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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书城薄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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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性分类:架空/宫廷江湖/强攻弱受/甜蜜
关键字:杨连城 李重书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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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网VIP2012。03。30完结
Chapters1
江湖武林瞬息万变,腥风血雨,最最不缺乏故事及话题的就是众多武林人士汲汲营营明争暗斗暗潮汹涌的江湖了。恩怨情仇,天下第一,绝世武功、藏宝图。。。。。这些东西在江湖中辗辗转转,不知溅了多少鲜血,害了多少性命,坏了多少家庭,毁了多少门派。
但这跟平日只为温饱劳心奔波的老百姓无关,如若要说有关联的话那就是这些江湖门派的事有可能成为老百姓茶余饭後消遣的话题而已。
比如说最近江湖上各门派都为了一本据说是天下第一的武功秘籍竞相争夺防范,整个武林都处於暗潮汹涌之中,只要一点点微风吹过,那暗潮就会立刻滂湃翻腾,掀起千层浪。
水村是位於殷朝南部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这里因为水草丰美,物产也较其他的地方丰富一点,生活自是比其他的山村要好些,温饱基本上都不用愁的,过年过节还能捎上一两斤肥猪肉,过个快快乐乐的年。
水村除了几户外来的外姓人外,其余的都姓李。李田垄(一听名字就知道他是在哪个地点出生的了),水村的村长,淳朴却不愚蠢,善心却不圣母,好高却不骛远,是村民们公认的好村长。
李田垄二十成婚,第一第二年一连生了两个儿子,都长得很像他,端正憨厚一脸正气。李村长一连得两子很高兴,想著以後两三年再接再厉多生几个,反正现在家里也养得起几个孩子,兄弟多以後好有个照应。可惜天不如人愿,直到二儿子八岁村长夫人的肚子都再没动静,李田垄和他娘方名草都觉得很遗憾,老奶奶可是很期盼有个孙女的,可惜儿媳妇的肚子一直没有动静了。就在一家人都接受事实的时候,一个小家夥很调皮的钻进了村长夫人的肚子,一家人都十分高兴及期待。
在一家人的期待中,一个白嫩嫩十分可爱清秀的小娃娃出生了。
村长过了而立之年才喜得麽子,且观此子不但生得清秀且十分机灵,李田垄就想著以後让他去读书,反正这时候他大哥二哥都可以帮忙养家了,家里是不用他愁的,说不定到时能考个秀才什麽的,当然能考状元就更好不过了。所以村长亲自给小儿子取了个大名,李重(重视的重)书,意思就是希望他能喜欢念书,重视念书,以便能考取功名。
李重书虽然生在这小山村,但他出生的时候两个哥哥就已经可以帮家里放牛干活了,加上村长家,吃饱喝足是不成问题的,且这时李家奶奶只在家里干些轻松的家务活,重活都被勤快的媳妇抢著干完了,奶奶哪是闲得住的人,这会儿得了个宝贝小孙子,整天乐呵呵的宠著。
李重书从小就聪明伶俐,且长得十分可爱俊秀,家里人都喜欢逗他抱他,把他当成宝,李奶奶更是对他宠得不得了。逢人便说,俺家的小孙子哟,长得俊俏又聪明,可惹人欢心了。
李重书六岁就送到村里的李秀才家去识字了,虽然他聪明伶俐,但毕竟还是小孩子,加上他又格外的调皮好动,让他乖乖的坐一两个时辰那是很痛苦的。李秀才对他是又喜欢又无奈的,他不调皮得过分的话他就轻斥一声罢了。
李秀才家手的孩子都是六岁到十岁之间的启蒙阶段的,村里的娃,到十岁的时候还没见点成效的话就回家里帮忙去了,聪明点且家里有点余钱的就送到镇上的私塾去学习。
李重书五岁就到李秀才家去了,读了一年便显现出天资聪慧了,就是小小年纪的特别有主意,而且很慵懒,让李秀才又爱又恨的。
这天课间李秀才李夫子放这帮子小孩出院子里玩,这帮小屁孩一得自由就呼啦啦的冲出去了。李重书趴在小桌子上,侧著小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重书你不出去玩吗?”一个七八岁的小屁孩冲出去了又跑回来问李重书。
“我想吃大哥帮我摘的又大又甜的桃子了。”李重书答非所问,嘴角一翘,很骄傲的道,“我大哥特别厉害,无论多高的树都能爬上去,无论多重的东西都能扛起来,下田干活也比别人熟练利索。”
李重书的大哥李天比他大了九年,现在已经十五了,长得人高马大的,勤奋老实,家里都张罗著给他看媳妇了。
“我大哥爬树也很厉害,力气也很大。”说到大哥,那孩子眼睛一亮,很自豪的道,有大哥的孩子就是幸福。
李重书眉眼一挑,“你大哥哪有我大哥厉害,我大哥是水村最厉害的。”
李重书虽然才六岁,且在家里简直就是个少爷一样,全家都宠他,什麽事都不用做,甚至要不是他自己不愿意,李奶奶还要喂他吃饭,别家这麽大的孩子都开始帮忙干活了。但李重书就是调皮捣蛋了点,却是个十分懂事的,且小小年纪就已经表现出极其护短的本性,家在他的心里是最重要的。
“才不是,我大哥才是水村最厉害的。”小孩虽然比李重书大了两岁,气势却没李重书强,李重书虽然看起来懒懒的,那那份淡定从容是让人无法忽视的。
“你大哥没我大哥高大,没我大哥有力气。”李重书虽然比他小两岁,但是比那小孩可镇定多了,看他的语气他的表情似乎就已经让他相信他说的都是对的了。
“我哥哥比你哥哥厉害。”小孩也毫不退缩,小脸都涨红了,哥哥在小孩子的心里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小重书歪头瞥了那涨红脸的小娃,很是挑衅的道,“那我们比比谁厉害,那他哥哥就比较厉害。”
“好。”
“比背书,怎样?”他敢肯定他在这方面绝对不是他李重书的对手。
作家的话:
李重书的新文 请大家多多支持!(*^__^*) 嘻嘻……
Chapters2
那小孩虽然被激怒了,但是也还没糊涂,他知道自己没李重书聪明,他说,“不比背书,比跑步,看谁跑得快。”
两人争论间外面的小孩都跑回来围观了,旁边的孩子都说这不公平,重书比他的小,当然没他跑得快。
李重书也知道自己的脚短,但是他是个不服输的主,偏要死倔,轻蔑的道,“比就比。”
小重书在这里是比较得小孩子缘的,多数小家夥都在一旁为他加油。那小孩心里更加不平衡了,暗道自己一定要赢过他。
两小屁孩摆开架势,裁判由这里最大的一个小孩做。裁判一声令下,两个小屁孩撒开脚丫子就拼命的往前跑。
“重书加油。”
“石墩加油。”
………
李重书虽然人小腿短,但起先竞领先了,石墩一看就急了,憋著气赶了上去,李重书呼呼地喘著气,感觉胸口闷痛难受,小脸也苍白起来,但见石墩就要超过他了,他不顾身体的难受也鼓足劲的奔跑。
胸口越来越难受,视线开始模糊了,小重书呼吸一窒,双眼一闭,在小夥伴的加油声中像根面条似的软软的倒在地上。
众小屁孩都吓到了,楞了一小会,小裁判最先反应过来,跑过去一看,小重书两色苍白,额头还冒著汗,知道出事了就赶紧跑去找李夫子。
石墩也停下来愣愣的,见大家围过去才回过神来,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拉著李重书泛凉的手,抽抽嗒嗒的道,“重书你快起来,你起来我就承认你大哥比我大哥厉害。。。。。呜呜呜。。。。。。”
二、离家出走
李秀才跑过来一看,暗道一声,坏了,莫不是这小重书有什麽隐疾?也顾不得想其他的了,忙把人抱进屋放到床上,交代闻声而来的妻子照看著,自己飞奔出去找村里唯一懂医术的赵大夫去。李夫子的妻子安慰了一群受到惊吓的小屁孩让他们到外面去玩,赵大夫来了小重书就没事了,且让最大的那个孩子去村长家把村长叫过来。
那个最大的孩子得了命令仿佛瞬间找到了方向,撒开脚丫子就往村长家跑去了,其余的孩子哪还有心思玩,都缩在门外担忧的看著。那个跟小重书赛跑的小家夥怎麽也不肯走,一直趴在床边眼泪汪汪的看著小重书。呜呜咽咽的说他不应该跟重书争的,不应该跟重书比跑步的,都是自己不好云云的。。。。。。李夫子的妻子劝了一会见他还是那样也不理他了。而是坐在床边拧了温毛巾给小重书擦了脸,见他虽然小脸惨白昏迷不醒,但呼吸已经平稳下来了,暗暗松了口气。
赵大夫家比村长家离李夫子家远些,李田垄李天他们刚从田里回来就听到这个坏消息,仿佛一击惊雷击在众人的心头,一家人都往李夫子家奔去了,到李夫子家的时候赵大夫刚在床沿坐下为小重书把脉。
李奶奶一看宝贝孙子苍白著小脸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简直就要当场晕过去了,幸好想著要一定要等他醒过来才撑住了。
赵大夫把完脉站起来,众人忙急巴巴的看著他。
“俺的乖孙怎麽样了?”李奶奶由李天扶著,老人家手都颤抖了。
赵大夫先安慰一下李奶奶让她不要著急,见她平静一些了才把小重书晕倒的原因说出来。
小重书的病说小也算小,说严重也挺严重的,因为他得的是先天心悸的毛病,无法根治,不过他也不是很严重,只要平日注意养著,不要疾跑和受大刺激就不会发病,赵大夫还说了最好的结果,像小重书这种程度的,只要平平顺顺的过日子,一辈子不再发病是很有可能的。
大家听了都松了口气,虽然觉得这病要跟随他一生,但是他们都宠著他,不让他受苦受累的,也可以保证他一辈子平安顺遂了。
此後大家对他更加宠著了,生怕他又出什麽意外,就连平时会因他太过调皮而斥责他的李田垄都不太骂他了,李重书对大家小心翼翼的样子十分不舒服,但是知道家人是为自己好,担心自己,也只好接受了。
李重书十岁的时候也没去镇里上学,一方面是因为他自己不愿去,一方面是因为家人担心他的身体经不起整日来回的路途劳累。李重书说李夫子很好,自己跟著他学得也能比去镇上学好的,大家拿他没办法,只好随他去了。
李重书书的确是读得不错的,但是到他十五岁的时候他就不再愿意去李秀才家了,也不愿意去考秀才什麽的,整日在家里无所事事的,看些风花雪月的诗词。
Chapters3
李田垄可被他气得够呛的,但他有李奶奶护著,他这个做儿子的又不能跟自家娘叫嚣,所以只好认命了,不考就不考吧,反正他两个哥哥都护著他,以後也不会饿死。李天李地对这个弟弟也是真心的疼爱的,奶奶的爱都给了这个弟弟,且知道她偷偷的攒私房钱说要留给李重书以後娶媳妇用,他们也都乐呵呵的不生气,且更加努力的劳作,希望弟弟一生都能无忧无虑,不用为生活奔波。
在这个人人都要为生活起早贪黑的奔波的小村庄里,李重书就这样像富家少爷一样的长大了。
哎呀,自从墨香跟著项简他们搬走後,李重书就觉得他的日子很聊了,简直就是无聊透顶了,让他急需寻找一种途径去宣泄一下,可又不知道怎麽做。只能偶尔去李树生家去逗逗傻大花或者在李树生空闲的时候跟他聊聊天,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在说,但也总比整天在家里胡思乱想的好。
李家奶奶摸摸宝贝孙子的头,这娃这是怎麽了,整天闷闷不乐的,会不会是得了什麽病?李家奶奶思来想去,终於想通了,是因为小简那个表哥的关系,以前项家表哥在的时候他天天往项家跑,现在项家一家都走了,他才会这麽闷闷不乐的,说起那项家表哥的确是美得有些过分了,谁见了都会喜欢上的。李奶奶脸色一变,坏了,恐怕宝贝孙子是喜欢上项家那美人表哥了,真是造孽啊,好好的一个男人,做啥长成那样子啊。
想到这一层,李奶奶也不声张,而催著儿子给他找媳妇,宝贝孙子也十八了,他家大哥十八的时候都为她生了第二个曾孙了,以前因为他实在是不愿意这麽早成婚就顺著他,现在李奶奶暗下决心,无论怎样都要他成婚了。
这次李重书无论怎样抗拒撒娇,李奶奶就是铁了心要他成婚了,李重书本来就苦闷,被这麽一逼,简直就是烦透了。
李重书实在是觉得家里呆不下去了,晚上偷偷收拾了细软,趁天未亮大家都没起床的时候偷偷出了村,出了村没多久他就有些後悔了,凭自己两条腿和这个随时会出问题的身板,走到天黑都走不到福临镇去。
他有些泄气,但也不能这样回去啊,真的要他跟那些女人成婚,还不如杀了他呢,他硬著头皮继续往前走。
走了大概两刻锺,天有些擦亮了,这时候一辆牛车经过他身边时停了下来。赶车的是一个黑瘦的老头儿,马车上装著新鲜的时令蔬菜,看来是邻村的人,一大早赶著去镇上卖菜呢。
黑瘦老头拉停了牛车,扭头对苦著一张脸的李重书道,“娃啊,天还没亮呢,你这是要去哪?”
李重书脑子一转,便满脸哀伤焦急的道,“我舅母病了(舅母请原谅我吧,李重书在心里暗道),要赶著到福临镇去探望她。”
老头儿一听,马上道,“哎呦,这真是造孽了,生病可是最让人伤心的。娃啊,这儿离福临镇还有好长的路呢,你这样走著去怎麽行,快上车来,我稍你一程。”
“真的?老伯可顺路?”
“顺路,顺路,俺就是要去福林镇的。”
“那谢谢老伯。”李重书跳上了牛车。
牛车咕噜噜的往前驶去。
到了福临镇,李重书告别好心的老伯,在镇上转悠了一小会,又茫然的站了一小会,摸摸咕咕咕发出抗议的肚子,找个卖抄手的小摊要了一碗抄手,那抄手又便宜又好吃,汤汁浓香;皮薄馅多,入口爽滑,细嫩鲜香。
吃饱喝足了,李重书又发了一下呆,然後付了钱,决定再寻个顺风车去绛邑城舅舅家呆一阵子,再做打算。绛邑城离福临镇有两三天的车程,走路是绝对行不通的,自己租一辆马车的话又实在是不划算。
墨香在的时候李重书跟著他一起卖画攒了些钱,但也没多少,这不是还有两三天的路程麽,吃的住的都要钱,他还是省著点花比较保险。
搭顺风车的主意是不错的,但是顺风车哪是这麽好搭的,早上是他运气好,现在都转悠了大半个时辰了,还没找到能捎他一程的马车。
他有些垂头丧气的,正准备自己雇一辆马车算了,这时候一个老头儿驾著一辆马车停在他身边,老头很精瘦但是看起来精神奕奕的比李重书这个十八少年的精神还要好。老头咧嘴一笑,对李重书道,“小子,要不要乘车?”
李重书瞥了他一眼,“要钱吗?”
Chapters4
老头儿一咧嘴,“不用。”
“你是卖肉包子的?”李重书歪著头看他,并没有要上车的意思,却问了莫名其妙的话。
“不是,你问这干嘛?”老头依然笑眯眯的看著他,那笑容很和善,不会令人感到厌恶。
“怕你拉我去杀了做人肉包子。”李重书说完,忽的笑了,抓住车把准备上车,嘴上还不忘问,“你这马车里不会坐了个美女吧?如果是的话你不要我坐我也非要做。”
“嘿,你这小子有点意思,我喜欢,美女没有,人肉倒真是有的。”老头子拉了他一把,聊开车帘让他进车厢里。
李重书探头一看,很是失望的道,“真的没有美女。”
老头十分开心的呵呵笑了两声,“我一老头儿哪来的美女。坐好了,我们要上路了。”
马车!辘辘的动了起来。
“你这是要去哪?”李重书想起了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他们不同路的话,自己这不是空欢喜一场。
“老头儿我四海为家。”老头儿很是洒脱的回道。
真是个怪老头,李重书在心里嘀咕,“既然这样,那你送我去绛邑城吧。”见车里只有两个大布包,就好奇的打开来看。
“好!。”老头儿欢快的答道。
一个包里装著一堆时令水果和几棵青菜,另一个包里是肉干腊肉还有一块用荷叶包著的生猪肉。
这老头,倒是会享受,车里备了一堆吃的。李重书一边把包重新打结一边扬声道,“老头儿你这车上还真的有人肉,是粗硬的臭男人的还是嫩滑的香美女的?”
“我老头儿的口味有那麽差吗?当然是美女的。”老头也跟他贫上了。
两人你来我往的,贫嘴贫得十分投机十分高兴,倒有些相见恨晚的意味。
老头儿好不容易才得了李重书这麽一个有趣的伴,不想三四天就跟他分开,那麽自己又要回到一个人无聊的赶路的日子了,他故意放慢车速,美其名曰,不要错过路上的风景,不然你会後悔的,降邑城一直都在那里是不会跑掉的,所以不用急。
李重书这是第一次出福临镇,他想反正自己也不急,欣赏一下沿途的风景也不错,於是两人走走停停,有时在野外露宿,对李重书来说这是非常新鲜的,他什麽都不懂,只在一旁看著老头子拾柴生火架锅煮东西吃。别说,老头子的厨艺还真不错,紧紧一口大锅几粒盐巴几滴猪油就能做出香喷喷的饭来。
“老头儿你这一手可比福临镇上最好的酒楼的饭菜好吃多了。”李重书眨巴了下香喷喷的腊肉,赞叹道。
“那是。”老头儿得意洋洋的。
“唉,真想一辈子都能吃到你做的饭。”李重书感慨一声,又遗憾的道,“可惜明日就到绛邑城了,以後再也吃不到了。”
老头儿撕咬腊肉的动作顿了一下,眼中有著复杂的神色,“我们两个这麽有缘,以後一定还有机会的。”
“希望如此。”李重书心情有些低落,忽然眼睛又亮了起来,“老头儿;反正你也是四海为家的,不如你跟著我到舅舅家去,我舅舅心地好,一定会同意你住下来的。”
老头儿眼中有著苦涩,我也想啊,可是我不能害了你舅舅一家啊,他笑眯眯的叹了口气,“谢谢小子你的好意了,可惜我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习惯了,在一个地方停太久就会浑身不舒坦。”
李重书也只好作罢。
晚上两人进车厢里睡觉,一人占一边李重书很快就睡著了,对外面发生了什麽事一点也不知道。等他感觉到摇晃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老头儿夹在胳膊下飞奔。他迟钝的想到,老头儿原来这麽厉害,这不就是轻功麽!他觉得很是兴奋,可是被这样夹著有些难受,想开口让老头儿调一个舒服的姿势,一开口却是说不出话来,一口口疾风灌进嘴里。
不知飞了多久,老头儿终於奔进一个破庙里把他放了下来。
李重书头昏目眩了好一会才稳定下来,他忙拉住老头儿的手,刚想开口赞老头儿的武功真厉害,话没出口就被老头儿忽然喷出来的一口鲜血骇到了。
“老头儿,你,你这是怎麽了?”李重书忙扶著他靠墙坐了下来,见他脸色惨白呼吸急促,知道情况非常糟糕, “老头儿你这是,练功走火入魔了?”
老头儿摇摇头,对他勉强笑了笑,哆嗦著手从怀里摸出一本破旧的册子递给他,艰难的开口道,“这是我的传家宝,看在老头子就快要咽气的份上,重书小子你发发善心,把他收了吧。”
Chapters5
李重书神色有些为难,传家宝这麽重要的东西,一个保管不好他可不好跟他交代了,“我只喜欢些野史和风花雪月的诗词,这种这麽有历史意义的书我可不喜欢。”
“看著老头子这几天对的照顾下,你就接了吧,不然我死也不瞑目。”老头儿因为激动呼吸急促起来,似乎下一瞬他就会喘不过气来死翘翘了。
李重书犹豫了一会,只好接了,把书收到怀里,“我尽力帮你保管好。”
“你一定要好好保管啊,这可是我的传家宝啊!”老头强调,目光定定的看著他。
李重书见他那样子只好硬著头头皮答应了,反正就一本破书,又不重又不占地方。
“谢,谢谢。”老头儿说完,急喘起来,一下子就没气了。
李重书摇了他几下,又探了探他的鼻息,颓然的垂下手,正想著要怎样把他搬出去安葬的时候,就听到外面一阵声响,一个声音道,“师兄,前面有个破庙,天成子一定在里面。”
另一个严肃的声音道,“我们进去。”
李重书暗道一声不好,老头儿会武显然是江湖中人,原来他这是被追杀了,眼看那些人就要冲进来了,李重书慌慌张张的躲到角落的一尊佛像後面,慌乱中手按到了某个东西,佛像竞从中列了开来,原来这佛像是空的,李重书心下一喜,天助我也,抬脚窝进佛像里,佛像又自动合了起来。
刚躲好,一行人说著就冲进了庙内,“天成子。”一人惊喜的道,随即又听到他说,“已经死了。”
“搜!”是那个大师兄的声音。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应该是在搜天成子的身,“师兄,这老鬼身上没有。”愤愤的一脚把靠在墙上的天成子踢倒在地上。
那大师兄眉头一皱,目露凶光,恼怒的道,“那老鬼的马车不是载了一个小白脸吗,秘籍肯定在他身上,给我把这坡破庙都翻一遍,我不信他在这麽短的时间内能跑了。”
“是,大师兄。”众师弟开始在破庙里又踢又踹,弄得一阵乒乓响。
李重书一直侧耳细听外面的动静,这会儿神经彻底的绷紧了,他那脆弱的小心脏差点没支撑住就犯病了,幸好他坚持住了。他虽然慵懒骄纵,但毕竟只是一个山村小子,从来没出过福临镇,一出就见到这种阵仗,遇到这种惊吓,说不紧张不害怕那是假的。
一行人把破庙都翻了个底朝天了,但就是没找到人,“师兄,没有人。”
“可恶。”那大师兄就站在佛像旁,狠狠的踢了佛像底座一脚,李重书吓得一哆嗦,闭上眼装死,差点没被吓出病来。幸好那大师兄只踢了一脚就不踢了,估计是底座太硬了,踢到脚痛了,“他肯定走不远,我们追。”那大师兄又道。
众人呼啦啦的出了破庙。
那一行人走了,李重书依然躲在佛像里不敢贸然出来,他们找不到人肯定会折回来的。
东边已经渐渐的泛白,人们也从睡梦中醒来,开始一天的忙碌。
等了大概一个时辰,李重书觉得全身都要麻了,且佛像只有一个小孔,他觉得脑袋也开始缺氧昏眩了,想,这麽久了那些人应该不会再回来了吧,刚想按动按钮出去透透气就听到一阵脚步声,那群人果然又跑过来了,仍然只见天成子的尸体在,一人道:“师兄,一直没有人出去。”
李重书闻言,暗自庆幸,原来这些人留了人下来把守,幸好自己多想了一层,不然小命就不保了。
过了一小会那些声音才渐渐的都消失了,脚步声也都听不到了,为了保险起见,李重书还是不敢轻易的现身,又等了大概两刻锺,太阳已经暖暖的洒遍整个大地了,李重书终於憋不住了,按动机关,佛像震动几下,从腹中向两边裂开一道门。李重书赶紧伸了个头出来像小狗一样伸了伸舌头,拼命的大口大口的呼吸。
晨光透过破旧的屋顶缕缕渗透而下,照在少年苍白脸上,仿佛一点点萤光闪烁,给那张清隽的脸晕上一层奇异的光彩,一鼓一鼓的脸颊,因为憋气而染上一层粉色的红晕,扑闪扑闪的羽睫,一瞬间的动作表情,却仿佛被晨光故意放慢,定格,呈现出一种迷人的光彩。
李重书像小狗一样呼吸了几下,觉得气息顺畅多了,才抬起麻木的腿跨出佛像,吸著气弯腰揉腿,一边还念叨:“老头儿,你这下可是害死我李重书了,早知道就听老爹的话乖乖娶个媳妇继续逍遥的过日子了。哎呦,真是倒霉!不过,你我相识一场,我一会好好安安葬你的。”
念叨完,腿也没那麽麻了,转身准备为老头儿找个地方让他好好安息。
“啊……”
Chapters6
清晨的风还透著一股沁人心扉的凉,如果没有那一把白森森的冒著寒气的剑架在脖子上的话,李重书一定会张开双手深吸一口气,大喊一声,“美人欲比清露……”
可惜,此时那把反射著锐利光芒的剑,让他大气都不敢出一下,用了全身的力气才保持住风度不让自己软倒在地。
“大,大侠?”李重书斜眼瞄了瞄脖子上的刀剑,又斜著眼看那一脸凌厉冷酷的玄衣男人,他吞了吞口水,“大侠,有话好好说,动刀动枪的多不雅观。”
玄衣男人冷冷的看著他,那双眼睛黝黑如翟石,深邃如寒潭,在清晨的柔光中反射出一层骇人的光芒,但却又显得波光恬柔,一种诡异且矛盾的视觉感触,似乎要将李重书的灵魂看穿,他开口,声音低沈好听,却透著硬冷的锋利的寒气:“把秘籍交出来!”
李重书被他的声音冻得哆嗦了一下:“什,什麽秘籍?大侠您在说什麽?”
“快点!”
玄衣男人把刀往他的脖子上凑了凑,李重书那白皙娇嫩的脖子立马见了血,和著早晨的凉风刺刺的痛,李重书顿时紧张起来了,他才十八,大好青春年华,他不想死啊,他还有很多的事没做呢,天下这麽多美人,也没见著几个,就这样死了多可惜啊!忙叫道:“您别,别动手,我说我说。”
那把刀没再向前,但是仍然紧紧的压在他的脖子上,李重书感觉血液顺著脖子流了下来,温热的,痒痒的,他似乎也闻到了浓郁的血腥味,他在心里暗暗的道:老头儿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了,为了我的小命,还是牺牲你的传家宝吧。
“大大大侠,那本啥啥秘籍的在我怀里。”
李重书说完想伸手进衣服里去拿,谁知那人手更快,瞬间已经探手进入他的怀里,可能是太过急切,太过用力了,那只温热粗糙的大手一下子从微开的衣襟穿透过去,触摸到李重书滑嫩的胸膛,某个指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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