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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天下-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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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能决定的。目前在整个秦川大陆,没有一个人能超过你,包括烈焰山的那个天才少年烈天。但是据我所知,这次比武亚马也过来一个天才,今年才十七岁,被亚马大陆称为最可能进入神话之境的人物。”
“你这次赢得胜利,不仅仅是因为对我的一个承诺,而是要对秦川帝国有个承诺。西川论武的最终获胜者,不能是亚马人,只能是我们秦川人。个中原因,我想你应该知道,西川郡是现在秦川帝国当中唯一一个最接近亚马大陆的。如果在这里,亚马人拥有了过高的士气,这对我们稳定西川郡会有影响。”
望着林茵一张正义凌然的脸,许戈心中不知为何一软,“好吧,我答应你,我一定会竭尽全力,阻止那个亚马人成为最终的获胜者。”
“错了,不是阻止获胜,而是你要成为获胜者,无论是亚马人还是秦川人,都要扫清。”
许戈听着林茵的这句话一愣,他望着这个英气少女,心中一动。
………【第五十章 乱世低调】………
任何人都有一见钟情的权力,任何人都有爱慕上他人的资格。或被气质所震慑,或因为雍容华贵的体姿,林茵在许戈的心理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其中的原因分析不清,这就是人,你不能因为感情的诡异去苛责人的心灵。
有些人因为是人,所以爱上了比自己大数十岁的异性,有些人因为是人,所以爱上了让自己无法停止被吸引的同性。只有那些不是人的人形怪物,才会处处刻薄自己的情感,将世间的感情视作粪土渣滓。
许戈还算是正常的,但,是悲催的,曾经与秦川帝国四大家族的长女擦肩而过,现在似乎又快将自己丢进了一个新的漩涡里。
当然,经过一次疼痛之后的许戈已经变得更加成熟了,他不会因为自己的那种心动,而不顾一切地冲向林茵。因为看似温柔的美女背后,有着令人无法想象的坚硬铁刺。
林茵与崔然然走进了内堂,主堂里剩下了崔山与许戈。
崔山端起茶杯,有点出尘之姿,似乎看穿了许戈的心思:“许兄弟,看得出来,你对林茵公主十分在意。”
许戈对崔山的判断力已经无法用吃惊来表示,道:“确实有这么一点,林茵公主的风采,恐怕在整个帝国没法找到第二人。”或许有相提并论的那么一个人,但是怕是也会与他一辈子打不上勾了。
崔山笑道:“林茵公主今年十五岁,被誉为皇族有史以来最聪慧的女子,目前,秦川大帝有四个儿子,但照这个形式,大帝仍打算将整个国家交给他最小的女儿。”
许戈吃了一惊,他翻看细阅了《国经》,在秦川大陆的历史上虽然有很多女性皇帝,但是总体而言,女人当权,仍被社会所不能接受。
许戈道:“没想到大帝竟有这样的魄力。”
崔山眨了眨看穿世事的眼睛道:“这对于林茵殿下而言,并不是什么好事,在我看来,秦川大帝不过在设一个局。局里局外的事情,又有谁能说的清楚呢。高位、权力有时是蜂蜜,但更多的时候是毒药。对自己的亲身骨肉,也这么阴险,下这么重的招,世界上恐怕没有人敌得过他了。”
许戈知道“他”是谁,惊讶于崔山这么评价这个大陆拥有最高权力的人,这需要过人的实力与气魄。
许戈叹了口气道:“一旦进入政治这种大熔炉里,所有的事情都变得复杂了。”
崔山畅快地笑起来,否认道:“并不复杂,其实想要在这个社会生存,先人已经总结了很多的经验。我所总结的,最重要的守住一个原则,那就是低调。”
许戈摇了摇道:“这或许让自己成功的快捷方式,但却不是属于我的原则。”
崔山苦笑道:“你的原则是什么?”
“我的原则是,一切以我的心为基准。所谓的该低头,该弯腰,该谄媚,该尖笑,这一切“该”字,都需从我的生活里面抹掉。”
崔山用另外一种眼光看着许戈,几十年前,他还年轻、意气风发时,似乎曾经见过这样的少年,但是在现在的社会上已经很少了。
秦川与亚马,因为将近二十年的整体和平,人们的生活已经因为安逸而变得懒惰。没有人再愿意挑战规则,没有人愿意去轻易地流血,这种现象在年轻人当中,已经日趋明显。或者很多年后,在秦川大帝的领导下,大家都变成了顺民,坚持着守着规矩,沉默做事,低调为人,那样的情形是和谐抑或悲哀?
“我今天重新认识了你,我真的想知道你的身份,恐怕远不止我所知道的那么简单。你真的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赏金猎人吗?”崔山对面前的少年越发的感兴趣,不仅因为他与身居来的武道天赋,现在更因为他的价值观。
许戈呼了一口气道:“崔大叔,自从被你救了之后,在崔府学到了很多东西。现在想想,我以前真是个很奇怪的人,没有目标,盲目地行走于尘世,但是今天我似乎找到了新的目标。而至于我的身份,其实真的很微不足道,过去了的身份及经历,跟已经就在改变的未来似乎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崔山笑道:“我好久没有这么畅快地谈过人生了。你让我很吃惊,我吃惊于你对我这一生的行事原则“低调”那么的不屑。也吃惊于你的信念,如此的坚定”
许戈昂首迎向了崔山的目光,一双眼睛显示出了异样的成熟:“并不是不屑“低调”为人处事,而是我不愿意这样的委屈自己的内心。人生一世,能有什么比挥洒激情还畅快。”
崔山道:“我现在终于知道,为何那天你把王信揍得像猪头了,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用另外一种方式回避。”
许戈有点赧然道:“这件事,还多亏了崔大叔进行协调,恐怕如果没有的照顾,我现在会被王家揍成猪头了。”
崔山平静道:“不用谢谢我,事实上,要谢谢你。你让我知道,有时候,冲动不是魔鬼而是天使。你的冲动,可以改变很多,比如一向不把我看在眼里的王家。他们总认为我的低调是躲避和惧怕,龙元城乃至整个西川郡是他们的,真是太可笑了。”
许戈轻笑道:“崔大叔认为龙元城是谁的?”
崔山道:“龙元城现在不属于任何一个人,但是龙元城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忽视我,这是我的低调哲学。”
许戈道:“崔大叔这话说得很有水平,很低调地回答了我的问题,哈哈!”
“人的性格决定一辈子,我顺风顺水地低调了半辈子,后半辈子再想高调就难了。许兄弟,按你的高调逻辑,前半辈子绝对会坎坷崎岖,但是能坚持到下半辈子,或许别有洞天。”崔山站了起来,七尺身材如同天神下凡,绝对不是低调的气场,这让许戈感到内心颤动。
………【第五十一章 北风在吹】………
北风在吹,西川郡蒙上了阴寒的冷气薄纱,老百姓们将自家的炕烧暖烧热,尽量躲在家里,不再出门。
北风在吹,大量的武林高手穿着短装劲服来到了西川之心龙元城,冷风吹不凉想要成就英雄的热血。
临近年关,龙元城在北风呼啸中变得更加的热闹,街上除了大量的的战士,就是妄图狠赚一笔的商人们。
“M的,西川论武怎么每次都选在这么冷的时候,冻死个人,搞完了,非得生一场大病不可。”酒肆当中不乏一些二流子,天南海北的胡吹着。
“你瞧那些人,怎么穿得这么少,不怕没被对手打死,被凉风灌死吗?”唠嗑的人之中总少不了一些比较呆笨的,这样才能产生话题。
“去去去,一看就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他们都练过武功的,这么点冷算什么。我曾经听说一个武林高手被冻进冰山,睡了两三百年,醒了之后,生龙活虎,没事人一样。”当话题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谁的嗓门大,就占了绝对的优势。
“牛大嘴,吹牛有点限度好吧。赶快喝完这杯热酒回家吧,太晚了,小心你家那老虎把你撕成碎片。”拆台的一般会直插台中央那人命门。
“那,那我是得走了,我堂客今天不舒服,那个来了,脾气真不是好玩的?”
“那个来了,哪个啊?”
“还不就是她姨妈,我的表姥姥。”
“哈哈哈”
北风在吹,两女一男,十五六岁的三位少年走在龙元城的祥福街,在风中漫步。周围的人不时地将目光瞄向他们,两位少女实在是太过于清秀脱俗,让人禁不住多看几眼。
身穿鹅黄色浅衫的少女,一双大眼忽闪忽闪,似乎对外面的所有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可爱的酒窝挂在了脸颊,如同夜晚星空中月亮,给人带来好感。另一位少女穿着贴身的劲装,白色的衣服精致地绣着秦川国花万海蓉,素净的脸上不失粉黛,但给人带来一种宁静祥和的天生亲和力。
紧跟在她们身后的少年成了众矢之的,嫉妒的中心,绝大多数人望向他的目光会从无线崇拜爱慕转变为极度的憎恶讨厌。
“崔大小姐,你这一周要逛几次街啊,不怕把你的小腿跑粗,将来嫁不出去啊”。许戈发现这逛街真不是什么好事,要提东西,要不停地窜,还要提防不知从什么提防跑出来的好事之徒。
崔然然撇嘴道:“我这不是陪公主殿下来逛逛吗,你这懒人,真是不可靠,才走这么点远便开始抱怨了。”
林茵亲切地一笑道:“在街上千万不要喊我公主,就喊我本名吧。”
崔然然开心地道:“那好,茵茵姐。”
许戈跟了大半日,终于有点了解女人了。女人亲热起来的时候,就像年糕,放在一起,就再也不会分开了。相互熟悉了的两个少女,手挽着手,耳鬓厮磨,让人感叹。
林茵边走边看,虽然尽量忍住偶尔出现的好奇与惊喜,但是仍能感觉到,这个少女对外界事物与崔然然一样有着无与伦比的期待。
许戈心中想到,身为皇家女,贵族女,享受了无数的荣华,但是与普通人一样也有这悲恼。“王蕉儿,不知那个少女,心中又在想什么呢?她会不会因为无法像正常人那样逛街,而感到悲伤呢?”
“许傻子,快过来。”崔然然脑袋瓜灵活,许戈的外号层出不穷,什么许傻子,许愣子,许流氓,许戈自己挺多了倒是见怪不怪了。
“怎么了,大惊小怪的。”
“你看看这个,如果与你的黑血精毛,是不是绝配。”崔然然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开心。
许戈定睛一望,确实是件品质极佳的皮服。
老板很会做生意,立即上前做推销:“小姑娘的眼睛真不错,这是由传说级妖兽的皮缝纫而成,据说妖兽在临死之前,将妖丹之力完全散于皮,因此拥有强大的法术抗性和物理韧度。”
“确实是件好衣服”,林茵将皮肤放在手上捻了捻,微笑道:“许兄弟,这件衣服算我送你的吧,穿着这件衣服一定要赢得此次西川论武。”
公主殿下亲自送的皮服,许戈竟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收下有点压力大,拒绝有点过意不去。
林茵坦然笑道:“许兄弟,不要这么有压力,其实,我是从来没有享受过购买东西的感觉,只是尝试下买件东西,感受下那种乐趣。”
公主殿下第一次买东西送人,压力更大了啊。许戈摸了摸头上不存在的冷汗,僵硬地将皮服收了起来,道:“多谢公主所赠,在下必定竭尽全力,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看着许戈的愣样,林茵噗嗤一笑,随即收住了笑容。
皇家女子,不能够轻易地表露自己的情感与心灵,笑可以,但是要雍容典雅,怒,可以,要深沉豁达。
但不知为何,林茵在这个少年的面前,失去了十多年培养出来的气质,这样不经意的笑出声来,恐怕少见。
许戈看着林茵的笑,呆了一呆,由衷地欣赏,由衷地赞美。
当然,美好的事物总是昙花一现的。林茵收起了微笑,恢复了圣洁的摸样,向街道深处走去。许戈望着看似和蔼可亲的少女,似乎看到了深处的冰冷。这种冰冷是属于上流高层的,有时候从崔然然身上也能偶尔露出,这让许戈很不舒服。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还有第三次,林茵陷入了购物的疯狂之中,似乎没有想到整个国家都是她的,买了这些垃圾,又有什么用。她和崔然然,疯狂地购买着各种说不出名称的东西,许戈没过多久,沦为了苦力。
“咦,又是你这臭小子!”尖细的声音不知从哪个角度传出,许戈掉头一看,真是冤家路窄。而站在王信旁边有个佳人,她望着许戈捂住了嘴,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神情。
许戈望着这个女人,身体开始变冷,不知为何,总是想着她,见了面了,却有种想逃的感觉。
………【第五十二章 莫问】………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王信似乎有点惧怕许戈,却不敢走近,只是远远地叫嚣道:“没想到你这个家伙没事又当我老婆的狗腿子了。”
呆在一边的崔然然皱着眉,叫道:“王桃花,说话注意点,谁是你老婆。”
王信显然对崔然然有所惧,低声道:“你不是未婚妻嘛!将来的老婆,提前喊下,不成吗?”
崔然然哼了一声道:“记住了,我不是你未婚妻,改明我会让我爹找你爹说这事的。做你的老婆,你做梦吧。”
而一旁的王蕉儿没有了一贯的潇洒之态,只是盯着许戈看,个中滋味十分复杂,像看自己的丈夫,又像看一个极度陌生之人。
在崔然然与身居来的泼辣之气的威压下,王信势弱,便推了推自己的妹妹手臂,道:“赶快拉哥哥一把啊,你嫂子都快跑了。”
王蕉儿这才终于醒了过来,她翩然笑道:“然妹妹,千万不要这么说,你与我哥的婚事是当今陛下定下的,怎么会这么容易便悔婚。”
崔然然做了一个鬼脸道:“想要我嫁给他,当今皇帝也不行!”说完,她似乎感觉话有点问题,望了眼林茵,却见林茵眼中有这鼓励之意,心中大定。
王信今日还是比较清醒地,忙着说道:“然妹,我今天不是找你麻烦,这小子实在让人看不上眼。所以……”
“不知这位小哥是谁?”王蕉儿有点迫不及待地问道。
王信回答道:“这家伙就是当日欺负我的那个莽夫。”
王蕉儿显然不是想要知道这个答案,一脸真诚地望着崔然然和许戈。
崔然然对王蕉儿还是颇为敬重,毕竟王蕉儿有着西川第一才女的称号,停顿片刻便道:“这是我家新进的门客,名叫许戈。”
“许戈,不是向八!”
王蕉儿的脸色沉了下去,心也在跌落。
十几岁的少年本来就是长身体的时候。半年左右的时间,已经让许戈有了不小的变化。除了体型,整个面容气质都有了很大的改变。因为第二气藏的缘故,三脉真经及红雷天体,重新组合让许戈的外貌从以前的棱角分明,气质粗魁,转变为了潇洒豪放,内敛质朴。
王蕉儿略带点凄美地说道:“我还以为这位小哥是我认识的一个熟人呢?”她眼中闪烁着光芒笔直地朝许戈望去。
许戈看到王蕉儿,有不何尝是将新扭在了一气,心中带着一丝凄凉,“或者她曾经以为我死了吧。”
“我们好像从来没有见过面。”许戈冷冰冰地说道,“我想你是认错人了。”
气息在弥漫,让在场的少男少女,感到禁锢。
“哥,咱们走吧。”
“可是,我还要找着家伙算账呢!”
王蕉儿拉着王信渐行渐远,曾经每天都相对相思的人,怎么会认错呢。
但,认错或者也是一个好的结果,总之,他没死,还与自己一起活在这个世界上。
林茵望着这个阳光少男,看出了一些东西,是书中写着的,名叫“爱情”的东西。
莫问,情缘在何方,只问深处,枫染红;莫问,天涯谁相伴,只问夕阳,古道沧。
…
一千人的赏金团从秦川帝国的西之极转移到南之极,这是个宏伟的构想。
这条艰辛的路上,有沼泽毒瘴,有雪山冰谷,没有女人,没有美食,但赏金猎人们展现出了骨子里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在这条路上,他们没有一个人退出。他们互相搀扶,协力对敌,他们将食物分享,他们忽略性的欲望,只为贴身取暖。
走在团队最前方的,是正团长闵禅和副团长彭涛。
“我真是疯了,被你这么个小鬼,拐骗到了这个地方。”
“你确实是疯了,我看你比我走得还要快。”
“前面还有多远就到达天南郡?”
“不远了,淮水快到了尽头,天南即将出现。”
“你用这个鬼话,骗了我们一个多月了。这鬼路线竟然连个妖兽都没有。现在真是弹尽粮绝了。”彭涛第一次开始抱怨,当然,他仍充满信心,他相信这个少年一定会将这一千人带到目的地。
闵禅是一个合格的领导者,尽管这一路,所有的猎手都吃了苦,但是没有一个人受伤生病,这在众多迁徙事件当中是不可多见的。
“M的,到了天南第一件事,我一定要找最好的妓院,睡上十几个漂亮妹子,才能泄我心头只恨。”彭涛是一个骨子里都透出血腥的猎手。
闵禅淡然笑道:“好,我满足你,到了天南,第一件事,就是把最大的妓院给买下来。”
彭涛不满道:“那可不行,没听说过睡别人的女人才香吗。自己当了老板,那些娘们都属于自己的了,那就没有征服的欲望了。”
闵禅喜欢彭涛,因为这个男人身上有许戈的影子,虽然比不上许戈的真诚劲,但是那股洒脱,让他亲切。
闵禅摇头道:“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呵呵!从一个月前开始,我已经通过妖丹黑市,买通了天南到西川的黑金商人。按照我的计划,我们在天南已经拥有一个坚固的基石了。妓院就是我们第一个要拿下的地方,利于我们洗钱。”
彭涛望着这个聪明得让人妒忌的少年,道:“你真是个可怕的家伙。恐怕谁也不会想到,刚刚被抄家的郑家,有着这么一个疯狂的外孙。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建立了能够影响西川郡的赏金公会,而且无声无息之间,通过妖丹黑市,收起了郑家以前留下的隐形产业。”
闵禅不置可否,淡淡道:“谢谢你相信我,如果没有你的号召力,我的这个势力早就散了。”
“不要谢谢我,你应该谢谢你拥有买断我的财力,一个亿的帝国币,真不知道你从哪里搞来的。”彭涛笑道。
闵禅当然不会说出来,十个亿的帝国币抽干了赏金公会一年的积累,这足可以让在漠行镇的那三名会长大人头疼一番了。而其中的一个亿收买一个信誉极高的助力,并不很亏。
“报告团长!后方发现了大批雇佣兵,显然是冲着我们来的。”童式从后方疾奔过来。
闵禅平淡地问道:“大概有多少人?”
“三千人左右!”
闵禅不屑道:“没想到他们来得这么慢,我们都快到天南了,才赶上,真是无用。”
彭涛摸了摸胡渣,笑道:“那么阴险的招数,终于可以用了,我真是太期待即将实施的计划。”
………【第五十三章 血染淮水】………
虽然是冬天,秦川大路的天南郡极西处,并不很冷,阳光当头,风和日丽,光与影衬在人身上,有点暖洋洋的感觉。
三千多人的雇佣兵,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战车,像一个铁桶,气势汹汹地往天南方向进军、赶路。领头的是血狼佣兵团的团长冯魔刃,被誉为漠行镇三大将军之一的猛人。
“对手就在前方,大家加快速度,扫平了前面的赏金团队,便有一千万帝国币供兄弟们平分。吃香的,喝辣的,睡女人,荣华富贵,想什么有什么啊!”
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对方的主力,冯魔刃非常激动,他粗鲁高声地报着这次的高额佣金,确实,只有金钱能刺激这帮兵痞们加快速度。一路赶来,对面的赏金猎手们太狡猾了,偶尔露面,再带来数十人的死亡后,便悄然隐没。不过,雇佣兵们展现出了强大的作战素质,一路以来,紧跟目标不放,三千人的巨大团队,整齐划一,行动如风。
血狼佣兵团此次倾巢而出,这些佣兵当中有些经历过无数战役的老兵。他们将年轻的佣兵包裹在最里层,像一个炸药桶一般,带着令人震撼的威慑力,向前推进。
冯魔刃激励的话语,三千个佣兵根本没有听清,但是在巨大的阵势下,他们不得不,有规律的拼命奔跑,飞驰着。
“第一、第二、第三骑兵队以锥形高速冲击对方阵尾,打两个来回穿刺后,盾兵在前,弓箭兵在后,压住对方反击,等到对方近阵,其余兵退后,大剑士近战搏杀。”
冯魔刃除了拥有宗师级的本领外,更重要的是拥有强大的战术素养。如果他的哥哥传说佣兵冯千刃是一个英雄主义般的刺客型佣兵,那么他就以一胜十的战术型佣兵大家。据说,秦川帝国第一大将镇西王王昊天曾经邀请冯魔刃到军中任高职,但却被冯魔刃一口回绝。理由很简单,冯魔刃忍受不了一日没有女人,在沙场作战,可能日行千里,哪里有佣兵这样逍遥自在,想办事就办事,想解决就解决。
“不好!我们的侦察兵有多长时间,没有回来报告敌情了。”冯魔刃望着蜂拥而去的大军,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大概有半个时辰了。”旁边的副手报告道。
冯魔刃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咒骂道:“侦察的时间已经过,我们的人肯定回不来了。真是狡猾的家伙,原来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放吊着我们,就等我们冲击呢。”
军队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魔刃思虑一番,吩咐道:“老兵将新兵放出,放在盾兵及弓箭兵后方。对方一旦返攻,新兵上前堵。”副官叹了一口气,这些新兵必然要遭受一次清洗了,但是强大的佣兵不再巨大的压力下,不能够成长。
三百个骑兵掀起了巨大的风尘,看到对面的赏金猎手团了。他们毫不犹豫,无数的短矛从他们手中纷纷飞出,像破空的流星刺向了对方的阵地。
这是血狼佣兵团骑兵战最善用的一招,这种强力短矛,往往会杀伤成片的敌人,为后面的穿刺,消耗人数。这就像理发一样,一开始要将头发打薄,然后再慢慢地休整。
但是,最理想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短矛并没有像想象中,收割着人命。
“大型幻阵!”
骑兵队队长根本不相信一个二级复合幻阵会在眼前出现,因为这必须要由一个大修士,再加上至少二十个修士才能组成。
大型幻阵真正的复制了某种现实,让人眼根本无法辨别,只有走进阵眼才能发现真伪。然而,一旦走进阵眼,除非幻阵破灭,所有的入阵者将会如同掉入一个迷宫,处处都是梦幻。
赏金猎手团,利用这个需要高强法士才能实施的法术迷惑了三千雇佣兵。
赏金猎手的团队根本不在前面,他们会在哪里呢?
后方!
一千个赏金猎手如狼似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能称为新兵,因为最差的也至少曾独自杀死一只普通妖兽。
血狼佣兵团被巨大的幻阵给摆了一道,最具杀伤力的骑兵团被堵在了最前面,进退不得。
不过,闵禅没有料到对手竟然把老兵放在最后面,他原本以为对方会将新兵放在阵后,防止崩盘冲阵。没料到冯魔刃十分毒辣冷血,将新兵变成送死队,竟然让老兵殿后。
“没有办法了,只有拼了!舍不得羊,套不住狼,想有收获必须付出。”闵禅手心轻捏,一个三级顺风术从手中绽放,赏金猎手们感到身上一轻,冲击的速度变快了起来,而对方因为忽然而起的逆风有点不适应。
“对面的法士真够厉害的!”正常的兵战,就算会遇到法士,也不会遇到这么变态的,三级法术像喝水,二级法术像吃饭,在短短地交战时间里,闵禅已经释放出七八个三级以上的大型法术。
冯魔刃知道今天讨不了好了:“没想到赏金公会的创始人之一那个大修士会长竟然真的存在,而且这么厉害。”
不过冯魔刃并没有放弃反击,他用手势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站在他身边的一群宗师级雇佣兵纷纷出列,像接受某种仪式一样,跪倒在他的马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请你们帮我去斩首了!”
雇佣兵的战斗,永远是强力、暴力的作战方式。斩首能力是检验一个佣兵团是否强大的标准。血狼佣兵团被誉为漠行镇三大佣兵团并非浪得虚名,他们曾经在无数的战斗中,作为先锋,斩杀了无数异国战将。
冯魔刃看着这些兄弟,他们个个身经百战,远远地超越普通的士兵,他们才是血狼佣兵团的灵魂。
“血狼!血狼!”
三十多个宗师级的雇佣兵高声吼叫后,便轻踢马腹,挟着一股狠劲冲向后方。
如果从空中鸟瞰战场,这时候淮水上马飞人动,声势浩大,人与人相互撞击在一起,没有丝毫地犹豫,霸道的挥起手中的武器,或砍、或劈、或刺,鲜血肉渣飞散。而一股扛着狼旗的人正从战场后方高速往赏金猎手的阵地侵袭,所向披靡。
“对方的敢死队来了,目标很明确,就是你!”彭涛流氓地笑着,似乎这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闵禅耸肩道:“如果敢死队不走我布下陷阱的那条路,我死了也罢。”
………【第五十四章 挚友来信】………
乡巴佬:
没想到你真的没死,还好好地活在了西川郡最豪华的府邸里。原以为你死的那一刻,我真的心都碎了,哈哈,所以我让雷老虎在赏金公会的门口立了一块你的像,这样我每天出门,就能看到你了。
郑家旧宅的那片花园终于又养起来了,知道你喜欢它。那一日,随着王蕉儿进府,我就知道你看上了那片地,有时候那些粗鲁的猎手们看我呆呆地望着那些花花草草,说我发花痴。真是可笑,花痴是对女人发的,我会对你这个大老爷们发吗。
在你收到这封回信的时候,我已经带领着一千人的猎手去天南了。雷老虎已经不是半年前的老虎了,变成猫了,过于计较权力,过于计较权势。所以我和他决裂了。最终,我狠不下心让他毁灭,决定自己走了,因为他的毁灭代表着我们的心血白费了。
按照我的计划,只要半年,我就会在天南建立起势力,到那时候,你一定要来投靠我,当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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