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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满园春-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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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几年前慕容熙便要为他订下婚事;结果恰好福慧长公主新丧;他为母守孝;这亲事便不曾订成,更让世人惊异的是;从此往后;他竟是仿佛再不想归家一般,圣上赐下镇北侯的府邸,他即便是回京,也极少回家里去。
“阿聿回来了?”已经有些年岁的博望侯慕容熙依旧气质儒雅,风度不凡,他丧了妻,因妻地位太特别,乃是当朝大长公主,且到了这个年纪,儿女皆大了,实则慕容熙也不曾准备再续娶,只要了两个婢女伺候罢了,他原也不是重这方面的人。
“是,大郎今日一早便已经回京哩。”
慕容熙叹了口气,他这长子虽心里有些怨气,平日里所作所为却不会为人诟病,今日里必会来请安的,但要留他住下,也是不可能。
那两个算计福慧的女官,却是一个都没留,都被他私下禀报圣上之后,毫不留情地处决了,即便如此,慕容聿仍旧没能全然原谅父亲。
弑母之仇,父亲虽是失察之过,也让慕容聿心中早有了隔阂。
北疆既定,他大胜回京,博望侯却也操心过他的婚事,不管怎么说,慕容聿也是他最争气的儿子,偏没有哪个高门贵女愿意嫁给这个“老男人”,尤其他因打仗的缘故,眼角多了一条疤,原本笑如春山的桃花眼到底多了两分戾气,且那战场里磨练出来的气质,可不是当年那个风流俊俏一笑多情的小郎君了。
地位再高,在这个父母订下婚事的年代,即便是皇帝也越不过人家的父亲去,刘湛倒是还有个幼妹不曾出嫁,也算是慕容聿的表妹了,但一是年岁差距太大,才十六七如娇花一般的公主,刘湛只是透出那个意思来,那娇怯怯的公主便晕了过去,显然是不愿的。
这年代,任何一个正适龄的,十几岁的贵女,大抵都不愿意嫁给二十七岁的慕容聿。
刘湛也是十分忧心,慕容聿为国效力那么多年,才算是拖到了这个年岁,怎可让他连妻都娶不上?
自也有人家愿意将女儿嫁给慕容聿的,一些小官的女儿,他们很乐意高攀,或者一些高官人家的庶女,也是愿意将就。
但博望侯又不高兴了,他的儿子那样好,那些只想着攀附权贵的女子怎配得上!
刘湛为此事发愁,这日里刚好与相当信任的新任鸿胪寺卿谈南疆小国进贡之事,这信任的鸿胪寺卿乃是他的姑父,大长公主刘婉贞的丈夫宁博闻。
听及他无意间提起此事,宁博闻却是若有所思。
刘湛奇道:“卿可是有什么合适的人选。”
宁博闻无奈道:“不瞒圣上,我尚有一幼妹,恰比这镇北侯小上三四岁,年岁虽是相当,但我那妹妹……却是嫁过人的。”
“嫁过人也倒无妨,不过听说你那妹妹……”好吧,即便是刘湛,也听说过那位万里书院院长之女的彪悍事迹了,因为他和沈洵也算是旧识,如今沈洵也在朝中为官,已入了翰林,这些许传闻,倒不是沈洵与他说的,这人一贯温文尔雅,并不开口道这些是非,只是自有人说到他的耳朵里来。
宁博闻叹了口气,“也是被我阿父阿母惯坏了,毕竟是老来得女,但要说性格脾气,却也不是那等特别骄纵之人,她只是见了我阿父阿母一生相守,再无第二人介入其间,一生和美安乐,便也想要寻一人相守一世过日子,她曾与我说过,只‘一生一世一双人’罢了,余者她都不怕,偏这世间的男子,如阿父一般的太少。”
刘湛感慨,“宁山长确是个立身极正之人,你家阿妹性格如此倔强,倒也少见,听闻这万里书院的崛起,皆是她的功劳,想来也是一奇女子,不若我让人去探探阿聿的口风?”
到底他与慕容聿也挺熟的,之所以没直接说去探慕容熙的口风,刘湛心中很清楚,如今慕容家父子的关系,若是慕容聿肯了,慕容熙那边问题也不太大,本身这娶妻之事,慕容熙虽着急,却也不是那等太过挑剔的性子,只是怕寻常找了个女子,那他儿子不肯娶,反倒不美——
如今,慕容熙并不是十二分敢去做儿子的主,说来也是愧疚,对于福慧长公主遇害之事,他确实有推卸不了的失察之过,且若非他持身不正,与那女官有了苟且,也不会勾起她们的害人之心。
因此,现如今反倒是他处处让着慕容聿了。
只是探口风,那边慕容聿竟是应了。
宁博闻没想到对方这么干脆,顿时开始头疼了……他虽操心宁博容的婚事,但是他那妹子嫁过两任之后,压、根、儿、就、没、想、过、再、嫁、人!
揽下了这等事,圣上那边倒是热情挺高的,偏他的妹子对此毫无兴趣,且宁博容又不是那等父兄做了主就会听话的人,宁博闻当真没法,只得先请崔氏与宁博容上京来住。
崔氏的年岁已经很高了,她这个年纪,莫说是祖母,便是曾祖母也做得了,宁舜华的婚姻也颇为不顺,跟着宁博容有样学样,同之前那任传闻中温尔而雅前程远大实则风流浪荡处处留情的尚书之子和离了,倒是宁舜英过得不错,与那徐家子乃是青梅竹马,如今夫妻和美,连孩子都生了两个了。
待得宁博容陪着崔氏回京的时候,先前到云州暂住的宁舜华也跟着回到了京城。
若说以往宁博容与直爽开朗的宁舜英更好一些,现在反倒是宁舜华与她更投缘。
……或许是因为两人都遇人不淑?
不过照着宁博闻与崔氏来看,沈七那件事,当真算不得“遇人不淑”的水准,但宁博容既无法容忍,沈家又搬出规矩来压她,两位叔婆远从潞洲到了京城,板着脸让宁博容跪听沈家家训,更是让宁博容冷笑一声,当即就回了潞洲,亲自找了沈家家主“聊了会儿天”,没几天沈洵的祖父就同意了二人和离,即便是沈洵不愿意,也没有什么用处。
世家的规矩重是没错的,也要看你用那规矩去约束什么人。
“当时姑姑是怎么说的?”宁舜华悄悄道。
若不是她也之前方才和离,知道其中的艰难,也不会想起问这等问题。
宁博容瞥了一眼正在休息的崔氏,压低了声音道:“特别简单,让他们知道,若是不和离,会比和离后果更严重就行了。”
世家要面子,且沈洵的祖父聘宁博容是要让她当宗妇的,就是看中她的厉害,当然,也有家世的原因,那些年万里书院腾云直上,沈家上下不少人都觉得是捡了便宜的,但再如何,她既是沈家妇,便要遵守沈家的规矩,原本,很多人是这般想的。
宁博容去找沈家家主聊了聊天,她的态度恭敬有礼,在门外站着的沈洵和他的父亲便只是站着了,虽不是故意偷听,也听到了只言片语。
……于是,他们格外不能理解,就这样温吞水一样的几句话,阿爹(祖父)怎么就忙不迭地答应了和离要求呢?
多伤他们沈家的面子啊!
沈洵本也是不想和离的。
他们不知道的是,宁博容一边温温柔柔地说话,一边从袖子里掏出一个小铁球——
捏呀捏呀捏橡皮……
那个铁球先是“啪”地一声被拍下来的时候,明显是金属的声响,却直接被拍成了一块圆饼,然后就在宁博容的手中变换着形态,几乎像是橡皮泥一样在她白皙纤细的指间翻转。
做了几十年的沈家家主,沈颐自然是个聪明人,且不仅仅聪明,让沈家自他的手中开始青云直上,哪里是个简单人物,但这时候,他的脸色铁青,连手指都开始颤抖起来。
眼前这个女子说话的时候温文尔雅有条有理,甚至唇角还带着淡淡的微笑,看着格外淑静,但那漫不经心的神态,那玩弄在她指间的铁球,不,现在是一块看不出形状的铁块了,无一不在表明着她的态度。
她在威胁,在以这样温柔的姿态威胁。
并不激烈,仿若柔和,但是那双眼睛在告诉沈颐,若是他不答应,不论是他,还是沈洵,甚至是整个沈家,都承担不起这个后果,因为她甚至在那铁块上慢慢捻出一根铁针来,手腕轻轻一动,那铁针便彻底没入了旁边博古架上的一尊紫金镂空云纹香炉的青铜脚架里。
这么小小的一根针啊,沈颐背后的寒毛都竖起来了,若是面前这女子当真起了歹心,杀人于无形简直不在话下好么!
这会儿,即便是沈洵死活不愿和离,哪怕是她又反悔不想和离,沈颐也会千方百计让她离开沈家的。
……虽然说,她的态度比沈洵要坚定多了。
她只是要走。
这会儿宁舜华问起,宁博容却只是笑着答:“很简单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嘛。”
宁舜华羡慕道:“那沈家人还挺讲道理的。”
讲道理的沈颐若是听到这评价,恐怕气得都要吐血。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骗鬼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卡得我死去活来活来死去……明天上午继续
第94章 番外五慕容篇(二)
但凡宁博容稍弱一些;她估计这辈子与沈洵都和离不了的;沈颐一向老谋深算;沈洵是沈家的明日之星;他自然容不得这个孙子身上有半点瑕疵,这年头和离虽然不算太特别;也非个例,但是到底与现代那些个动辄离婚的不能比,不论对男对女,名声上都会有点影响;再加上;万里书院正是腾云直上的架势,有不少学子都将宁博容视作恩人,格外恭敬不说,将来的官场上,有这样庞大的一批人在,哪怕只是中下阶层的官员,也足以叫人侧目了。
种种原因让沈颐听说宁博容想要和离之后,一手派了两个严厉的叔婆去教宁博容规矩,一手却是让当家的蔡氏带了一大堆的衣裳首饰补品去看宁博容,软硬皆施,务必要将宁博容这股势头压下去。
比起宁舜华彼时几乎全然是对方的错,沈洵的做法在这个年代的人看来,并无多大过错,一个伎乐罢了,即便是幼时青梅竹马又有何妨,现在毕竟是低下的伎乐了,这般容不得人,也忒霸道了。
不过幸好大梁是从唐时来的,唐时拥有惧内毛病的男人实不算少,是以也有人看着沈洵要如何,去不去担那惧内的名声。
任谁都没想到,情况急转直下,竟是在一月后,两人便和离了。
一些同僚赞沈洵有骨气,沈洵只是苦笑。
他甚至不知道宁博容是如何说服了祖父的,那场谈话明明他与阿爹就在门口站着,却什么都没听明白。
宁博容自也不会让他们明白的,沈颐不会将受到一个小辈威胁的事说出去,他毕竟还要脸,旁人却说不定了,她可以不在意这些,宁盛与崔氏不可能不注重她的名声,因为宠溺她,她要和离,那便也罢了,若是名声太糟糕,以宁家如今的地位,对她的父母实在是一种伤害。
即便如此,和离过一次的女人,在婚嫁上到底没那么容易了,虽然这年代和离归家的女子哪怕是父母去世,兄长也要负责养她一辈子,但是,崔氏总是希望她能好好嫁人过日子的。
宁舜华轻轻叹了口气,“身为女子,便一定要嫁人吗?倒不如一个人逍遥自在。”
宁博容没想到她说出这等话来,而且,她也没有立场去劝,因为她自己正是……宁可不嫁也要逍遥的代表人物。
“阿兄这次接我和阿母上京来不知道又有何事。”宁博容总觉得有阴谋。
宁舜华笑起来,“不管是何事,我阿爹难道还管得了姑姑不成。”
确实管不了……若说宁盛与崔氏对宁博容是溺爱,那宁博闻就是彻彻底底的帮凶了,若是没有宁博闻的帮忙,宁博容与李睿修的和离哪里有那么顺利。
要说不好,李睿修可比沈洵要奇葩多了好么,那两年追着宁博容走的时候,连宁博容都觉得这人大抵是古代的情圣了,又有崔家人做说客,崔氏见李睿修人品相貌都不错,待宁博容又深情,才答应了亲事,哪知道后面整出这么多的幺蛾子。
哦,其实有件事是没错的,这李睿修确实是个情圣,只不过他情圣的标准不是一个人而已。
三人到了宁府,下了马车,宁博闻便亲自来找崔氏说话。
“那镇北侯的人品相貌如何?”崔氏只问。
她年事已高,头发花白了大半,不比宁盛,已是白发老翁的模样了。
宁博闻肯定道:“他年轻时原就是极出名的美男子,不过这些年经历战事,略有些沧桑罢了,不说其他,人品还是可以保证的,他的阿母原是婉贞的阿姐,可惜已经过世了,似乎是与博望侯稍有些关系,是以父子之间稍有些罅隙,但他有自己的镇北侯府,若是阿妹嫁过去,便是正经的当家夫人。”
崔氏叹了口气,“她哪次嫁过去的时候不是正经的当家夫人呐。”为这个小女儿,她也算是操碎了心,不过这一年来她已经放弃了,大不了他们宁家养她一辈子便也罢了,她喜欢住在书院,便住在书院里,年岁再大一些,她愿意教书便去教书,也没什么不好。
“若是阿妹实在不想嫁,便也算了。”宁博闻也叹了口气,对于这个妹妹,他几乎是比自己女儿还操心了,“圣上那里,我去想办法。”
于是,第二天宁博闻便去邀了慕容聿吃饭,崔氏也默默的只当带宁博容来京城散心了。
慕容聿早不是当年那时时带着温柔微笑的风流少年了,通身的硬朗气质是这年代不大常见的冷肃,他变得不爱笑,连话也少了许多。
宁博闻昔日与慕容聿只算是有些交情,慕容聿要叫宁博闻一声姨父,本就是亲戚,在福慧长公主还在的时候,她与刘婉贞关系不错,连带的慕容聿也时常到宁家来。
但是宁博闻印象中却不记得慕容聿与宁博容有见过,宁博容常年住在云州,后又出嫁,慕容聿更是去了边疆,哪里有相间的机会。
“实则,我是见过令妹的。”慕容聿忽然道。
宁博闻惊讶,“何时?”
慕容聿的神情有些恍惚,“已经过去很久很久了。”
久到连他再翻出那段记忆的时候,都已经恍如隔世。
那年他还无忧无虑,身为博望侯与长公主之子,乃是京中少有人能及的贵公子,又生得一副好相貌,专挑着父母的优点来长,走出去哪怕是笑一笑都能惹得小姑娘红了脸颊。
宁博闻却想不起来。
“那时好似是令妹初来京城,你们一家与她一起逛京城的西市……她虽戴着帷帽,但进了那书局,却是摘了的。”
宁博闻恍然,因逮到了一个偷儿,那偷儿竟是有背景,他便亲自去了一趟,留下刘婉贞带着两个孩子并博容稍稍逛了一会儿,难怪他没有印象了。
“我之前,看到了令妹抓住那偷儿的模样,”说到这儿,慕容聿微笑起来,“却想不到摘了帷帽,全不像我想的那样……”
那帷帽有着长长的下摆,几乎遮住了她的大半身体,谁知道摘了之后,非但不是那些个孔武有力的女孩子,反倒柔弱纤细——
慕容聿这辈子前十几年都是无忧无虑的,他必须承认他当时是为那女孩子低头的一抹楚楚风情动心,甚至打听过她的消息,谁知道后来却去了边疆。
北地边疆有着漫天的沙漠,无边的草原,冬日里冰寒刺骨,夏日炎热似火,他在那里熬了十年,见惯了鲜血,见多了生离死别,但那等少年时候的动心早已经淡去了,但在那些最艰难的岁月里,他未必没有想起过那少女温柔浅淡的微笑,低头时候长长的眼睫毛,还有那双纤细白皙犹如玉石一般无暇的手。
只是恍然如梦。
后来,听闻她嫁了人,他也便不再想了。
谁知还有这等缘分。
“我家阿妹,却只是看着柔弱,实则性子再刚强不过,”宁博闻苦笑,“不瞒你说,她之前那两段婚姻,若让旁人看来,皆无多大问题,只是她是个眼里揉不得沙子的,只愿找个一生一世一双人,连婢子伎乐都不准有,可不是婚姻如此不顺遂。”
慕容聿失笑,“这一点我倒是可以做到,这些年在边疆,早已经习惯了没有婢子伺候,如今我的镇北侯府,除了我带的兵便只有一些小厮婆子,年轻的婢女嘛,倒是也有两个,皆是粗使婢女,至于伎乐之类,我这个带兵的粗人,身上皆是煞气,可养不了那等娇贵玩意儿。”
宁博闻听着也笑起来。
他是听明白了,慕容聿对他家阿妹极为满意,打心眼儿里想娶她,并非那等年纪大了需娶妻了将就娶一房妻室的意思。
“不瞒你说,”慕容聿叹了口气,“近日我阿父也在给我物色妻子人选,倒也有女子愿嫁与我,便是那殷尚书的嫡次女。”
“殷尚书?”宁博闻看过来,冷笑一声,他现在听到是这家人,便止不住想要冷笑,害了他的女儿还不够么,“那家子藏污纳垢,可不是什么好结亲的人家!”身为哥哥都可以睡了妹妹的贴身婢女,可不是乱七八糟么。
“我知道,是以姨父,我是真心实意想要娶阿容为妻。”
宁博闻沉吟片刻,“我知道了。”
这才归家去。
宁博容与宁舜华已经出门逛街去,崔氏倒在家中,宁舜英带着儿女坐在堂中与崔氏聊天。
“阿母,还请房中说话。”宁博闻道。
如此这般一说,崔氏便皱眉道,“罢了,我劝一劝阿容看看,成与不成,却也要看。”
在大梁做父母做到这份上,用溺爱来形容绝不为过了。
崔氏的劝说,却并非那等直接找宁博容来谈话,反倒是先与她谈,是否当真不想嫁人。
“阿娘,还是罢了吧,你与阿爹想我此生平安喜乐,我觉得一人便挺好的,往后住在书院,大兄与二兄都没法继承书院,书院怕是要给陆世兄,他待我一向犹如亲妹,我便在书院中教教书,往后也好办一女学,不比困在后院要自在多了。”
崔氏叹气,“可若是年老之后可怎么办,你阿兄能照顾你一时,往后呢?总会老去的。”
这年代,又没有什么养老保障,皆是靠子女的,子女照顾父母,有孝道压着,这确实一直是宁盛和崔氏的隐忧。
宁博容却笑道:“往后我收养一些孤儿,只当是养子养女,即便是三五个不孝顺,也不会个个都不孝顺吧?我待他们好,总有几个会回报于我。”
崔氏却摇摇头,又落下泪来,“我与你阿爹年岁大了,想想你这般,却是不忍心早早去了。”
宁博容赶紧又劝她。
若是这辈子她最头疼的是什么,便是这对既溺爱她又担忧她的父母,他们为她退了好几步,她要和离便和离了,坚定地站在她那一边,于是宁博容觉得,她也是可以为他们退几步的,是以从小青梅竹马培养起来的沈洵,她嫁了,结果失败,后疯狂追求她的李睿修,她也嫁了,结果那就是个博爱的人渣。
她是真的不大能信任这个年代的男人了,在现代那种环境中,都多的是男人出轨,更何况可以光明正大享受出轨权利的古代。
“若是现在当真有一个人愿意与你一生一世一双人呢?”
宁博容笑,“怎么可能,且男人的诺言,哪里能信得了。”那李睿修还说爱她一生一世愿意为她去死呢,结果能信吗?
“他是个一诺千金的大丈夫,旁人不可信,他却可以信一下的。”宁博闻忽然走进门来。
宁博容也不生气,笑道,“我说阿兄怎么这么好心,邀请我和阿娘到京城来散心哩。”
“他是为国守了边疆十年的大丈夫,镇北侯慕容聿,阿容想必听说过。”
宁博容沉默下来,她当然听说过,在他们万里书院,就多的是以这位年轻将军为偶像的少年郎。
“他亲口与我承诺,想要娶你为妻,今生今世,只你一人,无婢子伎乐,无姬妾红颜,只与你一生一世一双人。”
宁博容惊讶,“我同他都不认识!”
“他见过你,你难道不记得了?”
宁博容:“……”真的想不大起来,好像是有见过一两次?
但那就叫认识……尼玛难道还搞什么一见钟情?
“阿容,再信一次吧,他不是文人君子,却是顶天立地的大丈夫,若是这次再错了,事不过三,阿兄养你一辈子。”
宁博容心中温暖,这才叹了口气,“让我见他一面。”
宁博闻与崔氏皆是松了口气,他们知道,她这是应了。
当年六月,镇北侯慕容聿与鸿胪寺卿宁博闻的幼妹宁博容定亲,当年十二月完婚。
此为宁博容今生三嫁——
而刘湛只在宫中,闻其传奇,未有其缘。
谁能想到,时光流转,事实难料。
人生,竟然能重来一次。
第95章 番外六结局
刘湛自睡梦中醒来;一时间有些怔愣,前时间那些个事犹如浮光掠影,让他如堕梦中。
侧过头去看到宁博容仍睡在他身旁,才算是心定下来。
“怎么了?”宁博容察觉到他醒了;睡眼朦胧地问。
刘湛拍了拍她的背,“没事,你再睡一会儿。”
他已经三十八岁了,不比前世不过三十就早逝;这一辈子宁博容将他的身体保养得极好;连病都很少生。
只是今年,他仍然大病了一场;略有些凶险;现在却是无妨了,也难怪宁博容仍是睡得不大安稳,自己一醒,她便也醒了。
宁博容见刘湛起身,做起来披衣下床,无奈道:“你身体虽好了,但该睡觉的时候就睡觉啊,阿驰做得很好,你该放心才是。”
“我很放心。”刘湛微笑道,他亲自教养出来的长子,已经能挑起这个国家的重担了,整个大梁上下的官制被他与宁博容梳理过两遍,已经变得井然有序,即便是交到刘驰的手中,按部就班地来,只要他不太昏庸,就出不了大事。
……更何况,如今朝堂之上,多是万里书院的学子,他们若是不支持身为宁博容亲子的刘驰,怕是要被旁的文人戳着脊梁骨骂呢,尤其昔日的万里二十三秀士,更是现今朝堂的肱骨之臣。
“阿容,我在想,人之一生,却是难说,指不定哪一天就要被上天收走这条性命,”重活一世的刘湛看得比任何人都清醒,若说上辈子他有不甘、有留恋,甚至有些怨愤之心,这辈子那些个时光里,他却是想通了。
宁博容惊讶,握住他的手道:“怎说起这个?”
“阿容,你不是曾说过想出海吗,我陪你出海吧。”
天元二十一年春,太子刘驰继位为皇,尊历孝帝刘湛为太上皇,皇后宁博容为太后。
同年秋,刘湛同宁博容,跟着大梁的船队,远下西洋。
次年满载而归,又于三月后再次出海,天元二十四年,大梁船队于海上遭遇风浪,船毁人亡,只一艘主舰幸免于难,太上皇刘湛与太后宁博容于海上失踪,刘驰三派船队出海搜寻未果。
天元二十九年,刘驰为刘湛与宁博容立衣冠冢,入皇陵,举国皆悲。
**
“怎么样,是大梁的船队吗?”穿着粗布衣衫的宁博容已经很有了些年岁了,但依旧掩盖不住秀丽的姿容。
刘湛看向跪在座下的高大汉子,那汉子摇了摇头。
宁博容略有些失望。
座下那汉子穿着上很有特色,叫宁博容说的话,一眼便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其实是蒙古人种,长相上更像是亚洲人,也是黄皮肤。
当年的海难,其实他们并没有死去,刘湛、宁博容带着近五十名大梁的船员到达了这里。
只有宁博容知道,这里是美洲。
刘湛与宁博容强大的武力,再加上那些个船员对帝王的敬畏,使得他们很快就在这块土地上站稳了脚跟,几年过去,在刘湛和宁博容的操持之下,他们的部落已经成为附近最强大的部落,并吞并了数十个小部落。
这片大陆如此广袤,偏偏这般落后,幸运的是,他们的船上有一部分物资,还有一些宁博容收藏在她空间中的书籍资料可以使用。
短短数年,这个部落在他们的经营下,简直是在大跨步往前发展着。
宁博容不知道在这个异样的时空,将来会不会有带来灾难和侵略的西方人到达这片土地,她却想尽一尽自己的努力,让这里好歹不要那般落后。
因为在这里,她与刘湛的长女和幼子出生,她不想将来她的子女后代,面对那般可怕的事。
……在这里的征战中,宁博容的武力值是碾压的,连刘湛都可以轻松胜过最强大的战士,他们以一种相对柔和的方式融入,再发展,将文明带给他们,将文字、科技、耕种技术带给他们,甚至宁博容在这里,给他们启蒙数理化的知识,医术、织染等等——甚至有强身健体的武术。
这里的土著们称呼平日里同他们一起耕种习武的刘湛为天启之父,称呼教他们各种知识,文明美丽的宁博容为大地之母。
时光悠悠,也不知会否有一年,海的那边会有亲人的消息。
只是他们的一生,不论是前缘还是后续,都充满了传奇色彩。
穿越一世,宁博容想她大抵把穿越女能做的事都做尽了——
也幸得有如此一位爱人,一生相伴,不离不弃。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的结局……又苏雷了一把,主要是觉得美洲土著太可怜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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