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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唐再续-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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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崇嘏点点头:“自然知晓……太宗初定品官,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员。顾谓房玄龄曰:‘朕设此官员,以待贤士,工商杂色之流,假令述逾侪类,止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然否?”
“不错。”李曜点点头:“朝廷实行抑工商的政策,但在世家名流乃至民间,与抑工商国策相左的重商思潮和观念,却在暗中得到了发展,特别是中朝以后,发展更为明显。可以说在学术上开启了对商业重新认识之先。这一方面是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抑工商观念的猛烈冲击使然。另一方面则是一些有一定政治远见的士大夫,包括一些儒家代表人物,勇敢地正视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抛弃传统的抑商轻商观念,从而使商品经济观念在社会上得到了加强。”
这下又出现了一些新奇词汇,幸而黄崇嘏聪慧异常,前后联系,才能大致理解。
李曜却并未在意这些细枝末节,只是继续道:“这种重视商品经济发展的观念和思潮,在国朝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名流之中,公开反对工商业者很少,而赞美商业者日益增多。譬如陆宣公(陆贽),就认为国家的任务是使‘商农工贾、各有所专’,使他们能‘咸安其分’;以儒家道统继承者自居的韩愈,不仅主张农工商并重,并为在盐专卖中受到损失的富商大贾鸣不平,还为蓬勃兴起的海外贸易唱赞歌。正统的儒家先贤陆韩的观念尚且发生了如此之大的转变,其他先贤就可想而知了。我朝著名能臣刘晏,则公开地利用商品经济原则来改革财政,发展社会经济。可以说,在这一时期,为商品经济发展唱赞歌的思想和观念非常盛行,并且成了名流思想中的一个主流。”
黄崇嘏笑道:“莫非正是如此,右相才敢如此肆无忌惮?”
李曜见她笑得狡黠,也不禁好笑,但却申明:“这虽是一点,但重视商品经济的思潮或观念,却不仅仅在名流之中引起巨大回响,对当时的社会风气,也是一大冲击。当时社会上一反传统的瞧不起经商的观念,把经商看成是人们的一个重要职业,甚至是主要职业。因而从事商业经营的人非常多,稍有一点才能和资力的人,大都去服牛骆马,以周四方,贾郡国无所不至,以贩运有广大销路的远方异域的特殊商品,使‘奇怪时来,珍异物聚’。这种经商热的情况,在许多诗作中都有反映。”
他举例道:“客行野田间,比屋皆闭户。借问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官家不税商,税农服作苦。居人尽东西,道路侵垅亩。采玉上山岭,采宝入水府。”
黄崇嘏读诗未必比李曜少,尤其对唐诗,更加熟悉,当下便接口道:“金陵向西贾客多,船中生长乐风波。欲发移船近江口,船头祭神各浇酒。停杯共说远行期,入蜀经蛮远别离。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年年逐利西复东,姓名不在县籍中。农夫税多长辛苦,弃业宁为贩宝翁。”
李曜哈哈一笑,赞了几句,黄崇嘏谦谢了。李曜便又道:“可见,商品经济观念已经成为大多数人可以接受的一种思潮,以至于‘屋中人尽去作商贾。’原来孜孜耕种的农人,现在被日益勃兴的商品经济观念大潮所裹挟,转而经商谋利。你看他们那种孜孜谋利的形象,‘金多众中为上客,夜夜算缗眠独迟’,诚可谓维妙维肖。”
黄崇嘏点头,心中也不禁被李曜说动。
“至于商人怎样经商谋利,也有许多生动的描写。元稹在《估客乐》中说:‘估客无住者,有利身即行……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无不营。……所费百钱本,已得十倍赢。颜色转光净,饮食亦甘馨。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这其中‘求利莫求名’一语,既是他对长期实行抑商政策造成对商人的压抑的宣泄,同时也表明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使人们的意识观念发生了大的转变,经商牟利不再需要遮掩了。”
黄崇嘏闻言一震,迟疑道:“这……是商贾之辈地位提高之像。”
李曜猛一击掌,大声道:“不错!商品经济的发展不仅使城乡中寻常百姓的商品经济观念日浓,而且连朝廷官吏对商业与商人的态度也有明显改变。他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以贫求富,农不如工,……末胜于本’这一现实,并且能审时度势的放松对商业的各种限制,以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譬如贞元九年,诏曰‘通商惠人,国之令典’。宪宗元和十三年,裴相公(裴度)至蔡州发现夜禁引起人民不满,就下令‘不复以昼夜为限,于是蔡之遗黎始知有生人之乐。’在政治上,朝廷也破除唐初对商人‘必不可超授官秩’的作法,使得许多商人‘尽居缨冕之流’。在经济上,朝廷也减轻对商人的重剥苛征,一度出现‘官家不税商’,‘关梁自无征’之况。因此,商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一方面,商人获利丰厚,‘五方之贾,以财相雄,而盐贾尤炽’,‘所费百钱,已得十倍赢’,‘子本频蕃息,货贩日兼并’,以至于使得许多商贾成为国中巨富。如裴先‘货殖五年,致资财数千万’,王元宝都中巨富,‘常以金银叠为屋,壁上以红泥泥之。……又以铜线穿钱,于后园花径中,贵其泥雨不滑也’。”
黄崇嘏叹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李曜对这种态度不以为然,正色道:“经商能致富,商业活动自然成为受人羡慕的职业,商人贾客自然精神舒畅,怡乐自得。所谓‘生为估家乐,判尔乐一生’,‘行止皆有乐’等说,未必没有道理。”
黄崇嘏微微皱眉,她非是商人世家出身,多少仍有些抵触。
李曜却也不以为然,只是道:“掌握了巨量资财的商人,必然要求政治上获得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权力。此时的朝廷便顺应时势的发展,为商人参与政治开了路引,从而形成了盛极一时的商人作官、官吏经商的官商一家的现象。当然,这种官商一家的现象,并非出现于我朝,其实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西汉时,晁错就对这种现象发表议论说:‘因其富厚,交通五侯,力过吏势,以利相倾’。不过我朝发展得尤盛。富商大贾为了给自己的商业经营带来稳定的意想不到的便利和效益,不惜以重金行贿,钻营勾结权贵豪门。元稹诗中所谓‘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就是指此而言。有些巨商,干脆输钱捐官,如江陵巨商郭七郎输钱数百万,买到了横州刺史的官。穆宗时,‘商贾胥吏,争赂藩镇,牒补列将而荐之,即升朝籍。’刘禹锡曾对这一商人贾客经商谋利富比封君,贿赂公卿的现象作过描写。他说:‘贾客无定游,所游唯利并,眩俗杂良苦,乘时取重轻……徼福祷涛神,施财游化域。妻约雕金钏,女垂贯珠缨,高赀比封君,奇货通幸卿’。”
黄崇嘏简直有些弄不清李曜的立场了,他作为朝廷右相,说起朝廷的丑闻居然一点也不避讳,连怪异都没法形容了,简直就是诡异。
不料李曜似乎全未发觉黄崇嘏面色有异,仍然说得极是兴起,甚至有些眉飞色舞:“许多官吏面对经商能获厚利的机会,自然跃跃欲试,遂直接参与经商活动,或与商人合伙,或自行经营。于是各级官吏经商谋利之风愈演愈烈,上至王府朝廷中的百官公卿,下到地方上的藩镇州府,都争先恐后地设置行铺邸店,服鬻求利。如金吾大将军、光元节度使王宗,乘时贸易,富拟王者。朝廷屡发敕令禁止官吏经商,如天宝九年诏曰:‘南北卫百官等,如闻昭应县两市及近场处,广造店铺,出赁于人,干利商贾,莫甚于此。’德宗大历十四年的赦书说:‘王公百官,……如闻坊市之内,置邸铺贩鬻,与人争利,并宜禁断。’武宗的敕文中也曾说:‘如闻朝列衣冠,或承华胃,或在清途,私置质库楼店,与人争利。’地方上的军政大吏如节度观察等,也多做生意,‘诸道节度、观察使,以广陵当南北大冲,百货所集,多以军储货贩,列置邸肆,各托军用,实私其利息。’朝廷也深知商品经济观念影响深远,官吏经商已举世滔滔,积重难返,遂不得不承认现实,变更法令,改为所有官吏在乡村及坊市开设邸店,经纪求利,一律按照百姓例差科,不得有特殊优待。这实际上是取消了以前的禁令,默许官吏经商。例如:‘诸使、诸军、诸司人在乡村及坊市店舍经纪,准前后敕文,收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应属诸军、诸使司等在乡村及坊市店铺经纪者,宜与百姓一例差科,更不得妄有影占。’都是其中明证。”
黄崇嘏终于忍耐不住,道:“正是由于官商合一,互为依托,致使国家商税日蹙,不法商贾获利丰厚。白居易曾说,由于盐商等‘皆多藏私利,别营稗贩,少出官利,唯求隶名,居无征徭,行无榷税,身则庇于盐籍,利尽入于私室。此乃下有耗于农商,上无益于管权明矣’。这种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自关以东,上农大贾,易其资产,入为盐商。’他认为,商盐获利丰厚是与盐商直属朝廷管理的体制有关的。因此在《盐商妇》一诗中写道:‘盐商妇,多金帛,不事田农与桑绩……婿作盐商十五年,不属州县属天子。每年盐利入官时,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盐铁尚书远不知’。”
李曜见她居然知道这一点,颇为意外,不过却并不反感,反而笑道:“说得是,继续说。”
黄崇嘏脾气上来,也不管会不会得罪了这位朝廷右相,继续道:“这种官商结合的经营方式,既不能保证政府垄断全部收入,又不能对商人的利益进行调节,造成盐税流失于私人手中与农商利益的巨大反差。因此,他把利归商人作为政令失度的主要标志,认为‘使幸人奸党,得以自资’者,此乃‘政之疵,国之蠹也’。因此,他认为朝廷兴利除弊的首要任务就是‘沙汰奸商,使下无侥幸之人’,破除这种官商合一,互为利用的管理体制。”
李曜见她一脸正气地说来,不禁笑了起来,点头道:“白乐天公的见解是有一定的合理性。”见黄崇嘏对这个评价似有不服,摆手制止,道:“不错,商品经济观念的发展,几乎摧折了官定的‘抑工商’国策的影响,从而使工商者的地位不仅能堂而皇之地‘尽居缨冕之流’,而且力过吏势,横行天下,‘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成为‘上客’。有些巨富甚至敢与君王同座论事,如富商邹凤炽,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四方物尽为所收,又曾谒见高宗,请市终南山中树,估绢一匹,自云山树虽尽,其绢未竭……”
对于农工商问题,李曜的思考不是一年两年了,对于其中的情况也算思考得比较透彻,他现在所做的,按照后世一句名言来讲,其实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要知道商品经济的发展,客观上促进了土地兼并的加速,促进了大土地私有制的发展。那么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通过经商敛集了巨量货币财富的商人,一方面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消费,把大量的货币投入市场,购买自己所需要的农产品、手工业品,促进了市场的活跃与货币流通的加速周转;另一方面,他们又把触角伸进最重要的财富代表——土地之中,进行土地买卖。
这样,土地急速集中,占有少量土地的小农加速丧失土地而破产,成为游离于土地之外的要素,被迫抛入市场,或受雇于大土地主,成为庄园中的佃客或租佃人,或卷入城市,成为手工业生产的后备军和补充人,这样又为庄园主和手工业主提供了再生产的前提,加速了大土地所有制的发生和成长。中唐以后,大土地庄园迅速形成,国家被迫采用不抑兼并、不立田制的措施,这表明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已成必然趋势,不可阻挡。在唐以前,商品经济也间有发展,土地兼并之势也很厉害,但始终未形成中唐以后的大土地所有制形式,国家利用政权的力量从宏观上能够进行有效地干预和调节,其原因就在于中唐以前的商品经济发展,无论从形式上还是从实质上看,还没有产生突破性的力量。
培养与军事相关的重点垄断性“国企”,培养民间各行业大商人集团,培养大批量小商人分流,无疑就是李曜在工商业上的主要目标。至于农业,仍然是机械大生产之前的重中之重,但李曜绝不会用抑制工商来实现。他觉得,自己乃至整个河东河中集团对于科技的鼓励与重视,迟早会引起质变后的量变。
这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智乾却忽然道:“古者藏富于民,民财既理,则人君之用度无不足者,是故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如今右相麾下两大军械监财势雄于天下,大唐钱庄更是连朝廷府库亦难以比拟,试问右相,敛财如此,真可谓守正耶?”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四)
“如今右相麾下两大军械监财势雄于天下,大唐钱庄更是连朝廷府库亦难以比拟,试问右相,敛财如此,真可谓‘守正’耶?”
“嗯?”李曜微微诧异,转头朝智乾望去,问道:“请教阁下高姓大名?”
智乾拱手道:“不敢劳右相下问,鄙姓何,贱名知浅。”
李曜笑道:“倒是个好名字,知浅,知浅……这与韩昌黎公的‘退之’正有异曲同工之妙。”
智乾谦逊道:“岂敢与韩公相提并论。”
李曜沉吟一下,道:“理财之事,你方才说得甚好,善于富国者,必先理民之财,而为国理财者次之。不过,你提到某所实际控制的两大军械监与大唐钱庄敛财,这就对某的用意揣度得太过肤浅了一些。”
黄崇嘏心道:“这话虽然说得冠冕堂皇,不过推托之意明显,不过也是,李右相权倾天下,岂会为一白衣解释自己施政意图?随意搪塞过去也就是了。”想归想,心中仍不禁有些失望。
智乾却不服气:“若说两大军械监所为,或可言其工极巧、其势须大,非寻常百姓可自行为之,须得由节帅王府甚至朝廷出面,才能有今日之盛。然则大唐钱庄竟然将朝廷当作寻常白衣,放贷收息,这不是本末倒置,又是什么?如此还不能称之为敛财么?”
李曜心道:“要回我北山军营路途不近,便跟这人说说也是无妨,此人虽不知我在经济上各种布局的意图,但至少敢当着我的面质疑我的决定甚至用意,单是这一点,就已经很是难得了。嗯,这种人说不定可以用来做监察,放进御史队伍没准是个不错的想法……”
他见智乾——或者说何知浅颇不服气,笑道:“我且问你,如今我大唐国民经济,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何知浅迟疑了一下,道:“愚以为乃是钱重物轻。”
“哦,你是说钱荒。”李曜反问。
“钱荒?啊……愚意正是如此。”
钱荒是古代社会货币发展过程中,因流通中的金属货币相对不足而引起的一种货币危机现象,中国货币流通史上的第一次钱荒形成于唐代贞元年间,历经德宗、顺宗、宪宗、穆宗、敬宗、文宗六帝,持续了五十几年。不过若不是李曜刚才这句话,历史上唐朝时并未出现“钱荒”这样明确的称谓,而是用“钱重物轻”来形容这种货币危机现象。“钱荒”一词的首次出现,其实是宋代欧阳修在庆历三年的上书中提到的“淮甸近岁号为钱荒”。宋朝人用“钱荒”二字说明了“钱重物轻”的内涵:“公私上下,并苦乏钱,百货不通,人情窘迫,谓之钱荒”。不过这个确切的称谓,现在就被李曜剽窃而“首创”了。
李曜微微摇头:“钱荒并非主要问题,不过也算其中一样吧……这样,你既然提到钱荒,那本相倒想问你:我大唐为何会出现钱荒?”
何知浅踌躇道:“难道不是朝廷铸币太少?”
李曜也没料到他对这个问题理解得如此肤浅,心里也只能感叹古人对于财务一道的研究真的过于浅薄——这话不妥,应该是绝大多数古人,因为毕竟还有刘晏那一类专业人士。
他只好一脸失望地摇头:“财政之事,并不比军国之事稍小,其中复杂程度,远非尔等所尽知……钱荒之根源,不在铸币不足,不在物产丰饶,而在两税法。”
何知浅显然绝非唐人中研究财经的那一类人士,完全想不到两税法与钱荒有什么关系,便有些疑问。
偏偏李曜身为朝廷右相,其对这个问题回答在某些时候又不能太过直白,因此很是为他解释了一通这其中的道理,从均田制瓦解、租庸调制破坏导致两税法的产生开始讲,详细地为他分析了整个两税法的方方面面,然后才小心翼翼地从政治、经济两方面解释两税法实施后的影响。'无风注:这些解释附文说吧,虽然我知道是吃力不讨好。'
这番深入浅出地讲解下来,不仅何知浅将李曜惊为天人,就连一贯心高气傲地黄崇嘏和那伪蜀国夔王王宗范也心服口服。
黄崇嘏强忍心头的震惊,暗道:“人言李正阳‘兵圣文宗’,如今看来,岂止如此!虽说君子重义轻财,但能将财赋之事看得如此透彻,难道就当不得神、圣等尊称?”然后想起李曜的飞黄腾达,还真是从打理“钱财俗物”而始,顿时心情怪异,有些怅然,又有些释然。
王宗范则想:“此前听闻李正阳神算无双,我只道不过是用兵厉害,如今看来,何止用兵!他这一番解释,委实洞悉一切,怕是财神公亲来,也不过就是如此这般了。朝廷有他主持大局,我蜀国哪有北望关中的希望?只怕割据蜀中都没有半点胜算!不过当初曹刘之事而已……”心下一时黯然,整个人仿佛一瞬间失了精气神。
何知浅讷讷道:“右相学究天人,某实心悦诚服之至,只是……只是既然两税法有如此弊端,不知右相可有良策可医?”
黄崇嘏闻言,也朝李曜望去。
李曜笑道:“倒也不是没有办法,只是这其中牵连甚大,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如今可以做的,本相都已经逐一安排布置,正在稳步进行。还有一些事项,还不到动作之时,否则不仅难以成事,反而可能坏事,因此还需等待时机。”
这番话看似明白,其实对于他们而言仍是云山雾罩,但此时李曜在他们心中的形象已然高大了许多,即便何知浅这种只认真理不认人的倔驴,也不好意思继续问那么详细了,只是点头说道:“右相一代儒宗,想来必不会使天下万民失望。”
李曜似乎意有所指地道:“万民,可包括‘肉食者’们?”
何知浅奇道:“右相何故有此一问?难道……”
李曜慢慢收起笑容,打量了他们三人一眼,哂然道:“此事连王抟相公那里,本相都还不曾与他论及,今日倒是先说给你们听了……”
三人自然知道王抟是何人,见李曜竟然把还未对王抟说起的大事对他们说起,任是如何心志坚定或是心高气傲,也不禁有些激动,巴巴地望着眼前这大唐朝廷的年轻首辅。
李曜语气很轻,但出口却是平地惊雷:“我欲废除丁税。”
………………………………………………………………………………
附文:先说两税法实施的背景。
均田制的瓦解、租庸调制的破坏与两税法的产生都是一连并起的事情。
(一)均田制瓦解?
北魏出现的均田制发展到唐代时已达300余年,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暴露其严重的缺点,逐渐遭到了破坏,终至瓦解。促使唐代均田制瓦解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几点:?
首先,人口增长太快,土地不敷分配。唐初实行均田制时,正值战乱之后,人口锐减,大量土地闲置。因此就有足够的土地实行计口授田。但随着政治的稳定,经济的发展,社会的安定,出现“贞观之治”、“开元盛世”这样的盛世局面,人口迅速增加,荒闲土地逐渐减少,已经没有足够的土地用以计口授田。从唐立国到天宝十四年的100多年内,不管是户数还是口数都处于急增状态,而土地面积几乎没什么变化。到开元十四年,不论宽乡狭乡,普遍授田不足。已授田大多数是永业田,而口分田亩数很少。可见均田制的实行已产生了严重的困难。
其次,土地零散分割是均田制遭破坏的技术方面的原因之一。均田制实行的过程中,不断地授田还田,土地被人为地分隔开,一户分得的土地分散在多处,这就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
再次,均田制瓦解的主要原因还有因私有土地的扩大而造成的土地兼并。均田制下的土地制度是国有和私有两种成份的拼凑体,也就是说这种土地制度同时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土地所有制形态,且公私并立的格局历代沿袭。土地私有成份的存在,就必然会产生土地买卖的现象。北齐时,土地买卖的现象就非常严重。随着私有土地的扩大,到唐代不仅永业田可以买卖,口分田也可以买卖,且合法化。这从唐初均田令中可以得到证明:“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狭乡乐迁就宽乡者,并听卖口分”、“其官人永业田及赐田”?不在限制范围内。这些法令就使得土地非法买卖与合法买卖一样,与日俱增,土地兼并之风日盛,均田制败坏殆尽。?
最后,农户逃亡人口变迁也是导致均田制瓦解的一项重要因素。均田制的顺利实施需要有详尽的地籍与户籍作保证,记录每户耕地的还授情况。但唐中叶以后,战争频繁,动乱不堪,所有现行制度均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地籍与户籍大多被战祸毁掉,豪强乘机侵吞土地,造成“田亩卖易,贫富升降不实”的局面。?
均田制终于在唐德宗时彻底瓦解了。一个制度安排的效率极大地依赖于其他有关制度安排的存在。对土地买卖限制的放松,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是均田制隳坏的直接原因,其隳坏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均田制本身的土地国有性质与封建社会时期生产资料总体(包括土地在内)的私有性质之间的矛盾和斗争。欧阳修所谓的“盖口分世业之田坏而为兼并,租庸调之法坏而为两税”,一语道破了均田制瓦解的实质。由此可知,均田制瓦解了,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上的租庸调制也必将难以维持。?
(二)租庸调制破坏?
租庸调作为重要的税制,自武德二年(619年)颁行迄建中元年(780年)两税法实行之前历时160余年,其主要内容如下:1、“课户每丁租粟两石。其调随乡土所产绫绢絁各两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有闰之年加二日),无事则收其庸,每日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旬有五日免其调,三旬则租调俱免(通正役不得过五日)”。2、“凡水旱虫霜为灾害,则有分数。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租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若已役已输者,听免其来年。”3、“凡丁户皆有优復蠲免之制,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省奏闻,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有精诚致应者,则加优赏焉。”陆贽将租庸调法归纳为:“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由此可见,租庸调法是建立在均田制维持不坠、户籍清楚确定这两个基本条件之上。其中“户籍确定”又是保证均田制有效运作的先决条件,一旦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法也必随之崩溃。?
(三)两税法的产生?
安史之乱的破坏使唐政府“府库耗竭”。而在安史之乱的同时,全国的大小起义不断,南方有袁晁、方清等大规模的起义;北方的小股农民起义也层出不穷。加之藩镇割据混战,唐政府处于风雨飘摇之中,统治政权随时有崩溃的可能。在此形势下,唐统治者为了维护统治,最迫切的问题是解决财政来源。在制定新税制的过程中,他们看到自唐初实行的地税一直比较稳定。唐初除实行租庸调制外,还有两种附加税,即户税和地税。其中“地税”是指贞观二年(628年),唐政府命令天下州县建置义仓,规定王公以下的土地亩税二升,以备凶年。中宗以后,国家财政日益拮据,义仓存粮全部用作填补政府的亏空。就这样义仓粮成了国家的一项重要税收,连名称也改为“地税”。到天宝年间,地税和户税的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有一定比重,成为向两税法过渡的先声。终于在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在户税和地税的基础上制定了两税法,在全国推行。?
二、两税法内容?
两税法包含了极其丰富的的内容。?
“两税”之得名系由收税时分夏秋两次征收而来。“两税”之名也不是杨炎的独创,早在玄宗时就有文献记载,《唐会要·租税上》载:“天宝九载十一月敕,自今以后,天下两税,其诸色输纳,官典受一钱已上,并同枉法赃论。”这里的“两税”是指租庸调,与后来“两税法”的“两税”不同。杨炎只是引用“两税”的名称,“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公元780年,唐德宗李适即位,采纳杨炎的建议,推行两税法。其具体内容如下:“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分析这段文献资料,我们可以看出两税法的内容大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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