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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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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致远道:“我去江城找他玩。”
  “可是孟哥哥总有一天会娶媳妇,会陪着孟嫂嫂不陪你,怎么办?”
  江致远肯定地道:“孟哥哥陪我,不陪孟嫂嫂。”
  程辉道:“不会的。你看,你大哥现在不就是呆在镇子上陪你嫂子,不陪你了么?”
  程辉随意一个比方,却恰好触到了江致远的痛处。江志学结婚之前,是住在家里的。每次江致远来奶奶家,都是他陪着玩耍。现在江志学搬去了镇上,江致远整天陪着两个老人,甚为孤单,是以见孟繁星温和耐心,和江志学有三分相似,便抓住不放。听程辉这样说,觉得形势大为不妙,低头思量了一会儿,搂住孟繁星的脖子道:“我嫁给孟哥哥,他就只能陪着我了。”
  众人大笑。林之若道:“远远,你想清楚,你要是嫁给孟哥哥,就得整天陪着他,像嫂子和大哥一样,不能再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了。”
  江致远反复比较了一下,觉得还是更舍不得家人,很是遗憾,把脸藏到孟繁星的肩窝里,闷闷地不说话。
  程辉向林之若道:“你怎么专门煞风景呢?人家说宁拆三座庙,不破一门婚。远远和星子只差十多岁,正是最佳年龄搭配,将来要是成了,岂不是一桩美谈?”又向江致远道:“远远,你再考虑考虑,要是不嫁给孟哥哥,等孟哥哥回了江城,你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江致远仔细考虑了很久,忽做惊人之语:“我让姐姐嫁给他。那样,我每次看到姐姐,就可以同时看到孟哥哥了。”
  大家都忍俊不禁,唐馨更是笑得弯下腰去。程辉却一本正经地称赞道:“远远真了不起,能想出这么聪明的办法。”
  孟繁星本来已经酸软的胳膊,重新生出无穷力量,把江致远胖胖的身子又向上抱了抱,觉得怀里这个小大人似的小女孩,实在是世界上最可爱的负担。
  到达果园的时候,已近中午。江超夫妇热情地招待了他们。舅妈拿了蘑菇,立刻赶回去做饭,临走嘱咐他们在果园多玩一会儿,尝一尝刚成熟的海棠。
  林之若从舅舅手中接过洗好的海棠果,依次递给众人,到程辉时却道:“我有个谜语给你猜。熟透了的海棠果,打一人名。”
  程辉拿起一枚果子,一口咬下去,赞道:“果然是糖心啊糖心。”
  下河湾一带盛产的海棠,外皮光滑红艳,内里甜美多汁,因为糖分含量极高,靠近果核的部分呈半透明状,当地人称为“糖心”。
  林之若微笑道:“你不是让我还你一个唐馨么?现在这里有成千上万个,你随便观赏,任意品尝。”
  这个时候正是海棠果成熟的季节。一排排的果树上,挂满了星星点点红艳艳的果实,整个果园,就像大自然精心准备的一场丰盛华美的盛宴,让人心中涌出无可形容的喜悦和满足。果树都不高,伸手就可以摘到。只有顶端的才需要用梯子。一群少年坐不住,纷纷拿了篓子,去帮江超摘果。唐馨甚至拿了一枚海棠果别在头发上,远远望去,仿佛红宝石一样,闪耀着晶莹的光彩。
  林之若奔波了一上午,头痛得厉害起来,站立不住,悄悄退到江超看林所住的土屋中去休息。
  孟繁星摘了一会儿,发现林之若不见了,向果园边上的小屋望去,却见傅青纶正从里面走出来。他把唐馨和程辉摘的都倒进自己的篓里,借口去送海棠果,跑到小屋中一看,林之若果然躺在简陋的床铺上,正闭目养神。他一边把篓里的海棠倒进麻袋,一边故作不经意的问:“我看到傅青纶刚才过来了,你们说什么呢?”
  林之若坐起身来,从他的篓中摸起一枚海棠,擦了擦,咬了一口,诧异的道:“明明是糖心,怎么这么酸?”
  孟繁星大为窘迫,赶紧转移话题:“你是不是又头痛了?还是躺着歇一会儿吧。”
  林之若依言躺下。小屋没有窗子,通风甚差,很是闷热。孟繁星见她额头沁出细细的汗珠,拿了旁边的蒲扇,坐在她身边扇了起来。林之若向他感激的一笑,闭上了眼睛。凉风习习,颇为舒适。渐渐的,她鼻息均匀,久久不动,竟然睡着了。
  孟繁星停了扇子,仔细端详着熟睡中的少女,见她眉端微蹙,似乎梦中也在忍受着痛楚,又是怜惜,又是疼爱,忍不住伸出手去,指尖从眉心沿着她细长而转折分明的眉线轻轻抚过。刚到一半,林之若忽然睁开眼睛,目光清亮的望着他。他吓了一跳,触电一样缩回了手。林之若却只是向他微微一笑,又闭上了眼睛,恢复到之前沉睡的姿态。
  过了许久许久,孟繁星还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怦怦,怦怦,仿佛寂寞千年的山谷,对第一个来访者的脚步,激动而惶恐的绵绵回音。

  特大喜讯

  公历2007年3月4日,旧历丁亥年元宵佳节,本文人物唐馨的原型之一,喜得千金小猪,特此恭贺!
  也借此机会,感谢各位读者的关注和留言。坦诚地说,没有你们的鼓励,这篇文根本就不可能坚持到现在。鞠躬,再鞠躬,三鞠躬!
  最初动念写此文,是在2006年12月某天。夜深忽梦少年事,虽然不至于梦啼妆泪红阑干,却也颇多感慨,不能成眠,遂提笔写下了第一,二,三章。当时正在jj追看所谓新派女子武侠,于是便注册为作者。发泄了心头一点感慨之后,酣然睡去,好多天没有来看。
  后来在jj首页搜索过几次,都找不到自己文章,索性放弃了。不料有一次偶然登陆,发现有人留言。记得特别清晰,第一个留言的是ivy,第二个是yin,都温言鼓励。老实说,直到现在,我都不明白她们是怎么从浩浩文海中找到我这篇文的。要知道当时我自己都找不到,唯一的办法是用作者身份登陆。一时游戏之作,居然有人欣赏,我意兴遄飞,不可遏止,一气写了第四到九章,并且一次性发了上来。
  因为是半回忆性的意淫之作,一直都是想到哪写到哪,好在情节简单,不至于出大的纰漏。在这里,我集中一次性的回答网友们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
  1.关于天才少女:晋江文里的天才少女,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多了去了,已经雷满为患。而且很多文里,除了作者主观的强调和配角的弱智衬托,女主的一言一行,实在看不出究竟有何超人之处,小白乎,天才乎,实难分辨。所以这篇文章里,我特意小心翼翼,避开渲染女主天才的许多描写,包括很多现实中真实存在的细节,以免引致小白之讥。
  举几个小例子:竞赛培训的时候,老师碰到棘手的难题,常常课前叫林之若进教研室对答案,乃至上讲台代为讲解。一中传言,如果某位老师上课讲错了,林之若便会冷笑,以至于老师们上课见到林之若微笑,便流冷汗,云云。林之若在街上书摊租小说,会有老人趋近警告,曰如此聪明,不要用在这些杂书上。林之若偶然肠胃感染,在厕所呕吐,一刻钟之后,便被叫到校长办公室,接受校长大人的亲切询问。所以林之若头痛之后,天才折翼,其痛苦和挫折之感也倍于常人。
  但是要写一个真实生动的林之若,便不能完全避开她的聪明,学识,以及独立特行之处。因而女主仍然不免“天才少女”称号,作者也无可奈何,但求虽天才而不小白就是了。
  2.关于原型及其结局:虽然文中人物大都有原型,但既然是小说,便有其虚构之处。概括言之,林之若,程辉,李凯原型各一人。唐馨原型有两人。林之若当年曾言,若合此二人优点,则美丽可爱温柔浪漫俱全,可做少女典范。而今此二人各有美好爱情及家庭,其中一人更是新近当了母亲。孟繁星和傅青纶原型各有三人(其中各有一人是美男子,而且长得有点像。呵呵,现在想来,中学时代,美少年还是挺多的)。目前众人都很幸福。
  3.关于虐与不虐:有一位网友说得好,现实生活中的故事,哪有不虐的呢?所以虐还是要虐的。有人说,所谓命运的悲剧,就是性格的悲剧。这话很有道理。现实中,每个人被虐的地方都不同。重情的为爱受伤,心高的因志蹉跎。不虐,便不真实。不过,作者写此文目的之一,在于弥补遗憾,所以大概不会虐得太重,也就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那个,其实是想带也带不走,汗)。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十四万字。笔拙意钝,少年情怀,何尝描摹一二?
  当年载酒同游,朝夕聚首,而今天涯流落,相逢难期;当年娇红嫩粉,豆蔻春风,而今绿叶成荫,子将满枝。临风怀想,怅然追思,不知今夕何夕。
  然而佳人佳事,如何可以埋没尘埃?须知人意,薄于云水,佳会更难重。

  双双丽影被斜阳

  开学第一周就是地区的数学选拔赛。出了考场,林之若不去食堂,径自出了校门,从小贩手里买了两个千层酥饼和一瓶汽水,又在附近的书摊上租了一套武侠小说,沿着江边向郊外走去。
  一中本来就来江城的边上。她一直走到一片荒野里。这片地虽然靠近江边,但是土质贫瘠,没有经过人工整理,只长了一些奇形怪状的杂树。有一棵老柳树就长在江沿上,粗壮的树身斜斜倒向江水。丝丝缕缕的枝条瀑布一样的垂泻下来,像少女的多情的发丝,临流照影,摇曳生姿。上一中不久,林之若就发现了这个地方。晚饭之后,唐馨不在身边时,常常带了一本书溜出来,坐在柳树的枝丫上看。此处远离大道,人迹罕至,是一个绝好的读书所在。
  林之若爬上大树,找到自己最喜爱的宝座,是横斜在江面上的一根粗大树杈,被许多垂下的细枝笼罩,有清风之吹拂,无骄阳之肆虐。她把手中的塑料袋挂在侧枝上,翻开了书页,一边享受午餐,一边意淫神功盖世,啸傲江湖的武侠世界。
  直到翻过最后一页,她才恋恋不舍的抬起头来,看了看太阳的方向,估计下午的课已经上了一半了。刚刚因为专注入神而忽略了的头痛,突然汹涌袭来,益发难以忍受。在小说的麻痹和缓冲之后,她终于不得不面对自己的问题。
  卷子一收上去,林之若就知道,自己一向最自负,最引以为傲的数学,将风光不再。她最初头痛,是在化学夏令营期间。她本来就并不喜欢化学,而且化学的学习很大一部分依赖理解和记忆,是以她虽然受了头痛的影响,不能发挥全力,却也不觉得遗憾。直到暑假里温习数学竞赛的资料的时候,她才意识到,头痛带给她的,是怎样天崩地陷的改变。
  林之若是一个极其喜欢思考和钻研的人。题目越难,她就越有兴趣。要是一时解不出来,便连吃饭走路都想着,不找到答案,决不罢休。有一次,她盘腿坐在教室前的花坛上想一道空间几何问题。晚自习的铃声响了,同学们纷纷涌进教室,她却泰然高坐,一动不动。前往各班监督自习的老师们都扭头看她。班主任于明雷也不进教室,就站在门口目不转睛的盯着她。
  一中的纪律很严,于明雷尤其严格。他以身作则,要求全体同学不得迟到早退。程辉有一次睡懒觉,过了早自习时间还没有到班级,被于明雷冲到寝室,从被窝里揪出来,用路上折的一根鸽蛋粗细的柳条,狠狠抽了一顿。类似的事情发生了几起之后,班上最调皮捣蛋的学生,在于明雷面前,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见于明雷最心爱的学生公然和他对峙,同学们都兴奋起来,一个个扯长了脖子往外看。唐馨觉得要是换了自己,被这么多道目光集体扫射,早就体无完肤了。林之若却恍如不觉,直到终于想通了,才站起来,拂了拂衣上的灰尘,悠悠然走进教室。经过于明雷身边的时候,见他正凝望自己,还向他浑若无事的一笑,仿佛她是踏着铃声进来的一样。更绝的是,于明雷居然回以一笑,跟在她身后走进教室,照常巡视自习,解答问题,而且态度温和,不见一丝愠色。
  事后,林之若才从唐馨的口中,知道自己引发了怎样的猜测。而唐馨也无比诧异的了解到,原来让林之若迟了半个小时才上晚自习的,不过是一道连竞赛培训班都还没有讲到的题而已。
  可是头痛仿佛一个突然而来的魔咒,改变了一切。王子的灵魂被囚禁进青蛙的身体,大闹天宫的英雄被压倒在五行山下。高强度长时间的思考,曾经是她生命中最自由最惬意的享受,现在却变成了人鱼公主刀尖上的舞步,每分每刻,都是折磨。严重的时候,除了剧烈的痛楚,眼前还会出现闪电一样的白光,甚至是短暂的失明。
  从小到大,林之若都是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不惮于挑战权威,抗争命运。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在真正的命运的手里,自己不过是即将干涸的水洼里一尾无知的小鱼,蹦跶的越欢,死的越快。
  一个暑假下来,无论她怎样努力,预定好的复习材料,才看了不到三分之一。而在考场上,有很多题明明有线索可循,却怎么也无法跟踪草蛇灰线,找到深藏于世外的古洞镜天。一再强迫自己思考的结果,是意识开始在痛苦的碾磨下抽离,开始产生了一种很不真实的感觉。仿佛她不是真正的活着,仿佛那呼吸,那心跳,那痛苦,那辗转,都不是切近的发生在她身上,而是来自一个遥远的,模糊的地方。仿佛呆在教室里的只是她的身体,而她的灵魂已经游离,在冷冷的旁观这一场悲欢离合。
  为了抵抗那种深入骨髓的悲哀和挫败感,林之若选了最白痴最意淫的小说来看。文中的主人公孩提时代全家被杀,身负血海深仇逃出,被隐居海外偶履中原的三位高人所救,传了武功,又把三个人和起来二百多年的内力输入他体内。十几岁就成了绝世高手,一出道就天下无敌,手携绝代美少女,把杀父仇人逼迫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她曾经对这样的情节不屑一顾。认为就算意淫,如此成功,全靠运气大神的垂青,并无半分自身的努力,实在没什么意思。
  可是,难道她生来就有的聪慧好学,便不是运气的垂青,上天的赐予么?为什么失去之后,却如此痛不可言?
  很多幸运,拥有的时候,我们毫无知觉。以为理所当然,以为必然如此,而且永远如此。只有被生生割离之后,才会有一点点领悟。原来剥去命运所赠的华衣,我们都不过是浮在浩渺无涯的时空之海中的一个赤裸的灵魂,一无所有,一无所据。
  也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肯仰望星空,才肯谦卑,才愿意向真理和永恒俯首。
  而此刻的林之若,突遭巨变,仍在痛苦的漩涡里挣扎辗转,无力抽离。她越想越恨,无法排解,突然捧住树干,用头顶一下下撞上去。她激愤之中,颇为用力,树身震得簌簌发抖,垂在周围的柳枝四下舞动,仿佛女巫毒蛇变成的头发,纷纷复活了一样。
  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诧异而焦急:“之若,你在干什么?”
  林之若低头望去,扶疏枝叶间,露出孟繁星秀雅的脸庞,正向上凝望。被喜欢的人见到了自己最狼狈的一刻,林之若第一个反应,是一头扎进下面的江水里。要不然,能爬到更高枝叶更密的地方,躲开他的视线也好。残存的一丝理智让她没有动弹,勉强挤出一个笑容,以攻为守:“你不上课,跑到这里干什么?”
  孟繁星沿着倾斜的树身爬了上来,靠在她身边的树干上:“你下午没来上课。我问唐馨,她说你中午就没回寝室。我担心你出事,所以来看看。”
  “我能出什么事?”林之若自嘲的笑笑:“够胆子骚扰我的,现在还躺在医院里呢。”
  孟繁星道:“他们虽然躺在医院里,可是难保他们的同党不会找你报复。”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因为是强奸案,警察要保护受害人隐私,我所有的个人资料都是严格保密的。除了有限的几个人,根本就没人知道我牵涉在这件事当中。要不然,我一上学,同学们还不得把我当怪物似的参观欣赏?”
  孟繁星道:“还是小心为上。那两个歹徒总是认识你的。他们总有一天会出院,要是万一碰上了,就不好了。”
  林之若故意皱着眉道:“真要碰上了,的确是个麻烦。我不知道还能不能下得了手,再把他们送进医院一次。”
  孟繁星劝道:“你不要大意。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林之若笑道:“其实能死在他们手上,未尝不是好事。我投胎转世,重新为人,说不定就不会头痛了。再不然,我从现在起勤修佛法,争取临死神智清明,朗鉴万里,还可以超越人道,跳出轮回呢。”
  孟繁星道:“你可以不把自己的生死放在心上,可是别人呢?如果你出了事,你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关心你的朋友,会有多伤心,你想过没有?”
  林之若敛了笑容,道:“我开玩笑而已。我向党和人民保证,一定贪生怕死,祸害千年。”见孟繁星还想说,赶紧转移话题:“这里这么隐秘,你怎么找到我的?”
  孟繁星道:“我找遍了学校,还有附近的几家店铺。后来想起有好几次看见你一个人往这个方向走,就试一试。我没想到你会躲在树上,刚才其实已经走过了,正要往回走。要不是你弄出那么大动静,我还发现不了。”
  林之若笑道:“看来你很有当侦探的天分啊。”
  孟繁星疑虑的望着她:“你刚才是不是在拿头撞树?”
  林之若见躲避不开,索性信口开河:“是啊。我刚刚看了一本武侠小说,在照着口诀,练铁头功呢。”
  孟繁星自然不信:“武侠小说里的描写也能当真?拿头撞树,那得多痛啊?”
  “既然叫武功,肯定是有诀窍的,不会很痛。”林之若狡猾一笑:“要不然我教你,你也试一下?第一步功夫很简单的。”
  孟繁星半信半疑:“好。”
  林之若给他腾出空位,指点他坐在靠近主干的树杈上:“挺直腰背,收肩空腹,头前下倾三十度,目光和这道树疤平齐。好,现在开始。先深吸一口气,要用腹部肌肉。屏气凝神,要灵台空明朗照,毫无杂念,专心体会这口气在体内的运行。让这口气沿着身体躯干一路向下,到檀中,气海,丹田。感觉身体鼓胀充满之后,再让气息疏散到四肢,一直到最微细的脉络,让它鼓荡冲击,舒展扩散,以至于上至头顶,下至足心,都微微发热。好,撞!”
  孟繁星按她的指示,一一照做,果然一头撞了上去。这个高度,树干虽然细了不少,也仍然有碗口粗细,被他撞得剧烈摇晃。他诧异的摸了摸头,道:“果然不怎么疼。这是什么小说里写的?”
  林之若一本正经的道:“小说里也就写个名字而已。还真的告诉你练功方法?这是滨州武术学校一个教练,以前曾经在少林寺呆过,偷偷告诉我的。据说这是少林七十二秘技之一的铁头罗汉功。入门最易,全靠苦练。只要持之以恒,可以练得头顶硬逾钢铁。回头你可以教教程辉他们。没有树,撞床柱也行。”见孟繁星老实的点头,她几乎就要忍不住笑出来,好在头很痛,便把头抵在身边的树杈上,借机掩住了面孔。
  孟繁星道:“你总不会为了这个逃课。是不是上午竞赛累着了,头痛得厉害?”
  林之若道:“是啊。所以我逃课,是有正当理由的。你跟着逃课,却不应该。”
  孟繁星道:“第七节是政治,第八节是自习,都没什么关系的。”
  林之若摇头:“于老师的铁腕政策,无论什么课,无故缺席,一律严惩。你不怕他回头收拾你?”
  孟繁星无奈,只好实话实说:“我实在是……太担心你。就算呆在教室里,也没法学习。”
  林之若心中感动,却正色道:“我这是第一次逃课,但大概不是最后一次。而你,必须答应我,保证这是最后一次。”
  孟繁星低声道:“我不能减轻你的痛苦,但至少可以在你难受的时候陪着你。”
  林之若道:“你不要对我这么好。我无以为报。”
  孟繁星道:“你能高兴一点,就是对我最好的回报。”
  林之若摇摇头:“你跟着我逃课,我怎么高兴得起来?打个比方,头痛就像是病毒,逃课就是传染性感冒。一个人得了病,应该立刻隔离,才是对自己对他人最负责任的做法。你若是因为我,影响了成绩,岂不是让我负疚终生?”
  孟繁星道:“你早就影响了我的成绩。原来在四中,我的成绩只是中上水平。如果不是你,我便不会那么努力,也根本就进不了快班。你想想,咱们四中原来多少比我学习好的人,都挤不进来。”
  林之若凝视他半晌,仍然摇头:“那是不一样的。一个人想要向上,总会找到动力。不是我,也会有另外一个人,或是另外一件事。别说我不能居功,就是能,也不代表我就有资格拖累你。父母给予了子女生命,尚且不能收回,何况你的成绩,本是你的努力?”
  孟繁星自知口才远不及她,沉默半晌,只是道:“我是心甘情愿的。”
  林之若坚持:“你要答应我,以后决不为我逃课,否则,”她想了想,道:“你和我,便作老子所提倡的小国寡民吧。”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正色道:“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孟繁星见她极为认真,只好不情愿地点了下头。
  林之若犹不满意:“你发誓。”
  孟繁星顺从的道:“好,我发誓,从此以后,决不再为林之若逃课。否则,让她一辈子不理我。”
  林之若这才嫣然一笑:“这就好。不过,不逃课也可以帮我。这个周末,我就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周六下午,孟繁星被程辉等人拉去打篮球。林之若在教室找不到他,便来到操场,站在球场边上,向孟繁星招了招手。孟繁星正在篮下防守周正阳,一眼瞥见林之若,赶忙跑过去。周正阳做了一个假投篮动作,不料无人拦阻,假成了真,球进了篮,自己还一脸愕然。
  林之若见孟繁星背着阳光跑来,在自己面前立定,额上还挂着一层细密的汗珠,既不询问,也不意外,就那样温和亲切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把他从球场上叫出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心中忽然生起一种很异样的感觉。仿佛这个修长俊秀的少年,是自己很亲很亲的一个人。仿佛她可以随时随地,不需要任何理由的,把他召唤到自己身边。这样的亲密温馨,她即使是和父母关系最好的时候,也没有体会过。
  上午落了一点微雨,秋风已经略有凉意。可是,这个错觉,却比最和煦的春风还要温暖,直吹到她心底深处。林之若定了定神,方微笑着道:“我有点事要去市里,你能陪我么?”
  孟繁星点了点头,跑去和程辉他们交待了一声,无视他们诧异的目光,拿了自己搭在篮球架上的外衣,和林之若走出校门。
  林之若带着他换乘了两路公共汽车,到了城市另一边一处相对贫困的住宅区。她没有说明目的地,孟繁星便也不问。直到拐上一条比较僻静的街道,见前后无人,林之若才道:“被我打伤的那两个人,家就住在这一带。我带你来,是想让你替我给他们每家送五百块钱。”
  孟繁星吓了一跳:“为什么?”
  林之若叹了口气:“我下手太狠,心中总是愧疚。回到江城之后,我去过一趟公安局,了解了一下他们的情况,知道他们都是无业游民,家里也都不富裕,光手术费就差不多倾家荡产了。等出了院上法庭,还不知道会怎么判。这些钱是我自己参加各种竞赛赚来的,反正我也用不上。虽然帮不上多少忙,总是我的一点歉意。”
  孟繁星道:“既然这样,你怎么不托警方转交?”
  林之若道:“那怎么可以?要是让人知道,强奸未遂案的受害者,居然同情匪徒,以后谁还遵纪守法?人们本来就爱捕风捉影,听说这种事情,谁肯相信我是因为下手过重而不安,还不知道传出多难听的话呢?我本来想自己女扮男装来的,怕露出破绽,后患无穷,才叫了你的。”
  孟繁星仔细打量,这才发现林之若今天穿得和平常很不一样,是普通的牛仔裤配一件深蓝色男式夹克,加上短短的头发弄得乱七八糟,粗粗一看,宛然就是一个男孩。
  林之若从衣兜里掏出两顶当时在社会青年中比较流行的鸭舌帽,自己戴了一顶,把另外一顶按到孟繁星头上,道:“你这气质容貌,一看就是学生。把帽舌压低一点,说话走路,也尽量放粗鲁些。”指着路旁一栋破旧的楼房道:“伤了脾的那个叫蒋志军,住这楼二零四。父母已经离异,跟父亲奶奶住在一起。他父亲是蹬三轮的,这个时候不是在拉客,就是在医院照顾他。他奶奶人老糊涂,你上去按门铃,也不用进门,就说是蒋志军的朋友,听说他现在急需钱,特意来还以前借他的五百块。信封上我写了假名字。你只要把钱隔着铁门递给她就行,别讲礼貌,无论对方问你什么,都别回答。”
  孟繁星接了林之若用牛皮信封装着的钱,跑上楼梯。果然如林之若所预料,是一个苍老憔悴的老婆婆来开门。他依计行事,老婆婆倒没起疑,接过钱查了查,就收下了。他本来有点惴惴不安,只是林之若计划周详,不便反驳,只好硬着头皮上阵。见如此顺利,精神一震。
  林之若见他不到五分钟就完成任务,很是高兴,拉着他转过街角,道:“另外一人叫王喜强,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开了一家饮料批发部,是夫妻店,两个人估计一个去医院照顾儿子,一个看店。你进去之后,甭管看店的是谁,问明是王喜强的家人,就说还钱,扔下信封就走。他们就算怀疑,信封里装的是明明白白的钞票,不会不要的。”
  林之若远远停住,孟繁星进了店,见看店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双眼红肿,神情黯淡,暗暗可怜她的境遇,故意做出莽撞的样子,把信封拍在柜台上,道:“这是我还强哥的钱,你收好了。”见那女子既震惊又厌恶的望着他,赶紧转身出了门。
  了结了一桩心事,林之若很是轻松。回来的时候最后几站地,不肯坐车,要慢慢走回去。见到路边有卖雪糕的冰柜,拉着孟繁星去买。连挑了青苹果,冰红茶,大红果三种口味,贪婪的攥在手上。孟繁星付钱,那摊主见是一张十元的钞票,不愿给找,搭讪着道:“你光给弟弟买?自己也挑一个吧?”
  孟繁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林之若忍住笑,向摊主道:“再拿一个和露雪,哈密瓜口味的。”和露雪较贵,一个顶林之若手里的三个,对一般的学生而言属于奢侈品。摊主笑道:“当弟弟的真懂事,知道心疼哥哥。”
  林之若待孟繁星拿了找零,拉着他跑出十几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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