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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联盟之召唤系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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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去则是唯一我针对于哪位吐槽几点的解释:



  1、沈凌云在开头说脏话的问题:



  唯一是在塑造一个活生生的人物,而且还是主角!



  作为一个现代青年宅男,打游戏激动了,嘴里蹦出脏话,很正常,唯一我自己和身边的朋友,打游戏激动了也有这样的习惯。



  对于此点反而更加突出主角是个真性情,接地气的人!



  而非是嘴上满口仁义道德,行为却如同小人的伪君子!(这点各位以后自然而然会在以后的剧情中了解到)



  2、对于沈凌云穿越以后的身份,那位龙空的书友最注重的一点是:为何在一个欧洲人群体的异界唯独沈凌云和父亲是黄种人。



  对此,唯一想说,这个的确不是什么大的漏洞,也要同时纠正一点,主角沈凌云穿越后是个混血儿,认真看开头文章就知道,至于他的父亲为何是黄种人,这涉及到剧情的发展,现在说开了会剧透,以后各位自然能明白,从现在已经展开的剧情来说,法圣布莱克也提到了异界有华夏族(也就是黄种人,至于为何叫这个名字,嘿嘿卖个关子,大家仔细看下去)这个群体,以后也会慢慢登场。



  3、最大的问题是精华跃动,伊泽瑞尔位移技能不是奥术跃迁吗?~这个么,唯一我只能说,抱歉,是我手贱了,本应该发修改后的稿子的,结果发了原稿,初始设定和现在有点偏差,结果造成这种好像是常识性的错误,现已修改过来,手机上有强迫症的书友删了重新下一遍就是,以后再出现这种常识性的错误,大家大可在书评区提出来,给唯一我一个面子,别憋在心里!



  最后再提一句:有些不合理是唯一我故意这样写的,矛盾冲突就是挖的坑(友情提示别掉坑里,人家都说我脑洞有点大!),本文多得是悬疑,谜团,这也不是一本简简单单的书,有谋略,有思想,有阴谋,也有热血!



  不多说了,万一说漏嘴,剧透就不好了!



  总之感谢所有读过本文的书友!
第三十八章 真相(下)
  (PS:新书排行榜榜单第三了,继续求收藏,推荐票,有土豪给个打赏更好!)



  武圣拜登去了布雷顿城,原本是协助布雷城抵御敌军,在得到敌人兵结一处后,又率领了布雷顿城中的一万军队在敌军北面埋伏。



  真相就是真正反攻的军队人数只有三万不到,却吓得敌军屁滚尿流,仓皇逃窜。



  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大军是中了沈从军的计策,毁在了自身的心理恐惧之上。



  沈从军从帝都率领大军出发,就预料到如此匆忙的出兵援助,要么到达菲利克斯城人困马乏,要么无法及时赶到支援,所以早就有了这个主意,加之有法圣布莱克在菲利克斯城中,只要布下禁咒,抵挡一时还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以为阻截了所有前往菲利克斯城支援的圣位强者,放心大胆的奇袭菲利克斯城,结果还没到菲利克斯城城下,就望见了那庞大的防御禁咒光罩,这就让那三十万敌军士气大跌。



  待到沈从军赶到之时,那三十万敌军已经强行攻城蛮长时间了,再加上长途奔袭,没有休息,有士气才有鬼!



  沈凌云在敌军军营捣乱,伊凡这三人因为在抓拿沈凌云而没有指挥前线,一声令下,冲出的五千骑兵,又见到作为切尔斯帝国大将军的沈从军,吓得敌军都以为切尔斯帝国的支援部队已经赶到,这就成了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这还打个屁?



  慌乱中撤军,还遭遇了武圣拜登率领的部队的埋伏,更是认定了是切尔斯帝国支援的主力部队,否则敢那么大胆子反攻?还敢埋伏?



  不过呢,沈从军还真有那么大的胆子,就依靠三万不到的军队反攻三十万大军,结果还真让沈从军把这三十万大军给吓跑了!



  一比十的兵力,以少胜多,简直不敢想象。



  然而,这就是真相!



  沈凌云在听完这些真相都后都听得愣神了,如此大胆的谋划,自己这个父亲沈从军,作为帝国大将军,在危及之时敢于使用这样的计谋,这需要的胆气以及魄力,都是常人难以想象的,更何况,还真的最后打跑了三十万的大军,相比之下,自己还是太嫩!否则也不会让那些混入城中的奸细轻易将自己抓走。



  要不是依靠系统赋予自己的英雄能力,以及安妮的奋力保护,另外自己的运气也不算太差,才最终能够活下来,下次就未必有如此好的运气,而自己会空间魔法的事情也因此曝光,下次敌人没准就有了防备,因此沈凌云下定决心回去以后一定要勤学魔法和武技,多召唤几个英雄,多抽取几个英雄能力,来增强自身的实力。



  为了防止敌军万一发现了真相,掉头回来继续供打菲利克斯城,沈从军在菲利克斯城驻扎了几日,在得到线报,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的大军已经各自退回自己的地盘,这才放心的率领大军回帝都。



  离开菲利克斯城前,巴伦那小子摆出了一副生离死别的样子,依依不舍的和心中的偶像离别,不过在离别前巴伦说了,自己以后肯定要去帝都找沈凌云这个大哥,沈凌云对此倒是没有拒绝,怎么样也别伤了粉丝的心不是?何况人家还认自己当大哥,收了人家当小弟,就得讲义气,这点沈凌云还是很厚道的。



  法圣布莱克和武圣拜登也同行,一直到了快到帝都城下之时两人才离去,返回切尔斯帝国学院。



  凭借圣位强者凌空飞行的速度,两位完全可以更快的返回切尔斯帝国学院,至于为什么同行耽搁时间,其实是为了研究沈凌云!



  问研究啥?



  当然是研究沈凌云这个魔法亲和度全部为0的天赋,为何能够学习和使用魔法的原因。



  当法圣布莱克再次给沈凌云测试魔法天赋,结果还是亲和度全部为0,失望之余更多的是困惑!



  一个根本无法学习和使用魔法的人,事实偏偏可以学习和使用魔法,让布莱克这个见多识广的法圣都一时间搞不清楚,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出来。



  而沈凌云心里明白得和明镜一样,自己能够学习和使用魔法,和元素魔法天赋半毛钱关系都没有,那是自己符文魔法天赋的原因,当然了沈凌云是不可能告诉法圣布莱克的,这些和系统一样,都是自己最绝密的秘密。



  至于法圣布莱克和自己父亲问起来,沈凌云就将这一切的一切都推到那个纯粹是自己编造的前辈身上,不过也不知道何种原因,还是说沈凌云歪打正着,似乎真的有一个与自己描述极为相近的人,当然了沈凌云也没深入探究,难不成真有其他穿越者早了自己一步来到这个世界?管他呢,反正能够圆了这个谎就行!



  在道别了法圣布莱克和拜登后,沈从军带着沈凌云,率领着身后二十万大军,进行向着帝都仰光城前行。



  随后,在帝国仰光城城门口,意外的,作为切尔斯帝国的皇帝陛下——切尔斯三十八世,论起来还是沈凌云的舅舅,在古拉德上交的奏折中提到沈从军凭借三万军队击败三十万敌军,万分欣喜之下,决定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迎接切尔斯帝国的英雄,大将军沈从军回帝都。



  沈凌云也算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清楚了自己的皇帝舅舅,以前见到切尔斯三十八世时,沈凌云还是一个小屁孩,自然没有多大的印象。



  自己这个皇帝舅舅,虽说年纪有点大,倒也是一个长相十分俊俏的男子,这点其实从沈凌云的母亲,切尔斯、斯塔娜——这个长公主就不难推测,否则沈凌云自身哪里那么优良的基因呢?



  从切尔斯三十八世身上,沈凌云更多感受到的是身为一代帝王的威严,一言一行,举手投足间都表露出身为帝王的威仪,令人在其面前不禁生出臣服之心。
第三十九章 切尔斯三十八世
  菲利克斯城抵御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军队入侵之时,沈凌云在敌营之中的英勇非凡的表现有目共睹,古拉德顺带的也将这一切上奏给了切尔斯三十八世。作为帝国的大将军,能够凭借三万大军击败十倍于自身的敌军,这已经让切尔斯三十八世足够惊喜的了,没有想到的是,自己这个被称作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的外甥,居然有如此表现,实在令切尔斯三十八世万万没有想到。



  虎父无犬子,或许就是这样。



  切尔斯三十八世在表彰沈从军这个大将军的同时,不由得将目光转移到沈从军身旁的沈凌云身上,多看了几眼。



  在察觉到来自自己的便宜皇帝舅舅的目光,沈凌云先是一惊,随后很快恭敬的向切尔斯三十八世叩拜。



  “大将军之子沈凌云拜见陛下。”



  “起身吧。”切尔斯三十八世开口说道,声音雄浑,传入耳中有一种无上威慑力,令人无法心生抗拒,违反他的命令。



  “多谢陛下。”沈凌云心里在嘀咕,不知道自己这个便宜皇帝舅舅突然看自己干什么,不会是因为自己之前抢了安德烈家族的新娘子,要找自己算账吧?



  “说起来,朕也是有好多年没有见过你这个外甥了,现在都长大成人了,也可以称得上玉树临风,一表人才了。”切尔斯三十八世仔细打量了面前的这个外甥,拍了拍沈凌云的肩膀说道。



  “多谢皇帝舅舅夸奖!”沈凌云一听是夸自己,面前的这个皇帝舅舅也没有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那样,自然是顺杆爬,反正自己这个舅舅都主动认自己这个外甥了,再不喊舅舅就不给面子了!



  “好呀,虎父无犬子,朕也听说了你在战场上的表现,没有给你父亲丢脸,也没有给帝国丢脸,更是没有给朕这个舅舅丢脸!”切尔斯三十八世点点头,对于自己这个外甥挺满意的,就是平时纨绔了点,但是现在哪家的王公贵族的子孙不是这样?这也没有什么稀罕的,只要在国家大义上不走错路就好。



  说实话,切尔斯三十八世这样的想法倒也不是因为沈凌云是自己的外甥,而偏袒他。



  偌大的切尔斯帝国建立起来到现在的万载春秋,多得是功勋卓越的功臣,相对的也多得是纨绔子弟。父辈建立功勋,享受爵位,就是为了后辈,国家也是以此奖励,这本就是最正常不过。谁不想让自己的子孙能过得好一点?



  出生在王公贵族家的孩子,从小就是享受锦衣玉食长大,在父辈的荣光下,有纨绔子弟的出现其实是正常的,完全可以理解的。



  谁又能保证自家的子嗣,一代不纨绔,代代不纨绔呢?



  作为一国之君的切尔斯三十八世,这点还是看得很清楚的。



  不过,我允许纨绔子弟的存在,但是前提是你不能干出太出格的事情,特别是在国家大义面前,这点是绝对不能退步的。



  所以即便“沈凌云”之前都是负面的纨绔子弟评论,然而重点是,这次在被切诺尔帝国的奸细挟持后依旧没有背叛切尔斯帝国,反而奋起抵抗,好好戏耍了一番敌人,更是起到捣乱敌军,降低了敌军的士气,沈从军以三万大军击败三十万大军的辉煌战绩上,也有一笔沈凌云的功劳,这点足以让切尔斯三十八世高兴的。



  归根结底,沈凌云身上还流着皇室的血脉,自己还是沈凌云的舅舅,哪个外甥给舅舅长了面子,做舅舅的不高兴?



  听到是表彰自己在菲利克斯城的英勇事迹,而不是因为安德烈家族的事情要算账,沈凌云总算松了口气,赶紧说道:“这些都是作为帝国一份子应尽的义务,精忠报国,誓死报效帝国和陛下。”



  “哈哈,说的好,不愧是你父亲这个大将军教导出来的。”切尔斯三十八世听后相当满意,不由得龙心大悦后说道。



  在切尔斯三十八世看来,沈凌云的这一番话,足以证明这是一个谦虚的好孩子,继承了沈从军华夏族一脉的优良传统。



  而一旁的沈从军此刻也甚是欣喜,自己刚刚还担心沈凌云这个孩子会因为切尔斯三十八世的夸赞而自傲,没想到沈凌云能这样回答,与之前相比,真的是发生了翻天覆地般的改变,不过都是好的改变,自己这个父亲也乐于见到。



  “微臣感谢陛下对臣下和犬子今日所赐予的殊荣!”沈从军说着就跪下向切尔斯三十八世一拜。



  作为一个国之君亲自迎接沈从军这个大将军回帝都,的确是给予了沈从军和沈凌云天大的赏赐。



  “都是自家人,快快起身吧!何况你们父子还为帝国击退了国门外的三十万敌军!”切尔斯三十八世扶起了沈从军说道,“好了我的好妹夫,随朕回宫吧,朕已经摆下了庆功宴,就等你这个大将军了,斯塔娜此刻也在宫内。”



  切尔斯三十八世指的自然是沈凌云的母亲,沈从军的夫人,作为帝国长公主的切尔斯、斯塔娜。



  于是沈凌云就随着父亲以及切尔斯三十八世一同进入皇宫,去享受自己的皇帝舅舅摆下的盛宴。



  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和大将军父亲一同受到作为皇帝陛下的切尔斯三十八世的亲自迎接,这个消息如同野火一般疯狂蔓延开去。



  帝都仰光城中的人议论纷纷,最大的焦点自然是作为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的沈凌云为何也会受到切尔斯三十八世的亲自迎接,因为在无论仰光城普通人民还是在王公大臣看来,这都是很不可思议的一件事。



  对于沈凌云的印象,除了第一纨绔还是第一纨绔。



  欺男霸女,强抢民女,游手好闲,不学无术。。。。。。等等,否则就是在脑海中的印象里找不到一个好的形容词,换句话说,沈凌云就是全名公敌,普通百姓看见了躲,王公贵族看见了头痛,这位沈大公子出现的地方,准没好事!
第四十章 属性和能力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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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知道真相的人也就不会有疑问了,而那些不明真相的人纷纷猜测。



  “听说了吗?那个沈凌云居然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接见!”



  “那不就是那个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吗?”



  “那可不是,我就纳闷了,那么一个纨绔公子也能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接见。”



  。。。。。。。



  在那之后有人从知道内情的人口中得到了答案,纷纷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惊愕之色,啥?这个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能够在战场上的敌营来去自如,取人首级好似探囊取物般轻易?作为一个锦衣玉食的纨绔子弟,被敌人抓走,投降求饶还是正常的,要说誓死不降,还奋起抵抗,杀敌数百,这不是扯淡吗?



  于是这些人又陷入了深入猜测中去。



  以至于坊间、街头巷尾说法各异,版本无数。



  有人说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公子在抢完安德烈家族的新娘后,雄心万丈,远赴切诺尔帝国,非礼了切诺尔帝国的公主,正赶上切诺尔帝国联合兽人攻打切尔斯帝国,这下造成了军心大乱,慌忙班师回朝保护自家公主。



  有人听闻了沈凌云在敌营中体力不竭,魔力不枯,是不知道在何方学得了邪术,慑人魂魄增强功力,以至于有如此能力。



  还有人说这个切尔斯帝国的第一纨绔,其实不是人,是一个吸血鬼,有人亲眼在战场上见到了沈凌云抽取人血,分尸以做食物。



  更扯的是有人说这个沈凌云其实有三个头,八个只手臂。



  。。。。。。。。



  反正吧,什么说法都有,一个比一个扯,要说大家以前对这个切尔斯帝国的第一纨绔的印象也就是,欺男霸女,横行帝都,不学无术。。。。现在吧,人们给沈凌云冠上了一个邪恶魔法师,吸血鬼,万年色魔的称号,使沈凌云这个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笼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当然了有说沈凌云坏话的,不见得没有说沈凌云好话的人!



  这其中就是以远在菲利克斯城的巴伦为主的沈凌云的脑残粉们,自从见过自家大哥在战场上大发神威,巴伦见人就说:“我大哥可神了,乃是神灵下凡,会瞬移,千里之外能取人首级,什么法圣,武圣的,都是渣渣,一套秒的货!”



  。。。。。。。。



  总之一句话,以前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之名可谓享誉全帝国,现在又火了一把,不止国内,连切诺尔帝国和兽人部落也盛传切尔斯帝国第一纨绔沈凌云的大名,哪家小孩子不乖,大人就这样说:“再不听话,沈凌云就来吃你的肉,喝你的血了!”孩子听后保证不敢再调皮,百试百灵!



  沈凌云也是在之后才得知,听完各种版本,关于自己的怪异的传说、奇异的传闻、神圣的神话以后哭笑不得。



  在那日皇宫庆功宴后结束后,沈凌云就回家家中,没有再跨出家门一步,问沈凌云在干什么?



  自然是好好整理一下系统哪里得到的能力,更加清晰的了解自身。



  沈凌云独自在房中展开了系统界面,查看自身属性以及能力。



  宿主姓名:沈凌云



  年龄:16岁(周岁)



  性别:男



  身高:185cm



  体重:72kg



  。。。。。。。



  力量指数:180



  魔力指数:220



  精神力指数:140



  身体坚韧指数:100



  根骨资质:99(极佳)



  魔法资质:全属性亲和度--0(极差)



  魔法资质:符文契合度--100(极佳)



  武技等级:武道学徒



  魔法等级:魔法师(初级)



  系统等级:1级



  宿主等级:25级



  金币数量:115685



  技能点:60



  拥有英雄能力:



  技能:



  1级奥术跃迁熟练度:555/1000



  1级秘术射击熟练度:898/1000



  被动:



  初级坚韧(可提升)



  初级咒能高涨(可提升)



  召唤师技能:



  1级治疗术(宿主等级一级开启)



  1级清晰术(宿主等级一级开启)



  1级疾步(宿主等级三级开启)



  1级屏障(宿主等级五级开启)



  在敌军营帐之时情况危急,沈凌云也就没有时间去查看自身属性以及能力的变化,现在在浏览完完整的系统界面提供的数据后,才发现了一些自己没有察觉到的变化,特别是多了疾步和屏障两项新的召唤师技能,在战场之时自己也听到了系统提示自身等级升级,由于那时的状况根本不允许自己在放心做其他事,也就屏蔽了系统提示音。



  先前自己还对自己的身高耿耿于怀,现在看着186cm这个数据,沈凌云终于能自豪的大喊一声:“咱也是高富帅!”



  原本还认为是极为鸡肋的坚韧,此刻在对比与之前的数据以后,沈凌云彻底改变了自己狭隘的眼光,被称之为德玛西亚之力的盖伦,他的被动怎么可能鸡肋?在此之前,先入为主的认为,盖伦是在有了强壮伟岸的身躯以后才会有了坚韧这个被动,其实应该是坚韧这个被动造就了盖伦的身躯。



  经过了菲利克斯城城外的一战,死于自己之手的敌军士兵足有两千之余数,自己也就同时获取到了大量经验,自身等级提升到了25级,距离30级满级也不远了,满级之后就能进阶段位,原先以为系统的七大段位(黄铜、白银、黄金、铂金、钻石、超凡大师、最强王者)对应的是这个世界修炼者的七大境界,然而现在看来似乎并不是那么一回事,系统等级是系统等级,修炼境界是修炼境界,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不过值得高兴得是自己的魔法水平终于提高到了初级魔法师,摆脱了元素魔法白痴天赋,突破无法成为魔法师的诅咒。



  对比之下自身的武技水平咋还是停留在武道学徒阶段,不科学呀!



  “系统,为啥我都180点力量指数了,还是武道学徒水平?”沈凌云忍不住问道。



  “主人,力量指数的提升并不意味着武技水平的提升。”沈凌云依旧疑惑不解,对此系统进一步解释道:“这就像一个木桶,本来里面装着半桶水,现在装满了水,并不意味着这个木桶的材质就改变了,只是装的东西多了。”



  “主人,您的力量的确得到提升,然而您在武技方面的水平有提升吗?”系统紧接着反问道。



  “的确,我只是身体的素质得到提升,而我自己的武技,一样没有学会。”沈凌云猛然醒悟过来,想通了这一切。



  看来要想提高武技水平,只能扎扎实实的练武,至少现在不会再出现像之前那样练了一套剑招就练到脱虚的丢脸之事。
第四十一章 为软妹币玩家而生
  提到自己一方面是魔法师,另外一方面是武者,也算是较为稀罕的魔武双修。



  沈凌云想到这里不由得陷入沉思中去。



  在切尔斯大陆,是魔法与武技并存,然而却很少也同时修炼魔法和武技,原因很简单,有两个。



  其一是天赋,拥有魔法或者武技其中一者较高的天赋者数不胜数,然而一个人同时具备魔法和武技较高天赋的人就少得可怜了,说到这里,其实沈凌云自身也可以算是拥有单一较高天赋的人,武技方面天赋确实突出,而对于元素魔法根本是称不上天赋,那就是完全学不了!若是没有系统这个逆天的存在,沈凌云根本不会知道有符文魔法天赋这一说,也就无法进行魔武双修,最多修炼武技,成为一名武者。



  其二是修炼速度,哪怕是魔法和武技都有天赋,也很少有人会选择魔武双修,而是会选择其中一个较高的天赋。魔武双修,确实比单一修炼魔法或者武技的人强大,这点毋庸置疑。魔法师擅长远程攻击,武者擅长近身肉搏,若是将两者结合在一起,就比如即是武圣又是法圣,这可怕之处就不用言明了,想想都恐怖!这也就是魔武双修的好处。



  可问题是,人家选择其中一者修炼,你却要同时顾及魔法和武技,魔武双修要付出的时间就是人家的双倍,打个比方,两者同样的时间起步,同样是修炼五十年,单一修炼的人修炼五十年到了法圣,魔武双修的人可能还是魔导师和武道宗师,这还是乐观的了,甚至有可能修为比这个还低,这样一来,差距就拉开了。



  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可以兼顾魔法和武技的天才!



  所以很多人宁愿选择修炼魔法或者武技一方面,也不愿魔武双修。



  因此沈凌云的脑中也出现过放弃魔法或者武技一者这样的念头,不过静下心来细细思考,自身拥有百分之一百的符文魔法亲和度,以及99高分的武道天赋,更重要的是自己有着他人不可能拥有的系统!这是重点!也是沈凌云选择魔武双修而不放弃的最重要的原因。



  常人无论是学习任何一个魔法的咒语,还是掌握任何一项武技,都需要下功夫,花时间,而沈凌云则可以不用考虑这点,自己拥有系统,只要到时候拿金币抽取英雄能力,就完全可以在瞬间掌握一个魔法或者武技,只有境界提升,这个或许要像一般人一样花时间努力,但是也说不准,万一到时候在系统哪里抽到什么逆天的丹药,还能提升魔法或者武技的境界,自己到时候提升修为就像乘火箭一样快。



  既然选择了魔武双修,就一条路走到黑,决不放弃!



  再仔细查看系统界面,沈凌云发现了系统中一些与游戏有所区别的地方。



  例如,英雄被动应该是不能提升的,而在系统中,被动也有划分等级,像坚韧和咒能高涨都是初级被动,可以选择提升。另外召唤师技能也同样是可以提升等级,至于召唤师技能的冷却时间则是和游戏中的冷却时间一模一样,治疗术270秒,清晰术180秒,疾步210秒,屏障125秒。



  治疗术配合清晰术,再加上自己拥有坚韧被动,只要不是被一击秒杀,沈凌云相信自己也算得上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



  菲利克斯城外的一战,补了那么多兵,金币也涨到了115685,对比之下变化最小的就技能点,从最初赠送的10点到现在的20点,升级一次加两点,还真是苛刻,就是还没了解过技能点的具体使用,脑海中对这技能点也没有一个概念,沈凌云再次询问系统为自己解答。



  自己先去也就知道这个技能点可以供自己提升英雄能力或者召唤师技能,由于到目前为止,自己的英雄技能也没有一项满足提升要求,也就不知道具体价格。



  随后系统为沈凌云展开了英雄能力以及召唤师技能价目表。



  “我去,这不是一般的黑呀!”沈凌云仅仅粗略的瞟了一眼,就忍不住吐槽道。



  “秘术射击若是要从1级升到2级,需要10点技能点,奥术跃迁从1级提升到2级更贵,需要20点技能点,咒能高涨提升需要50点,被动坚韧提升需要100点!”



  “治疗术提升需要50点外加十万金币,清晰术提升需要20点外加五万金币,幽灵疾步提升需要10点外加一万金币,屏障提升需要50点外加十万金币!”



  沈凌云都不敢强撑着念完了所有现在呈现出现,可以提升技能的目标,要不是沈凌云没有心脏病,要是有估计着得吓晕过去。



  为什么?



  总共三十级,最多免费送自己60点,加上最初的10点才70点技能点。



  再看看沈凌云不忍直视的兑换价格:10000金币兑换1点技能点!



  我去,这是明摆着是抢劫呢!



  也就是是说,将现在的1级治疗术升级到2级,兑换成金币,自己总共需要花费六十万金币!



  什么概念?



  也就是说,把整个自家的将军府给卖了,都不够自己升级将1级治疗术升级一次的!



  别谈后续的升级所需了,想想都可怕,不,沈凌云是都不敢往下想!



  自己这是需要多少钱?



  一百万紫金币?塞牙缝的量。



  一千万紫金币?勉强够应付一阵!



  一亿紫金币?



  甚至是十亿,一百亿!估摸着才够自己挥霍。



  沈凌云都不晓得整个切尔斯大陆有没有那么大的发行量!



  现在沈凌云算是明白了,这个该死的系统,继承了游戏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那便是坑钱!



  想更强?想获得比人家牛逼的能力?那你就得投钱!



  这感情是挥刀宰土豪的节奏,可惜自己现在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穷光蛋。



  真心把自己卖了都值不了那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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