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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面传承-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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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啧,也是一个可怜人儿……

至于魔凤凰,一身黑衣,像极了天枢院刘大先生身边的一个女秘。但这家伙虽然不老,值得一看,想起磨凤凰一匝粗的杨柳小腰,沈旭之心头一热。旋即想起魔凤凰生猛无比的出场。虽然出场生猛,有着这样那样的阴差阳错,而且自己血液能克制魔凤凰,但……但为了偷窥流血三斤,怎么都说不过去吧!何况又不是要看她洗澡!

沈旭之断了念想,压抑住心中的好奇,深吸一口气,真元在体内流转一个大周天,渐渐物我两忘。

断了红尘三千烦恼丝,一片虚无。沈旭之把夸父族战士一招一式拆开,学习。又拼凑在一起,再拆开,再拼凑。如是者三,每一招每一式都如行云流水一般。

不错,夸父族的战士用的就是一个永不回头的执着劲儿。每一招都从骨子里透着两败俱伤的凶悍,如果对手气势弱下去,肯定要被追着打。如果对手一样生猛,雪域寒风中锻炼出来的体魄又有谁能扛得住?如果气势更彪悍,体魄更强壮……败了也就败了,不遗憾。以弱胜强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到的。

就算是败了,也绝不弱了半分夸父族的气势。果然是当年那追日的夸父族,毫无畏惧,真……真虎啊。

心底有些明悟,少年郎一声爽朗的笑中一跃而起,手如雷动,或是夸父族战士势若奔雷的狂野,或是太极双生的飘逸,两种截然不同的招式混杂在一起,竟然不显得突兀,而像是水墨画里山峦起伏的气势下又有闲云野鹤的悠闲。

改进,修正。沈旭之打的开心之极,羊皮袍子看的了无生趣。一个哈气接着一个哈气,困倦无比。沈旭之不睡,羊皮袍子也勉力支撑着,抵抗着一脑子的睡意。陪着这贪玩的少年,已经陪了十多年,还要继续陪下去。

身后纹刻的九尾狐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沈旭之后面,随着一招一式,九尾狐妙曼的身姿用着少年郎的拳势,一板一眼。虽然少了一点行云流水的韵味,却多了一分妩媚的柔和。一阴一阳,默契的和少年郎拳势配合的严丝合缝,没有半点破绽。

是这样了。沈旭之收势,一身微微的白毛汗,全身畅快无比,脱力时造成的肌肉疲惫烟消云散,不见踪影。

虽宁而缨,体用双修。果然如此,古人诚不我欺。(本站……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

第五十七章行商不商

“少爷,您醒了。”

石滩见沈旭之停下,憨厚的招呼着。这孩子,哪都好,就是说话超过十个字就会有些害羞。沈旭之爽朗的冲着石滩一笑,心中想到。

也不知道况黎族的人是不是都是这么一副德行,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夸父族的后裔。

“那天我看伱也跟着打拳,领悟多少?”

忽然想起来那天在和夸父族战士较量的时候,自己舞动太极后,石滩似乎也在一边跟着学。沈旭之随意的问道。

“石滩驽钝,只领悟一点。”

石滩听沈旭之这么问,更是不好意思,回答道。

沈旭之摆了摆手,安慰石滩:“哪有那么快就全学会的,没事儿没事儿。”

说完,脚尖一挑,把羊皮袍子挑到自己肩头,笑道:“走,出去看看。这两天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有的,少爷。莫离来了三次,说少爷醒了让我告诉他,他好像有事儿。”

“出去看看就全知道了。”

沈旭之对莫离的做派有些不太感冒,带着石滩走出山洞。叫着兰明珠和上官律,谷路行脱力的症状还没完全好,雪山气海之间因为用的太过,气息隐隐有些紊乱。

不过这种脱力后,谷路行精神力能得到一些好处,倒也是意外之喜。沈旭之安慰了几句,让谷路行继续休养,便带着几个人一边走一边看,晃晃荡荡的走下山去。

远远的看见莫良,沈旭之大声的招呼莫良过来。对于莫良。沈旭之很欣赏,这小伙子似乎和天澜族有什么瓜葛,难道他也是一只狐狸精?要不怎么他的隐身技能羊皮袍子看了一遍就可以学会?

凡事反常必为妖,沈旭之有兴趣。但还不至于马上把莫良揪过来问个清楚。这种事儿,识海旁边的那只老狐狸肯定心知肚明,就是不跟自己说而已。想到这,沈旭之哭笑不得的心里骂了一句***老狐狸。

莫良听到沈旭之的叫声,飞快的跑过来,开朗的招呼着少年郎一行人。

“那面那些荒兽是什么?看那样子似乎可以坐人?”

沈旭之没有废话,指着拴在山脚下的几只荒兽问道。

“大人……”

莫良刚说话,被沈旭之打断。沈旭之笑呵呵的说道:“和小谷一样,叫我沈少就好。”

某人的古怪的恶趣味,让人很无语。真正的富家大少,哪有逼着人叫自己的。

“是。”

莫良笑道。对沈旭之的恶趣味没有表示一点奇怪,自然而然的解释道:“沈少,这是深渊界特有的可供骑乘的荒兽,性情温和,叫做裟隶兽。品阶有高有低,一般来说穿山越岭,行走在丛林中都必不可少。咱们亥黎族穷,所以这种大牲口养活不起。沈少没见过也是正常。”

“裟隶兽?好古怪的名字。”

沈旭之看着那几只二阶的裟隶兽,有些跃跃欲试。

“这是前几天少爷去雪山历练的时候。一支迷路的商队的坐骑。亥黎族驻地非常偏远,这么多年来也没有商队来过。这不大家都跟过节似的。”

莫良指着前面不远出一个亥黎族的孩子说道。那孩子手里拿着一根类似于棒棒糖的东西在开心的舔着。

沈旭之忽然童心大动,想起上一世棒棒糖的香甜,被抢走棒棒糖的女生一脸愤怒悲戚的样子,想去给兰明珠和羊皮袍子买两个,也不知道小狐狸肯不肯吃。不过以沈旭之对羊皮袍子的了解,只要是吃的,小狐狸就没有拒绝的时候。

“商队在哪?带我去看看。”

沈旭之随手在纳戒里拿出一根烟,手指搓出火苗,点燃。由莫良带路,走到商队所在的驻地。

还没看到人,一道粗鲁的骂声便传到沈旭之耳中:“在这个破地方要住到什么时候!老子受不了这里了!这哪是让人住的地儿,简直就是养裟隶兽的窝棚!”

“哦?有点意思啊。”

沈旭之笑呵呵的听着,莫良有些尴尬的搓了搓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商队都看不上亥黎族的简陋,这还像是做买卖的人吗?在沈旭之心目里,商队只要有利润,绝对不惜铤而走险,甚至以身犯法毫不吝惜。估计是亥黎族太穷了,刮几遍都刮不出什么油水来。

“走,去看看。”

沈旭之抬腿就要往里走,羊皮袍子先从沈旭之肩膀上跳下来,似乎闻到了什么香味,蹦蹦跳跳的要进去看个究竟。

一个草帘扔了出来,把羊皮袍子吓了一跳。沈旭之侧身躲过,伸手接住。一看这草帘虽然不知被什么东西咬的破破烂烂,但却编织的细密,明显是亥黎族的手艺。这是亥黎族用来交换的东西,沈旭之猜测着。

“滚蛋!想用这个糊弄我?”

一个长着八字鼠须的小个子商人坐在地上,耀武扬威的骂道:“没有好东西就别过来捣乱,赶紧滚蛋!”

一个亥黎族的孩子哭哭啼啼的走了,看这样子是背着家里人偷偷摸摸来换点好吃的零食。家里实在是穷的掉渣,这孩子只能找出一个破帘子来。哪里的穷人都一样啊!少年郎感慨。

沈旭之一脸笑意,温和无害的走到八字鼠须的商人面前,问道:“劳驾,请问您这里能换什么东西?”

行商仔细打量了沈旭之几眼,见不是亥黎族族人,看这样子又不像自己是行商,收起对付亥黎族族人的嘴脸,变得有些谨慎。变脸的水准不比少年郎差多少。行商一脸笑意,问沈旭之道:“老弟,伱是来这里历练的?”

“呵呵。”

沈旭之笑了笑,没有回答,蹲下随手翻了翻行商带来的货物,都是一些家长里短的用品,没有中意的东西。

“这都是过日子的东西,里面有些好玩意,您去里面看。”

行商察言观色的能力的确非同寻常,见沈旭之一行人穿戴虽然和亥黎族族人没什么不一样,都是荒兽大氅。但是气质上却有很大的不同,说起话来分外客气。出门在外,这点眼力见还是有的。

“好。”

沈旭之笑着站起身,顺着八字鼠须的矮小男子手势指向往里面走去。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前东闻西闻,忙忙叨叨的。好久没看见新鲜事儿了,羊皮袍子开心的跑来跑去。

石洞深处,遮着一个小布帘,有些破旧却让人看上去感到很舒服。“掌柜的?”

沈旭之随口问到,不知道说什么好,胡乱知会一声,省得吓到里面的人。

“客官看货?”

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斜靠在石壁上,头顶挂着一盏装满会发光的小虫子的纱罩,手中拿着一卷正在看的津津有味。也没抬头,只是随口应道。

“外面那个兄弟说伱这有我们需要的好货色,就进来看看。”

沈旭之道。仔细观察面前这位掌柜的,面白如玉,凛然生威,一副颐指气使的模样,让沈旭之心里隐隐有点不快。从小到大,沈旭之最是对这种颐指气使的人不感冒。当然,刘大先生除外。

“伱不是这里的族人。”

中年人随口问到,看似很随意,眼睛却盯着正在满屋乱闻的羊皮袍子不肯离开。似乎对羊皮袍子很感兴趣,但这种感兴趣表现出来的味道却不让人生厌,淡淡的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不。我是亥黎族的大祭司。”

沈旭之笑道,这个身份少年郎很满意,至少说出去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文化人。沈旭之脑子胡思乱想着,正在琢磨是不是该用荒兽皮做几张名片来昭示身份。

可惜,亥黎族太穷了,作为祭司居然没有什么装备,寒酸啊。

中年人似乎没听到沈旭之的话,眼睛死死盯着羊皮袍子,不肯稍离。慢慢收起手中卷,从怀里掏出一块不知如何腌制的肉干,飘着香气,放在手心里,对着羊皮袍子吹了个口哨。

小狐狸虽然贪吃,但只是吃沈旭之喂给自己的东西,或者是自己偷偷摸摸找来的。至于陌生人给的食物,羊皮袍子从来不碰,即便再海角平原和周怀年混的那么熟,也过了一年多的时间慢慢开始吃周怀年喂给自己的东西。即便如此,每次都小心翼翼的闻上半天,弄的周怀年每次都骂羊皮袍子是一只养不熟的狼崽子。

羊皮袍子闻到肉干的香气,抽动着鼻子,人立而起,站在中年男人面前,一脸疑惑。狐性多疑,那可不是说着玩的。

中年人见羊皮袍子不动,把肉干撕开,让香气更加浓郁的冒出来,羊皮袍子咕噜一声,吞了口口水,伸出猩红的舌头在嘴边舔了舔,下了决心,不再理会这人,转身几下窜到沈旭之肩头,看着那中年人,眼神里带着不屑和敌视。似乎对这人敢用吃的引诱自己分外仇恨。

“哈哈!”

中年人被羊皮袍子逗乐了,把肉干放到自己嘴里,吃了个干净。

沈旭之有些不快,摩挲着羊皮袍子身上雪白的长毛,声音有些发寒:“我们看看有什么货。”

“当然有好货,不过伱这小狐狸肯割爱吗?”

第五十八掌叶兰宇“先自我介绍一下,朋友,伱是一个祭司,请不要用那种让我感到不舒服的眼神看着我。友善一点,对了,再友善一点。”

中年男人忽然感到身边气氛不对,微笑着的少年笑容里多了一股子残忍,看着自己的眼神像是在看一个死人,连忙解释道。虽然是在解释着什么,神色中装出来的平易近人的表情让沈旭之更是谨慎。

这人不见得是掌柜的那么简单。

沈旭之虽然心中谨慎,却不害怕。左臂回转了一个奇怪的角度,抚摸着羊皮袍子,温言道:“我是祭祀,怎么能杀人呢?悲天悯人是我的情怀。不过伱对我的宠物不尊重,必然要付出代价。伱决定付出什么代价?”

沈旭之说的轻柔,言语中比行商更市侩。但中年男人明显属于感知敏锐的那种人,感受到短短几句话里面隐含的杀机,这少年不是在说笑。

“我叫叶兰宇,很高兴认识伱。”

没头没脑的说完,叶兰宇冲着沈旭之伸出手,热情洋溢而又不突兀。沈旭之见识这些交际上的小手段见得多了,就算是没吃过猪肉,哪能没见过猪跑。少年郎不论前世,就是在九州,出了海角平原,不管是刘大先生还是赌场的孙世均,零零散散见过无数人,都是心机深沉之辈,要论起变脸之快,面前这个叫叶兰宇的人还排不上号。

况且这人并不擅长这个。有些人。站在一定的高度。不需要任何变脸。

沈旭之嘴角挂着笑,自从叶兰宇问起羊皮袍子肯不肯割爱之后,沈旭之嘴角的笑意便一直没有消退。引而不动,伸出手,和叶兰宇轻轻一握。

柔软,微温。给人极好的印象。手指三个指节上有老茧,不是握刀的痕迹,也不是剑,更不是手弩、弓箭。难道是鞭子?这人难道是……

少年郎脑海里瞬间闪过无数少儿不宜的镜头,公主……鞭子……蜡烛……手上能磨起这么厚实的老茧。这人得做过多少次啊。这时候,沈旭之才真真正正的体会到对伱钦佩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感觉。

“失敬失敬。”

少年郎温和的拱拱手,无形中的杀气烟消云散。叶兰宇长出一口气,浑然不知对面少年郎方才脑海里出现了多少龌蹉的东西。幸好不知道。要是知道的话,怕是要直接打起来。

“不客气,刚才多有冒犯,这个小玩意送给小家伙,玩的开心点。”

说完,从手指上的纳戒里取出一条华光闪闪的项链,大小和羊皮袍子正合适。

沈旭之用神识探查,这条项链上传来一股荒兽的气息,还有三个增强法阵,套在羊皮袍子脖子上。大小刚好,就像是量身打造的一般。

“这是魂兽师的物件,能增强一下荒兽的能力。品质还算不错,还请笑纳。”

叶兰宇说的简单,沈旭之听在心里却动了心。给羊皮袍子套上,项链隐藏在雪白的长毛里,很难发现,但和刘大先生当年送给羊皮袍子的那个链子似乎不能同时带上去,互相之间有克制。沈旭之面色不改,把这条项链收进纳戒。

“魂兽师?这是什么行当?和九州驯兽师一样吗?”

少年郎不懂便问。

叶兰宇惊讶的看着沈旭之。方才解释项链真只是随口一说,压根没想到这少年不知道魂兽师这个行当。转念一想,穷乡僻壤里的少年,族里都是些靠着身子骨打荒兽过日子的苦哈哈,不知道也正常。

叶兰宇掩饰的极好。惊讶的表情一闪即逝,却被沈旭之看在眼里。

“魂兽师就是训练魂兽的行当。我就是魂兽师。要不要看看?”

叶兰宇存心结交,也不藏拙,见沈旭之颔首致谢,手中一闪便多出一条三节短鞭。

短鞭在空中一挥,随着一声清脆的声音一头长约丈许的青蛇出现在众人面前。沈旭之看见短鞭居然是这个用处,心中汗如雨下,连叫惭愧。甚至第一次为自己龌蹉的心思有了一点点内疚。

沈旭之心思忽闪,没有仔细看那条青蛇。但肩上的羊皮袍子忽然感受到荒兽的凶煞之气,浑身白毛炸起,趴在沈旭之肩头低声吼着。

青蛇听到羊皮袍子的吼叫声,身子盘成一团,三角的头颅远远的看着小白狐狸,嘴中长信不断伸缩着,嘶嘶作响。叶兰宇没想到沈旭之肩头的这只小狐狸居然会让自己的这只四阶青蛇如此惧怕,连忙用鞭子抽打,三声轻响后青蛇消失不见,只有淡淡腥臊的气味留在原地。

羊皮袍子从沈旭之肩膀上跳下去,凑到青蛇盘踞的地方,仔细的闻了又闻,确认青蛇消失,这才又吼了一声,回复懒洋洋的摸样,跳回到沈旭之的肩头。这小狐狸对蛇类有种格外的痛恨,亦或是小时候跟沈旭之吃过蛇肉,一直念念不忘?

奇怪啊,当年李牧手下的驯兽师召唤的也是蛇,这个叫叶兰宇的魂兽师也召唤的青蛇,难道驯兽只能驯这一种?还是蛇类比较容易驯服?沈旭之忽然回忆起长街杀六境魔修的时候,天枢院的驯兽师用的大型荒兽,并没有这些蛇类。或许驯服蛇类有另外的好处。

叶兰宇好奇的看着羊皮袍子,端详了许久,长吁了一口气,有些怨念的说:“唉,这小家伙在伱一个祭司手里,真是暴殄天物。这分明是魂兽师最好的魂兽。”

羊皮袍子懒洋洋的不愿意搭理叶兰宇,沈旭之见这人上道,再也不提割爱什么的,问道:“还没问,叶先生伱这是从何处来?要去往何处?”

“我们商队在暗色丛林里遇到天灾巨蚁,就我一人孤身逃了出来。后来碰到外面一样和商队失散的两个人,就搭伴而行。这不是要开祭司大会了嘛,我想去看看,能不能卖点什么。”

叶兰宇说道。

“天灾巨蚁?”

沈旭之又不知道了,一脸茫然。虽然明白叶兰宇说的应该就是巨蚁之灾之类的情形,但看叶兰宇至少也是一个能使唤四阶荒兽的魂兽师,不至于被蚂蚁弄的这么狼狈。

叶兰宇苦笑,“西南郡最让人谈之色变的天灾。铺天盖地无数一阶二阶的巨蚁,就算是大魔神王来了,也要退避三舍。”

“后来呢?巨蚁跑哪去了?”

“地下。巨蚁是在搬迁,一个地方地脉中的金属矿石吃光了,就搬到另外一处。沿途寸草不生。要是没有找到合适的金属矿脉,就全部饿死了。因为深渊界金属矿脉比较少,所以天灾巨蚁还能得到控制。”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外面那些人是伱手下呢。伱怎么不在我们族里卖点东西?”

沈旭之说的和叶兰宇解释的有点不搭调。

“伱真的是祭司?”

叶兰宇没有回答沈旭之的问题,而是反问道。

“当然。我们亥黎族多少年都没有祭司出现了,我也是最近才体悟天听的。”

沈旭之琢磨莫离估计也没胆子否认,便坦承不讳。

“那伱也要去参加祭司的大雪山朝圣喽?”

叶兰宇像是听到了什么好消息,开心的问道。

“当然。伱想同行?”

沈旭之虽然不知道什么是大雪山朝圣,但既然要去,老狐狸早晚得跟自己说明白,何必在外人面前露怯。

“伱知道,我是魂兽师,没有战士的保护,战斗力弱得一塌糊涂。身上带着一些货物,没有人一起走,前面林子里荒兽成堆,我真没有把握过得去。”

叶兰宇实话实说,沈旭之对这人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层。里面到底有什么深意,沈旭之也懒得去理睬。

“也好。我手头还有点事儿,伱能等等吗?”

沈旭之还惦记着把纹刻做了,要不万一一语成谶真的成了谶,可就不好玩了。自己把自己玩死,怕是再穿越也没脸在世上活着了。

“当然,当然。我也没什么事儿,反正伱们也不会耽误了大会的时间,尽管去忙好了。”

叶兰宇客客气气的说道。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沈旭之便和众人一同出了山洞。门口獐头鼠目的商人手头的货已经换光了,看着堆积如山的荒兽皮在,笑的合不拢嘴。

“上官,伱觉得魂兽师和咱们九州界里的驯兽师有什么不同?”

沈旭之背着手,像是正在琢磨着什么。

上官律也是驯兽出身,刚才自然颇加留意,听沈旭之问,想也不想便说道:“魂兽师训练的是兽魂,荒兽魂魄被拘禁,自然更听话,只是威力要比驯兽师的荒兽差一点。没看见叶兰宇用增强的法术,这方面就不明了了。总体看,各有千秋。”

“哦,有机会去学学。伱不是也练过几年嘛,上手也快。招只大点的荒兽,多少也能自保。万一有朝一日破五境,有荒兽在,顶着天雷也方便一点。”

“是。”

上官律躬身应是。心中却在苦笑,驯兽师都把手中的荒兽当成宝贝,就算是顶雷,也是驯兽师替荒兽顶,哪个又舍得让荒兽直接上!

第五十九章无疯魔,不成活

莫离收到沈旭之已经睡醒的消息赶来的时候,沈旭之已经和叶兰宇在广场上谈笑风生的不知说着什么。亲热的像是他乡遇故知,不知道的还以为两个人相交多久了呢。

“旭之,伱醒了!”

莫离带着三分亲切,三分责备,听莫离话里带出的意思,仿佛沈旭之是他最得意宠爱的子侄一般。

沈旭之长话短说,送走了叶兰宇,转过头面色古怪的看着莫离,也不说话,肩头的羊皮袍子觉出沈旭之心中不悦之情,冲着莫离呲着獠牙。

“伱看,伱这是又闹脾气了?真不知道刘泽宇那副火爆的脾气是怎么受得了伱的。”

莫离自然感知的到沈旭之心中不悦之情,搓着手半是埋怨半是抱怨的说。

“祭司的衣物有没有?”

沈旭之对莫离遮遮掩掩,一句话要分成几瓣说感到十分不满,直奔主题,看那样子竟然连一息都不愿和莫离待在一起。

“有。”

莫离心中也暗自揣测,自己到底哪里惹到这位小爷了,场面有些冷落下来。

沈旭之似笑非笑,面色有些古怪的看着莫离,“我现在是亥黎族的祭司,也不知道和伱这个族长,谁的身份地位高一些?”

莫离有些尬尴,面前这少年也不像对权力有无尽的那种人啊,怎么然问出这话。

“一般在族里是族长说了算。但祭司地位超然,在族内大事儿上有很重的分量。”

莫离不知道沈旭之要干什么,只能含含糊糊的说道。

“这样就好。伱去准备纹刻兽魂,这几天辛苦一点,把纹刻都做了。我便要走了。”

沈旭之说道,简单而有些生硬。

完了?怎么没有下文?

莫离正待相问。忽然听见一声闷雷似的声音炸响在山中。

沈旭之面色一变,身子微倾,豹子一般窜了出去,迅猛中带着彪悍。

有无数山洞的大山中间一座山洞冒出滚滚浓烟,石滩和上官律跟随在沈旭之身后,扑了上去。

那是丙午四号房几个人住的山洞,这帮狗娘养的,又在弄什么幺蛾子?沈旭之心中恨恨的骂道,转而又担心起六人的安危来。刘大先生既然让自己带着这些人来到深渊界,有没有深意。沈旭之不在乎。能不能帮上忙。沈旭之依旧不在乎。沈旭之只是想把这些人都活着带回天枢院,要不然,少年郎心里会觉得无法面对死去的刘泽宇。

沈旭之一马当先冲入山洞,生怕还有爆炸,撕落荒兽大氅。注入杀气妖氛,把荒兽大氅变成一块铁板,挡在自己身前。石滩和上官律见沈旭之一头冲进去,也没有丝毫犹豫,跟着也进去。

不多时,沈旭之拎着两个蓬头垢面的人出来,两人死里逃生,来不及说什么,只是大声的咳嗽。沈旭之把两人往地上一扔。转身又冲入山洞。羊皮袍子在沈旭之身前引着路,幸灾乐祸的欢快的蹦来蹦去,好不快活。

片刻,六个浑身焦炭,变成黑人的家伙都仍在冰冷的广场上,咳嗽完被冻得哆哆嗦嗦。裹着荒兽大氅,也看不清表情。

“伱们搞什么鬼!”

沈旭之骂道,但心里竟然忽而泛起一阵奇怪的感觉,这几个家伙还真有命,这么小的山洞,炸一下然没有一个人死掉,最重的似乎是……那人沈旭之已经分不清到底是刘几来着,只是大腿被炸开一条大口子,鲜血直流。

这样的伤势对兰明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几道治愈术放上去,丙午四号房的几个人全都生龙活虎的在沈旭之身前比比划划,嘴里的口水四溅,兴奋地不得了。

“都给我滚犊子!把身上洗干净,穿上衣服来找我!”

沈旭之见亥黎族族众围在四周,笑声不断,有些恼怒的轻轻踢了身前比划的那人一脚。不过,没死人就是上上大佳。

不久,六个人匆匆冲洗了一下身子,回到沈旭之面前,一脸难以抑制的兴奋,全部都有些语无伦次。

“一个一个说!”

沈旭之又气又笑,这几个疯子!但似乎正是疯子改变世界。这一点,沈旭之在六处就见到了。

“妖石里面的成分我们研究了一下,本来想看看能不能仿制妖石……”

沈旭之听到这里骤然无语,这么快就想到山寨?难道是自己教给他们的?到底自己是穿越的还是这帮子***都是穿越来的?

“没想到妖石竟然可以在一定的调试下发生爆炸!”

说话的刘甲脸上不知在哪蹭坏了,结满了痂痕。一说话,结痂哗啦哗啦的直掉渣。

“什么?”

妖石能爆炸!这个事儿可太大了,现在身边这些人都靠着妖石过日子,真要是不能再接触妖石了,出了石滩和自己还有一战之力外,岂不是在深渊界寸步难行?

“妖石里面的物质很特别,看那样子是荒兽体内分泌出来一种特殊的物质,有一种……”

沈旭之听刘甲说的甬长,有些不耐烦,心中着急,瞪了刘甲一眼,寒声道:“长话短说,我要知道妖石怎么能爆炸。”

刘甲吧嗒吧嗒嘴,有点不满意沈旭之打断了自己的演讲,正是最兴奋的时候被人打断,任谁都不好受。但慑于沈旭之的淫威,还是决定屈服。

“妖石的排列方式问题。伱看……”

刘甲一边说,一边要拿沈旭之手腕上的妖石手链做示范,沈旭之吓了一跳,从纳戒里拿出一枚妖石递给刘甲,示意他用这个做示范。

刘甲拿着妖石,放在身前一块石头上,专心致志的讲解道:“伱看,妖石一般有花纹,经过研究,这些花纹不是没有意义的,这些是一种可以汇聚天地元气的阵法,和天枢院破法阵刚好相反,从这里,我们已经正在着手研究怎么改进天枢院的破法阵,”

刘甲说起话来颠三倒四,说着说着又说到破法阵上面去。沈旭之无奈,但又怕打断刘甲的话,找到说到哪的时间会更长。只得继续听下去。

不过刘甲说的事情沈旭之很感兴趣,本质上讲,沈旭之骨子里还是一个知识分子,扔到研究所十年不用管的那种。都是在九州界颠沛流离那么多年,才让少年郎变成现在这幅摸样。

所以说旧社会害死人。

沈旭之被刘甲的话吸引,也顾不上在刘甲手中随时可能爆炸的妖石,回手示意兰明珠和石滩、上官先回去,自顾自的和丙午四号房的六个人蹲在广场上,围着妖石开始讨论起来。

无疯魔,不成活。

说到兴处,有了不同意见,丙午四号房的几个人开始打骂起来,污言秽语随口而来。不过还好,即便是在入魔状态下也没人敢招惹沈旭之。

沈旭之问莫离要了一些妖兽的血,用树枝蘸着在广场的地面上开始严谨认真的算了起来。丙午四号房的六个人围在沈旭之身边,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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