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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天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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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穷沙漠,粗魁强壮的青年望着薄衫少妇。一种别样的情愁,这是自己最爱的女人,但是即日,他便要与自己的兄弟们远离此地。远离她,去开拓另外一个天地。

    “赢,你不能不走吗,我们的儿子现在刚出生,如果你走了,我们俩怎么办。”

    少妇眼中除了情,还是情,除了泪,还是泪。

    青年咬了咬牙,不敢看少妇以及她手中的孩子:“紫,这马寨对于我而言实在是太小了,我是不可能在这里待一辈子。我走了,你便托老寨主再找个好人嫁了吧我也想让你等我,但我没资格说出这句话。”

    少妇望了望眼前这个面容英俊,男子气概外露的青年,心中一种恨意升起:“我知道这一年来,你一直想走。我已经没有办法留住你了。早知道当年,我就不该救你,早知道当年,我就不该违逆我爹。呜呜。”

    少妇清秀可人,但是性格却坚韧非常,虽然一出生,就在这风沙肆虐的沙漠之中,但是晶莹的皮肤将她衬托得光芒四射。

    因为哭泣而动人。

    青年没有勇气再呆下去,这一瞬间,爱情,将他压得呼吸不过来。

    “紫,我终会回来,到时候,无论你是否已经嫁人,我都会用诚意让你再次投入我的怀抱。”青年的这句话没有说出口,扬鞭拍马,矫健的身姿瞬间在沙尘之间消失不见。

    青年要追上前方他的伙伴,他心中有两个世界,一大,一小,少了一个也不行。

    一年后,亚马大陆再没有传来消息,马寨稍微明白点的人都知道,寨主的女儿成了寡妇。

    “戈儿啊,为什么男人都只看到外面的世界,而看不到心里的世界呢?”少妇已经欲哭无泪,“他们都说你是世间难得的红雷天体,但是拥有力量会蒙住男人的双眼啊,如果你像你爹那样一去不返,那又得伤害多少人的心啊。”

    少妇用一根细夹小心地取出了一只年幼的蒂卡仙(沙漠里的妖蛇,有剧毒),无比心痛地说道:“少量的蒂卡仙毒会将你的筋脉真元压住,这样你便一辈子无法修炼武功,安心地做一个普通人了。”

    ——毒封!

    襁褓中的小孩子还没有什么理智,只知道有了疼痛,会哭泣。

    “哇哇哇”,凄厉的声音从厢房内蔓延开来。

    少妇忍住了哽咽而声音,豆大的泪水从脸上滑下,滴在了幼儿的脸上,沾湿了岁月,沾湿了爱情,沾湿了母爱。

    十二年后。

    深夜,无穷沙漠的马寨内,惨叫声不断传来。

    这是人与影的战斗!

    嗜血的马贼们已经吓破了胆子,因为他们根本看不见对手,便被结果了性命。

    这不怪任何人,他们的对手是当今被誉为六道神话之一的魔道神话钱无痕。

    六道神话,每个领域的绝对王者,拥有人难以想象与企及的实力。

    天道神话任恒一身武力与法术冠绝天下;魔道神话钱无痕碧血晴天魔功纵横秦川、亚马鲜有敌手;王道神话秦川大帝林锦河,虽然没有人看过他出手,但是以一把铁扇建立一个庞大新国,没人会怀疑他的实力;人道神话麦贺,林锦河的挚友,当年一人击杀前朝神话级人物三人,称得上武者之龙凤;无道神话白先生,创建让黑白两道闻风丧胆的弑神阁,自己却始终隐在暗处,没人知晓他的现实身份;侠道神话莫一心,天地间的正义英雄,挥泪撒血只为心中的正义之道。

    鲜血横流,许戈颤抖着望着这一切,他丝毫不相信自己在沙漠中带回来的那个老者,竟然做出如此疯狂的举动。无穷沙漠屹立了数十年的马寨竟在一日之内,被杀得血流成河,尸横遍野。

    而凶手只有一个人。

    “怎么吓得走不动了?”这老爷爷杀了这般多人之后,身上竟然没有一丝血迹。

    许戈颤抖着声音,稚嫩地说道:“你为什么要杀死这些人,他们不该死的。”

    老者轻蔑地笑道:“世界上的人,在我钱无痕的眼里,就没有不该死的理由,只有活着的理由。让你活着有理由,那就是你身负红雷天体,虽然被蒂卡仙封住了丹脉,稍微调养下倒是能在武道上有一番成就。”

    许戈奇怪地看着这个老者道:“我不想练武?我的娘亲不允许!”虽然许戈从小就羡慕寨内那些能够练武的少年,但是总娘亲不许他练武的声音始终环绕着他。

    五年前,许戈的娘亲,许紫紫服毒自杀。其中的原因虽然没有告诉许戈,但是他知道,是马寨的继任帮主贪恋娘亲的美色,威逼之下,娘亲为了守住贞洁,服毒子自杀。娘亲临终的遗言便是,让许戈平静地活下去,绝不要练武。

    马寨的新帮主因为前任帮主女儿的死,却没有再为难许戈。这么多年来,许戈倒是自给自足的活了下来。

    他对马寨有恨,但是因为娘亲临终的嘱咐,曾试图忘记仇恨。

    老者道:“这恐怕是由不得你的。我念一套口诀,你好生记住。需不停地在心中默念。”

    老者默念了口诀,许戈无法听不见,而且口诀如同烙印一样刻在了脑中,在他的脑中不时地想起。

    罗斯国在亚马大陆的激烈角逐中崭露头角,新兴的国家打败了无数老牌强国,成为了亚马四大国家之一。

    梵赢,罗斯国的开国皇帝,站在高大的殿阁最高处,沉默不语。

    “大王,我回来了,但是没有能完成任务。”

    梵赢转身激动道:“怎么回事,说清楚。”

    “当我到了马寨的时候,发现里面一个人都不剩,被屠戮了干净。”

    梵赢用手砸在了阁楼上的栏杆,强忍住眼中的泪,低沉地问道:“知不知道是谁干的?”

    “属下探视了一番,看样子,应该是神话中人物所为。那手法,应该是碧血魔宗宗主钱无痕做的。”

    梵赢脖上青筋毕现,狠声道:“碧血魔宗,我会让你付出代价!”

    …

    亚马四国疆域最大的国家罗斯国内,迎来了喜事,国王闵西来的最小儿子满周岁之礼。

    “国王殿下,你真的决定将禅公子送往秦川郑家?”

    “没有办法,秦川大帝林锦河如今势大,已经不是当年你我认识的那个看似文弱的年轻人了。如果我们不留个东西在他手里面,以他的性格绝对会将我们在秦川多年建立起来的情报网连根拔起。禅儿去了秦川,会为我们争取点时间,将那些实力暂时隐藏。”罗斯国王闵西来相貌粗犷,气概万千,心思缜密。

    “你这就跟郑王妃去说一下吧,让他与郑家家主联系下,做好禅王子去秦川郑家的准备工作。”

    闵西来看着这个刚过了周岁的孩子,一脸复杂。

    君王无亲情啊!

    不多时,罗斯国国王郑王妃急冲冲地跑到了闵西来的面前,恳求道:“大王,你不能把禅儿送走,他才满周岁啊。”

    闵西来一脸冷漠道:“你也是聪明人,必然知道我的苦衷,我想你不会不清楚个中的厉害关系。”

    郑王妃梨花带雨:“大王,你这是要了臣妾的命啊,禅儿,至今还未断奶,此去必然是要漂洋过海,身边没有亲娘照顾,如何能应付?”

    闵西来道:“莫非你还想跟着他一起回秦川?”

    郑王妃摇了摇头,哽咽道:“为了郑家与罗斯国的姻亲关系,我是不可能回去的,但是,我只想恳请大王能够让禅儿断奶之后再走。”

    闵西来叹了口气道:“你的心思我知道,我并非铁石心肠的人,如今亚马大陆战火纷飞,小国之间动乱异常,如果没有隔海处的秦川帝国背后支撑,我罗斯国必然在这次动乱之中,大伤元气。禅儿早走一日,就能为我罗斯国更早一步赢得大量的武器与马匹,可以让我国少损失无数的优秀战士。”

    郑王妃依依不舍地看着禅儿,独自低语道:“对不起,禅儿,娘亲不能够在你身边看着你长大了,但是你放心,你外公一定会找最好的乳娘与最好的师傅来照料你的。”

    离别,总是传奇开始的前奏!

    五年后,秦川帝国天南郑家。一个身穿白色衣衫的儿童在大院内横行霸道着:“那个小五,过来背我上假山,那个小六把我那软球拿来。”

    郑家家主郑远望着自己溺爱的外孙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旁边的管家忙道:“小主人长得像他娘亲真是个清秀可人,脑瓜儿像他的父王聪明机灵。据那些老师说,他真正过目不忘,如今幼学的书都早已知晓。前日,孙教师问他国经,他竟然说得头头是道,让孙教师听得叹为观止啊。”

    家主满脸幸福,外孙之优秀,外公之荣光啊。

    郑远看着闵禅道:“这几日帮他找到合适的武术老师了没?”

    管家道:“前几日是有几个武术老师上门来,但是看到禅主人的骨脉都摇了摇头,立马就走了。他们讲禅主人属于天生经脉脆弱之人,经不起真气的冲击,不过可能到是修炼法术的天才。”

    郑远道:“也罢,如今法宗盛行,法宗宗主任恒被誉为天下第一高手,禅儿如果能修得一身法术倒也是件好事。”

    郑家乃如今秦川帝国四大家族之一,与王、赵、李,一同占据着秦川帝国的绝大部分资源。可以这么讲,如今秦川帝国就算是国库之财力也比不上四大家族的任何一家。

    “忽闻海上弦乐,但听潮生潮落。

    梦起阳光如幕,清韵淡雅不均。

    笑看苍茫沉浮,共舞天地一线。”

    一声清远清绝的声音从府外传来,引得众人四顾。还只有六岁的闵禅趴在小厮的身上,望着声音飘来的方向。

    “不知何方神人降临郑府。”郑远朝虚空中一拜,虽没有看见那人,但这郑府占地数千亩,而内府更在最中央,非是一般人,不能将声音传至这么远。此人必有神技无疑。

    “且慢,且慢,我离此处还有三百里路,等老夫一个时辰,便来,便来。”

    不知是否真在三百里外,众人倒是真等了半个时辰,只觉眼前一道光华闪过。一个白衣老者直接出现在了闵禅的身边。

    “哈哈,我在数百里之外,便嗅道了你身上的出尘仙胎,你将来必定是我洞仙府的第一大弟子。嗯??不好,不好,此子看面相倒不是长命之人,却只能活得三十来年。且罢,我在你身边不妨小呆十年,看看是否有变数。十年转瞬即过,到时候,如果你真的没有寿缘,老夫就只能放弃了。”

    这老者一时神采飞扬,一时情绪低落,将众人看得云里雾里。

    郑远咳嗽了一声,问道:“请问先生从何方而来?”

    “呃!”似乎老者这时候才发现旁边有人,笑道:“我来的地方,恐怕你们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样吧,你们就当我是从某个深山老林里面出来的。我看中了此子修炼仙术的潜质,想收他为徒。”

    修仙?在这个世界上,听过练武及修法却没有听过修仙一说。

    练武,有四个境界分别为,普通高手、宗师境、传说境、神话境,每个境界分别有初阶、中阶、巅峰之分。而修法,也有四个境界,修士、大修士、圣修士、天修者,也有初阶、中阶、巅峰之分。

    老者继续说道:“你们可以喊我山克长老,我差点忘了这个世界灵气太过于稀薄,所以不能够修炼仙术,我只能传授小娃娃一些适合这个世界的简单组合阵法,他日,等你命脉稳定之后,再决定是否传授你仙术。”

    老者旁若无人地开始翻起了不知从什么地方找来的书,不一会,书便被从头到尾翻了一遍。

    “原来这个世界的法士之术竟然有这些个妙法,我边传授于你,边研究研究吧。”说吧,老者将闵禅抱在怀中,一道祥云似乎凭空腾起,将两人包裹降落。

    “我要在你们府中住十年,可以吗?”山克长老毫不客气地说道。

    看完山克神乎其技的表演,郑远哪里还分不清对方是一个高手,点头笑道:“蒙长老不弃,来我郑家常驻,岂有推却之理?”

    十年后,山克长老一脸失望的飘然而去。

    十年过去了,闵禅已经成长为一个仙气十足的灵性少年,但是看他寿元仍不见涨。

    “我这一去,绝不会回来,如果你有机缘,必定能找到我。这么多年了,你学习神速,比起我宗门其他弟子,高了不止一筹,可惜寿元太短。我等修仙之人,寿元没有个上千年,岂能成正果?”

    闵禅望着自己的师傅飘然而去,摇了摇头,十年让他学习了很多东西,因为接近了真理,所以他又将师傅的话与自己的短暂寿元,看轻了。

    郑远拍着他的脑袋,怜爱地看着他。闵禅感觉到无比温暖,这世界上,除了自己的外公,少有人了关心他了。远在海外亚马大陆的娘亲虽然不时的捎上问候,但是自己却一面未曾见过。

    至于那个父王,闵禅没有好恶。

    “禅儿啊,如今你也出师了,这几日到西川郡去游耍一番吧,据说那边的西华山有大量的妖兽,适合你磨砺法术。我会让清风山的几个高强弟子陪你一起去。男儿应当往外走走。”郑远慈祥地望着闵禅道。

    “如果我走了,谁来照顾外公。”

    “哈哈,你整天少在天南乱撞就是照顾我了。每天不知有多少人来讲你那些风流韵事。”

    闵禅秀脸一红道:“遵命,我什么时候去?”

    郑远道:“行李帮你收拾好,即刻便走吧。”

    世界上闵禅最信任的人对他开了撒了一个谎,否则以他之聪明灵慧,怎会轻信外公之言,便这么离开天南呢。

    数日之后,郑家迎来了一场空前的浩劫。

    …

    有哲学家说,人活着的本能是追寻自由。当你一个人想获得自由的时候,需要拥有凌驾于各种权利之上的力量,所谓无欲则刚;然而当你想让大众都获得自由的时候,需要通天的智慧与坚韧的品性。

    两个引子,两个少年追寻自由的传奇,从此开始!



………【第一章 神话与光】………

    无穷戈壁,座落于秦川大陆的极西之处。

    这是一条一望无垠的沙漠,里面有各种各样的生物,也包含着各种各样的气候。白天与夜晚的温差往往会相差四五十度,奇异的自然环境,将这座沙漠渲染得神秘异常。

    有这么个传说,无需横跨海洋,穿过无穷戈壁,便能到达亚马大陆。

    秦川与亚马两个大陆确实只是被这无穷戈壁给生生地撕开了,但是从来没有人敢独自穿越过无穷戈壁。在秦川大陆这一千年的历史里,除了一些强大与不畏死的商队,从没有人敢轻易地挑战无穷戈壁能来到秦川。但是有一个神话始终流传着,那就是在无穷戈壁里确实埋藏着一条独道,被人称为“一马平川”的黄金之路,可容纳十万人的军队安逸渡过。

    一千多年前,秦川大陆曾经崛起一个帝国,通过“一马平川”从腹地攻克了目前被西海隔着的亚马,那是秦川人最为辉煌的时代。

    无穷戈壁就是有着这么神秘,但也充满了危险,除了气候,还有生物,最危险的生物当然是人,这里面有着最凶悍的马贼。

    天蒙蒙亮,北风突然渐起,吹得整个背山城蒙上了一尘阴冷萧杀之意。小城背靠无穷戈壁,虽然亚马大陆的几个帝国绝对不会从传说中的“一马平川”攻进秦川,但是这里依然建起了一个小型的要塞,并且有一个编制为五百人的军队驻扎。

    站在城墙上的哨兵一丝不苟地看着城外,他们要尽量往远处望,有时候因为风沙太大,被迷了眼,也不肯轻易地眨一下眼。对于他们而言,眨眼有时候等于丢掉性命。背山城不会迎来亚马的那些蛮人,但是因为经济逐渐起步,成为西川的一个重要商贸聚集地,这几年经常受马贼攻击。

    尤其是大清早,哨兵们最不敢打瞌睡,因为无穷沙漠里面的马贼经常是这个时候发起攻击的。清晨,是人意志力及注意力最薄弱的时候。

    远处响起了驼铃的声音,引起了哨兵的注意。哨兵将耳朵贴在了地上,不是马贼们的马蹄声,心里大安。马贼成群而来,马蹄声会大得多。但在哨兵的眼中,远处奇怪的场景,让他感到诡异。

    一个还不及马高的男孩牵着一匹骆驼,而骆驼上趴着一个老者。老者手中拿着一根布条,每隔十次左右呼吸的时间,便将布条抽在男孩的身上。

    因此背山城的清晨,响起了一个极有节奏的声音,“叮铃铃,啪,叮铃铃,啪。”

    奇怪的是,小男孩似乎不觉得疼,吃力地拉着骆驼,但是脸上却充盈着微笑。

    又被打了一下,小男孩抖了一个激灵说道:“老爷爷虽然你的鞭子打得我有些疼,但我的心里却是觉得畅快无比,真是好生奇怪啊。”

    一身灰衫的老者闭着双眼,既没有解释原因的意图,似乎也没有一点想享受着清晨有点湿度的空气,闭着嘴巴,保持沉默。“啪!”一鞭又打了过去吗,打破寂静。

    男孩却没有闭上嘴的意思,继续说道:“老爷爷,你前几天让我念的口诀,我今天又背了一遍,应该不会记错了!我背一遍给你听吧。”

    “气脉浮于体表,精神藏于心脾,气劲收于丹田,灵觉汇聚脑丘……”

    老者听着小男孩在一边不停地说着话,下的鞭劲重了几分,打得男孩冷哼了一声。但是男孩哼完之后又开始碎碎念。

    老者摇了摇头,自言自语地念道:“早知道昨天晚上把你也给杀了,今日老夫可尽得点安静。”

    小男孩却是不怕威胁,嘴巴继续嘀嘀咕咕个不停。

    骆驼晃晃荡荡地来到了城门前。哨兵看了老者手上的入城通行证,便放开了城门。这座城虽然显得不够气派,但城门因为常年被马贼攻击显得破损不堪,显得凝重沧桑。

    哨兵细细地打量了两个入关的人。老者一脸慈祥,眯着眼睛,长长的胡须显得仙风道骨,可惜背稍有点驼,不然真有点道仙出尘的的感觉。男孩似是被沙漠狂暴的阳光晒多了,一脸焦黑,但是黑黑的眼珠却在不停滴转,显得十分激灵。

    稚嫩小孩牵驼,垂朽老人举鞭,这个场景,确实有点怪异。尤其对看着小孩身上因为被抽打而发红的伤痕。哨兵摇了摇头,叹了声气,心中暗道:这个男孩真是可怜,被一个喜欢虐童的大爷如此折磨,不过同情归同情,少管闲事是俊杰。

    老者上了骆驼,拿着布鞭继续赶着小男孩上路。小男孩嘴巴里,又在蹦着稀奇古怪的话。

    “老爷爷你知道沙漠的清晨为什么这么舒服吗?”男孩停顿了一会儿,见老者没有反应,自己解答道:“我娘说,因为沙漠的中午与夜晚,一个热得死,一个冷得死,所以相对而言,清晨就舒服了。”

    “老爷爷,你知道为什么沙漠夜里面能看到那么多星星吗?”

    “我娘说,因为沙漠是秦川的宝藏,人死了都会往沙漠走,然后变成星星。”

    “老爷爷,你知道为什么沙漠里面没有大树,只有仙人掌吗?”

    “我娘说,因为沙漠之神瓦格最不喜欢里面绿色的东西,所以派沙子将带绿色的东西都吃了。大树想了个办法,变成了浑身带刺的仙人掌,沙子无从下口,瓦格就只能留下仙人掌了。”

    “老爷爷,我娘说”

    ……

    “真是个奇怪的小孩啊!”老者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地道。

    男孩在沙漠里就开始了这种状态,一张嘴巴不停地说着,丝毫不怕浪费口水。在这缺水的沙漠,口水也很重要啊。老者叹道:“若不看你是红雷天体,我起了怜才之意。几天前,在马匪寨中,你这张小嘴巴早就闭了吧。”

    男孩笑道:“老爷爷,我得谢谢你,我娘说,马匪寨都是坏人。因此你杀了他们,是做了好事。”

    老者脸上一副淡然,心中却是冷笑,“谢谢”二字已经很久没在耳边响过了。杀马贼,或者说杀人,只是自己的一个爱好罢了。而放过这个小男孩,则是因为自己对红雷天体非常感兴趣,这种天赋神通,使人体的提升恢复能力及抗击能力超于常人。前天,将独门武功三脉真经的炼体传授给男孩,这无穷沙漠白天的强烈阳光正好让男孩淬炼身体。

    一个几百年难得一见的天赋,如何演变,自己观察一段时间,可能从变化之中,领悟武道化境。

    “你小时候是不是被蒂卡仙给咬过,竟然无法吸聚内力,真是有点可惜了。红雷天体,若是能凝聚真气,给我打磨,不出二十年,世间必能又多一个神话。”老者说完这句话,有点后悔,因为小男孩肯定顺着话,又得叽喳一番了。

    不知是否是懊恼自己多说了话,“啪!”老者又是一皮鞭,甩了过去。

    男孩皱起眉头,忍住说道:“我娘还在世的时候,说不让我练武,于是有一天便拿来了一条怪蛇,让它咬了我下。”

    老者平静地脸上起了点波澜,说道:“你娘竟然知道蒂卡仙能散人丹田之气,到不是一个普通人。”

    男孩有点自豪,又有点感伤地说道:“他们都说我娘是有才华的人。可惜被恶贼给害死了。”

    老者没再说话,继续挥打着布鞭。

    想起了死去的娘,男孩有点哽咽道:“你昨天杀了那恶贼,所以我谢谢你!”

    老者心中叹了一口气,自己闯荡纵横秦川亚马这么多年,由衷地听到两次感谢的话,这真是个怪小孩啊!

    自从三年前,娘亲在绝望中自杀,男孩一只在隐忍着,那些个恶贼终于死了,虽然不是死于自己之手,但是娘亲在天上也能够安息了吧。男孩望着貌似慈祥的老者,他知道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好人,这个看似慈祥的老人冷血而残忍,在马寨那一天,无数人倒在了自己的面前。有自己讨厌的,也有曾经帮助过自己的。

    他既是我的恩人,又是我的仇人,男孩脑子里蹦出了这个想法。

    背山城虽然很小,但是经济却并不显得萧条,因为数十年前,传闻有人在此处找到一个小金矿,所以很多人到此来淘金。随着人流的增多,经济被带动起来,背山城慢慢地成了西川郡的重要贸易城市。在这个不大的城里,走私商人、妓女、退伍军人,充斥着,形成了一个畸形的社会。

    有了经济,所以有了贫富差距,有了贫富差距,所以就有了仇富的集体。背山城外不知什么时候,就有了几股马贼,不时地攻打下这背山城。这几年,背山城被攻破的次数又多了些,但是马贼从不把事情做绝,他们每次抢杀一番,却总不杀净。慢慢地,那个驻军也不全力抵抗了,更多的时候放着马贼进来,让其任意收刮一番,马贼也不轻易伤害百姓们的性命。背山城的百姓把马贼称为官老大,而那些哨兵是官老二。

    走进了客栈,老者让男孩安排小二牵走了骆驼。边塞老城客栈里寥寥几个人,时候太早,妓女们还没起床,不然,这个小店的人气会高上两三倍。

    两人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小二亲切地上来招呼道:“请问客官要什么?”

    老者平淡地说:“来几个馒头,来点清淡的小菜。”

    小二显然不太满意老者的消费水平,但是嘴巴上却热情的说道:“得嘞,客官稍等!”

    安排完了吃食,老者突然扭过头来,瞅后面那桌的客人看了眼。男孩望了过去,只见一个头戴蓑笠的中年汉子半趴在桌子上吃饭,显得有点奇怪,怎么形容呢?豪爽过了头。

    中年汉子向口中狠狠地灌了一口酒,嘴巴里又塞进一大快干牛肉,腮帮子一动动的,嘴里的东西似乎快要满了起来。

    饮了口酒,终于将东西吞了下去,汉子突然大声笑道:“没想到,在这边远的地方竟然能看到神话人物。”

    老者却是平静异常,回答道:“更没想到的是,竟然在这边远的地方,能同时出现两个神话人物了。”

    中年汉子将碗中的酒一口气干了,又拿着坛子,倒满,低沉而不失霸气地说道:“钱老魔不愧是钱老魔,一夜之间,竟然将名震无穷沙漠的马贼帮杀得干干净净,老弱妇孺一个不剩,真是佩服!”

    “世界上敢喊我钱老魔的不多了,今天又听到了一次,真是畅快啊。可惜杀马贼却是杀得不够畅快。”老者依然很严肃,但一旁的男孩却是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虽然本性里,很有胆气,但毕竟是孩子,回忆起满山的尸体,不由得又有点害怕起来。

    这次像村里种田一样的淳朴中年汉子,低着头又往嘴里夹了一小块牛肉,继续道:“那马贼们杀了,俺叫声好,那些寨中的妇孺,你却是为什么要杀!”

    男孩似乎想起了,吴雄,谭珉,那些马贼们的儿子,虽然那些人对自己很不好,经常欺侮自己,但是毕竟相处了那么久,总有点感感情。

    中年汉子猛然抬起头睁着双眼,顿时像换了一个人似得,注视着老者的一举一动,似乎随时可将老者杀死。

    老者却是淡淡地说道:“哼,你既然都喊我钱老魔了——魔怪、魔鬼、魔头、魔王,我乱杀人不正常得狠吗?男人们全部被杀光了,妇女孩子没法活下去,不如给他们点痛快罢了。”

    中年汉子却是收起了愤怒的表情,平静无比地说:“钱无痕,你们碧血魔宗向来都认为杀人是一件很正常不过的事情。但你今天得付出代价。”

    “哈哈!”老者笑了起来,“数十年来,除了任恒、唐染那几个老不死的,还没人敢对我这样说话。今天多了个你,侠道神话莫一心。豪爽霸道,我喜欢你的个性,所以你的命今天老夫就收下了。如果你有信心取我的命,不妨快来。”

    中年汉子冷哼一声,提起了桌上的酒瓶,缓缓帝向老者递去。酒瓶缓慢地推进着,显示出一个诡异的轨迹,同时随着酒瓶滑翔,整个空间似乎塌陷了,而气流完全被滑翔的轨迹吞噬进去了。

    中年汉子名为莫一心,与老者同为当今秦川大陆六道神话之一,被人称为侠道神话。侠道莫一心,成名十年,曾为一百姓枉死之怒而杀连贪官十名,最后却被当今秦川皇帝特赦,并敕予侠道神话之名。今日为马贼帮被尽屠一事大打出手,可见其侠义。而对面看似慈祥的老者就是在秦川名震晋三十年的魔道神话钱无痕。两个神话级别的高手相遇,在这边远小城,没有趋之若骛的看客,显得诡异异常。

    离这两桌稍远点的一桌,有两道人,明显是武林中人,他们已经猜到两人的身份,所以当看到中年汉子出手后,有点惊慌,竟怕殃及池鱼,夺门而出,但事实上已经迟了,巨大的空气吸力,让他们竟然动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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