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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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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鉴宝(第二卷完)
季三儿的背包里装有两根玉质的簪子,而王子的背包里,则是一个黄金头冠,以及一块不知什么材质的圆形牌子。
有了上次那块红宝石的典故,大胡子自然知道这二人又是顺手牵羊,打算靠这东西发笔横财。尽管大胡子对此道颇为不屑,但转念一想,反正都已经拿出来了,总比扔在这空山幽谷里面强。并且他跟着我们时间久了,已经对当代的社会有了新一层的认识,不仅知道为人处事之道远不比当初,同时也更加清楚了金钱的作用。关于血妖以及簦鞘氖虑樗坪趸乖段闯景B涠ǎ辛苏饧讣盼铮热艚椿挂俅纬鲂校式鹨材艹湓R恍�
随后大胡子便沿山壁爬下,回到原地之后,他用纱布、酒精等医疗用品又为我和丁二处理了一遍伤口。又削砍树枝,将丁二的接骨之处也牢牢地固定了一番。但那些满是洋文和写着奇怪中文的西药他一个都不认识,(W//RS/HU)也不知哪个是吃的哪个是敷的,只得暂且放在一旁不敢使用,等季玟慧醒来之后,由她负责用药便是。
这一番忙活又是用时不少,眼见天色已暗,他也神困力乏的支持不住了。所幸这段时间里并没发生什么危险意外,想必这个区域应该是相对安全的。于是他便半睡半醒的打了个盹,直到次日天明,这才急不可待的开始了他的美食事业。
除了搭灶生火,捞鱼熬汤之外,他又将山核桃树的树根烤至焦黑,待生出盐晶后,将盐撒进了鱼汤里面。盐这东西果是奇特,没有的时候倒也罢了,盐一入汤,顿时散发出浓郁的香气,山谷间满是扑鼻的鲜美鱼香。
闻着这久违的香味,大胡子早已按捺不住腹中的饥火,盛了一碗正要开吃,却见到其余几人也全都睡眼惺忪地爬了起来。想必这几个人也是饿得急了,闻到鱼汤的香气之后,自然会被肚子里的馋虫所唤醒。
王子和季三儿见到有热乎的鱼汤可以喝,两个人顿时就像疯了似的,急忙盛了一碗就灌进了嘴里,边大呼着好喝,边把整整的一锅鱼汤狼吞虎咽地吃了个底朝天。大胡子和季玟慧二人,每人也只喝了一碗而已。
季玟慧见我迟迟不醒,不免有些担心起来,她本想把我叫醒让我也吃些东西。但大胡子却让她不必心急,并告诉她说,鸣添身上的伤势也不算轻,他一直都靠着坚毅的精神支撑着身体,可时间长了,身体终归是会吃不消的,如果再得不到充足的休息,这伤口怕会转而溃烂发炎。让他尽量的多睡一会儿,这反而对他的伤势更加有益。
季玟慧得知我并无大碍,心里总算踏实了一些。
众人历经数日的奔波劳累,岂能只睡一晚就恢复过来,喝完鱼汤之后,王子和季三儿带头再次卧倒,在这温暖如春的河畔边沉沉入睡。
大胡子见一连两日都没有危险发生,他悬着的心也算是彻底放下了,索性随着众人倒头睡去。这一觉睡得甚是香甜,一直到了第二天将近中午的时候,几个人才陆续的醒了过来。
屈指算来,一行人已在这河岸上度过了整整两日。但既然丁二的伤势还需要将养一段时间,众人即便想走也是走不成的。于是便彻底打消了离去的念头,开灶生火,摘果熬汤,几个人打算在这世外桃源长住下去了。
鱼汤熬好之后,大胡子低声告诉王子说,也差不多该把鸣添叫醒了,再不吃些东西,恐怕对身体有害无益。随即他盛了一碗鱼汤递给王子,并略显调皮地嘱咐王子,用鱼汤在鸣添的鼻子前面晃一晃,他就一定会醒。
王子倒是依言做了,但没想到他却被我大睁着的眼睛吓了一跳,一碗好好的鱼汤给他洗了脚,直至此时,他还抱着那通红的蹄子瞪着我呢。
我撇嘴一乐,随即便装出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掌心朝上的伸出了一只手去,让他们俩赶紧把私吞的宝贝拿出来瞅瞅,大家伙儿拼了命才弄回来的,这东西得交公不知道么?
两个人知道我在说笑,便忙不迭的从怀里掏出了几样东西摆在我面前。季三儿好不容易有了露脸的机会,这一路上一直没什么说话的机会,话匣子这一打开,再想让他闭嘴可就难了。
季三儿说当时我们在血池大洞里杀死了那群女妖之后,一群人便排成一队向外走去。而季三儿和王子则走在了最后,两个人全都在临行之际从女妖的头上拽下来一些首饰。
虽然二人都看到了对方的举动,但这也是心照不宣的事儿,两个人只是相视一笑,顺手拿了几样东西就走了,准备到了安全的地方再告诉众人。
季三儿倒腾古玩也有些年头了,尽管时间紧迫,但他的眼力却不输给任何人。据他描述,打老早以前他就盯上了其中两只血妖的脑袋,那两只血妖头上的玉簪泛着荧荧白光,明显是上好的羊脂白玉。这种东西如果是成色好的,就算新玉也是价值不菲,更何况这还是个千年之前的古物。
1968年时,陕西咸阳的狼家沟曾经出土过一块‘西汉皇后之玺玉印’,就是用这种羊脂玉雕刻而成的,现在还在陕西历史博物馆里搁着呢,那东西可是国宝。
虽说这两枝簪子比那玉玺的用料小了数倍,但包浆滋润,通体晶莹,连半点瑕疵和杂质都没有。并且年代久远,雕工精细,绝对是能叫得上价的顶级精品。
说着他便轻轻捏起玉簪来给我细细讲解,并满脸得意地说道:“黄金有价玉无价这句话你听过吧?兄弟,靠着这俩小玩意儿,哥哥能带你步入有钱人的行列,到时候你就偷着乐去吧”
我对此道没什么研究,听他说得天花乱坠的也不知是真是假。随后我指着另外两件东西问他说:“别老说玉的事儿,你也给断断王子这两件玩意儿,看看他这次的眼光怎么样。”
季三儿立即摆出了一副为难的表情,啧啧有声地叹气道:“不是我说这位王兄弟,他这眼光可真是惨了点儿,这两件东西的材质都不稀罕,全是市面上随处可见的,说实在的,值不了什么大钱。”
说着他拿起那个黄金头饰来:“工艺倒是不错,但你得清楚,古代的提炼技术还不成熟,黄金的纯度远不如现代。而且现在的金价又不是什么天文数字,本来就值不了太多的钱,这东西要是能碰对了买主还凑合,没人要的话,也是个有价无市的货。”
然后他又将那块圆形牌子托在手里,故作神秘的问我:“这是个什么物件儿,你认识么?”
我定睛细看,发现那是一块如同掌心大小的圆形胸坠,厚度约有三厘米左右。这东西说白不白,说黄不黄,其间还带有一种血色的丝纹,若不是上面雕刻着一些蛇形图案,我还真以为这就是一块过了期的肥皂呢。
我摇了摇头,让他别跟我这儿逗咳嗽,麻利儿的赶紧把话说完了,我这儿可还饿着呢。
季三儿也料定我猜不出来,便告诉我说,这东西是犀牛角,而像这块里面带有血丝的,就叫血犀,是犀牛角里上等的品质。犀角这东西也就类似于象牙,比象牙的价格略贵一些,按市价来算,一克最多也就是几十块钱而已,还不如金子值钱呢。虽说这是一块古物,并且用料和刻工都称得上是极品,可这本身就值不了多少钱的东西再怎么炒也不会有太大浮动,顶到天儿了也就能卖个几十万块钱。
我接过牌子端详了一会儿,心想甭管这东西值钱不值钱,既然是血妖的东西,就别留在身边添恶心了,让季三儿看着处理也就是了。可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牌子的侧面刻有几个小字,眯起眼睛仔细分辨,这才看出那几个字是用篆体书写的:“南岭慧灵拜赠九隆仙尊。”
南岭慧灵,这四个字对于我们来说可不算陌生了。《杞澜遗书》中一再提到此人,据说他最终也变成了血妖一族,并且开国立号,统领着众多吸血的族人。
他怎么会和九隆王扯上关系?再一细想,猛然想起《杞澜遗书》中曾经提过,杞澜和慧灵二人来到过西域寻找簦鞘⑶以谀且院螅哿橛值诙伟莘媚Ф迹泊诱饫锎吡说诙轸|魄石。
那也就是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是相识的?他为什么要送九隆王礼物?是为了答谢九隆王的增石之恩?还是他们之间有着什么其他的勾当?
我连忙把自己的发现告诉了众人,除季三儿听得一头雾水以外,其余几人全都陷入了沉思之中。隔了半晌,季玟慧才摇头说自己暂时还想不出来,按理说这慧灵王和九隆王根本就不是一个时代的人,九隆王要比杞澜和慧灵要早了二百年左右,为什么这两个人会联系在一起?不过这些事还是要等到回京以后再慢慢分析,或许能从《镇魂谱》以及血池洞中的壁刻文字上找到一些端倪。在没有任何资料的情况下凭空想象,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
众人均觉此言有理,便放下此事不再提了。随后我们再次捕鱼熬汤,摘果为食,着实的让我饱餐了一顿。若不是我担心肚子上的伤口会被撑裂,恐怕我还得再吃一锅才能满意。
自此之后,几个人便在这幽谷之中居住了下来。每天捞鱼抓蟹,摘果捕兽,一日三餐全是野味,日子过得倒也悠哉美哉。
几日后,丁二也渐渐的苏醒了过来。在大胡子的精心调养之下,他的伤势恢复神速,虽然暂时无法移动身子,但整个人的精神却是好多了。
将养了约有月余,丁二已能勉强活动,骨骼的接口也算基本长好了。恰好我们几个也有些呆得腻了,当即便起程跋涉,轮流抬着丁二沿河而行。
丁二因受我们的感动而数度落泪,真想不到这个阴神般的死人脸也会有这样一面。他本想把自己的情况给我们交待一遍,但我和大胡子都让他安心养伤,不用急于一时,回去之后自然会有说话的时间。
沿着河道一路向下游走去,起初是地势渐低,但过了一个极窄的峡谷之后,山路就突然变得向上倾斜了。而此时那条河流也钻入了地下,完全进入了山腹之中,原来这条河流其实只是一条地下水脉的上游分支。
在与河水分道扬镳之前,我们几个储存了足量的淡水和大鱼,避免此后再次落入无水无粮的窘境。
由于有丁二这个病号一直需要有人抬着,因此我们的脚程也减慢了许多。晓行夜宿的走了两日,这才从群山之中穿了出来,寻找到了我们来时的那条路线。
然而这一带的温度却冷得吓人,白天倒还可以勉强坚持,到了晚上,即便是坐在火堆旁也会感到寒风刺骨,如果不是我们身上还有几件破烂不堪的防寒服,估计真有可能会被冻死在这里。
大胡子知道我们受不了这样的气温,便在翌日天明找了两头牦牛杀了,用雪水洗净皮毛,再用短刀裁开,给我们每人做了一件简陋的皮袄。
有了温暖的皮袄遮体,我们再也不惧寒风的侵袭。再加上有牦牛肉汤下肚,众人反而觉得燥热难当起来。
就这样在峰峦间的雪地上穿行了数日,我们终于回到了慕峰脚下的那家客栈。服务员一见我们几个的样子,差点吓得昏死过去,还以为是山上的妖兽成精,到这里来索人性命的呢。
此时距离我们进山已经过了整整两个月的时间,等在客栈中的热合曼也早已下山而去。在客栈中休整了两天,我们便雇了辆车回到了喀什。
当初我们租来的汽车还好端端的停在酒店的门前,说起来这座小城的民风也真是淳朴,已经满是灰尘的汽车居然连一丝盗撬的痕迹都没有。
为了丁二能更好的康复,我们还是把他送进了当地的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医生说这是他见过最为离奇的病例,不仅骨折了那么多处还能奇迹生还,并且就连脊椎上的两处断骨也是接合的完美无暇。这肯定是什么大医院中顶级专家的手法,何必到我们这个偏远地区的小医院复诊?
得知丁二的伤势无碍,我们的心也算是放了下来。随后我和王子又到热合曼的家中去了一趟,一来是跟他报个平安,让这个善良的小伙子不要再挂念我们。二来也是担心他把此事说出去而惊动警方,若是把我们当成失踪人口给定论了,恐怕我们又要编一大套谎话才能了事。
待诸事处理完毕之后,我们便正式踏上了回京的旅途。一路上停停走走,开了好几天才算回到了久违的京城。(第二卷完)
第三卷 密林魔窟
第一百九十五章 梦魇
黑夜,乌云遮月,几乎什么都看不清楚,仅能从云层中透出的微光勉强看到事物的大致轮廓。
在一个荒无人烟的旷野之中,我站在一口黑洞洞的枯井前向里张望。身后不时刮着阵阵阴风,似乎映在井口边的影子也随之一同摇摆了起来,恍恍惚惚的,仿佛是在跳着妖异的舞蹈,每一个动作都让人感到阴森无比。在这样的氛围下,那早已不像是我自己的影子,而是一个印在地上的黑色恶魔,是急欲从地府中冲入阳间的噬魂厉鬼。
四周静得出奇,包括那口枯井中也是毫无声息。在井底的地面上,正趴着一个身穿白衣的女人,她披头散发,满身血迹,匍匐在地上一动不动,也不知此时到底是死是活。
我虽然看不到她的面孔,但我却隐隐意识到我认识此人,并且是一个我再也熟悉不过的人。
我的本能告诉我,有一种极大的危险正在向我慢慢靠近。我想要马上离开此处,但双腿却如同钉在了地上,任凭我怎么用力,都无法向旁边移动半寸,只得紧张异常地盯着井底,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层接着一层。
昏暗的光线中,那女人的身体忽然晃动了一下,随即我便听到一声极其悠长的吸气之声。紧接着,那女人便剧烈地颤抖了起来,随着一声声阴厉的笑声,她那一头乌黑的长发也根根竖起,摇摆不定地漂浮在她头顶的半空之中。
那声音虽然像极了鬼魅,然而我依然能听得出那是高琳的声音,我不知她为何会变成了如此模样,但身处这满是污泥的枯井下面,想来滋味应该是难过至极的。
于是我连忙趴在井口朝她大喊:“高琳你怎么在这里?你别着急,我这就想办法救你上来”
高琳在井底冷笑了一声,跟着便开口说道:“上去做什么?不如你下来吧,你到下面来陪我好不好?”说话的声音细若蚊鸣,却清晰无比的传进了我的耳中。听着那幽怨阴冷的嗓音,我顿时感到一阵寒意袭来,心中也渐渐意识到眼前的高琳似乎不大对劲。
就在这时,高琳一直低着的头忽然抬了起来。只见她苍白的面颊上满是鲜血,两只眼睛圆鼓鼓的向外突出,整个眼珠也全部都是黑漆漆的,完全没有一丝白色的存在。而她的嘴巴也极其恐怖的张到了耳根,从撕开的位置不停的往外渗血,在那张血盆大口之中,一条鲜红的舌头也匪夷所思的垂在她的胸前。
我立时被惊得魂不附体,想要张口惊呼,却仿佛被某种事物扼住了脖子,无论我如何用力都发不出半点声音。
眼看着高琳的双眼越瞪越圆,那条舌头也从她的口中无限伸长,流淌着粘稠的红色唾液缓缓而来,我急忙使出全力拼命挣扎,然而我的身体却如同不受控制了一样,僵在原地怎么都无法活动。
与此同时,高琳的双脚也离开了地面,飘飘悠悠的慢慢浮起。她那流着鲜血的嘴角不停上扬,似乎是想要做出微笑的表情,却因为那恐怖的五官而显得愈发凄厉,让人感觉比鬼哭还要难看百倍。
我被眼前的场景吓得冷汗如雨,实在想不明白高琳为何会变成这般模样。就在我惊恐万分之际,那条舌头已然慢慢地绕住了我的脖子,高琳的身体也随之升到了与我平行的位置。
她用那双乌黑的鬼目紧盯着我,一点一点的向我x近,等到与我鼻尖相对之时,她忽然咧开大嘴轻声说道:“我……好看吗?”
我的脑子顿时“嗡”的一声,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恐惧,扯开嗓子“啊”的一声惨叫。同一时间,我也因惊吓过度而睁开了双眼,猛地一下从床上坐了起来,浑浑噩噩地愣了半晌,这才意识到原来是在做梦,自己居然被梦中那恐怖的一幕给生生吓醒了。
我长出了一口气,用手揪起已经湿透的睡衣呼扇了几下,又忆着梦中的情节默想了一会儿,总觉得那个恐怖的噩梦真实异常,完全像是现实中发生的一样。我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冷颤,连忙走下床去将窗帘拉开了。
此时天色还阴沉沉的并未大亮,深秋中的北京,清晨六七点钟是让人感觉最为寒冷的一段时间。我望着窗外萧索的景色呆立不语,脑中的思绪还是没有从刚才的梦魇之中回过神来。
我拿起烟来点了一根,尽量让仍旧紧绷着的神经放松下来。透过袅娜的烟雾,视线中不时飘落的枯叶让我感到宁定了不少,我的心绪,也随着那翩翩起舞的落叶陷入到了沉思之中。
从新疆回来已经有一个月的时间了,而我却依然感觉疲惫不堪,几乎每天都在昏睡中度过。我时常会梦到高琳,并且每一次她都以厉鬼的形态出现,或瞪目吐舌,或呲牙咧嘴,总是面目狰狞的想要加害于我。
常言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句话的确是有些道理。我之所以会把高琳梦成鬼魅的模样,这或许是因为此人在我心中转变太大的缘故,从一个活泼亮丽的青春少女,变成了那个行事诡秘、心思阴毒的神秘女人,在这一点上,我是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的。
回京后的这段时间里,我总是在分析揣摩着她变化的由来,但仔细想想,我对她了解的也确实是太少了。除了偶有机会能和她吃顿饭看场电影,我极少能得到与她沟通的机会,甚至连她的家庭背景都知之甚少,对于她的底细,我所能知道的也仅仅限于普通同学的层面上罢了。
在浮桥下的幽谷中养伤期间,我们几个也曾经对高琳的行踪做过大致分析。所有人都确信此人应该在我们之前离开了鬼城,以她后期所表现出的机敏与狡诈,她绝不会继续留在那里等着我们抓她。并且自打她从我们的眼皮底下逃脱之后,我们就再也找不到她的半点踪迹,估计她在我们与众多血妖恶战之际办完了自己要办的事情,随后便逃离了鬼城。只是此后她就如人间蒸发了一样,就连慕峰脚下的那家客栈她再也没有回去过。
高琳进入鬼城的真实目的到底是什么?丁一说她是要进去寻找一件特殊的东西,那这件东西她到底找到没有?是什么人在背后指使她这样做的?她又是如何得知那东西就存放在了魔鬼城中?在这件事情上,我们暂时还找不出确切的结论。
半个月前,我曾经联系了所有与高琳有关的人,想从中寻找到她的下落。但我所得到的结果,却是她早在半年多以前就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并且与全部的同学都断绝了联系,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近况,更没有人在最近的半年时间里见到过她。
我这样迫切的找她,倒不是因为我还对她念念不忘,而是我们几个都一致认为,高琳一定掌握着我们所不知道的重要线索,她与血妖以及簦鞘墓叵担峙略对恫恢刮颐窍胂蟮哪茄虻ァH绻苷业剿退嫣敢淮危灰辖渤鍪登椋杂谖颐窍乱徊降墓ぷ鞅囟ㄊ怯泻艽蟀镏摹�
现在唯一的希望就寄托在了丁二的身上,他所掌握的情况,应该能让我们获得更多有关高琳的信息。
回京后,我们给丁二安排了一个隐僻的住处,我和胡、王二人也都暂时住在了这里。从新疆回到北京的路途上,长时间的颠簸令他的伤情略有复发之势。但此人与社会的脱节似乎比大胡子还要严重,说什么也不愿意去医院就诊,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在偏远的郊区找了间房子,由“神医”大胡子负责他的后续治疗工作。
之所以要跑到这么远的地方居住,一来是为了让丁二能得到足够的休息,可以安心的将养身体。二来则是避免再次被人跟踪窥视,我总觉得事情没那么简单,记得去新疆以前我就明显感觉到被人偷偷监视了,在没有摸清对方的底细之前,我们还是尽量处处小心为妙。
季玟慧一回到北京就被单位领导狠批了一顿,说她擅离职守,居然在只请了一个月假的情况下无缘无故的消失了两个多月。但季玟慧却早在我的教导之下背熟了一套说辞,谎称在外出期间不小心出了车祸,昏迷了好多天才苏醒过来。再加上她身上也的确留下了不少伤疤,尽管领导有些将信将疑,但事实就摆在面前,此事也就顺利的蒙混过去了。至于看病的病例以及假条、诊断证明等相关的证据,只要肯花钱,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我让季玟慧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快翻译《镇魂谱》和血池大洞中壁刻的文字,这两篇文字至关重要,因为我们现在手中的线索已经基本算是中断了。
除此之外,就是要从丁二的口中获得更多的信息,在那些文字还暂时没有太大进展的情况下,高琳就成为了我们寻找突破口的侧重点。
这两天丁二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精神状态也比刚回来的时候强了不少。反正也是闲来无事,我准备今天就和他好好谈谈,于是我捻灭烟头,穿上外衣就推开门走了出去。
第一百九十六章 阴人
我们此时所居住的是一个农家小院,院中共有四间屋子和一间厨房,我们四个人正好每人独住一间。
为了确保不受外人打搅,并且考虑到今后丁二的居住问题,我用20万块钱把这所院子彻底的买了下来。好在当代的乡村生活也并非那么艰苦简陋,水、电、通信网络一应俱全,并且房子盖得坚固厚实,居住起来倒也颇为舒适,更是少了城市中的繁乱喧嚣,和漫天飞舞的浮沉杂污。
每天的这个时间,我基本都躲在房里睡觉,很少会起的这么早,今天无奈被噩梦惊醒,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再睡得着了。
我边走出房门,边算计着去厨房里找些什么东西来吃,等时间差不多了,再到丁二的房子里去和他推心置腹的深聊一番。
没想到刚一走进厨房,便看见大胡子和王子二人正眉花眼笑的嚼着什么,两人脸上蹭得满是油光,整间屋里都弥漫着扑鼻的肉香。
二人从未见过我这么早起床,不免显得颇为诧异,跟着王子就朝我连连招手,咕哝着嘴大声说道:“今儿个怎么起这么早?赶紧过来尝尝,老胡弄的叫花鸡,真地道”
我虽感腹中饥饿,但也从没想过要一大早就吃这么油腻的东西。刚要摆手拒绝,却感觉那肉香确实是诱人无比,便快步走过去扯了一条鸡腿下来,边张口大嚼,边惊奇地问道:“你们俩也太离谱了,大早晨起来就吃叫花鸡,也不怕腻死你们这又是老胡的主意吧?”
大胡子呵呵一笑:“想吃这东西很久了,今天上山采药的时候特意弄了些泥巴回来,本来想中午再弄,可王子却偏要现在就吃,这次可不赖我。”
我闻言微微一怔,随即问他:“上山采药?给丁二用的么?他用的药不是还存着好多吗?”
大胡子答道:“他最近几天恢复得不错,所以我想给他换换方子,这样会有助于他的康复。”
我点了点头,于是把准备今天找丁二了解情况的事情跟他们俩说了一遍。大胡子并无异议,他说以丁二现在的精神状态,说一会儿话对他不会有什么太大的影响。
议定之后,我们三人便吃着鸡肉闲扯了起来。大胡子的厨艺果然不同凡响,他不仅在鸡肚子里填满了各式的香料,而且鸡肉也用黄酒腌制了一番,那鸡肉吃到嘴里鲜嫩酥脆,齿颊留香,当真是一道极其美味的佳肴。
饭罢,我们三个一同来到了丁二的房间。自从散了尸气之后,他就再也不用吃死人肉了,修炼了几十年的阴功就此散尽,也学着我们吃起普通的饭食来。此时他刚刚喝完一碗瘦肉粥,正躺在床上休息。
我开门见山的把来意告诉了丁二,随后便听他结结巴巴的叙述了起来。由于他已经有二十多年没开口说过话了,因此语言能力略有障碍,好在近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努力训练,尽管说话之时总是断断续续的,但我们也能大致听明白他所要表述的内容。
据丁二描述,他的本名应该叫做阴杰,老家好像是在甘肃省陇西一带,但由于这二十几年来他一直跟着师父四处游荡,从来也没回过老家一次,因此具体位置的他也记不大清楚了。
他出生的日子非常特殊,于农历七月十四日的子时降生,那一天的那个时刻,恰好是鬼节当中鬼门大开的时分。再加上他的姓氏为“阴”,这便更增加了他不祥的煞气。
当年接生婆给他**接生的时候,见这孩子非要子时出来,顿时吓得冷汗直冒,连忙把他已经探出来的小脑袋往回推,说什么也不能让这孩子在阴气最重的那一刻落地。
但没想到这孩子却是天生怪力,在娘胎里面又蹬又踹,直把他**疼得哀嚎连连,到最后还是在午时之前爬了出来。在他落地的那一刻,他**也因出血太多而离开了人世。
自打他出生以来,村里人就一直视他为异类,大人小孩都不敢接近他,生怕他那与生俱来的阴气带来灾害。只要他一出现,村里的老老少少就立马一哄而散,连看都不敢多看他一眼。
这世上唯一对他好的人就是自己的父亲,虽然他害死了自己的母亲,又被全村的人冷眼排斥,但他毕竟是父亲的亲生骨肉,在从来没有一个玩伴的情况下,父亲便成为了他唯一的精神寄托。
他四岁那年,与他相依为命的父亲也与世长辞了。在他看来,这是因为父亲背负了太重的心理压力才郁郁而终的。然而在其他人的眼中,这却是因为他身上的阴气太重,从而将离他最近的亲人也给克死了。
父母双亡的丁二彻彻底底的成了孤儿,一个刚刚四岁大的孩子,是完没有照顾自己的能力的,照这样下去,恐怕用不了几天他就会冻饿至死。
好在村里的乡亲大多还是善良的,他们虽然惧怕丁二的阴气,但眼睁睁看着一个无辜的孩子被活活饿死也是于心不忍。自此之后,村里的家家户户便开始轮流做饭,然后把饭菜放在村东头的一颗老杨树下面,到了饭点儿,丁二就会自己到老杨树下取饭来吃。
如此过了两年,丁二吃着百家饭也总算是活了下来。但随着他懂事渐多,他也开始感到了孤独和寂寞。时常看到其他的孩子在村中嬉戏,而自己却被大人们视作怪物,坚决不允许自己的孩子和他玩耍,他只得整日窝在破败的家中偷偷落泪,对于自己这可悲的命运,他也开始慢慢的产生了憎恨之感。
在他六岁那年,村里出了一件怪事。一天夜里,任老太太家的二儿媳妇突然变得疯疯癫癫的,先是悄没声的从家里溜了出去,然后就在村子里面一蹦一跳的,嘴里还阴声阴气的念叨着:“还我头来……还我头来……”蹦着蹦着,就在丁二家的房子前面转起了圈来。
村里人一看,她的脑袋就好端端挂在脖子上,说什么还我头来?这不明显是鬼上身了么?
这下可把全村人都给吓坏了,胆小的当时就尿了裤子,胆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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