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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真实灵异事件薄-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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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没底。他的脚走在沙土路上,“嚓,嚓,嚓,嚓……”
从这时候起,写恐怖故事的彭彭乐开始体验恐怖生活。他越走越怕,摩托车越来越重。他总感到摩托车后座上坐着一个人,而且他模模糊糊地觉得他就是那个嘴很小的人。彭彭乐不停地回头看,摩托车的后座上什么也没有。但是这骗不了他。他加快脚步。他走得越快就越觉得那个人真切。他的脸都吓青了。最后他快崩溃了,把那辆坏摩托车扔在了路边的草丛里,一个人奔跑。
这时候他又感到身后有人跟着他,就是那个嘴很小的人。他不敢回头了,一路狂奔而去。
快半夜的时候,他看见了前方有微弱的灯光,那是一座房子,就像我们常见的那种路边店,住宿吃饭停车。彭彭乐立即跑过去。
拐个弯,他发现那座房子并不在路边,离沙土公路有半里远。彭彭乐下了公路,顺一条土路跑向它。
我提示一下,以上以下我的讲述都不是彭彭乐的梦境,而是实况。
那是一座灰色尖顶的小楼,很老旧,有高高的墙,彭彭乐觉得它更像一座废弃的乡村教堂。当他跑近它之后才肯定那真的是一个旅馆。它的大门上挂着木牌子,用红油漆写着:旅馆。
彭彭乐推开漆色斑驳的门,踉踉跄跄地走进去。进了门,触目是窄仄的楼梯,有一个牌子:登记室在地下。
地下?
我们的恐怖故事作家有点害怕,因为地下并没有光亮。他倚在墙上一边歇息一边下决心。最后他顺着楼梯走下去了。楼梯很短,就是说,地下室很低矮,刚刚能站直身,彭彭乐当时觉得它更像墓穴。
一个很小的窗子,令人很压抑。他朝里看看,看到一个女人在低头打毛衣。她的额头很宽大。快半夜了,这里又这么偏僻,根本不会有什么顾客,可是她竟然还不睡。彭彭乐觉得她好像专门在等他。
“师傅,这附近能不能雇到卡车?我的摩托车坏在半路了,我想把它拉过来。”
“荒郊野外,深更半夜,哪能雇到卡车!”那个女人显得极不耐烦。彭彭乐感到她的额头几乎占据了她脸部的一半。
“那我就住下来吧。”
对方把窗子打开一条缝,扔出一个登记本,继续打毛衣。
登记本上的内容有点奇怪:姓名,性别,年龄,婚否,血型,病史,嗜好,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彭彭乐尴尬地说:“我不知道我的血型……”
那女人头也不抬地说:“知道什么填什么。”
彭彭乐填写完毕,交了钱,问了一句:“你们不要身份证?”
那个女人理都不理,扔出一个钥匙:“200房。”
彭彭乐惊诧地问:“怎么有200房?”
那女人一边打毛衣一边说:“你怎么这么多废话!”
他停了停又试探地问:“你们给寄存现金吗?”
那女人说:“今晚没有旅客,只有你一个人,没有人偷你。”
他想了想,不知再说什么,就拿了钥匙,离开地下室,上楼了。
走到一楼,他有些犹豫,想离开这个怪怪的鬼地方,这时才发现外面隐隐有雷声,只好作罢。他想,能有什么事呢!
三写字台的抽屉
他上了二楼,果然有200房。他打开门进去,发现这个房间的灯很黯,只有一张床,一个写字台,一把椅子。连个电视都没有。靠门的那面墙上有个高高的拉门,那肯定是个衣柜了。
他反锁了门,换了拖鞋,躺在床上。
天很快黑了,伸手不见五指。雷声忽远忽近。
彭彭乐忽然想起那个女人的话:“今晚没有旅客,只有你一个人……”
他有点害怕,又有点不理解——既然没有人,为什么偏偏让自己住二楼呢?一楼空着,三楼也空着。
男作家马上感到这是一个极为不利的楼层。
他想下去换一个一楼或者三楼的房间,但他一想要走过那黑暗的走廊和楼梯,要走进那个墓穴一样的地下室,要见那个怪兮兮的女人,又放弃了这个想法。
他只想混到天明,赶快离开。
已经有雨点落在窗子上,声音很大。这一夜,彭彭乐将和那个大额头女人一起在这座孤店里度过……
彭彭乐睡不着,把本子拿出来,坐在写字台前整理他的乡下见闻。写了几行字,他实在没有心情再写下去,就收了笔。
他感到这个空落的房间四处都潜藏着眼睛。他偶尔看了那写字台的抽屉一眼,心猛地抖了一下。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个梦。
那个抽屉关得严严的。
墙上挂着一只钟,慢腾腾地走着,不快不慢,精确,冷静。
彭彭乐背靠屋角坐在床上,就像在家敲字时的那个姿势。他的眼睛盯着那个抽屉,一眨不眨。他的耳朵里只有一个声音,那是钟的声音,“滴答、滴答、滴答”。
离半夜12点还有一段时间。可是彭彭乐实在受不了煎熬,他下了床,一步步走向那个抽屉。
他多希望打开之后看见里边放的是一本花花绿绿的最新版的杂志啊,最好就是他的朋友周德东主编的杂志,那样他会放松很多。
可是,他看见的却是一本书,一本发黄的书!
他十分惊恐,迅速把抽屉关上了
可是,关上抽屉之后,他更加害怕。又一次把抽屉打开,哆哆嗦嗦地把那本书捧出来:那是一本已经很旧的书,不知被多少人翻阅过了,书页已经卷边。
他想,也许自己太多疑了,也许这是店主对没有电视的一个补偿吧。
他一看书名,打了个冷战:《孤店》。
他翻了翻,发现这是一本没有作者名字、没有出版单位、没有书号的书。第一页写着:有一个人,他走进了一个荒野里的孤店。这个旅馆有三层,很古老,四周没有一户人家。他住进了200房……
雨哗哗地下起来,黑暗的世界被淹没在水声里。彭彭乐感到自己实实在在地钻进了自己做过的那个古怪的梦里,或者说那个梦像黑夜一样严严实实地把他给罩住了。他只有一条路,读下去,看看自己的命运到底是什么样的结局。
那书接下来写道:他十分无聊,闲闲地打开抽屉,看见了这本书,于是他忐忑不安地读起来。
写的果然是自己!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书中。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倍感无助。
书上又写道: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午夜来临,十分寂静。突然,楼梯里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走一走,停一停,不知是从楼上传来的,还是从楼下传来的……
彭彭乐猛地把书合上,不敢再看下去。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还差一刻钟就是午夜12点了!
他像等死一样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被极端的恐怖煎熬着过了很久很久,没有听见什么脚步声。他镇定了一下心神,心想,书就是书,是自己太多疑了。也许是店主在开玩笑……
他又看了看手表,还不到12点。原来是时间过得太慢了。
当手表指针指向12点的时候,楼梯里真的传来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
彭彭乐的头发都坚起来了。
他呆呆地听着那脚步声,无法判定它是从楼上走下来还是从楼下走上来。那个声间慢慢向他的房间走过来,又渐渐地远了,过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走回来……
彭彭乐不知是惊恐还是愤怒,他想大喊一声,可是终于没有喊出来。
他拿起书,轻轻回到床上,紧紧抓住被角,抖成一团。
这个脚步声会有什么结果?
他像窥视审判书一样又翻开那本书。
书上是这样写的:大约半个小时后,奇怪的脚步声消失了。可是这时候,楼梯里传来扭秧歌和唱二人转的声音……
果然响起扭秧歌的声音。这个雨夜,谁在扭秧歌?
彭彭乐已经吓得脸如死灰。他想跳下楼逃离,可是来到窗前,却听见那扭秧歌的声音就在楼下。就是那个最传统的调:擞拉擞拉都拉都,擞都拉擞米来米,米拉擞米来都来,来擞米来米拉都……
还有一男一女在对唱,正是东北那种大红大绿的二人转,透着一种浅薄的欢快——三月里,是呀是清明,兄妹二人手拉手,来到郊外放风筝。小呀小妹妹,放的是七彩凤,小呀小哥哥,放的是搅天龙。得儿,得儿,哪啦咿呼嗨呀……
他退到床上,那声音又从门外传进来。
他咬着牙翻开那本书,书上接着写道:扭秧歌和唱二人传的声音也渐渐地停止了。这时候,这个旅客已经快被吓疯了。他预感到自己离死不远了。他发疯似地踹开洗手间,没有什么;他又发疯地拉开靠门的那个衣柜门,里面特别黑,他看见一个人高高地立在里面,正是那个登记室的女人!她脸色苍白,满脸血渍,直直地倒下来,用手抓这个旅客……
彭彭乐没有发疯。他轻轻地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他转过身来,面对那个紧闭的衣柜门却不敢伸手了。
他搬来椅子——这是这个房间里惟一的可以做武器的东西,站在衣柜前,可还是不敢打开那扇门。
他回到床上,缩在一角,死死地盯住那个衣柜的门。那是一扇即将要他命的门。
他惟一的精这里支柱是这个房间里还有灯。他一直没敢关灯。如果没有灯,他可能就崩溃了。
这时,灯突然灭了。
窗外的雨声一下大起来。
彭彭乐猛地蒙上被子,又迅速把脑袋伸出来,睁大一双眼睛,盯着黑暗中的那扇衣柜的门。
他回想周德东,那个勇敢的人,经常说:相信阳光,热爱阳光,享受阳光。什么莫名其妙的现象都有它的谜底,不要怕,你如果没有兴趣,就可以不理睬;如果有兴趣,你就去追寻源头,弄个水落石出。最后的结果会令你哑然失笑……
彭彭乐依靠回忆我的话壮他的胆子。
可是,他到底还是对此失去了信任。因为过了很久之后,那扇衣柜里又传出敲击的声音,很轻很轻。隔一会儿敲一下。
彭彭乐哆嗦着。
那衣柜里的敲击声越来越响!
终于,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她的声调很低,语速很慢:“我……好……冷……啊……”
彭彭乐抖得像筛糠,要崩溃了。
过了一会儿,那个声音又响起来:“我……好……冷……啊……”
彭彭乐这时候已经瘫软,想动都动不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低:“我……好……冷……啊……”
接下来突然死寂无声。
离天亮还有十万八千里,而时间这时候停了。那个声音并没有到此为止,它一步步得寸进尺——又过了一会儿,衣柜的门“吱吱呀呀”地被拉开,开的很慢,拉一下停一下。
彭彭乐眼看一个人影慢慢地走出来。
一道闪电,彭彭乐看见她正是登记室的那个额头在脸部占据了一半的女人!她穿一件白色的长袍,面无表情。
她站在彭彭乐的床前,颤颤地说:“你……的……姓……名……你……的……年……龄……你……的……血……型……”那声音飘飘忽忽,毫无质感。
彭彭乐惨叫一声,当场吓死。
四从天堂来,到地狱去
这个女人慢慢脱掉长袍,低下头好象是自言自语地说:“死了……”
过一会儿,昏昏黄黄的灯亮了,接着门“吱呀”一声开了,竟然又进来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她的额头也占据了半个脸。她的手里好像提着录音机之类的稀奇古怪的物什。
她们借着黯淡的灯光翻来覆去地翻弄彭彭乐的包,好像在寻找他的亡魂。灯光照着她们的脸,很苍白很恐怖。彭彭乐瘦小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这两个女人好像是在表演古怪的哑剧,而彭彭乐的尸体就是她们的道具。
可怜那彭彭乐的包里只有几张够买一张长途汔车票的小票子。两个大额头的女人把彭彭乐抬起来,通过黑暗的楼梯下到地下室,把他扔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洞里。然后一个在笔记本上写道:第3个。姓名:张生涛(彭彭乐身份证上的名字)。性别:男。年龄:38岁。血型:(空)。婚否:无。嗜好:看书。从哪里来:天堂。到哪里去:地狱。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凌晨两点钟,其中一个大额头女人不知消失在哪里了,另一个大额头女人又端端正正地坐在登记室里。
这两个孪生姐妹的犯罪灵感来自于她们的表弟,她们的表弟就是听了彭彭乐梦的几个朋友之一。
鬼话连篇
第一百七十二章
别拉我的手
陆正阳第一次见到程素素的手,就魂飞魄散。
那天素素低了头,几乎半跪的姿势,侍侯他试鞋——名品鞋店的店员,个个谦恭柔顺,训练有素。
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将黑色鞋带盘结起来。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陆正阳从来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瓣一样娇嫩的粉色,玫瑰花瓣一样细腻的质地,那细长洁净的指甲也是淡淡的粉色,泛着晶莹的光。黑皮鞋衬着,分明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陆正阳的眼睛被牢牢钉在这对古玉上。北方城市最酷寒的冬日,大多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的,灰青的,纹理粗重,哪承望一个鞋店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来?
偏她左腕上,松松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走几步试试看舒不舒服。”正胡思乱想间,程素素站起身,对他微笑。那微笑是职业性的,一个浅浅的弧。阳光正照在她那清秀而精巧的小脸上,看得清脸颊细细的金色绒毛。他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也很合脚。陆正阳请素素把鞋包好,掏出名片递给她: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
那双纤美的手把名片接了。手链又滑到腕上去,非木非玉,似珍珠却少亮光。陆正阳强压了想要去触摸的冲动,含笑说:小姐这个手链倒别致,配你的手,真漂亮,可以去拍广告。
程素素眼神似乎一动,又笑了。再看看名片,不自觉地念:陆——正——阳,华泰广告公司设计部经理……陆先生做广告?
没多久陆正阳果然来找程素素拍广告。手部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深夜,两个人并肩站在百货公司的对面,看程素素的手在橱窗之上展示着万种风情无边诱惑。素素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问自己也似问身边这个男子: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陆正阳许久无语。然后,把自己的手温柔地覆盖在她的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如一场深入骨髓的性交。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人。他的妻叫苏妍,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再过八个月,就从美国培训回来了。
二
程素素从与同事合租的民房里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陆正阳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眼睛盯着他,欲杀之而后快。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里养着马蹄莲,鱼缸里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嬉戏,菱形妆台正映着散乱的大红锦被,而素素在厨房边忙着。她切土豆,切西芹,切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他手上每一厘皮肤里,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她会腻在陆正阳的身边,捏他的肩,他的背,他的腿,从他黑的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他喘息,他不能自已。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是天壤之别。程素素的身体比手更美,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他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化去的水。有时候会想起苏妍,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身上,她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她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疼他。
终于渐渐频繁,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是下了毒的艳。
程素素。她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程素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斜着眼睛看他,声音却爱娇,像嘴里含了一颗水果糖: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一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大学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三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素素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给他: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腐败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手术结束,他几乎吐出五脏六腑,正看到有个很秀气的女孩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素素苦笑:有什么用。十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陆正阳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程素素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无限遥远的,又似乎,就贴到了他的皮肤上。从何想去呢?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陆正阳面色发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那里……
母亲问素素: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程素素随意地拨弄着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四
神思恍惚了好几天,陆正阳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经理,是岳父骂女婿。摔一叠素素与他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在他身上,老奸巨滑的男人终于为了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到她家里去?”
期限是三天,三天里陆正阳必须彻底解决与程素素的问题,然后公司会安排他飞去美国。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整个华泰广告。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然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苏家已经够仁慈。现在不能不离开程素素,无论有多少的舍不得。素素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手馁红杏蕊。红酥手黄滕酒。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到她家里去过那次之后,看到程素素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偶梗到了喉间。而且,莫名其妙地,总觉得有冷飕飕的气息从每一个毛孔丝丝缕缕地渗出来。
或者,到了美国,物换人非,一切都会忘记,甜的记忆,苦的记忆,以及当时,她的纤手香凝。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一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
起初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过程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
甚至连抱歉都不必说。
再踏出这道门,他就不再是她的夫,她的郎,她的情人,她的男人。他将成为地球另一侧,与她再无相干的一具肉体。
程素素定定地看了他良久,如水般偎过去: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十五年前,便也有个女人这样贴紧了心爱的男子,哀肯着,喘息着,呻吟着,却依旧是不容回绝的语气: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这样的时刻。做兽比做人快乐。
如导演一场精彩好剧,看着他魂飞魄散,看着他醉生梦死,看着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说女人就是弱者,这场战役,服输的永远都是男人。
累吗?
累。
不。你不许说累,再说累我就把你绑起来,虐待你……你喜欢我虐待你吗……素素软如三春绿柳,似玩笑,又似爱娇,重复许多次玩过的游戏——长长的玻璃丝袜扯紧,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身下精疲力竭的男人拼成了一枚僵硬的汉字。
她的手,在这枚汉字的横竖撇捺上反反复复地游走,一厘一厘,一寸一寸,喘息如丝,媚眼如丝,绣花般细,春泥般软。然后,拇指与食指缓缓分开,停留在撇与捺交汇的那一点上。这个男人的颈项。
他的眼里闪动的是什么呢?憎恨,后悔,厌倦,绝望,还是恐惧?
程素素笑了,把手举到陆正阳的眼前:美吗?
美……素素,快把我放开。
你急什么,我都不急……程素素再把手放到他唇前:正阳,这么美的手,你想不想永远吻着,一直一直吻着……
尘世轮回。旧日重现。
五
程素素明白的。父亲不是走了,是死了。
他曾经很奇怪,一个娇花弱柳的年轻女子,怎么能做得了这样脏这样重的工作。她只淡淡地说,本来是可以做护士的,偏她“不知好歹”,朝色鬼院长的胯下踢了不重但也不轻的一脚——慢慢也就习惯了。什么工作不是人做的?你不做,其他人也要做。
他迷恋她烈性与冷静的奇妙综合。是的。她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调教成一个刀法娴熟稳健的优秀医生。
新婚燕尔,两个人说最血腥也最热烈的情话——
你的手,怎么会这么美?让我咬破看看是不是真的肉,真的骨头,真的血管……
她故意把手背伸到他唇边:你咬啊,你咬啊。敢咬我就把你牙齿全拔掉。
拔掉也好。三十二颗牙齿正好够串成一条手链,挂在你手腕上,就是我一直在吻着你的手了。
她轻轻咬了下唇,似笑非笑地瞅着他:哪天你要变心了,我就用你牙齿做手链,叫你永远都不能离开我。
他也瞅着她:你若变心了,我就把你两只手全砍下来揣怀里,也叫你永远不能离开我……
终究,是他变心了。
窥了她的秘密,他便变心了。
那些滑腻腻的胎盘,那些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小婴孩,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清洗,剁碎,捣成酱汁,涂在手上——生命最初的血肉,比土豆汁西芹汁番茄汁黄瓜汁……不知道要滋养多少倍。
就连素素还只握铅笔的小手,也时不时被哄骗着涂上一层所谓的“养护泥”。
她的工作,他接受也习惯了,那是工作。来苏水一泡,依旧是他最爱的纤纤玉手。可是,他无法容忍,几乎疯狂:那纤纤玉手上,依附了多少油汪汪红亮亮的小手小脚?
连最心爱的小女儿,天真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了他看不清的残忍。
从此厌恶,如见鬼魅。
也吵过几次的,她说:
怎么了?怎么了?横竖扔了也是扔了,烧了也是烧了。废物利用,有什么不好?
又说:卖炭的一手黑,教书的一手白,你指望我的手有多干净吗?
他开始沉默。
那新分下来的女大学生,就爱上了这个男人长久的沉默。
然后一次次说分手,说离婚,连程素素都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再也承担不了几乎崩溃,母亲仍不管,冷笑着,他是我的男人……
不甘成全,索性毁灭。
那夜。呻吟声,喘息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声都从单薄的门帘那侧传来。父亲信了她的话——再给我一夜,放了你。
就是那夜,程素素看到了她十五年来无时无刻能够忘记的那一幕……
拍拍陆正阳的脸,素素微笑着说:
我没能考上大学,你说,是因为淘气。呵,其实不是,是因为自闭。
你见过从十岁起就不肯开口讲话,再难过再害怕都只憋在心里的孩子吗?
高中毕业才离开家,离开十年如一日不停折磨着的梦魇。
才愿意笑,无论笑容下面,心多荒芜。
当这样一个孩子长大了,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会是一种怎样的爱情?
六
一切都是十五年前那个深夜的翻版。
赤裸的男人,手脚被丝袜牢牢缚在床腿无法挣扎。坐在男人身上的同样赤裸的女人。完美无缺的手准确地扼住男人的咽喉。
你是我的。
五个月和十年,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你休想丢下我,和我们的孩子。
你的牙齿真白,真整齐,我可以磨出一串更美的手链。你说过的,配我的手,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就像你的唇齿一直一直在吻着我……
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把手链交给他或者她的时候,要不要告诉他这手链是什么做的?
还是不要了吧。
程素素眯起眼睛,微微地笑了起来。
2。蒸妻
谁知道是怎么吵起来的!!反正我们三天一大吵两天一小吵。有时候是他无理取闹,有时候是我。管他是谁呢,我都习惯了。
但这次我们真的吵的很厉害。他的声音一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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