴娇容,她砸破了妆台镜。

在那以后,她再也没照过镜子。

后来,人人都那么传说,他已在狱中,被艾尔铁诺赐牵机药毒杀,弃尸荒野了。

她试着不去相信,却又莫可奈何,因为没有别的东西支持剩馀的希望。

“从嘉哥哥,不管你在哪,嘉敏都要跟着你去。”

可她终究是没有死。那一对对悲哀而怨恨的眼神,至今仍缭绕在她梦里,挥之不去。

对方曾经承诺,只要她乖乖听话,就会给唐国子民优渥的生活,不加折辱。

为了那数千万的生灵,再怎么苦,她都得生不如死的活着。但,“乖乖听话”这四个字,却是得用多少的泪珠才能串成啊!

特别是,每当他昔日的朋友,为了往昔恩义,不惜冒着大险,潜入王城,想救她出宫,却每每在破穹骑士的手下落败身死,又或误中机关而亡,这些消息,怎不令她心碎神伤。

是以,为了不让这无意义的死伤再发生,她不得不在出席于社交场合时,强颜欢笑,装出一副为荣华富贵而乐不思蜀、夫唱妇随的恩爱模样。

她曾经想过刺杀仇人,可是,报了仇又怎样呢?已经玷污的身体,是再也不可能回到当初了,便算是刺杀成功,唐国的子民也不会因此受惠,反而大有可能因此受累。

不!不能再牵扯旁人了,与其变成那样,还不如只牺牲自己一人,只要能够换得亲眷子民的平安,就是再怎么羞耻、痛苦,她也甘之如饴。

很讽刺地,这么一来,造成这一切的仇人反而不能死,因为只有献媚于仇人,才能遂得所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