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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仙阵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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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运气似乎不错,或者说,上次袭击归云镇的高手就是狄辉等人。自狄辉等人凄惨收场后,在随后的路段就是一路顺利了,挨到第二天上午十点过,他们总算走出了大山。

到了这里,柳道陵就需要告辞了。他翻身下马,冲秦华冬抱拳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晚辈就在此地与秦当家的作别,但愿来日还能相见。”

秦华冬长叹一口气:“贤侄。此地到红石镇路途遥远,这匹马虽然不佳,也能作为你的脚力。”

柳道陵摇摇头:“秦当家好意在下心领。马匹已经一夜没有喂养,加之连夜奔走百余里山路,早就是强弩之末。在下急于前往红石镇,还不如到悦阳镇上购买一匹好马更为方便。”

秦华冬苦笑一声。柳道陵所说绝对是大实话,如果真的留下这匹马,恐怕进入悦阳镇就得歇息一天,反而会耽误柳道陵的行程。

如此一想,秦华冬伸手入怀,掏出一个大大的钱袋,抛到柳道陵手中,真诚地说道:“这里有一些盘缠,想要购买几匹好马也足够了。也算是答谢贤侄两次救回小女的性命,还望贤侄不要推却。

柳道陵握住钱袋,就知道里面不低于百两重量,如果里面装着的是黄金,别说几匹好马,恐怕想要购买两匹最神骏的千里马也够了。

他迟疑了一下,还是没有拒绝秦华冬的好意,将钱袋往怀中一揣,笑道:“长者辞,不敢辞。如此,晚辈生领了。”

秦华冬微微颔首,语重心长地说道:“贤侄。红石镇凶险,却远远赶不上灵塔镇。秦某知道贤侄并非鲁莽之人。我希望,如果情况不对,还是暂时放弃行动。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也只经历了四年多的仇恨消磨,不妨再等三年五载。”

柳道陵听秦华冬说的真诚,心中感动,抱拳道:“晚辈明白了。”

这句话说完,他的目光移向了秦双月的脸上,暗叹一口气,重重地抱拳道:“三小姐。今后,请勿再往凌霄山涉险。你这么漂亮的女子,何须亲自参与打打杀杀?在下想来,在下次见面之时,你能够温柔地对待任何人。柳道陵告辞!”

话音一落,他转过身去,大踏步向悦阳镇奔去。

秦华冬看着柳道陵坚定的背影,心中感慨万分。他清晰地记得,在四年多前那个悲伤、落寞、颤抖的幼小身影。四年之后,那个幼稚的身影居然到了他都需要仰视的地步,这一切,仿佛是在梦中。

秦双月同样觉得是在做梦。她同样无法想象柳道陵的悟性与机遇,短短四年许,就从当初的无知少年成长到了这种程度。

然而,世间之事,往往需要一个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他们之间,似乎缺乏的就是缘分。哦,应该说,是有缘无分。

这样想着,她的眼泪扑簌簌地掉落下来,至于柳道陵临走之前的话,她早就忘在了脑后。甚至决定,她必须运用这段时间,让自己也成长到柳道陵那样的高度,否则,怎么可能配得上他?

柳道陵绝对没有这么多想法。

他既然选择离开归云镇,就没有再打算回头。抛开仇恨不说,他的远大目标也需要自己用行动去追求。

他的坚定与坚强一直以来都是黑袍人所赞赏的,事实上,如果他没有这份强大的意志力,黑袍人也不会在意他的根骨。因为,这个世上,根骨好的人虽然少见,也不是寻找不到,而根骨好,又拥有强大意志力的人才是真正的天才。

柳道陵的思想并没有在这方面,甚至没有再去考虑复仇的事。他想的是,当他面对狄辉等人的时候,在他耳边说话的人究竟是谁?

可惜,他实在没有任何线索与那位神秘人联系在一起,想了一阵,不得要领之后,就只能无奈地放弃了。

出山口距离悦阳镇也仅有十余里大路,大步而行,不需大半个小时就来到镇子高墙外面,看着城门洞开的熟悉镇子,他不免再次感叹起来。

他也不急于进城,以他对悦阳镇的了解,知道马市在城北的牲畜市场,他身上有着三只领域盒子,收拾着足够他三个月的日用品及干粮,何必还要进城去耽误时间呢?

说不得,直接到马市购买马匹,而后也不进城了,趁着天色还行,今天先过了暗风林再说。

这样一想,他将六石半的强弓龙鳞及其箭矢取下来,收进领域盒子,再取出一个小包裹背在肩上。这个打扮,极像是过路的单身行人。打扮结束,便绕过西城门,不一会就到了马市。

第六十九章马市伙计

或许是时间早了点,马市并不热闹,仅有稀稀疏疏一二十号人在市场里来回走动看马。

东远国北方的马匹相当不错,特别是河昌城一带的军马更是精品,素来有“河昌马、行天下”的说法。

这是当然。

河昌马个头高大,奔跑速度快速,同时还具备耐寒、负重力强、耐力久远的特点,且三项指标都属于极其强横的种类,就连北方军队使用的马匹也多以河昌马为首选。

柳道陵极目一望,马市里面上百匹马,最少有二十匹属于河昌马,心中立即高兴起来。

进入马市,刚走了十几步,一位伙计打扮的年轻人便快步迎上前来:“客官,请问您是否趸马?”

“呵呵。如果有好马,倒是想要购买一匹。”

“客官,还真是巧了,在下手中就有几匹最好的河昌马。”伙计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柳道陵看了一眼伙计。此人年约二十六七,人倒是长得精神,可是,那双眼睛却闪闪躲躲、飘飘忽忽,让柳道陵的心中忽然警觉起来。

他是什么人啊,跟着八个悍匪玩了那么久,对人性也多多少少有些了解,甚至学会了观察一个人的心思,才看到伙计的眼神,他就觉得不那么简单。

不过,他是罡力级强者,还是那种能击杀罡力级顶峰强者的强者,岂会在意伙计是否要对自己不利?伙计这样一说,他便笑了笑:“如此,就劳烦二哥了。”

伙计将柳道陵带到马市一个角落,指着几匹高大的骏马:“呵呵,客官,这四匹骏马均来自于河昌城的冷风草原。您常年在外,就知道河昌马行天下的说法,而河昌马尤以冷风草原的风冷驹最为神骏。客官请看。”

“果然是好马。”柳道陵看到四匹马,立即就喜欢上了,不过,他心中却想着伙计闪躲的眼神,童心大发,随口问道,“还有没有更好的?我可听说,风冷驹里面还有一种马王,号称翻羽神驹,传说,翻羽速度之快,可逾飞鸟,其耐力之佳,就是大雁也不能与之相比,其负重力之强,可超三千斤!”

“呵呵,看来客官也是内行。不过,那样的马匹谁也不可能牵到马市上出售,而且,每一匹的价值都超过三千两白银。”

“嗯,如果你有这样的马匹,三千两白银倒是小事。”

“哦?客官真想要翻羽?”伙计两眼一亮,开口问道。

柳道陵随手从怀里掏出一个钱袋,翻开袋口,露出里面黄橙橙的小金锭,笑道:“区区三百两黄金在下还是有的。这个钱袋也只是其中之一。”

伙计往钱袋里面一看,两只眼睛就鼓大了。

诚然,这只钱袋也最多能装进去一百多两黄金,问题是,如果在黄金中间夹杂着十几枚鸽蛋大的明珠呢?岂不是价值万金了。

是的。这种明珠每一枚的价值都要达到八百两黄金以上,有些时候,千金亦不能求购!

到了这时候,柳道陵才知道秦华冬的手笔并不小。

的确如此,因为这只钱袋就是秦华冬给他的“盘缠”,当时,他只觉得里面仅有百十两黄金而已,就随手收下了。到此时,他都没想到秦华冬对女儿的性命也是看得很重的,随手丢出来的钱袋就价值万金,反倒是让他暗自愣了一下。

伙计的眼底闪过一丝贪婪和阴狠,随即哈哈大笑道:“客官,翻羽神驹并不在此地,如果客官想要这样的马匹,不妨跟我走一趟?”

伙计的眼神岂能逃过柳道陵的归真神目?他见到伙计上钩,愉快地问道:“到什么地方?”

“距离此地七里之外有一个周家村,在下的掌柜就居住于那里,他老人家的手中就有这么一匹神驹。”

“七里之遥啊?”柳道陵嘴上喃喃地说道,“这样吧,我给你一点时间,你去将马匹带来,我在此等候就是。”

“呃。。。。。。客官,翻羽并非拿着钱就能买到的神驹。同时,翻羽一旦发现,几乎都被官府强制征用,并送到京师分配给王孙贵族,在民间是见不到的,谁敢带到马市上来啊?”

“也倒是。”柳道陵点点头,思索了一阵,非常勉强地说道,“那我们就快去快回吧?”

“好嘞!”伙计大喜,连忙跑去请人帮忙守着马匹,便带着柳道陵往西北方奔去。

往西北方不远处,就进入了一片树林,这里的树林远不如暗风林的生猛。

东远国的人口看起来超过十五亿,但所占的国土面积太大,方圆十三亿里,十五亿人口洒在这么大的土地上,也只能叫做地广人稀,即便是这类年代并不久远的树林子,也属于常年见不到人迹的地方。

伙计在一路上不断地说着话,看起来是在介绍这一带的风土人情,只不过,柳道陵却发现此人心不在焉,总是在往某个方向不停地张望。

他冷笑一声,不动声色,只顾着跟着伙计走路,似乎完全没有见到伙计的可疑行为。

按照柳道陵的想法,此人说不定是暗风林一带的土匪,是被派到一些主要镇子里打探商队行踪的人员。

原本,这并不关他的事,反正莫铁枪早就消失了,他想要报仇就得到灵塔镇去。

问题是,他父亲在四年多前死在暗风林外围,连带着他将整个暗风林的土匪都恨上了,虽然知道这股土匪并不是莫铁枪的队伍,也绝不妨碍他想要清理土匪窝的想法。

其次,他对秦华冬所说的莫铁枪下落还是有些不太相信。

倒不是他认为秦华冬会给他假情报,而是因为那些消息都是从商队的口中打听而来。商队的消息能全部相信么?不能!

那么,眼前这人如果真是他所想象的土匪,说不定,他能很简单地得到一些更准确的消息。否则,他又怎么可能为了他的童心耽误时间呢?

两人走了六七里,看看四周的环境,显得越发的幽深起来,伙计到了这时候,眼里已经开始散发凶光,他突然抬手指着柳道陵的一侧:“快看!那是什么?”

第七十章追踪

柳道陵几乎大牙都笑掉了,这个小伙计,居然还玩这种儿童把戏,只不过,为了配合,他还是扭头就去看那个方向。

他刚扭过头,脑后呼的一声,伙计抬起拳头就冲着他的脑袋一拳打来。

柳道陵暗自点头,这个小伙计居然也是内力级巅峰的人,这一拳的力量足以让普通人断两块骨头了。

但这样的拳力,打在他身上最多算是挠痒痒。他强忍着还手的**,硬生生地受了一拳,一跤跌在地上,装着晕头转向的样子,似乎想要爬起来,却因为头晕,又跌坐在地上。

伙计见自己一招得手,大喜过望,从内层衣服里抽出一柄匕首,一把将柳道陵按住,匕首顶在柳道陵的脖颈上,叫道:“把你所有值钱的东西交出来,老子要是高兴了,就饶你一命!”

“好汉!千万不要杀人!”柳道陵坐在地上,没口子地说道,“我全给你,只要你放我一条生路就行!”说着,就去掏怀里的钱袋。

“别动。老子自己来!”伙计说着,一只手依然用刀顶着柳道陵,一只手就去怀里掏出那只让他垂涎欲滴的钱袋。

这只钱袋倒是搜出来了,但柳道陵不是说过他的钱袋不止一只?怎么就只有这一只了呢?他怒道:“其他钱袋呢?”

“在包袱里。”柳道陵老老实实地回答道。

伙计打开包袱,果然翻出两只钱袋,只是,打开一看,里面都只有百来两银子,他勃然大怒:“他妈的,你不是说有几个那样的钱袋?”

“好汉,难道我带的钱还不够买马的?看起来,你有翻羽的话就是在骗人了。”柳道陵万分委屈。

“妈的,你以为翻羽会出现在民间?那可是河昌城军马司明令禁制民间买办的重要资源,谁要是敢于走私翻羽,诛灭三族的大罪立即落下来。再说了,你还以为区区几千两银子就能买到?”

“好汉,您拿了这么多钱,总可以放了我吧?我乃是逃家出来的少爷,大不了就回家去,绝不会暴露好汉的行踪!”

“放了你?”伙计大笑起来,“老子会这么傻?”

说罢,伙计再发一拳,重重地打在柳道陵胸前,将柳道陵打飞出去丈外,跌落尘埃,便寂然不动了。

“嘿嘿。这么简单就宰了一条肥羊。黄金白银老子留下自己花,至于这些明珠,就拿上山寨先给大当家。这一回,老子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说不定,能够升到队长级别,还能跟着大当家修炼武艺,假以时日,只要进入气旋级,也能在大厅里坐上一把交椅了。”

他想到得意处,哈哈大笑一阵,便转身往一个方向狂奔而去。

他哪里知道,当他前脚一走,柳道陵便腾地跳起身来,拍拍身上的泥土,嘴角泛起了一股阴冷的笑意。

这些土匪果然是杀人不眨眼,随随便便就是一条性命,他要是不为更多商人剿灭这个山寨,他可以自杀以谢天下了。

好在伙计不想在身上沾血,因而没有用刀杀人。当然了,如果伙计真的用刀,柳道陵自不会引颈就戮,那时候,大不了生擒此人,用严刑逼供就是。

弯下腰,从脚脖子那里取出领域盒子,将六石半强弓和他的箭矢背上,而后,抬头看看天色,放开大步就追了上去。

如果说追踪能力,在凌霄山一带谁能比得上他?嗯,不仅仅是凌霄山,恐怕,在北方各地,能够赶得上他的人屈指可数。

在这样的能力之下,不到几分钟,他便找到了伙计走过的痕迹,而后,沿着这条线索,慢慢尾随在四五十丈之外。

伙计长期生活在山野中,个人实力又是内力级巅峰,脚程是相当不错的,也就个多小时的样子,就奔走了二十余里山路,来到了一片乱石滩中间。

伙计到了这里就停下步伐,左右前后地观察了一阵,确认没有谁跟在身后,快步来到一块镶嵌在两株大树中间的巨石下方,一矮身,就消失不见了。

“哟?够隐秘!”在不远处的一棵大树上,柳道陵从密密的树叶里探出头来,就感叹了一声。

等待了大约两三分钟,他飞身跳下大树,来到那块巨石前,仔细地看了一下,伸手薅开那丛灌木,下面果然有一个仅容一人进出的黝黑洞口。

他有归真神目傍身,自是将洞内看得清楚,毫不犹豫就跳了下去。

他并不担心被人发现的问题。这里仅容一人进出,摆明了不是正门,否则,一群强盗连人带马怎么着也得有百多的数量,这个洞,别说马匹了,就连有些强壮的人都不好走。

一路行去,走了三四里,眼前一亮,他居然来到了一处峡谷之中。

“娘嘞,暗风林里居然有这么好的去处?难怪官府多年征缴尽皆以失败告终。”柳道陵站在洞口,由衷地说道。

是的。他所处的位置是在一株大树脚下,站在这里,正好能看到峡谷全貌。

峡谷占地面积绝对不小,最少也在七八十里的样子,在远处,房舍林立,农田成片,光是看到这些农田和峡谷里的气候,就知道足以养活两三百口人。

只是,从此地的情况看,应该没有这么多人口,打死了也就**十口人吧?

据他所知,暗风林一带最少有着四五股土匪。试想一下,屁股大的一块地方就有那么多人在刀口上讨生活,岂会不产生矛盾,只要有了矛盾,难免打打杀杀、磕磕绊绊,一个山寨能集中到七八十号人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千万别小看这些人,每一个都是经过无数次生死搏杀剩下来的高手,不但彪悍,更敢于玩命,真要是招惹上了,就像是粘皮糖那样沾着你,叫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只是,柳道陵同样是一块粘皮糖,既然这个山寨的人先招惹到头上,他不一口吞了才怪。

第七十一章土匪窝

他嘴角上挂着一丝玩味的笑容,弯着腰,沿着峡谷中的那些个树木之类的摸了过去。

这些人惨了,他可是学过《巧簧宝典》上无数机关陷阱之类的东西,看他的样子,似乎不会让一个土匪给逃出去。

且不说他在这里捣鼓机关的事。

伙计拿着钱袋子飞一般跑进聚义厅,进门就大叫道:“大当家,在下小六子前来恭喜大当家。”

“哦?”在聚义厅上首坐着一位光头大汉。如果柳道陵看见此人,就知道是当初莫铁枪被黑袍人吓走之后,那位没有赶上趟的悍匪,“老子有什么喜事?”

小六子点头哈腰到:“大当家。今天在马市上,小的遇上一个逃家的少爷,此人居然想要购买翻羽神驹,还出示了十几枚明珠。小的看他是个肥羊,便将之骗到森林中给宰了,取得明珠十四枚,特来献给大当家。”

小六子说着,掏出一个钱袋,往手心里一倒,只听叮叮当当一阵清脆的声音,在他的掌中,多了几枚鸽蛋大的明珠。

“好东西啊!”光头壮汉看到毫光闪闪的明珠,立即就站了起来,接过一枚珠子捻在两指之间,举到头顶看了一眼,狠狠地点着头,“果然是天南国南浦玉珠!这种明珠,每一枚的价格都在千金之上!哈哈,小六子,你献上明珠,足以显示你对我刘汉平的忠心,更显示了你对山寨的忠诚。不错!不错!相当不错!”

刘汉平说了这几句话,转身回到他的交椅上坐下来,抬高音调大喝道:“来人啊!”

随着他的喊声,两个粗壮的大汉连忙跑了进来,冲着他重重抱拳道:“大当家!”

“宣布下去,今天在聚义厅摆酒,在酒宴上,老子将抬升小六子做一个队长!”

“是!”两人转身而去。

小六子在一边听着大当家的话,大喜过望!这一下,他是又发财又升官的,今后,也算是山寨的中坚力量了。

他当然不会将所有明珠献上,事实上,秦华冬拿出来的是十八枚明珠,这套明珠据称是南浦之冠,号称“南浦十八子”,乃是前朝一个宰相家的传家宝。后来,前朝被灭,宰相携宝外逃,却在半路糟了兵灾,死于乱兵刀剑之下,南浦十八子遗失。

结果转来转去,转到了秦华冬的手中。

南浦十八子放在一起,其价值之高,足以拍出六七万黄金的天价,就算分开了,冲着这个名气,也能拍出几千两黄金的高价来。

可惜,小六子又懂个什么?别说小六子了,就连见过些世面的刘汉平也是不知历史的人,自然无法估量明珠的真实价格。

柳道陵倒是知道这些,可惜,根本没时间细看,也来不及数一下数量,自然是不知道的了。

在刘汉平的一声令下,整个山谷内的人都动了起来,宰鸡杀羊、刷锅洗碗、抱酒粜米的,一片乱哄哄的样子。

这还不错,至少,柳道陵总算搞明白了,煌星寨全部人加在一起一百零九口,其中,女人三十一个,一看就知道是被掳到山上的妇人,即当厨娘,又做娱乐工具,一个个被磨折得几乎不成人样了。

柳道陵看着那些女人,心中没由来的一阵抽搐,如果说,他在刚才还没有打算彻底清洗此地的话,到这时候,他的想法就变成了鸡犬不留!这样一想,就连他布下的机关陷阱也狠毒了几分。

时间在忙碌之间过得极快,转眼,天就黑了。

此时,在聚义厅里面,排开十来张大方桌,汇聚了煌星寨所有的人,就连那些被当做娱乐工具的女人都全部被安排到了不同的桌子上。这是必然,喝酒的时候,岂能没有女人作陪?若是让他们规规矩矩地坐着喝酒,还叫做土匪嘛?

这下好了,柳道陵在外面放开手脚布机关,就准备好好地跟土匪玩玩。

按照他原先所想,本打算等这些土匪尽数喝醉了再动手,那时候,就凭飞虎都能搞定一切了,甚至连他布下的机关都不用岂不省事?反正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谁的手中没有几条命的债背着?他稀里糊涂地杀完也没有任何负担。

世间之事,无巧不成书,就当他将最后一个机关布下去,准备撤退的时候,一个喝多了酒跑茅房的土匪旋风般冲出来,正好与他来了一个王见王。

柳道陵倒不会畏惧,但是郁闷啊?就像是做贼被人逮了正着,谁心里好受?

他的反应速度自不必说,那人刚出来,一拳就打过去。

那人也是长期刀头舔血的人,反应虽不如柳道陵快速,也是在闪躲的过程中张嘴大叫:“杀。。。。。。。”

他想要杀什么,就不得而知了,柳道陵的身法之诡异,远不是他能够想象得到了,即便此人的闪躲速度极快,又怎么能与柳道陵相比,被这一拳正打在咽喉上,将整个喉结都击碎了,他后面的话那还能叫得出口?

柳道陵一招得手,知道惊动了里面的土匪,毫不犹豫飞身后退,一面退,一边取下强弓,搭上六支箭矢,死死地锁定了大门口。

果真,他这里才飞退了不足四丈,一群人早已嗷嗷大叫着冲将出来,一个个都举着武器,左顾右盼想要找对手。

“哈哈!老子在此!”柳道陵等的就是大群的人,刚看到这群人冲出门来略一分散,大笑一声,松开了钩弦的手。

“嘣!”一声轻响,弹射出去是却是六条箭矢!

“嗞嗞!”箭矢摩擦着空气,发出毒蛇般的响声,那群人大吃一惊,当头的两三个发现柳道陵的时间较早,因此,纷纷拿出懒驴打滚的招数,狼狈万分地避开了箭矢。

后面的人就惨了,他们冲出来,看到的只有前面同伴的后脑勺,前面的倒是有两三人躲开了箭矢,他们却不行啊。

刹时间,一阵箭簇入肉的声音发出,立即倒下四人,这四人倒地,吓了众人一跳,尽数飞身乱跳。问题是,后面的人不知道外面的情况啊?一见门洞没有人阻挡,都跟着跳将出来。

这下可好,柳道陵的箭技可找到用途了,双手连弹,一支支箭矢暴雨般飞出,那些人谁能挡得住如此强势的攻击?

也才一两个呼吸的时间,门口就摆下十几具尸体,到了此时,所有人都知道了,堂堂煌星寨居然被人给打上门来?

这还得了?刘汉平气得脑子都有点犯迷糊了。

第七十二章刘汉平

刘汉平飞身跳出聚义厅,将手中的血狱刀舞得泼风不进的地步,叮叮当当砸飞了四支箭矢,心中不免大吃一惊。

这些箭矢上并没有包含着罡力,单单是包含的力量就已经震得他手心发麻,他能够想象,能弹射出这种力量的箭矢,绝对是六石以上的强弓。

在他的映象中,似乎从来没有得罪过这样的高手吧?他心中焦躁,大吼一声:“来者何人?”

“讨债的!”柳道陵已经停在八丈之外,在这里,有着两只火把,将他的整个人照得摇曳不定。

“是你!”在刘汉平的身边,小六子突然指着柳道陵,失声叫道。

“不错,就是你家小爷我!”柳道陵露出雪白的牙齿,笑得挺开心的样子,“你小子,抢了小爷的东西也就罢了,这点气小爷还受得了。但你杀人灭口就太过火了。小爷我真要是普通人,不早就被你杀了?好!既然你做初一,就得让小爷做十五!”

“他是谁?”刘汉平听着这几句对话,心中极不得劲,总觉得被耍了。

“他。。。。。。他。。。。。。他就是十几颗明珠的主人。。。。。。。”此时此刻,小六子已经完全没有半点得意的样子了。

他知道,即便等会柳道陵被刘汉平所杀,也会因为煌星寨莫名其妙死了十七八号人的事迁怒与他,那时候,刘汉平能让他活着?

如此一想,他真恨不得将柳道陵碎尸万段,提起一柄长枪,大叫着就冲了上来。

要活命,就得先拼命!如果,他能够杀了柳道陵,兴许,刘汉平在高兴之余,还能饶他一命呢?立即将那一柄长枪舞得呼呼作响,就是想要防御柳道陵的箭矢。

可是。。。。。。

柳道陵满脸微笑地站在那里,就连举起强弓的动作都没有,就这样静静地站着。

小六子的速度也不算慢,在抱定拼命的决心之后,他的实力已经百分之一百二地发挥出来,大吼着来到柳道陵身前,见柳道陵丝毫没有用强弓的打算,也不免有些疑惑。

不过,这时候他也属于骑虎难下,只有拼死一战了。

“呼!”长枪划过空气,带来了沉闷的声音,枪尖在抖动出几朵枪花之下,直奔柳道陵胸膛。

“嘿嘿。”当枪尖来到胸前不足三寸地方时,柳道陵笑了一下,微微侧身,枪尖已从擦着他的衣服刺了过去。

而后,柳道陵微微跨步,右手握拳,击出!

“嘭!”小六子在一声闷响之中,喷出一大口血,身子如断线的风筝,飞出去丈多远,啪嗒地跌落尘埃,就此不动。

“嘶!”其余人倒吸一口冷气!

诚然,小六子仅仅是内力级巅峰的好手,在煌星寨,也属于比较垫底的人。问题是,柳道陵不是弓手么,怎么在近战方面也能如此强横?这一点,显然与他们所掌握的经验相当不同。

刘汉平也是心中惊怒,但他毕竟是悍匪,久经生死,又岂会被柳道陵吓到?他眯着眼,仔细地看了一阵柳道陵,笑道:“这位小英雄。某家刘汉平。看看你,年纪轻轻就能有这样的修为,你只要同意到我山寨来安身立命,将坐到第三把交椅!”

“呵呵,多谢刘当家。你的好意心领。可惜,在下与暗风林的匪类有着刻骨的仇恨,岂能投身仇家?”

“年轻人心高气傲在所难免,但把话说得太满就叫做狂妄了。”刘汉平的眼里开始流露出杀意。

“是否狂妄只能在手底下见真章。记住,我姓柳,柳道陵!”他说完话,突然飞身后退,与此同时,龙鳞拉开,阵阵箭矢疾风骤雨般拥将出去。

他可没有那么笨,这群土匪当中,最少有两个罡力级强者,外加十余个气旋级巅峰高手,在这么宽阔的地方,要被这些人围在中间,即便他再有能耐,也得陷入危局。

况且,他不是布下了那么多陷阱?不用白不用!

刘汉平见柳道陵不上道,再也不掩饰杀意了,他的身上腾起一股滔天的杀气,大吼道:“操家伙,给老子剁了他!”

“嗷!”众土匪大吼一声,纷纷操起家伙,疯狂地追着柳道陵的身影,看他们的样子,恨不得将柳道陵生吃了。

可惜,他们忘记了,柳道陵手中是武器是弓箭,弓箭是可以在远距离上杀人的利器。

不错,现在是晚上,一般弓箭手在这种天色之下,精准度严重下降,对他们的威胁并不大,毕竟,敢于冲在前面的人,都有着绝对的信心躲避或者抵挡箭矢。

然而,谁又知道,柳道陵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一个归真神目,在夜里,也能做到二三十丈清晰无比。

“蹦蹦蹦!”弓弦在黑暗之中不断地响起,每一轮三支箭矢,都能精准地射杀一至二人。连续三轮箭矢出去,那些人着急了,都拼命地分散开,想要借助山谷两面的树木躲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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