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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容天下续集十里红莲艳酒-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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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轩凤猛地弹后,重重撞在墙上,灰尘簌簌落下,他一连咳嗽数次。
  我连叫都来不及,飞奔过去接住他。
  林轩凤按住胸口,硬生生将血吞回去。
  我不敢看重莲,只背起林轩凤,快速走出暗室。
  我只瞥见重莲手中握着一把不起眼的剑。
  许久,我们才走出剑神陵。
  林轩凤哽咽道:“宇凰……无名剑很重要。”
  “我知道,但这是重甄宫主留给重莲的东西,我们不好拿的。”
  林轩凤还没接话,又有个老头冷冷道:
  “如果重甄知道重莲是卫流空的种,大概就巴不得别人拿到它了吧。”
  “什么?”我倏然转身,“望门主?”
  站在我们身后的是望植。他手中飞速转着一个东西,因为速度太快而看不清楚。
  “今天看到卫流空出来,我大概就知道他是出来看儿子的。”望植皮笑肉不笑,“想来重莲现在也该知道自己真正的出身了。不过,他看到这个以后,会怎么想呢?”
  他忽然把东西扔出来,飞速滚到剑神陵的门口。
  那是一颗头颅。
  面孔已被苍苍白发盖住大半,但脸上胶质皱褶落下,露出的,是一张英俊的中年人的脸。
  一张和重莲像极了的脸。
  七四
  剑神陵前阵阵阴风。
  且不论这人是否与重莲相似,起码他有可能与重莲有关联。如果我们继续停留在这里,肯定脱不了干系。但如果我们走了,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背着林轩凤,进退两难。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林轩凤愣愣地看着卫流空的头颅,又看看望植,“他是什么人?”
  望植道:“知道前任武当掌门人是谁么?”
  林轩凤道:“须眉。”
  “没错。知道武当怎么会让须眉那个废物上台的么?就是因为前任掌门突然失踪。要不是今天在这里发现他,我是如何也不会把他和那个掌门联系在一起。”
  “你是说……太华掌门?”
  “号称是历史上最英俊年轻的。他把自己的底子藏得很深么。”
  我道:“我不是很懂你的意思。天山和武当无仇,不是么?”
  “只要是和重莲有关的人,都该死。更别说是生他这孽种的爹。”
  我握紧双拳。
  不能说话。如果现在做出什么行为,只会给林轩凤带来麻烦。
  林轩凤微愕:“这人真的是重莲的父亲?”
  “你还怕我杀错了不成?”
  林轩凤欲言又止,搂住我颈项的手用力了一些。但他还没抓稳,我就一拳打在望植脸上。
  望植身材矮小,不禁打,立刻摔倒在地。
  “你给我滚!不准再说一句废话,不然我杀了你!”
  如果卫流空真的是重莲的父亲,那他进入天山的理由十有八九就是为了保护他。重莲早已习惯人情淡薄,倘或知道有一个父亲一直在默默关心他,而他知道的时候,人已去了……
  望植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你不说我也会走的。不过林宇凰,做人最好不要做到两面不是人。”
  他消失得很快,想必重莲也快出来了。
  卫流空的头颅还在剑神陵大门口,随着滚动的石子微微摆动。
  “宇凰,我们还是走吧。”
  “哦,好。”
  我又站了一会,但仍然无法离开。直到看到重莲急急忙忙地冲出来。
  他站定在门前时,斜阳碰巧涂红了大半边天。如同盛开的火花,永生的火焰,回照着空中的云彩。
  不远的村庄中有钟声响起。
  蜷爪的秃鹰撑开巨翼,盘旋在空。
  他看着地面上的人头。
  他站在一片惊红绝艳中。
  这样的景色无法言喻,如同这世界上总是缺乏安慰人的语句。
  我想说什么,想让他不要难过。可是现在我才发现,他此时的心境,我根本无法理解。
  重莲慢慢走到那颗头颅面前,蹲下,将之抱起。
  灰尘与血迹污染了他的雪白衣领。
  远方的树林间,风动枝摇,水流花香。
  而这片陵墓屹立在夕阳中,蔓草荒烟,像一片废弃数年的空城,赤裸裸的苍凉。
  他动作很慢,他缓缓转身。他像是水墨画中衣如流水发如云的嫡仙。他似乎从来不属于这个尘世,他似乎就要回去。
  我道:
  “莲……重莲。”
  他略停下脚步。
  “你要去哪里?”
  他没有回答。他只是继续往前走。
  我无论怎么叫似乎都没有用,想跟着上去,但听到林轩凤按住胸口费力呼吸的声音,还是强忍下来。
  不管怎么说,先把林轩凤送回去。
  秃鹰在黄昏中泅着,像是永远找不到归处,寻不到来路。
  风雀观的其他人在外面的客栈中等候。经过三天三夜的车程,我们赶回天山。
  刚迈入天山大门,缺右眼便冲出来:“小黄鸟,你终于回来了!”
  “你一直在这里等?”
  “是啊,手里拿着宝物呢,不敢怠慢啊。”他往我手里塞了一个东西,“今天早上有人送来这个东西,说很重要,要我交给你。我问他们是哪的他们也不说,只说你肯定知道是谁叫拿来的。”
  我瞥了瞥手中的簪子,理了理眼罩:“喜欢我的人这么多,我怎么记得是谁?”
  缺右眼一把推在我脑袋上:“得了吧你,老子知道你小子受欢迎。你看你凤哥哥都病成那样了,赶快上去给行川仙人看看。”
  我点点头,回头看到林轩凤刚从马车换到轿子里。拍拍缺右眼的肩往上走:“这么快就认识大仙人了?”
  “仙人什么?那根本就是给他面子。他就一神经病,说话跟个二流子似的,还对个女人患相思。没出息。”
  “你好意思说别人。也不知道是谁天天楼妹妹长楼妹妹短的。”
  “起码我还清楚自己喜欢谁不是?”
  “今天天不大好,看似要下雨。”
  把林轩凤安置好了,把老娘那里骗来的刀子放在桌上。然后回自己房内,收拾收拾衣服。
  给花遗剑还有老娘打个报道,立刻去找缺右眼,问清了这些人住在敦煌的客栈。还好不是很远。
  又去找林轩凤。
  林轩凤房内一股浓浓的药味,他正在喝殷赐给的方子。从小我喝药就像自杀,光是闻闻那味儿都不行,师傅又常说是药三分毒,于是这就变成了我病再严重也不喝药的借口。所以我的身体也比弱柳扶风林轩凤好得多。更比身子骨给邪功毁得不像样的某宫主好。
  想到这,心里特不是滋味,于是飞速坐在林轩凤旁边。
  “轩凤哥,我有事出去一趟,大概两三天就回来。”
  “嗯。”
  “你不问我是去哪里么?”
  林轩凤弯着眼笑笑,摇摇头:“我等你。”
  我亲了他一下,结果满嘴是药,呸呸吐了几口,给他把被子理了理就冲回去拿包裹了。
  刚回到房间,忍不住把那个簪子拿出来看看。
  果真是那个金簪。只是跟当初的模样差了很多。
  我记得我刚买这簪子的时候,上面有一朵花瓣分明的红莲,为了尽量做得仿真而磨去了光泽,乍一看还真像一朵小花。可是现在红莲的花瓣被磨平了,玉石还晶亮晶亮的。
  这个簪子才送出去不到半年时间。
  这天气真的是害死人,黑黢黢的压得人喘不过气,鼻子酸酸的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关好窗户,披上外套,背了包裹,往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突然想起我的天鬼神刃还在林轩凤房里,又飞速奔回去拿。
  翻回风雀观的时候,见里面的人都出来了,问他们怎么一回事,他们对看一眼说大尊主在睡觉。我点点头,也不兴师动众去闹醒他了,干脆从后方树林翻进去。
  好容易挤到纸窗门旁,却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花遗剑都知道吧,你和他上床了?”
  这声音居然是艳酒。
  “怎么可能?”林轩凤轻轻咳嗽两声,但语气还是明显不屑,“和他上了,他便不会再这么听话。”
  “轩凤啊,你变得还真多。”
  “承蒙宫主指点。”
  艳酒轻轻笑了两声,却有些没精神:“如果你那凰弟知道你装受伤来骗他,他会多伤心哪。”
  “这一回我可没装,他下手不轻。”
  “你的凰弟为了你,还真是死而后已鞠躬尽瘁。”
  “我和他的感情,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永远不会懂。”
  “我们不是一直肌肤相亲么。怎么好这样见外?”
  “你哪次不是把我折腾到重伤?”林轩凤又咳了两声,然后便是翻身起来的声音,“宫主难道就没考虑过温柔一些?”
  艳酒没有回话。
  “你神神秘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和你说笑呢。”
  “林轩凤,你现在所作一切是为报仇么。”
  “报仇?报仇有什么意义?”林轩凤笑声很虚弱,“不,我该说,做什么事会有意义?死了那一次以后我才突然觉得,人生来来去去就这几十年,多几年少几年都一样。”
  艳酒笑声很悦耳:
  “是啊。到底是要分开的,还不如连相识都免了。”
  七五
  敦煌的阳关古道上,黄沙四起,风声低沉,天却格外的蓝。
  一个古城,经过历史的洗礼,多少会显得有些沧桑悲凉。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冷的缘故,街道上的人并不很多。
  远处一家客栈中,一点青灯袅袅燃烧着。
  我加快脚步跑过去。
  想起我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碰了窗外的树枝,林轩凤和艳酒两个指不定已经发现了我。我却记不住自己要做什么,只是匆促地逃离。刀也忘了拿。
  前脚刚迈进去,里面的小二挥挥手说今天打烊了。然后轰人。
  “小二哥,今天的客人中有没有一个高个子男子?他带着一帮人,长得很好看的——”
  “你没看到我这都打烊了吗?”
  “不可能,他的手下说他住这里的。”
  “说了没这个人!你要住不住?不住滚开!”
  我塞了一锭银子在他手里:“瞧您也辛苦了,我只打听打听就走。”
  “哎哟我的爷,真没这个人。我们老板今天提前打烊就是因为没生意,马上就年底了,中原的人都待家里了。你别说是个高个子男人,就是只公蚊子也没飞进来一只。”
  我只得作罢。
  出客栈以后,租了一匹马,往东北方向走。敦煌在中原和沙漠的交接处,难免干燥。没出几个时辰,雨水便淅沥落下。眼见冬天就要来到,水冷薄冻,刺得人骨子生疼。连卖雨具的人都嫌太冷缩回屋里烤火去了。
  雨先是断断续续,然后成条成片,珠帘一般模糊了视线。
  敦煌就那么一家客栈。
  重莲根本没有去过。
  经过一间间荒凉的小村庄,问过了所有客栈人家,都毫无踪迹。
  他一定是回去了。
  绕过长安和洛阳,直奔重火境。
  等抵达山脚的时候,已是几日未进食,又饿又渴,几乎晕眩。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吃东西,直接把马拴在树上,步行跑上山。
  重火境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直接从暗道进去。
  可是走了很久才遇到几个人。大殿几近成为华美空旷的摆设。
  只有向人打听。
  “你们宫主在哪里?”
  “宫主自从定下婚事以后基本就没再回来。小的不知。”
  “有没有看到宫主?”
  “对不起,奴婢是新来的,不清楚宫主的事……”
  “重莲呢?”
  “林公子,宫主不是一直和您在一起的吗?”
  “重莲去哪里了?其他人呢?不可能谁都不知道的!不要撒谎!”
  “林公子啊,宫主带着护法和长老离开很久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既然重莲不在重火宫,又会在什么地方?
  我离开重火宫,天杀的雨已经下了很多天。出登封,快马重回长安,最后去了重莲的旧居。
  可是,就连那里也是空的。
  飞虹桥下,河水悠悠。
  天空灰蒙蒙的,雨丝零星飘落。雨点不断在河面留下一个又一个圆,密密麻麻的圈。
  此时,眼前是雨井烟垣。
  总是想起多年前的这里。
  繁华昌盛的街道。清歌落花,京华少年。
  那一年的清晨,我站在河边等他。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透过波光一点点反射在脸上,暖洋洋的就像他垂目时留下的笑容。
  当时的我也很疲惫很饥饿,却可以在看到他的刹那变成最满足的人。
  他眉目如画,轻裘缓带。
  手放在他肩上无数次,却没有一次敢搭上去。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要拥抱,也是没有一次下得了手。
  转眼间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同样的桥,同样的河,同样的别院,同样守候的人。
  只是大门紧关。
  雨伤旧梦,楼已空。
  却从来没有哪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就停在那一刻。
  白马金鞍,杨花飞舞,他在晨曦中对我浅浅微笑的一刻。
  也不知是否雨水浸入眼球,整个右眼肿痛得厉害。我跑到飞虹桥下躲雨。
  刚停住脚,没了去处,身上开始发抖。
  突然想起红钉叔叔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自从我变成了狗屎,便没人敢再从我身上踏过去。”
  百叔叔却说:“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七杀伯伯又说:“人生就像一把剑。要么刺伤别人,要么被人刺伤。”
  轩凤哥说:“你仔细看,那河里有三只叠在一块儿的青蛙。大青蛙背着小青蛙,小青蛙又背着小小青蛙。那只大青蛙就是师父,小青蛙就是我,小小青蛙会是谁呢。”
  抱着双臂磨擦了一会,红玉莲金簪掉在地上。我蹲下将它捡起,便再也站不起来。
  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哭。只知道强忍无用,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越哭眼睛就越痛,但无法控制。
  就只记得雪芝刚长牙的情景。重莲掰开她的小嘴,看着我笑笑,然后哄着她,唤她芝儿。
  可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雪芝,她却哭得一塌糊涂。
  最后一次见重莲,他在夕阳中抱住父亲头颅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回头了。
  到后来,声音已经沙哑,咳嗽不断,一切东西似乎都已经消失。
  只隐隐看到雨帘中,有人靠近。
  最后他停在我的面前,递了我一张手绢。我有些窘,擦擦脸颊,却看到他腰间挂的雪扇。
  抬头,愕然发现眼前的人是艳酒。
  他垂头看着我,面无表情,似乎也不那么丑了,甚至还挺顺眼。
  我站起来,道:“你跟踪我?”刚说出口,听到自己声音跟鸭子似的,扭了扭脖子。
  他不说话。
  我又突然发现他居然比我高——他没有坐轮椅。
  我指指他的腿:“你,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依然不回话,用手绢替我擦脸。我拨开他的手:“反正都成了个落汤鸡,擦不擦无所谓的。你这腿怎么回事?”
  他轻笑道:“有什么好哭的?”
  “关你什么事?”
  “不就是少个情人,有必要这样没出息么。”
  “你懂个屁。”
  他又不答话,还是固执地擦我的脸。我不耐烦了,重重拨开他的手。他把我推到石墙上,埋头就吻下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老妖怪,对任何事都是投入三分感情七分理性,已经到达了无情无欲的程度。但当他和我拥吻的时候,我发现这人不像我想得那样沧桑。他啃人的时候,激情得就像个刚陷入爱情的少年。
  只是他很快就被我推开。
  我擦擦嘴,又使劲擦了擦:“你有病?”
  “不管是林轩凤还是重莲,都不要想了。”艳酒吻了吻我的额头,“以后跟着我,我绝对不会伤你。”
  “光看到你的脸,我都觉得自己很受伤了。”
  “和我睡一次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恶心。”
  “我不会勉强你的,直到等你点头。”艳酒回头看看桥外,“雨停了,回去吧。轩凤还在等你。”
  我犹豫了片刻,才随他一起离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变态,结果路上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便说,也是说一些比较正常的内容。
  回到天山后没几天,望植暴毙。
  林轩凤的伤好了些,病情却加重了。我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了几个热水袋,挪挪枕头掖掖被子,却始终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七六
  艳酒令人通知我,让我去九天寒碧谷。
  桃花已落,初雪上枝头。鞋底踩入雪地,碎裂的声音一如风吹花片。艳酒依然坐在那把椅子上——十足十的纯金,就像他衣上绣的金线。
  这一次殷赐依然在那里,只不过自己坐在一边研究符纸。我去了,他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欲望也无。
  艳酒也不说话,我想了半天才找到话题:“原来宫主和行川仙人是挚交。”
  殷赐换了个姿势坐,却不抬头:“我是大夫,他是病人,仅此而已。”
  艳酒笑笑,不否认。这人五官没法看,但一笑起来,魅力要上升好几个点。
  我道:“原来如此。我倒是蛮好奇像宫主这样特别的人,会交怎样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除却重莲不看,这人的说话语速是我见过把握得最好的。有条有理,而且平和稳重。就连说出这种在寻常人听来蛮丢人的话,也都这般从容。导致我产生一种错觉: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交朋友都是不正常的,没朋友才是应该的。
  “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朋友。宫主可是在说笑?”
  殷赐道:“你也知道他是一种特别的人。他几乎什么都有,唯独缺了两件东西:一是普通人的外貌,二是朋友。前者他是如何也得不到,后者是得到了他也不想要。”
  艳酒还是笑着。
  我忍不住看看他的下半身。
  我在长安看到他走路,绝不是错觉。我深深记得那些丫鬟看他的眼神。她们在他面前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几乎到了奴颜媚骨的程度。而要征服那么多的女人,残疾男人是无法做到的。
  可是,步疏对艳酒虽然百般讨好,却不曾露出过那样的春色。
  艳酒从来没有动过步疏?
  我曾经问过重莲,他身边的女人都很漂亮,为什么他就没动过歪脑筋。
  重莲说他没那个心思。
  我笑着说,莫非你天生就是断袖?还是说,你喜欢本少爷宠幸你?
  重莲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女人,一定不能动。吃窝边草的兔子,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快死了。
  我又看看艳酒。
  “我是很好奇,宫主这个椅子是为何作的。”
  这话说得别扭。但毕竟有旁人在场,对艳酒没个把握,失言难免招来横祸。
  殷赐看了我一眼,好似我是个白痴。
  艳酒会意一笑,却答道:“自然是金做的。”
  “倘或他腿要没残,那很可能是个祸害。”殷赐淡淡道,“你看他的左手无名指和食指。”
  我凑过去看看,艳酒也不躲。我道:“是很好看。”
  “谁叫你看好不好看了?我是叫你看对比。他左手的无名指比食指长出很多。”
  我愣了愣,下意识看看自己的:“我的无名指也比食指长。”
  “那是肯定。”
  “无名指比食指长得越多,越男性化。反之则越女性化。无名指越长,跑得越快,轻功越高,那等功夫也越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艳酒对我笑的时候,我头皮有些发麻。
  还好他在装残废,该有所收敛,不然估计会变成个步行生殖器。
  我道:“真的假的?我不曾留意过。”
  “你是在怀疑一个大夫的话么?不信随便去拉一个女人看看,越是媚气的女人,食指比无名指长得越多。”
  “那步疏肯定已经没有无名指了。”
  艳酒轻笑出声:“相信你下次看到她的时候,便不会这么想了。”
  我正琢磨着回答,艳酒又道:“我听说你在问卫流空的事。”
  “嗯。”
  “你想知道什么?”
  “什么都想知道。”
  “看不出来你是个好事之徒。”
  “宫主不知道我以前就是干这行的——包打听,五十文钱小事,两百中事,五百大事。如果有什么惊人的消息那就是一两。”
  “你这消息卖得也够便宜。”
  “对我们这种囊中羞赧的小江湖来说,算是大钱。”
  我发现在江湖磨蹭,自己磨出来最多的一是脸皮二是牛皮,怎么说怎么像,那神仙一般的殷赐已经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卫流空的事可不是普通的秘密,你觉得值多少钱?”
  “五百两可能都有人要。”
  “卖了赚了钱,可有想过和我分个银子?”
  “那是肯定。五五还是四六?”
  “一九。”
  “哇,这么黑心?那我岂不是才五十两?”
  “不,是我一你九。”
  我哑然,光看着他。
  “你刚才不还说么,你囊中羞赧,给人五十两不是小数字了。”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渐渐的,背后开始凉起来。
  艳酒知道我不会卖这个消息。
  我不卖这个消息的原因他必然也知道。
  我早知道在这里待着迟早给他揪住小尾巴,但没料到早已入瓮。
  我擦擦额头,想他应该是不把我放眼里的,也不会对我有太多提防。
  然后他当闲磕牙,给我说了个故事,来龙去脉不算复杂。
  武当现任掌门是丹元,在他之前是须眉,再之前便是太华。
  “北宗少林,南崇武当”,这是官方对武当的地位肯定。但时下在江湖中最新潮的说法,便是“少林无发貌美,武当发美无貌”。
  最近少林弟子还俗的越来越多,实际和这个说法不无关系。
  武当弟子的发型很丑,但是人都知道,在那一簪的轻挽下,绝对可以释放出如云流水的乌发。不过头发再美也无法掩饰相貌的事实。武当历史上能看得过去的人,就只有创始者邋遢真人张三丰。从那以后尽出丑男,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定律。
  太华道长改变了武当的形象。自他第一次出现在傲天庄,一身素白长袍,一颗额心红痣,武当山的女弟子数量增长便突飞猛进。
  但姑娘们的梦没做上多久便彻底被粉碎——太华二十岁那年便成了亲,并在两年后生了娃。
  他爱不爱自己妻子谁也不知道,也不重要。因为那桩婚事是他师叔定的,他师叔其实才是真正的武当老大。
  一个月夜,太华在玄岳门外面见到一个女人。
  可以说,他当时要知道她的名字,就不会有今日的天山。
  那个女人叫薛红。连七十的老和尚看了都会色心大发的薛红。
  薛红是有名的女盗贼。
  太华是有名的闷骚葫芦。
  她对他笑了,据说他是没有任何面部表情的。她的目的原本不是勾引他,只是顺手摸了他的东西。但她下山以后拿着他的掌门令牌,她改变了主意。
  她最擅长偷的东西,一是宝物,二是男人。
  她把最木讷最难偷的太华偷到手,也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
  太华有多后悔,寻常人大抵无法想象。他一是后悔对自己妻子的不忠,二是后悔自己犯了戒律,三是后悔没有一刀解决了薛红。
  她的事闹得很大,武当山里很多人都知道。然后太华他师叔罚他向老婆跪几天几夜,又把薛红招来,把话摊开来讲。太华一脸对薛红的愧疚,薛红却笑曰那不过是露水姻缘,何必如此认真。
  薛红走得很平淡,事情处理得也很平淡。
  半年后他听说薛红和重甄在一起好几个月了。
  一年半后他听说薛红已经替他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单名莲。
  两年后,薛红和重甄分开,开始过上了饲养男宠的生活。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过孩子。
  七年后,太华的独女得伤寒成了仙。他为此哭得伤透了心,却又与薛红见面。薛红和他谈了一个晚上,没多久他便传位给了大徒弟丹元。
  之后他仍在武当,但鲜少下山。
  二十余年后,薛红死了。太华的媳妇也不幸翘了。之后他基本上是销声匿迹。
  有人说见过他最后的样子,是白发满头。
  江湖真是个可以淹死人的地方,名头这些东西也不过是叫着好听的。太华混入天山保护自己的儿子,换个名字往脸上贴点东西,他便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何他不直接去见重莲。想了想,或许是怕被杀。
  若真是这样,那他想多了。修炼莲神九式,真正需要的不是杀掉亲人,而是杀死亲人那种感觉。在那种绝望中度过无数个年月,这个变态的武功才能熬出来。
  不过,我也终于找到了和林轩凤说话的理由。回风雀观,我和他聊了聊关于薛红的事。
  林轩凤说,薛红并不是那种很千娇百媚的女人。她脾气阴晴不定,唯独在月明之夜会温和些。她爱借着月光看他的脸,抚摸他的额头说:你最俊的地方,便是这颗痣。
  七七
  之后一段时间,我一直找人帮忙打听重莲的消息,有空就和艳酒在一起闲聊。也不知道是他城府太深还是压根就是闲了没事做,我拼命想打听他和重莲对着干的原因,总是无功而返。
  而最神奇的事,就是重火宫没了消息。
  在江湖上行动的重火宫弟子都是小喽罗,天山找不到目标,也慢慢开始闭关研究各门派武功拆招大法。
  我必须表现得无所谓,否则必然前功尽弃。可是一想到重莲没了消息,每天连睡觉都不安稳,几天下来精神恍惚,一个不小心,居然问了林轩凤一个本不该问的问题。
  “谁给你说的九犬一獒的故事?”他给我端了一堆干果小吃,刚一放桌上,我就冒出这么一句话。
  林轩凤想也没想便道:“艳酒。”
  早该料到是这个结果。我笑道:
  “你受他影响蛮大的。”
  “近墨者黑。”林轩凤挽好窗帘,推开窗子。
  “也越发聪明了。”我用手心撑着后脑勺,懒洋洋地说,“大尊主喜欢宫主么。”
  他把窗子完全打开又关上,再把窗帘解开。窗帘一层层为晚风扬起,清辉透明若水,泄了他满身。
  他低声道:
  “没有感觉。”
  “为什么?他太丑了?”
  林轩凤走到我面前,脱去靴子跳上床。我正待问他有何贵干,他竟一脚把我踢翻。我呈不倒翁状在床上摇了摇,又坐起来。他再一脚踢来。我彻底趴下。最后我挣扎着起来,他大发蛤蟆功,扑倒在我身上。我哀号一声,全身瘫软装尸体。
  他捏住我的脸,左拉右拉: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这张嘴真的很贱?”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这嘴甜死了。”
  “有没有告诉你,你这脸让人看了就想打?”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的脸蛋讨人喜欢。”我搂住他的脖子,高高撅起嘴说,“尤其素小凤鸟,喜番我得不得了。”
  林轩凤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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