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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贼记-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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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不懂!我这就走了,以后有缘再见!”说着话,人已向远处跑去。
林轩忙喊道:“完颜菜菜,我看你还是回你们金国的好,南下十分危险……”
老不死笑道:“老公,我帮你追了她来!”话音刚落,人便飞身而起,刚一落下,却见那雪狼拦在自己身前。
林轩吓了一跳,忙飞跑过去,,道:“雪狼,她是我妻,也是我们的朋友!”
那雪狼看老不死的神态有几分冷漠,冲林轩呜咽了一声,便回身跟上了远去的完颜菜菜。
兵将 第一百一十三章 战略
“你们怎么认识的?”老不死见林轩和雪狼如此熟悉,而这雪狼又这般护着完颜菜菜,心中有些失落。
林轩扭看看向老不死,明白了她心中所想,想有意逗她,想起她在自己面前典型的小女人姿态,怕她又哭,便将那天于菜菜相遇的事情合盘托出。
老不死听后,心情好了许多,可没一会便又自责起来,林轩看她神情先是轻松,随后眉头又蹙了起来,于是问道:“不死,你怎么了?别乱想太多了!”
老不死一着急,眼泪又在眼中转动:“没有,方才不死竟担心老公会……”
林轩见他如此,明白她是内疚,忙安慰道:“不死,你我既然已是夫妻,就不要那般拘谨,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出来。我不管其他人家如何,咱们家里,你和我没有身份高低,你怕我和别的女人一起,正是因为你很在意我,没有什么不对!”
老不死心思有些敏感,又太过柔弱,林轩必须慢慢帮她转变一下,否则总是这般小心翼翼,胡思乱想,自己也很难注意到她的心思,容易引起她抑郁。
老不死曾听林轩说过类似的话语,当初就很是感动,这会儿又一次听到,依旧如此。林轩怕她又哭,一口吻了下去。
老不死登时大羞:“这是外面……”话到一半就剩下呜呜之声,被林轩亲得身体发软了。好一会,林轩才将唇舌从老不死唇上移开。
老不死满面羞红道:“老公你太坏了!怎能在山野之间这样……”
林轩捧起老不死娇羞的脸蛋,轻声道:“谁叫你这般多愁善感,若以后再哭,哪怕是在众兄弟面前,老公我也敢亲你!”
老不死大窘,抿起嘴唇,好半天才小声说道:“那不死以后不在乱想,不会乱哭了……”
林轩见她那惹人怜爱的模样,忍不住吻了她额头一下,跟着拉起她的手,快步向兄弟们赶去。
……
回到灵宝寨两日有余,处处充满了林猛的大嗓门,他胆小的性子一去,整个成了一噪音发射器。
林轩只当他憋得太久,让他多爆发几天,多了这段时间想来也就会好了。全寨也只有宋英对林猛的大嗓门免疫,成天笑呵呵的。每次见他着样,林轩想到的自是那后世的西人牙膏。
匆匆半月过去,由于有了许多装备,山贼军操练越来越近似正规军队,加上林轩超前的训练法子,这支山贼军已经拥有超过本身数量几倍的战斗力。
这一日晚间,林轩兴致起了,拉了老不死到后山巨石上,看她舞剑,老不死自是愿意,这一舞动起来,凌厉飘逸,林轩不禁放声高歌,歌助剑兴,老不死越舞越快,一套剑法舞完,已是香汗淋漓。
林轩握起她的手,赞叹道:“如此精致的小手,竟能将剑法运用到如此精妙,人又生得如此眉毛,不死你却非一般女子可比……”
老不死更喜欢林轩称赞自己美貌,心中高兴,只觉能和林轩这般度过一生,再也无憾。正自沉浸在幸福之中,忽又想起一事,忙开口问道:“老公,咱们何日去寻那杨成的后人。”
林轩听了,嘴角微扬,坏笑道:“是不是想着急和你老公我一起度蜜月了……”
“哼!”老不死脸色一红,道:“不死真心要老公早些娶个妾室,不死也好有个姐妹,不会那么寂寞了!”
“什么?老公我天天在你身边,你还寂寞?”林轩故意睁圆了眼睛:“那让你尝尝什么叫幸福得不再寂寞!”话音才落,他便抱起了老不死,用力吻了下去。
老不死已经习惯了林轩这种突如其来的吻,很快就投入了进去,面色绯红,心跳加速。
吻到动情之时,林轩抱起老不死,幕天席地,行起人间最美好的事来。此时已到晚春,天暖宜人,不死也是青到深处,两人一夜云雨,情真意切,不便细说。
第二日一早,潘达风尘仆仆赶回了山寨。他一见林轩,便急着要说,林轩令人端了茶水,让他进了议事厅,少歇片刻,这才听他禀报。
这一番长谈,整整一个时辰。话闭之后,林轩又吩咐潘达如此如此,潘达领命下山而去。
他刚一离开,孙凝枫便冲了进来,开口就嚷道:“死胖子,你接了什么任务,回来也不见我!”
这话说出了,才发现厅里只有林轩一人,当下不好意思,尴尬的笑了笑。
林轩微微点头道:“着急什么,迟早有你的事儿做,绝对不比胖燕子轻松,还不快回去操练!”
“是,寨主!”孙凝枫转身要去,林轩又喊他回来,让他把郑统叫到议事厅,这才让他走了。
片刻之后,挺着个小肚子的郑统赶了过来。林轩正色道:“要劳烦你下山,去一趟卫州!”
郑统见林轩如此客气,忙抱拳道:“寨主有命,莫敢不从!”
林轩笑道:“别弄这么严肃,卫州西山有一支军队,估计近千人,统帅叫王彦,看看他们脸上有无刺了八个字:赤心报国、誓杀金贼!你混进去探探他们的虚实,有了消息速回禀报!”
郑统点头道:“何日起程!”
“即刻,咱们时间不多了!”林轩诚恳道。
“郑统这便收拾,马上下山!”
看着郑统的背影,林轩满意的点了点头,奔狼营在他的训练之下,已经完全成为合格的军人了。
这日申时,林轩提前结束了一天的操练,唤了全山大小头目进了议事厅。分主次落座之后,张锁当先问道:“寨主,是否又有仗打,兄弟们都练得手痒了!”
“你们怎么认识的?”老不死见林轩和雪狼如此熟悉,而这雪狼又这般护着完颜菜菜,心中有些失落。
林轩扭看看向老不死,明白了她心中所想,想有意逗她,想起她在自己面前典型的小女人姿态,怕她又哭,便将那天于菜菜相遇的事情合盘托出。
老不死听后,心情好了许多,可没一会便又自责起来,林轩看她神情先是轻松,随后眉头又蹙了起来,于是问道:“不死,你怎么了?别乱想太多了!”
老不死一着急,眼泪又在眼中转动:“没有,方才不死竟担心老公会……”
林轩见他如此,明白她是内疚,忙安慰道:“不死,你我既然已是夫妻,就不要那般拘谨,有什么话都可以说出来。我不管其他人家如何,咱们家里,你和我没有身份高低,你怕我和别的女人一起,正是因为你很在意我,没有什么不对!”
老不死心思有些敏感,又太过柔弱,林轩必须慢慢帮她转变一下,否则总是这般小心翼翼,胡思乱想,自己也很难注意到她的心思,容易引起她抑郁。
老不死曾听林轩说过类似的话语,当初就很是感动,这会儿又一次听到,依旧如此。林轩怕她又哭,一口吻了下去。
老不死登时大羞:“这是外面……”话到一半就剩下呜呜之声,被林轩亲得身体发软了。好一会,林轩才将唇舌从老不死唇上移开。
老不死满面羞红道:“老公你太坏了!怎能在山野之间这样……”
林轩捧起老不死娇羞的脸蛋,轻声道:“谁叫你这般多愁善感,若以后再哭,哪怕是在众兄弟面前,老公我也敢亲你!”
老不死大窘,抿起嘴唇,好半天才小声说道:“那不死以后不在乱想,不会乱哭了……”
林轩见她那惹人怜爱的模样,忍不住吻了她额头一下,跟着拉起她的手,快步向兄弟们赶去。
……
回到灵宝寨两日有余,处处充满了林猛的大嗓门,他胆小的性子一去,整个成了一噪音发射器。
林轩只当他憋得太久,让他多爆发几天,多了这段时间想来也就会好了。全寨也只有宋英对林猛的大嗓门免疫,成天笑呵呵的。每次见他着样,林轩想到的自是那后世的西人牙膏。
匆匆半月过去,由于有了许多装备,山贼军操练越来越近似正规军队,加上林轩超前的训练法子,这支山贼军已经拥有超过本身数量几倍的战斗力。
这一日晚间,林轩兴致起了,拉了老不死到后山巨石上,看她舞剑,老不死自是愿意,这一舞动起来,凌厉飘逸,林轩不禁放声高歌,歌助剑兴,老不死越舞越快,一套剑法舞完,已是香汗淋漓。
林轩握起她的手,赞叹道:“如此精致的小手,竟能将剑法运用到如此精妙,人又生得如此眉毛,不死你却非一般女子可比……”
老不死更喜欢林轩称赞自己美貌,心中高兴,只觉能和林轩这般度过一生,再也无憾。正自沉浸在幸福之中,忽又想起一事,忙开口问道:“老公,咱们何日去寻那杨成的后人。”
林轩听了,嘴角微扬,坏笑道:“是不是想着急和你老公我一起度蜜月了……”
“哼!”老不死脸色一红,道:“不死真心要老公早些娶个妾室,不死也好有个姐妹,不会那么寂寞了!”
“什么?老公我天天在你身边,你还寂寞?”林轩故意睁圆了眼睛:“那让你尝尝什么叫幸福得不再寂寞!”话音才落,他便抱起了老不死,用力吻了下去。
老不死已经习惯了林轩这种突如其来的吻,很快就投入了进去,面色绯红,心跳加速。
吻到动情之时,林轩抱起老不死,幕天席地,行起人间最美好的事来。此时已到晚春,天暖宜人,不死也是青到深处,两人一夜云雨,情真意切,不便细说。
第二日一早,潘达风尘仆仆赶回了山寨。他一见林轩,便急着要说,林轩令人端了茶水,让他进了议事厅,少歇片刻,这才听他禀报。
这一番长谈,整整一个时辰。话闭之后,林轩又吩咐潘达如此如此,潘达领命下山而去。
他刚一离开,孙凝枫便冲了进来,开口就嚷道:“死胖子,你接了什么任务,回来也不见我!”
这话说出了,才发现厅里只有林轩一人,当下不好意思,尴尬的笑了笑。
林轩微微点头道:“着急什么,迟早有你的事儿做,绝对不比胖燕子轻松,还不快回去操练!”
“是,寨主!”孙凝枫转身要去,林轩又喊他回来,让他把郑统叫到议事厅,这才让他走了。
片刻之后,挺着个小肚子的郑统赶了过来。林轩正色道:“要劳烦你下山,去一趟卫州!”
郑统见林轩如此客气,忙抱拳道:“寨主有命,莫敢不从!”
林轩笑道:“别弄这么严肃,卫州西山有一支军队,估计近千人,统帅叫王彦,看看他们脸上有无刺了八个字:赤心报国、誓杀金贼!你混进去探探他们的虚实,有了消息速回禀报!”
郑统点头道:“何日起程!”
“即刻,咱们时间不多了!”林轩诚恳道。
“郑统这便收拾,马上下山!”
看着郑统的背影,林轩满意的点了点头,奔狼营在他的训练之下,已经完全成为合格的军人了。
这日申时,林轩提前结束了一天的操练,唤了全山大小头目进了议事厅。分主次落座之后,张锁当先问道:“寨主,是否又有仗打,兄弟们都练得手痒了!”
兵将 第一百一十四章 拔刀
说话间,五乘马已到了近前,林轩微微皱眉,退步侧身,一挑夫老汉来不及躲闪,眼见就要被最后一骑马撞上,林轩运起了老不死所教的轻身功夫,上前、提人,退后一气呵成,动作虽不如老不死飘逸,救人却已足够。
“他妈的,你找死啊!”那马上骑兵回头怒喝。
老不死向来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当即冷笑回道:“原来将爷的本事不是上阵杀敌,而是纵马踩踏我大宋子民啊!”
那骑兵知老不死是在讽刺自己,脑羞成怒,挥鞭就打了过来。
那被救的老汉见老不死为了自己得罪军士,忙喊道:“使不得,老儿我有几个铜钱,军爷大人大量,算了吧!”
林轩的性子,本会在救人之后,便即离开。但见老不死既然已经和那骑兵闹上了,那索性就留下来,教训教训这个宋兵,或者直接通过他闹腾到宗泽那也无不可。这东京目前最大的官员也就是宗泽了。
那骑兵见老汉求饶,心中得意,更是嚣张道:“谁要你那几个钱,公然行贿军爷,想找死么!那个小书童,竟当众与我对抗,莫非是金贼派来的细作!”说着话,回头大喊道:“兄弟们,这有个奸细,一并捉了去见杜大人。”
那前四乘马发现此处有事,也已停下回望,这会听说是奸细,立即拨马掉头,骑了回来。
领头的那骑兵怒声喝道:“众兄弟将这三人绑了!”话音才落,他便从腰间拔出长刀指向林轩,可这刀在手中不到片刻,便当啷一声落在了地上。原来是老不死出手如电,用她的快剑将长刀剁成两截。
更让这骑兵官将想不到的,林轩就在刀落下的瞬间,一把扯住他的衣服,手臂一用力,便将他拉下马来。同时脚尖勾起地上的半截刀片,入手之后立即架在这官将的脖子上。
这一套动作不过闪电之间,等其他四名骑兵发现,已经来不及了。无奈中,只能大喊:“快放了张都头,否则将你……”
“将我怎样!”林轩冷笑着,同时把那张都头的手扭了过来,微一加力,这家伙吃痛,跟杀猪似的惨叫起来。
老不死持剑凝立,环顾四周,眼神颇冷,但时不时看向林轩的目光又充满了柔情。那老汉见状,忙道:“公子和这位小哥,算了吧,几位军爷也是为了咱们大宋的安危着急送军情,老儿我又没受什么伤,放了他吧!”
林轩怕这老人罗嗦,又被这些宋兵伤了,便凶狠的对老人怒道:“该去哪去哪,不想死就滚蛋!”
这老人见林轩忽然发怒,吓得浑身发抖,挑了路边的货物,踉跄着跑了。路上进城出城的行人见此情景,无不纷纷闪开,撒腿绕路向自己前进的方向奔去。
“你待怎样!”一骑兵厉声嚷道,却见林轩忽然转头死盯着自己,那眼神就似要将自己拆皮卸骨一般,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声音也变了调。
林轩见他那窝囊样,哈哈大笑:“这帮怂兵,如何抵御如狼似虎的金人!”
正当此时,又一乘马飞驰而来,声音由远及近,向东京城方向急驰而来,他见林轩挟持宋兵,长枪横扫而出,却是拍向林轩的后背,枪风凛冽,意在迫使林轩撒手,并无取他性命之意。
林轩只觉劲气逼人,若不撒手,恐怕会被枪劲所伤。情急之下,将张都头向前猛推,自己则矮身就地一滚,避开枪风,飞速爬起,乘那张都头尚未站稳之际,再次猱身而上,扣住了对方的喉咙。
另四名骑兵其中一位见了来将,忙喊:“高统领,这是金人的细作,明明一身功夫,却化成秀才模样,还有着书童,剑法奇快!咱们先救了张都头,再将他们活捉了,严加盘问!”
在这来将枪拍林轩的同时,老不死的快剑已经递了出去,剑到一半的时候,便强行停在了半空,那马上将军武功甚是了得,听闻剑声之时,拍向林轩的长枪不及反向,但他却从手中溜回枪杆,以握柄处格挡来剑,不过他也在见到出剑之人之后,迅疾撤回了长枪。
五名宋骑愣神之际,却见他们口中的高统领一脸喜色的看着老不死和林轩道:“林兄弟,嫂子,怎么是你们!”
“高宠!”林轩也老不死几乎同时开口。
说话的当口,林轩也将手中的张都头放了,大步迎向高宠。高宠也下马上前,两人来了个结实的拥抱,相互看了看对方。
林轩笑道:“高兄弟,数日不见,你越发壮硕了,却有领兵大将的风范!”
高宠哈哈一笑:“恕高宠直言,林兄弟穿了这身,却没寨主的威风,倒似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秀才!这次来东京,可是有要紧事?”
兵将 第一百一十五章 进京
林轩正色道:“却有要紧事情,还请高兄弟为我引荐宗大人!”
一边的几名骑兵见他们熟识,心中叫苦,那领头的张都头慌忙道了声:“高统领,我等尚有军情要报,这便去了!”说话间翻身上马,其余四人也是见机很快,拨转马头,就要向城门而去。
高宠提枪纵马,三两步便拦在了五人身前,大声道:“你等怎会将我兄弟认成金贼的奸细!若军情紧急,那有功夫在这耽误!”
老不死冷笑一声道:“这几人进城马快,横冲直撞,还出言不逊,险些撞着人,我和寨主便出手相救。不想这几个家伙出言不逊,还诬我们是金人细作,高兄弟,以这等庸兵,如何能守得住汴京!”
高宠明白了事情的原由,冲那几人怒喝道:“滚回去,若下次再让我撞见,绝不轻饶!”
林轩见高宠如此,心中明白,这几员兵将虽位低于他,但却非他的手下,他无权处理。依他的性子,能这般忍让的,那几位的头领官职定然很高。
待那几人走后,高宠下得马来,冲林轩拱手道:“兄弟,对不住了,那几位是杜充的亲卫。在朝廷军中,都要依律行事。那杜充虽然可恶,但平日极少插手军政,岳将军一再告诫于我,若他不生事,少去惹他。”
林轩拍了拍高宠的肩膀道:“这些我明白,身在官场,必要受些委屈!我这趟来,是要请宗大人起兵,同收郑州!”
高宠听了,不由大惊:“什么?!宗帅十几万军队便与金贼在汴梁与郑州间对峙,金贼人数虽少,却悍勇无比,比之咱们的集结的义军战力确是高出不少,又有西边河南府做后援,宗帅几次想收复,却都不敢轻易出兵。”
林轩微笑道:“我自有良策,兄弟带我去见了宗大人在谈!”
高宠向来喜好阵前杀敌,于兵法也略知一、二,但说到谋略却非其所长,投入岳飞军中以来,多次听岳飞赞林轩智谋过人,想起当初以一千人马配合岳飞骑军,取胜金军五万人,确实非同小可,心中对林轩的敬服也比当初加深了许多。
此刻听林轩说出收复郑州之话,心中虽然惊诧,但却也相信,说不得他真能寻到妙策,那对宋军来说,却是天大的好事。
高宠心中想着,嘴上也同时说道:“兄弟随我来,宗帅刚巧寻完军营,此刻当在开封府衙!”
话罢,对着战马屁股一拍,那马飞驰而去。跟着冲林轩、老不死打了个手势,三人一路向城内行去。
刚进城门,老不死忽然开口问道:“高兄弟,你可知道军中有无一位叫杨成的,是杨家将的后人!”
林轩一边听了,哑然失笑,自己带老不死来此,不想她心中仍想着此事,正要开口说话,却听高宠回道:“杨成?不曾听说,岳将军跟我说过这军中厉害的将领和兵士,却从未听过杨成之名!”
“不死,不用这么着急,此事以后再说咯。高兄弟都不知道,看来老天都希望咱们两人相亲相爱,不要旁人来打扰!”
听了林轩这话,高宠突然“啊!”了一声,随后略显尴尬道:“林兄弟,嫂子,我,我先进城,不打扰你们了!”
林轩和老不死见他如此,知道他误会了刚才的话。林轩哈哈大笑,老不死却是有些羞急,她想说但不知如何开口。
林轩看她窘态,忙道:“高兄弟,那杨成和家父旧交,当初和家父约定了娃娃亲。不死急着寻他,便是希望我纳个妾,怕人说她是妒妇,不让自己的夫君取妾。”
高宠听了,心中恍然,见老不死如此神情,心知她是害羞,这等神情很少出现在她的脸上。高宠平日与老不死相交,都如同对待兄弟一般,此刻见她这般,也不知该说什么,只好挠了挠头道:“嫂子,这……,这不会有人说闲话的,哪个要敢胡说,我高宠把他脑袋拧下来。”
他这么一说,老不死脸色更红,高宠见状也不知自己哪儿说得错了,急得语无伦次起来:“嫂子,我,我还是先走了,开封府在城东,一打听便知!”话一说完,人便大步流星飞奔而去。
林轩拉过老不死,笑道:“老婆,看来我又要以身犯险,去当金贼的俘虏了!”
老不死听了,心中一惊,情不自禁地拉紧了林轩,道:“不要你再去了,为什么还要去!难道攻打郑州也需如此么?”
林轩见她如此神情,顿觉这老不死可爱纯真之极,伸手摸了摸她的俏脸,轻声道:“这猛将高宠都被吓得和以前的二叔一般了,你说我要不要再去金营走一趟,把他的胆儿给取回来哦!”
“哼!”老不死听了,小嘴掘了起来,“你这人总是胡言乱语,害我老是担心!我可不要再理你了!”话刚说完,人也向远端跑去。
林轩飞步跟上,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喧闹的东京街道。
……
郑州府衙。
“完颜希尹,外间说你和那灵宝山的寨主相互敬佩,成了朋友!上次我大军惨败,不是他们探到了消息,而是你将消息泄露于他们!”完颜宗翰一掌击在了桃木几上,登时将个雕花几给打得三脚断裂,倒了一地。
兵将 第一百一十六章 重游
完颜希尹微微一笑道:“宗翰,你信么?”
完颜宗翰斩钉截铁道:“我信……”随后面色一缓,笑道:“这多年的合作,虽然我不喜欢你的性子,但你对我大金的忠诚,我丝毫不会怀疑,我自然信你!”
完颜希尹凝视着宗翰,半晌过后,两人相视一笑,宗翰开口道:“既然那灵宝寨的小子用此计策,咱们便将计就计!”
“嗯!”希尹的瘦长而有力的手拍了拍宗翰的肩膀。
同一时刻,郑州金军营房,正午时分。
纳刺啃了一口大饼,向旁边的夹谷说道:“这几日,街头巷尾都在说,咱们的监军大人与宗翰副帅不和,上回咱们大败,便是监军大人故意走漏了消息所致!”
夹谷含着食物,含混道:“我才不管那许多,叫我打仗就打仗,若是我做了你的位置,那才有功夫去想这事,现在,就由你自己一人去考虑吧!”
……
金人就在不远的州县虎视眈眈,可汴梁城依旧在宗泽的打理下,显得井井有条。虽不及北宋时的繁华,但街道两边的店铺商家依旧开着,不过逛街的闲人却是少了许多。
老不死走在汴梁的街铺之间,心绪万千,似是又回到了几年前,爹爹带她游玩的情景。
“葫芦面,葫芦面~~”路边一商摊小贩高声喊着:“三文钱一碗,今儿优惠,吃一碗送一碗咧!”
老不死寻声望去,见那油锅里热气腾腾,葫芦形的宽面条咕噜咕噜的翻转,脸上登时露出了调皮的神情。
这一路过来,老不死是越走神色越是郁闷,这会总算见着笑容了,林轩忙拉着她走到摊前,冲那小贩道:“来一碗给他!”
“好咧,公子这边坐,你这小书童,你家公子对你这么好,见你谗了,专门给你买!”那小贩口舌伶俐,手脚也快,飞速从油锅里捞出了一大勺葫芦面乘在碗里,放到了桌上。
老不死十分欢喜:“小时候,我最爱吃这个了,每回上街,爹爹都给我买!你也尝尝吧!”没等林轩回话,她有扭头冲那小贩道:“不是说吃一碗,送一碗么,还不快端上来,休要骗我,我可是本地人!”
话到最后,她故意带了点开封口音,那小贩听了,忙又捞出一碗送上道:“这小书童,还挺机灵,我说公子,这兵荒马乱的,天子都南去了,你们来京师做什么?”
林轩笑笑道:“四处走走,这京师不也繁华依旧么,你们怎地不怕金贼?”
小贩叹了口气道:“繁华?公子怕是头次来京师吧,早些年,二帝尚在汴梁的时候,可比现在要热闹多了,你们进城看见那汴河没有,当初那里码头可是从早忙到晚,河里船只往来,首尾相接,有的靠纤夫牵拉,有的船夫自己摇橹,全都满载了货物。在说这里,光如我这样的小摊就有个几十家,那左边的老王混沌早几年就走了。右边糖人张,去年才走的。
我们这些人,大都是无牵无挂,或是家业太大,转移走了能动的财产,又舍不得祖屋的,便都留了下来。
不过也好,宗爷爷坐镇,咱们也有了胆量,铺子照开,这京师也还算完整。不过客人多半是驻守的军士了,几月前,宗爷爷招了附近的大批义军,这帮义军首领的家眷有些也跟了来,才又多了些逛街之人!”小贩一口气说了许多,老不死却早已将碗了的葫芦面吃了个精光。
林轩从未见过老不死如此吃相,更感她本性的可爱之处。却听她说道:“你也快吃嘛,很好吃的!”
林轩笑了笑,夹起一个葫芦面,放在了嘴里,香甜酥脆,确是别有风味。见老不死看着自己,便把碗推到了她的面前,道:“我不饿,你吃吧!”
“你不喜欢吃吗?”
“喜欢,很好吃,不过我太饱了!你吃吧!”
“那我吃咯!”老不死说着话,便夹起了一根葫芦面,塞进嘴里嚼了起来,这才吃了一半,却是鼻子一酸,眼中的泪水再也忍不住滚落下来。
林轩见她又哭,忙替她拭去泪水,柔声问道:“怎么了,不死,别哭了,重回故地,当高兴才是!”
老不死这次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一边啜泣一边说道:“当年爹爹也是这般……,这般让于我吃,你也是这样,呜……,爹爹不知去了哪里!”
那小贩见状,摇头叹道:“小伙子,看来你真是本地人啊,离家许久了吧!附近的街坊能走的大都走了,别伤心了,吃完就回去找找,若是不在,可能去南方了!”
老不死摇头泣道:“爹爹走的时候,我还在这里,他走了之后,我才离开的……”
“不死,乖,咱们不哭了,起身走吧!”林轩扶起了老不死,“等会再出来走走,咱们先去找高兄弟,办正事要紧!”
林轩故意这般说,却是不想老不死太过伤心。
老不死强自止了泪水,轻声道:“对不起,不死又哭了,咱们快去寻高兄弟吧,他该等得急了!”
“公子,六文钱!”那小贩见二人要走,忙道。
“不是三文么?”老不死回头道:“买一碗送一碗!”
“对不住了,小书童你误会了,送的是小碗,小碗只能盛大碗的一半!既然公子又要了一碗大的,那得付全价!”
老不死忽然狡黠的一笑,道:“你看看清楚,我只吃了半碗,正好是一小碗的量,三文钱就够了!”说着话掏出三文扔给了小贩,接着道:“想不到几年过去,这买葫芦面的还玩这招,当年爹爹总是故意要了两大碗,吃了一碗半,付了三文钱便走了!”
“你……”小贩无可奈何道:“这年头,生意不好做,前几年我可是很本分的,从不用这种手段!”
林轩被老不死这般逗得乐了,怀中取了两钱银子仍给了小贩道:“谢啦,以后干脆卖贵点,若是遇上了强人,怕你的摊子就保不住了!”
那小贩见到银子,自是眼前一亮,连连点头,目送林轩和老不死而去。
兵将 第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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