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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才子-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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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一道目光热烈灼热,依旧朝屏风看来,就好象要将其看穿。

“记得小颦初见,

两重心字罗衣。

琵琶弦上说相思,

当时明月在,

曾照彩云归。”

……

“记得小颦初见,两重心字罗衣。”

唐宓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那件暗红色衫子,眼泪终于不争气地滴落下来,又转眼被月色吞没:“小颦,小颦不就是我吗?”

“依稀记得小颦和我在下午时见面的情形,她穿着绣着两重心字的衫子。此刻,有人拨动琵琶弦述说乡思的滋味,就如这时的月光那样皎洁如玉,她却如飘然而去的彩云,袅无音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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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挥手自兹去(继续求推荐票支持

唐宓哽咽着嗓子,用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将这首《临江仙》反反复复地念了两遍。只觉得斜飞的燕子和着微凉的春风,化成一缕柔丝,将无脏六腑都收束在一起。

然后狠狠一勒,勒得人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缕缕丝丝深入骨髓,如刀如刺,或痛或苦,或麻或痒,清晰深刻,偏偏却无从把握。

待到最后一句“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罢了,那已经绷紧的丝缕却猛地碎开,随着雨中丁香花瓣,纷纷扬扬落在心中最柔软所在。将已经五味杂陈的那颗心熨贴如初。

“原来吴节公子的诗词竟好到极处,可笑我唐宓还想着为他捉刀,当真是羞煞了人。”欣喜之余,一张脸有微微发烫。

再看看那白衣飘飘的少年,神采如此飞扬。虽然相貌平凡,却不让魏晋高贤。隐约觉得,也只有如此男子才配得上我唐宓。

风流当如吴士贞,余子不过豚犬尔!

见唐大小姐痴痴地站在那里,如同梦魇,小环不懂诗词,忍不住问:“大小姐,吴大傻……吴公子这首词作得如何?婢子看他又唱又跳的,跟小丑一样,估计又丢人了。”

唐宓这才清醒过来,一挥袖,转身就走,只幽幽一叹:“若吴士贞这词早一些出来,也没人敢上前献丑。一曲《临江仙》,前有‘滚滚长江东逝水’,后有‘曾照彩云归’,已将这个词牌写尽了。也许,百年之后,依旧有骚人墨客对此情此景津乐道。”

……

整个大厅堂鸦雀无声,没有喧哗,也没有先前吴伦词出来时,震天也似的叫好声,还挂在众人脸上的嘲讽已经被震惊和瞠目结舌所代替。

吴伦的词大家还能叫一声好,而吴节的“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一出,大家都不知道该如何喝彩。

刚才他所念的正是北宋晏几道的作品。

晏几道是北宋词人晏殊的第七子,人称小晏。有词作两百多首传世,除三首长调,其余全是小令,他的小令词在北宋中期发展到一个高峰。小令词多怀往事,抒写哀愁,最能打动人心。尤其是这首“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更是他的代表作,便称之为九曲回肠,千古名篇也不为过。

其实,宋词中的〈临江仙〉还有不少佳作。比如李清照的“庭院深深深几许,”、秦观的“千里潇湘?道镀帧薄?p》尤其是李清照那首之中“浓香吹尽有谁知,暖风迟日也,别到杏花肥。”更是婉约秀丽得让人柔肠寸结。

只不过,李易安是个女子,若吴节用她的文字,味道未免有些不对。至于秦观,甚至苏轼的作品,不但不应景,也不甚佳。只小晏的这首合此间意味,其中最妙的是还嵌进去了小颦和彩云二人的名字。

这个异世界的明朝因为没有唐诗宋词的滋养,文人们诗词唱和,走的还是隋、卫两朝宫体诗的路子。即便元曲也算非常不错,可未免有些粗鄙,典雅之处尚且不足。

杨慎那首“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豪迈苍凉,已是从隋至今的第一流作品,普通人认为,就算强行去作,也未必能超越小杨学士。可没想到吴节这首词,走的是现代人口中所谓的小清新路子。两首词,一首苍劲雄伟,一首婉约典雅,竟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这就是千古绝唱。

念完这首《临江仙》的吴节将飘飞的长袖一卷,收拢在一起,朝为首的文同知等人一施礼,一声:“告辞!”

然后潇洒地朝门外走去。

众人都还处于石化状态,却没人想着说什么,也没人去拦吴节。

远远的,吴节朗朗的笑声传来:“上一场吴节非不能,不屑为之。不过是一首长江、三峡而已,又有何难。吴节又得一首打油诗,博君等一笑。”

“风急天高猿声哀,

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

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

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

潦倒新停浊酒杯。”

……

声音苍劲悠长,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悲凉。可细细品之,其中还带着一种看尽人间炎凉的明悟和胸中壮志未酬的寂寥。

刚才那首《临江仙》婉约隽永,乃是白衣少年的轻吟浅唱。

这首七言却是一个沧桑老者在那三峡的蜿蜒栈道中艰苦跋涉,脚下是奔流而去的大江,头顶是亘古不变的青空。

一声长叹:逝者如斯夫,如同这不息流水,不舍昼夜。

白衣少年、堪破世情的老者奇异地汇合在这么一个人身上。

……

长吟之声袅袅不绝,却终不可闻。

吴节已消失在那一片皎洁月色之中。

静默良久,文同知突然一叹:“这若是打油诗,却置他人于何地?”

话音刚落,就有一个士子一脸羞红地站起身来,快步走到文同知等人面前,从案上挑出自己的词稿,一把扯得碎了:“吴士贞大才,有他佳作在前,小生所写的这点东西当真是不堪入目。可笑我先前还极尽嘲讽之为能事,现在回想起来,真真让人羞死。小生今生再不言诗。”

“蜀中有子吴士贞,谁人敢言诗词绝?”又有几个心胸豁达的士子站起身走过来,将自己的稿子扯碎了,依次在文同知等人面前长长一揖,却不说一句话,转身离去。

“胸襟坦荡,大有古人之风,我成都士子当真不错。吴节诗词一出,千秋之后,定然有人记得今夜种种。”文同知抚须哈哈大笑,转头对唐老爷道:“唐讷,我听人说吴节是你未来的东床快婿。你唐家的唐宓小姐已是名震四川的才女,杨宗之一代学问大师。还有仙逝的杨阁老、小杨学生。我巴蜀一地的文脉都汇集到你们家了,当真让人羡慕。既然吴节有如此绝世之才,先前你因何要轰他出去。是怕他抢了其他士子的风头吗?”

听文大人提起吴节是自己女婿一事,又想起自己先前对他诸多呵斥,甚至要着人将他轰出去。唐老爷唐讷面庞和脖子都热辣辣的,喉结滚动半天,尴尬得说不出话来。

府学教授见唐讷满面羞愧,心中好笑,道:“看样子,这个吴节得头名是实至名归了,大家没意见吧。”

站在那里的吴伦身体一颤:“他得第一……不……不行……”

文同知呵呵一笑,也不理睬吴伦,对教授道:“吴节进前十四肯定是没什么问题的,是否拿第一,还得问彩云姑娘。”

“对,下官却忘记了这一条。”教授点头。

正在这个时候,琵琶声又响起来,然后是穿云裂石的歌声:

“梦后楼台高锁,

酒醒帘幕低垂。

他年春恨却来时,

落花人独立,

微雨燕双、飞……”

一曲《临江仙》终了,然后又是“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第三十四章时间危机(第三更,再次求推荐

春潮带雨晚来急,淅沥的雨水落了一整夜,于是,城外的岷江涨水了。

穿越到明朝最大的好处是没有压力,生活节奏缓慢得令人发指。突然间,吴节感觉到自己有用不完的时间。他每天都会睡到中午才慢悠悠地起床,然后夹上一本书,拖着木屐,踩着四川特有的红砂页岩石板在大街上慢悠悠地走上一里地,去唐猪脚家吃面。

唐猪脚虽然姓唐,却与唐宓家没有任何关系。他家的大白豆炖猪脚是新津县有名的小吃,猪蹄和大白豆炖上一夜,都煮得烂了,整个汤色呈现出牛乳一样的白色。捞上一碗头汤面,将汤汁一浇,撒上翠绿的香菜和葱花,再勾上一勺油辣子,那滋味与后世一样,鲜香辣爽。

来到明朝一个多月了,吴节疯狂地爱上了四川小吃,从城北吃到城南,什么凉粉、三合泥、泥鳅钻豆腐,都一一吃了个遍。

原滋原味,食材上乘,却是现代社会所享受不到的。

富贵人家的公子少爷,原本有晏起的习惯。对此,蛾子并不觉得奇怪,通常都会埋着头小心地跟在吴节身后,亦步亦趋。

等到服侍完自家公子落座,这才叫了一碗豆腐脑,两个葱油酥,坐在一旁小口小口地吃着。

蛾子平日里看起来性格急噪,可在外面却恪守着一个侍女的本分,很少说话。碰到吴节闷得难受,逗她说话时,也不笑,只嘴角一抿了事。

就这样,一主一仆,一前一后在石板地上走着,脚步声轻盈清脆。吴节白衣飘飘,虽然身体还很瘦弱,可现代人的自信和从容放在这小巷、古城和飞花的春日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潇洒。蛾子又是那么一个伶俐可爱的小姑娘,想不成为新津县的一景也难。

吃过午饭,吴节通常会去新津西门桥下的那棵大榕树下泡上一杯绿茶,在暖阳下懒洋洋地看几页书。然后抬起头端详片刻江面上的渚青沙白,飞鸟回旋。

有时候,吴节心想,这样的日子也不赖啊,比起现代社会那快得让人喘不过气的生活节奏,这里就是天堂。

对于一个没有远大志向的人来说,这种生活才是梦寐以求的。

如果不是想着科举一事,吴节认为,自己大概也许会这样一天天过下去,然后一天天老下去。看着身边这个小姑娘慢慢和自己一道慢慢地皱纹满面,慢慢地头发花白。然后,蛾子和自己会相互扶持,佝偻着身躯,依旧每天一次面馆、茶馆来回踱步,彳亍而行。

少不入川,老不出川。

“可惜我并不是观光客,也没有这种闲适的心境。”

竭力摆了摆头,将这中莫名其妙的心思抛之脑后,吴节又振作起了精神,看了一眼手中的稿子,然后低头默背。直到日头西斜,直到杯中绿茶再也没有一丝热气。

“预感已经变成了真实,或许真要陷在这个世界再也回不去了。如果再不抓紧时间,就会被时间所抛弃。”

自从上次丢失了一天时间之后,吴节也曾经感受到一丝恐慌。但接下来几天,这种事情再没有发生,他也渐渐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以为不过是一次偶然时间罢了。

可就在十二天前,同样的事情再一次发生。

唐家诗会结束的那天晚上,吴节在梦中照例回到了现代社会,这一次并不如往常一样被手机预设的闹钟惊醒,而是同上次那样在图书馆的电脑前醒过来。

一看到电脑屏幕,又看到周遭林立的书架,吴节浑身冰冷。

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老半天才醒过神来,在恢复知觉的第一个瞬间,吴节就是将目光落到电脑屏幕右下角的时间一栏,正是上午十点。而自己今天上午究竟做了些什么,又是怎么从家来来到单位的,却是一无所知。

猛力地吞了一口口水,用颤抖的手点开日期栏,一看,吴节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麻辣隔壁的,果然又丢时间了,还一丢就是两天。”

原来,同以前每次只丢一天不同,这次一丢就是两天,整整四十八个小时,无论吴节如何回忆,死活也想不起这两天自己具体做过什么,就好象自己患了失忆症一样。

距离上次丢失时间到现在,也不过几天时间,不但间隔短,时间也越来越长。

一次或许还可以用偶然来解释,同样的事件如果第二次发生,就是必然了。

按照墨非定律的话说,坏事总是接踵而至,没有逃避的可能。

如果没有猜错,这种突发事件还将继续,越来越频繁,丢失的时间夜将越来越长,直到彻底穿越到明朝,再也回不来了。

坐在电脑前呆了半天,又问同事要了一支烟,点燃了,猛吸一口,却被呛得不住咳嗽,连眼泪都咳出来了。

掐灭烟头之后,吴节想了半天,总算想出一个头绪:将来自己彻底穿越到明朝是板上钉钉的了,想逃避也逃避不了。

对于穿越,他并不陌生。实际上,他闲着没事的时候也常在网络上看一些穿越小说。自从自己每晚都会进入梦境世界之后,他也细心研究过这种独特的文学题材。

总的来说,穿越小说分为两大类:肉身穿和魂穿。

所谓肉身穿,就是整个人连灵魂带肉体直接进入另外一个世界。

而魂穿则是灵魂进入另外一个世界的原住民的身体,顶替他的身份生活。

按照自己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是魂穿夺舍。

之所以还会穿回来,应该是自己的灵魂和那具原住民的身体契合度不高,这才时不时穿回来。

可是,自己在明朝已经生活了一个多月,灵与肉的配合程度逐渐圆满,就像一辆新车就快要跑完走合期。一旦磨合期间结束,这种双向穿越的事件将不再发生,

“这很糟糕,虽然说我对现代社会这种灰色的看不到任何前景的日子也非常厌倦,可一旦再也回不来了,却还是有些留恋。没有电灯、电视、电脑的古代社会的确让人郁闷。不过,如果能在那个世界干出一番事业来,也很让人激动。问题是,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时间还来得及吗?”

希望这个缓冲期足够长,至少能让我有时间将该背的资料都背下来。

接下来,一切得到了印证,丢失时间的事情第三次发生。

这一次是三天,而在古代世界里才过去了两日。

一场时间危机悄悄降临。



第三十五章合理分配时间,做好彻底穿越的

唐家的诗会已经过快半个月了,不出意外,吴节拿了第一。如果他愿意,随时都可以进书院读书。

可惜,吴节根本就没有这个想法。

一来他和唐家已经翻脸,还没贱到送脸上门的地步;再则,现在已经是三月下旬,府试的日期已经定下来了,就在四月六日。即便那场考试对自己来说根本就没任何难度,可自己需要背的资料还有一大堆,也没时间去书院受教。

说起背资料就不得不提那个什么狗屁的大脑银行训练班。

因为之前出现过丢失了时间的事情,让吴节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紧迫感。所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将所有的范文背熟是当务之急。

在免费上了一堂课之后,他感觉那就是一场骗局。首先得承认,讲课老师非常剽悍,一讲课起课来,口号喊得山响,然后又展望一通美好前景,说什么学了我的课,包你成为记忆狂人,别说对付一般考试了,就算是考托福、雅思,甚至公务员也是三个指头捏田螺---稳拿。

还别说,那鸟人的煽动能力极强,且不说其他学员,就连吴节这个一样冷静的人也被弄地热血沸腾,几乎要当场掏钱交学费了。

可等回家一琢磨,靠,差点被忽悠进去了。讲了一晚上的课,除了被说得浑身激动之外,好象也没学到什么有用的东西。

看来,这就是一个骗子机构,这种当咱们是不能上的。

仔细一想,记性这种东西自己并不差啊,否则也不可能从小学到中学,然后考上大学。也没什么捷径可走,不外是多看多背多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

八千块学费啊,可以干很多事情的,又何必浪费到这上面?

想通这一点,吴节也懒得再理睬那个什么大脑银行培训机构,反用这笔钱报了几个兴趣学习班。

琴棋书画,君子四艺,既然立志混文坛,这些古代读书人的基本功都要学。书法就不说了,自己的字本来就写得非常好。琴,恩,先买一张古琴,然后找个老师;棋,图书馆斜对面有家茶楼,是本市围棋爱好者的积聚地,来得茶客大多是有段位的业余选手。每个周末还有职业选手过来给爱好者们下指导棋,到时候花点钱跟他们学学。

至于画画,就更简单了。省美术家协会的一个画家在文化馆办了一个班,广收门徒。这个画家今年六十多岁,据说是吴冠中的徒弟,水平肯定不差。俗话说,书画不分家,对于中国画,吴节小时候还是学过几年的,有一些底子,正好重新拣起来。

就这样,吴节在现代社会一口气上了三个学习班,再加上要背范文,要上班,忙得昏天黑地,累得够戗,也充实得够戗。

还别说,赚钱、钻营吴节不擅长,可玩文艺却是他的强项。半个月下来,自己的琴艺算是入了门,一曲《平沙落雁》也弹得有模有样,连师傅都连声夸奖他有天分,然后叹息一声,说他年纪实在大了些,如果只是十岁,不但不收他的学费,倒贴都成,只要能够将自己一身本事传承下去即可。滚滚红尘,物欲横流的世界里,也没多少人能静下心来,手挥五弦。

吴节一心想学《广陵散》,可惜老师说他基本功还没练好,不用着急,还得再将《平沙落雁》再弹上半个月才谈得上其他。问题是,吴节一听到这个曲名总想起屁股向后平落大雁式,心中就忍不住想笑。

围棋这种东西需要很强的计算能力,而这种东西正是吴节所缺乏的。学了一段时间,却没任何长进,只背了一肚子的定势和棋谱,这才堪堪对得起自己所花的茶钱和指导费。

最大的收获来自于画画,十多年没提画笔,学不了几天,竟画得不错。尤其是人物画,非常好。连老师都连声称赞,说中国画中人物画的难度最大,你的天分真是不错。就这么练下去,几十年下来,未必没有成就。

几十年太长,吴节也没想过要画出个什么名堂来。

不过,古琴和书画上的进步还是让他心中欢喜,即便花了不少学费,他还是觉得物有所值。反正自己一个月也就那么点工资,买房子是不可能的。用来学些对现代人来说毫无意义的,可对古代读书人来说必不可少的本事,却非常值得。

或许,自己本就是一个文青,对文艺有着某种天分吧?

对于未来,吴节有自己的计划,也做了一个详细的表格。每周一三五下午四点至五点半学中国画;周二周四晚七点至九点古琴;周六一整天在茶楼学围棋;周日在家练书法,上国学网站恶补国学知识和《明史》。

至于背诵资料,上班时间就够用了。

当然,健身房还是要去的,就让在中午吧。

几乎没有一刻空闲,日程表排得满得不能再满。

刻苦学习的感觉很好,他让你觉得每一天都是有意义的。

当然,丢失时间的事情依旧发生,也不为人的意志为转移。可就在丢失的那段时间里,自己依旧在依照着这个日程表做着该做的事,并未荒废。

……

落了一夜雨,太阳是晒不成了。

在吃面的时候,他倒是听面馆老板说起了一个好消息。

唐猪脚说岷江发大水,江水都漫到码头上石台阶上。有不少鱼像发疯似地往岸上跳,几乎满城的人都去那里抓鱼。

吴节一听,立即来了兴趣,立即同蛾子一道回家问牛婶借了虾耙,朝码头跑去。

吴节和蛾子运气不错,得了十一条巴掌长的黄辣丁。这种鱼无鳞无甲,只一根脊椎骨,味道十分鲜美,也不知道学名叫什么。

将这十几条鱼放入虾耙,让蛾子先带回家去。

吴节又去唐猪脚那里要了些香料,沽了一牛酒醪糟酒,哼着SHE的老歌,木屐“滴答答”地落在石板街上朝家里走去。

刚走到院门口,就听到蛾子愤怒地叫道:“你还来做什么,走走走,咱们不欢迎你!”

唐府宋管家的声音传来,听起来很尴尬:“蛾子姑娘,稍安勿躁,我就在这里等上片刻,同吴公子说一句话就走。

“说说说,又有什么好说的,你们也好意思过来?”同先前那个低头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姑娘不同,此刻的她又恢复成当初那个泼辣坚强的蛾子。

蛾子:“退婚一事以后休要再提,我家公子不是已经休妻了吗?既然已经写了休书,又何来退婚一事?你家小姐若想再嫁,自去寻好人家就是,又何必来我们这里说许多废话?”

院外,吴节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心中叹息:这唐家人还真是难缠啊!

说句实在话,唐家小姐长得还真是漂亮,既然放在现代社会的整容、化装的人工美女之中,也是出类拔萃的。更难得气质出众,举止谈吐都得体文雅。

这样的女子自然是每个男人梦寐以求的。

自己同她有婚约在身,将来肯定是会娶过门的。只不过,自己同唐家人关系已经恶化到不能再恶化的地步,现在再提起这一岔也不现实。总得要等到自己靠中进士,才谈得上其他。

男子汉大丈夫,事业才是基础,别看目前的自己靠着抄袭两首诗词暴得大名。可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剽窃的基础上,如果中不了举人、进士,他吴节在世人心目中也不过是一个方仲永而已。

知道自己很快就会彻底穿越之后,吴节感觉到空前的危机,压力山大,背资料、上学习班都来不及,哪里还有心思去过问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

也因此,自从诗会结束之后,他同唐家也再没有任何交集。

可万万没想到,自己没去找唐家麻烦,唐家人反找上门来了。



第三十六章延请

老实说,吴节觉得宋管家这人还是不错的,至少上一次来退亲的时候,人家对自己客客气气,一副做错了事的羞愧模样。

这人本分善良,也不让人讨厌。

蛾子的脾气吴节是知道的,等下说不准还要说出些什么难听的话来。

不想让这个老世人尴尬,吴节推开院门走进去,笑道:“宋管家来了,是什么风把你吹过来的?”

“啊,原来是吴公子。”见吴节进来,宋管家大为惊喜,连连拱手作揖,回道:“自然是风急天高猿声哀的风把老奴给吹过来了。”

吴节一笑:“你也知道这诗,宋管家倒是个雅人。”

“怎么会不知道,公子那一词一诗如今已经震动整个成都府。人家都说,公子的诗词不但是我们四川,就算是放眼全天下,那也是第一流的。”宋管家神情有些激动:“老奴也不懂得公子的诗词究竟好在什么地方,可私底下听读书的相公们悄悄谈论,说,公子那首《临江仙》已与舅太老爷比肩。至于那首七言绝句,只怕比他的还好。舅太老爷是什么人物,公子连他都比下去了,自然是不得了的。”

还没等吴节说话,旁边的蛾子就惊讶地叫了一声:“啊,我家公子的诗词竟然好成这样,宋管家你不会是诓人的吧?我只知道少爷当日去你们唐家参加过一次什么诗会,具体情形如何,却没听人说起。”

蛾子对唐家本就是一肚子怨气,那日诗会吴节是因为得了知县的命令不得不去,回来之后倒头就睡,没提过一次

蛾子对这事也没怎么关心,也就没问。

“我怎么敢?”宋管家不住跳脚,赌咒发誓道:“若老奴有半句虚言,让那天上的雷收了我。”

他的神情越发地激动起来:“当日参加诗会的从来整个成都府的才子们,连同知大老爷和府学教授大人都来,至于舅老爷更是名满天下的大名士,所有的人都一致对吴公子的诗词赞叹有加,一致推举吴公子为当日诗会的头名。”

“啊,第一名啊,整个成都府……甚至整个四川的?”蛾子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那我这几日怎么没听人说起过这事呢?”

吴节也觉得奇怪,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宋管家。

宋管家一笑,说道:“蛾子姑娘,这整个新津县六万余户人家,读书识字的加一起超不过六百,大多是有身份的乡绅……”说完就闭口不言。

吴节立即明白过来,能够参加那种文会的在整个成都府也算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物,是上流社会。自己和蛾子整天在市井街巷中行走,接触的都是普通人物。普通人可不关心文坛动向,诗词歌赋。

实际上,明朝的士绅、读书人和普通市民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没听到那次诗会的消息也很正常。

整个新津县六万余户,三四十万人口,识字的人总共也不过五六百人,这明朝的识字率还真是低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自己如今因为一诗一词得了大名,算是挤进了主流社会。如果在能考取功名,混进统治阶级,前途一片大好。

如此看来,就算将来彻底穿越到这个世界,也比在现代当一个庸庸碌碌的小白领强上一万倍。

想到这里,吴节心情一阵大好,问:“宋管家,你这次来我这里做什么?”

“老奴,老奴……”宋管家神情尴尬,讷讷几句,却说不下去。

“有话就说。”蛾子有些不乐意了,道:“如果没事就请回去。”

说完话,就提起笤帚作势要扫院子,将宋管家赶出去。

吴节突然想起一事,一把拉住蛾子,笑道:“别急着赶宋管家,他还有一件好事没说呢。”

“什么好事,我看他就没什么好事。”蛾子气鼓鼓地说。

吴节:“宋管家这是来给我送钱的,蛾子,你不是一向爱钱吗?我倒是忘记了,上次诗会,唐家老爷开出一百两银子的赏格,说是谁能拿头名,那一百两银子就是他的,很不幸,我吴节得了第一。”

“谁爱钱了?”蛾子鼻子一翘,欢喜起来:“还有这么好的事情,以前我怎么没听你说起过。这都十来天了,唐家才想着送钱过来,是不是想赖帐啊!”说着就摊开手追着宋管家要钱。

宋管家两忙说姑娘别急,是我们这些做下人的考虑不周,拖延了些时日,还请原谅则个,这不,今天就送钱过来了。

忙将一包银子掏出来递到蛾子手中。

蛾子喜滋滋地接了过去,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谢谢宋管家,银子已经收到,你可以回去了。”

“老奴还有一句话想同吴公子说。”宋管家可怜巴巴地看着吴节。

吴节心中也是奇怪,这都十多天过去了,唐家这才派人送赏格过来,事情不想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

神色一振,拉住一脸不愉的蛾子:“宋管家,有话请讲。”

宋管家:“其实,小的这次来吴公子这里,是想请公子去我们唐家族学牧马山房读书。”

“读书,我吴节暂时还没有这个想法。”吴节摆了摆头,淡淡一笑,拒绝了。

说句实在话,现在去唐家族学读书也没什么意思。或许,杨宗之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导师,在他门下学上几年,也能学到一些真本事。

问题是,自己同唐家现在的关系不尴不尬,去了天天动满眼怒火的唐家人见面,不是自讨没趣吗?

就算要学真本事,电脑上什么资料查不到。再说,图书馆里的藏书自己一辈子都读不完,又何必去课堂里像呆头鹅一样坐着,被老师用扳子打手心。

学习究竟是什么,还不是科举入仕,有八股范文和考试题目在手,什么关过不了。如果单纯是因为兴趣而学习,吴节更愿意自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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