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明犬-第2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求推荐票和收藏,谢谢大家!
&;lt;a&;gt;手机用户请到阅读。&;lt;/a&;gt;
第一百零二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上)
宋庆练兵极严,从来都是肉包子加大棒的组合,还引入了竞争机制,以至于听到列阵号令,所有人第一时间找到自己的队列位置,将长枪高高举起,各处军官则拿着兵器站在身侧,用最快速度检查自己部下的状态,几乎已经成为了一套机械化的动作,每个人根本不必指挥,脑子里自然会浮现整套动作要领,并且毫不犹豫的去把自己负责的部分做好。
顷刻之间,七百多人的队伍排列整齐,远远望去犹如群山峻岭,森森树林,虽然还没有到不动如山的程度,却也算得上是一支强兵,最重要的是他们见过血,哪怕只是徐州附近的土匪,可那终归也是人命。
宋庆已经从马上下来,站到了队伍的最前排,尽管他的马术还算不错,骑在马上也会占些便宜,可如今所有人都在地上站着,他这个领头的自然不能搞什么特殊,这是狗营成建制之后的第一场硬仗,他要让手下的弟兄们觉得,他这个长官一直都和大家在一起,而且一直会顶在最前面,只有这样弟兄们才会跟着他前进,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如今在徐州卫中,宋庆的人马最出名的并不是狗营,而是双枪兵这个名号,这个双枪兵自然不是步枪和烟枪,而是长枪和短枪,因此自己搞不到火铳,而且考虑到中国人体力较差的问题,宋庆没有选择四米长枪,而是用了差不多三米上下的那种,扛起来非常拉风,专门用来克制骑兵,除此之外每人身后还背着一杆短枪,大概一米三四左右,用作近战肉搏,他其实想要把短枪换成大刀,但考虑到价格问题,只能暂时放弃,反正他自己擅长用枪,干脆就让手下跟他一起练习枪术。
当然,他还精挑细选处八十名精于进展搏斗的,每人分发长刀和盾牌,开战前现在前方挡箭,敌军骑兵冲过来时迅速后撤,将前端让给长枪兵们,等到混战时再重新杀出,这些东西几乎耗掉了他最近几个月四分之三的收入,有些还是孙伯平白送他的,这打造军队的艰难,宋庆算是真心有了体会。
至于他自己用的,依然还是那杆两米上下的铁家伙,只不过背上的却是五根标枪,从数量上来说达到六杆,倒是绝对够资格充任这支双枪兵领袖的。
片刻之后,方才探马看到的后金马队出现在眼前,虽然无法判断究竟是否最初见过的那一伙儿,但人数上的确是差不多的,大概在八十到一百出头之间,最前面的七八个人披着铁甲,其余的则都是皮甲。
这一支,大概就是深入北直隶南部的游骑主力了,之前遇上的最多不过七八人或十几人,有的甚至只有两三人,如此多的数量聚在一起,显然是起到居中调度作用的,也就是将这支游骑打垮之后,附近基本就肃清了。
“举枪!”宋庆大声喊道:“未经号令不得擅自出战,敢有逃跑者一律斩首!”
逃跑的暂时还没有,方才宋庆和薛五大显神威,将军心提上来不少,如今对方虽说都是骑兵,但人数却只有他们十分之一多点,因此众人还都满怀信心,尤其看到宋庆站在最前面,更是像有了主心骨一样,将手中长枪高高抬起,等待着下一步的命令。
对面的后金兵马显然也很意外,这支八十来人的队伍已经在附近游荡了好几天,最初的时候是有一百多人的,不过经过几次和明军的厮杀,付出了二十来人的代价,可死在他们手上的明军却有五六百。开始的时候还有刚刚赶到附近客军不明就里,和他们打了几场,可在死伤惨重之后,最近几日已经没人敢再跟他们对抗,只有超过千人的大队才敢勉强对峙,人数少些的从来都是掉头便走,他们则在追杀一阵之后收缴兵器和财货,算是赚的钵满盆满,这一趟入关当真好收成!
若非嫡亲哥哥是牛录,只怕这样的好差事也轮不到自己,额尔瑾看了看马脖子上挂着一串明珠,有些兴奋的咽了咽唾沫,再看看眼前那支几百人的明军,轻蔑的笑容浮现在脸上,这大概又是从哪里赶过来驰援的队伍了,看样子还不知道自己的厉害,等再把这支兵马拿下,差不多也就该回去了,之前在遵化抢的那几个婆娘还没受用,天知道会不会被哥哥捷足先登,后金可没有兄弟妻不可欺的规矩,更何况又不是自己的老婆,只是几个抢来的明人女子,被夺走的可能性很大。
若是自己也能当上牛录就好了!
想到这里,额尔瑾再不犹豫,将手中那把抢来的雁翎刀高举过顶,双腿狠狠一夹马腹,连句鼓舞士气的口号都没有,便风驰电掣的冲了过去,而手下的后金兵马也确实不太需要口号,这一路上他们只在重复三件事,冲锋、杀人和抢东西,这根本就不需要谁去动员,只要将对方杀败之后,就又能够添上一笔进项,这种好事没人不愿意做,只会怕没别人抢的多。
八十多名骑兵的冲锋是很可怕的,宋庆原本以为,只有千军万马才会有那种磅礴气势,可今天却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有那种一往无前的决心,哪怕只有十几个人,看上去也会是惊涛骇浪。
对方的气势起来了,或者说一直就没弱下去过,现在要看的就是自己这边了,他知道几个月的时间并不太长,可他已经竭尽全力去做了,并且多次带着这些人出去杀人见血,如今就是检验这段日子成果的时候。
远处的后金兵已经开始射箭,八十名刀盾兵迅速将盾牌竖了起来,宋庆手下除了军户出身的士卒之外,大部分人都没甲,毕竟义勇是他自己掏钱养的,暂时还配不起那么多,因此除了刀盾兵顶在前面外,有棉甲的军士也都站在前排,那些只穿着战袄的则缩在后面,不时有箭头戳在盾牌上的突突声,不知哪个倒霉蛋运气太背,成为了第一个负伤者,被人一箭射中大腿,惨叫着倒了下去,后面的人迅速补了上来,并且将伤号抬走。
几乎是转眼之间,后金骑兵已经冲到近前,为首的额尔瑾高举着雁翎刀,他似乎在冲锋途中就已经选择了身材打扮都十分扎眼的宋庆,怪叫着冲了过来,宋庆却是不慌不忙的从身后取过一根标枪,用尽全身力气朝前扔去,也不知是上天庇佑,还是百炼成精,那标枪犹如一束银色的光芒,于这暴土扬灰的战场上分外夺目,在两边军士的共同注目下,飞快的穿过并不太长的距离,随后精准无误的戳进了额尔瑾的喉咙……
感谢雪莲姑娘的打赏,求推荐票和收藏,谢谢大家!
&;lt;a&;gt;手机用户请到阅读。&;lt;/a&;gt;
第一百零三章 终于到来的战斗(下)
全场震惊,后金兵是震惊于自己的头领被人家一下干掉,临死前都还保持着冲锋杀敌的姿势,这一下心理落差极大的变化,让他们显然不能适应,虽然战马依旧未曾停歇,人心却如同坠落谷底。
明军这边同样感到震撼,宋庆的武艺众人都是知道的,可刚才这一下实在太过诡异,那个原本还在跨马抡刀,面目狰狞的后金头目,竟然一下子被标枪戳子,瞬间从马上坠落下去,这同样让他们感到不可思议。
事实上连宋庆自己都觉得蹊跷,他本来就想吓唬吓唬那厮,稍稍阻住对方的速度,运气好的话可能会戳中后面的人,叫马队在冲到最前端时出现混乱,谁知道自己的运气居然爆棚,一下子把人戳死了,而且还是直接戳中咽喉,这种高难度的技巧他平时练都没练习过,可真算是老天庇佑了,运气全都站在自己这一边,看样子今天这一仗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
一击得手,宋庆没时间去看自己的战果,更没有时间去欣喜,放开嗓门大声喊道:“突刺!”
后金骑兵士气受阻,马也下意识的慢了一拍,可两边距离却太近,根本来不及调整,第一排的明军接到命令,立刻用尽全身力气将长枪刺出,顿时便是一阵人嘶马叫,原本还有些气势的马队,瞬间便散了架,一股浓郁的血腥气扑鼻而来。
这半年的工夫,宋庆手下算是徐州卫见血最多的队伍,对这种气味早已经适应,有几个神经格外粗犷的,甚至能在尸体旁边吃饭,根本就不在乎这个,那些普通的至少也不会因为点血腥气就反胃恶心,见原本耀武扬威的辫子兵,被己方这长枪阵阻住,顿时便兴奋起来,第一排开始拔枪,第二排则戳了过去,整个队伍保持着高昂斗志,毫不犹豫的开始前进。
长枪阵若是站在那里,骑兵们多少还要应付些,可若是开始前进,这些骑兵失去了速度,立刻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有几个性急的开始疯狂踢踹自己的马匹,可人已经陷在阵中,除了让整个马队愈发混乱之外,起不到任何作用。
反倒是宋庆这边都是步兵,脚下移动灵活,阵型也一直紧紧扎住,半年时间军棍和酒肉齐下,练就的如臂使指一般,比起机器也不差几分,前面一人中刀或者中箭,后面立刻就会有人补上,整个队形丝毫不乱,一往无前的层层推进,一直将后金马队全部退散,有些机灵的后金兵已经寻了个机会下马,抡起顺刀冲了过来。
见对方逐渐开始下马,明军这边也逐渐将长枪扔到,初时那些刀盾兵再次冲了上来,先架住对方第一波攻势,其余兵马手执短枪开始加入战斗,因为时间太过仓促,鸳鸯阵之类的还来不及操演,因此这近身的肉搏战才是最大的考验,宋庆果断站到队伍最前排,身旁是薛五、洛小北和丁魁,带来那十几条狗也都围了上来,再后面则是已经换好兵器的狗营士卒。
“杀!”宋庆也不耽搁,大声下令后自己便已经冲了出去,朝向距离自己最近那后金兵就是一枪,原本以为手到擒来,谁知那人身手灵便,竟然在千钧一发之际闪了过去,反过手来便来砍宋庆,宋庆反应也快,将长枪快速撤回,狠狠往地上一戳,用枪杆挡住了顺刀,可还没等他拔起,那后金兵已经将刀竖了起来,滑落着去剁他手指。
宋庆不敢怠慢,先把左手撤了,右手在上面死死攥在枪杆,待那后金兵一刀落空,左手也重新找回位置,双臂用力撑起,巨大的身形腾空而起,竟在空中转了半圈,膝盖狠狠撞上对方的脑袋,巨大的力量将那后金兵头骨撞裂,整个人直接飞出去,倒在阵中生死不知,宋庆正要追上去看去,却见身旁两个义勇全被人家砍翻,鲜血溅得满地都是,眼见是不活了。
果然是不好打!
先前因为对方人少,这边打的一直还算顺利,加上出手的都是些头目级别的人物,一般士卒还真没和对方硬碰硬的打过,这次几乎是七打一的比例,竟然还是这般难打,这些白山黑水间走出来的民族,战力确实是够惊人。
惨烈的搏杀刚一开始便到达顶峰,到处都有人在拿着兵器乱砍乱叫,或是斩杀别人,或是被人杀死,方才还一片灰蒙蒙的土地,片刻间便已经被染成殷红色,宋庆手执长枪,也不再为自己单独挑选对手,只要看到何处吃紧,立刻便扑上去迎敌,薛五等几个头目有样学样,也都朝着最紧要的地方扑去,哪怕丁魁这个文艺青年,此刻也是势若疯虎一般,满是是血的砍杀着敌人,平时那副大胡子艺术家的范儿早就丢到了爪哇国,取而代之的是个拿着钢刀的李逵形象。
“他娘的,平时看着人模狗样,就差写出本红楼梦了,上了阵竟然这般狠辣!”宋庆略有些惊喜的看着阵中的丁魁,小声笑骂两句,再次投入战斗,跑去洛小北那群孩子身边,将一直在压着他们打的几个后金兵杀掉,看看自己这边士气已经慢慢攀高,顺势大喊道:“辫子兵不行了,大伙儿加把劲,争取把他们全歼,这些可都是真夷,脑袋值钱得很!”
宋庆带兵严厉,但奖赏也素来丰厚,以至于手下都是些钱串子脑袋,辫子兵的事情他们知道不多,只是隐约听说首级换银子的事情,如今长官证实此事,下手来更是狠辣,他们原本就人多,先前已经有不少人以命换命的杀掉不少敌兵,后金兵的士气也基本上快打光了,被这些生在钱眼里的士卒一冲,终于还是垮了下来,不知谁起了个头,剩余那十几个全都落荒而逃,只是这些后金兵素质确实不错,哪怕是在逃命,身上兵器也都齐备,有的甚至还在回头射箭。
“追!一个都不要放跑!”仗打到这个份上,哪怕不用宋庆下令,也没人想要放跑这些后金兵,杀疯了的狗营士卒如同潮水一般涌了出去,只是跑着跑着却发现,冲在最前方的是十几条狗……
本周裸奔,求推荐票顶上去啊!
&;lt;a&;gt;手机用户请到阅读。&;lt;/a&;gt;
第一百零四章 白袍小将
关于自己的狗营,宋庆曾经做过很多畅想,当然他没幻想者率领几十万只狗横扫天下,不过在几十上百人的斗殴中,这些狗起到的作用还真不小,如今自然想要试试在真正的战阵中,这些狗发挥的如何。
方才因为众人打作一团,他也没机会仔细查看,可如今追击敌人的时候却发现,这些狗刚才似乎也参战了,有几个嘴角和牙齿处还在流着血,还有一条身上带了伤,应该是被顺刀划破的,不过看上去伤势不重,这会儿正追的来劲。
狗这东西,还是要看如何去用,长枪大戟的战阵之中,作用显然是不大的,跟骑兵对冲更是没戏,反倒是用来侦察,或者是追击敌人的时候,作用当真不小,两条腿的毕竟跑不过四条腿,哪怕你拼死逃命都不行,那十几个后金兵跑出一阵之后,排在最后的两人就被五条狗扑住,被宋庆和薛五从后面赶上,一刀一枪了了帐。
见明军军犬厉害,其余的后金兵奔跑更快,可无论他们怎么跑,都无法逃脱这些狗的追赶,过了不长的时间,又有几人被扑倒在地,做了追兵的倒下之鬼,只有最前面那几人体力充沛,还时不时回头将军犬驱散,这才一直逃了出来。
宋庆心中也有些发急,方才因为追的上瘾,只留下少部分人看守死伤弟兄,如今已经跑出不短距离,他多少有点放心不下,而且这地方天知道还会不会遇上敌人,此时身后士卒队形早已经散了,若是再冲出来一支马队,只怕凶多吉少。
又跑一阵,前方忽然升起一阵黄色烟尘,应该是有骑兵过来,宋庆心中一紧,立刻喊道:“全军止步,把阵势扎好,听我号令行事!”
对于视军令如同酒肉和军棍的徐州卫来说,长官命令代表一切,宋庆以前没少玩紧急集合之类的把戏,早把这帮人吓成神经病了,如今听了号令,下意识便收住脚步,各自开始寻找自己的位置。虽说如今部队减员不少,让周围熟悉的人都不见了,可队列却也在顷刻之间完成,宋庆心中稍安,再看远处过来那支百十来人的骑兵队,却都是明军打扮,高高飘起的军旗上大书一个吴字,为首的乃是个银甲白袍的年轻小将,手中一杆长枪,见几个辫子兵正在仓皇逃窜,瞬间便冲杀过去。
丁魁撇了撇嘴,凑到宋庆身边,小声问道:“庆哥儿,这可是我们的人,就这么让他们杀?”
“无妨,反正我们也一直没追上,就当给友军送份礼物!”宋庆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他这次斩获已经够多了,足有将近八十个首级,而且应该还都是真夷,哪怕回去给各部长官都分润一些,自己升官也是板上钉钉的,至少这代百户的代字肯定要撤下去了,如今徐州卫刚到京师,正是人生地不熟的时候,他这个活广告长官们不会薄待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看这白袍小将十分顺眼,虽然还不知道叫什么,但宋庆已经自己脑补了一番,并代入三国模式,这活脱脱就是个常山赵子龙的形象啊,至不济也得是个锦马超!
如此骁将,断不可交臂而失之,宋庆立刻站出几步,抱拳拱手道:“在下徐州卫宋庆,追击建奴至此,多谢对面弟兄出手相助,敢问军中那白袍将军高姓大名?”
白袍小将似乎也对宋庆这帮人很感兴趣,毕竟刚才也都看到了,那可是货真价实的辫子兵,这京城附近的战场上,似乎还没有明军追着辫子兵跑的先例,眼前这伙儿人却做到了,而且兵将浑身浴血,显然是正经厮杀过的,并非是跑出来捡便宜,这当真叫人有些意外,见宋庆礼数周到,也忙从马上下来,将长枪交给随从,先还了个礼,随后才自我介绍道:“在下乃是关宁军的吴三桂,见过宋兄!”
沃茨奥!
宋庆瞬间呆住,原本的笑容也凝结在脸上,好半天才缓过神来,问丁魁道:“老丁,刚才他说自己是谁?”
“关宁军的,叫什么吴三桂,你耳朵怎么了?哎,你干嘛去?”
在丁魁惊诧的目光中,宋庆缓缓向吴三桂走去,他没打算做什么太过惊世骇俗的事情,如今这个吴三桂可不是汉奸呢,而是对抗后金的主力军,关宁军中的后起之秀,真要是把人家一枪捅死,到时候关宁军来找后账,他可不认为徐州卫能够扛得住,而且他也不想做什么有罪审判之类的事情,只想看看这家伙究竟长什么模样。
走到近处,宋庆目光炯炯,将吴三桂好一阵打量,这人虽然算不得多帅,但却是浓眉大眼,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果然是边关将门虎子的模样,也难怪最后能混上辽东总兵,可谁能想到,十几年后这浓眉大眼的家伙也叛变革命了……
宋庆失神的时候,吴三桂也在打量着他,毕竟一个八尺大汉在什么年代都是受人瞩目的,尤其宋庆此时满身鲜血,眼神虽然略有些迷茫,但神情却颇为坚毅,也让吴三桂这见惯了大场面的年轻将领很是欣赏,再看看身后的徐州士卒,下意识问道:“不知宋兄遇到多少敌军?”
“啊?哦,大概八十来个。”宋庆朝身后方向指了指道:“我们是出来巡逻的,一路上见过好几股游骑,大多是四五人的样子,要么跑了要么杀了,这一股还是最大的,刚才在那边打了一场,大部分都已经斩杀,剩下这几个怎么也追不上,幸亏吴兄出手相助,否则还不知要追到什么时候去。”
“不知贵军伤亡如何?”吴三桂脸色已经有些变了。
宋庆却没太注意,回过头冲丁魁喊道:“老丁,弟兄们死伤如何?”
“不少……”丁魁闷声闷气道:“之前追的紧,也没仔细去算,估计怎么也得有二百上下,趁早回营便是。”
“死伤两百来号?杀敌八十上下?”吴三桂心中顿时一惊,这几乎就是二比一或三比一的比例,关宁军最强的部队,最好的战绩,估计也就是这个比例,这徐州卫竟然如此强悍不成?
大家还有推荐票吗?多多支持几张吧
&;lt;a&;gt;手机用户请到阅读。&;lt;/a&;gt;
第一百零五章 人头(上)
有道是英雄惜英雄,好汉惜好汉,如今还没成为汉奸,依然以大明忠臣孝子自居的吴三桂,见到这个跟自己很相似,甚至还可能强过自己的宋庆,自然觉得颇为投缘,二人年纪差不多,又都是很有些作为的年轻武人,聊起来自然容易生出共同语言来,若是不宋庆一直很矜持的绷着,俩人说不定当场斩鸡头烧黄纸,结为同生共死的兄弟了。
宋庆是有自己考虑的,若是别的什么人物,他弄不好真跟人家拜个把子,反正这年头结义兄弟也很常见,可眼前这位爷实在是不靠谱,万一将来真叛变了,自己的名声估计也不好听,到时候还要告知天下,跟他吴某人来个割袍断义,说不定倒是能赚回些印象分来,但毕竟不太容易,操作起来相当费事,还是趁早就把这根子断了的好。
聊天的时候,宋庆稍稍打听了下,才知道吴三桂这是打算跟着大队撤回山海关,应该是因为袁崇焕的事情,让这帮人有些心寒,不过似乎只有一部分人打算这么做,其余大部关宁军依然留在了京城附近,打算跟后金好好打上一仗,然后去找皇帝求情,把袁崇焕给救出来,关于这个问题,宋庆可没打算瞎掺合,也只能说几句片汤话,表示自己对袁督师的同情。
二人都有各自的任务,自然不好多作交流,没多久后吴三桂领着手下离开,宋庆也带着自己的弟兄沿路返回,到了最初交战的地方,才发现这里的情况远比自己想象的更加惨烈。
打仗这东西,果然是要死人的,丁魁的判断非常准确,伤亡数的确达到了二百上下,加上被斩杀的后金兵马,此刻地上躺着的竟然有将近三百号人,到处都是断肢残臂,战场也被鲜血染成一片红色,饶是宋庆手上人命不少,见了这个场面,也觉得有些心头发堵,立刻命人收敛死者尸体,抓紧时间抢救伤员,然后撤回到大营中去,短时间内是别想打仗了。
平心而论的话,他这次打得很不错了,手下士卒同样也是悍勇异常,毕竟这支队伍伤亡已经达到三分之一,不但没有崩溃,而且还能很勇猛的跟着他击败敌人,追击十几里路,这在古代军队中已经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奇迹了。
不过这次也有个教训,就是一定要弄到足够的甲胄来,这一点到了京城必须解决,反正朝廷武库东西多的很,只要想想办法,不愁解决不掉自己这几百号人的问题。
只是狗营建军以来,似乎还从来没吃过这么大的亏,更没有死过这么多的人,以至于从宋庆往下每一个人心中都沉甸甸的,早上出来时候大家伙儿还有说有笑,到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很多熟悉的面孔已经再也看不到了,这种感觉对于头一次上战场的狗营士卒来说,一时间确实有些难以接受,有几个情感脆弱的已经在路上小声抽泣起来。
“他娘的,老子怎么觉得像打了败仗一样。”宋庆没有骑马,依然走在队伍前面,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不过他这人素来心宽的很,憋屈一阵也就想开了,当初组建狗营的时候,早就知道会来打仗,也早知道会遇上辫子兵,伤亡惨重更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只是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这么大伤亡数字而已,看手下士卒都是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忍不住喊道:“都把头抬起来,咱们这是打了胜仗,知道吗?我这几天听说不少事情,各地进京勤王的队伍,都跟辫子兵交过了手,除了关宁军之外,其余的都是四五个才换人家一个,咱们可是两个换一个,比起大明其他地方的队伍可强多了!”
队伍沉默一阵,总算有人出言问道:“大人,那咱汉人一对一的,还真就打不过他们不成?”
“我一对一杀没杀过他们?你们薛头领杀没杀过?”宋庆直接举了最好的例子,分析道:“若是按照你们几个月之前的本事,说四五个换人家一个都是赚的,可你们跟了我操练数月,如今已经能两个换一个了,若是将来跟我练上三年五年,你说能不能打的过他们?何况咱汉人有多少,他们才几个人?就真是两个换一个,只要你敢打,迟早把她们灭族!”
“大人说的是,迟早能把他们灭族!”狗营的士卒原本就都是年轻小伙儿,被宋庆几个月操练下来,个个都是好勇斗狠的性子,先前不过是没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时间被打懵了头,如今让宋庆这么一分析,才发现确实是这个道理。
来的路上他们也听说了不少辫子兵的传闻,尤其是那些吃了败仗的部队,都快把对方吹成刀枪不入的妖怪了,可如今一仗打下来,后金也只是武艺更好些,打仗更凶狠些而已,并不是杀不死的怪物,只要自己好好操练,将来早晚能灭掉他们,队伍里的气氛总算是重新恢复过来,也不知谁起了个头,大声唱起徐州乡间泡妞儿的调子,片刻之后就是几百人的大合唱,就连负伤较轻的伤号们也跟着吆喝起来,什么细皮嫩肉的妹子之类,歌声那叫一个慷慨悲凉。
宋庆听得头皮发麻,立刻嘱咐丁魁道:“找个机会专门写首军歌,以后咱狗营闻名天下,不能总唱这个啊……”
一路唱着妹子,宋庆带人返回徐州卫的营地,老远便看到孙伯平等一应将官站在大营门口,宋庆心中有些奇怪,可还没等他询问,宋虎已经抢先冲了过来,先是把他全身上下看了个遍,发现没什么伤之后,这才心有余悸的问道:“听咱们前头探马说,你们跟辫子兵干起来了?伤着哪没有?”
“我倒是没事,手下弟兄折了快二百。”宋庆轻轻舒了口气,随即对领着众军官上前的孙伯平道:“启禀大人,属下率部巡营,遭遇建奴一支八十来人的骑兵队,跟他们接了一仗,手下弟兄伤亡两百上下。”
“无妨,回来就好,这几日我也跟周围的友军联络过,大家伙儿都是吃了亏的,你只有数百人马,遇上八十多人的辫子兵,伤亡才二百上下,还能把队伍带回来,这就很了不起了,没人敢笑话咱们徐州卫。”孙伯平丝毫没有见怪的意思,只是眼神瞥过大队时,见不少人手上都拎着个人头,看那人头都是光溜溜的,有些还露出了后面细小辫子,似乎想到了什么,但还是没敢确认,扯着嘴角问道:“宋庆,那些士卒手里拿的是什么?”
“哦,是辫子兵的脑袋,不都是首级叙功嘛,我让他们砍了脑袋回来的。”
大家还有推荐票吗?支援一下吧,这周裸奔……
&;lt;a&;gt;手机用户请到阅读。&;lt;/a&;gt;
第一百零六章 人头(下)
所有人都惊呆了,同时齐齐向狗营士卒手上的人头行起了注目礼,有几个心思活络的,眼神中已经冒出了红光。
来到京城附近驻扎已经有几天时间,周围的情况基本上已经摸清楚了,在附近驻扎的各地军队都有,但有很大一部分还是关宁军,孙伯平也不是傻子,自然早就跟各部的军官们交流过,仔细打听了辫子兵的能耐,得出的结论只有一个,大明的队伍除了一直在对抗后金的关宁军之外,其余部队四五个能换人家一个就不错,这比例让人看着难受。
然而这种比例还算是好的,因为所谓四五个换人家一个,那可是在你真正拼命的时候,有大把的人根本没怎么抵抗,队伍就一触即溃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