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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p重生之邪恶巫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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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邪恶巫师(hp)
作者:奈落黄泉


大难不死的林夕
  九华山,青莲峰,法华寺。
  
  一个青衣青年端坐蒲团,垂头读书,文质彬彬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青灯,白烛,线香,樊唱,黄铜的莲花部赫怒迦金身佛像怒目恶首立于长殿之上,原来这所寺院所供奉地竟是阿弥托佛座下数一数二的凶神,莲花部赫怒迦,饮血的忿怒佛。
  
  这里是大圣大智大自在所在,一切都显宝像庄严,飘渺出尘。
  
  当然,除了这个一脸肃穆庄严的年轻人手中看着的书,以及脚下那整齐的一摞。
  
  《死亡笔记》、《全职猎人》、《火影忍者》、《吸血猎人D》、《死神》。。。此时在他手里,是一本最新的全英文版的《哈利波特与死圣》。
  
  空灵寂静的大殿上,只剩沙沙的翻书声音,以及青年淡淡的自言自语。
  
  “没想到小妹给我拿来应急的书倒还很是不错么,除了主角傻了点。已经到最后一本了,被丢到这里面壁思过的日子想必也没多久,唉,清闲日子又要到头了啊!”
  
  青年站起了身,舒展了下坐僵的身体,眼神不经意间与正前方的狰狞神像相触,“唔,饮血的忿怒佛陀,莲花部的赫怒迦?真奇怪,我来法华寺也算久,怎么这佛像感觉总是怪怪的?”
  
  毕竟,西藏秘宗的典籍也被这个闲人翻阅了不少,各部赫怒迦掌管亡者往生之路,莲花部更是往生者的引使,青年摸摸自己半长的黑色飘逸长发,觉得自己还真是闲的可以。
  
  “算了,管他怪不怪的,如果真要有什么错我估计法华住持会哭的。自己的寺院居然连与佛父形影不离的大力忿怒佛母都不见踪影。。。诶?”
  
  不经意间说露嘴的青年一惊,才发现自己刚才说了些什么,正想再认真瞧瞧,口袋里手机刺耳的铃声响了起来。
  
  “林夕,来电话啦!林夕,你丫的咋还不接电话呀!我靠,你MLGB的快给老子接电话啊!TNND。。。”
  
  一脸冷汗地拿出自己的手机,青年左右四处张望一翻,发现没人听到这难听地叫嚣,连忙一副劫后余生地拎着它见鬼般地逃了出去。
  
  TNND,不要让老子查出来是谁给我改的手机铃声!
  
  仿若逃难般地跑出大殿的青年,也自然没有看见,当他说出大力忿怒佛母不见后,莲花部的赫怒迦一双怒目圆睁的眼,露出了一抹血红色的凶光。
  
  。。。。。
  
  “老哥,上山清修的日子过的如何?”
  
  电话里,文质彬彬却面冷心寒的青年与自家老妹唠起了家常。
  
  “小妹,我难得休息几天,你不用这么急来折腾我吧?”
  
  悠闲的青年一路向北,爬上了青莲峰的山腰,也就是他暂住的小小别墅。
  
  “说吧,是不是老头子出了什么事?那事你们不是说不用我也能摆平么?”
  
  手机里的声音难得犹疑了一下,“老哥,那个。。。老爸他,死了!”
  
  什么!?
  
  青年刚进门的身影彻底僵直了下来,然后不顾形象地跳了起来,“我操!你他妈说什么!?”
  
  虽然平日里总是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样子,虽然两人总是互看不对眼,虽然每次三句不到其中一人必把另外一个气得半死,但是,但是。。。他妈的该死的那总是自己的老爸啊!
  
  “我是说——”
  
  电话另一头的女声也深吸了一口气,厉声道,“林夕,你老爸已经死了!死了!死在林天裴的手里了!”
  
  一瞬间万籁寂静,低低沉沉的轻笑自青年口中溢出。
  
  “哦?真有意思,你们不是说自己能解决么?怎么又弄成了这个样子?”
  
  林夕深邃的眸光沉淀,又恢复了自己文质彬彬的模样,“没想到老头子居然也会死啊!那林天裴呢?家族的产业现在在谁手里?”
  
  说话间,他将手腕上那块表打了开来,看似随意地按下了藏在表盘下细小的红色按钮。
  
  电话里突然传出一串神经质地笑声,“哈哈哈哈,林夕,林夕大哥啊,难道你还不明白吗?父亲死了,二哥也死了,现在掌权的是我啊!你也要死了,你们全都死了,整个林家就是我的了!哈哈哈哈。。。”
  
  都说最毒女人心,没想到自小全家人最疼爱的妹妹反而是最狠的。
  
  不过,向来总是文质彬彬的林夕也不是什么良善之辈,他最喜欢看的,是一个人在最得意之时被狠狠摔下云端的表情。
  
  青年那俊秀的面容突然呈现出一抹阴狠之色,也算是为老头子报仇吧。
  
  刚刚那个红色的按钮,会自动将他名下所有的产业全部转移,林天集团40%的股份开启自毁程序。
  
  同时国际知名的杀手总部,收到了一份最高追杀令——杀死世界前50强的林天国际集团所有直系家族成员。
  
  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宁愿毁掉,也不会让给别人!
  
  因为林夕已经在刚才便注意到了,那一扫而逝的红外线光点。早早掩藏在附近的阻击杀手。
  
  真是狠辣的手段!这丫头不愧是林家的子孙!虽然她也会即将赴自己的后尘。
  
  青年冷笑数声,心口突然一紧,小小的阻击子弹穿胸而过,林夕甚至连挣扎一下的念头都没有。他就这么闭上了眼睛,缓缓坐于地下,仿若老僧入定。
  
  。。。。
  
  从没有人知道一向心狠手辣的林家大公子林夕信佛,就连他本人也觉得颇不可思议。但是这让他超脱了死亡,失去了对死亡的恐惧。
  
  虽然这个人自己都觉得自己上辈子坏事实在是干了太多,但是他却仍然期待自己死后可以得到超脱。
  
  西藏秘宗,8世纪的莲花生大师的典籍里说,人死后三天内将会进入临终中阴,这一阶段会面临第一次明光和第二次明光两次难得的机会,抓住了,就可以得到超脱,不再受六道轮回之苦。
  
  可惜的是林大少死后知觉全无,被说什么第一第二光明了,就连个业力幻像什么也欠奉,可说是死的不能再死了。
  
  所以,当林大少突然发现自己面前出现了,度亡使神莲花部的赫怒迦,林夕那白皙的面孔愕然极了。
  
  没想到自己作恶太多了,居然一下子就跳过了临终中阴,直接来到了法性中阴的第十一天,按普通人的理解,这差不多都到了第十一层地狱了。虽然没有一直幻想过的明光,不过这跟见到真佛相比,林大少觉得自己还是赚到了。
  
  不知道这会跑上去向他要张签名会不会答应?
  
  “吾乃西方阿弥托佛分身莲花部赫怒迦佛父,汝为白衣圣母分身大力忿怒佛母,汝可证得报身佛果,缘起缘灭,随吾回去吧。”
  
  怒目莲花金刚口吐真言,彻底让林大少傻了眼,自己是想解脱,可现在好了,天上掉馅饼,居然可以给自己弄个佛身。
  
  可是,大力忿怒佛母,林夕可是清楚的很,蛇尾人身,真正极恶之邪神。最重要的是,这个佛身还是双修佛,配偶就是眼前这个丑的人神共愤的赫怒迦,让他林大少跟这神双修?还是让他死了去吧!
  
  “不去了,我要投胎!”废话不能多说,怎么也好,现在林夕只想快快离开这里。
  
  “汝已修成正果,怎可放弃?”
  
  “拜托,让我投胎去吧!”这样都能成佛,他可不可以认为是自己人品太好的缘故。
  
  “。。。嗔、痴、贪、怒、怨,五字箴言,汝即无法超脱,还是下界继续历练吧。”怒目莲花金刚大手一挥,林夕如愿以尝地可以继续他的六道轮回。
  
  可是,他好象忘了,莲花部的赫怒迦,掌管着的,只有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开新坑坑坑坑了。。。话黄泉就八多说了;感动的浑身抽搐。。。。 
                  重生
  林夕清醒了,彻底清醒了,事实上,他是被一阵尖锐高亢的女音吵醒的。他像一个困顿的睡眠不足的嗜睡者,被吵醒后的感觉很是不和好,而且那尖叫声仿佛永远不会停歇,他觉的自己的修养再渐渐减少。
  
  该死的,从来没有哪个女人敢在他面前这样尖叫,即使是那个阴险却可怜的小妹也一样。林大少爷发誓如果他能彻底地清醒,他会毫不犹豫地让那个女人永远闭嘴。但是现在他显然忙不过来,他正在和束缚着自己的包裹纠缠着。
  
  等等,包裹?女人?林夕一愣,自己不是已经死了么?感觉身体柔软而无力,这很明显并不是属于他的力气。
  
  “哦,德思礼,德思礼!。。。快出来看看!”
  
  很明显,发现林大少的女人已经有一些歇斯底里了。
  
  “怎么回事?佩妮?发生了什么事?”一个粗声粗气的男人问道,“哦,这是。。。天哪!”
  
  赞美上帝!看见我有那么让人惊奇的么?林夕翻了白眼,总算是看清了眼前的景象。
  
  好吧,好吧。林大少已经清楚的知道自己没有死了,或者现在这种应该是叫——转世重生?
  
  他现在正在躺在一户人家大门前冰冷的地面上,包裹着自己的毛毯外露出一只肉肉的小手,这是属于婴儿的手。
  
  此时一男一女正俯身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看,这封信,德思礼。。。哦,我的天,我简直都不敢相信,他就是哈利?我妹妹的儿子?为什么要出现在我们家面前!”
  
  这是个消瘦的金发女人,有着比常人高出一倍的长脖子,看上去像是一只样式难看的丑陋天鹅。她状况似乎不太好,身体摇摇晃晃地拿着一封信,嘴唇抿得死死的。
  
  “这些该死的家伙们,他们居然让这个小孩住在这里!?这不可能!”高大魁梧的中年男人蓄着一脸大胡子,愤怒地似乎要将那信夺过来似的粉碎,“佩妮,你不会要把他留下来吧?”
  
  “可是,德思礼,你也知道。。。他们那些人。。。有多么可怕。。。”女人声音颤抖,她恐惧地似乎就要精神崩溃。
  
  “。。。好吧,好吧。那就留下吧。。。那群该死的。。。”
  
  就这样,林大少在不明不白的情况下,被人抱回了家。
  
  他突然觉得,这场景怎么他妈的该死的熟悉啊。
  
  在看见摇篮床里那只粉红色的人型肉猪后,林夕终于知道那里不对劲了。
  
  。。。。
  
  “哦,我的达力小宝贝,今天有没有乖一点啊?”
  
  一岁多的达力已经能跑能跳了,并且开始学说一些简单的词语。
  
  事实上,林夕在上辈子由于家族的关系,会说的语言非常多,这种纯正的带点伦敦腔的语调的英语,正是他日常用语之一。
  
  但是林夕显然没有开口的理由,他现在不过是一个还不到一岁的小婴儿,而且这不是普通的婴儿,他的全名应该叫做哈利?波特!
  
  很明显,林大少现在处在的世界,是那个书中的魔法世界,又或者,巫师的世界。
  
  在书中时就知道哈利的童年过的是十分凄惨地,可是没有想到竟然会这么凄然!
  
  看看一边坐在摇篮床上吃着婴儿食品喝着香郁纯天然牛奶的达力,再看看只被丢在角落里喝着由劣质奶粉泡的晚餐,林夕感觉自己额角挂起了青筋。
  
  妈的,他们还真把他当成那个什么也不懂的白痴主角了!
  
  林大少也是养尊处优一世少爷,上层的阶级分化很是严重,从小骨子里培养的贵族的骄傲怎可容忍他人践踏,在他眼中这些要钱没钱要地位没地位的平民,不,现在林少已经把他们降格成为了贱民。
  
  上位者的尊严启能被人触犯!
  
  所以每当德思礼上班后,趁着佩妮做家务,林夕就会将达力的食物抢过来,或者心情不爽也会赏他几脚。虽然现在这个身体瘦弱无力,但是对付笨拙的肥球,仅剩花架子的林家家传武学技巧也够用了。
  
  虽然现在人小不得不依附于德思礼一家,但是林夕不是那个什么也不知道的哈利?波特。或者说,他也没打算让自己充当这个救世主的主角。
  
  你说伏地魔?那家伙干他何事?只要不打扰自己他就是把整个魔法界搅得天翻地覆林大少也不会哼一声。
  
  什么英雄,打败黑魔王的唯一人。当我们林大少爷是三岁小孩吗?或许推翻魔法部是个不错的注意。冗长老旧的东西总是要革新的,阴险如林夕,他不介意在自己的利益上搭把手,让魔法部加快消亡。
  
  巫师的世界不需要平等!也许林夕在这点上或许和伏地魔的想法很是接近,他觉得应该建立一个等级森严的巫师帝国。
  
  上位者的利益永不能被人触犯!
  
  不过,或许这个理想太过远大了。林夕眼角瞅着在庭院里浇花的女人,觉得自己今后的生存问题才该叫人头痛。
  
  
作者有话要说:林大少爷的CP投票:
1、黑暗版本的小哈利
2、重生的魔王小汤姆 
                  接触魔法
  四年过去了。四年了。林夕足足忍受了四年。
  
  已经五岁的林夕很明显比原文中的哈利要好上很多,最起码看上去健康多了。也许是因为原著的关系,林夕是身体依然要显的比同龄人瘦小。有着一张苍白的面孔。乌黑的头发像他的前世那样留了起来,飘逸却整齐地披散在肩后。
  
  事实上整个人与其说是像哈利?波特,倒不如说是林夕童年时代的缩小版。只有那双眼睛,是的,翠绿色的眼睛,那个遗传自听说是波特他老妈的绿眼睛让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
  
  同时还有件小事一直困惑着他。那就是他额头上居然没有那道大名鼎鼎的闪电疤痕。那道见鬼的代表哈利光辉的伤疤没有了,光洁的额头上没有一点显示出那里曾经受到过的伤害。如果不是其他的一切都在表明这里就是巫师的世界,他林大少还真以为自己穿错了地方。
  
  至于狸猫换太子这种零概率的事,他还真没想过。如果说邓不利多老眼昏花,那伏地魔都会跳土风舞了。
  
  达力从很小开始就已经不敢找他的麻烦了。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一旦离开了父亲和母亲的视线范围,他就觉得林夕这张亲善力极佳的脸是恶魔般的存在。
  
  当然,林夕在很早以前就发现他自己拥有魔力的事实。毕竟这个身体还是哈利的。
  
  会蛇语,也就是蛇佬腔,这是最可以让林大少感觉到刺激和新奇的能力了。他对着花园里的草蛇说话时,会发出嘶哑难懂的嘶嘶声,这让他极快的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乐趣。
  
  这些蛇都是非常友好的,它们总是喜欢待在林夕的身边,告诉他一些他想或是它们能够得知的消息。
  
  虽然在有一次不小心被达力看到,达力吓得够呛,不过正常点的人在看见一大群各色各样五花八门的蛇朝你游过来,都会被吓到的吧。
  
  由于年纪小的关系,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魔力,这在情绪激动时更为强烈。这在佩妮坚持要他将那一头不伦不类的长发剪短后,林夕用整个屋子里所有玻璃器皿的爆裂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林大少觉得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上哈利的老路。
  
  他不太想去霍格沃茨上学,如果说要去的话,也该是像德姆斯特郎或者是布斯巴顿这种注重黑魔法教学的学校,而非是以仁义德爱为主题,只有毫无用处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无聊地方。
  
  可是这个想法要得到实现,恐怕很难。
  
  所以林夕决定自学魔法。
  
  要感谢自己举世无双的天才脑袋,使他看过的书都会牢牢记在脑子里。书中所写出的咒语林夕记得很清楚。可惜那些咒语大都是一些杀伤力很大的魔法,先不说他现在这么小学不学的会,仅仅是没有魔杖这一条,就让林大少的魔法之路寸步难行。
  
  也许该去伦敦破釜酒吧的对角巷一趟?先别说要如何过去,就是进去了,他也一个金加隆也没有。
  
  终归究底,他得想办法弄到钱。
  
  这在上一世是个只要动动手指就能来的事放到现在就令林大少头痛万分。以自己小孩的身体,就算自己知道赚钱的路子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实行的。
  
  办法似乎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偷!
  
  当然,偷德思礼家的东西那是木有可能的。主要是林大少觉得拿贱民的东西会污自己的手。
  
  事实上,除了蛇以外,猫头鹰,蝙蝠,老鼠和黑猫这些属于巫师界的生物都对林夕有着超乎想象的亲密感。
  
  虽然不能像蛇佬腔般听懂它们的语言,但是指挥它们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仅仅几个晚上,他心爱的小宠物们就带着丰硕的战果回来了。顺便提一下,林大少很自然地要了德思礼家那间空着的卧室,要他林大少爷去睡橱柜!?MLGD,不想活了是不是!
  
  现钞、存折、信用卡、珠宝首饰,林夕说到的东西能够叼来的他的小宠物已经全部做到了,甚至路易十三,那只他最宠爱的黑灰色夜枭,不知从哪里搞出来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正是我们的林少最需要的!
  
  现钞好说,但是存折和信用卡就麻烦了,他根本无法从里面提取哪怕一英镑。林夕没有身份证,所以他急需一个可以让他捏造身份的工具。
  
  现在好了,上辈子的技术还在,很快林夕就在网络中伪造好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并且一一将那些信用卡的密码改掉,小心地将上面的金额暗中挪到自己刚建好的空白帐户上。
  
  很快地,林大少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帐户上的数字就跳到了五位数。
  
  叫老鼠们将那些已经没用卡都毁尸灭迹,正想关了电脑的林夕,鬼使神差,看见世界瑞士银行的主页,他就不受控制地打出了一连串的密码。
  
  这个是当初林夕按红色按钮之后自己名下财产聚集的帐户,本来只是有些怀念而已,但是真正令人错愕的是,这个帐户,竟然打开了!?
  
  没有错,林夕那翠绿色的瞳孔微微紧缩,的确是自己昔日名下的总资产数。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个世界和他的前一个世界,其实是相连接的?
  
  也就是说,这是同一个世界!?
  
  当然,会这么想林大少脑子就真的抽了。也许是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陪自己一起转世了吧。林夕也只能样来解释了。
  
  有了钱,一切就好办多了。更何况一并拥有的,还有属于世界前50强财团将近一半的财产。
  
  年仅五岁的林夕,用他那张空白的帐户上来路不明的钱,在网上买到了一栋他中意的别墅。
  
  伦敦格里莫广场13号。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地名,因为他的邻居,伦敦格里莫广场12号,就是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家的祖宅,也是未来凤凰社的基地。
  
  最重要的是,这里是伦敦街的中心,距离破釜酒吧非常的近。
  
  他打算去看看他的新家,然后再开始他的魔法之旅。
  
  林大少以前曾经多次去过伦敦,虽然只是前世。尽管知道路,但他过去的方法显然不适合现在用。女贞路距离伦敦市区实在是远了点。
  
  他坐上了通往伦敦市的地铁。
  
  德思礼一家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无法管制他了,林大少发怒时的威力令他们尤有心悸。林夕总是在外四处游荡,他讨厌那个冰冷狭小的贱民家庭,有时甚至会整日整日不回去。
  
  所以对于他的动向,德思礼家向来是不管不问的。只要麻烦不招惹到自己的头上,他们乐得没有林夕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闲晃。
  
  至于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三个人全都出去了。不过显然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伦敦的大街上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他们都穿着节日的盛装。
  
  拜托,拜托了。林大少费力地从人群中穿梭而过。来到这条店铺林立的街道。
  
  格莫里广场,是的,就是这里。
  
  林夕抬头打量着周围的房屋,他此时站在13号外面,手里拿着的是刚刚邮寄来到别墅钥匙和地契。
  
  左边是11号,右边是13号,不错,凭他林大少的眼神,愣是没有找出属于12号房子的一点蛛丝马迹。或许,有什么魔法结界之类的吧。林夕也只能这样解释。
  
  这是一栋历史悠久的古老建筑,有着任何一个贵族都会喜欢的中世纪歌特式建筑风格。广阔的大厅,旋转而上的楼梯,三层最上面有主卧室,甚至还有令林夕满意的华丽壁炉。
  
  林夕打算等自己年纪再大一点便彻底地搬来这里。他倒是不担心邓不利多所下的守护魔咒会被破除。
  
  伏地魔想要找他的麻烦,起码还要再等10年,更别提其他的食死徒了,一个个自身难保的家伙们,要找黑魔王就要费掉他们所有的精力,更别提还想找到这个不知道被下了多少层保护咒语的哈利?波特。
  
  房子里面东西一应俱全,只待主人的进驻了。林夕之前在米兰定的顶极的手工制精品唐装也空运到了这里。这是与上辈子相同类型的款式,林夕已经穿了很多年了,很不习惯去改变什么。
  
  更何况,此时身上穿的只是达力那肥大的旧衣服,德思礼家没有可能为他去买。
  
  换上一身月白色的唐装长袍,丝绸的面料边上有一排排镏金的盘扣,一尾金鲤绣在腰间,显的雍容而贵气,虽然还是个孩子,但是如此出众的气质却令人不容置疑。
  
  在主卧室那巨大的落地镜前满意地照了照,林夕走出了格莫里广场,现在是时候去巫师的世界了。
  
  
                  欢迎来到对角巷
  又来到这片店铺林立,人群熙熙攘攘的大街,林夕凭借着记忆经过书店、唱片店、汉堡专卖店、电影院,仔细地在这条普普通通的街道上搜寻着他所要找的地点。
  
  “就是这里了。”林夕突然停下来,眯起了眼睛看向了街的对面,“破釜酒吧,没错!”
  
  这是家肮脏的小酒吧,狭小的以至于林夕来回几趟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他当然知道这家酒吧只有巫师才能看见,其他的目光只会落在一边的大书店和另一边一家的唱片店上。于是林夕快步地走了进去。
  
  就如同书上所描绘地一般,作为一个出名的地方,这里实在是太黑太脏了。只有几个人坐在屋子角落里喝着酒,一个头发几乎要掉光的的男人站在酒柜后用一块破破烂烂的脏抹布擦拭着一只布满灰尘的高脚杯。
  
  见到林夕推门进来,他抬了下眼,然后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欢迎。。。哦,小家伙,就你一个人?迷路了么?”
  
  林夕看着这个酒吧老板,长得像个干瘪的胡桃,好象是叫汤姆来着。于是他摇头。
  
  “不,不,汤姆先生,我的确是一个人,而且也没有迷路。”万幸他的刘海够长,挡住自己撇嘴的表情,“劳驾,我要去对角巷,你知道,飞路粉用完了,我得帮家里再来买点。”
  
  “真是好孩子!”汤姆夸赞了一句,一边几个听到的酒鬼也纷纷点头,“那么,可爱的小先生,需要我的帮忙么?”
  
  林夕可不希望自己身后多出来一个保姆,于是赶忙拒绝,“不用麻烦,我是说,哦,我知道该怎么走。”
  
  告别了热情的老板汤姆,林夕就穿过吧台,来到四面有围墙的小天井。这里一切都没有变,除了一只垃圾桶和一些杂草,什么也没有。
  
  往上数三块——再往横里数两块——
  
  林大少正在记忆着脑袋里那进入对角巷的方法。是了,就是这里。他伸出手指,轻轻地在墙上敲了三下。
  
  很快的,那道通往魔法世界的宽阔拱道出现在眼前,他脚下正踩在一条蜿蜒曲折的,由鹅卵石铺成的街道。
  
  “欢迎来到对角巷。”
  
  他对自己露出一个古怪的微笑。
  
  林夕现在正在接触着一个奇妙的世界。耀眼的阳光投射在这片魔法的土地上,一条条看不见尽头四通八达的鹅卵石街路,周围是林立的店铺,摆满的新奇物件,还有穿着奇装异服来购物的人群。
  
  药店、书店、坩埚铺、宠物店、笑料魔法商店。。。一切的一切都是如此的新奇。
  
  迎面走来两个穿着黑色巫师长袍的少年,在经过林夕时大声地谈论着。
  
  “最新型的飞天扫帚,彗星260,时速居然达到2千,这真是太疯狂了……”
  
  一个胖女人紧紧跟在他们身后,她摇着头喝道,“好了,好了,孩子们,我们现在需要的是去为你们买新的课程书!”
  
  一路走来,皆是这样的景象。林夕猜他们可能都是霍格沃茨的学生,因为现在已经是八月末,而且那身巫师长袍显得很是眼熟。
  
  事实上,身为小孩却气质凛然高贵的林大少同样引人注目,但他自己显然没有那个闲工夫去理会这些,他急切地想要将手里的钱兑换成加隆,因为这里有趣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
  
  古灵阁——古灵阁——
  
  找到了!林夕来到一幢高高耸立于其他建筑物之上的雪白色高楼前,非常的显眼易找,简直就是标志物的存在。
  
  沿着白色石阶而上,一只穿着猩红镶金制服的黑脸小妖走了过来为他领路。
  
  古灵阁的特色,妖精!
  
  林夕跟在他身后来到第二道门,银色的大门上用金色的字体刻着警告世人的话语。他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了海格说过的话——“就像我说的,你要是想抢银行,那你就是疯了。”
  
  真希望有一天可以来试试。林大少扫过刚进来的大理石大厅,坏坏地想到。
  
  “我想用英镑兑换加隆,请问在哪里可以?”林夕对领路的妖精说。
  
  “您可以去7号柜台或者是13号,先生。”丑陋的妖精礼貌地回答,“那里是专门开通兑换服务功能的地方。”
  
  “哦,谢谢。”
  
  离开引路妖精,林夕来到人相对较少的7号柜台,这里简直就跟麻瓜世界的大型银行一个样,林夕等了一小会,便很快轮到了他。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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