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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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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辖市。因此,顺天府有举办秋闱的资格。
顺天府也早早地贴了榜文,凡本府生员与监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逢子、午、卯、酉年为正科,遇朝廷庆典加科称为恩科。
乡试共分三场,日期定在今年九月十一,刚好过完重阳羊。
现在是八月六日,距离考期还有一个月另四天。
吴节和学堂里有资格参加乡试的生员们也由陆家出面,早早地报了名,也少了许多麻烦。
这次考试的考官按规矩照例由朝廷委派,主考宫的名字对外保密,也不知道是谁。据说,临到考试前三日,正副主考就要提前进入考场,然后出三套题目交上去,再然后,上面随意抽取一套做为考题。
主考宫是谁,又出的是什么题目对吴节来说毫无意义。就目前看来,他这只偶然穿越到明朝的蝴蝶并没有扇动所谓的风暴,历史也按照他本来的轨迹朝前不紧不慢地前进。如果不出意外,今科顺天府乡试的题目应该和真实历史上所记载的完全相同。
当然,就算有些变动,对现在的吴节来说也无所谓。他最近记忆力大进,肚子里早就背熟了上百篇经典范文,应付一场考试足够了。
听代先生在上面讲了半天课,吴节只感觉恹恹yu睡。他现在有些后悔进陆家族学了,早知道靠写个几千字的话本就能赚到五十两银子的稿费,谁还愿意进这里来受约束。不过,如果不进学堂,也认识不了陆畅这个官二代。
现在退学已经没有可能,只能再受一个多月的活罪。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在外面晒了半个时辰的陆畅终于耷拉着脑袋进来,一声不吭地坐在吴节旁边。
很快就到了中午,按例,陆家的少爷们可以回自己院子地用饭。今天的陆畅也不知道是怎么了,竟然没走,端着饭碗凑到吴节身边:“节哥,我刚才是着了书魔,别介意。你看那事……你是不是再想些法子,看能不能从我妹子手中把那书要回来。那就是我的心病,把柄落到人家手中,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吴节:“真没办法了。”他刚才也是被陆爽陆三小垩姐的评语弄得灰头土脸,感觉真拿那邪性的女孩子束手无策了。
看陆畅一脸的失落,吴节安慰道:“既然那书陆三小垩姐捏在手头这么长时间没有向父母举报,想来是下不了心看你受到家法惩处。我看,这事你还是厚着脸皮再去你妹子那里走一趟,陪和小心的好。”
“也只能这样了。”陆畅一腔子失落,狠狠地扒拉了一口米饭,化悲愤为食量。
一天的时间就这么在吴节的无聊和陆畅的心神不宁中过去了。
散学之后,陆畅想了想,觉得吴节所说的话也是没办、法中的办法,心一横,麻起胆子又朝陆爽的院子走去。他也是有一段时间没过来了,进院子之中,挂在廊下的那只大鹦鹉照例喊:“胖子来了,胖子来了。”
陆畅已经没心思同这只鸟儿生气了,也懒得让人通报,就这么木呆呆地走进妹妹的房间,将吴节所写的《白蛇传》结尾朝她面前一摔,气哼哼地坐在旁边大口喘着热气。
陆爽正好洗了头,长长的秀发地披散在肩膀上,显得那盈盈一握的腰枝更是窈窕。
老实说,陆三小垩姐虽然鼻子两侧有几点雀斑,却是一个清丽眉毛的可人儿。可这情形落到胖子眼中,却有一股直不住的寒气不住从心底上涌。
陆畅正在看一本坊间新出的话本,名字叫什么《孔淑芳双鱼扇坠传》,这书还是他买进府来的,也就是一本普通的才子佳人小说。
故事老套不说,写得好象也不怎么样。
陆三小垩姐一边看,一边皱着秀眉。
丁香恰好在,正用棉中贴三小垩姐擦着头发,见胖子进来,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满是担忧。
“这书实在难看,好无聊啊!”小女生叹息一声,将那本书扔到一边,又抓起《白蛇传》的大结局随意地看起来,然后冷笑:“我道那吴节是个才华横溢的才子,想不到写的故事也浊气逼人,虽然不是俗套的大团圆结局,却也免不了要在结尾装成一个道德先生,一通说教。此人也是一个俗场……丁香,你说是不是这样?”
丁香勉强一笑:“三小垩姐,丁香不过是一个下人,大字识不得两个又怎么知道一本书是好是坏。”
“也是啊,你不识字的。”陆小垩姐突然一声高叫:“好无聊啊,府里的玩意儿都耍得够了。最近所出的几本新书,都无趣得紧。书荒,书慌啊!还有比没书看更可怕的事情吗……咦,二哥怎么来了,什么时候来的?你有一阵子没到我这里来了吧!对了,我倒是忘记了,你要准备参加下个月的乡试,现在出息了,上进了。你忙啊!”
陆畅被妹子一通埋汰,胖脸通红:“我什么人自己清楚,反正是考不上的,我忙什么忙,整天都是穷极无聊,磨皮擦痒的。这书的结局你已经看到了,我们那事怎么说。如果你还顾念着兄妹情分,就还给我。”
“嘻嘻,二哥你急了,我最喜欢看你生气时的样子了。”陆爽高兴地跳起来:“如此说来,那书我还真不能还你,否则以后还怎么逗你玩。”
“你……”胖子气得捏紧了拳头,半晌,却颓然地松开手:“死了死了,反正我这辈子要毁到你手里,你爱怎么样就怎么拜吧,我走了。”
见二哥真的气恼了,陆爽笑得更开心:“你要去哪里?”
“还能去哪里当然是到母亲那里请安。”
“我劝你还是别去,母亲已经被你气得心口疼。”
“啊你……你把书给母亲了?”胖子面上失去了血色。
“怎么可能,我还没觉得交不交上去呢!”小姑娘摇了摇手:“另外一回事。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府中有人传说你在外面养了个叫什么白素贞的外室,还是个有夫之fu。为了争夺这个女人,你和吴节还大动干戈。
母亲一听,顿时气得倒下了。哈哈!”
这句话不要紧,旁边的丁香身体一晃,面容煞白。
陆畅瞠目结舌:“谁他妈污蔑我,谁他妈……太不可思议了。你是知道这事的,怎么不解释?妈的,我先去看看母亲,把着事掰个分明,太可恶了!”
看到这情形,陆爽高兴得又蹦又跳。等陆畅气冲冲地跑出屋子,她有意味深长地看了丁香一眼:“行了,这里不用你shi侯,回母亲院子去吧。对了,还有一件事。
胖子体力不足,从妹子房间里冲出来,走不了几步就有些气喘,坐在荷塘边的一块太湖石上,刚休息了片刻,就看到丁香拿着一个信封过来,劈头将甩了过来。
“小垩姐给你的。”面容冷淡。
“什么东西。”
丁香:“你自己不可以看吗,又不是没长眼睛。”
这还是丁香第一次对自己这么说话,陆畅一呆:“丁香,你究竟怎么了?”
“我怎么了跟少爷你又有何干?你不是在外面养了外室吗,好本事啊,勾引有夫之夫,还两个人凑份子养女人。你不嫌丑,我还臊得慌。”说到这里,丁香心中一酸,眼泪连串地落了下来。
“什么凑份子包女人,什么有夫之fu,妈的,这是谣言!”胖子忍不住高声骂起娘来:“肯定是陆轩和林廷陈两个鸟人谣谗,老子若真要女人,也不可能去勾个半老徐娘,有夫之夫。这人市上,黄花闺女几十两银子一个什么样的买不来。”
“你还想去人市买人了?”丁香面容更是苍白。
“买什么买,我说了这就是谣言,丁香,枉你如此贴心之人,竟然不相信我!”胖子暴跳如雷。
“真的是谣言?”丁香气得一扭头:“无风不起浪,那个什么白素贞怎么回事?”
“日,忘记跟你解释了。”胖子更是气愤:“那根本就是书里的人物,还被人当真了。”说着话,就将这事的来龙去脉解释了半天。
丁香这才明白过来,掩嘴一笑:“原来是话本里的人物,这院子里的人啊……鸡毛蒜皮大的事,传得跟真的一样。”
“本来就是嘛,那是陆轩想搞我。”
“恩,大少爷那一房的姨娘和丫头们心可都野着了,二少爷你平日里也要多长一个心眼。这院子里的人,表面上看起来一团和气,可背地里都架枪带棍的。一日防贼易,终生防贼难。”
丁香唠叨了半天,突然道:“对了,二公子,有夫之fu可不一定都是半老徐娘。”
“你……”
丁香笑得弯下腰去,半天才说:“倒是忘记了,刚才三小垩姐让我把这封信给你。说是吴节那书虽然不怎么样,可矮子当中选人才,比外面书坊里的话本要好看一些些,她很满意。就从你那本什么书上撕了两页下来,说是先还你这些。若想要将那本书全要回去,就再写些好看的故事送过来,她看得高兴了,没准儿就打赏你们两页。只要不停写下去,总归有一天能将那本书囫囵地要回去。”
“啊,她着是讹诈,讹诈!”胖子又叫又跳,惊得旁边荷塘里那群锦鳄飞快地躲进藕花深处。
不过,这也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总比一页也要不回来的好。
胖子随手打开信封,从里面抽出两页纸来。
丁香一时好奇,伸头看去,却是一副不堪入目的图画。立即羞得面红耳赤,唾了一口:“不要枪……小垩姐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想到这里,丁香一张脸又变白了。
陆畅看了一眼丁香,吃吃笑着:“好姐姐……”
“不要!”丁香尖——声,仓皇而逃。
……
“这就是明朝的春宫?”第二日,当吴节看到陆畅送过来的两页图画之后,大失所望。
这两页纸的图画实在不怎么样,人物表情呆板木讷不说,身体比例关系也不对。头大身子小tui也短。看起来比后世的卡通人物还有所不如,更别说高清晰度的人体摄影了。
这样的图画不但不能引起吴节的兴趣,反感觉一阵厌恶。
倒是旁边的陆胖子看得口水直流,小声笑道:“节哥,兄弟我这可是冒死把这图给你带过来的,你看这招式,牛吧!这招有个好听的名字……”
“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观音坐莲台而已,没什么新意。”
陆畅张大嘴,半天才竖起拇指:“不得了,节哥你连这都知道。”
“废话,又不是不得了的玩意,不就是什么老汉推车什么什么的。”吴节提起笔,粘了墨将那两张图画给染黑了,然后团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里。
正色道:“君子好俅。食色性也,本是人之大yu,可以理解。可人少年之时,血气初行,戒之在色,不可沉溺其中。再说,叫别人看到了,又将是一场风波,还是扔了的好,你那本书一共多少页?”
“统共一百来页,都是不同的花样。”
“一百多页,一百多种不同的花样!”吴节大吃一惊。
“节哥,你还是继续写吧,求你了。”
“一百多页,写一个几千字的短篇才能要两页回来,这不是……整人吗”吴节一阵无语。!。
第一百二十五章不得不动用大杀器了
……,………,………………………,………,……………………,………………,………
“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吴节气结:“我写了一本《白娘子》,好几千字才换回来两页书,一百多页,如果都要拿回来,你算算,我得写多少稿子?”陆畅抓了抓头,一算,立即得出了一个崩溃的数字:“这下又被女魔头给算计了。节哥你不会不管我吧?”
他可怜巴巴地看着吴节,生怕他从口中吐出一个不字。
“当然……是不会管的了。”
“我”陆畅气苦,半天则声不得。
见他的精神状态实在不好,吴节也有些担心。说起来,胖子对自己还真够义气,也是个实在人,看他都快被女魔头被作弄得得抑郁症了,吴节深表同情。
伸手拍拍他的肩膀:“先生马上就要来开课了,认真听讲,离乡试也没剩几天,这可是一件大事,马虎不得。”
胖子不服:“节哥,你说这话就欺心了。你让我好好听讲,可平日上课时你却懒洋洋提不起劲来。”
“我是天才啊,不用听课就能考中举人。”吴节放松了身子,淡淡道“其实,我这几日也是闲得无聊,帮帮你也是无妨。不过你这个学习态度,我就算帮了你又有什么意义。”陆畅听到有门,来了劲:“节哥你教祖得是,兄弟我这几日被此事弄得心神恍惚,哪里还有心情读书。你说你是天才,我信,不是天才也写不出那么好看的故事来。可陆二我也是个天才啊,只是平日里不想出这个风头罢了。否则我一旦用起心来,非吓死你们不可。”吴节忍不住噗嗤一声轻笑出声,自从有考题在手之后,他也是个狂妄的人,想不到陆胖子也自大成这样:“那好,你就用心给我看看。”“用心读书,多没意思啊。”
“也不是,八股文虽然没趣味可作起来难度极大。多少饱学之士都载倒在这道门槛上,陆胖子,你想想。平日里你连书本的边都不挨一下。
按说,这次乡试肯定没戏。可如果你突然高中举人,岂不是一件很威风的事情。我陆二公子不是考不中实在是不屑为之。如今,开眼界了吧?”
听到吴节这话,陆畅眼睛大亮:“好主意有意思啊!不过,女魔头那里……”
吴节:“不用担心。”“多谢节哥,多谢节哥。”胖子忙站起来,连连作揖。
“别谢,我可是有条件的。”
陆畅:“咳,不就是润笔吗,没问题依旧照前番成例,五文钱一个字。”
“五文钱一个字”吴节笑了笑反问:“胖子,你一个月多少例钱?”“也不多三百多两。以前还存了几千两。放心好,又不会赖你。”胖子将xiong脯拍得山响。
吴节心中暗笑:五文钱一个字,有你哭的时候,老子弄本一百万字的长篇出来。我算算,五文一个字,一百万字就是五百万文,五千两银子,嘿嘿,这生意做得。
要知道,明朝中期的白银购买力那是相当的高。
据〖真〗实历史记载,如胡宗宪这种封疆大吏,送给恩师严嵩的冰敬,也不过区区三千两,已算是很大的手笔了。
五千两,足可抵得上后世五百万块钱,只要赚到这笔钱,吴节就一举进入中产阶级行列。
吴节已经想好了接下来该写什么书。这本书只要一写完,定然能将死胖子的小金库搜刮一空。反正陆家有钱,正好借这个机会发均富卡,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
吴节:“别急着答应,我还有两个条件。”
“什么条件,尽管放马过来。”
“第一,从现在开始,你得认真读书。”
“这个刚才不是说过吗,感觉能够读书考出好成绩很威风啊!”
“第二,找机会带我进陆府。”
“进陆府,你想干什么?”陆二公子有些狐疑。
“见两个人,也不是你府中什么重要人物。”这也是吴节最近一直在琢磨的事情,他还是放心不下唐小姐和母女,总得要看上一眼,亲口问问才妥当。
本以为进了陆家族学,就有她们。可来这里这么长时间了,还是没找吴节不觉有些担心,生怕她们有个三长两短。
“没问题。”陆畅倒是干脆,点了点义:“节哥,你还有什么尽管说。你能帮我这么大一个忙,我感ji都来不及,怎会推脱?”
“没了。”吴节也不废话,找了一叠稿子,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鹅毛笔,蘸了墨水,在稿子上飞快地写了起来。
还是硬笔书法写起来惬意啊,速度至少是用毛笔的三倍。
“用鹅毛写字倒是ting快的,不错,不错。”陆胖子在旁边看得有趣,忍不住赞道:“节哥,亏你想得出这种法子,绝了。”
“你刚才不是答应我要认真读书的吗?”吴节瞪了他一眼。
陆畅看了看四周,得意地小声道:“节哥,刚才你那番话我好好想了想。如果平日间在这学堂里埋头苦读吧,将来一旦中举,也不会让人觉得意外,也显示不出我的手段来。”
“你想干什么?”
“我表面上还是装出不喜欢读书的样子,可一回到院子,就挑灯苦读。到时候,一飞冲天,一鸣橡人,那才厉害呢!”
“你中解了!”
吴节懒得再搭理这个不省心的家伙,继续写道: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到这青埂峰下,席地坐谈。
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一般,甚属可爱。
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灵物了,只是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几个字,使人人见了便知你是件奇物,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
“原来却是一本神怪小说,有些意思。”陆畅一看就入了巷,忍不住问:“女人多不,如果能有一个如素贞那样的女子就好了。”
“多,多得很,上百个。”吴节依旧不停写得,心道:既然碰到陆三小姐这个资深读者,一般水准的书抄再多也是毫无用处。既然如比,就不得不动用大杀器了。
陆畅:“这个稿子你什么时候交给女魔头?”
“估计还得等两日,先凑三万字,把第一个弄完才好意思”
………,………,……………………,………………,………
:再,各位盗贴站的老板们高抬贵手啊,能不能晚一点发布这本书的新章节啊?你们吃肉,总得给我这个苦逼写手剩口汤吧?大家发财才是正经,涸泽而渔非可持续发展之道。!。
第一百二十六章该抄什么呢
没错,吴节抄的这本书正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顶峰〈红楼梦〉。成书于清乾隆四十九年,以荣过府为主心,以院子里那群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四大家族由威而衰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本就是清朝江宁制造曹家的嫡系子孙从小生活在这样的豪门大族中,对大观院里的人情世故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让人恍若置身于那种乱花mi眼的富贵气象之中。
〈红楼梦〉在文学上的成就自不用多说,不但被人称之为封建社会的一本大百科全身,还直接催生了红学这门学科,不知道有多少人考研究这本小说摇身一变,变成了所谓的国学大师。
至于书中所描写的古代民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吴节也不留心。清承明制,不但是政治制度、人情风貌还是社会思潮同这个时空的明朝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也不担心抄书抄出批漏。
再说,这书也就是让那陆爽看个乐子,只要故事好,其他地方也不用那么讲究。
之所以选这本书,吴节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以前抄的那本〈白蛇传〉之所以一败涂地,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对陆三小姐这人的禀性不够了解。以为她和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没什么见识,随便弄个不错的故事出来,就能轻易将她给打发了。
可万万没想到,陆爽虽然是个明朝女孩子可从小生活在陆家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什么样的人物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看到过。再加上,中国自从就有男孩子穷养,女孩子富养的传统。陆家对陆三小姐也非常放纵,甚至到溺爱的程度。
这样的小女孩子,单就见识而言,比起普通读书人还要强上三分。
据陆畅所说。这女魔头从小就是个小说mi,每天不读一本闲书就觉得身上不得劲。看的书多了,审美疲劳,对一般的话本也看不上眼。况且,这年代的小说故事情节都非常简单,看了开头就能猜出结尾,根本就没什么期待。
〈白蛇传〉确实是一本好书,可依旧没有脱离同时代文学创作技巧上的框架对那陆爽来说,也不过是一个看得过眼的故事,要想打动她,还欠几分火候。
再说了,从这小丫头留在稿子上的书评来看。这人的思想已经大大超出了同时代人的女子,隐约有现代女性的风范。
也因为如此,就更不好对付了。
那么,该抄什么样的故事呢?
吴节有些为难又拿出她的书评看了半天,心中突然一动:我一直都拿着女魔头当古代女子看,抄出来的东西她自然不会喜欢。如果仅仅将她看着一个正在现代社会上高中的女学生,或许事情就简单了许多。
只需好好想想现代社会的女生喜欢什么,再随便抄一本出来……好主意啊!
吴节不禁为自己这个突然产生的想法而得意起来。
恰好这一夜正是吴节穿越过现代社会的日子,正好着手准备。
为了见到唐小姐,不得不耐这个烦。
说起来,像陆爽这种喜欢看书的现代社会的女孩子他还真不陌生。同事小阮就是这样这女孩子平日间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游戏,一到单位,就将几个女性文学网站点看,在电脑前面一坐就是一整天不挪窝。
她不但在,还喜欢邮购台湾正版出版物。就是带粉红色封面的那种。一买就是一两千块钱的,一口大纸箱。什么〈俏秘书和董事长〉、〈平凡女职员和公子爷的故事〉,准一个现代灰姑娘故事大全。
这种故事也不是不能抄,不过,现代社会和明朝根本就是两个世界这种故事抄过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至于所谓的男男卧……这这这……这能抄吗?
想了半天,吴节倒是觉得琼瑶阿姨的东西可是试一试。
不过,琼阿姨的书都是现代文,在抄的时候还得先转换成白话还得按照古人的喜欢配上诗词按语,工程量实在太大。吴节刚开始选的正是琼瑶的代表作〈月满西楼〉,在电脑前打了几千字就颓然放弃了。
正在忙碌之时,同事小阮正好路过朝吴节的文档看了一眼,禁不住“咦”一声,惊讶地问:“你在写同人文,怎么这种风格?”
“写着玩的,闲着也是闲着,对,是同人知……”,吴节支吾了两句,只想早点将小阮给打发走了。
“写同人文确实是一个练笔的好法子,读者对你所写的故事背景也熟,很容易就代入进去了。不过,拿琼瑶小说写同人的倒是少见,阿姨的小说虽然好看,可远远算不上经典。而且,现在的新生代读者对她的书也不熟。若要写同人,犯着着写她的呀,找一本经典不好吗。”
听她说得头头是倒,吴节眼睛一亮,暗想:我自己琢磨个什么劲,这种女性小说,女性读者的心理,我一个大男人自然是无从知晓。眼前不就是一个资深读者,不如向她请教请教,或许能有意外的收获。
忙请小阮坐到自己身边,又许下了一大堆零食的好处,虚心请教起来。
说句实在话,小阮因为看书看得多,性子有些孤僻,是图书馆里有名的剩女,平日间也不太和人说话。一开口就是“我同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今天听吴节请教起自己,顿时来了兴致,回答说:“说起同人,其实现在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同人小说。大多是借用某本小说的故事背景写新的故事,比如最近很红的清穿,说到底,其实都是借用了二月河小说〈雍正王朝〉的人物关系,不管是四爷党还是八爷党,或者十三爷十四爷党,其人物形象都是来自那”
然后劈劈啪啪一大通,足足一个小时,听得吴节都快崩溃了,忙打断小阮“姑奶奶,就别说清穿了,明穿有什么好书可看?不要宫斗,也不要政治,只要宅斗书。”听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吴节也学到几个新词汇。
“明朝司人啊,也没多少,明朝没什么好看的起来,〈红楼梦〉勉强算一个。虽然是清朝人写的,可读者都将大观院里的故事背景自动放明朝。网站的编辑老师说,很多女作者都是拿〈红楼梦〉同人文来练手的……喂,吴节,你究竟在听没有?”
吴节猛地站起来,哈哈一笑:“怎么没听,很有收获,谢谢你小阮。”就将一张一百圆钞票拍在桌子上:“我请客!”
没错,抄〈红梭梦〉确实一个不二的选择。
这本书可以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时代背景对了。荣国府、四大家族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不正是陆家的写照吗,实际上,陆家的富贵比起小说中的四大家族更威一筹。做为一中生活在陆家的公主,陆爽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不知不觉中,吴节用上了“代入感”这个刚从小阮」那里学来的新词汇。
只不知道,陆小姐会带入进〈红楼梦〉中的那个人物?
宝钗、湘云还是林妹妹?
林妹妹估计不可能,探春还差不多。
吴节这么想。
其次,这书本来就适合女孩子看。吴节当年在大学学中文的时候,这书本就是必读科目。可从图书馆将书借回去之后,总觉得故事实在太平淡了,一翻书就犯困。到现在,只记得黛玉进府和晴雯补雀金裘等几个场景。
即便如此,那些鲜活的场景,到现在依旧历历在目,不因为时间流逝再变淡。这就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不过,红楼梦这本书本就以写人情世故为主,故青节奏也慢,却最适合那种文青女阅读。
第三,鲁迅说过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从句话看得出来,这书适合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阅读。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品味,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和兴趣,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感兴趣的部分。
这也是一本传世名著本身所具有的特质。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古今中外,但凡能够传诸于后世的文字,大抵如此。
抄这本小说,保险。
既然决定了要抄这本书,吴节乘小阮和几个女同事抢过钞票唧唧喳喳地跑出去买零食的当儿,赶紧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人民文学八二版的〈红楼梦〉翻看起来,准备先背两章备用。
实际上,他也知道这书实在太长,要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根本就没有可能。
这可是一本一百多万字的宏篇巨制,他又不是人形优盘,一插上去,就能全部复制下来。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背几首唐诗宋词,八大家散文来得实在。!。
第一百二十七章这不是胳应人吗
所以,吴节决定就算要背,也只能将〈红楼梦〉中的诗词和景物描写中那些大家族的器具什么的细节背下来,以免漏馅。至于故事,大概记一下,到时候用自己的语言随便写写就是了。
说起来,前一阵子在陆家族学中还真学了不少真本事,对付这种文章,吴节现在是毫无难度,也有信心单凭一己之力把〈红楼梦〉的故事写得圆满。
红楼梦前八十回乃是曹雪芹的原著,后四十回是高鄂续作。全书大约一百多万字,其实,吴节也不用把这一百二十回全部记完的。他有信心用不到二十万字的篇幅从陆爽手头将那本春宫书给要回来。
凭这本书的质量,每更新一回,至少能弄回来两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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