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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有千千劫v-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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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头的也闲了下来,注意到了这两个被剑阵误伤却能够顺利出阵的人。
介于他的语气很不好,逸梦并不想回答什么,维持着后脑勺看人的傲慢行为,至于天黎,则冷冷扫了对方一眼,狂妄自大地来了一句“我们是谁和你无关!”
其实,他的语气只是冷了点儿,然后有了那么几分睥睨众人的意思,却也算不上高傲无礼,比起逸梦来说更是好了许多,但刚刚收获成功喜悦的人却并不这么认为,元真门算是个比较和睦的门派,于是暂时搁下了收拾战利品的问题,一致对外。
“你是怎么跟我大师兄说话哪?!”
“我大师兄问你话是看得起你,你以为你有什么了不起,傲什么啊?!”
“他们刚刚从洞穴里出来。不知道拿了什么好东西没有?”
最后一句问话显然比较有头脑,把一些无力与元真门相争的人的视线引到了天黎的身上,倒是忽略了一旁看似柔弱的带着面纱的逸梦。
天黎冷哼一声,拉着逸梦就要走,他不想和这些人多说话,逸梦无可无不可地继续行进,直到被挡住。
“把你们拿了的东西留下再走!”蛮不讲理的白衣少年怒气哼哼,好似眼前的人刚从他家中偷走了什么宝贝一样,这个联想让逸梦觉得好笑,白衣少年=土蛟,不得不说她的笑点有点儿低,而且冷。
“我怎么不记得我有拿了什么?”逸梦理直气壮地反问,她的确什么都没有拿,是天黎拿了。
“土蛟幼子,你们肯定是把土蛟幼子拿走了!”少年不知道是如何做出这个推论的,却格外地精准,让逸梦心虚了一下,睫毛扑闪两下,偷瞟了天黎一眼。
天黎不想争论,却也不想惹麻烦,尤其在他已经挨了两下的情况下,压抑了眼底的不耐烦,说:“你们难道不知道土蛟在面临危险时会选择先吃掉自己的幼子吗?”
不仅是土蛟,这几乎是动物的特殊习性,在面对强敌时,会选择吃掉自己无法保护的幼子,即便那是自己的血缘。这样做有两个好处,一来不至于出现保护不周而让幼子陷入敌人手中的情况,二来到底是自己的血脉,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提升出足以保命的潜力,有可能反败为胜。
生存法则的残酷便在于此。刚才那只土蛟之所以不急着救护伴侣而是回返洞穴,就是要吃掉自己的幼子,天黎的顺手牵羊反而等于救了一只土蛟。
少年虽然蛮横,本性还不算太坏,被这样一问,耳根就发红了,支吾道:“这,我怎么会知道?”
“洛辰,你跟他们罗嗦什么,他们肯定不会承认的,先打了再说!”另一个白衣少年说着就挥起了剑,唤作“洛辰”的少年似乎颇有犹疑,但看到师兄已经动手了,也不好再说什么了,先齐心协力再说,于是也拔出了剑来。
散发着冷月华光的剑气冰寒,贴近肌肤的时候会觉得皮都要冻掉一层。逸梦暗想,果然是拳头即真理吗?修真界还真是没有什么道理好讲的!
放松了身体,在舞灵中注入灵气,翩然若蝶地穿梭在剑影当中,天黎袖手旁观,在没有自己的时候,逸梦可能要面对许多这样的打斗,他应该放手让她自立,至少现在,在他的看护下,他自信还没人能够伤了逸梦。
专注于每一道剑光的运动轨迹,不说能够料敌于先机,至少可以在迎面而上的时候不至于露出破绽,一会儿下来,逸梦就知道为什么武功对于修仙者来说无用了,现成的招式永远过于死板,而修仙者的法宝又不限于一种用途,武功能够应付的就有限了。
那,是不是说,自己也可以做一个高手?刹那的欣喜让逸梦分了神,眼看着身后的那道剑光就要击中她的胳膊,她却已经无力应变,体内灵气并不足以再维持一个护身盾的存在。
两方都没有下杀手,都存着制服对方的意思,因而天黎看得也不是十分专心,发现时也只能够挥出一道袖风,过于强劲的风既打消了剑气,也拂走了逸梦的面纱。
“啊——”洛辰看到少女美撼凡尘的容貌后,急忙收回了势在必得的一道剑光。生怕冒犯了仙子,损了这如花似玉的容颜一般。
逸梦面对洛辰呆愣当场的惊艳之色,略感不自在,那种纯然的不含杂质的赞美目光令她微微脸红,摸了摸脸颊,也收回了舞灵。
“我再说一遍,我们真的没有拿什么,只是路过而已,本来要采摘紫… …仙人草的,结果… …你们是误会了!”土蛟的洞穴也就是小山谷的下面,这么说的话从那里出来就可以解释了。
“你叫什么?”白衣少年中的大师兄走过来问着,另一位师兄也收起了剑,目光灼灼地看向逸梦,却不知是为了刚才的不服气,还是同样好奇她的名字。
逸梦眨了眨眼,一副困惑无辜的表情,问:“我的名字,和刚才的事情,有关系么?”表面上俨然一个不解世事的空谷幽兰,只有天黎才知道她是在装傻充愣,不得不说,美人做什么表情都是非常好看非常具有诱惑力的。
“时候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去吧。你忘了,楚云歌还在等你哪!”天黎上前打岔,胳膊肘一拐,暗自示意逸梦不要太贪玩儿。
“啊,是啊,你不说我都忘了,咱们赶紧回去吧,要是他发怒起来,就太恐怖了!”逸梦恍然大悟地说着,拉着天黎就要溜走,完全忽视了元真门的人。
“哎——”洛辰似乎想要挽留。或者是说些什么,但不等他开口,天黎和逸梦就跑远了,若论远遁,怕没有一人是天黎的对手。
完全被忽略的某个大师兄目光阴冷,盯着两人离去的方向看了一会儿,转头就若无其事地指挥大家如何分割土蛟的尸体… …
“我记得,宁国好像是五行派的地盘儿吧!”
“嗯,怎么?”
“可刚刚那些人是元真门的啊,虽然元国挨着宁国,但他们不算捞过界吗?”
“… …”
“哥哥,你怎么不说话?”
“我大概知道捞过界是什么意思,但,你很想为五行派出头吗?”
远去的两人进行着无聊的对话,天黎不懂得那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又跟逸梦有什么关系,据他所知,逸梦并不是五行派的人啊!怎么关心起这种门派之间的事情了?
“没关系我就不能问问么?”逸梦无理搅三分地反问,很有些“我就是好奇”“我就是十万个为什么”的意思。
“没什么不行。”天黎的表情一变再变,离翻白眼不远了。
“哥哥,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要保证你说的都是真的!”故作严肃地说着,话未说完逸梦先忍不住破功了,笑得前仰后合,好似自己说了一个多么可笑的笑话。
莫名其妙地看了逸梦一眼,天黎当然不知道某人沉醉在篡改名言的乐趣上,但他还是一味包容地任她去笑,自己也跟着露出了笑容来,算是附和。
离那些人已经远了,逸梦停下了脚步,收了笑容,定定地看着天黎,说:“哥哥,你到底在不耐烦什么?或者说,你到底在急什么?”
步调是一致的悠闲散漫,也许是因为知道自己的年岁还很长的缘故,逸梦的心情一下子放松了许多。没有了那种紧迫感,而且,陈家的事情也算是解决了,不需要她再担心某一天会爆发一个炸弹,轻松自在的她只想游览一下山川风景大好河山,而天黎… …
他虽然一直陪伴一直不离左右,但总感觉有些不对劲儿的地方,那种烦躁透过他的每一个动作传递出来,若说以前还只是不熟悉人类生活的缘故,那么他拿走土蛟蛋的时候,逸梦就觉察到不止是那么简单。
他还有什么瞒着自己的吗?是很重要的事情吗?逸梦忍不住做出这样的猜想。
“哥哥,我是你唯一的妹妹,你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够跟我说的吗,还是说认为我的能力太弱,只会成为你的累赘?”眸光黯然,自怨自艾的哀伤之色令人动容,而那飘忽的尾音更是动人心肠。
“不,没有。”天黎立刻反驳,同时伸出手去抚摸着逸梦的眉眼,不愿意看到她眉心聚拢的模样,那般轻愁并不适合她,“我没有嫌你累赘,以前没有,以后更不会,所以,不要这样说,让我难过。”
气氛有些沉重,让人感觉压抑,逸梦扬起头来,笑着说:“嗯,没有就好,我不希望有一天你把我当做外人!我也不喜欢你有事瞒着我,对我来说,那与欺骗无异,五十步何必笑百步?”
也许,来自亲人间善意的隐瞒比起陌生人给的欺骗,伤得还要更重一些,因为一个在乎,一个不在乎,在乎的眼中容不得一粒沙子,不在乎的即便它天翻地覆也与自己无关。
逸梦的心里有一根线,哪些是线外的不相干的人,哪些是线内的在乎的人,她分得很清楚,她的线内,只有天黎一个人而已,或许以前还有方素心,而现在,只有天黎。
少女的眼眸中是全然的信任,淡淡的忧伤若天边的浮云掠过的影子,微乎渺茫,注视着她乌黑的双瞳,天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牵扯嘴角,笑了笑,浅浅随风的笑容亦如浮云掠影。
第三卷 红尘俗世 第四十六章 离愁
第四十六章 离愁
半个月后,恒河边儿上多了一户人家。两男一女三人自称是兄妹,投亲不着所以在河边村子落脚,一天之内就起了小房,两个男子似乎力大无穷,粗大的木头很快就被劈成了木板,然后依样搭建,横横竖竖,一个看似不太结实的房子就完工了。
好心的人劝说未果之后,就有人在私下里打赌这样的房子什么时候会倒,也有人可惜,那两个兄长太糊涂,害的他们妹妹跟着住进危房。
河边风大,有时也会洪水泛滥,正是河流上涨的季节,保不准什么时候就会发生事故,可偏偏,那个房子连摇晃都不曾有过,蔚为奇观。
“以后再也不找这紫苔了,真是累死人了!”逸梦瘫倒在床上,听着风从木板缝隙吹过的呼啸声,呼吸着河边特有的水汽充沛的空气。觉得身上也是粘糊糊地潮热。
离开商州之后就来到了这恒河附近,附近也有一个生长紫苔的山谷,这回逸梦一直等到了楚云歌过来才开始采摘,但出乎她意料的是想要偷懒却不能够,对着某人无辜的俊脸,她竟然深感愧疚地一寸寸土地地寻找起百年生的紫苔,倒比原先还要勤快一些。
无语,早知道是这样,她就… …她的脸皮果然还是不够厚,享不了懒人的福。
“如果,用了这药,那么这段时间的记忆,我还会有吗?”楚云歌的口气淡然,需要很仔细才能够听出那一点忐忑和不舍。
“理论上来说,还是会有记忆的,就看你想不要想要记住。”天黎卖弄地说着,把玩着手上的仙人草,百年生的仙人草有一道很细很细的白色印痕在叶片的背面,需要很仔细才不会漏看。
逸梦自找到了草药就甩开了手,自认没有炼药的天分,把事情的收尾工作都交给了天黎。
紫叶花其实是一种很特殊的植物,它的气味儿能够让人不自觉地陷入最美好的幻想之中,但如果那人意志力坚定,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够成功的,而这时候,它的毒素就会叠加,平时不显露。但一遇上什么刺激的东西,比如说五华草,就会立时爆发,成为一种奇特的毒。
记忆停留在最美好的幻想当中,想到什么便是什么,对外界的一切不是不作出反应,而是做出的反应总是与众不同,因为混乱的记忆,也因为那逐渐消退的记忆。
偏偏,这种变化还是潜移默化的,基本上当事人是无法觉察到的,等到他发觉的时候,也已经是他生命的终点了。
比起侵蚀人身体的毒素,这种直接作用于精神领域的毒更让人畏惧,早在万年之前,这个方子就绝迹了,而最重要的紫叶花也跟着消失殆尽… …想到这里,天黎看了一眼躺着的逸梦,她竟然可以因为救人弄出这种毒来,真是奇葩啊!
貌似她以前说过自己的理想是要当一个行医救人的大夫?幸好她没有真的去,不然。庸医害人啊!
天黎的储物空间也是顺手牵羊来的,在灵门出事的时候意外遇到千媚实在是他人生的一个巨大转折,不仅得到了一个内丹可以帮助他修炼,而且得到了不少好东西,就像手上的这枚储物戒指。
当然,还有戒指中的药炉和丹方。
天黎摸出药炉来开始炼药,楚云歌则站在窗边儿看向恒河,亘古不变的水流向曲折,或清澈或浑浊,驾着小船的渔人靠水吃水,一网撒下去收获满载的鲜活,也有渡船,载了这边儿的人前往彼岸,再载了彼岸的人回到这里,周而复始的循环如同一个打不开的死结,无始无终。
他的记忆也是一个死结吗?从认识她开始,然后再从她离开结束… …她离开?她离开了吗?她不是还在这里吗?
楚云歌看向床上的少女,她似乎已经睡熟了,外面的吆喝声喧闹声都无法影响她的午睡,那么安静祥和的气氛,在她的身边,似乎连空气也充满了平和的味道,她还在这里啊,真好!
嘴角荡漾出一个浅淡的微笑,充满了幸福满足的味道,那一晃而逝的失落感和莫名的遗忘感并不足以让他警醒,这一场梦,是他认为的美梦,自然是只好不坏。想要逃避的都可以逃避,想要承认的永远会是事实,即便… …心底还有淡淡的苦涩。
一刻,两刻… …一个时辰之后,天黎制成了新药,一颗淡紫色的药丸圆鼓鼓的散发着珍珠一样的光泽,神秘而惑人,平托在手心,递到楚云歌的面前,默然无语。
楚云歌笑笑,接过来毫不犹豫地咽下,闭上了眼睛,随着药丸在腹中化开,温热的暖流也在身体中炸开,脑中清晰了许多,一帧帧画面飞快地从眼前划过。
冰灯会上,他遇到了她,红裳的少女在流光中仿佛燃烧的火焰,吸引了他的视线,可以从她的眼中感觉到温暖,然后走近,然后相伴… …
草长莺飞的时节,他跟她一起在放风筝。他亲手把风筝线递到了她的手中,她笑着对他说什么,那句话早已遗忘,但那个笑容却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清澈干净的笑颜,带着分享的喜悦,她那么信任他,他那么喜欢她,仿佛都还是昨天的事情… …
隆冬时节,皓雪茫茫,她救回了一个陌生人。在属于他们的仙境中,她第一次和他意见不合,冷着脸转身,自去照顾那个来历不明,甚至可能会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让他觉得心慌,不应该是这样的啊,难道那个人比自己还要重要吗?冷战就这样开始了。
第一次争吵,因为她把他辛苦收集的丹方都给了那人,因为她维护那人的心是那么真切,真切到令他嫉妒,怒气之下,两人正式决裂,从此一人一边儿,互不相扰… …最终,她随了那人离去,不曾留下只言片语… …
她放弃了修仙,只为了陪伴那个男子,即便到生命的最后时刻,都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和他一起离开,千年万年,她舍不得那人在轮回中苦候,即便知道自己不会有轮回,也愿意一死相伴,那么他呢,她可有曾想过独留他于世上的悲哀?
他用了三百年的时间遗忘,记忆却愈发稳固,几乎一闭上眼就会想起跟她的种种,从初见到后来的分离,从喜悦到后来的伤痛,忧伤一点点浸满双眼,寂寞也慢慢缠绕心房,一个人走在充满记忆的路上,他想要寻找当初那个如火的少女,可是,找到的总是失望。
度过天劫又怎样。无喜无忧,无惧无怖,生命在那一刻终止,再也没有了快慢之分,犹若杂草,生而不知为何,死而不知何惧。
“我的大劫快要到了,为了留在这一界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睁开眼,看了天黎一眼,少年睿智而深邃的眼眸充满了智者的祥和之气,看过来的目光让他觉得这份心情他是可以理解的,“我会在大劫之前解开共生,你不用为你妹妹担心。”
“嗯,谢谢。”天黎平淡地说着,他从来不担心共生,因为早早感受到了楚云歌不会伤害逸梦,倒是那悲伤,他略有所觉,“有什么我能够帮你的吗?”
“呵呵,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想要帮我!”磁性的笑声从胸腔发出,楚云歌的嘴角翘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却是说不尽的落寞。
天黎瞪了他一眼,不悦地说:“虽然你现在比我实力强,但不意味着永远,你确定你真的永远不需要我的帮助吗?天狐一族的承诺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天狐一族生性高傲,绝不会轻易对人低下头颅,更不要说承诺为什么人办事情了,这种难度绝对不会比登天更简单,实在有些宁折不弯的意思,所以,天黎的这句话真的很难得,而好意被人当做笑话,再怎样好脾气的人也会忍不住发怒的吧,何况天黎脾气又不好。
“的确不容易得到。”楚云歌的嘴角还噙着一缕笑意,却和悦了许多,笑着摸了摸天黎的脑袋,少年的身高比他还要低上半头,还如孩子一样,其实,也就是个孩子,按照天狐的年龄来说,他也不过是个孩子。
“喂,别得寸进尺啊!”天黎敏捷地扭头躲过楚云歌的手,说,“若不是你应允帮我照顾逸梦… …”
“不是帮你。”楚云歌打断了天黎的话,很正经地说,“我也很想要照顾她。”
说不清心里是怎样想的,却知道,他是真的想要照顾逸梦,不管是那个小小女孩儿还是现在的窈窕少女,他想要看着她快乐成长。如果可以,他也不介意她的永远陪伴,竟然会在那种情况下对她用了共生,是真的弄错人了,还是心底有着这样的念头?
楚云歌分不清楚,也没必要分清楚,随心而为就是了,他的修为已经不需要心境上的锻炼,可以潇洒自如,若不是那大劫… …
“你留在这一界的时间应该也不多了吧,我可以帮你压制一下,但,还是要尽快离开才好,强行留下的代价不是你能够承受的。”若是有长辈护着也就罢了,而此刻,血脉不纯的天狐想要对抗天地法则,实在是不太可能。
“看逸梦吧,她去哪里,我去哪里,能够陪她多久就陪她多久,我心里有数。”天黎点点头,面色不变,他还不会伤春悲秋离愁别绪,那莫名的隐痛被他当作了灵气耗损引起的不适。
楚云歌一笑,不再说话,他也许看得更清楚,却没有置喙的余地。
第三卷 红尘俗世 第四十七章 浮尸
第四十七章 浮尸
“咦,那是什么?”
午后正在休憩的渔人不经意间看到了恒河上漂浮的亮纱。婉转的青丝随水波荡漾,俏丽的素颜直面着正午的阳光,宛若睡着了一样地安详。
都是靠着恒河吃饭的,把船划过去,善水的跳下去捞人,娉婷婀娜的少女仿佛没有呼吸一样,平躺在甲板上,好似搁浅的鱼儿。
“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吧,看这衣服,定然很贵!”有人说着,疑惑该怎样办。
河上也曾有过跳水死掉的人,按照惯例,捞上来之后就等着寻尸的人给钱,如果是无名的浮尸,要不然报官,要不然随便找地方葬了,眼前这少女已经是死的,也不知道在水上飘了多久,倒让人可惜,那如画的眉目实在是难得的美丽。
皮肤黝黑的汉子面面相觑,谁也没有个好主意。
“先打听打听再说吧。实在找不到人家就埋了吧,可惜了,红颜薄命!”佝偻着后背的老汉叹息了一句,尾调却在卖弄所知不多的成语。
生老病死,贫苦人家看得多了,便也不把这死亡当做什么事情,这恒河上每年都不知道要埋葬多少人命,多少也不差这一条,好看是好看,却也不会让忙于吃饭的汉子为此而伤春悲秋。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便把尸体放置在了一个废弃的土坯房中,那房子的主人老早就不在了,房子便被村里人当作了柴房,冬天的时候存储一些备用的柴火。
第一天,风平浪静,有好事的人甚至还打听了一下附近的富户可有走丢人的,结果一无所获。第二天,同样没有消息,正是盛夏,天气炎热,只怕那尸体放不了多久,便有人去查看,发现死尸还宛若熟睡。第三天… …直到第五天,尸体依旧完好,没有一丝腐烂的迹象,但村里人已经开始众说纷纭,一致认为这尸体是妖孽。决定要焚烧干净。
“怎么了,外面这么吵?”
逸梦所住的木板房靠近山谷,在村子边缘,也是为了方便他们活动的意思,这几天村子里发生的事情却是多有不知,但大晚上,亮着映天的火光可就不对劲儿了!
小飞虫围着火堆飞舞不停,黑烟在红焰上方翻滚,伴随着一阵阵口号一样的“烧死她,烧死她!”迷信的村人正准备把死尸抬过来,扔到火堆上烧成灰烬。
装扮得神神鬼鬼的神婆衣裳古怪,喃喃念着什么,拿着一个铜铃不停地摇晃,时不时还神叨叨地跳两下,洒出一把黄色的符纸,上面都用朱砂画着谁也看不懂的文字。
逸梦和楚云歌在房顶上观看,天黎则去打听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他还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好奇心旺盛。
“… …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天黎回来的时候笑容嘲讽,说,“不就是捞上来一具艳尸嘛。硬说是什么女妖害人… …第一天王大婶家的鸡死了一只,就是那只年岁到了的老母鸡,第二天郝大妈家的小孙子发烧,郝大妈糊涂不知弄了什么偏方给他吃了,结果,她孙子第二天就死了,第三天,… …不过是巧合罢了,竟然都能够算到妖孽害人上头去,这妖还真是冤枉,有能力干嘛不直接杀人,做这些不入流的?”
不管天狐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天黎也是由狐狸变成人的,凡此类,都是凡人眼中的妖,因此他说起这些人愚昧的行为都是站在妖的角度声讨,好像是他被人冤枉了一样。
“要不要去看看,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妖?”天黎提议。
逸梦点头,“好啊,我也想要看看!”她其实更想要看看所谓“艳尸”到底是怎样的。
“那就一起去吧!”楚云歌一语而决。
逸梦诧异地看了楚云歌一眼,他不像是这么喜欢凑热闹的人啊!正对上楚云歌的眼眸,她急忙转移了视线,忽而又觉得不对,自己又没有做错什么,移开目光不是显得心虚吗?再看过去,却发现对方的眸中暗含笑意,忙又转了视线,掩饰性地清咳两声说:“我先去看看,别让他们真的给烧了!”
“你放心。我——”天黎话还没有说完,逸梦就不见踪影了,“着什么急啊,我都布置好了,没人能够毁了那尸体的!”
土坯房中,四个大汉站在门口两两对望,竟没有一个人敢先上前去,即便他面对的那个死尸静默不动。
柔和的月光从窗口照射进来,少女的面容素白静好,一身衣裳已经阴干了,内衬的青绿和外面的亮纱反射着白色的月华,星星点点的银绣看在不识货的人眼中,变成了妖异,连那少女的美,也成了古怪的证明。
“没事儿,咱们有四个人哪,还怕奈何不了她?!”站在右角的一个汉子捶了捶胸口的符纸,确定它贴得很牢靠,这才率先踏前一步。
有了人领头自然是好的,后面的人咽了口吐沫也紧随其上,“啊!”突然一声尖叫让后面的人吓软了腿,再看,那少女的衣裳轻动。好似她随时会起身下地一样。
“不要怕,是风吹的!”一人沉稳地说着,却始终没有向前一步。
“你们几个磨叽什么哪,那边儿都等好半天了!”老村长走过来喊了一声,远远站在门外十步处静观其变。
“呸,老子豁出去了,我就不信这个邪!”一个汉子吐了一口吐沫,目露凶光地上前去捉住了门板的一角,有了带头人,其他三个行动也快了,分别捉住当初用来盛放尸体的门板。抬着就往外走去。
静置于门板上的少女分毫不动,唯独垂下的青丝随风飘扬,一下一下,撩动着众人的心,似乎下一刻就会产生什么变故。
逸梦悄然无声地跟着,她一眼就看到了尸体上的防护,应该是天黎弄出来的,专门针对那熊熊火焰设计的,可以保护尸体不被大火烧毁。
“怎么样,我的办法不错吧,等他们发现尸体烧不坏,定然更好玩儿!”天黎小声说着,完全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你还是用障眼法玩儿吧,我要救下那个尸体!”逸梦盯着尸体不放,她怎么会在这里,还是这种状态?
“为什么?”
“你认识她?”
天黎和楚云歌同时发问,年长的楚云歌显然更有经验,问题更切中关键。
“我应该没认错,按理说她不应该在这里,我想要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逸梦不是避世隐居的人,但却有些信息盲点,同样发生在一个地域的事情,若是她不关心,可能都发生很久了她却依旧无知无觉。所以,一旦要了解什么,必须针对性地去探查询问。
“好,我来帮你!”天黎也不问缘由,当下弄出一场怪风,不大不小,刚好迷了众人的眼,也不过是眨眼工夫,木板山的尸体就被楚云歌换下来了,把一块儿石头幻化成了死尸。
村人的灭妖仪式轰轰烈烈地取得了成功,他们眼中都看到了那女妖在触及火焰之后化为了黑烟,消失不见,至于火堆中多了一块石头,相信第二天清理现场的人是不会介意的。至于他们会不会把那个当作了女妖的尸体,那就不得而知了。
一事不烦二主,死尸是楚云歌救下的,有着洁癖的天黎自然不肯沾手,楚云歌无奈地夹着死尸回到了木板房,一进屋就把死尸抛在了木地板上,反正天气不凉,再说修仙者也不畏寒暑。
逸梦没有急着救醒少女,而是仔细观察了一下她的眉眼,纤长而卷翘的睫毛遮蔽着双眼,弯弯的柳叶眉,红润的樱桃口,浅淡的犹若水墨画一般的容颜,这样的脸,若有相似,逸梦只能够想到一个人——周天雪。
但,她怎会在这里?
自从周天雪进入了妙幻宗,就再也没有联系过,或者说更早以前,两个人就已经没有交集了,在那一次逛街之后,她们即便遇见了也很少说话,所以以后的不再联系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
“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妙幻宗应该是在安国吧,恒河虽然也流经安国,但,还是太远了吧?”逸梦说着捉起了周天雪的手腕,冰凉的触感真的好像死人一样,那微弱的脉搏就是最好的大夫也未必能够感知。
“妙幻宗?”无论是楚云歌还是天黎,对修仙界的门派所知都是寥寥,同声问着。
“嗯,她应该是妙幻宗的。”逸梦点点头,试着往周天雪的体内输入灵气,却被楚云歌打断了,“还是我来吧,你体内灵气本就不多,在一旁休息就好!”
“不,还是我来吧!我比你们还强点儿!”天黎也抢着表功。
逸梦诧异地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这两人哪个都不是热心肠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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