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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天斗圣-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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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团圆。”
灵槐似是犹豫了一下,道:“大哥,也许你可以问一下楚宫主的,当年是他收养了你,也许他会知道一些蛛丝马迹,从他身上入手去寻找你父母的下来,也许会容易一点。”
经她这么一提醒,叶归也是醒悟过来了,暗道:“没错,当年是楚清秋收养的我,他一定知道些情况,至少,他会知道我是从哪里捡到的。他捡到我的地方,就是我和父母失散的地方。”
一想到这里,已是笑道:“灵儿,还是你有办法。等灵药的事一了,我就回明光宫一趟,好歹问出个究竟来。”
灵槐点头道:“嗯,这样最好了。要是能和你师父化干戈为玉帛,重回师门,就更好了。”
叶归闻言,已是道:“灵儿,这一点倒是绝无可能了。”
他知道,像明光宫这样的修道巨派,绝不会容忍“玄空遁”这样的修道异端存在。
这个道理,北宫无咎早就告诉他了。
当然,他却不好对灵槐说出来,对这样一个善良的女子来说,将修道巨派们的面纱揭开,把他们的嘴脸裸展现在她的面前,叶归总觉得有些残忍。
想到这里,叶归语气稍稍缓和了下来,道:“灵儿,只要不到最后的关头,我答应你,绝不与这些修道巨派为敌。
灵槐点了点头,道:“那就好,大哥,你知道吗,其实我心里一直都很担心有一天,你与我们青城派干上了。”
灵槐柔弱的身躯微微颤抖着,将自己的担忧细细的向着心爱的人述说。
“如果有那么一天,我真的,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我不愿意师门受到任何一点威胁,可是,我更不愿意你受到任何一点危险。”
我们的灵槐美眉这还是第一回把话说的这么直白,不由的俏脸通红。
但是,她知道,如今天绝军团的突然出现,使得一切都变了。她身边的人,再也不是独来独往的人了,而是一个集团的领袖,要是有一天,天绝军团要走称霸天下的路,那么,将不可避免的要与明光宫、青城山这些修道巨派产生冲突。
所以,她不得不把话说在前头,算是给叶归的一点提醒。
叶归轻轻的抱着美女,道:“灵儿,你放心吧,我会小心谨慎的,我当天绝军团的少主,只为了自保,绝无称霸天下的野心。你也知道,公子萧喜怒无常,一个不小心,我们就死无葬身之地了,可是,要是我手中有天绝军团,他在做决定之前就要先掂量掂量了。”
灵槐轻轻挣脱了叶归的怀抱,道:“大哥,只怕是情势所逼,由不得你啊。答应我,等找到你父母了,我们就离这个天绝军团远远的,好不好?”
看着美人一脸担心的样子,叶归不由的心里一软,道:“好,灵儿,一切都听你的,这总行了吧?”
灵槐这才显得高兴了些,道:“大哥,这里遍地都是鲜花野草,却是一点都不像荒漠,倒像是个花园呢。”
灵槐转移了话题,叶归也便不再说下去,只道:“对啊,灵儿,不如我摘些花给你吧。”
说话间,叶归手指已是凌空抓去,天书念力斗气沿着手指向着面前的花朵绕去,只一瞬间,那些花朵已是缓缓的浮了起来,沿着两人不住的旋转着,发出淡淡的清香。
叶归手腕轻翻,随着天书念力斗气的改变,适才还在旋转的花朵已是迎着叶归的飞了过来,不多时,已是集齐了一大束鲜花。
“一朵鲜花插在……”
看到灵槐装出来的愤怒,叶归赶忙改口道:“鲜花送美女!”
“这还差不多!”
灵槐接过鲜花,顺便给了他一拳算是对他那句“一朵鲜花……”的惩罚。
“可是,多好的花啊,眼看就要枯萎了。”
不过多久,我们的灵槐美眉又开始纠结了。
因花而起,她忽然又想到了另一些事,那就是天绝军团覆灭之事,她脑中灵感乍现,一个不好的直觉直闯入她的心房。
“难道,难道灭掉天绝军团的人竟然是……”
“灵儿,你怎么了,不开心吗?”叶归的问话打断了她的沉思。
她惊醒过来,暗道:“不,没有确凿的证据,还是不要跟大哥说的好。”
心念打定,已是向着叶归微微一笑,道:“没什么,大哥,我们回去吧,以后更加艰险,我们得养足精神才是啊。
第一百零九章 佛手镇
翌日,叶归与灵槐备足了用水、干粮,便辞别了七婆婆等人,继续原来的行程。
因为有了这一段插曲,叶归心中便更是着急,想要早日赶到离月楼了。
两人一兽经过这一阵修养,已是恢复了体力,在天空中急急飞行,当真是快若流星,照这个速度,只怕用一日千里来形容也丝毫不过分。
自昨晚起,灵槐便一直闷闷不可,不管叶归使用什么样的方法都没能使她开心起来。
这也让叶归心急不已。
“灵儿,你一定有事瞒着我,告诉我好不好?”
叶归轻轻的挽着灵槐,再一次想把自己的关心传达给她。
灵槐秀眉微蹙,摇了摇头,道:“大哥,我真的没事,你放心吧。”
口中这样说,心中却暗道:“不行,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大哥问出我的怀疑,不如早些离去。找机会查清真相,也好过在这胡乱猜疑。”
心念及此,已是道:“大哥,我恐怕要离开了。”
“离开?”
叶归被这突如其来的两个字吓了一跳,忙道:“灵儿,这四处都是茫茫荒漠,荒漠之中又不知道藏着些什么样的凶险,你一个人离开,让我这么放心的下?”
灵槐道:“不是的,大哥,是我师叔,他就快要追过来了。”
顿了顿,道:“其实,前几天我就收到他的消息了,他越来越近,我若还跟你在一起,迟早会被他追上的,所以我打算和师叔汇合,借机拖他一阵,也好为你争取些时间。”
她的这个谎编的合情合理,叶归一时之间倒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不管怎样,灵槐毕竟是青城山的人,她要和青城山的师长在一起,也是没什么好说的,更何况,是这么一个理由。
叶归沉吟了一会,道:“好,你跟你师叔在一起,比跟我在一起安全多了。只是,这北荒漠毕竟是个凶险之处,灵儿,若有可能,劝你师叔早些离开吧。”
灵槐点了点头,道:“大哥,我知道的,前途你多多保重,我会在青城山等你成功的好消息。”
话音刚落,不待叶归说话,已是御剑而走了。
叶归这是第二次放灵槐离开,不一样的场景,一样的离别,灵槐还是这么坚决的说走便走,倒有些让他惭愧了。
他坐在铁狮子背上,看着灵槐的身影完全消失不见了,又停了一阵子,方才向着铁狮子道:“狮兄,我们也走吧,再不走,只怕又要被那些人追上了。”
“吼——”
铁狮子一声巨吼,巨大的身躯已是向前飞去了。
茫茫的大沙漠躺在地上,不知道哪里是个尽头。
叶归孤身上路,已是顾不得休息,蒙头蒙脑的向前赶去,任着天黑天亮不住的在自己身边上演。
此时,他对沙漠的新鲜感早被厌倦感所代替了。
到了约第六天晚上,方才进入一个市镇。
那市镇出现的甚是奇怪,背后是一堵横着的山脉,山脉之中,独有一座山峰特别高耸入云,看起来像是一只巨大的手掌一般。
那阵子就在那山峰的山脚,唤作佛手镇。
叶归在绿洲时,曾听乌沙等人提过,这北荒漠最北边,便是这条山脉。
山脉南侧,寸草不生,北侧,树林繁茂。
由佛手镇翻越北荒山脉,进入北方大沼,是这一带最流行的捷径。
佛手镇的兴盛,一方面固然跟这怪山有极大的关系,但另一方面,却也是跟这独特的地理位置有关。
此时,借着月光看去,叶归只觉得那佛手峰越加像是一只向上伸出的手掌,五指向上,历历分明。
只是,山峰之上,不知何故却隐隐约约的传来一股肃杀之气,令人心中很有些不安。
叶归修道多时,再看那山峰时,更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便在此时,只觉得丹田中的天书念力缓缓的动着,感觉中,披云刀也在微微的颤动。
随着披云刀的颤动,叶归的这阵不安越来越强烈,只觉得这佛手峰像是要倒下来,将整个佛手镇吞灭一般。
怀着不安的心,叶归改变了自己原来的打算。
原来,叶归是打算先在这镇子里休息一两天,顺便采购些生活用品再进入北荒大沼的。
可是,披云刀这阵异动来得甚是诡异,他自从天书念力被披云刀吸收了之后,与刀之间的默契度增加了不少,已是能隐约感觉到刀所传达出来的意思。
“此处不宜久留,还是早早离开的好。”
这样想时,叶归已是进了镇子。
这座镇子虽地处北方,但因为这座古怪的山峰的缘故,荒漠之中的人经常不远千里跑来这里点香膜拜山峰,祈求各种各样的心愿能够实现,是以即使天色已经暗了,镇上的店铺却仍旧没有打烊。
叶归沿着街走去,只见人来人往,各式各样的人川流不息,不多时,一阵嘈杂声已是进入了他的耳朵,眼前,出现了一个场子。
场子之中,已是围满了人。
从人群往里看去,但见场子中央,一个大胡子右手高高举起。
右手中指之上,是一枚古朴的戒指。
“各位远道而来的朋友,接下来,我要表演的绝活,就是将这块大石头放到这枚戒指里去。”
“这,这怎么可能?”
看着那大胡子身前一人多高的巨石,围观群众俱是发出了不信的声音。
看到那戒指,叶归不由的眼前一亮,忙挤开人群,站了进去。
只见那大胡子绕场子转了一圈,道:“诸位不信没关系,我这就给大伙表演,要是侥幸真放进去了呢,嘿嘿,大伙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如何?”
“别废话,赶紧放呀!”
“别吹牛,这怎么可能?”
围观群众俱是齐齐催促着那大胡子,希望他早点表演这不可思议的绝活。
“好,看好了!”
只见那大胡子作势往自己手上吐了口唾沫,搓了搓,一声发喝,已是双手将那巨石举了起来。
紧接着,左手慢慢往下移,已是托住了那巨石,绕着场子走了一圈。
围观群众见这千斤重的巨石竟然被他托住了,不由的发出阵阵呐喊声。
“看好了,下面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了!”
大胡子故作神秘的说了一声,将那巨石缓缓的靠近那戒子。
“没了!”
猛听的那大胡子一声大喝,适才还在他手中的巨石竟然真的消失不见了。
“哇——”
围观群众顿时发出阵阵尖叫。
第一百一十章 交易
看着围观群众不可思议的表情,大胡子神秘的一笑,左手盖在了右手戒指之上,口中喃喃着什么,像是念着什么咒语一般。
下一刻,一只铜盘已是出现在了他手中。
大胡子双手捧着铜盘,团团作揖道:“诸位看官,还请捧个钱场,待会,我还有更好的表演要献给大家,这个表演,叫做美女出戒指。”
听到美女二字,围观群众顿时就轰动了,纷纷掏钱向着那铜盘扔去。
叶归站在一边冷冷的看着这一切,不置可否,但眼睛却一直盯着那个戒指,嘴角微微向上扬着,像是见了宝一样。
下一刻,叶归已是手提披云刀出现在了场中,大声道:“诸位诸位,不要被这个骗子给骗了,他刚才玩的,只不过是寻常的把戏罢了。我也可以,信不信?”
围观群众见又来一个自称会把东西变没的人,更是兴致高涨,大声道:“来来来,快表演一个,把大胡子比下去!“叶归看了大胡子一样,只见大胡子眼神有些闪闪烁烁的,便扫视了一眼全场,道:“好,今天,我高兴,就给老少爷们表演一个,分文不取,只希望大家擦亮眼睛,不要给这个骗子给骗了。”
说话间,已是将披云刀高高举了起来。
大声道:“大家看好了,我要变的就是这把刀,我要在大家眼皮子底下将他变没了。”
适才他站在场外,观察了一阵子,知道在这里的都是些没有任何修为的普通百姓,这才敢这么大胆的来表演将刀变没的把戏。
对于修道之人来说,将自己的兵刃收入体内,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果然,叶归心意微动,已是将披云刀收入了体内。
围观群众见适才还乌沉沉的这么一把刀,竟然说没便没了,不由的睁大了眼睛,道:“原来你也会变。”
“可是,他会变并不能证明我是骗子!”终于,大胡子开始反击了。
叶归微微一笑,暗道:“这千斤巨石,又岂是你能举得动的?”
心中这样想,口中已是道:“你是不是骗子,只需让我等检查一下你的巨石便可知晓,敢不敢取出巨石来,让我们检查一下!”
大胡子的脸色瞬间变得煞白,道:“大家有目共睹,我已经举起巨石了,对不对?”
“一查便知!”叶归寸步不让。
“对,一查便知。”围观群众巴不得多一点事,能有热闹看,已是跟着起哄了起来。
大胡子拗不过众人,知道讲左手凑近右手戒指,口中念念有词,猛的一声大喝,左手已是托起了那巨石。
仿佛是极为费力一般,大胡子将巨石缓缓放在了地上,道:“这千斤重的巨石,可不是闹着玩的?”
叶归冷冷一笑,道:“是不是闹着玩,一会便知。”
语毕,伸手随意指了一个老头,道:“老伯,麻烦你上前搬动一下这块巨石。”他还特意强调了一下巨石。
那老头已经年过半百,听到叶归居然让他去搬动巨石,不由的大感意外,但见到叶归坚定的眼神,也便不再迟疑,上前一步,道:“好,那我老汉就试试。”
那老头气沉丹田,双手用劲向着那巨石搬去。
只觉得双手一轻,“千斤重”的巨石竟是被他猛地举了起来。
下一刻,那老头更是学着大胡子的样子,用左手将巨石高高的托了起来,道:“诸位,这位公子说的对,这大胡子就是个骗子,这根本不是什么千斤巨石。”
用手猛的一摔,那巨石已是被摔成看了数瓣,却原是一个模子。
“骗子,快把钱还给我们!”
围观群众齐齐怒吼,已是冲向了那大胡子。
此时,围观群众的注意力完全被巨石是假这件事给吸引过去了,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能够将这样庞大的东西放入一个这么小的戒指,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奇迹了。
听着围观群众的一片“骗子”声,叶归露出了一个满意的微笑。
约过了半分钟,叶归方才分开人群,道:“诸位诸位,我看,他也是初犯,大伙拿回自己的钱,得饶人处且饶人,我看此事就这么算了吧。”
叶归一面大声的说着情,一面伸手将大胡子拉了出来,消失在街角。
围观群众见事主跑了,也就意兴阑珊,纷纷作鸟兽散了。
转过了一个街角,那大胡子方才甩开叶归的手,大声道:“你什么意思,竟敢挡老子的财路,我……”
举起拳头,便向叶归打落。
叶归右手轻出,已是将那大胡子的拳头拦了下来,笑道:“胡子兄,别急,我不是挡你的财路,我是有一笔大钱要送给你。”
说话间,已是从怀中取出了一锭银子,送入了那大胡子手中,道:“这只是一点见面礼,表示我的诚意。接下来,我想和你做笔小交易,要是做成了,嘿嘿……”
叶归手中已是多了一颗拳头大的珍珠,道:“这个就归你了,如何?”
那大胡子见到一锭银子,眼睛已是亮了。此时再见到珍珠,那简直就是傻了。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这样的美事竟会落在自己头上,一锭银子已经够了生活上一年半载的了,这颗大珍珠,保守估计,也值得上上千锭银子,以变戏法赚钱而论,变上八辈子,也不一定能变到这么一颗大珍珠。
“你……你说的……的……是真真的?”
大胡子感觉到自己的舌头都打结了,伸手手去,便欲接过那大珍珠。
岂料,伸手却抓了个空,叶归已是将那大珍珠收了起来,道:“你就不问问我的条件?”
大胡子这才醒悟过来,道:“什么条件?我都答应都答应!”
叶归伸手指了指他手指上的戒指,道:“我要买它。”
话音刚落,那大胡子更是高兴的跳了起来,当即从手中褪下了那戒指,道:“没问题,没问题。”
此时,大胡子心中窃笑不已:“我的天呐,我真是上辈子积德了,卖了半辈子艺,临了临了,不知从哪冒出个傻子来,用这么一只大珍珠来换这么一个破戒指。”
第一百一十一章 乾坤戒
那大胡子心中虽然把叶归当成了一个傻子,但口中却是更加恭敬,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谁给钱谁就是老大嘛。
只听那大胡子道:“不瞒大爷,这枚戒指啊,是我前年在沙漠中捡到的,戴在我身上,也没什么用,就是能演个把戏啥的,也赚不了几个钱,大爷,您出这么个高价,我想啊,这,这戒指戴在您手中,一定好看,您看您长得这叫一个玉树临风英俊潇洒……”
叶归不理他的马屁,道:“对了,你放在里面的东西还要不要,要的话拿回去……”
大胡子听说戒指中的东西还能还给自己,不由的千恩万谢,忙不迭道:“要的,要的,大爷,您真是大善人活菩萨呀。”
叶归伸手轻轻的触摸着这个戒指,只听到一声轻微的响声,下一刻,从戒指中,已是掉出了数件物品,却是美女一个、破棉被若干、水壶若干、干粮若干。
那美女一出来,立即开始跳舞,刚跳了一下,大胡子已是一把抓住了她,道:“行了行了,不用表演了,这大爷啊,已经买下这枚戒指了,往后,我们就有好日子过了,你也不用躲在戒指里表演了。”
那美女这才停下来,仔细的打量着叶归。
叶归微微一笑,已是将那枚大珍珠交到了大胡子手中,道:“好,财货两清,我们就此告别。”
大胡子深怕叶归反悔,忙道:“对对,财货两清,君子一言那个驷马难追,一言为定,从今以后啊,珍珠归我戒指归你,绝不反悔,若有反悔,那个天打雷劈,永世不得……”
叶归无奈的摇了摇头,已是迈开了步子。
身后,那美女从大胡子手中拿过大珍珠,不停的摆弄着,眼睛发出了闪亮的光芒。
忽然,美女已是向着叶归飞奔了过去,口中大声叫道:“大爷别走,求包养啊!”
第二天一大早,叶归便出现在了前往北方大沼的山路之上。
右手中指处,一枚戒指很好看的戴着。
他没有御刀而行,铁狮子也没有跟着,一直背着的包袱也不见了。
怎么回事?难道堂堂天绝军团少主竟然被人打劫了?
但看他脸上露着的微笑,就知道像这样的倒霉事一定没有发生了。
事实上,如果有人一直跟着他,那人便会发现,他保持这样的微笑已经有一夜了,自从他得到了那枚戒指,就一直没有停止过微笑。
当然,他这么开心也是有理由的。
在这个世界上,花一颗珍珠外加一锭银子得到一枚乾坤戒,任谁都会合不拢嘴的。
乾坤戒,顾名思义,取得就是袖里乾坤大之意,其妙处唯在能以少量的空间存下大量的物体。
就说当下吧,这枚小小的乾坤戒中,已经放了一只铁狮子,足够一人一兽用半年的水和干粮,外加一些书籍、衣物了。
当时,在贺雄的书屋中,叶归便看过关于乾坤戒的记载,知道这是一种非常好的储物装置,只是近千年来,这种制作工艺已经失传了,是以乾坤戒一直以来都是一种极难得的东西,放眼天下,还从没听说过谁拥有这枚一枚戒指过。
这么难得的宝物竟然也被他遇到了,并且以这枚廉价的价格轻易买了下来,还得到了卖主的一连串奉承话,你说叶归能不乐吗?
叶归一步一步的向着北荒山脉攀爬而去,他没有选择御刀飞过甚至是乘着铁狮子飞行当然不是没有理由的。
自从进入了佛手镇,他便觉得这北荒山脉出现的甚是诡异。
佛手镇外还是沙地,过了佛手镇,沙地竟然突然变成了坚硬的岩地,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北荒山脉就像是被什么力量硬生生的搬到此处来的一般。
叶归放弃飞行,而选择步行过山,就是想近距离考察一下这座诡异的山脉。
虽然说山脉诡异不诡异跟他没有关系,大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但在这个世界上混,多了解一些事总是不错的。
果然,被他发现了一件诡异的事。
他一抬头,竟然发现那佛手峰佛手的中指向下勾了下来。
他清楚的记得,昨天他看的时候,那中指是直着向上的,可是眼下,却变成平行于地面了。
就在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心中猛地一动,披云刀竟是不受控制的出现在了他的手中,刀体上发出暗红色的斗气竟是全部指向了那佛手峰,似乎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一般。
与此同时,猛听的咯咯的响声自那佛手峰上传来,适才还平指的中指已是缓缓向上竖了起来,终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
披云刀刀身上的光芒这才缓缓弱了下去,恢复了寻常乌沉沉的模样。
叶归见并无异样,方才将刀收了起来,暗道:“怪了,披云刀这还是第一次主动跳出来对一座山峰发出攻击性的光芒,这是怎么回事?”
向前走了几步,已是给了自己一个解释,道:“披云刀乃上古神兵,想来与这山峰有些渊源吧,待忙完了事情,倒是要好好向周围的村民了解一下这山峰的来历。”
原来叶归一直忙着赶路,昨夜得到乾坤戒之后,便马不停蹄的采购生活用品以及食物,之后才匆匆找了个客栈休息了几个时辰,并没有向人好好了解过这佛手峰的来历。
披云刀好歹平静下来了,叶归调整了一下呼吸,已是大踏步向着山上走去。
这北荒山脉山路虽是崎岖难走,但对于叶归这样的修道人士来说,并不甚艰难,是以不多时便已是到了半山腰,站在半山腰看去,叶归忽然又发现了一件极不寻常的事。
这座佛手镇,外形看去,竟像是一个巨大的脚印,不仅脚印清晰,便是五个脚趾也是历历分明。
站在高处看去,但见脚印所在之处与脚印之外,分明是两种颜色,脚印所在之地,是寻常的土地,长有树木花草,当然,也有坚硬的岩地。脚印之外,便是荒漠,寸草不生。
见此奇事,叶归不觉暗道了一声:“好大的脚,却不知那人是何等之大!”
第一百一十二章 领悟刀法
叶归一路且行且看,除发现这一手一脚印不寻常之外,山上倒也寻常,只是寸草不生罢了。
当然,这也很好理解,因为这南面的山,都是坚硬的岩石,也没有雨水,任何植物都没办法在上面生长。
山路到了高处,已是不再向上延伸,只是平着伸展了进去,路也宽了不少,竟已是到了这北荒山脉的山顶。
当然,那除佛手峰过于陡峭攀爬不上之外,北荒山脉的各处的高度,俱是相差无几。
在在山顶看去,但见北荒山脉之顶,竟是一个巨大的平地。
平地的中央,赫然出现了一块巨大的方形石块,颜色暗红,硬生生的嵌在平地之上,仿佛一枚钉子将整个北荒山脉钉在地上一般。
那暗红色的方块之中,似乎还有几个什么字,只是历经风雨,已经看的不是很清楚了。
极目远眺,叶归很快发现这样的石块并不是只此一处,似乎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块。
以石块为界,北边,已是一片翠绿,站在高处往北面地处看去,但见地上已是植被繁茂。
见此情景,叶归不由暗道:“想来,北荒漠形成的真正原因,便是因为这座古怪的山脉,他横在这里,将北面吹来的水汽阻隔了,使得南面底雨不降形成荒漠,北面则水分过多长期淤积形成了北方大沼。而这些怪异的石块,就是定住这北荒山脉用的,如果有人能够将这些石块移除,将北荒山脉搬走,我想,北方大沼与北荒漠都会是一个风调雨顺的地方。”
心中这样想,已是很快的翻过了山脉,下山之路就简单多了,叶归既弄明白了些事,更不行走,直接御起披云刀来,不多时,已是离那北荒山脉很远了。
出乎他的意料,北方大沼倒是似乎比北荒漠更为平静。
一连飞了十余天,竟是连一丁点的危险也没有碰到。这十余日里,每日,叶归都会抽出两三个时辰来修炼,修炼出的天书念力斗气,通通被披云刀吸走了。
随着披云刀吸走的天书念力越来越多,叶归与它之间的心意也越来越相通了,知道披云刀吸走自己的斗气绝无恶意,也便越加勤奋练习,将斗气不住的向披云刀填去。
这一日,他天书念力沿着周身经脉运行了两个周天,忽然觉得有些累了,便躺在草地上,沉沉的睡了过去。
睡了不久,忽然觉得体内仅存的斗气突然不由自主的动了起来,向着披云刀离去,只一会,已是消失的干干净净了。
叶归虽然知道披云刀并无恶意,但此时见到自己丹田内竟然空空如也,也是大吃了一惊,忙伸出手去,想要抓在披云刀。
岂料手指一触到披云刀,竟然被硬生生的弹开了。下一刻,从披云刀中,竟是突然跑出了一个白衣人,白衣人伸手一招,披云刀已是落入了他的手中。
叶归大吃了一惊,忙喝道:“你是什么人?别动我的刀!”
那白衣人却并不看叶归,只一瞬间,已是消失了。
“喂!”
叶归见那人竟然将自己的披云刀夺走了,不由的大急,挣扎着想要追赶,但是四肢却是无力的贴在地上,一点也动弹不得。
便在此时,只听空中响起了一声轻喝:“着!”
他只觉得眼前一花,那白衣人已是凭空出现在了他面前,披云刀直直指着他的脖子。
叶归一惊,不觉一声大喝,顿觉眼前一亮,却原是南柯一梦。
伸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叶归翻身坐了起来,才发觉自己身上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
身边,披云刀安安静静的躺着。
叶归伸手握住披云刀,不停的摩挲着刀柄,适才这一个梦出现的太突然了。
而且,他记得,在入睡前披云刀是被他收起来了的,可是此时却出现在外面了,这就是说,在他睡着的这段时间内,他运过功召唤过披云刀。
他缓缓闭上眼睛,回忆着梦中出现一切。梦中那白衣人的突然消失又突然出现,用的当然是玄空遁。
“难道,要用玄空遁来使用披云刀?”
叶归喃喃着,心诀默念,已是将自己体内存留的斗气向外逼了出来,向着披云刀逼去。
披云刀初时还有些抗拒,但随着叶归呼吸的调整渐渐与刀的颤动进入了同一节奏,他体内天书念力斗气进入披云刀也便越来越顺畅了。
渐渐的,叶归只觉得自己与刀融为了一体,仿佛,斗气在自己身上与在刀身上根本就没有区别一般。
与刀相融的感觉,他之前有过,但是却从未像现在这般强烈过。
随着最后一丝斗气进入披云刀体内,叶归的丹田终于变成了空空如也。但是感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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