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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异界游]_ 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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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埃玛为难地说到:“公爵和夫人会发现的。”
“没事。”我不在意地摆摆手,“我们去看看,然后早些回来便好了。”
于是,我拉着埃玛从后门溜走,一路上听着埃玛说些小趣闻,也买了一些不实用的小饰品,总之是感觉轻松自在多了,看来贵族般的小姐生活还是不适合我。当然,既然到了集市,对于点心我是不会放过的,虽然公爵府里的厨子是一流的,但西式餐点吃多了我还是怀念起东方的美食。
集市上各式各样的点心很多,结果我和埃玛都吃得饱饱的。我摸着肚子,满足地叹息一声,要是能一直在外面玩,那就好了。当了两年的小孩子,现在感觉自己都幼稚了不少。
我和埃玛玩玩闹闹,一个十七岁的少女加上我这个才十二岁的小女孩,出手阔绰自然引来了有心人的窥探,结果在我和埃玛故意走到偏僻的地方时,我顺手解决掉了那些害虫,我不由地摸摸脸,难不成这里的恋童癖很多,不然怎么那些人看见我就是一脸色眯眯的样子,我拍拍有些皱褶的裙子,拉着埃玛继续游荡起来。
“那里好像新进了几个姿色不错的,我们去看看。”一个满面油光的男人拉着另一个看起来很猥琐的人说到。
“是啊,那可是些好货色,可别让人抢了去。”另一人应声,两人匆匆忙忙地走了。
“埃玛,前面有什么事吗?”我很好奇地注视着人潮涌动的地方。
“小姐。”埃玛的回答有些犹豫,“前面是奴隶市场。”
“奴隶市场?”
“是专门贩卖奴隶的地方。”
我点点头。没想到在这个世界还有奴隶,看来是万恶的帝国主义,不过这也不是想管就管得了的,整个大陆都是帝制,有奴隶也不奇怪,但我真有些好奇奴隶是什么样的。毕竟,我出生在社会主义社会,那里才不会有什么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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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初入异世:第七章 奴隶市场]
我凭着灵活娇小的身体拉着埃玛钻到了人群的内层,我看着周围心里有些惊叹,没想到连一个奴隶市场都有这么大的排场,这个奴隶市场的面积很大,有许多看起来很强壮的人在场边维持秩序,在市场的正中央有一个很宽大的凸出来的平台,而这个平台上现在正绑着许多的奴隶。
我从未见识过这种场面,拉着埃玛问道:“埃玛,这上面的奴隶都是拿出来卖的吗?”
埃玛点了点头,“小姐,这些奴隶是以竞价的形式卖出,每一个奴隶的卖身契就会给那些出价最高的人,而那个买了奴隶的人,便是奴隶的新主人。”
我心里有些难过,难道奴隶就是物品,可以随意的买卖吗?连人权都没有,这个社会的制度果然很落后,“埃玛,难道奴隶都不能逃掉吗?”
埃玛叹了一口气,“怎么可能逃得掉,每一个奴隶的手上都被烙上了奴隶的标记,只要是逃了就会被人所发现,被逮到的话会死的很惨,没有什么人会同情一个奴隶,也没有人会私藏奴隶,而奴隶在平时如果不听话就会被人肆意的殴打,就算是打死了也不会有人说些什么的,奴隶也可以被主人随意的买卖,不论主人要奴隶做什么,奴隶都要听话的完成,如果不听主人的命令,得到的只能是惩罚。”
我有些不可置信,也第一次意识到这个世界并不是我像我原先那个世界一样的和平,这里的残酷也不是我所能了解的。“那没有法律吗?打死人也没有人来管吗?”
埃玛摸了摸我的头,又觉得这样做没了礼数,结果又中规中矩地站在了我的身后,“小姐,你的心太善良了,要记住,他们只是奴隶,奴隶没有享受法律的权力,而贵族才是法律的执行者。”
我突然发现,我对于这个世界的本质根本就不了解,我认为正确的思想在这里就只能是天方夜谭,我被这个世界的父亲和母亲保护的很好。我想,如果我并不是什么贵族的小姐,那么我的命运是否也会像那些奴隶一样,我有些感慨,果然,在这里,没有身份那就会被人践踏在脚底,力量才是这个世界永恒的真理。
“埃玛,这么多的奴隶是从哪里来的?”
“丽莎小姐,这些奴隶有的是穷苦人家卖出来的,有的是战俘,还有的是直接被人抓住卖到奴隶市场的,奴隶的来源有很多,基本所有的贵族府上都有奴隶,有的人还用拥有奴隶的多少来比较他们财富的多少。”埃玛颇有些无奈地笑了笑,让我向看台上看去,“看,那些奴隶如果是强壮的或者是有美貌的就会被人竞价出售,而那些丑的、身体不好的便是低级奴隶,只要花上十个铜币就可以买到。如果奴隶的身上没有什么伤痕,那就说明他们很听话,而相反不听话的奴隶就是那些被打得很惨的,越是不听话,所受的折磨也就越多。”
我有些了然地点点头,心里不禁骂起了那些不人道的贩卖奴隶的人。我向来不是什么同情心泛滥的人,但也绝不是对这种事情无动于衷的人,看着周围的人对着看台上那些奴隶审视的目光,已经是司空见惯了的,在他们的心中,奴隶也就只是件商品吧。我感觉有些无奈,因为我并不能帮助那些奴隶,也只能在心中嘲讽那些毫无人性的奴隶贩子。
“小姐,快看,开始竞卖奴隶了。”埃玛让我看向看台。
我往前看去,只见一个看起来很富态的中年人开始说话:“大家静一静。”
这么多人的广场上,他的声音就像是在耳边响起来似的,我有些疑惑,他说话的声音怎么有这么大,埃玛悄声对我说了句:“小姐,这是扩音魔法。”
我点点头,就继续向前看去,圆形的大看台上一排的奴隶都是用绳子捆住跪在地上,那个中年的男人扫视了一眼会场,笑呵呵地继续说道:“各位,你们看看。”
说着他抬起了在他旁边的一个女奴隶的头,这是一个较为清秀的女奴,“这个奴隶的姿色不错,而且,嘿嘿…”他笑了一声,手一下子捏住了那个女奴的胸部,那个女奴吃痛的叫唤了一声,底下就已经有按耐不住的人开始竞价。
“我出一个银币。”
“我出两个银币。”
“我出五个银币。”
“好,这个女奴现在就是先生你的了。”交接了钱币和卖身契,又开始下一轮的买卖。
我看着那些奴隶被面无表情的拖下去却依旧不做反抗,不禁心中有些沉痛,连反抗都不会了吗?他们到底遭受了多少的折磨,连自由的信仰都放弃的人,是已经绝望了吧,现在的他们不过是一堆行尸走肉而已,他们的希望已经没有了,只会按照主人的吩咐去做出相应的事,果然,我幸福的生活了好久,却从没有想过这些身在底层的人,为什么我没有力量,没有能够帮助他们的力量!
“小姐。”埃玛在我旁边有些焦急地喊道。
“怎么了?”我平静地问道。
“没有什么事,不过小姐,你的脸色有些苍白,是身体不舒服吗?”埃玛担忧地看着我。
“我没事。”我摇摇头,拍拍自己的脸,不再自怨自艾,我不是个会轻易放弃的人,也不是会容易丧失信心的人,因为如果人连自己的信念都放弃了的话,那么他的人生也就没有什么价值了。虽然我现在并没有什么能力来帮助他们,但以后我一定会凭借自己的力量来帮助他们,让他们重新拥有希望。
就在我思考的时候,突然看台上传来了叫骂声,我好奇地向前看去,只见那个原先贩卖奴隶的中年男人正用鞭子使劲抽打着一个小男孩,那个孩子大约才十三、四岁,看不清面目,整个身体都有些血肉模糊,他狠狠地咬住那个男人的腿,男人疼得叫唤了一声,用另一只腿踢向了那个男孩,男孩就像是断线的风筝,一下子被甩到了台底,那些个围观的人在他的身旁绕了一个圈,不住地打量着他。
“你这个小贱种,是个奴隶还不好好的听话,想找死吗!”男人的谩骂声不禁让我心中的厌恶更深,他们平时就是这么对待奴隶的吗?
那个男孩一下子抬起头来,血红的仇恨的目光直直刺向那个男人,那个男人的脚步有些踉跄地向后退去,原先围着那个男孩子的人们也被他的目光吓得直往后退。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一只眼睛是金色,另一只是银色,衬着脸上的血水和内心的仇恨,犹如利刃般地锋利,我不禁也看愣住了。
“啊!恶魔之子!”埃玛吃惊地叫了一声。
周围的人群也沸腾了起来,响起了一片叫骂声。
“是恶魔之子!”
“杀了他,是恶魔之子啊!”
“什么是恶魔之子?”我疑惑地问道。
“是有异色双瞳的人,是不祥的恶魔之子!”埃玛有些害怕地说道。
我摇摇头,只因为眼眸的颜色就被称为恶魔之子吗?只不过是很少见的混血儿而已,再说了,金银双瞳可是非常漂亮的呢!
“你这个小杂种,要不是本来准备你还能卖些钱,我会让你活到现在吗!你竟然还想要反抗,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又是一鞭子打下来。
“住手!”我大声喊道,施放了一个防御系的魔法,那个男人的鞭子怎么也抽不下去了。
“是谁?”那男人气急地大喊。
“是我。”我走上前。
“小姐。”埃玛拉着我,我示意她放手,向前走去。
埃玛知道劝说不了我,便跟在我的身后。
“原来是位美丽的小姐啊。”他有些不怀好意地看着我。
我径直走向那个男孩,手指向他,“我要他!”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部 初入异世:第八章 恶魔之子]
“这位美丽的小姐,你真的要买这个肮脏的奴隶吗?”那个男人搓了搓手,笑容满面地看着我。
“当然,不过我并不认为他是肮脏的。”你才是肮脏的,我在心中又加了一句。
“既然如此,小姐你就开价把他买走吧。”这个男人似乎因为能甩掉包袱又能赚到钱,整张脸都笑皱了,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猥琐。
我厌恶地看着他,“我并不开价,人命不是用钱能够衡量的,也不是能任意夺取的,你开个条件,把他的卖身契给我。”
听到我这么说,他的脸色一开始不是很好,但听到可以任意开条件便立刻笑了起来,“既然如此的话,那就请小姐付十个银币吧。”
“好。”我点头,示意埃玛把钱拿出来。
埃玛拉拉我的衣袖,在我的耳边轻声说道:“小姐,十个银币可以买好多的奴隶了,他明显是在坑你,不要给他。”
我摇摇头,一直盯着埃玛,她终于在衣袋中拿出钱袋,恋恋不舍地交给了我,我从钱袋中拿出十个银币,对着那个男人问道:“卖身契呢?”
“在这里。”他高兴地递给我,并且拿走了我手中的十个银币。
“好了,走吧。”我把钱袋丢给埃玛,自己去扶那个男孩。
“呀,不行,怎么能让小姐你干这种事!”埃玛把钱袋放进口袋,拦着我不让我去搀扶。她有些担心地看了看那个男孩,却又不敢靠近。
“埃玛,不要紧,你难道不相信我吗?好啦,我们走。”我知道现在的埃玛还不能接受他,或许是恶魔之子的谣言让她惧怕,不过,我想要平等的对待他,他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孩子,却受了那么重的伤,他所拥有的那种眼神,实在不应该出现在他这个年龄的孩子的身上。
我不顾埃玛的反对,径自走上去扶住那个男孩,那个男孩一开始对我还有些防备,不过看我并没有伤害他,也就放任我扶着了,周围的围观的人都散了开来让我走出去,我想,善良的人性总在人的内心深处,只是他们还没有发现罢了。那个男孩身上所受的伤比我想象中的还要严重,因为动一下伤口就裂了开来,血也染红了我的裙子。
“小姐,不用你扶了,让埃玛来吧,你的衣服都脏了。”埃玛着急地快要哭出来,在那里手足无措地看着我。
“不要紧,埃玛,你去租辆马车,我们坐车回去。”我向埃玛吩咐道。
“那小姐,你在这里等着我,我马上就来。”埃玛说完立刻向租马车的地方跑去。
“你疼吗,忍一下,我现在为你治疗。”我对着已经陷入半昏迷却依旧睁着眼睛的男孩说道。
说中聚集了光明魔法从他受伤的部分开始治疗,一个初级的治愈魔法就可以解决了,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受伤的人治疗,不过效果还不错,伤口竟然在以人肉眼能看见的速度愈合,不一会儿,皮肤也恢复了光洁,我看着自己的手掌,呵呵地笑起来,看来我的本领还不错。
“为什么?”男孩现在还有些虚弱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
我对着他一笑,他却撇开了脸,“没有为什么啊,只是想救就救了。对了,你多大了?”
“十四。”他推开我,自己站起来。
“十四啊,比我还大两岁哦。”我叹息了一声,我现在的身体年龄还真小。
“你叫什么名字,我总不能喊你喂吧。我告诉你哦,我叫丽莎*贝普丝,你就叫我丽莎吧。”突然感觉我好像现在就和小孩子一样,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装嫩?
“我没有名字。”他冷冷地说道。
“为什么?”我疑惑地看向他,他却始终没有看我一眼。
“奴隶没有资格拥有名字。”
听到他毫无起伏的话语,我的心沉了一下,在前世时,我在孤儿院是院长随便为我取了个名字,就叫我莎莎,结果等我离开孤儿院的时候,就自己为自己取了个名字,叫杨依莎,‘杨’是孤儿院的一个对我很好的院士阿姨的姓,而我则借用了她的姓,现在想想,也只有她曾经在孤儿院对我好过。
我看着眼前的这个男孩,他的命运是那样的不公,不过却从未放弃过自己,我对着他愉悦地说道:“那我给你个名字可好?”
“随便。”他低着头看着地面,只有握紧的双拳泄露了他的紧张。
我抬起他的头,让他直视着我,“你有一双桀骜的眼睛,我叫你骜如何?”
他看着我最后缓缓说了句:“好。”
“那么,骜,你现在的伤好了,我可以把卖身契给你,也给你需要的钱。”说着,我把卖身契在我的手中燃尽,他看着我烧了卖身契,立时激动地看着我。“你可愿走?”
他又低下头,紧握住拳,头微微地摇动。
“你可想好了,不会后悔?”我又问道。
“不会。”他这次的声音坚定许多。
我看着他微笑起来,“你并不适合仇恨呢,你的眼睛很漂亮,不要让仇恨把它给污染了。”
他紧握的双拳渐渐松开,‘嘀嗒’、‘嘀嗒’一颗颗泪珠滴落在地上,打湿了灰尘。
“好了,骜,我们回家。”我看着埃玛正坐在马车上向我招手,我对着她点头,她把马车停下来,我伸出手递到骜的面前,他沉默了一下,便拉住了我的手,他手使的劲很大,把我的手抓得很痛,我没有放手,带他手了马车,放心,我们回家,你并不是一个人,我看着他,忽然觉得有些心痛,原先的我也是和他一样一直是一个人,不过现在的我还真是挺幸福的。
坐到车上之后,埃玛看到我拉着他的手,脸色变得更不好了,我叹了口气说道:“埃玛,以后他就是我的朋友了,他叫骜,我不希望埃玛讨厌他。”
埃玛看着我,一脸无可奈何的样子,“不过小姐,为了买这个恶魔之子,为什么用那么多钱?”
听了埃玛的话,骜抓住我的手又紧了几分,我的手恐怕已经被勒紫了,“埃玛,你忘了我说的话了吗?骜他是我的朋友,不是什么恶魔之子!”
埃玛看着我的脸色已经不好,便不再说话。骜松了松我的手,我趁机揉了揉手腕,忽而听到耳边轻轻地一声:“对不起。”
我笑了笑,又对埃玛说道:“埃玛,你认为我会把钱白白的送给他吗?”
“那么,小姐的意思是?”埃玛看着我,两眼灼灼地发光。
“呵呵,看着好了。”说着我念了声咒语,手指在空中划了个圈,从虚空中拿出了一个满满的钱袋。我嘿嘿一笑,这一回赚了很多的钱呢!
“小姐,这是怎么回事?”埃玛惊奇万分,立马瞪大眼睛看着我。
我看着骜也是很好奇地看着我,于是骄傲地说道:“我在钱币上施放了一个空间魔法,不管他把钱放在哪里我都能拿回来,并且钱币周围的物品在一个小区域内也是能被我拿回来的。”光是在钱币上施放空间魔法可是耗费了我不少的精力,毕竟还没有人想过在钱币上施放空间魔法,做这一切都是我在抓住钱的一瞬间用精神力操控完成的,可以说是一种尝试,不过,毕竟我成功了不是!
“哇!小姐,魔法有这么运用的吗?真的好厉害!”埃玛立刻崇拜地看着我,我也不禁满脸的得意。
“不过,小姐,魔法师都会这么做吗?”埃玛疑惑地看向我,我有些哭笑不得,只有我这种魔法师才会做这种事吧,如果让安布莱尔知道我用魔法干这种事,恐怕他的胡子都要气得翘起来吧。
我想了想,又不禁笑了起来,再说了,会空间魔法的魔法师可是在整个大陆都很稀少呢,又有谁会用魔法就为了一袋钱币?结果到最后,我就在埃玛不确定的巡视中一直尴尬地坐马车到了家。
到了公爵府门前,埃玛一拍头,大声问道:“小姐,现在你这付模样怎么进去,不能让公爵知道的呀!”
我也皱着眉头,既然不能被发现,那就再溜进去,不过,现在我的身边可还有一个人呢,这怎么办?
就在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只听到一个低沉的声音传来:“丽莎,怎么到现在才回来,又是贪玩去了吧。”
我一听,心立马沉了下去,是父亲的声音,不用溜就已经被发现了,我垂下头哀叹了一声:“父亲,我回来了。”本书由潇湘小说原创网首发,请勿转载!
[第一部 初入异世:第九章 魔武双修]
埃玛先下车,接着我拉着有些紧张的骜也下了马车,心里不停的在想着该怎么办,没有经过他们的同意便私自出来,并且,我看看我身旁的骜,救了一个被称为恶魔之子的人,天!今天的我怎么这么倒霉。
“哦!我的宝贝丽莎,你受伤了吗?”还没等我哀叹好,就只感觉一阵风吹来,我立刻就到了一个人的怀里。
“父亲。”我使劲掐了一把大腿,立刻变得眼泪汪汪的,我知道父亲对我是十分疼爱的,所以也就只能用装可怜这一招了。
“丽莎,你怎么啦,别哭了,谁欺负了我的宝贝?”父亲一脸气愤的样子,一对上我,脸又立马柔和起来。
“父亲,丽莎让埃玛带我去集市玩,父亲不要责怪其他人,要怪就怪丽莎吧,丽莎没有受伤。”我可怜的又挤出几滴眼泪用来博取同情。
果然,父亲看到我这个样子立马心疼地说道:“只要丽莎没有受伤就行,其他的都没有关系。”他有些不放心地看了看我,“不过,丽莎,你的身上怎么会有血迹?”
我眨眨眼:“父亲,我救了一个人哦,我身上的血是他流的血,并不是我的血。”我伸手一指一直在我身后的骜。
父亲看着他有些惊讶,皱着眉头,看着我眼巴巴地看着他,微不可闻地叹息一声,“算了,只要丽莎没事就行。”说着,他扫视了一周,看到埃玛后让她带我去沐浴,我有些不放心地看了骜一眼,父亲拍拍我的头,“放心,丽莎,我会让他也好好的洗一个澡的。”
我点点头,拉着埃玛走进去,回头大喊了一声:“骜,洗完之后记得回来。”
最后只听到骜回答了一声:“好。”以及父亲对他说:“你跟我来。”
我放心的让埃玛帮我沐浴,父亲应该不会让骜离开了吧,虽然离不离开是他的自由,反正随他了。等到我沐浴好,穿上母亲为我准备好的粉红泡泡裙,我无语望天,明明都已经是这么大的人了却还要穿这么幼稚的裙子,虽然我外表的年龄只有十二岁,我只能说,想要长大,还要等很长的时间啊!
“小姐。”一个冷冷的声音传来,我回头一看,只觉得眼前的事物都恍惚了起来,只有那个小小的身影清晰无比。那是怎样的一个人,略显单薄的身体,一头金色的短发,精致绝伦的面庞,一金一银的双瞳更显得整张脸绝艳无比。
哇!美少年!我瞪大眼睛,或了这么多年,第一次见到这么帅的混血儿。“骜,你是骜?”我看着他异色的双瞳,没想到他竟然长得这个样子,简直可以被称为太阳之子。
“是,小姐。”骜缓缓答道,“以后我将是小姐的贴身侍卫。”
“侍卫?”我摇头,“骜只要做我的朋友就够了。”
“我已经是小姐的侍卫了。”他径自站到了我的身后,也不再说话。
我郁闷,肯定是父亲让他这么做的,不过,以骜的脾气也不可能不答应,但我总觉得让他当侍卫是不是委屈了些。我现在算是明白了为什么那个贩卖奴隶的人明明害怕骜他是恶魔之子,还要把他卖掉,原来是那张精致的脸让他就算是害怕也想卖掉赚钱了。我只能说,混血儿的血统真好,而且眼睛实在是太漂亮了,不过有的时候,如果没有保护自己的力量,美丽也将会是一个灾难。
“骜,你的身体好些了吗?”我有些担忧地望着他,明明只是个十四岁的男孩子,现在的身体却是那么柔弱的样子,看来是受的苦太多了。
“谢谢小姐的关心,骜的身体现在很好。”虽然是冷冷的语调,但话语却柔和了下来。
我对着他笑了笑,他还不过是个孩子,只是身体外有着一层保护自己的壳来防止别人的伤害罢了。不过,他对我的态度还不错,应该可以做朋友的吧,小时候没有朋友是一件很让人悲伤的事呢,希望他也能开心起来吧。
“走,骜,我们吃饭去。”说着我也不顾他的反对,拉着他的手便往外跑去,身后留下了压抑的笑声,我想我现在的目标是把骜培养成为一个阳光帅哥,他原本就应该是太阳之子般耀眼的存在,而不是像现在这般冷酷的样子。
自从骜当了我的侍卫之后,虽然害怕他的人还有很多,但至少公爵府里的人都不再敌视他了,毕竟按照我来说,什么‘恶魔之子’,明明就是对异于寻常的事物所产生的自然的假想和恐惧罢了,不过经过上一次的事,父亲让我想出去就和他讲,不能再和埃玛偷偷溜出去了,虽然如此,即使我想要出去还有带上许多的侍从,因为不想太张扬,也比希望被人跟着,结果到以后我就不怎么出去了。
每天依旧是和安布莱尔老师学习魔法,现在我已经能够施放中级魔法了,虽然熟练度并不高,而骜也不是整天跟着我,父亲说,如果骜当侍卫就一定要有保护我的能力,不然就不要在这里待下去了。结果现在是我的父亲雷蒙特来亲自教导骜的武技。
听埃玛说过,我的父亲,他的武技在大陆上也是赫赫有名的,并且已经达到了武技师的级别,武技的划分和魔法差不多,主要分为:武士学徒—触及武士—中级武士—高级武士—武技师—黄金武技师,由此可见,我的父亲也并不是一个平常的公爵,从他的能力便能看出来。虽然,父亲在我的面前,呃,总是那么的有活力。
父亲说骜在武技方面的天赋很高,再加上他的领悟力很好,对武技方面的兴趣也很多,还有他自身的努力,不出几年,可能会超过父亲。因为我对武技也比较感兴趣,当父亲教导骜的时候,我也好奇的在一旁学习,虽然我的武技方面的天赋不是很高,但凭着几年练习过瑜伽的柔软身体,也能用以柔克刚来制服一些力量型的选手,所以父亲在对我指导的时候,主要是在技术方面的指导,也就是以巧来取胜,虽然没有骜学习的那么快,但也勉强达到了中级武士的级别,我现在也算是魔武双修了。
安布莱尔老师说过,整个大陆上会魔武双修的人不超过二十人,因为魔武双修十分的困难,而且对魔法和武技的等级很难提高,众所周知,对魔法师来说,近身战是很薄弱的,而武技的破坏力没有魔法的破坏力大,但魔武双修的话,近身战和破坏力的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只是修炼起来很困难,普通人的体质也不能承受魔法和武技的双重压力,可以说,我不是个普通人,并且还是很难得的把魔武运用到一起的人。我只能说,我现在的这个身体是太完美了。
但是,我总觉得自己学习的东西还太少,这样我是没有多少能力保护其他人的,所以我让父亲又帮我请了个老师,那个卡恩老师就是专门指导我学习炼金术的,炼金术跟魔法不同,炼金术可以说是永远不会过时的职业,炼金术可以制造武器、装备,还有装饰用品、魔法卷轴等许多用品。炼金术的用途很广,可以说不论学习武技和魔法的人身上的装备都是用炼金术打造的。
而卡恩老师也是大陆上很有名的炼金术师,他打造的装备都能达到黄金装备的等级,所谓装备的等级就是:青铜级—白银级—黄金级—圣器—神器,炼金术师虽然多,但能力都偏低,顶多打造出白银等级的装备,而卡恩老师基本打造的都是黄金等级的装备,听说他也曾打造出圣器,是他耗费了许多珍稀的材料和精力才制造出的两件圣器,他似乎从未向别人展示过。
可以说他把两件宝贝藏的好好的,别人是想看都看不到的。而卡恩做了我的老师,我现在的学习的任务又多了一门炼金术,老师说过,炼金术学好了是不用担心没钱花的,于是为了这句话,我对炼金术的学习情绪又高涨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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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初入异世:第十章 开始历练]
可能是人们在认真做事的时候时间流逝的特别快,转眼我已经是十五岁了,在大大的试衣镜面前,我再一次感叹帅哥父亲和美女母亲的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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