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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云剑-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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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难性的一次损失,就是刘举人的庄田眼看麦熟,丰收在望。祭天开镰仪式,已经定在三天后。

结果好日子前一天晚上刮起了大风,吹得四野尘土飞扬,遮天蔽日。

黎明时分,麦田里突然燃起了大火。

那真是异常铺天盖地的的大火,而且风助火势,火借风威。。

五十多亩良田,白白浪费一年时间,结果一场大火之后什么都没有剩下。

经过这一次打击,刘举人气得一病不起。除夕之夜正是家家团圆的时辰,刘举人家的牲口棚突然起火。

这把火来得正是时候,比阎王签发的催命符还要灵验。

免強拖了三个多月,刘举人已经油尽灯枯。下人大喊“走水”的时候,他一口气没上来,干脆到地狱报到去了。

全镇都在红红火火过大年,结果刘举人家要办埋人的白事。彻夜哀声不断,阖家凄凄惨惨。

古怪的是,刘举人活着的时候,水寨镇的平民百姓大气都不敢出。

听说刘举人两腿一蹬——死了!

据说百年以来,水寨镇的平民百姓从来没有觉得这么快乐过。本来没有准备的家庭,也买了一挂鞭炮燃放。

虽然知道几个乞丐在暗中搞鬼,但是刘举人家里却无可奈何,因为没有直接证据。

四个小乞丐有分工,两个小子负责捡破烂的时候,两个女孩子负责要饭。

捡破烂换来的钱,都积攒起来统一管理。

管理这些钱的人,是司马沟的两个老婆婆。

这两个老婆婆的丈夫,很年轻的时候都死了,并没有留下一儿半女。

一个是因为借了刘举人家的高利贷,大年夜没有办法还。

刘举人很慷慨:只要能够打回一头豹子给他家做年货,债务一笔勾销。结果那个男人大雪天冒险上山,到山里下套子摔死了。

一个是因为给刘举人家干活的时候不小心,把犁田的牛弄伤了一条前腿,结果被活活打死了。。

这两个婆婆依靠沿街乞讨和捡破烂,收养了四个被人遗弃的孤儿。

四个孤儿慢慢长大,老婆婆慢慢衰老,最后终于看着长大的四个儿女含笑辞世。

后来,年纪最大的洛修和水云儿结婚了。

洛修和水云儿结婚了,三开间的茅屋就成了大家的新家。

水云儿从小不爱说话,但是整天都带着动人的微笑。

哪怕是一整天都没有要到一口饭,大家都饿得站不起来,她也一如既往微笑着。

再后来,四个小乞丐被一个奇人收为徒弟,而且洛修被师傅带走,经常在外面不回家,但是水云儿照样每天微笑着。

洛修在家的时候,是大家热闹的日子,也是痛饮畅谈的日子,当然不包括水云儿。

大家欢声笑语闲聊的时候,水云儿仍然微笑着,在厨房里摘菜做饭。

大家吃饱喝足,继续闲聊神侃的时候,她又在厨房里收拾残局。

其实大家也想帮忙。比如说香奈儿,每次都想给姐姐帮忙。

“奈儿莫要在这里碍手碍脚,你是典型的越帮越帮忙,还是陪你洛修哥哥和文杰哥哥说话儿,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了。”

水云儿总是寻找这样的借口,把妹妹香奈儿打发出去。

吃饭后,大家围坐在一起天南海北聊天,水云儿继续微笑着在厨房默默忙活。

所有的事情忙活完了,水云儿就搬一个小板凳,远远地坐在一角,微笑着默默不语看着洛修。。

水云儿绝对不会说话打断别人,但她的视线绝对不会离开络修哪怕一瞬。

洛修在外面时间长了,心也慢慢野了。每每大醉以后,总是说什么“妻子如衣服,衣服常换常新,才不辜负大好光阴。”

水云儿只当没听见,仍然微笑着忙碌,仍然会搬一个小板凳坐在傍边,默默盯着洛修的一举一动,生怕漏掉什么细节。

香奈儿为姐姐鸡不平:“云儿姐,你就不能这么惯着他。我看洛修哥完全是登鼻子上脸,就欠收拾!”

“自己的男人能够被别人追,那就说明我的男人很优秀。我只会感到高兴,收拾什么?”

香奈儿很不理解:“云儿姐,你凭啥对他放任自流?”

“奈儿,那个时候还没有你和文杰弟弟,你洛修哥才六岁,我只有不到四岁。他背着我要了一整天饭,走了六道沟两个镇子,最后只要到小半碗凉粥。”

“他骗我自己已经在外面吃饱了,把半碗粥全部给我吃。那个时候我太小了,也饿急了,接过碗就喝干净了。直到他半夜晕死了,碰到婆婆过来才救了一命。”

“我总在想,无论他有多少女人,绝对没有享受过洛修宁愿自己饿死,也要把半碗粥让给她的待遇。就凭这个,妹妹你觉得,哪一个女人能有我这么幸福?”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洛修身子在十四岁的时候之后,身体就再也没有长大,从而在江湖上得到了万年童子的浑号。

五年前,三十四岁的洛修在洛阳,为了争夺一个女人身受重伤。水云儿得到消息以后,赶到洛阳把万年童子洛修弄回家精心照顾。

有一天,水云儿上山采药,结果不知道被什么毒虫给咬了一口,当时也没在意。

没想到三个月以后,洛修的伤好了,但是水云儿时不时就会晕厥。

后来发展到根本不能站起来,只能每天躺在床上。

身在外地的香奈儿和文杰得到消息,赶紧快马加鞭赶回来探望那个永远微笑的大姐。

没想到一进门,就看见洛修正在小心翼翼给水云儿擦脸。

是的,香奈儿看见的洛修就是小心翼翼,生怕用力稍重。

这哪里还是一个浪子,分明是一个天底下最贤惠、最温柔、最体贴的男人。

水云儿一如既往的微笑着,虽然脸上已经布满骇人的紫气,但是掩盖不住她那动人的微笑。

“你们终于回来了,我们一家终于团聚,真是苍天有眼,谢天谢地。”

这是水云儿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

刚开始听到这一句话的时候,洛修、香奈儿、文杰都没在意,因为水云儿从来就是这么说的,永远就是这么一句话。

小时候大家分头出去要饭,晚上回来之后,水云儿就是这么一句话。

后来大家长大了,都有了自己的事情。但是只要回到家以后,水云儿也是这么一句话。

但是三天以后,水云儿带着动人的微笑与世长辞,三个人才知道水云儿最后的一句话,成为他们心中永远的痛。

水云儿性格善良过头了,不适合在江湖上行走。

虽然她的一手剑法早就登堂入室,但是从来没有离开这栋茅草屋,而是每天盼着另外三个人回家。。

没有了女人的家,那就不是家了。

三个活着的人对这句话,原来并没有什么深刻的感受,但是水云儿死了不到三天,他们就明白了。

没有了水云儿这个大姐的三间茅草屋,里面乱七八糟的,半点生气都没有。

这三天来,洛修一直坐在坟头,既不流泪,也不说话,更不吃饭。

洛修手里抱着一个瓦盆,里面是一株不知名的紫草。

这盆花,就是陪伴水云儿的伙伴,一直就在她的床头。

这盆花,原本长得水灵灵的,仿佛要飞起来一样灵动。

但是三天时间,仅仅三天时间,这盆花就已经枯萎了。

“其实我每天都浇水的,也很小心的照顾。甚至担心寒冷一直抱在怀里,但还是枯萎了。难道这盆花也要跟着云儿一起去吗?”

香奈儿再一次劝说洛修吃饭的时候,洛修睁着空洞的眼睛,看着同样空洞的天空,说了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我们亏欠大姐的实在是太多了,只有这盆花陪伴着大姐度过了数不清的寂寞日子。现在大姐去了,这盆花肯定是和大姐一起去了。”

香奈儿没有擦眼泪,而是让眼泪流淌着:“大哥,我们就把这株花种在这里,让它继续陪伴大姐,好不好?”

“好——”

洛修说了一个字,有气无力的一个字。

毕竟已经三个月衣不解带,根本没有怎么休息,没有正常吃饭的人,不可能有什么力气。

尤其是最近三天更是不眠不休,水米没有粘牙,洛修不过是有心无力。

“我不想在大姐的坟头说这段故事,就是不想打扰大姐的清净,因为大姐从来不希望看见我们流泪,同时让你看看大姐和我们生活过的地方。”

香奈儿看着脸上还有泪痕的熊储:“虽然大姐其实非常喜欢热闹,但是我们却很少满足她的愿望。大姐不在了,我们三个人约定,大姐和我们分别的这一天,不管在什么地方,就算是天塌下来了,我们每年都要赶回来,到坟头陪大姐热闹三天。”

从头到尾,香奈儿结束了自己的讲述,从头到尾没有为那个银衣人文杰争辩一个字。

但是熊储已经完全相信,这个文杰绝对不可能杀了洛修。只要他们心中有水云儿这位大姐在,任何人都不可能杀了洛修。

“两位,洛修已经死了,接下来就是把他弄回来,和水云儿团聚。同时,我想知道的是,洛修怎么会遭遇不幸?”

0084、波诡云谲

在水寨镇简单吃了点东西,三个人重新回到水云儿的坟前,已经是日头偏西。

“八郎请看这株紫草!”香奈儿指了指坟头,看着熊储说道:“这株紫草就是我们三个人的命根子,因为她就是大姐的象征。”

熊储在坟头三鞠躬,又长叹了一口气。

像水云儿这样的女人,那才是男人心目中真正的好女人。

好女人在生前的时候,根本没有人知道她的好。

好女人一旦不在了,她所有的好就会被无限放大,成为一个传说。

水云儿就是一个传说,一个让全天下所有男人发挥想象力的传说。

熊储的身子还没有完全蹲在下去的时候,心中就一阵抽搐。

这株紫草,象征一个好女人的紫草,竟然被人踩了一脚。。

这一脚在熊储看来,那就无异于在好女人水云儿的头上踩了一脚。

这是丧尽天良的一脚。

熊储心中抽搐,根本原因还不是紫草被人踩了一脚,而是旁边有三根紫草竟然被斩断了。

“二十多天以前,洛修大哥仿佛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情,竟然提前来到了这里。”香奈儿蹲在熊储身边,轻轻抚摸着那株被人踩了一脚,而且被斩断三根的紫草:“我和文杰哥赶回来的时候,洛修大哥就已经在这里了。”

“我们喝了三天酒,陪了大姐三天。因为有要事在身,我和文杰哥就要离开。但是洛修大哥死活不走,他说今后只怕没有机会回来看自己的女人了,这一次要多陪几天。”

“三天前,我们重新路过这里,刚好看见现在的这幅模样,这株紫草竟然被踩了一脚,而且斩断了三根,这实在是丧尽天良!”

熊储没有说话,而是扭头看了看香奈儿,又看了看一脸阴沉,仿佛一张死人脸的银衣人文杰。

“别看我!”文杰双眼怒火熊熊,他的声音仿佛直接从喉咙里面喷出来:“这一脚就是洛修大哥的!”

熊储也是一惊:“怎么会这样?”

“八郎你看,再仔细看看这里。”香奈儿指着紫草,紧盯着熊储。

一滴褐色血迹。

紫草的一片叶子上,竟然有一点褐色血迹。虽然已经干枯了,和紫色的颜色混在一起很难分辨,但是只要留心还是能够看出来。

“原来万年童子洛修在这里的时候,就已经受伤了!”熊储点点头:“这个脚印就是他在闪避过程中,紧急后退的时候留下的,所以脚后跟很深,前掌却很浅。”

文杰突然瞟了熊储一眼,第一次主动说话:“还行,你看得很清楚。斩断三根紫草的那一剑,也就是洛修大哥必须采用紧急后退留下的痕迹。”

“这一剑贴地而来,说明洛修大哥当时是坐在这里,发现危险的时候突然站起身来闪避,可惜已经晚了。”

熊储知道文杰所说的“晚了”是什么意思。

因为洛修在面临偷袭的时候,虽然采取了最恰当的闪避措施,但是最终还是受伤了,所以紫草上留下了血迹。

熊储确定洛修当时遇到了偷袭,就是因为斩断三根紫草的那一剑。

如果是正面作战,没有人会趴在地上出剑。

虽说武林中有地躺拳的套路,但是一上来就是地趟剑,这太说不过去了。

既然不是正面作战,那就只有一个结论。

敌人悄悄接近洛修,然后发起突然袭击。

“你的怀疑不一定正确,洛修大哥是不是遇到了偷袭,这还不能下结论。”四十来岁的银衣人文杰,仿佛看透了熊储的心理活动:“我和奈儿赶到这里,仅仅发现了这一处踪迹,只能肯定敌人贴着地面进攻,并不能说就是偷袭。”

“但是,如果对方是偷袭的话,那就说明敌人对洛修大哥了如指掌,而且有独特的缘故。可是洛修大哥根本与人无怨,谁要杀他,而且要采取偷袭来杀他呢?”

熊储站起身来看着文杰:“文大侠,昨天夜里,从我离开房间到洛修被杀,这中间只有三个呼吸的时间。你为什么会出现在洛修被杀的现场?我想知道的是,你做了什么,又看见了什么?”

文杰双手倒背身后,抬头向天冷哼一声:“我出现在房间里,自然想杀人。”

“嗯,说得好!”对于文杰把自己当敌人的模样,熊储不以为意:“可别告诉我你想杀洛修,那么你想杀谁?”

文杰的声音越来越冷:“谁杀了洛修,我就想杀谁。”

香奈儿看见文杰的态度,在一旁温声劝道:“杰哥,你就好好说话吧,八郎肯定不是凶手。现在大哥不在了,我们总要找到凶手才行啊。”

“香女侠不用这样,现在大家心情都不好,我能够理解。”熊储冲着香奈儿摆摆手,转身对文杰说道:“那好,请你告诉我,谁杀了洛修?”

文杰使劲挥舞了一下右拳,然后才恨恨地说道:“你带走洛修的时候,我在后面看见了,可惜我晚了一步。我从这里追踪过去的时候,天色已经黑了,几乎所有的痕迹都看不见。”

“你出现的时候,距离我所在的位置不到二十丈的距离。刚开始,我认定你就是凶手。所以你带走了洛修以后,我才在后面暗中尾随。”

“可惜我当时晕了头,以为洛修已经死了。如果你带走洛修的时候,我就现身挡住你,然后把洛修带回来,说不定他就不会死了。”

“因为判断失误,所以我才决定放长线钓大鱼,看看你究竟想干什么。没想到你直接进入万福楼,而且是最上一层的核心区域,我认为你就是万福楼的人。”

“后来万福楼的那个婆娘和一个假和尚发生战斗,搞得像真的一样,把全天下的人都当傻子,也只有你这个生瓜蛋子才会相信。”

“不过,你能够在暗中施展杀手对付那个假和尚,我才知道你并不是敌人,更不可能是杀害洛修的凶手,所以我决定到房间看看洛修,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文大侠,请等一下!”熊储突然打断文杰的叙述:“怎么我进入万福楼,你就认为我是凶手?怎么我暗中出手对付那个是用独脚铜人的家伙,你就认为我并不是凶手呢?”

文杰的脸色仍然乌云密布:“因为我和奈儿都是正气堂的人,前不久,我们有两名核心弟子被人绑架了。所以最近一直在调查函谷关的锦绣阁和彭婆镇的万福楼。”

“正气堂?”熊储心中一惊,因为黄妍莹和方千寻也是那个地方出来的,因此满脸疑惑:“正气堂是干什么的?还有,正气堂的核心弟子被人绑架,为什么要调查锦绣阁和万福楼?”

文杰看了看四周,然后对香奈儿点点头,这才盘膝坐在坟头:“既然想听,那就坐下来。。你是洛修看重的朋友,我没有必要隐瞒你,反而还需要你提供一些情况才行。”

看见香奈儿已经飞身上了傍边的一处制高点担任警戒,熊储心里明白,文杰很可能要说一些很隐秘的事情。

坐在文杰对面,熊储神情严肃的点点头:“洛修洛大侠,和我交往的时间并不长,但是我们并肩战斗过,可以说是生死以共。对于他的死,我非常内疚和痛心。文大侠请讲,在下洗耳恭听。”

“正气堂,就是嵩阳书院的外门机构,专门收集江湖上的一些消息,惩治一些不法之徒。”文杰声音没有了冷峻,但显得更加低沉:“前不久,我们两名准备进京的女弟子,突然被人绑架。”

熊储心中暗惊:“难道文杰和香奈儿,竟然在追查黄妍莹和方千寻的下落不成?不对呀,这事儿怎么又扯上了锦绣阁和万福楼?”

文杰并自然不可能发现熊储的心理活动,仍然按照自己的思路说下去:“在河南境内,能够不动声色从我们正气堂把人劫走,只有嵩山少林寺、九道山庄和紫衣派能够办到。”

熊储暗笑:“如果你们两夫妻真的在寻找黄妍莹和方千寻,只怕打死你们都不会相信,这两个丫头根本就不是被劫持,而是自己跑出来的。现如今,方千寻已经跟随李信和小红姑娘出关寻找独狼去了,黄妍莹就在我家里呆着。”

没想到文杰接下来的一句话,让熊储才真正吃惊起来。

“紫衣派,不过是某一个组织弄出来迷惑人的,他们应该有另外的来历。还有,昨天晚上万福楼的那个婆娘,和那个使用独脚铜人的假和尚,根本就是一路人。如果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唱戏,能够分出胜负才怪了。”

紫衣派有另外的来历,莫九娘昨天晚上在演戏!

熊储整个脑海里什么都没有听进去,就剩下这两个问题。

造成熊储一时间走神的原因,就是因为紫衣派的来历问题。

如果文杰所说的一切是真的,严二娘那就有另外的身份,而不仅仅是紫衣派某某一个茶楼酒肆、勾栏场所的大掌柜这么简单。

还有,莫九娘和严二娘是一家人,如果紫衣派有另外的来历,那又是一股什么力量,昨天晚上莫九娘为什么要演戏呢?

文杰的叙述并没有结束,而且悬念越来越大:“我跟随你进入彭婆镇的时候,就已经发现那个假和尚从万福楼出来,那个婆娘从外面回到万福楼的时候,还和那个假和尚点过头。随后发生的一切,你都知道了。”

“文大侠,其实我啥都不知道。”熊储深吸了一口气:“我关心的是,你既然能够进入房间,那就应该看见了杀害洛大侠的凶手才对。即便你没有看见凶手本人,最起码你所在的位置,应该能够看见有人从窗户进入房间。”

0085、残字疑云

世界上的事情千奇百怪,所以往往会有出人意外的事情发生。

熊储认为文杰躲在暗处,万福楼就临街有窗户,所以认定文杰应该发现了端倪。

“我就看见你和那个婆娘从窗户里面飞出来,根本没有看见什么人从外面进入窗户。如果真要说有人通过窗户进入房间,那就是我。”

文杰盯了熊储一眼:“正因为没有发现有人进入房间,所以我才认为你离开房间以后,里面应该没人了,这才决定进去看看,没想到竟然是一个陷阱。”

“我进去的时候,里面果然没有外人,就看见洛修的胸口插着一把匕首,还流了很多血。然后进来四个家伙开始惊叫起来,你和那个婆娘先后进入房间,我已经来不及走脱了。”

“没想到那个婆娘如此厉害,竟然能够发现我的藏身之处。要知道,我并没有站在地上,而是在窗帘上面。那个婆娘能够一剑刺向我的胸口,果然阴狠歹毒。”

听到这里,熊储心里有一个大胆的推测:“自己刚刚返回彭婆镇,莫九娘就把自己弄进万福楼,然后当天晚上离开了,还让自己住在万福楼,结果洛修随即遭到暗袭身受重伤。”

“自己突然出现在东山,凶手担心自己被发现,所以来不及追杀洛修。但是凶手发现自己带走了重伤的洛修,就一路尾随到了万福楼。然后设计了一个双簧,把洛修杀人灭口了。”

“不合适啊,绝对不是这个样子的!”熊储觉得自己的推演过程不符合常理,所以对文杰说道:“现在看来,偷袭洛大侠的凶手必须是万福楼的老板娘莫九娘,否则的话,一切都说不通。”

文杰沉声说道:“不错!”

“那就不对了啊。”熊储摇摇头:“我昨天下午刚刚返回彭婆镇,莫九娘主动把我请进万福楼,然后告辞离开,接着就设计了一连串的圈套。文大侠请想,莫九娘会这么笨吗?当着我的面设计圈套,而且杀的人还是我的搭档?”

文杰终于动容了:“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的马匹还在万福楼,当然是真的。”熊储点点头:“莫九娘和万福楼的所有人,包括绝大部分客人在内,都知道我和洛大侠的关系。”

“莫九娘离开万福楼的时候,专门和我打过招呼。如果是莫九娘出手暗杀洛大侠,那不是在向我示威吗?这不符合常理,实在是太反常了。”

“文大侠刚才也说,莫九娘非常阴狠。既然是一个非常阴狠的人,怎么可能在我面前露出这么明显的漏洞?”

“不对。”文杰摇摇头:“就算那个婆娘没有直接出手,但也绝对脱不了干系,因为我有两个直接证据。”

“首先,那个婆娘和那个假和尚是一路人,这个不会错的,因为我们已经跟踪了很长时间。他们既然是一路人,昨天晚上为什么要演戏,演给谁看的?”

“那个婆娘和那个假和尚演戏,结果把你引到了外面,然后洛修被杀了。由此推断,那个婆娘就是在演戏给你看,从而调虎离山,目的就是杀人灭口。”

“其次,洛修曾经给我们留下线索了,而且我相信你已经发现。洛修留下没有写完的那个字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还需要我说吗?”

熊储不得不承认文杰说的也很有道理:“文大侠说得不错,不管从哪方面分析,万福楼和莫九娘都脱不了干系。而且现如今能够发现的线索,也全部指向万福楼和莫九娘。”

“既然如此,我们现在就要做两件事。”文杰突然站起身来:“洛修的遗体不能放在万福楼,要立即运回来安葬。另外,我们需要重新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争取有新的收获。”

三个人来到洛修当初藏身的裂隙,在夕阳照射下终于显露出全貌。

裂隙的石壁两侧全都是斑斑点点的血迹,没有写完的半个字,在夕阳光线的直射下更是触目惊心。

“你看见过这半个字,我昨天也看见过。”文杰用手摸了摸半个字:“上面两个十字,这下面还有一竖,难道不就是万福楼第一个万(萬)字的上半部,也正是莫九娘的莫字上半部吗?”

熊储摇摇头:“莫九娘来到万福楼的时候,洛大侠已经不在牛杂店了。所以,这半个字属于万福楼的可能性比较大,应该不是说的莫九娘。”

香奈儿接口说道:“杰哥、八郎兄弟,我洛大哥用最后的力气写了半个字,这是我们最后的线索。现在的各种迹象表明,万福楼脱不了干系。我的观点是从长计议,首先把大哥接回家安葬,然后追查真正的凶手。”

熊储总觉得哪里不对,但一时间却又想不起来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不过香奈儿提议首先把洛修弄回家安葬,这是的确是头等大事,所以熊储点点头:“家里的事情你们回去安排,我负责把洛大侠送回家。”

莫九娘是一个知冷知热的女人。

熊储昨天突然追出去,放下了洛修的尸体没有管。但是晚上回到万福楼的时候,洛修已经被装殓在一口褐红色的棺材中,就停在万福楼的大堂里。

万福楼里面发生了凶杀案,自然不能对外营业,所以莫九娘一个人在棺材旁边喝闷酒,万福楼的账房、小二们围坐在另一边闲聊。

“你终于回来了。”莫九娘看见熊储进门,赶紧拍了拍桌面:“过来坐下陪大姐我喝杯酒,然后告诉我发现了什么。”

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熊储抹了一下嘴巴:“那个人的身法太快,其实我根本就没有追上。不过也没有白费功夫,在水寨镇找到了我洛修大哥的老家。现在他已经死了,我要把他送回家安葬。对了,我要谢谢老板娘帮我收殓大哥的遗体。”

莫九娘喝了一杯酒,看也不看熊储:“说话没有半点儿诚意,我也懒得计较。你的结义大哥死了,而且是死在我的店子里,我自然有责任和义务做一些事情,谢谢这两个字就不必了。你不把我当仇人,就真的谢天谢地。”

最近发生的一切都显得波诡云谲,熊储总觉得有一双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

作为一个杀手,熊储知道这不是一般的暗中打量自己,而是被一头狼盯住的感觉。

对于一个杀手来说,仿佛随时都有可能被人刺一剑,这种感觉非常不好。

熊储有些心神不宁,就更没有心情在万福楼停留,决定连夜把洛修的棺材送回水寨镇交给文杰和香奈儿。

“你要走就走吧,反正客栈里的大车现成的。”莫九娘看了熊储一眼:“需要安排人给你赶车吗?”

“不用,我亲自赶车送大哥一程。”

当杀手的人因为有时候需要职业掩护,基本上什么都会一点,赶大车自然不算什么难事,所以熊储丢下一句话就往客栈后面走。。

因为自己的呼雷豹还在后院,这次离开以后,指不定什么时候回来,宝马一定要带走。

莫九娘终于站起身来叫道:“老蒲,赶紧给我兄弟预备大车和牲口,大家搭把手把寿材装到车上去绑紧。这路上坑坑洼洼的,夜路很难走。”

老蒲,就是万福楼客栈专门给客人伺候马匹、牲口的,熊储对他比较熟悉。

这是一个微微驼背,看起来满脸皱纹。据他自己说才不过四十来岁,但是熊储看他好像六十多岁了。

此前牛杂店每天凌晨杀牛,熊储送牛肉过来,其他的人还没有起床,就是这个老蒲搭手帮忙。

“小兄弟,你的这匹马可非同一般。”老蒲把呼雷豹牵过来交给熊储,有些羡慕的说道:“我在这里伺候牲口也有些年头了,这么雄骏的宝马还真不多见,小兄弟真有福气。”

呼雷豹已经通灵,和熊储差不多声息相通。

熊储坐在车辕上赶车,呼雷豹就在右侧自己走着。缰绳就扔在马鞍桥上,并没有拴在大车上。

说实话,二更天的时候,一个人赶大车并没什么不妥。

在二更天的时候,一个人赶大车走在荒山野岭,而车上就是一口装着死人的棺材,说起来都让人幕拧

熊储看见过太多的死人了,而且是各种不同的死法,所以他心里倒没有什么不适。

但是,离开彭婆镇十多里以后,熊储发现被一头狼盯着的感觉又来了,而且和万福楼里面的感觉一模一样。

这是一个杀手的直觉,并没有什么理由,反正熊储就察觉到了。

这附近山里有狼,熊储自然是知道的。

但是现在还没有开春,即便有狼也不会轻易出来。

再说了,在万福楼的时候就已经察觉被人盯着了。

即便狼出来了,也不会跑到万福楼里面去,更不可能单单盯住自己,并且一路跟随自己到这个荒郊野外。

既然不是狼,那就只能是人,熊储并不相信还有什么其他的妖魔鬼怪作祟。

“吁——”拉车的骡子闻声停住。

熊储决定不走了,因为自己坐在车辕上,一旦发生变故就很被动,所以干脆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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