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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禁地-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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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胡子也察觉到事情不对,他二话没说,冲上去就要将那半人半鬼的妖人制服。王子一把拉住了他,轻声对我俩说道:“别伤了她,这身体可是老太太自己的。想办法把她捆起来,到时候我自有办法对付她。”
大胡子点了点头:“我有分寸。”说罢就要上前动手。
可正在这时,那老太太猛然一个倒跃,向后一翻,一屁股坐在了桌子上面。紧接着她嘿嘿阴笑,以一个极其尖细的女人声音“叽叽叽叽”地怪叫起来。我们还没明白过味儿来,忽见她双手回抓,朝自己的两只眼睛插了过去。
王子大叫一声:“不好老太太命没了”说着就向前猛冲。
但说时迟那时快,我们当时的位置距离老太太还有几步之遥,就算腿脚再快,又岂能赶得上老太太抬抬胳膊的速度?
我本就插不上手,见到老太太的双眼难保,正要闭目不看,猛地听见身边发出‘咝’的一声急响,只觉眼前寒光一闪,再一抬头向那老太太看去,发现她双手僵在半空,上不去下不来,胳膊上缠满了灰白色的细密丝线,这不正是刘钱壶当初用的缠阴锁么?
我不用想都知道这是大胡子的作为,转头一看,果不其然,只见大胡子正用双手抓着两条缠阴锁,用力扯着老太太的两只手臂,接着他朝王子大喊一声:“愣着干什么呢?还不赶紧过去?”
王子这才回过神来,“嗯”了一声,闪身就欺到了老太太的身前。凑巧赶上那老太太正把舌头长长地伸了出来,大张着嘴,看样子是要用牙齿将舌头生生咬断。王子没再犹豫,手中的天篷尺向前一探,那长方形的木条恰好伸进了老太太的口中,‘咯嘣’一声,老太太的上牙正好咬在天篷尺上,两颗门牙顿时被咯了下来,口中鲜血直流,一声长啸,两只绿眼往上就翻,狰狞扭曲的表情可怖之极。
我和大胡子都知道时机已到,也不用王子提醒,抢上几步,用力抓住老太太的臂膀,让她一时不能再有什么异动。紧跟着大胡子双手飞快地绕了几绕,用缠阴锁将老太太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
待老太太躺在桌子上纹丝不动以后,三个人这才松开双手。虽然这一切仅仅是瞬间之事,但我们三个的头上却均已见汗了。
王子不敢将天篷尺拔出来,只得任由老太太这样衔着,然后他又从后腰里抻出一把金钱剑来,口中念念有词,随即向老太太的顶门上点了三下。
但不成想这一下却如同点了炸药一般,那老太太突然猛烈地抽搐起来,双眼绿光四射,摇头晃脑地口吐白沫,虽然牙齿已断,但依然死死地咬住那根木头不肯撒嘴,反而有越咬越死之势。而且她表面上显得非常痛苦,但喉咙里却发出‘叽叽’的阴笑之声,我双手按着老太太的肩膀,眼睁睁地看着这诡异的一幕,当真是头发根都感到了一丝凉意。
正在这时,院子里的人们已经听到屋中乱作了一团,纷纷向屋内涌了进来,热合曼见到自己母亲变成了这幅模样,大叫一声:“你们在干什么?”说着就要冲过来阻止我们。
王子单手按住老太太,另一只手指着热合曼叫道:“都别过来想样你妈活命,就别过来捣乱”然后他又转头注视着老太太的面孔,头上汗水涔涔而下,似乎眼前的变故已经出乎了他的预料,正在沉思着下一步的对策。
看着老太太几乎快要抽搐致死,我心中也是急得要命,别刚到新疆就惹来人命官司,那我们此前的所有付出也要就此泡汤了。可如今我只能选择信任王子,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除了他这个半仙儿还算个内行以外,我和大胡子已经是彻底的束手无策了。
这时,王子忽然低声对我们说道:“这黄仙儿欺负这老太太身体虚弱,硬是不肯出来啊,照这样下去,老太太恐怕支持不了多一会儿了。”说着他眼珠一转,急忙转头对身后叫道:“热合曼赶紧去找一只黑狗来,放点儿血给我。一定要黑狗血,一根杂毛都不能有。快快快再晚就来不及了”
热合曼早就慌了手脚,听王子这么一叫,他也不再多说什么,急忙冲出了房间,不大会儿的工夫,他便端着一小杯鲜血跑了回来。
王子接过杯子“啧”的一声,埋怨道:“你可真够可以的,让你放点儿血给我,你就给我拿来这么点儿?您这实诚的也忒不是地方了。这可是救你亲妈,你连只狗都舍不得杀啊?”
热合曼本就心慌意乱,哪里听得懂王子这地道的片儿汤话,先是愣了一下,跟着愕然问道:“我去把狗领来杀掉嘛?”
王子摆了摆手:“来不及了,我问你,这狗够黑吗?”
热合曼连连点头:“黑,绝对的黑,热依木家的黑狗,一点别的颜色都没有。”
王子不再答话,沉思了一下,对我们两个说:“一定替我按住了,能不能成就看这一家伙了。”说完他用手沾了一些黑狗血,二指伸出,在老太太的脑门上刷刷点点,写了几个极其怪异繁琐的大字。
这字刚一写在头顶,那老太太身子一挺,立即疯狂地鬼叫起来,那声音如针刺一般又尖又细,直叫得我脑仁生疼,全身都起了一层厚厚的鸡皮疙瘩。与此同时,一股奇大的力量向上顶起,我连忙咬紧牙关用力下按,生怕这老太太突然坐起,那接下来的事,恐怕谁都说不准是什么结果了。
王子此时也不敢耽搁,写完符字,紧接着他有将金钱剑上蘸满狗血,手指一捋,口中喊了声:“疾”将金钱剑在老太太的顶门上重重一拍,只听‘啪’的一声,老太太立马就瘫软了下来,不但没有刚才那般疯狂的拼命挣扎,就连那阴森诡异的声声怪叫也就此停歇了下来。就见她二目圆睁,躺在桌子上一动不动了。
我的心立刻就提到了嗓子眼,生怕王子的重手把老太太给彻底弄死了,刚要伸手去探老人的鼻息,忽听王子低喝一声:“别撒手,事儿还没办完呢。”说完他伸手撕开老太太右肩的衣服,露出了腋下的一颗硕大的肉球。那肉球上满是青黑色的血管,密密麻麻的恶心至极。并且这肉球还在呯呯跳动,就好像一颗长在腋下的大号心脏似的。
王子左手用金钱剑抵住老太太的顶门,右手抓住杯子向上一翻,整杯的狗血全都泼在了他的手心里面。接着他又是口中念念有词,忽地双脚一跺,右手倏地探出,五指死死地抓在了那颗肉球上面。
只听得老太太一声暴叫,拼命地伸长脖子冲我们呲牙咧嘴,双眼之中精光四射,口中的白沫合着血浆纷纷溢出。这哪里还是热合曼口中那个和善慈祥的老母亲,简直就是从地狱而来的索命厉鬼。我的胆子虽比以前大了不少,但看到眼前这一幕还是心惊胆颤,急忙侧过头转移视线,不愿看到老太太那狰狞丑恶的嘴脸。
就这样,众人在说暮拷泻鸵跎钠罩卸裙似蹋咸纳艚ソハ缘萌砣跷蘖ζ鹄础N易芬豢矗患踝邮种械娜馇蛞舱谥鸩剿跣。秃盟埔桓鋈隽似钠蛞谎奖湓叫。搅俗詈螅谷辉谕踝幽窍恃芾斓氖终浦衅究障Я恕�
这时,老太太躺在桌子上颤了几颤,忽地一仰头,从嘴里吐出一口黑水,咸腥恶臭,乌黑粘稠。紧跟着她双目一闭,歪着脑袋一动不动了。
王子伸手探了探老太太的鼻息,长吁了一口气,点头笑道:“成了”
我见那老太太的胸口确是一高一低的似在呼吸,心中的大石这才总算落了下来。然后我颇为赞赏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行啊秃子,没瞧出来,你还真有那么点儿尿啊。咱这向导算是到手了,这次的功劳全都得记在你的头上。”
王子白了我一眼:“你丫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怎么好话到你嘴里都变味儿了?得了,我也不跟你一般见识,咱还有活儿没干完呢。”说着他把热合曼一家叫了过来,让他们把老太太抬到床上去。
一家人见到老太太呼吸正常,脸色也恢复了几分,都是千恩万谢地跟王子拼命握手。此时的王子早已笑得合不拢嘴了,要知道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证实了自己的能力,如此的奉承和恭维又岂能不叫他飘飘然?
美滋滋地乐了一会儿,王子交代众人到院子里好好地翻找一遍,看看有没有一个被堵住的兽洞,那应该是黄皮子的洞,八成是老太太给黄皮子堵在里面了,这才引祸上身,差点连老命都丢了。
一家人已将王子奉若天神,他怎么交代众人自然是言听计从,于是便开始在院子里面搜寻起来。我和大胡子也是闲来无事,便跟着众人四下寻找。
没过多久,忽听热合曼的哥哥在一个角落中大叫一声:“在这里在这里”
第一百二十三章 慕峰脚下
听到热合曼的哥哥大叫一声,我们几个连忙跑了过去,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低头一看,果真在院中的墙角处发现了一个不算很大的地洞。
那地洞原本被一块石板所盖,板子刚一挪开,只见洞里猛地闪出两个绿色光点,紧接着传来‘叽’的一声,从洞里蹿出一只又肥又大的黄鼠狼来,体型极长,身上夹杂着大量的白色绒毛,看样子是一只老黄皮子了。它出洞以后便人立起来,对着我们环视了一遍,两只小眼里精光四射,有一种掩不住的阴森寒意。
热合曼被这黄皮子吓了一跳,顺手抄起身边的铁锹就朝那黄皮子拍了过去,我和王子分别从左右两边将他拉住,异口同声地叫道:“不要命了你?”
就在我们说话的工夫,那黄皮子忽然‘啾’的一声,闪身急奔,拖着它那条几近灰白的大尾巴,在漆黑的夜色中消失掉了。
热合曼不明所以,问王子这都是怎么回事。王子的心情极佳,便给一家子人慢慢地解释起来。虽然维汉两族必然有语言不通和世界观不一样的地方,可此时的王子却已经将自己当成了得道多年的高人,眉宇之间满是得意之色,尽管解释了几次解释不通,但他依然不厌其烦地逐一讲解,直到所有人把整件事情彻头彻尾地理解清楚这才罢休。
随后,昏迷了一段时间的老太太也在儿媳的照顾下苏醒了过来,虽然身体上极其虚弱,但神志已经完全恢复到了清醒的状态。她简单地和儿子们说了几句话,告诉他们那块石板的确是自己盖上去的,但自打盖完石板以后,就和做梦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了。
一家人听老太太说的和王子所述一点不差,更是将他当成了天使下凡,赞扬的话如流水般送进了他的耳中,直把他乐得合不拢嘴,到最后表情都有些僵硬了。
过了一会儿,老太太便颇为疲倦地沉沉睡去。热合曼告诉我们,他的妈妈已经没有大碍了,明天一早就让哥哥们带着母亲去医院看病。不管怎么说,他**的这条命算是救下来了,真是要好好的感谢你们才行。
当晚热合曼家大排宴席,无论我们如何推辞,他们都坚决让我们留在家中,如果不把我们款待周到了,胡大是会惩罚他们这些不知报恩的人的。
周围的邻居们也都闻讯赶了过来,有抱着羊肉的,有抱着水果的,还有的人提来满满的一箱白酒。据热合曼介绍,新疆人从不喝低度的白酒,度数最低的也在50度以上,要喝酒就得喝个痛快,不然的话是对当地人不尊重的一种表现。
我们三个见盛情难却,便也不再推辞,索性彻底体验一下当地维吾尔朋友的民风民俗。大胡子早就盼着我做出这个决定,一听可以留下来吃席,立马笑逐颜开,当即撸胳膊挽袖子,投身到他那最为酷爱的烤肉事业中去了。
维吾尔人的热情好客的确不是徒有虚名,在某种程度上,他们依然保持着部落时期的生活习俗,一家请客,家家参与。也不分时间地点,只要遇到让人高兴的事,所有人都眉开眼笑。举杯畅饮,招呼吃菜,每一个人都好似是主人一般,对我们三个的照顾简直是无微不至。
并且他们喝酒的方式极其特别,整个宴席,却只有两个酒杯。那酒杯是一两酒一杯的杯子,并排放在一个银质的托盘之中。而这个盘子就放在摆满菜肴的地毯上,谁想喝酒就把银盘端起来,找好了喝酒的对象就把另一杯酒递给对方,双方碰杯之后,酒到必干,然后再把杯子放回银盘当中,等待下一个喝酒的人自行拿取。
二十几个人围在院子中的地毯四周,所有人想要敬酒的对象都是我们三人的其中一个,就像结婚的酒席一样,不和谁喝都是不给人家面子,只好硬着头皮一一对饮,整个一圈喝下来,我们每人已经喝了整整两瓶50多度的‘伊力特’了。
虽说我们三个平时也好喝上一口,但如此喝法确实是令我们招架不住。在此期间,我和王子分别吐了两次,唯有大胡子还能勉力支持,抱着一只羊腿张口大嚼,手中的酒杯几乎就没有放下去过。
王子早就喝得找不着北了,他搂着热合曼大呼小叫地指责人家喝酒的方式太不地道,我们北京人喝酒都是一口一口地慢慢抿,你们倒好,让小爷我一杯一杯地往里灌,这不是爷们儿我的强项啊。
热合曼说你就知足吧,我们南疆还算是斯文的呢,北疆那边全都用碗喝,到了那边你们可怎么办嘛?
王子显得很不服气,说是我们那边都喝低度酒,有本事你拿点度数低点儿的来,不把你喝躺下都算新鲜。
热合曼也显出了几分醉态,听王子这么一说,便从屋里拿出了一桶黄澄澄的东西来,他说这叫‘穆沙莱斯’是新疆一种非常著名的葡萄酒。不过我家这酒不是葡萄酿的,而是戈壁里的一种荆棘酒,这东西喝着好喝,不过后劲可足了,你有没有胆量试一试。
王子喝得五迷三道的,哪里还管得了那许多,倒了一杯一饮而尽,在嘴里咂了咂滋味,睁大了眼睛对我们点头道:“老谢,老胡,赶紧尝尝,这酒跟饮料似的,味儿还真不赖。”
我和大胡子分别倒了一杯尝了尝,果然甘甜可口,简直不像是酒而更像是美味的饮料。于是我们便将白酒换成了这种特制的荆棘酒,对方只要举杯,我们就拿穆沙莱斯相迎,酒到杯干,倒也显得颇具气概。
到了最高潮的时候,席间的男男女女便开始跳起了民族舞蹈,在独具特色的音乐中,或两两一组,或三五成群,摇身摆首,抖肩踏步,别具一番浓郁的异域风情。
王子醉眼迷离地盯着几个维族姑娘眉花眼笑,搂着我的脖子含糊说道:“这儿的妞儿可真漂亮,爷们儿我下辈子投胎一定投要到新疆来。”
那是我当晚听到的最后一句话,因为饮酒过度,我还未离席就醉倒在地了。不过这次醉倒的不再是我一个人,大胡子和王子也无一幸免。据说到最后的时候,大胡子还破天荒地给众人舞了一套什么拳法,不过那时我早已在睡梦之中,只可惜如此有趣的场面竟然没能被我看到,此事一直在我心中耿耿于怀。
次日醒来以后,热合曼一家本来还要拉着我们喝酒,我们三个吓得双手乱摇,坚称自己还有要事在身,喝多了恐怕会耽误行程。然而在我们的内心之中,却早已惧怕了维吾尔人的豪爽和彪悍,照这个喝法,估计我们早晚得被送到医院去了。
随后我把热合曼叫到了一旁,给他拿了2万块钱,告诉他这是你给我们当向导的工资,自己不要乱花,拿去给你家老太太看病使。
热合曼感动异常,他说你们治好了我妈**病,我本来就不该要你们的钱了,不过我妈妈去看病的确是需要用钱,你们可真是胡大派来的使者,这一趟不管你们去哪我都会陪你们走完全程,有任何需要我做的事我都不会推辞的。
此后我们又商量了一下具体行程,热合曼说由这里到慕峰大约需要5个小时的车程,不过你们开的那种小轿车是上不了山的,前面半程的沙漠公路倒还好说,但到了后来,沿途全是蜿蜒曲折的山路,并且坡度极陡,那种小轿车恐怕还没开到地方就得坏掉了。
按照热合曼的意思,我们回到宾馆以后,便将全部装备都转移到了他平时送菜的那辆车上。那是一辆极其老旧的军用皮卡,当地人俗称‘二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2020。
在热合曼的带领之下,我们一行四人由喀什市区向西北方向进发。途径乌恰县的时候,我们在那里吃了些拉条子和烤肉当做午饭。
王子问热合曼:“这镇子怎么跟个集市似的?不是开饭馆的就是卖水果的,这未免也太多了点儿吧?”
热合曼解释说这乌恰县是去往西北方向的必经之地,再往上走就是荒无人烟的山区了。无论是要去拉矿的,还是去景区旅游的,这里都是沿途中唯一的补给之地,打这儿以后,就算想找个卖饮料的小商店也找不到了。
从乌恰出来以后,我们便一路向西驶去,走了一段之后又折而向北。从车窗中向外望去,道路两侧除了一望无际的荒漠就是沙石漫天的戈壁,偌大的地方连只鸟都看不着,旅途中也是颇感乏味无趣。
一路无话。到了下午3点的时候,我的行程已经过了大半。也正如热合曼此前所说的那样,后期的路途便全是向上的山路,而且坡度极陡,我们行进的速度也随之变慢了下来。
而我们眼前的景色也由茫茫的荒野换成了林立的群山,这些山峰的外貌几乎大同小异,下半截均是乌黑或暗青之色,而上半截却满是皑皑白雪,每一座山峰都如同戴了一顶白帽一般,也不知为何单单只有那九别峰才被冠以‘白帽子’之名。并且这些山峰全都寸草不生,无一不是土质坚硬的石山,看起来阴沉凝重,毫无生气可言。
再过一个小时,我和王子都感到有些呼吸不畅,热合曼说这是正常反应,我们所在的位置已经是海拔3000多米的高原了,初到这里的人肯定会觉得有些不太适应,过上两天习惯一下就好了。
沿着陡峭的盘山公路一路向上,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眼前的景色也是一换再换。逐渐的,三座极高的奇峰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之中,热合曼指着距离我们较近的两座山说道:“这个嘛,就是公格尔峰和九别峰了,慕峰就在前面不远。”
我顺着他手指的方向凝目望去,只见那两座山峰全部高耸入云,亮白色的积雪在云层的映衬下闪闪发光,真的如同一顶帽檐四散的白色帽子,与刚才见过的那些雪山简直有着天壤之别,白帽子一词果是名不虚传。
与此同时,我心中也在暗自感慨,《镇魂谱》背面的地图不知是多少年前描绘出来的,然而如今物是人非,画图之人的尸骨或许已经腐化成了土壤,而这些巍峨的群山依然健在,它们见证着一代代人在此地繁衍生息,如果真有山神的话,它一定能告诉我们这一切谜题的背后真相。
经过这两座山峰之后,沿着公路再行不久,我们终于抵达了慕士塔格峰的山脚下。这慕峰却是另有一番韵味,宏伟雄壮,气势滂沱,从半山腰的地方就已穿入云层,飘渺的雾气萦绕在峰周久久不散。这样壮丽的景观,确是在其他地方永远都无法见到的。
一日的劳顿让我们没有心情再去欣赏这大好的景致,在那座三层小楼的客栈中订了客房之后,我们便急着把一包包的行李从车上卸了下来,打算早点将这些琐事忙完,好能早些回房休息。
我正呼哧带喘地往下拎包,忽听身后有三个人齐声高呼。
一个女人的声音高喊:“鸣添!”
一个男人的声音大叫:“瓷器!”
还有一个娇媚的声音尖声嚷道:“小添呐!”
第一百二十四章 一团乱麻
听到那三声喊叫,我立时被惊得打了一个激灵,心说难不成由于这地方的海拔太高,导致我都产生出幻觉来了?这么偏远的地方怎么可能会有认识我的人?并且还是三个人同时叫我?
循着那声音回头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在我视线中出现了三个熟悉的身影,距离我最近的两人分别是季三儿和季玟慧兄妹,而站在稍远地方的那人更是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怎么连高琳都跑到这里来了?
眼看着这三人站在我的面前,我顿时如同坠入了五里雾中,大张着嘴想要作答,但嗓子里就像卡死了一般,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得瞠目结舌地愣在当场,惊愕万分地望着他们,脑子里面乱成了一片,任凭我如何努力,却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季氏兄妹似乎并不知道高琳就在自己的背后,听到高琳娇滴滴地叫了我一声,兄妹俩都感惊讶万分,顺着声音回头看去。这一看不要紧,季玟慧立马就认出了高琳的样子,两条柳眉登时立起,脸上已现出浓浓的愠色。
我虽然还没闹清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但看到季玟慧的表情也已才出了十之八九,看来季氏兄妹和高琳不是一路来的,在此之前他们互相并没发现对方,想必是两拨人分别来到此地,直到我的出现,才让他们在这一时刻走到了一起。
我担心季玟慧再次发怒出走,便急忙向前走了几步,同时口中柔声问道:“玟慧,你……你们怎么跑这儿来了?”
季玟慧横了我一眼,冷冷答道:“要不是你非让我来,谁愿意大老远跑到这儿来添堵?”说着她瞟了瞟高琳,低声问我:“既然你叫我来,为什么把她也叫来了?”
我被她说得满头雾水,心说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怎么越听越是糊涂?但还没等我张口作答,高琳忽然一蹦一跳地跑了过来,一下子挽住我的胳膊,甜声笑道:“小添,你怎么也来这里了?你也是来爬山的么?是不是太想我啦?”言语之间尽显亲昵之态,就连我都觉得酸酸的有些受用不起。
季玟慧见到这种场景,顿时气得面沉似水,用冰冷的眼神瞪了我们两个一眼,把头一转,径直回到客栈中去了。
我心中叫苦不迭,也不知这高琳因为什么跑到这里来了,竟然又给我泼了一盆浑水,这可让我更加的说不清道不明了。然而,季玟慧和季三儿又是因何也来到了此处?怎么季玟慧说是我叫她来的?
我连忙把高琳的手从胳臂上推了下来,颇显无奈地看了她一眼,也不知是该骂还是该怒,只得愤愤不语地摇头叹气。
王子和大胡子也将这一幕看在了眼里,大胡子自知对这男男女女的事情插不上手,也就摇头一笑,接着从车上往下搬卸行李。王子则知道我深陷窘境,连忙走过来帮我打圆场。他先是把高琳叫到了一旁,假装热情地和她闲聊,然后趁机对我努了努嘴,示意我赶紧去客栈里和季玟慧解释清楚。
但我并没急着进去,有些事还要问问季三儿,在我看来,他们这次的突然出现着实是有些太过可疑了。于是我侧转头去,眯着眼睛盯着季三儿一言不发。
季三儿见我默默地盯着他,连忙笑嘻嘻地凑了过来,掏出烟来准备给我点上,口中谄谀笑道:“怎么着爷们儿?这一路上累坏了吧?玟慧那丫头都让我们给宠坏了,老是乱发脾气,你别往心里去,回头我帮你劝劝她,她准听我的。”
我本就觉得此事与季三儿有关,此时见他大献殷勤,立马想通了事情的原委。此人因为央求我带他来新疆而无果,又苦于自己不认识这里的路,因此便打着我的幌子,让手中有另一份地图的季玟慧把他带了过来。如若不然,季玟慧刚才又怎么会说出那种奇怪的话来?
我的一把搂在了他的脖子上,左手揪住他的衣领咬牙问道:“季老三,你给我说实话,是不是你把玟慧骗过来的?”
对于季三儿这种人来说,天生就不知道什么是脸红,他见我已识破机关,索性也不再隐瞒,将事情原原本本地给我讲了一遍。果然和我适才分析的一点不差,季玟慧一直被蒙在鼓里,直到现在还以为是我把她叫到此地来的。最后他还振振有词地挖苦我说:“没辙啊,你这当妹夫的不管你哥哥我,我只能找我亲妹妹去了,至少我们是踩着肩膀下来的,她总不能看着我有难处不管我吧。”
我被他气得牙痒痒的,也不知该骂他什么好了,憋了半天才咬牙气道:“你……你就作孽吧你,等到大祸临头你就知道后悔了。”说罢愤愤地哼了一声,对王子和大胡子挥了挥手,当先满脸怒气地回房去了。
高琳见我话都不说扭头就走,连喊带叫地就要上来追我。王子毕竟是我多年的知己,从我的一个表情或一个动作中他就能猜到我的想法。于是他赶忙将高琳拦了下来,云山雾罩地拉着她一通胡侃,不管高琳如何不耐烦,他就是拉着对方死活不放,直把高琳急得连连跺脚。
等其他三人也回到了客栈之后,我让热合曼先小睡一会儿,累了一天了,多休息休息,吃饭的时候咱们再聊。然后我又把胡、王二人叫到了自己的房中,把门关好,压低声音给他们开了一个小会。
在我看来,季氏兄妹的出现倒还有情可原,毕竟季三儿是个财迷,他这样的人,做出什么事来都不算新鲜,何况他只是为了求财而撒了一个小谎。但高琳的出现却令我有些想不通了,如果说单单只是一种巧合,那这未免也太巧了些。前些日子我就觉得有些不对,几年中始终对我冷若冰霜的高琳缘何突然对我投怀送抱?不但一反此前的常态,反而热情得让我都有些接受不了了,莫非这也是一种巧合?
不会,应该不会,这一切的变化都是从我得到《镇魂谱》开始产生的,这其中……会不会有着某种关联?
王子却并不赞成我的看法,他说高琳毕竟是我们的同学,对她也算是知根知底了。我们俩认识高琳也不是一年两年了,她还能有什么花花肠子,再怎么说也不会和血妖的事扯上关系。你现在就是太过敏感了,自打见到刘钱壶以来,事事都觉得背后有诈,难免会对每个人都产生疑虑。估计高琳就是单纯的来登山的,碰巧而已,不用想的太过复杂。
大胡子则对我们两个的看法都不置可否,他说至少他能确定高琳不是血妖,如果要是的话,应该早就被他发现了。但除了季玟慧以外,其余二人的行为的确是显得有些可疑,防人之心不可无,一切还是小心为妙。
我在心中认真思量了一番,然后把下一步的计划给两个人交代了一遍。
首先是适应环境,大胡子倒还好说,我和王子的确是有些不适应这里的海拔气压。先在这里休整两天,一来可以让身体充分适应这里的环境,二来也可以得到足够的休息。下一步就该进山了,想必绝对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还是多补充一些体力为好。
这次的行动无论如何不能带季三儿前往,这人办事极不牢靠,恐怕到最后会捅出什么乱子来。至于季玟慧嘛,也让她留在这里吧,反正她也正在新一轮的气头上,如果现在把她哄好了,势必就要带着她一同前往,那样的话,就说什么也甩不掉季三儿这个大仙儿了。
高琳那边的事我还没琢磨清楚,不过既然她说是来登山的,那就让她踏踏实实地登山去吧,和我们互不相干,也没必要再做过多的考虑。
热合曼虽然是当地人,但他毕竟没见过血妖,别到时再给吓出什么好歹,还是让他留守在客栈里,等我们回来以后再接我们下山。
将这些事情确认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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