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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缘到-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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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算师一共要考十一门,整个大学的课程学完,也不过只能考前两门。既然决定走这一条路,那么总是走在别人前头才好,总不能真的等到大学毕业就只考那两门基础数学吧。

    正好这几天闲着,不如早些拣起来的好,争取早日把那两门过了,其余的,再买书学就是了。

    “你大一的课本在不在家里?”

第四十六章

    *打劫票票*

    “你要提前预习?”显然,明肆猜出了楚天歌的想法。

    “嗯,”楚天歌点了点头,“每天呆着也无聊,不如提前预习一下。”

    “这个不急,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学习太劳神了。”

    “不怕的,”按着前世的课程进度来看,概率论和数理统计这两门课程是在大三才开始学,基础数学二主要就是考这两门,楚天歌哪里等得及,她不想再像前世那样混日子。这样一想,更加着急起来,“看电视也是闲着,还不如看书呢。”

    说到后面,有点赌气的语气。

    “好吧。”见楚天歌有生气的征兆,明肆只好妥协。

    楚天歌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见明肆答应了,心里一喜,就催着明肆去拿课本。

    “急也不急在一时,今天已经晚了,明天开始,怎么样?”明肆哭笑不得,又给楚天歌讲道理,道:“我也得准备一下,先学哪本书。丢得太久了,很多我都忘了,我也得先看一下,不然你问个什么我都不知道,岂不是太难看了?”

    楚天歌就笑了起来,也知道自己是着急了些,有些不好意思。

    “那行,我就先谢了啊。”

    第二天,明肆果真找了几本书出来,先递了两本给楚天歌,说:“这两门课是基础,你先看着,后面有练习题,这是参考答案。”指的是剩下那两本书。

    楚天歌高兴地接了过来,翻开看了看。总算没有忘记光光,还看得懂。丢了也有好几年了,原先学得就不牢靠。不过楚天歌也没有太过欢喜,毕竟前面几章是打基础的东西,看得懂是应该的,越往后面就越难了。

    不过,还好,她还有时间,她还有机会可以重新来过。

    一直没有任何感觉,之前的钱、房子等东西都来得太过容易,这会儿捧着这两本书,楚天歌才真真切切地觉得,她能重活一遍,虽然仅仅只有十年,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

    这一病,竟然整整打了一个星期的吊瓶才好,接着又整整下了两天的大雨,军训也被迫停止了。为了能顺利地得到军训那两个学分,剩下的两天,楚天歌临时抱佛脚,每天除了走正步就没有别的训练课程。三十那天检阅时,竟然也没出什么事。

    阅兵仪式结束,几乎人手一个相机,操场上到处都是闪光灯闪烁,下午时送教官离校,一些女生哭得稀里哗啦的,恨不能跟着一起走。

    楚天歌就像一个旁观者,静静地看着这伤感的场面,却毫无感觉。

    即使多活了这十年,她仍旧有些无法理解,分离有什么值得伤心的?悲、欢、离、合,本就是人生必须经历的,有悲才有欢,有分才有离,没有这分离,哪里来的团聚呢?

    晚上就各回各自的教室集合。

    寝室里四个女孩子坐在一排,郑妮儿看着楚天歌,十分哀怨地说:“都一样黑也就算了,偏你这么白,叫人怎么活,你瞧一瞧,咱们班的男生,哪一个进门不先瞧你一眼?”

    “天,说得好像我很愿意似的,换你打一个星期的针试一试,好不好受?”楚天歌是哭笑不得,不过心里又窃喜。

    前世军训后,她黑得连楚天雪都不认识了。放假后去她家里,她开了门,看了半天才来一句,“是天歌啊,晒成这样,都变了相,我都不认识了。”她可怜的小心肝,碎成一粒一粒的。

    “你病了一段,皮肤白得过份,晒了两天,脸色还红润了,不说妮儿,我看着都嫉妒了。”赵书懿也笑着打趣。

    “你是不是汗白【注1】?”前面一个男生忽然回头问了这么一句话。

    于敏华这略显清冷的人脸上都带了笑,郑妮儿更是没所顾忌,破口大笑,引得所有的人都看过来。她却一无所知,一边笑,还一边断断续续的说。

    “拜托,就算是汗白,晒了十几天,怎么也要晒黑啊,这是常识好不好?天歌是病了一个星期又养白了,这才晒了两天,又有我们做比对,能黑到哪里去?”

    那男生尴尬不已,所幸他黑得很,也看不出脸有没有红,结结巴巴地说:“好了没?不好意思,我不知道。”

    楚天歌看着他局促的样子,再看郑妮儿笑得张狂的样子,真为他可怜,老实的孩子,和人搭话偏又不会说话。

    “没事,已经好了。”又拽了郑妮儿几下,瞪了她一眼,说:“老师来了。”

    郑妮儿先还不信,只当楚天歌是要给那男生解围,不过她们坐得靠前,离门也近,眼角瞥见秦老师真的来了,才慌忙掩住笑颜,手却在楚天歌腰间掐了一把,又横了她一眼。

    秦老师也没有多话,自我介绍了一下,表达了对双方认识的荣幸,把接下来的安排说了一遍就散了。

    最重要或者说是新生心里最重要的事儿,国庆假期结束后,就将迎来他们人生中一次很重要的竞争,班长和团支书等班干部的竞选。楚天歌对竞选班干部没兴趣,也没这个打算,不过郑妮儿一直念叨着。

    其实那么多班干部里面,班长和团支书才是重头戏,别的都算是喽啰。

    郑妮儿想竞选宣传委员,仅仅是因为她喜欢办黑板报。

    “天歌,你打算竞选哪个职位?团支书?”说着,她自己就摇了摇头,“你喜欢什么?学习委员挺好的,你肯定适合。”她自说自话的,就把职位给定了。

    “我不打算竞选班干部。”楚天歌摇了摇头,拒绝了。

    “啊?”郑妮儿就去看于敏华,她有些怕于敏华,或者是觉得她不好亲近,嘟着嘴小声说:“敏华肯定也不参加,你怎么和她一样啊?”

    “我是不喜欢。”

    话音还未落,电话就响了,楚天歌拿出来,还没看清楚,郑妮儿就整个人挤了过来。

    “是谁?是谁?”待看清楚来电显示,就笑着叫嚷:“男朋友追来了哦。”

    楚天歌哭笑不得,摇了摇头。

    “下了课没?我正好在这一带。”

    “刚下,你要不在门口等我,我回宿舍拿点东西。”明肆中午就打了电话过来问什么时候放假,说他过来接,两人约定了时间了,没想到这么巧,这才刚下学,他的电话就到了,也难怪郑妮儿会这么问,何况她一直误会了二人的关系。

    大学的恋情,有多少是从谣言开始的?

    自生病期间两人相处了九天,两人就亲近了许多。

    “东西多不多?要不还是我进去吧。”明肆不太想放弃。

    “不用,就几件衣服,你进来也麻烦。”楚天歌却没想那么多,只想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好吧。”明肆颇为无奈,也有些郁闷,没有进步。

    挂了电话,赵书懿就笑着打趣。

    “家里打了电话,我们三个今天都要回去的,我还想着你今天一个人住在寝室太孤单呢,没想到早有了去处。”

    连赵书懿也这样看,楚天歌郁闷极了,也很泄气,她都不想去解释了。

    “军训了二十天,妈妈在家肯定担心死了,放了假还不赶紧召回去,好吃好喝的养着?真是幸福的娃啊。”

    最好的法子就是根本不予理会。

    “羡慕吧你。”郑妮儿就是个没心没肺的。

    “想吃什么,我们回来的时候带过来?”赵书懿到底宽厚一些,知道照顾楚天歌的情绪。

    “到时候什么方便你就带什么吧,我不挑的。”

    注1:地方说法,有种人的皮肤,晒了太阳流汗之后,肤色会比之前白皙,叫作汗白。

第四十七章

    *打劫票票*

    东西事先已经清理好了,四个人上楼拿了东西就又出来。到了楼下,赵书懿和郑妮儿说要等人,郑妮儿拿明肆来打趣楚天歌,楚天歌好没意思,于敏华也和楚天歌不同路,就与三人道了别。

    走到大门用了近二十分钟,正要打电话问明肆到了没,就听见喇叭声。明肆的车就停在不远处,左近都是黑色的车,他的车隐在其中,还真不容易看见。

    “你怎么跑到这边来了?有事?”上车就闻到淡淡的酒味,楚天歌不自觉地皱了下眉头,很自然地把窗户摇了下去。

    “别开窗,晚上气温有些低,别冻着了。”明肆连忙阻止,自然就看见楚天歌眉头微微皱着,脸也冲着窗户外不看他,还以为是哪里得罪了她,想了想,有些摸不着头脑,就问:“怎么了?”

    “没什么,开窗透透气,马上就关。”楚天歌也怕再病,虽然酒味有些难闻,但是明肆喝得并不多,适应了会儿,又换了气,已经好多了,忙又把窗户摇上。

    明肆这才明白,讪讪地说:“明天就放假了,都很高兴,所以吃饭的时候喝了点酒,你忍一忍。”说着,就去翻口香糖。

    “没事,”楚天歌的脸瞬间胀红,说:“我只是有一点怕酒味儿,同学相聚总是要喝一点的。”

    这话其实挺正常的,可是楚天歌这会儿是红着脸说的,就感觉有一点怪,怪在哪里,却又说不出来,忙转移了话题。

    “你们怎么跑到这边来吃饭?你们学校附近的菜不好吃?”说着,不知怎么的,忽然就想起醉酒驾车这回事来,楚天歌心里就有些担心。

    “你喝了多少?”

    “只喝了两杯啤酒,平时玩得好的几个,一般我们相聚时都很随意,爱喝就喝,不喝也不会说什么。何况都知道我要开车,根本不敢让我喝酒。放心,没事的。”明肆一听,就知道楚天歌问的是什么,即使很隐晦。

    “不是,”既然知道没事,撒个小谎也没太大关系,所以楚天歌连忙就否认了,刚才的话问得可有些失礼,说什么也不能承认,忙就找了个借口,说:“你别误会,我只是想问一下,一般喝多少酒就不能上路。”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标准我倒是知道,人的血液中酒精的含量大于八十毫克每一百毫升,就属于醉酒驾车。至于到底喝多少会超过这个量,我就不清楚了。我想,只要头晕了,肯定是超标了的。”

    大概酒真能壮人胆色,明肆今儿说话,看着与往日也没多大的不同,但是楚天歌仍旧感觉比之前要更随意亲密一些。

    “头都晕了,肯定属于醉酒驾车啊?”楚天歌很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

    “你说得在理。”明肆哈哈笑了起来。

    楚天歌就有些郁闷了,感情这人是故意逗自己玩呢。连白眼都懒得给他,歪着头看起上京的夜景来。

    上京的夜景,真的很漂亮,双江市根本没法与之相比。霓虹灯闪耀在每一个地方,楚天歌甚至想,恐怕下水道里都装饰上了。

    衣角被扯了几下,楚天歌回过头来,就见明肆的手撑在面前,手心里放着一颗蜜桔,青中带了些黄,皮光滑得像镜子,霓虹灯照过来,都有些反光。

    “吃饭的时候,酒店送的。”

    “一人一个?”不是送水果拼盘么,怎么也有这样送的?又不划算又不好看。

    “是的,今年刚上来的。我们常去那一家吃饭,就送了我们一篮子,我拿了两个,出门的时候吃了一个,有些酸。”

    “挺有意思的。”桔子在明肆的手心里放了会儿,竟然都暖了,温温的,一点也不凉。

    经常去吃饭的地方,应该离学校不远。上京大学和京师大之间还是有点距离的,只学校占地不太规则,京师大的一角和上京大学的某个一角隔了也就两条街,据说饭店林立。若是在那里吃饭,说是在上京大学附近吃饭也可以,说是在京师大这边吃饭也说得过去。

    不知是明肆说谎了还是他根本吃不了一点儿酸,这蜜桔在楚天歌吃来,还是稍嫌甜得一点,酸味却一点都没有。吃了小半个,楚天歌就放下了。

    “不够酸?”明肆挑了挑眉。

    楚天歌有些恼怒地瞪了他一眼,却说不出话来。她爱酸的这个毛病,从高中起,就总被人拿来取笑。

    当下就撕了一瓣递到他嘴边,哼哼道:“你味觉有毛病,明明这么甜,一点酸味都没有。”

    明肆大喜过望,偷眼瞧了楚天歌一眼,见她仍旧气鼓鼓的,恐怕都不明白自己的举动有多亲密,与她往日的行径决然不同,不禁又有些失望。却又实在舍不得放弃这样好的机会,当下也不敢犹豫,连忙张嘴咬住桔瓣,哪里还尝得出滋味来,满心满口的如吃了蜜一样甜。

    “是比我吃的那一个甜。”这个时候,亏他还记得为自己辩解。

    “等会儿回去买柚子吃吧,沙糖桔也好。”

    “好。”

    太冲动了,楚天歌后悔了半天,却愣是没让明肆看出来。楚天歌就是有这个装傻充愣的本事,从小她就会,觉得不适合她听的,她就会装作听不懂,别人就不会理会她。

    “明天我们班出去野炊,要不要过去玩?”

    “是带吃的过去还是过去做?”

    “过去做,有点远,我们开车过去,那边有专门出租的灶和烤炉,炊具我们自己带。”

    “烤肉吃?”

    “嗯,”明肆点了点头,说:“愿意炒菜也行,反正东西都带着,肉啊鱼什么的我们自己带过去,蔬菜就过去买,那边可以直接去菜地里摘菜,比我们带过去的要新鲜。”

    “真不错,我过去好么?会不会不太方便?”楚天歌有些心动。

    “没事,我们每年都要出去玩几次,也不都是班上的同学,有别的系的,也有外校的,也有家里的亲戚朋友,一起也热闹些。”

    去超市里买柚子,楚天歌又去选了好多零食,预备第二天带过去,明肆拿了钱包要付钱,楚天歌坚持自己付了。

第四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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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清早,路上还没什么人,一群人就聚在了上京大学大门口。楚天歌没有下车,隔着窗户瞧着外面一共停了五辆车。不愧是首都,不管是有权的还是有钱的,都比别处多,不过是一群学生出去玩,也能开上几辆车。想当初在云城师范时,出去郊游都是骑自行车。

    其实真论好玩,还真是骑自行车比较好玩,不过上京恐怕也不允许骑车带人吧。

    不多会儿,大概是商量好了,明肆领着两男一女回来,其中一个男生和那个女生应该是情侣,都很热情地和楚天歌打招呼。

    出了城,又行了一段路,眼前的景色就变了,不再是钢筋水凝土的建筑,先是成片成片的果树林,上面硕果累累,再往前走,满是一畦畦的菜地,菜园子旁边起了一排红砖瓦房,猛然看见,有种回到九十年代老家的错觉。

    “真难得,上京竟然有这样的地方,你们可真会找。”楚天歌还想着前面的果树林子呢,那石榴有那么多那么大,压得枝条都快垂到了地上。虽然不怎么喜欢吃那东西,但是那样丰收的景象,只是看着,人的心情都会好起来。

    “上京郊外这样的地方也有几处,也是别人带过来的,那几个也去过,秋天的话,这一个地方最好玩,等会儿咱们先去果园那边摘石榴,这里的石榴很有名,从来都不外卖,都是过来玩的人去园里摘。”见楚天歌高兴,明肆的心情也十分好。

    “不要钱么?”

    后面不知是谁,很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楚天歌回头很无辜地看着那男生,那男生立马收声,撇过脸去,仍旧笑个不住,双肩一耸一耸的。

    “那我们今天来就一个石榴都看不见了,门口有秤。”明肆也是满脸掩不住的笑意。

    “我又没来过,问问都不成啊?”楚天歌问了才想起这话问得蠢,可是有这么好笑么?一个两个的都笑成这样。其实她并不这个意思,她以为果树林和菜地这边是一家,进来就会交一些费用,进果林的钱都是一并包了的,至于摘多少果子,楚天歌也没想到能任意,不然真像明肆说的,恐怕今天一个石榴娃都看不见了,自然也是有定数的,只是她的话说出来实在是太容易让人误会了。

    “成。”不过这话说得心不诚,脸上的笑容不但没减,反而比刚才笑得还要厉害。

    楚天歌这会儿脸皮不知怎么的竟然又厚了起来,被人这样笑话,竟然也不脸红,只是很郁闷。

    车还没停稳,明珠就迎了过来,和她站在一起的,仍旧是毕淑敏。站着等明肆去车位停了车,才笑着走上前,看见楚天歌,脸上的懊恼后悔之色一闪而逝,脸上却笑得更加明媚,“天歌也来了。”

    “嗯,”楚天歌也笑脸打招呼,“刚才在校门口怎么没看见你们?”

    明珠正后悔呢,若是知道楚天歌会过来,她肯定就会先去学校,然后再一起过来的。

    “我们是直接从家里过来的。”明珠不愿意说,毕淑敏看了明珠一眼,就笑着解释了。

    “他们都过去了,我们也赶紧过去吧。”明珠说着,就往明肆身边走来。

    不想明肆似乎没看见一样,转过身子却是握住了楚天歌的胳膊,说:“我们过去吧,说好的上午去果园,只怕他们都过去了。”

    见楚天歌没穿外套,又开了车门去拿,“带着吧,有备无患。”

    当着这两个女孩的面,尤其其中一个还暗恋着明肆,楚天歌尴尬不已,连忙扯过衣服走到毕淑敏身边挽了她的胳膊就走。

    走了两步,才回过头说:“我们先过去了啊,你们也快点。”说完,脚下的步子却更快了一些,不多会儿,就走远了,看着,倒像是逃。

    明肆的脸就黑了,明珠又不蠢,看他脸色忽然大变,豁然明白,原来他真的是爱上了那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女孩子,并不是她自以为的是为了婉转地拒绝自己,心里又是委屈,又是挫败。她不太能接受,自己竟然输给了一个这样平凡的人,而且是一个一直都不曾出现在她眼前的人。

    “快走吧,他们只怕都等急了。”明肆走了十几米远,身后却一直没有脚步声,猜到明珠没有跟上来,心里很不是滋味。并没有预料中的欣喜,有一点失落,还有一点难过,心放了回去,却又提了一点起来。他和她是没有缘分的,但是总还是同学,就停下转身喊了一声。

    明珠正想着,忽然听见明肆喊她,心里又一喜,抬头看去,正见明肆已经启步往前走,似乎连头也未曾回过。这喜悦的芽还未出土,便已经死去了,倒还不如买来就是颗死的。

    楚天歌和毕淑敏处得挺好,两个人一路说着天气,说着果树,说着今天的野炊,有些像交往了许久的朋友一样。

    看见明肆过来,楚天歌还是有些惊讶的。

    “等会儿我给你们做劳力。”明肆没事儿人一样,似乎刚才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楚天歌往他身后看了看,没有明珠。她没敢问,心里已经隐隐约约的猜到是怎么一回事了。再面对着明肆,就有些心虚。他说的话,就不敢拒绝。

    “好啊,我们两个正好缺一个劳力。”

    有毕淑敏在,应该就不会那么尴尬了。

    愿望是美好的,现实永远总是不如人意。楚天歌这话刚落地,毕淑敏就礼貌地拒绝了。

    “我就不和你们一起了,明珠怕是找我呢。”

    说完,人就跑了,楚天歌想挽留,但是理由还没想出来,人家已经走远了。

    “想去摘什么?这边有好几个果园,都正是成熟的季节。这里的葡萄很好吃,长得也很大。”明肆似乎根本就没看见楚天歌的尴尬,也许他本就是故意的。

    “好。”其实她想去摘石榴,却就是说不出口。

    明肆也不等别人,回身打了个招呼,就往一条岔路走去,楚天歌连忙跟上。明肆走得很快,楚天歌走一段,小跑几步才能跟上,几次想要喊住他,到嘴边却又喊不出来。

    明肆忽然就停下了,楚天歌走得专心,速度又快,差一点就撞了上去。明肆慌忙扶住她,见她额头上出了一层的汗,忽然就后悔起来。

    “对不起,”看着不远处有一个椅子,就说:“就在这里歇一会儿吧,出了汗很容易感冒的。”

    明肆的态度一软下来,楚天歌就似能感应到一样,不等她自己反映过来,嚣张的因子自然而然就传到了神经末梢。

    “你走那么快做什么?又不是赶着投胎。”没好气地白了明肆一眼,不过也没有反对。

    幸好没起风,不然出了一身的汗,再经风一吹,真的又要感冒了。

第四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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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好意思,发晚了,我昨天点错了,放进了回收站*

    九十点钟的时候,气温就升起来了,坐了不到一刻钟,身上的汗就干了。明肆的同学已经三三两两的都过去了,每经过这里,都要往明肆和楚天歌这边看一眼,打招呼的声音都格外的响亮,似乎总是有些别的意味。

    楚天歌哪里还坐得下去,提了两遍,明肆均是不同意,第三次时,楚天歌根本就不管他同意不同意,也不说话,直接起身就往路上走去。明肆恐怕也知道是到了楚天歌的底线,所以一句话都没说就跟了上去。

    葡萄园四周有一道三米宽的水沟,也不知是原本就有的还是特意挖的,不过作为天然的屏障真的很不错。入口是一个木制的拱桥,精巧漂亮,楚天歌把栏杆上的花纹细细看了一遍才去门口。

    明肆已经付了押金领了一辆像超市一样的小型购物车,正等着她。一边和一个中年妇女正聊天,看见楚天歌过来,那妇人就笑着问:“喜欢这桥?”

    楚天歌猜到她是老板娘,自家的东西有人喜欢总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儿,就点了点头,说:“是的,做得可真漂亮,花纹刻得那么好,雕花的师傅手艺真是不错。”

    那妇人更加高兴起来,说:“夸奖了,是我们自家做的,见不得人。祖传下来的手艺,他又学得不精,挣不了钱,现在种葡萄,这手艺舍不得丢下,自己雕着好玩,我原先还说一个栏杆也值得花这样大的功夫,没想到来我这里的人都喜欢。”

    “原来是祖传的手艺?怪道这样好了,丢了确实可惜,反正种葡萄也有闲的时候,闲着也是白闲着。”

    妇人明显很赞同这话,笑得眼睛都没了,却装出不以为然的样子,嗔道:“哪里有个闲的时候?不过是忙里偷闲罢了,谁让他好这个,总不好拦着不是,”她也知趣,并不一味拦着楚天歌说话,一边说话一边让了两人进门,又说:“我家里还有些雕花的小玩意,回头你看看,有喜欢的我送你。”

    这话果然来了。

    “好啊,我们出来一定看。”楚天歌笑着道了谢。

    走远了一些,楚天歌连忙就问:“那桥上的雕花真是老板刻的呀?”

    “是的,他也做一些木簪子,小盒子,小摆件,小挂件什么的带着卖,做得挺精致的,基本上来过的人都会买一些回去。”

    “那回去的时候一定要看看,没想到这里还有这样好的手艺人,种葡萄倒是可惜了,不过他们也会做生意。”

    “行。”

    园子里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葡萄藤,一眼看去,只看见藤下面挂着的一串串的葡萄,有红有紫,楚天歌立马就忘了雕件的事,立马就冲了过去。长了这么大,她还从没见过这样大的葡萄园,更没见过还长在藤上的这么大串的葡萄,兴奋得像个孩子似的,在葡萄下面窜过来窜过去,一会儿说这一串好,一会儿说那一串好。

    明肆笑着推着车慢慢地跟着,见楚天歌在哪里停下,就忙递了剪刀过去。楚天歌剪下,他就上前帮着拿到车里放着,要是摇头,他就把剪刀拿回去仍旧放进车里。

    等走到深处,又换了另一种小玛瑙一样的葡萄,可爱得要死,楚天歌看着就有些爱不释手。明肆因为要避开柱子,就绕了点路,没有及时递上剪刀,楚天歌摸着葡萄找到上面的蒂时,才记起剪刀,回头去找明肆,就看见车里快要装满了葡萄,明肆竟然还递了剪刀过来,还笑着说:“这一串不错。”

    楚天歌的脸轰地红了,接过剪刀,却没有去剪葡萄,讪讪地说:“你怎么也不提醒我一下,摘了这么多,怎么吃得完?”

    明肆似乎没看见车里的葡萄似的,混不在意地说:“怕什么,总不会浪费了。这一串不错,剪下来吧。”

    也许是前世太过于压抑了,即使再喜欢的东西,总能压住自己的性子不去动心。这一世总是会在无意中就放开了,由着性子肆意妄为。

    见明肆这么说,豁然开朗,多了就多了吧,索性多摘一些,吃不了就酿酒喝,就像明肆说的,怎么也浪费不了。

    明肆也没有想到,他不过说了一句,楚天歌就变本加厉起来,是真的摘了一满车的葡萄。

    在门口过称时,把那老板娘都给吓着了。不过她很快就掩住了,客人摘得多,她只有高兴的份,很爽快地把零头都抹了。

    “是要送人么?要不要我用盒子给你装起来,不然这么多你拿回去容易压坏的。”

    “好啊,我正担心会压坏呢,刚才给忘了。”摘葡萄的时候是真的忘了,刚才过秤的时候看见有几粒压破了才想到这个问题。

    楚天歌两个是出来得最晚的,老板娘叫了一个小帮工出来装葡萄,明肆在一旁监工,她就带了楚天歌进了外面的屋子看老板做的东西。

    种类繁多,做工怎么样,楚天歌不是行内人,不好说,但是绝对不像外面地摊上的东西,线条流畅,而且都打磨得很光滑。每一样都爱不释手,明肆进来时,楚天歌还一样都没选好。

    “喜欢就都买着。”

    “买那么多做什么?我都喜欢就都买回去么?总不能让别人空手而归吧。”楚天歌忍不住白了他一眼,一听他说这话,就想起摘葡萄时候的事。是的,楚天歌后悔了,明知道摘多了,他不拦着,还纵着,所以很不道德地迁怒了。

    再看屋里的东西,忽然就没那么喜欢了,选了一个大肚弥勒佛和一个刻着缠枝牡丹的首饰盒,楚天歌就叫老板娘算账,明肆却拿了一个漆了彩漆的玩偶过来问价钱。

    那老板娘很会做生意,连忙就说:“你们今天买了这多东西,这个就算便宜一点,十块钱。”说完,又从一堆挂件里拿了一个手机挂件递给楚天歌,“这个小东西,不值什么钱,留着玩。”

    又是低价又是送东西,就算是楚天歌不想要那东西,也不好说出口了,何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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