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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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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之若赶紧俯身,从碎片中把试图逃走的虫子捉回,却无处可放。见她为宠物精心寻觅的别墅眨眼变成了碎片,江致远嘴角扁了扁,就想要哭。程辉总算等到一个讨好小主人的机会,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一个空的水果罐头,做了那只树狗的新家。江致远左看右看,很不满意。林之若哄她道:“你看,这个瓶子宽敞多了,它可以爬来爬去。等会儿我再给你捉一条,让它们两个作伴,就不会寂寞了,好不好?”
  江致远转悲为喜:“我现在就去捉。”
  唐馨心惊胆战的躲在一边,疑惑江致远要到哪里去,却见她负了手,仰着头,在葡萄架下走来走去。她也跟着抬头看,只见密密的葡萄叶中间,垂着一串串碧绿晶莹的葡萄,并无异状。
  江致远找了一会儿,叫林之若:“姐姐,这里。”
  林之若走过去,单臂把她抱起,她伸手试了试:“不行,还要再高。”
  孟繁星怕林之若扯动伤口,赶紧过去把她换下。他个子甚高,不须高举,江致远已经触到了葡萄架,伸手摘下了一片葡萄叶。
  唐馨仔细观察,才发现那片叶子边缘残缺,有虫子咬过的痕迹。叶子背面,果然趴着一只树狗,比刚才那只还要粗壮一些,身体的颜色和葡萄叶几乎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江致远摘了下来,她就是盯着叶子看,也未必能发现。她这才知道,这片她欢喜赞叹,以为大有田园风味的葡萄架上,竟然还潜伏着一个可怕的世界。她越想越怕,不敢再站在葡萄架下,远远的避到院子里去。
  江致远把新的树狗连叶子一起扔进罐头瓶里。林之若道:“来,姐姐给你的两个宝贝起个名字,好不好?这个大一点的,绿色里面透着点灰白,就叫小白;那个小的暗一点,叫小青。”程辉听到两只树狗竟然叫了白蛇青蛇的名字,几乎笑出声来,赶紧掩住嘴巴,以免白费了刚才的一番殷勤。
  江致远折了一根树枝,摆弄着罐子里的小白和小青,很是满足。林之若体贴唐馨一番苦心,对江致远道:“远远,你唐姐姐给你带了很多好吃的,都在屋里。她叫你去拿呢。”
  唐馨急于弥补,把带来的零食糖果一股脑捧出来。这些东西很多在乡下是买不到的。江致远离家很久,见到这么多老朋友,如获至宝,嘴里吃着,手还不停的往兜里划拉,含含糊糊的道:“谢谢唐姐姐。”
  唐馨大喜,试探着把她胖胖的小身子抱在怀里,她居然也不挣扎。她得寸进尺,也不怕虫子了,走到桌子边坐下,上下其手,连亲带啃,大肆蹂躏。
  江致远看在零食分上,忍受了半天,觉得人情还得差不多了,从她膝头出溜下来,跑到孟繁星身边,拈了一片酸梅干,跷起脚,塞到他嘴里,算是答谢他刚才一抱之恩。孟繁星见她小小年龄,行事大有林之若风范,由衷喜爱,把她抱起来,和她聊天。江致远对他似乎甚有好感,乖乖坐在他怀里,不但有问必答,还主动絮絮讲述自己的趣事,又把兜里的零食拿出来和他分享。
  唐馨看得目瞪口呆,跌足叹道:“我还以为只有林之若精通兵法,谁知道她家连几岁小孩都懂得明修栈道,暗渡陈仓。”
  林之若伏在桌子上偷笑,暗赞小妹妹眼光一流。悄悄抬眼看着那个认真陪着小表妹聊天的少年,俊秀的颜容明朗柔和,心中温馨流转,嘴角一直向下弯,怎么也收不回来。
  孟繁星问江致远:“你怎么喜欢养树狗呢?别人会不会说你淘气?”
  江致远奶声奶气的抗议:“我才不淘气呢。爷爷说南方的小女孩,都养蚕宝宝,是很有爱心很有利益的好习惯。我们这里没有蚕宝宝,所以我就养虫宝宝。奶奶说,我比姐姐小时候乖多了。姐姐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整天把树枝削尖了当箭射,还拿家里的鸡鸭当靶子。奶奶还说,那几年,晚上圈鸡鸭的时候,都不用费事,只要让姐姐拿着她的树弓树箭出来往院子里一站,鸡鸭自己就跑回窝里去了。不过早上姐姐不能出来,不然它们死活也不敢出来吃食。”
  众人笑得不行。程辉捂着肚子,望着林之若:“原来你还有这功能,真长见识啊。你刚才讽刺我是马,至少还是善良的食草动物。你是什么林子里冒出来的野兽,吓得鸡鸭辟易,牛羊远遁?”
  林之若拉着他走向后院:“你不是要吃玉米么?哪,这里还有黄瓜,西红柿,茄子,辣椒,小葱,白菜,全是自家种的,保证绿色无污染。快摘,摘好了我们就做晚饭。”
  农村的炉灶,大家都不会使,弄得厨房里浓烟滚滚。外婆想要帮忙,被唐馨给推回去了。几个人舞弄了许久,终于做出了一桌菜。农村习惯了简朴,这顿饭远比江家平常的规格丰盛。江超和妻子轮流从果园回来吃饭,见到外甥女和她的一班青春活泼,又礼貌懂事的同学,很是高兴,热情的邀请他们有时间去果园玩。
  其时白昼正长。吃过晚饭,天色仍然很亮。夕阳斜照,晚霞漫天,六个人谁也不想休息,说说笑笑,漫步出了村子,向江边走去。

  蛙鸣四野稻花香

  到了江边,众人眼前一亮。清风江静静流淌,水面反射着夕阳的光芒和晚霞的彩色,灿烂夺目,仿佛无边绿野里的一道彩绸。
  这一段江面特别宽阔,和几个泡子连在一起,简直就像是一个湖泊。有的泡子里长着蒲苇,宽而扁的长叶中伸出一支支青色的蒲棒,丛簇着,拥挤着,仿佛列队的士兵,更像是枪戟的阵列,锋芒整齐地指向天空。
  程辉欢呼一声,卷起裤脚,趟进蒲田里去折蒲棒。刚走两步,一只受惊的青蛙扑通一声,从蒲叶上跳进水里。他又惊又喜,卷起袖子,号召几个男生来抓青蛙,为明天的早餐添上一道田鸡腿。林之若远远叮嘱了一句:“蒲叶锋利着呢,小心割破手。”便拉着唐馨沿着江堤走了。
  孟繁星折了两只蒲棒,又和程辉李凯傅青纶几个人玩闹了一阵,偶然一瞥,见唐馨一个人弯着腰在江堤下面的河滩上,不知道在干什么,便悄悄走出泡子,沿着江堤寻去。转过一片蒲田,便望见林之若抱膝坐在一块高岗上,沉默地看着江水,若有所思。白色的身影笼罩在斜晖中,仿佛涂上了淡淡的金光。
  他慢慢走近,在她身边坐下,轻声问:“想什么呢?”
  林之若冲他笑笑:“在想程辉的话。”
  “程辉的话多了去了,不过值得你这么严肃地回想的……你是说受伤的那两个歹徒?”
  林之若点点头:“我在想,当时我是不是真地可以把力道控制得更好一点,确保他们既失去行动能力,又不至于落下残疾。”
  “有答案了么?”
  林之若迷惘的叹了口气:“我不知道。一切发生地那么快,那么突然,好像所有的行动都是本能。”
  孟繁星想了想,道:“先前我光顾着害怕了,其实现在想一想,你下手也真挺狠的。如果这是你的本能反应,那么只可能有两个原因。不是出于极度恐惧,便是出于极度愤怒。”
  林之若看着天边火一样燃烧的云彩,苦笑道:“应该是愤怒吧。刀子放在脖子上的时候,我感觉怪怪的,不去想后果,不知道害怕,而是莫名其妙地想起了很多以前的事情。”
  “什么事情让你这么愤怒?”
  “很多很琐碎的事情。大多数当时都是一笑而过,并不介意,可是下意识地注意到了,有一点点不舒服,像树木被压在地底一样,压得太紧了,反而不能腐烂消化,日积月累,越来越多,竟然变成了一片石油。突然碰到一个火星,便成了熊熊大火。”
  “哦。”孟繁星虽然答应着,其实满头雾水。
  他困惑的样子实在可爱,逗得林之若笑出声来:“呵呵,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
  她身子动了动,略略靠着孟繁星:“从前有一座很大的森林,里面生活着很多动物,最威风的,是狐狸和老虎。”
  林之若的体温,虽然隔着两重衣衫,仍然暖暖的,烘热了他半边身子。孟繁星有一刹那的失神,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好在林之若并没有看他的反应,只是自顾讲下去:
  “分开来,他们哪个也并不比其他的猛兽厉害。可是狐狸和老虎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老虎需要狐狸的狡猾和风度,狐狸需要老虎的威猛和保护。他们一结合,便战胜了其它的生物,成为了统治者。人们发明了一个成语来形容这种关系:‘狐假虎威’。
  可是,这个同盟和世界上所有的同盟一样,是有矛盾和对抗的。狐狸必须紧跟着和自己结盟的那只老虎。如果落了单,碰到陌生的老虎,很容易被吃掉。即使是面对着自己的同盟,它也必须小心翼翼,采取间接的婉转的旁敲侧击的形式来维护自己利益,不敢直接对抗,轻捋虎须。所以人们又说:‘狐性多疑’。
  小狐狸和小老虎的差别不大,经常在一起玩。有一只小狐狸,天生有点傻呵呵的,不知道狐狸和老虎的区别。因为从小听到的故事,都是威风凛凛的大老虎征战山林,震慑百兽的故事,便以为自己将来也可以长成那样的王者。虽然狐狸妈妈整天耳提面命地教它梳毛啊,打洞啊,设伏啊,迂回啊,这些狐狸的生存技巧。可是小狐狸不喜欢这些,总是偷偷溜出去,和小老虎们一起玩,练习奔跑,追捕,攻击,呼啸等等老虎的游戏,自由自在地快乐了很多年。
  可是,随着它一天天长大,它发现自己越来越孤独。狐狸们不把它当同类,因为它一举一动都像个老虎;老虎也不再跟它玩,因为它分明就是一只狐狸。它就像安徒生童话里的丑小鸭,整天独个儿在山林游荡。
  人们说,‘上得山多终遇虎’。有一天,小狐狸和一只饥饿的老虎狭路相逢。它多年的练习,还是敌不过天赋的差别。而那些狐狸的手段,别说它没有学会,就是学会了,也当不过暴怒的老虎轻轻一击。当老虎的牙齿咬上它的咽喉的时候,它悲愤的发现,丑小鸭或者有一天会变成天鹅,而一只狐狸,却只能是一只狐狸,无论如何也不能变成一只老虎,不能昂首阔步,啸傲山林。
  如果小狐狸足够聪明,也许它会认命,如果侥幸逃过这一劫,从此安心地学做一只正常的狐狸,找一只老虎当护卫,也许可以打许多洞,偷许多鸡。天生万物,各循其性而安其道,不是很好么?
  可是,它偏偏是很固执很倔强的一只狐狸。它不明白从小一起玩,一起听故事,一起接受长辈教训的伙伴,为什么会有截然不同的命运;它不明白从小到大被灌输的志向,为什么不能是它的志向;整个山林传颂崇拜的英雄,为什么不能是它的目标;它一直遵循自己的天性,为什么到头来变成了异类;明明那渴望如此真实,汗水如此沉重,为什么却不被命运所承认。
  它愤怒了,小宇宙突然爆发,竟然把那只老虎的胸膛撕裂。从此浩浩山林中,多了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
  晚风拂来,吹动他们的衣襟,略有凉意。
  孟繁星默然许久,道:“初三的时候,我曾经看到过你写的两句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那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么矛盾的两句诗会写在一起。现在,我明白了。”
  林之若怔了怔:“这两句话?后面那句不是陆游说的么?哦,好像我引用过, 是一首律诗,上课的时候实在无聊,随手乱写的。还起了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题目,叫‘赠李白’。”她转向孟繁星,似笑非笑:“我记得那诗写完就被我撕了啊,你怎么看到的?”
  孟繁星脸热了一下,不敢看她:“一只不像狐狸的狐狸,总难免引人关注。”
  林之若上下打量他:“一只关注着狐狸的老虎,却像兔子一样温良无比,也希奇得很啊。”
  霞光映照,孟繁星的脸益发红了。林之若几乎要摸上去,好不容易控制住,听他道:“你有没有想过,其实小狐狸不是傻,不是固执,它只是……只是太优秀了,所以才会孤单,才会与众不同?大部分人,都是浑浑噩噩的,环境把他们塑造成什么样子,他们就变成什么样子。就算发现理想和现实相差甚远,也只是发发牢骚,依旧为衣食奔波。只有很少数真正优秀,真正勇敢的人,才会执著于自己的天性,坚持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无论遭遇什么样的打击,都不屈服,不后退。”
  “按照达尔文主义,这样的狐狸,不是应该早就绝种了么?”
  “这样的狐狸或者已经绝种了,可是这样的人一定存在。适应环境,固然是生存的方式;抗争环境,改造环境,却是一种更高级的适应方式。”
  “那你是赞同狐狸的愤怒了?”
  “我同情,但是,也心痛。”他望着林之若:“我希望你既可以凌云举翼,又可以随处开颜。这,也是你当时写这两句诗的原意吧?”
  见他这样了解,又这样关心自己,林之若仿佛全身毛孔都被熨过似的,暖洋洋地无比舒服。她定了定神,道:“我也不喜欢自己的愤怒。不过是为了另外一个原因。”
  “什么原因?”
  “我对程辉说,是个人就有苦处。一个人不应该把自己的痛苦,强加于他人头上。我因为愤怒而出手过重,何尝不是把自己的苦楚强加于他人头上?那两个混混,过着那样一种生活方式,也不会很开心吧?也许有一天,他会厌倦,会悔悟,会盼望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家,有一个孩子,过一种较为安定健康的生活。”她的声音有点苦涩:“可是因为我曾经受过的委屈,他的这一点点希望,可能就从此永远破灭了。程辉说得对,他们,也很可怜。”
  孟繁星见她神情暗淡,很是心疼:“过去的事就算了,不用自责。你能够完整无缺地回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林之若摇摇头:“我不是自责。我只是希望自己能够从经验中成长,从教训中成熟。其实想深一点,所有激烈的情绪,深切的痛苦,大抵都是想自己的苦处太多,太介意得失造成的。如果一个人总想着自己,难免心胸会越来越狭窄,脾气越来越激烈。”她凝望着孟繁星温润如玉的容颜:“希望有一天,我能泯灭所有的激烈偏执,像你这样中正平和,春风和煦。”
  心爱的人坐在自己身边,温言软语,细诉衷肠,孟繁星觉得十几年的生命中,从来没有这么明媚,这么美好。他微笑着道:“我哪有那么好?”
  “虽然你平时火眼金睛,可是这件事上,你没有发言权。”林之若笑道:“你自己当局者迷,我才是旁观者清。老子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你所以目光如炬,常常直中肯綮,就是因为你心中坦荡,既不会挂着自己,又对他人没有成见。而程辉和我,在很多事情上,已经有了强烈的喜好意见,利则利矣,却容易先入为主,有所偏颇。独孤九剑所以天下无敌,正是因为没有一定之招,明察一切,待机而动啊。”
  孟繁星明白了她的意思,却对她更加敬佩:“我天生就是这个性子,并不是有意识地选择,更没有经过努力。你看得这样清楚,想得这样明白,有目的地改进自己,其实已经胜过我很多了。”
  “呵呵,不要乱戴高帽子。”林之若坦诚地道:“我小的时候很狂妄。上小学那会儿,有一次评选优秀少先队员,老师让大家汇报理想。我第一个举手站起来,说我要‘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现在长大了,知道治国平天下是太遥远的事情,可是修身总是近在咫尺,既关乎眼前利益,更涉及长远幸福。况且,”她微笑:“身之不修,何以齐家呢?”
  那笑容似乎有着没有说出的含义。孟繁星心里甜甜的,不敢多想,故意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聪明好学,其实很可怕?”
  “怎么可怕?”
  “怕赶不上你,怕……自惭形秽。”还有一句没有说出的话,怕你一旦拥有了你所羡慕的品质,便不再喜欢曾经因为这些品质而吸引过你的人。
  “说说而已,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哪里那么容易就改了呢?”林之若敛了笑容:“其实我也怕。怕爸爸知道我得了头痛,会担心我的前途;怕妈妈听说我半夜出门,还惹下这么大的事情,会对我失望。”她的声音低了下去:“不知道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在所爱的人面前,我们都是卑微的。”
  孟繁星心中一痛,握住她的手,低低地道:“他们不会的。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爱你的人,永远爱你。”
  不,不是这样的。所有凡人的爱,都是有条件的。一旦爱的条件消失,爱,便也随之消失了。否则,一个人便应该爱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母爱所以伟大,不过是因为它唯一的条件,便是血缘。
  可是此刻,晚霞如此美丽,晚风如此温柔,而面前听她细诉心曲的少年如此诚挚,迎着他深情的目光,她心中感动,不忍反驳。
  孟繁星心神荡漾,忽见林之若抽出了自己的手,坐直了身子,随着她的目光望去,见傅青纶正转过蒲田,向这边走来,也不知道看见了他们的动作没有。正在忐忑,身边的林之若已经道:“那就是你们的战利品么?怎么只有一只?”
  傅青纶举起手中的青蛙,笑道:“就这一只,还是围追堵截摸爬滚打历经三大战役才抓到的呢。”向孟繁星道:“程辉嫌我配合不够默契,叫你这个老搭档去帮忙。”
  篮球场上,孟繁星和程辉总是打配合,所以程辉有这一说。孟繁星与林之若互诉情怀,只觉得天上人间,再无此乐,本不愿去抓青蛙,可是疑心傅青纶有话要对林之若说,不好留下来阻碍,答应了一声,看了看林之若,便向程辉的方向走去了。
  林之若向傅青纶伸出手:“把青蛙给我。”
  傅青纶疑惑的把青蛙交到她手上,道:“小心,它滑溜得很。”却见林之若松开了手。那青蛙甫得自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略略呆了一下,便一下子蹿了出去,几个起落,眨眼间已经逃进最近的水泡里去了。
  林之若笑道:“我们又不是没有东西吃,抓来玩玩也就罢了,何苦为这个伤生造孽?”她指着附近的稻田:“再说,青蛙专吃农田害虫,这丰收的果实里面,有它们的一份功劳呢。”
  傅青纶在她身侧坐下,会心一笑:“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
  林之若微笑道:“可不是?程辉一来,就变成扰乱蛙声一片了。”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得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冲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地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了解别人,也不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地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地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地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地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地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地能够做到止于友谊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地,没有间隙地,不容喘息地,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地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番外………林之若的学究风度

  因为写这篇文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林之若学究气,不像十六七岁的少女,偶跑去分别问了小唐和小孟的原型(他们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保密)当年的感觉,下面是他们的回答:
  小唐(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有么?我不觉得啊。之若说话又有意思,又有道理,我很喜欢听啊。咱们班那时候很多人怕她,我一开始也有点怕,后来走近了,才发现她人其实特别好,特别善良,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小孟(狡猾的笑):那是因为我功力高超,胸怀宽广,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啊。不然,怎么能娶得美人归呢。
  (程辉在背后跳脚:“小孟,不要抢偶的台词!”)
  偶又去访问林之若本人。
  林:“你真的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你确定你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倒了一杯咖啡,调整了成较为舒服的坐姿):“所谓学究,乃是学而不能究竟之谓也。我只是敏言慎行,好学深思。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此处略去500字)。至于大家为什么会怕我,我觉得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有三个原因。第一,……”
  作者落荒而逃。
  (画外音,小孟:现在知道我的痛苦和伟大了吧?)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借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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