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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缘到-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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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今天不去吧?”
“为什么不去?”楚天歌回头看着赵书懿,“今天有活动?你之前没说啊。”
赵书懿没好气地撇了撇嘴,道:“好心没好报,还不是怕你心里难受,才决定牺牲一天,我们连行程都定好了,今天陪你出去疯一晚。一天不学习,我想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
楚天歌眼圈一红,差点就哭出来。自昨天明肆走后,第二次差点掉泪。吸了吸鼻子,才忍住。
“行,那我们今天就放纵一回。”
第二天,楚天歌戴着明晃晃的戒指去上课,上至老师,下至同学,见着就问。几个老师还好,不管是说出的话,还是脸上的表情,都是真心的祝福。可这些学生就不同了,大多数还好,总有那么几个心里肮脏的,也不知楚天歌怎么得罪了他们,看楚天歌,都用鄙视的眼神,你说你鄙视就鄙视,还偏偏要说出来,说了还不讲算,还非得一边说一边往她身上瞟两眼,就怕别人不知道他说的是楚天歌似的。
这是她的私事,关他们什么事啊。
一个上午下来,楚天歌差点就把戒指撸下来,结果明肆像猜到似的,打电话过来特意说这事。
“我说你深更半夜不睡觉打什么电话,我戴得好好的呢,要不要现在视频给你看看?”
“我倒时差呢,睡不着。”其实明肆也没那么神,他只是料想楚天歌被人打趣狠了会恼羞成怒,特意打电话来给她发泄的,并想不到会有人恶意中伤。
他才刚去两天,楚天歌心里再不痛快,也不好这个时候说给他听。
“睡不着也得睡,不然你准备怎么着?”
“那好,那我去睡,挂了啊。”
“去吧,去吧。”
刚挂了电话,起身迎头就碰见曾军,他笑得有些勉强。
“恭喜啊。”
正是感情冲动的年纪,被周围的人起哄了两句,然后产生的那种朦朦胧胧,似又不似的情愫,只要一方没有反映,很快就会消散。两人渐渐熟悉后,楚天歌就把最开始的那件事忘了,她以为,曾军和她一样,也早已经忘记。虽然后来何洁等几个人时不时会说上两句,她也没往心里去,只当是说笑。
可这会儿看见曾军的样子,忽然发觉,或许一直以来她都弄错了。一时,竟不知如何面对他,很尴尬。
“多谢。”
“那些人是羡慕嫉妒你,你要是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了。”曾军应该是也听见了那些话。
“嗯。”楚天歌苦笑起来,总算没刚才那么难看了。
“虽说如此,不过,我可不是圣人,听见了,还是忍不住生气。你说,这些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的,说别人的是非他们又能得什么好处?”
“是啊,你这样想就对了,他们说别人的是非,实际上就是在说自己的是非。你要是在意了,反而让他们得了意。”
曾军很适合做朋友,他总是能把说得自己高兴起来。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她实在很想要这个朋友,所以一直以来下意识的逃避。
“你太会说话了,”楚天歌已经不自觉地转了笑脸,又问:“吃了饭没?一起吃?”
其实这样也好,曾军还未说出口,他们之间还是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仍旧可以做好朋友。
“好啊,要不要我帮你买?”
正说着,远远的就看见赵书懿三个端着菜过来,就说:“不用,我们是定的餐。你也别去买了,多要一碗饭就行。”
赵书懿几个已经过来,虽然只听见了后面的话,也猜到楚天歌说的什么,也说:“我们点的菜多,每次都吃不完,一起吃吧。”
曾军本就是个洒脱之人,见她们这么说,一口就应了,就帮着摆菜,又帮着端饭拿筷子。
从食堂出来,五个人分手后,郑妮儿就说:“要说,曾军这人真不错,当然,不能和你家男人比,不过,你家男人太变态了,多少年才能出一个。”
这回不用楚天歌出口教训,赵书懿立马就拍了她一下,低声吼道:“你跟谁学的,一口一个男人?”
赵书懿在她面前积威已久,郑妮儿心里不服,嘴上却不敢再说什么,笑嘻嘻地躲到于敏华那一边去了。
回去楚天歌就先到阳台去看兰花,见太阳还是晒过来了,就往一边挪了挪。
“没想到你真的养活了。”赵书懿笑她。
“只要肯用心,怎么就养不活?”
楚天歌手上挪着花盆,就想起明肆走前说的那句话,就想:也不知他那句话是别有意味,还是真的提醒自己兰花里长草了。想着,也不走开,就低下头扒拉根部一棵一棵仔细地检查起来。
还是去年下半年学画兰花的时候买的,那天和明肆逛超市的时候看见有兰花卖,就闹着买了这盆。刚养的时候养得不好,别说开花,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后来无事就往附近的一个花市逛,问得多了,才慢慢养好,不过还是死了两株,到今年才算是长得有模有样,能见人。
“你哪里像个年轻人,跟个老太太似的,怎么明肆就喜欢你,真是想不通。”楚天歌知道她是说自己会针线,竟然还耐得性子养兰花。
“各花入各眼,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你找什么呢?”赵书懿走出来,看她找东西的样子,也凑上来看。
“我看有没有长草。”
“这个东西还会长草啊?”赵书懿是真不知道。
楚天歌的脸立马通红,她真是着魔了。别说这泥土是春上刚换的,就算是旧年的土,也不可能长草。不免就想起明肆话里的意思,更是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赵书懿正凑过去看,见她忽然停止动作,还以为是找到了,连忙看去。
“找到了?哪一棵是的?”看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我看着好像和旁边的一样,你是不是看错了?”
一边说一边就看向楚天歌,见她满脸通红,实在是莫名其妙,不过,这种状况,肯定和明肆有关,定然是两人之间的私语,且就隐藏在刚才说的话当中。见她这样子,要笑又不好笑,只得装没看见,忍得十分幸苦。
“你看看,是不是搞错了,别拔错了。”
楚天歌连忙缩回手,讪讪道:“是错了,没长杂草。”舌头打了个结,差点就咬到了。
“进去吧,今天的太阳怎么这么大,晒死人了。”还是眼不见为净,赵书懿这家伙太精了,再不小心说两句话,只怕她就能猜到了。
赵书懿也不说话,只笑眯眯地看着她,由着她拉回房里。楚天歌压根不看她,进门就直接去池子边洗脸。
这一回,糗大了。
第一百四十一章
“死丫头,你今天回不回学校啊?”
她就是想寂寞都寂寞不起来,还没上车,赵书懿的电话就来了。
“回,怎么不回?正在路上呢,三十分钟到。”
“伤不伤心啊?昨天晚上有没有躲在被子里偷哭?”
“开玩笑?少个人管我,我高兴还来不及呢。”
“这话是真是假,我一听就知道,你就莫给我装了,你还嫩着呢。对了,你说了要请我们吃饭的,结果这人都走了,饭还没请呢。我跟你说啊,这一顿绝对打发不了我们,今儿你先得请我们一顿,算是赔罪,再看我们心情好不好。”
“行,你们怎么说,我怎么办,绝无二话。”
赵书懿挑拨着胡侃了会儿,心情就好多了。人生就是这样吧,失去点什么,就会再得一点什么。以前周末都是和明肆过,从来没有一个人过过,以后倒是可以尝试一番,也可以和女同学一起出去瞎逛。只有这样,才能称之为大学生活。
路上找了家超市买了一大堆零食,回到寝室,预备先塞一塞她们的嘴,郑妮儿却难得的没对零食感兴趣,上来就扒拉楚天歌的手。
“我瞧瞧,天,这么早就嫁出去了,如花的年纪才刚刚开始,还没有玩弄两个小男生,就这么把自己卖了,实在太可惜了。”郑妮儿一边说,一边摇头轻叹。
楚天歌怒道:“搞清楚,是订婚,不是结婚,还没嫁呢。”
“还不是一样?”
“怎么一样了?”
郑妮儿就点着她手上的戒指,说:“戴着这么个玩意儿,还有谁敢追你?”
楚天歌一噎,抽出手去后面洗手,说:“我以后天天戴手套。”
郑妮儿大笑。
“你就不会把它取下来么?”说完,似乎想到了什么,又是一声惊叹,“我知道了,你不会又被你男人哄着答应了什么条件吧。”
看看这些人,还都是连男朋友都没谈,更没牵过小手的小姑娘,自楚天歌订婚后,就满口的你男人你男人,叫得顺口极了。
“注意点,你是淑女,不要满嘴男人男人的,小心吓跑了那些可爱的小男生。”
洗了手出来,楚天歌就清理画具。
“去哪里吃饭?赶紧地吧,别太晚了。”
“要不今天不去吧?”
“为什么不去?”楚天歌回头看着赵书懿,“今天有活动?你之前没说啊。”
赵书懿没好气地撇了撇嘴,道:“好心没好报,还不是怕你心里难受,才决定牺牲一天,我们连行程都定好了,今天陪你出去疯一晚。一天不学习,我想应该没什么大不了的。”
楚天歌眼圈一红,差点就哭出来。自昨天明肆走后,第二次差点掉泪。吸了吸鼻子,才忍住。
“行,那我们今天就放纵一回。”
第二天,楚天歌戴着明晃晃的戒指去上课,上至老师,下至同学,见着就问。几个老师还好,不管是说出的话,还是脸上的表情,都是真心的祝福。可这些学生就不同了,大多数还好,总有那么几个心里肮脏的,也不知楚天歌怎么得罪了他们,看楚天歌,都用鄙视的眼神,你说你鄙视就鄙视,还偏偏要说出来,说了还不讲算,还非得一边说一边往她身上瞟两眼,就怕别人不知道他说的是楚天歌似的。
这是她的私事,关他们什么事啊。
一个上午下来,楚天歌差点就把戒指撸下来,结果明肆像猜到似的,打电话过来特意说这事。
“我说你深更半夜不睡觉打什么电话,我戴得好好的呢,要不要现在视频给你看看?”
“我倒时差呢,睡不着。”其实明肆也没那么神,他只是料想楚天歌被人打趣狠了会恼羞成怒,特意打电话来给她发泄的,并想不到会有人恶意中伤。
他才刚去两天,楚天歌心里再不痛快,也不好这个时候说给他听。
“睡不着也得睡,不然你准备怎么着?”
“那好,那我去睡,挂了啊。”
“去吧,去吧。”
刚挂了电话,起身迎头就碰见曾军,他笑得有些勉强。
“恭喜啊。”
正是感情冲动的年纪,被周围的人起哄了两句,然后产生的那种朦朦胧胧,似又不似的情愫,只要一方没有反映,很快就会消散。两人渐渐熟悉后,楚天歌就把最开始的那件事忘了,她以为,曾军和她一样,也早已经忘记。虽然后来何洁等几个人时不时会说上两句,她也没往心里去,只当是说笑。
可这会儿看见曾军的样子,忽然发觉,或许一直以来她都弄错了。一时,竟不知如何面对他,很尴尬。
“多谢。”
“那些人是羡慕嫉妒你,你要是把他们的话放在心上,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不痛快了。”曾军应该是也听见了那些话。
“嗯。”楚天歌苦笑起来,总算没刚才那么难看了。
“虽说如此,不过,我可不是圣人,听见了,还是忍不住生气。你说,这些人是不是吃饱了撑的,说别人的是非他们又能得什么好处?”
“是啊,你这样想就对了,他们说别人的是非,实际上就是在说自己的是非。你要是在意了,反而让他们得了意。”
曾军很适合做朋友,他总是能把说得自己高兴起来。或许,正是因为这样,她实在很想要这个朋友,所以一直以来下意识的逃避。
“你太会说话了,”楚天歌已经不自觉地转了笑脸,又问:“吃了饭没?一起吃?”
其实这样也好,曾军还未说出口,他们之间还是可以当作什么都没发生,仍旧可以做好朋友。
“好啊,要不要我帮你买?”
正说着,远远的就看见赵书懿三个端着菜过来,就说:“不用,我们是定的餐。你也别去买了,多要一碗饭就行。”
赵书懿几个已经过来,虽然只听见了后面的话,也猜到楚天歌说的什么,也说:“我们点的菜多,每次都吃不完,一起吃吧。”
曾军本就是个洒脱之人,见她们这么说,一口就应了,就帮着摆菜,又帮着端饭拿筷子。
从食堂出来,五个人分手后,郑妮儿就说:“要说,曾军这人真不错,当然,不能和你家男人比,不过,你家男人太变态了,多少年才能出一个。”
这回不用楚天歌出口教训,赵书懿立马就拍了她一下,低声吼道:“你跟谁学的,一口一个男人?”
赵书懿在她面前积威已久,郑妮儿心里不服,嘴上却不敢再说什么,笑嘻嘻地躲到于敏华那一边去了。
回去楚天歌就先到阳台去看兰花,见太阳还是晒过来了,就往一边挪了挪。
“没想到你真的养活了。”赵书懿笑她。
“只要肯用心,怎么就养不活?”
楚天歌手上挪着花盆,就想起明肆走前说的那句话,就想:也不知他那句话是别有意味,还是真的提醒自己兰花里长草了。想着,也不走开,就低下头扒拉根部一棵一棵仔细地检查起来。
还是去年下半年学画兰花的时候买的,那天和明肆逛超市的时候看见有兰花卖,就闹着买了这盆。刚养的时候养得不好,别说开花,还一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后来无事就往附近的一个花市逛,问得多了,才慢慢养好,不过还是死了两株,到今年才算是长得有模有样,能见人。
“你哪里像个年轻人,跟个老太太似的,怎么明肆就喜欢你,真是想不通。”楚天歌知道她是说自己会针线,竟然还耐得性子养兰花。
“各花入各眼,青菜萝卜,各有所爱。”
“你找什么呢?”赵书懿走出来,看她找东西的样子,也凑上来看。
“我看有没有长草。”
“这个东西还会长草啊?”赵书懿是真不知道。
楚天歌的脸立马通红,她真是着魔了。别说这泥土是春上刚换的,就算是旧年的土,也不可能长草。不免就想起明肆话里的意思,更是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赵书懿正凑过去看,见她忽然停止动作,还以为是找到了,连忙看去。
“找到了?哪一棵是的?”看了一会儿,又自言自语,“我看着好像和旁边的一样,你是不是看错了?”
一边说一边就看向楚天歌,见她满脸通红,实在是莫名其妙,不过,这种状况,肯定和明肆有关,定然是两人之间的私语,且就隐藏在刚才说的话当中。见她这样子,要笑又不好笑,只得装没看见,忍得十分幸苦。
“你看看,是不是搞错了,别拔错了。”
楚天歌连忙缩回手,讪讪道:“是错了,没长杂草。”舌头打了个结,差点就咬到了。
“进去吧,今天的太阳怎么这么大,晒死人了。”还是眼不见为净,赵书懿这家伙太精了,再不小心说两句话,只怕她就能猜到了。
赵书懿也不说话,只笑眯眯地看着她,由着她拉回房里。楚天歌压根不看她,进门就直接去池子边洗脸。
这一回,糗大了。
第一百四十二章
第一百四十二章
这个周末,赵书懿三个就说不回家,楚天歌便劝她们。
“我好容易得了自由,一个人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你们可不许破坏,四凤和学校那边,我就不去了,你们可不许偷懒。”
见她这样说,赵书懿三个就不好再说不回去留下来陪她的话,唯有同意。
星期六早上醒得早,楚天歌就想,不如今天睡个懒觉。再闭上眼时,几件事在脑子里盘旋,越躺越清醒,翻来覆去的,还哪里睡得着,只得起床。
换了一身运动装,背了一斜跨的小包,只装上手机和钱包,一路慢跑着去了公园。
早晨露水还没下来,空气有些潮,树上的鸟已经来回不知跑了多少趟肚子已经填饱了,开始一个比着一个的炫耀起自己婉转的喉咙。
吊了半个小时的嗓子,围着人工湖跑了一圈,又和杨老师等人一起凑着唱了两曲,他们要到中午才散,就先回去了。在门前随意吃了点东西,回寝室洗了个澡,平心静气地写好字,看见桌上越长越好的兰草,一时来了兴致,又铺纸画了一幅,酸酸地题了首小令,顺便题上款,最后盖上印章。
再看时间,才九点多,外面淅沥沥开始下起雨来。楚天歌原本还不打算出门的,看这天气,反而又有了兴致。
过了清明后,天气是一天比一天热,尤其是进入六月后,只要有一点太阳,人都不敢出门。虽然很多人不喜欢在这样的阴雨天出门,但是楚天歌还不厌恶,相比起大太阳的天气,这样的天气她更喜欢一些。
这样的天气适合穿裙子,楚天歌第一个就想起那条绿色浅得几近白色的长裙,配上白色吊带背心,外面套一件粉色的针织短袖开衫,换一双白色的平底凉鞋,仍旧背着早上小包包,清快凉爽。
昨晚小汪打电话过来问时,就说今天不用车,到了楼下,想了想,还是没给他打电话。
经过信箱时,想起赵书懿给的钥匙,就想:明肆已经到了有四天了,不知有没有写信回来。又想:不过仅仅四天而已,就算是在国内,恐怕也没有这样快的信件。虽然这么想,仍旧还是忍不住走过去。找了一下,才找到班上的信箱,打开一看,里面竟然也有不少,一封一封查看了一遍,竟然还有一封自己的,先时还一喜,以为是明肆写回来的,再一看,那秀气的笔迹一看就是女孩子的。心里还是有些失望,顺手把信都拿出来放进包里,也没兴致看信。
车站人很少,连楚天歌在内,也只有七个人,那六个三男三女,俱是情侣,都一同挤在一顶伞下面,男孩子搂着女孩子的腰,更有一对好不顾忌地当众亲吻。楚天歌看着更加郁闷,只好转过身去认真看站牌。十六趟车,就有十趟车是往某某山而去,谁下雨的天去爬山啊。看到最后,总算有一趟到市中心的,终点站就是大广场。
也是巧,回身就看见车来了,连忙翻出卡等着车进站。
是起点站,又是下雨的天,车上很空,只有两个人。和楚天歌已同上车的,就有那一对最黏糊的情侣,两人上车就去后面找个连个连在一起的座位继续黏糊。
楚天歌特意选了个他们斜前面临窗的座位,两地恋爱的人,还是不看这些画面的好。
渐渐地人多起来,又渐渐地少了。
听见广播响起,提醒所有的乘客下车的声音,才发现已经到终点站了。车里只剩下三人,除了她自己,就是那对情侣,原来他们和自己的目的地相同。
楚天歌跟在他们后面下车,雨已经停了,天还是阴阴的,想必还要接着下。楚天歌习惯性地往广场上看了一眼,可以容纳近二十万人的大广场真的大得无边无际似的,对面的高楼大厦像玩具似的。
就这么一晃的时间,那对情侣已经不见了踪影。
辨了一下方向,找到地下通道入口,楚天歌便直接走过去。
大广场上和别的广场也并没有什么不同,也是一块空旷平整的地面,无非大一点,但是它又和别的广场不同,它代表着一个时代。来上京游玩的人,任何一处名胜古迹都可以不去,唯有大广场非去不可。所以,即使是下雨天,广场上的人仍旧很多。
楚天歌随意地逛着,看着所有的人都是对着城楼那边狂拍,不知怎么的,这一刻,看那城楼时,忽然有些替它悲哀。原来,现如今,它也不过是一处景而已。
这丝念想也不过一瞬间的事,楚天歌自我嘲笑了一把,连忙丢开。她还没老呢,又不是搞文艺的,做这伤春悲秋之态实在不适合。
“同学。”
楚天歌也没在意,不想,那人又连喊了两声,且一声比一声近,才猜到是喊的自己,回过头,就看见一个笑得一脸阳光有点小帅的男生拿着一个相机走过来。
“同学,帮我们一个忙,好吗?”
楚天歌一瞬间瞪大了眼睛,忍下心里的惊讶,忙顺着他的目光往他身后看去。看见跟在他后面也是一脸笑意的娇俏女生,才算是确认了。
竟然是两个老熟人,当然,仅仅只是楚天歌自己的老熟人,那两个所谓的老熟人可并认不得她。
这一男一女,正是云城师范一班的班长秦关和团支书陆瑶。只看他们之间的亲密无间,便知这两人的关系。可据她的记忆,这两人明明是姐弟关系呀。
所以说,从她知道自己是一中的学生时,就该知道,这一世,很多事早已经不一样了。
“好啊。”楚天歌略欣然接过相机。
楚天歌没有和他们多说一句话,拍完照片,一方说谢谢,一方说不用谢,便各自分手。
她要真赶上去亲热地说话,别人肯定会当她神经有问题,实在是太傻了。
无论是曾经最好的朋友靳敏,还是他们两个,与现在的她而言,都只是陌生人。若能在某一天有交集,那是他们还有缘分,若不能,她也没那个必要硬是要牵扯上。谁能知道,再次相识,还是否能如从前?不然,还不如就像现在这样,不识不知。
和两人分手后,楚天歌的心情不错,见已经一点钟了,就直接离开广场找了个地方吃饭。
随着时间推移,每每想起前世的事,楚天歌总会有种做梦的感觉,总会去怀疑,那些经历不过是一个比较长的梦而已。今天遇见秦关和陆瑶,这两个大学的同学,似乎在证实那些事并不是梦。心里不知是何种滋味,不过,不管是哪种滋味,总归是实实在在的了,不再那样飘忽不定。
从美食城出来,雨又开始下起来,而且下得特别的大,十米开外都看不大清楚。不过,楚天歌的兴致很高,并没有改变计划的打算,反而有点小小的期待,不知在这样的雨天逛古城会是何等的感受。
这一逛,就逛到了六点钟,古城里的灯笼都亮起来了,她还意犹未尽
在校门口遇见金华,想起中午取的信,楚天歌连忙叫住他。
“我今天取信了,帮个忙,带回去。”
想来是玩了一天的游戏,很疲累的样子,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也不说话。
楚天歌拿出信一封一封看,把男生的都挑出来,一边和他说话。
“你不会玩了一天的游戏吧?”
金华难得的有些尴尬,呐呐地笑了笑,没回话。楚天歌心里了然,笑了笑,也没有追问,正好信分完了,就递给他。
回到寝室,楚天歌找出自己的那封信,看了看信封上的地址,还是不确认是那个人,不过看字迹应该是个女生。
掂了掂,份量倒是很足,拆开一看,有三页信纸,直接翻到最后一页,看了下落款。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张琼是哪一个。
有点想不通这个连样貌都记不清了的人怎么会忽然给自己写信,而且还能写上这么多,她想不出,毕业快两年了,一直没来往的两个人,能有这么多的话说。
打开一次性饭盒,一边吃,一边看。
也没说什么,开篇就表达了对她订婚的惊讶和祝福,后面就是长篇累牍地回忆一些楚天歌记忆里已经模糊了初中生活和完全没任何印象的高中生活以及她现在的大学生活。
只看了开头,楚天歌就知道,应该是从明丽姝那里知道的。
不过看她们现在这样似乎无话不谈的样子,楚天歌还是有点不舒服。她记得的是,她和张琼初中就一直同班,和明丽姝却是到初三之后才同班,至于高中时代,楚天歌不清楚,不过从信里也看得出,两人也一直同班,而从明丽姝那边得的消息,楚天歌和明丽姝是在高二分文理科之后才同班的,也由此可知,她和张琼做同班同学六年,和明丽姝只有三年。但是,结果很明显,她在张琼眼里,可不如明丽姝。不过,也有可能,这个世界早已经变了,也许楚天歌和明丽姝已经掉了个个儿。
这么忽然来一封信,还通篇都是说两人从前关系怎么好,楚天歌实在难以对她生出亲近之意。
第一百四十三章
第一百四十三章
楚天歌看完,只当看了一篇故事,心里想一想,也就算了,并没有放在心上。
放下信,正要接着吃,电话就响了,是明丽姝打来的。楚天歌一看,就笑了起来。
“真是难得,怎么想起给我打电话来了?”
“女人,你还好意思说我。”
楚天歌说了,才想起她也是从来没主动和明丽姝打过电话。好在不是面对面,楚天歌的脸皮就厚些,根本不在意。
“最近怎么样?”
“还好,你呢?四哥走了吧?”
“嗯,已经走了。”
“二伯二妈呢?还在上京玩呢?”
“已经回去了,明肆走后隔了一天走的。”
两人寒暄了一阵,明丽姝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起正事。
“我也不拐弯抹角,是有事找你帮忙。”
楚天歌愣了一下,说真实,她还真没意识到明丽姝给她打电话是因为有事。原来,她心里还是把明丽姝当成了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她会在收到张琼的信时疑心,但是接到明丽姝的电话,却只是当作纯粹的聊天。
“什么事?说说看,不过,我可不敢打包票。”
“还不是我哥的事?”明丽杰找明肆借钱的事最后还是被他**妈给搅和了,不管是明丽杰还是明肆,都低估了老人在这些事上的固执。
“你也知道,我哥一心想出来做,我爸爸妈妈又希望他能静下心来找工作,两边僵着,谁也不让谁。这都六月了,他看我爸爸妈妈不松口,别个那边也已经筹到了钱,知道没希望了,才开始着急找工作。现在都什么时候了,好的公司早已经招满了,他这会儿再着急又有什么用,也不知道盛世这会儿还招不招人?”
这是明丽杰父母商量的结果,但是这个电话却是由明丽姝打给楚天歌,而不是明丽杰打给明肆,或者是明丽杰打给楚天歌,这里面有几层意思。首先,肯定是明父明母那边没有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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