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灵树通天-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A城虽然不在天下着名的三大火炉之列,但也能算夏天里最炎热的城市之一。

    时逢骄阳似火的七月,未至正午,素来喜欢在街边道旁争芳斗艳的鲜花绿草,就已在近四十度的高温里垂下了高昂的头。

    一向喜欢叽喳吵闹的蝉儿,此刻也大多偃旗息鼓,即使偶而发出一声鸣叫,也显得那么有气无力。

    如此炎热的时刻,有条件的,自然是窝在室内享受空调的清凉,没条件的,多半会找个天然的凉爽所在,静静待着,炎炎烈日之下,实难找到一个活动的身影。

    然而就在此时,往日人迹罕至的城西大道上,却有一个英俊小伙背着半人高的沉重背包,在火辣的阳光下汗流浃背的走着。

    小伙子叫陈凌云,家就在这恍如被世界遗弃的西城区里。

    最近他是衰神附身,霉运缠身,诸多的失意如同有约好般同时找上了他,此时回来,正是为了避过诸多的倒霉事。

    当然了,也顺便在家修养身心。

    小伙子今年二十五岁,身材高大匀称,有着一张稳重的国字脸,一双剑眉之下的大眼炯炯有神、高挺的鼻梁、抿紧的嘴唇让他显得自信而刚强。

    隔久不曾修剪头发稍长了些,不过这稍长的头发不但没有让他显得颓废,反而让他多了几分俊逸。

    象他这样俊逸有型的男孩,本应被女孩包围,但他的霉运中就有“失恋”这一项。

    五天前,他刚刚开始的“事业”宣告结束,数年积蓄基本填入了那个窟窿之中,他基本上已经不名一文。

    三天前,相处五年、曾经海誓山盟,要同生共死、同甘共苦、相依相守的女友离他而去了,投入了某个权贵公子的怀抱,当了个没名没份的“小三”。

    理由很简单——“长得帅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当饭吃。”

    说的也是,现在什么年代?

    一个男人如果没路子,又不肯当“公子”,长得再帅又能有什么用。

    其实,对这个结果陈凌云并没有多少怨恨之情。

    嗯!或许该换一种说法。

    那就是在这权势至上、物质至上的社会里,层出不穷的种种背叛实在太多,多到他早已麻木。

    麻木归麻木,在经历了早有预兆的背叛之后,他感觉自己很累,一种身心崩溃的感觉悄悄滋生,如果不尽快找个地方修身静养,他感觉自己肯定要出大问题。

    说到修养,最好的地方自然是自己的家了,对于每个正常的人来说,家总是心中最温馨的地方。

    而他心中的家就在这里,这个近乎被世人所遗忘的角落。

    即使严重的污染让这里的天永远灰蒙蒙的、水永远黑漆漆的、树木永远光秃秃的……即使这里即将死去,它仍然是陈凌云心中最温暖的那个角落。

    陈凌云的父母生前就在这里最大的工厂——化工厂工作,直到十六年前的那个下午,化工厂出了那件天大的事故为止。

    那一次事故之后,陈凌云跟厂里许许多多的男孩女孩一样,转眼之间变成了孤儿。

    对于一个九岁的孩子来说,失去父母的哀伤已经够多了,但老天爷却以为他的命运不够悲惨。

    不久之后,化工厂突然无声无息的消失了,因为严重的污染,大大小小的工厂纷纷搬离了这里,大大小小的领导们也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纷纷调离这个即将死亡的地方,从此,这里的各种机构名存实亡,西城区里剩下的百姓,转眼间就成了弃民。

    在那场大事故中幸存的职工、及附近的居民们,为了生存,只能无奈的选择离开。

    至于陈凌云这样的孤儿们,大部分从此被人遗忘,成了无人问津的流浪儿童。

    之后的岁月里,陈凌云没有象许多厂里的男孩那样,为了填饱肚子变成一个偷鸡摸狗的小混混,最后混到了大牢里,从此过上吃饱穿暖的日子。

    年仅九岁的陈凌云拼命再拼命,努力再努力,捡破烂、掏鼠洞、端盘子……什么苦的事都做过,什么苦的难都受过,最后终于活了下来。

    性格坚毅的他,更是边打工边读书,再加上国家提供的助学贷款,累死累活的熬到了大学毕业。

    遗憾的是,没有任何“关系”,且欠下一笔不大不小债务的他,即使是学校的优秀毕业生,但在经济不景气、到处裁员的危机时刻,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泡妞”泡到毕业的同学,轻轻松松的端上高薪饭碗。

    在这个“拼爹”的时代里,他只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陈凌云的家在一幢三层的老楼房里,整栋楼已经四年没有任何人居住了,上一次有人居住,还是在陈凌云四年前刚毕业的时候,当时他曾经在家里住了一段时间。

    作为遗弃世界的组成部分,这里的水电早已断绝,环境自然是差得不能再差。

    楼前十余米处,是一个占地数百平方米、散发着恶臭的黑色水塘,每到下雨天,附近的雨水就汇集至此。

    楼后二十余米处,则是一座两层楼高的垃圾山,不用靠近,你就能闻到令人作呕的味道。

    一旦入夜,这楼前与楼后都是蚊虫的天堂。

    窄窄的过道,小小的房间,没有玻璃的窗户,被破坏而洞开的大门……

    视线所及,到处是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堆积的厚厚灰尘,看起来根本就不是人住的地方。

    但这偏偏就是陈凌云的家,对他的一切完全包容的地方。

    陈凌云原本所住的那套房东西很少,卧室里只有床和椅各一张,小小的客厅里,也只有一张少了靠背的旧沙发,及一张靠墙站立的三条腿茶几。

    陈凌云先把东西放好,花了两个多小时打扫房间、楼道的卫生及稍稍修理了一下门窗,最后看着天色还早,又花一个多小时把整幢楼前前后后都打扫了一下。

    以前他可从来没有这么做过,结果在打扫卫生时有意外收获。

    意外之喜是他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久别的“彩虹石”。

    所谓“彩虹石”,其实是一块稍扁的椭圆形的小石头,上面有着规则而漂亮的花纹,样子有点象市面上卖的雨花石,但却给人一种神秘玄奥的感觉。

    当然了,所谓的神秘玄奥,只是陈凌云自己的感觉,在别人眼里它只是一块标准的工艺品。

    当年,七岁的他到大山里的外婆家玩耍,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他从门前那条清澈的小溪里捞到了这块“彩虹石”。

    陈凌云之所以会叫它“彩虹石”,是因为把它捞出来时,它的周围环绕着一圈绚烂的光晕,就象那雨后的斑斓彩虹。

    后来陈凌云才弄明白,“彩虹石”只有在清晨的阳光下才会出现七彩光晕,平常的它,就是一块平平无奇小石头。

    这块神秘的小石头,是陈凌云少年时的最爱,当时正是武侠小说盛行的年代,在那些小说里,主人公永远有层出不穷的奇遇,最后也总能心想事成。

    陈凌云天资聪颖,小小年纪就认识了很多字,武侠小说自然也能看懂,在看了几本武侠小说之后,他就成了武侠小说的狂热爱好者,并时刻梦想着成为奇遇不断、所向无敌的故事主角。

    这颗“彩虹石”,就承载着他少年时最大的梦想——奇遇。

    可惜的是,直到事故发生那天他也没弄清“彩虹石”有何奥秘,反而在慌乱中把“彩虹石”遗失了。

    其后先是忙于求生,而后又忙于打工和学习,也没记起要认真的寻找,没想到今天在无意间把彩虹石找了回来。

    重新找到彩虹石,陈凌云心情大好,看看天色已晚,随便找了个地方洗了个澡,再找个饭馆填饱肚子,等他回到家时,天色就已经完全黑了。

    回到漆黑的家,陈凌云没有一点不适应,反而感觉很自然,房前屋后的蚊虫没有察觉他的到来,完全没有进来打扰的意思。

    从背包里把床单拿出来铺好后,他就轻松愉快的握着彩虹石,躺在床上发起了呆,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想起了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

    想着昔日往事,闻着臭水塘和垃圾山散发的刺鼻味,陈凌云心中渐渐升起有一种叫亲切的感觉,鼻子变得酸酸的,眼睛里也有什么东西在酝酿着……

    “家,这才是家啊!外面的世界再怎么精彩,再怎么美好,却怎么都找不到温暖的感觉,而家里再怎么不好,只要有温暖的感觉在,就仍然是自己真正的家。

    而且,有了我的宝贝种子,这里也很快就会变样的。”

    想到这里,他握紧拳头,心中又充满了自信。

    他所说的宝贝种子,指的是他带回来的一大包抗污染植物种子,这些种子是他“事业”功败垂成的纪念品。

    这些抗污染植物共有九种,这九种植物都是陈凌云自己命名的,出于吸引眼球的考虑,这九种植物都有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

    他准备明天种下的是其中的净世莲和神话榕,臭水塘里他准备洒几十颗净世莲,房间里栽几盆神话榕,既好看,又能除臭抗污染,至于楼房后面的垃圾山,他暂时还没决定要种什么。

    所谓净世莲和神话榕,也不过是两种普通的抗污染植物而已,只是它们在污染环境中的生长速度会很快,其实其余的七种植物也是这样,越是在污染环境当中,生长的速度就会越快。

    其中净世莲是一种莲花,能够吸收水中和淤泥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从而加快自己的生长,一般用于净化污染水域。

    神话榕则是一种超小型的榕树,小到可以种在花盆里,然后把它放到桌子上,它可以净化空气,吸收空气和土壤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并且向空气释放出对人体有益的物质,它一般都是种在书房里的。



………【第二章 异变】………

    夜深人静,正是睡眠好时光,加上又忙了一整天,因此他很快就酣然入梦了。

    由于太累,他没有跟往常一样把挂在胸前的玉佩摘下来,这块玉佩是他一年前买下来的,并没有花多少钱。

    介绍这玉佩时,那个店主神色诡秘,再三强调这玉佩虽然看起来象工艺品,但它实际上是一件“非常、非常古老”的宝贝,之所以卖不出价钱,只是因为没有人“慧眼识珠”而已。

    店主的苦心显然白费了,因为陈凌云根本不相信他煞费苦心编出来的传说,陈凌云之所以买下玉佩,只是因为玉佩与记忆中的“彩虹石”一样,形态同样是椭圆形的、有着同样规则的花纹、感觉也跟彩虹石一样神秘玄奥。

    最后,陈凌云只花了很少的钱就把玉佩拿下了,对于这个结果店主深感失望,但却不是很失落。

    因为这所谓的“古老玉佩”,其实是一个村民十来天前在一处乡间小道上捡来的,一天前才被店主用十几块钱收了进来,现在都已经赚了许多倍了。

    据说那村民说,有一天晚上突然毫无征兆的风雨大作,满天都是雷鸣电闪,第二天早上,那位仁兄就找到了这块“古董”。

    当然了,店主也不相信那村民的话,当时他还很是鄙夷的笑话那村民,说那村民连编假话都不会,如果是他的话,肯定会说有仙人渡劫,失败之后留下了这件沉沦的仙器。

    陈凌云进入梦乡不久,一阵充满恶臭的风吹了进来,陈凌云皱了皱鼻子,只是翻了个身,并没有醒来。

    但是,在那阵风吹过之后,却有一个淡淡的白色人形光影从玉佩中“钻”了出来,那白色光影四肢、五官俱全,看上去象极了一个真正的人。

    刚出现的人形光影看起来很茫然,仿佛是在沉睡中被唤醒一样,又一阵恶臭的风吹来,白色光影的颜色顿时变淡了不少。

    发现自身颜色变淡之后,白色光影立刻变得很焦虑,它飞快的绕着房间转了一圈,在发现了陈凌云之后,就迅速的扑向了陈凌云。

    白色的人形光影行动很诡异,他居然“钻”进了陈凌云的眉心。

    一分钟后,本来躺着的陈凌云翻身坐了起来,摆了个很别扭的姿势,当然了,懂行的人会告诉你,这种姿势就是道家的静坐,别扭只是因为陈凌云的动作不熟练。

    坐下不久,陈凌云脸上的肌肉开始异样的扭曲,同时他牙关紧闭,嘴角却在不停的抽搐,样子似乎非常痛苦。

    与此同时,他的身体也开始剧烈抽搐、颤抖,剧烈的颤抖使得床铺都摇晃起来,似乎在下一分钟,床铺就会散架似的。

    陈凌云的身体颤抖十来分钟后,皮肤就开始散发出淡淡的黑色气体,几分钟后又开始出汗了,不过那汗的颜色很奇怪,居然是黑色的。

    大量黑色汗液流出,很快就把陈凌云刚换的白色T恤染成了黑色。

    当T恤变成黑色之后,陈凌云就停止了颤抖及抽搐,脸上虽然还有几分痛苦之色,却比刚才平静了不少。

    不过,十多分钟之后相同的异变又重来了一次,只是那黑色的气体及黑色的汗液变少了而已。

    异变,平静,再异变,再平静……

    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

    三个小时之后,陈凌云睁开了眼,看了看四周,眼神很诡异,因为他居然冒出了“好奇”之色,他有什么好奇的呢?

    下一分钟,又吹来一股恶臭空气,他马上就深深的皱起了眉头,完全没有白天那安然自若的样子。

    下一刻,一个青色光晕就出现在他周围,看他眉头变得舒展的样子,似乎这个青色光晕能隔绝空气中的臭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接着,陈凌云又轻轻的抖了抖身子,身上的黑色污垢跟着就消失了,已经变成黑色的T恤又变回了原来的白色。

    这个时候我们就能发现,陈凌云的皮肤已变得白皙细腻,比女孩子也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了皮肤之外,他的身材、面貌也发生了一些改变,似乎变高了几公分,身材也变得更协调了,眼角、鼻梁、嘴巴也发生了小小的改变。

    这些小小的变化,却让他几乎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坚毅刚强的感觉消失了,气势也变柔弱了许多,看起来就象那种没有经历过风雨的书呆子,如果现在有人看到他,绝对不会相信他是陈凌云。

    陈凌云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完成以上动作之后,“陈凌云”又扫了一眼四周,表情很不屑的样子,不过在看到那些种子之后,却露出了感兴趣的神情,接着也不知道他用了什么奇怪的手段,只是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就不知把那些种子变到哪里去了。

    看了一阵之后,“陈凌云”似乎对周围已经没有兴趣了,他举起双手,吃力的在空中挥舞。

    他的脸色变得很难看,似乎很痛苦的样子,而且随着双手挥舞的时间越久,他的脸色就变得越痛苦。

    过了好一会儿,玉佩又发出了耀眼的白光,白光很快就把“陈凌云”包围了起来,白光包裹中的他,看起来是那样朦胧。

    这白光越来越耀眼,那亮到极点的白光中,隐隐约约可看到一扇门,那扇门就在“陈凌云”的上方。

    “陈凌云”的身体凌空飘起,向着那扇门飞去。

    当“陈凌云”完全投入那扇门之后,白光突然爆发,闪电般把整个天地都照亮了。

    白光爆发过后,那扇门消失了,在门中的“陈凌云”也消失了,随着他一起消失的,除了玉佩、所有植物种子外,还有那块彩虹石。



………【第一章 重生】………

    第一章重生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

    地球上的A城正是炎炎盛夏,但在这天龙大陆中部的天洲,却是花明柳媚的暮春时节。

    无边无际的天龙湖畔,一座名为天湖的雄伟城池坐落于此。

    作为天洲最大的城市之一,天湖城占地方圆数千余里,是一座属于修行者的巨城,这里的一切与修行息息相关,能在这里生活的人们即使不是修行者,也肯定与修行密切相关。

    天湖城正北方的湖畔,有一座绵延数十里的古老庄园。

    庄园名灵蕴山庄,其内的山山水水及林林总总的建筑,皆由上古大家设计,整座山庄布局错落有致,古朴自然,却又不失幽雅大方。

    山庄景色最美之处,自然是核心所在的天心苑,而要观赏美景,自然要到天心苑的最高处——天星楼。

    站在高高的天星楼顶,仰可观白云舒卷,俯可视卉木萋萋,眼前的美妙风景只有梦中能寻,人间哪能几回见。

    时逢清晨,透过远处湖面蒸腾的烟霞,还可看到天龙湖上荡漾的碧波,以及那郁郁绿树、幽幽碧水间如梦如幻的亭台楼阁、桥廊舫榭……

    此时,天星楼顶层秘室的传送阵里,陈凌云正姿态不雅的躺着。

    当日在地球上,陈凌云的玉佩里钻出来白色光影正是山庄的原主人,当然了,光影也不能说是一个人,准确来说是一个元神。

    元神与陈凌云有个同样的名字,不但读音一样,连每个字都一样,这不能不说这个巧合实在太大。

    当时元神是被那恶臭的微风“唤醒”的,原因是那臭气能够伤害元神,他是不得不从沉睡的修养中醒来。

    极其虚弱的元神不能远离玉佩,偏偏那恶臭的空气又对元神伤害极大,所以当他发现面前的人类来,马上就选择了夺舍。

    进入身体后元神意外的发现,身体主人的灵魂非常坚韧,难以一下消灭,于是虚弱的他选择把灵魂暂时封印,准备回到山庄后再进一步处理。

    在他看来,区区一个普通凡人,灵魂再怎么特别也翻不出多大的浪花来。

    随后身体的顺利改造,也证明了他的想法。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当他开始传送的时候,那块不曾留意过的石头突然间动了起来,瞬间进入了灵魂之海,使得原本被封印的灵魂突然变得无比强大,随后还试图融合他的元神。

    现在的陈凌云,已经是融合后的陈凌云了,而且意识以地球上的陈凌云为主。

    至于灵蕴山庄陈凌云的元神,作为被融合的对象,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个体的判断,但那种影响却象是前世对今生,自然而然。

    ……

    不久后陈凌云就醒来了,醒来后他异常震惊的看着身边除了宝贝种子外,其它明显不属于地球的一切。

    但这些本应陌生的一切,却给他一种极其熟悉的感觉,似乎在那个漫长无比的“梦”中曾见过。

    事实上陈凌云也没想到,本以为是经历了一场离奇古怪梦而已,没想到“梦”中虚幻的一切,一觉醒来后却看到了真实在存在,脑海中还多了一份奇怪的记忆。

    看着看着,他突然抱起了头,低声哀嚎,这是因为他的头突然开始剧烈的疼痛,那种感觉,就仿佛脑袋都要裂开一般。

    这阵痛苦半个小时左右就过去了,灵魂融合早已完成,只是醒来后要重新适应而已,只要初步适应,这痛苦自然就过去了。

    痛苦过后,陈凌云也知道了自己的处境。

    不过,他还是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作为一个无神论者,居然来到这个神乎其神的世界,怎么可能不奇怪呢?

    他并不是很清楚修行界在身体及灵魂改造方面的玄奥,事实上,以后不管是灵魂还是身体,他都是两个人的综合体了。

    他既是地球上的陈凌云,同时也是灵蕴山庄的陈凌云,只是意识以地球上的那个他为主而已。

    在秘室门口环顾四周,虽然这一切他应该很熟悉,但这并不能让他稍减换一个角度看世界而产生的新奇。

    ……

    这个世界广袤无垠,面积大到让人难以想象,光是他现在所在的天洲,面积就超过百亿平方公里,而这天洲,不过是破碎后的天龙大陆的一个小小组成部分而已,但天龙大陆,也不过是这个广阔世界的一个角落。

    这个世界的时间与地球也不一样,虽然同样分成十二个月,但每个月却都是三十天,每天二十四个时辰,每个时辰倒与地球上一样相当于两个小时,但这一算下来,这里的每一天差不多相当于地球的四十八小时了。

    这里山高水深,资源、物产丰富,每一条山脉、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水域都有独特资源,如果有能力,你可以独上云霄,深入地底,寻找难得一见的珍稀宝贝。

    这个世界修行盛行,人人都有修炼的机会,修炼有成的人们,可以无灾无病,长生不老,能够飞天遁地、排山倒海、翻云覆雨……

    这里物种繁多,千姿百态,多姿多彩,地球上的所谓“专家”,所知绝对比不上这里的一个普通修行者。

    ……

    稍微满足了自己的新奇感之后,他把注意力转移到了自己身上。

    他现在能轻易的看透自己的身体,清楚的了解身体的每一个部分,当然了,这种情形叫“内视”。

    所有的修行者夺舍普通人之后,都会改造夺舍得来的身体,不过这种改造一般只能让身体达到筑基期。

    虽然他这一次不是夺舍,而是灵魂与元神相融合,但身体的改造却是在融合之前进行的,因此,他的修为不出意外的话,应该也不超过筑基期的标准。

    但奇怪的是,现在他无论是在力量、柔韧、经脉等方面,都比普通筑基期修士不知要强了多少倍,甚至与前任初成金丹时相当。

    更为夸张的,则是他的灵魂,虽然没有夸张到直接形成元神,却在强度上却毫不逊色。

    他还清楚的看到,自己下腹的丹田处,一个小小的、代表着修行者筑基有成的真元旋涡正在缓缓转动。



………【第二章 五行天龙璧】………

    第二章五行天龙璧

    那块当初只花了几百块钱就买来的玉佩,现在正闪耀着璀璨的五色光芒,在真元旋涡的中央缓缓旋转。

    这种状况通常意味着法宝已经认主了,这可是前任一直在想,却又没能办到的事情,当然了,如果五行天龙璧被前任炼化,那就没有陈凌云的事了。

    可现在玉佩居然莫名其妙就被炼化了,这个结果实在太不可思议了,他百般思量,亦不得其解,于是决定将其暂时放到一旁。

    既然玉佩已经认主,作为主人的他,自然应该知道关于法宝的情况,他稍微在脑海中搜索了一下,就发现了与玉佩有关的许多信息。

    玉佩名“五行天龙璧”,等级不详,乃是一个叫混沌五行宗的门派的镇山之宝。

    不过这个所谓的混沌五行宗,前任的记忆里根本就没有,或许这是一个早已在无尽岁月中磨灭的门派,否则也不会把镇山之宝都遗失了。

    虽然五行天龙璧等级不详,但可以肯定它至少是一件顶级法宝,因为它能够自主吸取灵气,并且合成法力,这可是顶级以上法宝才有的功能。

    作为五行天龙璧的主人,陈凌云能够借用五行天龙璧的法力,那可是元婴期以上修士的专利,有了法力,元婴期以下的一般修士对他基本没威胁了。

    五行天龙璧的功能有三项,分别是五行归元罩,五行神雷及传送。

    五行归元罩,号称混沌五行宗防御第一的法术。

    五行天龙璧释放出的五行归元罩,即使没有主人的法力加持,也能防御合体期修士的攻击。

    遇险时,五行天龙璧还会自动释放五行归元罩保护主人。

    通过法宝主动施展的五行归元罩,防御力比自动释放时更强,随着法宝主人的修为提高,其防御威能还会随之上升。

    五行神雷,其攻击力异常强悍,号称混沌五行宗攻击最强。

    通过五行天龙璧发出的最基本的神雷,威力就已经相当于合体期修士的攻击了,当然了,其威力同样会随着法宝主人修为的提高而提升。

    传送,五行天龙璧的传送与普通的传送法术及普通传送阵都不同,五行天龙璧的传送无视一切术法、禁制、结界的阻挡,或许就是因为如此,五行天龙璧才没有被人当成收藏品。

    五行天龙璧可以保存空间坐标,这个坐标可以通过五行天龙璧设定,也可以把现成的坐标点输入五行天龙璧,这些坐标点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移动的。

    固定的空间坐标,定位的是一个固定不变的位置,这一点很好理解,通常意义的传送阵,用的就是这种坐标。

    而移动的坐标点呢,则是通过法宝或阵法不断或间断的发出某种特殊信息,让人通过这种信息定位这个移动的地点。

    当需要五行天龙璧传送时,只要用意念确定坐标点,传送立即就会开始,不会出现前任准备许久才能发动的情况。

    意念一动,人就会出现在千万里之外,这不就是传说中的真仙才能使用传奇仙术——“大挪移”吗?

    可是就连大挪移据说都是可以阻止的,五行天龙璧的传送居然无视任何阻碍,对此,陈凌云只能再次感叹修行世界的神奇。

    在地球时,已成为五行天龙璧半个主人的前任竭尽全力,也只能勉强用五行天龙璧进行传送,但陈凌云从现在起,却已经能够自由使用五行天龙璧的各项功能了,这就是法宝认主的好处。

    脑海中还多了一部完整的功法——大五行混沌真经,是混沌五行宗的镇派功法,修炼的前提条件极为苛刻,这门功法玄奥非常,炼成后有神鬼莫测之功。

    五行天龙璧的强大功能,加上其中收藏的绝世功法,让陈凌云有足够的理由以为它不单单是顶级法宝,但遗憾的是,无论陈凌云如何努力,都找不到本该存在的器灵。

    而比顶级法宝更高级的仙器,肯定会拥有智能独立的器灵,既然五行天龙璧中找不到器灵的存在,那他就只能把五行天龙璧当成一件顶级法宝。

    至于那块在紧要关头自动出现,为他的灵魂强行融合前任元神立下了天大功劳的“彩虹石”,无论他怎样努力的搜寻,也找不到它的丝毫踪迹了。

    他已经知道“彩虹石”的名字了——混沌神石,乃是一种世所罕见之物,一个大千世界都不一定能找到一块,当然了,现在的陈凌云还不知道它的稀罕程度。

    但他更愿意继续把它称为彩虹石,其实,“彩虹石”只差最后一步,就能进化出完整的智能了。

    正是因为小时候的他每日与“彩虹石”接触,在使他的灵魂变得非常强大之外,还让只有原始智能的“彩虹石”把他当成了亲人,所以在最危险的时候,“彩虹石”才会自动融入他的体内。

    而“彩虹石”在融入他的身体的同时,也有一部分融入了五行天龙璧中,正是因为如此,五行天龙璧才会自动认他为主。

    而他也因为身体融入了“彩虹石”,被“彩虹石”改造了身体,完全满足了修炼大五行混沌真经的要求。

    想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