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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之剑走长安-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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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北轻轻摇头:“没事,死不了!”



  北堂秋鸿如风一般奔到小房间,将丹药放进北堂飞雪的嘴里,又给北堂飞雪不停地喂水,直到看到北堂飞雪的喉咙滚动了一下,她才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做完这些,北堂秋鸿忽然感觉一股倦意袭来,她躺到北堂飞雪的身旁,沉沉睡去。
第169章 好诗
  三月二十五,清晨,朝阳似火,火红的阳光洒遍整个长安城,许久未见的好天气,终于到来。



  很难想像,昨夜还狂风暴雨,今早却旭日东升,这完全不合道理啊。



  但是,世间有些事总是没有道理的。



  桃花集,一条街道旁。



  百里行风缓缓的睁开眼睛,看着天地间的一片火红,微微愣神,他已经有些天没有见到阳光了。



  百里行风忽然摸了摸自己的心口,不知为何,今天一早醒来感觉特别心安,不再有那种心如刀割的痛楚,也不再感觉将会失去什么!



  好像整个世界豁然开朗了。



  百里行风双腿蹬地,弹身而起。



  “咔咔咔。。。。。。。。。。。”



  一阵令人牙酸的的骨骼爆鸣声响起。



  百里行风再次愣神,凝神内视一看,发现自己竟然突破到九重五层了。



  才七天时间,自己竟然从九重四层突破到了九重五层,简直不可思议,可是他明明记得距离九重五层还有两处屏障没有冲开,这怎么睡一觉醒来,屏障自己就开了,怎么回事,没有道理啊。



  虽然突破的不明不白,不过,百里行风喜欢这种充满力量的感觉。



  他走到街道中间,看街道没人,便拔出了巨阙,他想试试九重五层的力量。



  躬身扎马,闭目凝神,心如止水,以心御剑。



  “灵,犀,一,剑。。。。。。。。。。。!”



  一道三丈高的剑芒,带着惊人的气势,带着呼呼破风声,从百里行风所站的地方,一直蔓延到街道的尽头。



  剑芒所过之处,皆是烟尘滚滚,飞沙走石。



  百里行风微微一笑,想不到灵犀一剑威力这么大,难道我百里行风悟出了上乘武学,应该还是上乘武学里面的顶尖层次。



  “要死啦!哪个没教养的砸我菜摊子?”



  “大清早的就把我豆腐摊掀了,还让不让人活啦?”



  。。。。。。。。。。。。。。。。。。。。。。。。。



  听着远处的漫骂声,百里行风无奈的摇了摇头,然后一闪身,眨眼间便消失不见。



  落松坡,绝命崖下。



  久违的阳光射进屋子,虽然看着刺眼,却总算是带来了一丝温暖之意。



  北堂秋鸿睁开双眸,遥望远处的朝阳,微微失神。



  她的双眼满含疲惫之色,因为这七天来,她一直没有休息好。



  忽然,北堂秋鸿神色微变,她的耳朵轻微的动了动,好像听见了一些什么。



  她把脸埋在北堂飞雪的胸口。



  “咚,咚,咚,咚,咚。。。。。。。。。。。。。。”



  北堂秋鸿听见了,是心跳声,很有节奏,很有力度的心跳!



  此刻,北堂秋鸿觉得这心跳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



  她将耳朵贴到北堂飞雪的鼻前,她可以清晰的感觉到北堂飞雪很均匀的呼吸。



  北堂秋鸿宠溺的吻了吻北堂飞雪的脸颊,然后躺在床上爽朗的笑了。



  飞雪还活着,活着就好!活着就有希望!



  只要飞雪还活着,我北堂秋鸿就还有亲人,我就永远不会孤单。



  紧绷的神经忽然放松,一股倦意再度袭来,北堂秋鸿轻轻的搂着北堂飞雪,沉沉睡去。



  这将会是北堂秋鸿近日来睡得最美的一觉。



  桃花集,云仙居。



  百里行风本以为云仙居应该是一处别致优雅,豪迈不羁的方外之所,桃源胜地。



  谁知,不过是一处酒楼罢了!



  “小二,来壶酒!”



  “这位客官,你要喝什么酒?”



  百里行风将兜里所有的银子掏了出来,点了点数,然后问道:“三十二两能买什么酒?”



  “客官,我们这里有五年分的上好竹叶青,一斤半的,三十两一坛!”



  百里行风点了点头,笑道:“上好竹叶青,五年分,一斤半,三十两,不贵!”



  “那是,我们云仙居,有招牌的!”



  “来一坛!”



  “好嘞!”



  酒上来后,百里行风细细品尝了一口,口感很醇,酒香很浓,不愧为竹叶青,算算时间,百里行风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喝过酒了。



  前些天,百里行风都是拿烧刀子当水喝的。



  纵是以往,百里行风喝的也是普通的烧酒。



  或许今天莫名的心情好,所以他想喝上一壶好酒。



  “十载多情,九寸肝肠,八方风雨路,七情伴恨生,六神虚,五指柔,四面楚歌耳边响,三魂惊,两眼泪,一舞倾城是虞姬!”



  楼上忽然飘来一首诗!



  百里行风听后不禁点头赞叹:“好诗!”想不到小小云仙居还有这么文采出众的人,听声音好像还是个女的。



  “道友也是好诗之人?”百里行风上楼后,一位身穿粉色长裙的女子朝百里行风微笑问道。



  百里行风扭头看去,只见女子身穿一袭粉色长裙,约莫二十年纪,化淡妆,柳叶眉,俨然是大家闺秀。



  百里行风微笑摇头:“我不是好诗之人,我只是略懂略懂!”



  粉衣女子抿嘴一笑,柔声道:“我吟了上阙,道友不妨接个下阙。”



  百里行风轻笑着摇了摇头,武道,他在行。吟诗?百里行风除了会认字,对于诗词还真是七窍通六窍,一窍不通。



  咦?百里行风看了看手里的竹叶青,微微一笑:“一壶浊酒,二人吟诗,三书全不懂,四肢很发达,五月晴,六月雨,七月笑看鬼过桥,八尺高,九尺长,十年一笑我最狂!”



  粉衣女子抿嘴轻笑:“虽然毫无意境,却还算对得工整!”



  百里行风没有回话,只是淡然一笑,吟诗,本不是他所擅长!



  默然,坐在粉衣女子对面的一位白衣男子细细咀嚼着百里行风那首诗,忽然一拍大腿,赞道:“好诗!好诗啊!你看一壶浊酒,二人吟诗,这是实话实说,以事论事,你看三书全不懂,四肢很发达,更是坦言相告,说出仁兄擅长的的武不是文,你在看五月晴,六月雨,世人皆知天威不可测,仁兄却敢断言,五月必晴,六月比雨,敢与老天叫板,够狂,一句七月笑看鬼过桥更是豪迈不羁,八尺高,九尺长,十年一笑我最狂,江湖中人就是江湖中人,这话说的果然够狂!”



  百里行风微笑摇头,他根本不懂诗,何来好诗一说?
第170章 合作
  “兄台可愿一起喝上一杯!”白衣男子问道。



  百里行风轻轻点头:“非常愿意!”



  “还为请教兄台尊姓大名?”



  “百里行风!”



  白衣男子拍手大赞:“好名字!姓百里,名行风,合起来谓之一字:快!如果一个人不管什么事都能快,那么他将来一定是个了不起的人!”



  百里行风微微一笑:“兄台文采出众,在下佩服!”



  “哪里哪里!兄台谬赞!小生不过是多吃了几年墨水罢了!”



  百里行风拿起酒坛,拱手道:“将读书比作吃墨水,形象生动,兄台好文采,我敬兄台一碗!”说完拿起酒坛,仰头大灌一口。



  白衣男子也跟着喝了一大碗。



  百里行风抿嘴轻笑,这人拍马屁这么利害,实在不应该来闯荡江湖,应该去北周皇朝,这样的人肯定能当大官!



  粉衣女子面带微笑的看着百里行风,问道:“我有个疑问!”



  “姑娘请说!”



  “你为什么这么久不看我一眼?难道我不好看么?”



  “姑娘很好看!同时我想跟姑娘说件事!”



  “什么事?”



  百里行风面带微笑的看着粉衣女子,低声道:“印龙宝匣不在我身上!”



  粉衣女子的脸色变了!



  白衣男子的脸色也变了!



  片刻后,粉衣女子和白衣男子又保持着一脸微笑。



  白衣男子笑问道:“你怎知我二人为印龙宝匣而来?”



  百里行风道:“从我进客栈你们就开始注意我,我上楼梯的时候,姑娘故意吟了一首诗,引起我的注意,只是,你们引起我的注意,却也引起我的怀疑!江湖上,年方二十,通文通武,晓诗韵,善辩论,粉衣少女白衣郎,唯有来自江南的吟诗仙子和谈笑书生!江南距长安足足两千多里,二位不远千里来此,意欲何为,一猜便知!”



  粉衣女子点头笑道:“小女子正是吟诗仙子,姓刘,单名一个诗!”



  白衣男子笑道:“小生正是谈笑书生,姓钱,单名一个钧”



  百里行风轻轻点头:“钱钧?好名字!刘诗嘛!”



  女子笑道:“刘诗不好听吗?”



  百里行风摇头:“好听是好听,不过我认为再加一个诗,叫刘诗诗更好听!”



  “哦?刘诗诗?为何要再加一个诗?”



  “刘诗刘诗,流失流失,寓意不好,叫刘诗诗听的话起来既可爱,又纯真!比较讨人喜欢!”



  “也许你的提议很不错!但是名字的事情先不讨论,我们先说说印龙宝匣吧!”



  百里行风摇头:“我说了,印龙宝匣不在我身上!”



  “你可以弄出来,然后我们去找宝藏,找到后三三四分,你得四,你觉得怎么样?”



  百里行风笑着摇了摇头:“不怎么样!”



  刘诗柳眉微皱:“要不五五分,你得五,我和钱钧得五。”



  百里行风再度摇头。



  “嘎嘣。。。。。。。。。。。”刘诗那纤纤素手竟忽然捏的嘎嘣作响,周围的空气忽然弥漫着一股肃杀之气:“好,只要你能弄出印龙宝匣,找到宝藏后,你得六!”



  百里行风再度摇头。



  “三七,你得七!”刘诗咬牙说道。



  百里行风笑道:“就是我九你一我都不干!至于为什么,我不会告诉你!”



  刘诗的脸色忽然变得冰冷,那盯着百里行风的双眸寒星涌动,仿佛一忍不住就会出手。



  百里行风道:“别这样看着我,我是为你好,我给你算算,迄今为止,因为印龙宝匣而死的有哪些人,秦岭三霸,洛阳七雄,北方七狼,他们这些人还没见到印龙宝匣就死了,大漠铁骑第一骑黄海沙陨落,穿云箭已成为历史,巴蜀唐门暗器门门主唐一豪陨落,同时陨落的,还有他手中的孔雀翎,这二人的实力,我想你们清楚,盘龙戟项良,方天画戟吕毅,亮银枪赵传,青龙刀关鹤,这四人也已经陨落,昨天,名震关中的铁甲三金刚,也从此在江湖上消失,而我所说的这些人,仅仅只是因为印龙宝匣而死的其中一部分,粗略一算,迄今为止,江湖上因为印龙宝匣而死的,至少上有千人,如果你们硬要掺和进来,那么你们只会是下一个牺牲者!”



  说完,百里行风缓缓起身离开。



  百里行风走后,钱钧皱眉道:“诗儿,要不我们不找宝藏了!”



  刘诗柳眉倒竖,瞪了钱钧一眼:“下次不要让我听到这样懦弱的话,我不喜欢懦夫,如果你还想跟我在一起,就拿出一个男人应有的勇气来!”



  “二位原来是同道中人,不如我们合作如何!”一位红衣女子面带微笑的走了过来!



  刘诗冷哼道:“你凭什么跟我俩合作?”



  红衣女子微笑着坐了下来,一双纤纤素手轻轻的放在桌子上,然后桌子上竟出现了两个手掌印,掌印直接贯穿了桌子。



  刘诗脸色微变:“既是同道中人,还为请教姑娘芳名!”



  红衣女子笑道:“小女子姓沈,名飞雁!”



  刘诗瞳孔一缩:“辽东毒王沈飞雁?”



  “正是小女子!”



  刘诗拱手一笑:“方才眼拙,未能认出,实在抱歉!”



  沈飞雁摇头轻笑:“无妨!”



  刘诗问道:“沈姑娘莫非也在找印龙宝匣?”



  “正是!”



  刘诗轻轻摇头:“我和钱钧找了许久,也不知印龙宝匣的下落!”



  沈飞雁笑道:“其实印龙宝匣就在云仙居!”



  “此话怎讲?”



  “因为百里行风在云仙居,所以印龙宝匣必然也在云仙居。”



  “可是百里行风说印龙宝匣不在他身上!”



  沈飞雁笑道:“印龙宝匣确实不在他身上,但是他既然来到云仙居,那么他的同伙定然也在云仙居,而印龙宝匣,就在百里行风的同伙身上!”



  “原来如此!”刘诗微笑着点了点头。



  “好好休息!我们今晚行动!”



  “这么急?”



  沈飞雁笑道:“做什么事都要快,慢了就没了!”



  刘诗微笑着点了点头:“有道理!”



  钱钧的眉头已经皱起,他总觉得这印龙宝匣不是那么好抢的,偏偏又劝不动刘诗,只好硬着头皮陪刘诗一起行动,是福是祸,只看今晚。
第171章 还能不能做朋友
  刘诗回房后,一个人躺在床上静静的沉思,她在想着今晚怎么夺取印龙宝匣,钱钧看着刘诗,脸上尽是担忧之色,其实,钱钧明白百里行风的话,凭他和刘诗二人想夺取印龙宝匣,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刘诗性格倔强,自己也劝不动她,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沈飞雁在各处转来转去,眼睛东瞄西瞄,好像是在找人。



  就在沈飞雁伫立原地,四处张望的时候,一位体形干瘦,脸色泛白,身着一席锦衣玉跑的富家公子忽然伸手,在沈飞雁的屁股上使劲拧了一把,然后得意的哈哈大笑起来。



  “嗯咛。。。。。。。。。。。。。。!”沈飞雁低吟一声,却没有生气,反而转过身面带微笑的看着富家公子,娇笑道:“讨厌,这么猴急!”



  富家公子笑道:“少爷我天生爽快!”



  “哦,是嘛!”沈飞雁笑道:“那大少爷你觉得奴家好不好玩?”



  富家公子哈哈笑道:“不错,很有弹性,本少爷喜欢,今晚来本少爷房间,如果让少爷玩的尽兴,赏你一千两银子!”



  “何必等到晚上!”沈飞雁盈盈笑道:“现在奴家就来服侍公子!”说完,沈飞雁竟然一屁股坐到富家公子怀里,轻轻的扭动着腰肢。



  沈飞雁都不害臊,富家公子自然更不害臊,一双大手极不老实的在沈飞雁的身上揉捏起来,沈飞雁也不反抗,任凭这富家公子玩弄,只是双眼却仍在东张西望。



  忽然,沈飞雁眼睛一亮,好像是看见了谁!



  沈飞雁忽然身子一滑,像是一条泥鳅一样,从富家公子怀里滑了出去,眨眼间便不见人影。



  这下,富家公子忽然觉得背后凉飕飕的,他已然明白,这红衣女子乃是一位武林高手,自己虽然有钱,是个大少爷,却是吃不得半点苦,所以不懂武功,细细一想,刚才沈飞雁若要杀他,就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容易。



  想到这儿,富家公子的后背忽然冒出一片冷汗,自己刚才那般非礼她,还好她没有怪我。



  沈飞雁身形闪烁之间,竟是到了靠墙的角落处,那里,坐着两位蓝衫剑客。



  沈飞雁毫不客气的就座:“小峰,小天,好久不见,飞雁姐姐想死你们了!”



  “嗯哼!”叶小峰干咳两声:“飞雁姐,你刚刚不是有位少爷吗?”



  “对啊对啊!”叶小天呵呵笑道:“听说让他玩的尽兴还有一千两银子呢!”



  沈飞雁白了他俩人一眼,嗔道:“两个滑头,尽取笑人家!”



  叶小峰笑问道:“飞雁姐,我想知道那个少爷会怎么死?”



  “对啊对啊!我也想知道!”叶小天跟道。



  沈飞雁抿嘴一笑:“其实他也不会怎么样,就是他哪里碰过我,今晚哪里就会烂,等烂个七八天的基本就剩一推骨头了!”



  叶小峰和叶小天忽然感觉下身一冷,双手也微微一颤,几个月前,他们兄弟二人可是和沈飞雁玩了整整一个通宵。



  见他兄弟二人那般模样,沈飞雁笑道:“你们二人当然不会了,你们是我的小情人,我爱你们都来不及呢!”



  叶小天抹了抹额头的冷汗:“多谢飞燕姐留情!”



  沈飞雁笑道:“说这话可见外了,我来是要告诉你们二人一声,今晚有行动。”



  “在哪里!”



  “就在这里!”



  叶小峰微微一惊:“印龙宝匣在这里?怎么从未听人说起!”



  沈飞雁笑道:“相信我,不会错!”



  “今晚行动?”叶小峰问道。



  沈飞雁点了点头。



  叶小天看着沈飞雁那充满诱惑的身体,忍不住咽了口唾沫。



  沈飞雁抿嘴一笑:“也罢,现在还是清晨,时辰尚早,飞雁姐陪你们玩玩!”



  叶小峰是大哥,稍微稳重点,叶小天却是猴急的抱着沈飞雁往客房奔去。



  叶小峰微微摇头,付了酒钱,也跟了上去。



  抱着沈飞雁,叶小天已经猴急猴急。



  此刻,沈飞雁的眼里,却透漏着睿智的光芒,她是女人,她认为女人最厉害的武器就是自己的身体,而这也是铁打的事实,女人的身体如果用得好,的确会是天地间一件极为可怕的武器。



  她喜欢控制男人,只要能控制男人,她就没有得不到的。



  铁甲三金刚为什么会去夺印龙宝匣?



  其实是沈飞雁唆使的,但也是他们自愿的。



  无它,只因为沈飞雁的床上功夫,足以让任何男人屈服。



  “哥,今天你玩前面,后面归我!”



  “屁话,后面归我,前面归你!”



  “每次你都抢后面,照排也该轮到我了!”



  沈飞雁抚媚的一笑:“一个一个来,今天够给你们后面!”



  “真的!”



  “我先来!”



  “我先来!”



  沈飞雁的眼里,那睿智的光芒越来越盛,她喜欢这种控制别人的感觉,有这些人帮忙,今晚一定能夺到印龙宝匣!



  云仙居虽然只是一座酒楼,却是一座大酒楼,比拓跋飞雪开得万金酒楼大了一倍不止,足足有四层,若是全坐满,整个云仙居恐怕能供一千人同时喝酒。



  百里行风转来转去,终于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倾城的容颜,曲线玲珑的曼妙身姿,身着一席白色长裙,而此刻不知为何,她的脸上尽是冰冷之色。



  “夜鹰他们在哪个房间?”百里行风问道。



  慕容仙儿抬头看了百里行风一眼,冷冷说道:“九号房!”



  百里行风提着那坛竹叶青,转身往九号房走去。



  慕容仙儿则不紧不慢的跟在他身后。



  一路上,除了这一问一答,二人再没有说过一句话,看上去仿若陌生人一般。



  而相见的第一天,慕容仙儿和百里行风虽然陌生,却还算亲密。



  而如今,二人却仿佛从未见过。



  百里行风的脚步很沉稳,即使仰头灌酒的时候,脚步也丝毫不乱,他总是身穿一袭简单的灰色布衣,平凡而朴素,一头长发简单的披散在脑后,平凡的着装,平凡的面庞,百里行风整个人看上去只有平凡,几乎没有任何出众的地方,唯一还算出众的,就是他身后背着的那柄四尺长的大剑。



  而慕容仙儿恰恰相反,倾城的容颜,飘逸的青丝,完美诱人的胴体,身着一袭丝带飘舞的白色长裙,特别是那清冷的面容,看上去确是人如其名,颇有仙气,但是,却没有人比百里行风更清楚慕容仙儿是个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亲眼见过慕容仙儿做那等不堪入目的事,还不止一次。



  “一朵鲜花儿插在牛粪上了,真他娘的浪费!”



  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忽然响起,并且是特意朝百里行风说的。



  酒楼龙蛇混杂,百里行风并没有理会!他现在已不是个冲动的人,他现在已经在慢慢成长。



  慕容仙儿也没有理会,只是静静的跟在百里行风的身后。



  一个面目狰狞,络腮胡子的恶汉朝百里行风走了过来,挡住了百里行风的去路,百里行风不明白,自己不去惹事,却总有人来找麻烦。



  “请问阁下有事么?”百里行风平声问道。



  恶汉腰圆膀粗,一双铜铃眼瞪着百里行风,嗓门大开,嗷道:“小子,你那个妞!爷要了!”



  百里行风左右环顾:“你说哪个?”



  “别他娘装蒜,就你身后那个,穿白裙的!”



  百里行风扭头看了看慕容仙儿,然后扭头朝恶汉说道:“你喜欢?喜欢就拿去!”



  恶汉哈哈一笑:“好小子,识时务,够爽快!”



  恶汉走到慕容仙儿身前,一双铜铃眼不怀好意的在慕容仙儿身上打量着。



  周围,传来低低的谴责声。



  “这个曹蛮,又来祸害女人了!”



  “可怜啊,被曹蛮祸害,简直就是一种摧残!”



  “听说他的家伙足有七八寸长,手腕那么粗!”



  “天哪!那谁受得了!这不是要弄死人吗?”



  “前面死了好几个了,现在这个,就算不死估计也要残废啊!”



  曹蛮扭头,一双铜铃眼怒视四周:“谁敢再说一句话,我拧碎他的脑袋!”



  这话一出,周围顿时安静下来,曹蛮在当地可是一方恶霸,少有人敢惹,所以曹蛮作恶事,大家看到也装作没看到。



  曹蛮看着那群人,冷冷一笑:“一群窝囊废!”



  说完,曹蛮竟在大庭广众之下,厚颜无耻的将大手伸进了慕容仙儿的怀里,还用力的揉捏起来。



  慕容仙儿脸色微变,显然是感觉到了疼痛,可是她那双眼睛,却一眨不眨,冷冷的盯着百里行风。



  曹蛮将手从慕容仙儿的怀里抽出来,轻轻摇了摇头:“真不错,只可惜不是处货,还是个贱胚子!”



  百里行风好奇地问道:“你怎知她不是处货!”



  曹蛮哈哈笑道:“女人的乳点异常敏感,我这样反复揉捏她都能忍住,想来她很有经验,如果我猜得不错,她至少被男人玩了一年已上!小子,你又没有那她开过荤?”



  百里行风摇了摇头,他忽然发现,慕容仙儿一直盯着他。



  “你怎知她是贱胚子?”百里行风又问道。



  曹蛮道:“我闻到了她身下的**味儿,我曹蛮这辈子玩了至少有一百多个女人,可以说什么样的货都玩过,偏偏就没玩过她这样的,小子,看你人还算老实,要不要跟来,我玩过后留给你!”



  百里行风轻轻摇头:“你慢慢玩!”



  转身时,他又看到了慕容仙儿的眼神,慕容仙儿自始自终没说过一句话,她只是一直看着百里行风。



  百里行风转身,慕容仙儿被曹蛮扛起。



  慕容仙儿依旧没有说话,百里行风却感觉到慕容仙儿还在看着自己!



  百里行风转身后并没有走!



  他回想起七天前,第一次看见慕容仙儿,那天早上,慕容仙儿杀了秦虎和秦豹,百里行风转身看到她时,她正在擦着手上的血迹。



  慕容仙儿有一双极好看的手,十指纤纤,白皙如雪,温润如玉,她有着飘逸的长发,倾城的容颜,以及让男人为之疯狂的娇躯。



  她穿着一袭白色长裙,笑起来,真的宛若仙子。



  司城风厉告诉百里行风,慕容仙儿是地狱仙子,她用百毒练功,练的是毒功天魔手。



  司城风厉还说,慕容仙儿是仙子,带男人下地狱的仙子,死在慕容仙儿肚皮上的男人不计其数。



  司城风厉将慕容仙儿描述的非常可怕,但是,百里行风不怕,百里行风甚至同情慕容仙儿,因为,百里行风从慕容仙儿的眼神深处,看到一丝迷惘,还有一丝疲惫与沧桑,百里行风坚信,慕容仙儿是逼不得已的,慕容仙儿一定有自己的苦衷,所以百里行风对慕容仙儿说:以后,我不会杀你。



  在落松坡的那几天,慕容仙儿一直和自己很亲近,那时,百里行风觉得,慕容仙儿并没有传说中那么可怕。



  而这一切,却在某一天忽然变化,百里行风清楚的记得,那天是三月二十一。



  那天,夜鹰,鬼见愁,公输兄弟,奔水兄弟,慕容仙儿和自己刚刚来到桃花集。



  那天早上,桃花满山的开,冷风席卷大地,席卷着遍地桃花,漫天飞舞,自己想起了飞雪,然后自己的心开始痛。



  然后慕容仙儿说了一堆飞雪的坏话,然后自己忍不住拔了剑,那一剑很快,剑刃已经划破了慕容仙儿脖子上的皮肤,慕容仙儿的手也被割破,慕容仙儿受伤了。



  但是,伤得更重的,是慕容仙儿的心。



  慕容仙儿说:六年来,她第一次相信男人,她相信自己的那句话。



  那天,我说:以后,我不会杀你!



  慕容仙儿相信了,六年来第一次相信,所以,前些天自己问慕容仙儿的过去,慕容仙儿强忍着没有出手。



  慕容仙儿说:百里行风,你说你不会杀我,我相信,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也不会杀你,我自己给自己许下的诺言,我遵守,但是,百里行风,你对我许下的诺言,你为什么不遵守?



  其实,自始自终,慕容仙儿都没有对自己出过手,是自己伤害了慕容仙儿,慕容仙儿从来没有伤害过自己。



  后来,百里行风意外看到慕容仙儿和星然做那种事,做完那种事,星然就死了,百里行风知道,慕容仙儿一定修炼了一种邪恶武功,通过采取男人精气来疗伤,为了疗伤随便和男人做那种事,这是种极为肮脏的手段,所以从那时起,百里行风便觉得慕容仙儿很肮脏。



  当七大门派也来夺取印龙宝匣的时候,星同在自己背后出手,而慕容仙儿,却替自己挡了一剑。



  后来自己给慕容仙儿找解药,但是慕容仙儿却自己把伤疗好了,用的还是吸取男人精气的那种邪恶武功,百里行风生气了,他愤怒的扇了慕容仙儿一耳光。



  在桃花客栈,慕容仙儿用自己的一晚拿来卖,谁出价高就能和她睡一觉。



  百里行风又生气了,那天晚上,他又打了慕容仙儿三耳光,打得很响很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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