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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上人-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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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兰把李先生送的这本指南书收进了柜子里,真照指南书上写的,危险的地方不要去,那么基本上可以不用出门了。
现在经常是,一个要出门,全家结伴而行。好人家的妇女,出门都有伴当,这样也就安全很多了。
她们来沪市后,一起去逛过了百货商场、电影院和美容院。电影院里到现在还在热播她的《燃秦》呢,这就是雪兰毫不犹豫把钱全捐了的原因。作为一个通俗小说家,雪兰是高产人员,又有唱片和已经出版作品的持续收入,而这次电影上的获利更是丰厚,钱来的很快。所以当李氏看到报社新送来的存票后,也就不再心疼那些捐出去的钱了。
在这里,雪兰一家的生活非常平静,又不认识什么人,几乎都快到隐居避世的程度了。
直到有一天,李氏带着大妮出去买菜,回来的时候却扶着一个人。
那女人出现在家门口的时候,雪兰吓得不行。
她穿的破破烂烂,浑身恶臭,脖子上还有许多红斑,人似乎病的很严重,都迷迷糊糊的了。
李氏搀扶着她,流着泪说道:“莺莺,莺莺,坚持住,到家了。”

☆、第57章

“娘,你怎么带了个乞丐回来?”雪兰嫌恶地捂住了鼻子,真心太臭了。
李氏却把女人扶去了她的卧室,对雪兰说:“这是……这是你们莺莺姨,还记得我跟你们说过吗?小时候跟娘一起长大的人,我唱文小生,她唱小花旦。”
“她是小黄莺?”雪兰惊讶地问。
李氏拿手绢擦了擦泪说:“是她,就是她,她在街上喊了我一声,我……也看了她好久才认出来。”
李氏很少说她在戏班子时的事情,但是每回说起来,都会提起一个人,就是小黄莺。她们六七岁时就在一起学戏了,吃睡在一起,挨打在一起,唱戏都同台,跟正真的姐妹没两样。十七八岁的时候,李氏叫刘老爷买走了,从此她再也没有听说过小黄莺的消息,没想到竟然会在如此大的沪市相逢。
“莺莺?莺莺?”李氏也不嫌脏,拍着女人的脸说,“你醒醒?”
“夫人,她身上很热,怕是发高烧了,不如给她盖上被子捂一捂,捂出汗就好了。”大妮说。
“胡扯。”雪兰一头汗地说,“外面三四十度,你给她捂汗?赶紧去请医生啊。”
把楼下诊所里的老大夫请上来看了看,老大夫探了探脉搏说:“她这情况不好啊,你们看过她身上没有?有没有伤处或者溃烂,这味道不大对啊。”
李氏请老大夫去了门外,然后和大妮给女人退下了衣物,一脱下来不要紧,雪兰几乎当场吐出来。
那味道太恶心,和着屎尿和脓水的味道,女人身上大片大片密密麻麻的红斑,下体不知道是被烫过还是怎么的,满是漆黑的疖子,一个一个的,太恶心了。
“哎呀……”大妮也是个小姑娘,看了一眼,就远远地避到了一边,和雪兰一样脸色苍白地靠在墙角。
“娘,这不会有传染病吧,你小心点,别乱碰她。”雪兰比较胆小,有种想马上去洗个澡的欲望。
李氏皱了皱眉,给女人盖上了一条床单,然后走出去跟大夫嘀咕了两句话。
大夫摇头说:“看来是病入膏肓了,你们最好赶紧送医院,家里用艾叶烧了熏烤,小心染上病。”
大夫离开后,李氏回来看了那女人一会儿,忽然拿起钱包,对雪兰和大妮说:“你们帮我一把,带她去医院。”
“娘,这是啥病啊?”雪兰问。
“是……花柳病。”李氏叹息道,“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本来要去搀扶人的手颤巍巍地收了回来,雪兰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扶了上去。
虽然心里知道普通接触没事,不过还是有点害怕,花柳病……如果仅仅是淋病还好说,一旦染上梅毒,那就是绝症啊。
女人穿上李氏的一件衣服,然后在三个女人的搀扶下,坐上一辆黄包车,去了最近的妇幼医院。
在医院里,穿白大褂的医生对李氏说:“有很严重的性病,下体被烫过,所以高烧不退。”
“大夫,救救她。”李氏伤心道。
“我们尽力。”
这个年代还没有抗生素之类的药物,传说中的盘尼西林也还是传说中的,治疗性病没有特效药,死亡率很高。治疗梅毒最好的药是一种黑药膏,里面有汞化物,敷在身上杀敌一万,自损八千。
女人还在昏迷,医院给挂上了盐水,一天就要两个大洋的住院费和药钱。
李氏坐在女人身边,边流泪边说:“小时候,师父罚我,不给饭吃,她就把自己那份省出一半来给我。那时候还说,长大了要一起离开那鬼地方,谁想到……呜呜呜……”
“她喊我李江海的时候,我还惊讶,谁晓得我的艺名啊,不想竟然是她,怎么落得这个地步……”
大妮小心翼翼地对李氏说:“夫人,这个要饭的女人早几天前就在路边了,恐怕她早就认出你了,只是没敢来认你。”
两天后,那个女人才睁开了眼睛,看到李氏的第一眼,脏兮兮的女人竟然露出了微笑,浑浊的眼睛似乎陡然发亮了。
“江海……”她根本已经发不出声音了,张开嘴也只是发出一股恶臭。
李氏却一点也不在乎,握着她的手说:“我知道,我知道,你别说话,不想咱们姐妹会在这里相逢。”
说罢,李氏嚎啕大哭。
女人清醒之后,就总想跟李氏说话。
“我看你像,没想到真的是你,那时候我觉得自己快死了,就喊了你的名字。”女人沙哑着声音说。
“你早几天就瞧见我了,为什么不叫我一声呢?”李氏问。
“我不敢相信是你,我还怕叫了,你不应我。”
女人断断续续说了她这些年的事情。
李氏叫买走之后,她一直在戏班子唱戏,后来班主赌钱欠了债,就把戏班子卖了,她们那些女孩也都被辗转卖了。她被卖到了上海的河北堂子,一开始是在长三书寓里唱小戏,还红过四五年呢,可是很快就不行了,去了二道堂子,一年年的,最后去了花棚子,到上个月,她直接被丢了出来。
“还是……你命好。”
“别说了,别说了。”李氏只顾着哭。
可是女人已经没救了,大夫说她病入膏肓是真的,到后来她就一直昏睡,很少清醒。
她清醒的时候会跟雪兰说话,问雪兰:“你是江海姐的女儿吧,长得跟她小时候真像,都这么俊。”
但有时候她会犯糊涂,直接把雪兰当成了李氏,跟她絮絮叨叨说这些年的遭遇和过往的趣事,有时候会笑的很幸福,有时候又哭的很凄凉。
她之前住在花棚子里,下面长满了杨梅疮,为了不妨碍接客,老鸨就拿火钳子一个个烫,烫掉了就没事人一样去接客。可是这种东西是能烫没的吗?又不知道消炎和卫生,肯定越烫越烂,直到烫也没法烫的时候,就扔到街上去了。久病加上性病后期,身上到处都在溃烂,根本就是在拖延时间了。
两个月后,女人在医院的病床上撒手人寰了。
她死之前还清醒过一会儿,精神很好,仿佛是回光返照,轻轻唱了一小段梆子戏,咿咿呀呀的,李氏一边哭一边跟她对戏。
这件事之后,李氏消沉了很久,她给女人买了棺材,葬在了沪市的青山上。
“她从小就说,以后要回陕西,回自己的家,没想到末了也没能回去。”李氏说,“那些拐骗妇女孩子的人真是该死。”
沉吟良久,她又说:“当初我要是没哄着老爷把我买走,只怕也是这个下场。”
雪兰也很消沉,因为她受到了惊吓,不管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从没见过这么可怕的人,这么可怜的人。
有时候一闭上眼睛,她还会想起那个女人腐烂的身体,恶臭的气味,恐怖的伤痕。
似乎是头一次,雪兰见识到了这个世界的可怕。
因为无论文学作品还是报纸新闻,纸上读到的,永远无法跟现实相比拟。
后世人喜欢看恐怖和惊悚片,因为坐在黑漆漆的电影院里,看着屏幕里人们的恐怖经历,会联想到自己的安全感,那种真正的站在旁边看戏的感觉。
可是雪兰不一样,她想起那个女人的时候,总是浑身战栗,似乎下一秒,自己也会遭遇到这些。她甚至又回到了刚来这个时代时的恐惧,害怕的不敢出门,因为想起指南书上讲的,刚来沪市的外地女子被抓紧窑子的故事。
这件事情带给雪兰的震撼是难以形容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也许应该写一个故事出来给大家知道。
在华夏的传统文化当中,没有什么人比妓女更可怜、更卑微、更被人鄙夷了。
要看一个国家究竟是什么样的,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和满嘴跑火车的政客都是虚的,要看就看这个国家最黑暗的角落里是什么样的。
写妓女并不是为了噱头,提高曝光率,相反作为一名女性,她去描写这类特殊群体,如果有一天身份曝光,也许会给她带来无穷的麻烦。
尽管如此,雪兰也决定写这个题材。因为这是一个女性集体失声的时代,或者可以说女性自千年前就失声了,一直到今日,或许可以第一次发出自己的声音了,那么为什么不发声呢?
雪兰自己也是一名女性,生活在这个时代,她深深地感受到了女性的不易和艰难,也许一篇小说不能让女性翻身,但起码她代替最卑微的女性们向这个不公的世界发出声音了。
想要了解妓女们的生活其实并不难,很多指南书里都详细的介绍了这类群体的信息,从很多八卦小报纸上也能了解很多。
可是最深入的了解不是来自别人,就是那个死去的小黄莺。
从她断断续续的语言中,雪兰知道了她的一生,更知道了那些地方到底是什么样的,到底有多么可怕。
雪兰本打算以小黄莺为女主角的,可是又觉得无法代表整个群体,因为这世上有无数个小黄莺,她们各有各的不幸。思考了很久很久,直到某个晚上,雪兰偶然看到一本杂志上刊登的《变形记》时,有了一个想法。
她在自己的稿纸上落下了《冰冻千年》四个字,作为自己新书的标题。
千年,是因为娼妓业已经在华夏的国土上存在了上千年。冰冻,是因为自从存在,就一直冰冻在此,顽固、冷酷,令人窒息。
小说的开头比较独特,也不知道能不能为当前的人们所接受。
她写道:“我是一条哈巴狗,也许前世是个人吧,我住在八大胡同,一个妓女养着我。”

第58章

一条狗的视角比较独特,可以凭借矫健的身姿在所有场合来去自如,也就更方便叙述每个可怜女人的故事了。
雪兰要描述的不是一个女人,而是许多可怜的女人,这些女人中有穿金戴银的高级妓女,也有一毛钱一炮的最下等妓女,这些女人以及奴役她们、伤害她们的人构成了这个故事的全部。
小说就是有这种好处,也许并不需要你明确阐述什么,人们在读这个故事的时候会自发明白作者的感受。作者难过的时候,读者会难过;作者愤慨的时候,读者会更愤慨。
民国时期南北方妓女的称呼不同。
北方最高等的妓女称为‘清吟小班’,次一等的叫‘茶室’,再次一等的叫‘下处’。
南方最高等的妓女称为‘长三书寓’,次一等的叫‘幺二’,再次一等的叫‘花棚’。
北方的名称有些显而易见,‘清吟小班’,很好听的名字吧,说白了这里的高等妓女要能说会唱,狎客要见面可以,但想要一亲芳泽就要付出心思,讨得妓女欢心,并付出了足够的钱款之后,才有这种机会。
二等为什么叫‘茶室’呢?因为客人来了二等妓院后,老鸨会先给狎客送上茶点,或是一盘瓜子,或是一壶茶水,要价就是一元,有的客人比较大方,就会点两盘茶点,这叫‘开双盘’,妓女和老鸨都喜欢这样大方的狎客。如果狎客跟妓女磕了瓜子喝完茶就走了,这叫开‘茶客’,如果上了床,那就叫开‘铺客’,上铺自然是要另外多交钱的,是以老鸨都逼迫妓女多开‘铺客’。
至于‘下处’那就不用具体描述了,想也知道。
南方的名称虽然和北方不一样,但实质却是一样的,会打骨牌的人一定知道‘长三、幺二’是什么意思。
‘长三’本指牌面为两排三点的骨牌,清朝时的意思是请一位‘长三’陪酒要三元,要她渡夜也三元。后来‘长三’取代了清朝时等级最高,所谓卖艺不卖身的‘书寓’,名称变为‘长三书寓’后,身价有所提高。
她们也是从小就教习歌舞,长大后穿着奢华的服饰,周旋于宴席赌局的应酬和达官显贵之间。后世看电影时,我们都看过这样的剧情,妓院的龟奴扛着妓女在大街上遛弯,实际上他们扛着的就是‘长三书寓’,因为她们裹小脚,不方便走路,所以‘出堂子’的时候,就要由堂子里的仆役抗在肩头送出去,这一路上的招摇,也等于给妓院做了活广告。
这些在指南书里都写得清清楚楚,但指南书写这些介绍,都是为了警戒外乡人初入沪市被骗的,所以指南书的角度多是介绍妓院里的骗术,窑姐和老鸨诈人钱财的小手段等。
指南书里基本不书写‘下处’,只写高等妓院,因为古往今来,男人之间要增加友谊也就那么点方式,喝酒、吃肉、玩女人嘛。通过一起倚红偎翠,朋友之间加强了生意上、政治上的联系,所以高等妓院的意义就有一定的深度了。指南书就是为新手们指点迷津的,告诉他们怎样赢得其他男士的尊敬又不受妓女们奚落。一位狎客必须摆出温文尔雅、知识渊博、腰缠万贯的架势才能被人高看一眼,而且还需要深刻的了解妓院里的潜规则,否则他们嫖人的,或许会反过来受到高级妓女的捉弄和奚落。
无论如何你都能感觉到,笔者对妓女的鄙夷和不屑,就好像她们都是骗子恶棍,你却迫于形势,不得不跟她们斗智斗勇。很多指南书里都是这个调调,其实这也表现了过去华夏男人的一种思想。
那就是,无论他们如何追捧一位妓女,但骨子里却从不把她们当人看。因为她们是婊子,是贱人,他们不会爱她们,更不会娶她们,甚至领回家当个暖床的,都会犹豫再三,怕她们太脏太荡,有辱门风。
比如‘小凤仙和蔡将军’的故事都耳熟能详,在雪兰身处的这个年代里,这事情才发生过去没几年呢。
小凤仙帮助蔡将军逃跑之后,获得了一个‘侠妓’的美名,到妓院追捧她的男人如过江之鲤,可是这么多男人都是来干什么的?有一个男人因为她是侠妓,就出钱或者筹钱为她赎身吗?没有,他们都是来与‘松坡’共享同靴之好的。同靴之好,这就是他们对待侠妓的态度了,多么无情,多么令人心寒啊。
《冰冻千年》描写的就是这样一个群体,一个被冰封住,窒息到极点的群体。
在现代社会,也许有那种为了虚荣和金钱出卖自己的女人,但是在旧时代,百分之百的女人都不是自愿的,她们都是可怜人,而且各有各的不幸。是什么造成了她们的不幸?雪兰要写出来,让人们都瞧瞧。
这篇文章不能以通俗文学的笔调来写了,她是准备投往《小说周刊》的,所以必须精雕细琢。她现在辍学在家,空闲的时间大把大把,一周往《小说周刊》投一次稿子还是可以做到的。
可是就在这天,北方发生了一件震惊中外的大事。
张大帅因为前方战线失利,乘坐火车返回东北,专列驶到皇姑屯附近的京奉、南满两铁路交汇处的桥洞时,被东瀛关东军预先埋好的炸弹炸毁,这位乱世枭雄身受重伤,当日送回沈阳官邸后即逝世,享年53岁。原因是他不肯满足东瀛人提出的在东北开矿、设厂、移民和在葫芦岛筑港等无礼要求。
就在第二天晚上,半夜时分,有人‘砰砰’砸门。
雪兰从梦中惊醒时,便听到门外许编辑的声音:“先生,夫人,快开开门。”
这么晚找来,必定是急事。
刚一开门,就看到门口满脸是汗的许编辑和一位陌生的先生。
那位陌生的先生连自我介绍都没有,就急切地说:“快,林海潮声先生,赶紧收拾一下,去东北。”
雪兰家里的几个女人都懵了,还是许编辑匆忙介绍道:“这位是咱们报社南边的总经理陈先生,他刚才接到了北方的电报,说是命林海潮声在大帅下葬前赶往北地。大帅生前喜欢您唱的那两首歌,有时候自己撩开嗓子唱,说平定天下、逍遥一生乃是平生志向。如今他去了,上面下令要你在他的追悼会上演唱《精忠报国》,消息传到南方政府,政府直接从军队调人来护送您过去,如今车队就在楼下等着。”
李氏愣愣地看着二人,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那位陈先生却绷不住了,急忙说:“先生还不速去准备,耽搁了事,你几个脑袋赔啊?”
“是,是。”李氏急忙转身向屋里走去,还没进去就又走回来,“只下令叫我去吗?我女儿呢?”
“命令上没有写山岚先生,只叫您去。”陈先生道。
“二位稍等,急不在这一刻,我进屋跟我娘说两句话。”雪兰不顾两个男人焦急的神态,拉着李氏进了屋子。
“五姐……”李氏刚一开口,就被雪兰打断了。
“娘你听我说,这事发生的急,看来你是非去不可了,你怕不怕?”雪兰问。
“这……都是那么大的官让我去啊。”李氏的脸色有些青白。
“娘,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吗?”雪兰不等李氏回答就继续说,“大帅被东瀛人谋杀了,这里面的文章先不细说,但大帅也算是个有气节的汉子,不肯出卖咱们华夏国的利益,这才被仇杀。你去为他唱首歌,送他一路,也算是应有之义。但有一件事情你需要知道,当前全国人民都在期盼国家统一,北伐战争打了这么多年,眼看着东北不敌,战事焦灼。此时却发生了外国人谋杀我国大员之事,反外和统一的声音必定高涨,特意让你去唱《精忠报国》这首歌,究竟原因为何,你能明白吗?”
“是……”李氏有些云里雾里,“是为了反外和统一?这……这种大事……”
“是为了鼓舞士气,是为了振奋民心,这种大事本来跟我们这样的小人物是无关的,可既然此事突然落在了我们头上,我们就不可以后退。常言道‘国家兴亡,匹夫有责’,你现在要做的这件事很重要,可称得上事关国家民族的大事,虽然我们只是其中的小角色,但‘何惜百死报家国’唱的就是这种气魄。我们或许不敢‘百死’,但为了《精忠报国》,也不枉您唱了这首歌,还记得我教你唱过的《大华夏》吗?”
李氏似乎是被雪兰的几句话激起了豪情,双手微微颤抖:“娘记得,记得。”
“咱们除了唱《精忠报国》,或许还可以唱唱《大华夏》,‘我们的大华夏,好大的一个家,经历过多少风吹和雨打’,此时统一形势大好,娘要好好唱,唱得人们齐心协力,唱得人们荣辱与共,唱得人们共御外辱。如果能促成国家统一,娘也算是办了一件大事。”
李氏的眼睛忽然燃起了星光,在夏夜昏暗的灯光下显得异常明亮,似乎手指也不再颤抖了。
“娘知道了,娘会唱好这首歌。”李氏说。
“别怕,我和三姐陪你一起去。”雪兰说。
李氏却微微凝眉,半响后摇摇头:“不,你和三姐不能陪我去,你们还是留在家里吧,这事我自己就行了,万一北边发生什么,却不能让你们出事。”
说着,她拿出行李箱,开始收拾行李。李氏的动作很麻利,很快就收拾好了随身物品,然后她穿上了一件素淡的深蓝色布衣旗袍,头发挽成一个髻子,耳环手镯全都摘下,最后素淡的仿佛尼姑一样。
这时,她才打开了房门。
门外,三姐已经收拾好了行装,正在跟许编辑急切地说着什么。
看到了李氏出来了,陈先生急忙上前道:“既然先生收拾好了,那咱们赶紧走吧。”
李氏却转身对三姐说:“你不用跟着我,你和五姐在家里等我回来。”
“那怎么成?”三姐道,“你一个人怎么行?”
“你们两个未婚姑娘跟着我东跑西跑算怎么回事?就算是为了国家大事,也到底少不了抛头露面,你以为歌女登台演唱有多么光荣,都在家里给我等着。”说完她看向许编辑,福身道,“先生,我这就去了,两个女儿就托付给您了,我从未离开过她们,此时不得已分开,我……”
许编辑却朝李氏一揖到底:“夫人此行非比寻常,您就放心把二位小姐交给我吧,我和家人一定照看好她们。”

第59章

雪兰和三姐一夜没睡,天蒙蒙亮的时候,姐妹两个依然相对无语。
昨晚的事情太突然了,一个车队半夜过来,就这样把李氏接走了,闪得姐妹两个连早饭都没处着落。
毕竟李氏不方便单独上路,所以就让大妮跟着了。三姐还要去报社上班,这天早上两个人只得去早餐摊上买了两碗云吞吃。刚咽下早饭,丁氏就过来了,拉着雪兰去了她家。
“李姐姐出门这段日子,你们两姐妹就跟着婶子住,婶子给你们做饭吃。”丁氏说。
李氏太宠孩子,雪兰和三姐都没下过厨房,连大米都蒸不熟。这年代又木有高压锅,没点水平的主妇真心蒸不熟大米的。
丁氏是个比李氏还巧的主妇,各种北方小菜、面食和点心都做的很棒,雪兰在他家吃了两天饭,就感觉自己好像又胖了一圈。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会变成土肥圆的,雪兰忧愁的看着碗里的红烧猪蹄。因为家里来了客人,丁氏可着劲做好吃的。
但是好吃的太好吃了,为了变苗条,不能吃好吃的,做人还有什么意思。于是雪兰决定摒弃家里蹲的生活,每天出去运动运动。
她的运动方式很简单,就是跟丁氏逛菜市场。
丁氏是个闲不住的女人,既爽利又泼辣,来沪市没多久,就把附近的大街小巷都逛遍了,现在都会说沪市本地的方言了,他们一群人里,就她是个女中豪杰,都能用方语跟人对骂了。
这天出去买菜的时候,雪兰在路口听到了一阵歌声,忽然就愣住了。
远远的,她看到了一个拨弄着琵琶的女人。
“唱得好听吧。”丁氏笑着跟雪兰说,“那个盲人经常在这个路口卖唱,我觉得她唱的《笑红尘》比录制碟片的那个女明星强多了。”
隔着一条马路,雪兰静静地望着那个唱歌的女人,她看上去三四十岁的样子,穿着一件朴素的褂子,团坐在地上,怀里拨弄着一把琵琶。女人的眼睛应该是看不见的,因为她的眼珠一动不动,呈现灰白的颜色。
她正在唱那首《笑红尘》,声音纯净、动人、饱经沧桑。
在雪兰的故事里,唱《笑红尘》的就是一位盲女,所以此情此景给了雪兰强烈的震撼。
因为这个女人的声音太美了。
不说出尘空灵,也有一种洒脱超然之感,听着听着,就会觉得很感动。
这时候正是上午七八点钟,路上行人都来去匆匆,很少有人注意到这个正在唱歌的女人,她坐在那里,美得仿佛一幅静止的画,那灵动的声音似乎赋予了她全新的生命,带着听歌的人也去往了不同的世界。
“闺女,还听吗?咱走吧?”丁氏问雪兰。
“哦……嗯。”雪兰点点头,跟着丁氏回家了。
从报社里得知了李氏的消息,据说她在追悼会上唱了《精忠报国》后,马上就有人邀请她去学校等地唱歌了。李氏第一次去学校唱歌的时候,就唱了那首《大华夏》,结果引起了轰动。这首歌曲简单明快,调子轻松,易于传唱。最重要的是寓意很好,在全国上下都抱着统一华夏,反抗帝国主义侵略的大背景下,这首歌在大街小巷很快的流传开来。雪兰还看到《大辰报》上刊印了这首歌,并且有不少人写信来赞扬雪后山岚,还说希望她能继续书写类似的歌曲,鼓舞人心。
至于林海潮声先生,她现在红了,这个名字几乎红遍了南北。有时候歌曲的力量很强大,甚至比雪兰这个写文章的还要强大。比如《大华夏》,这首歌贵就贵在歌词简单畅快,也不拽文,普通老百姓都能听个明白清楚,了解到一个大华夏的可贵和伟大之处,也凝聚了想要统一的普通百姓们的心愿。
雪兰和三姐读着李氏寄来的信件,这些信都是她念着,别人给她写的,但信里李氏的语气越来越不同了,有时候那种自豪和欢快可以透过信纸传来。
果然见过世面的女人就会变得不一样,这种就叫自信吧。
日子一天天过去,已经深秋了。
这些日子里,每天每天,雪兰都会跟丁氏一起路过那位唱歌的盲女,有时候雪兰会驻足听一会儿,然后给她放下几角钱。盲女的耳朵也许特别好,时间长了,她竟然主动开口跟雪兰搭话。
“谢谢您,总是来捧场。”她对雪兰说,女人的声音非常好听,似乎是仅仅听她说话,就是一种享受。
“不客气,您唱得真好听。”雪兰说。
“让您破费了,我回家后才知道,您每次都打赏不少钱。”盲女道。
“您的声音太美了,比录制唱片的歌手都唱得好。”雪兰说。
“您过奖了,那怎么能比,人家是大明星,我只是个街头讨饭的。”盲女笑道。
雪兰说的是真心话,因为这个年代的歌星,唱起歌来总有种唱戏的感觉,调子有时候尖锐,有时候婉转,给人拿腔拿调的感觉。
雪兰问盲女:“不知道先生家在何处?”
“不敢称先生。”盲女道,“小女夫家姓周,家就在后面的弄堂。”
雪兰迟疑了一会儿说:“若有机会时,请先生上门唱曲可行?”
“求之不得。”盲女睁着灰白的眼睛,向雪兰颔首道。
雪兰正在写《冰冻千年》,她把小说的前三章寄给《小说周刊》后,就收到了连载的邀约。
与她联络的编辑叫王万膳,他回复雪兰的第一封信就用十分惊喜的语气说一直想联络您,原来您来了南方云云。
原来《妻妾成群》被改编成话剧后,就在许多剧院上演过,可惜一直联络不到作者本人。因为有些场合是盈利性质的,很多文化人比较注重操守,盈利后就把一部分钱寄给了杂志社,结果杂志社早就联系不到作者了。
王编辑说很欣赏雪兰的文笔,希望能跟雪兰见一面。
《冰冻千年》不是短篇小说,起码要写二十万字左右,杂志社自然需要事先跟作者见面,并签订协议的。
《小说周刊》的杂志社就在沪市,要见面也很容易。
雪兰选的会面地点就是她家对面的那家咖啡馆。
大约上午十点钟的时候,有位先生推门走了进来,并且一眼就看到雪兰,因为她在桌上放了三个苹果,这是他们约见的标志。
那位先生脱下帽子,向雪兰欠了欠身说:“您好,初次见面,鄙人是王万膳。”
“您好,我是刘五姐。”
“不想先生如此年轻。”王先生有些无措地说,“我来这里之前,还以为先生是男子……冒昧了,冒昧了。”
其实也不怪人家胡思乱想,雪兰一个年轻小姑娘,偏偏写了一个妓院妓女的题材,也难怪人家想歪。
显然王先生就非常尴尬,似乎准备好了一肚子话,却都说不出口的感觉。
《冰冻千年》可不是为了充噱头,写些晴色之事博眼球,因为主角是条狗嘛,视角最多也就是听到奇怪的声音而已。而且整篇故事都处在一种晦暗晦涩恐怖的调子中,就算有晴色,也不过是恶心,令人心生反感而已,所以雪兰一点也不觉得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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