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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八戒-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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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老园中有一园情人果,据说有情人同时吃了,那么会生生世世在一起。如果不是有情人,同时吃了这种果,也会变成有情人。

嫦娥的身影已经看不到了,天庭里残留的香气也已经飘散了。

“唉——”一声叹息,打破了天庭死一般的沉寂。

众位神仙都将眼光投向了发出叹息之声的那边。却见一个女子,一手捧荷花宝器,一手用衣袖拭泪。

何仙姑终于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神仙如果能够做到像天蓬、织女、嫦娥那样,还叫神仙吗?何仙姑忽然想起了天蓬曾经吟诵过的,在天界广为流传的一句诗:对月形单影相护,只羡鸳鸯不羡仙。想到这里,仙姑不由将目光悄悄的投向了站在一旁的那个白面美髯的神仙身上,心里微微有些痛。很显然吕洞宾也感受到了何仙姑的眼光,但是他还是用不经意的转身,躲避了。

他的老大铁拐李说过,神仙是要抛开七情六欲的羁绊的,切不可因儿女情长而误了修行。他心虚的看向铁拐李的时候,铁拐李也看了他一眼,眼中却不再是那种坚定的修道者的信誓旦旦,而是一种迷惘。

吕洞宾心中一动:老大在怀疑什么?难道对于儿女情长产生了怀疑,还是对舍弃七情六欲的修道产生了怀疑?

众位神仙看了何仙姑一眼,都没有兴趣来追求什么,随即将眼光受贿,眼观鼻,鼻观心,各自想着各自的心思。

嫦娥仙子要随着天蓬一起下凡历劫的消息传的很快,甚至在嫦娥还没有回到广寒宫的时候,玉兔和吴刚就知道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玉兔的小心肝猛的就跳的飞快起来。梦寐以求的机会就摆在自己的面前了。嫦娥下凡之后,那么月宫的主人是不是也应该要换了?除了嫦娥之外,谁还有资格做月宫的主人?吴刚?搞笑了,他连正式工都不是。

玉兔想要大笑,但是在心跳渐渐的平复以后,她却笑不出来了。她心里忽然想着一个问题:如果自己是嫦娥的话,会不会这么做呢?嫦娥究竟是不是和天蓬一样的一个痴人?自己得到这个位置之后,是不是也会像之前的嫦娥一样,寂寞万年?想到这里,玉兔不由打了一个寒颤。

这个消息吴刚是从玉兔嘴里得知的,他怔怔了半天后,爆了一句粗口:“狗日的天庭!”

第二部 牛郎篇 第五十章 山贼

牛郎是一名山贼,一名长得很魁梧,还有些帅的山贼。

其实牛郎本来不是山贼,因为官府的差役收税的时候,牵走了牛郎家的唯一的财产,一头牛。牛郎一怒之下,杀了官府派来收税的十几个差役,然后拾起了一把差役遗落的腰刀,上了雷公山。

牛郎本不叫牛郎,他姓孙,命守义,据说他有个亲戚曾经是西楚霸王的后裔,为了躲避刘家汉朝对西楚霸王后代的追捕,隐姓埋名。虽然他姓孙,并不是楚霸王的直系后代,但多少有点七拐八弯的亲戚关系,所以他还是遗传了西楚霸王的唯一的一个优点,力大无比,武艺超群,据说他的武艺便是西楚霸王家传下来的,千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入探囊取物。所以杀十几个差役并不是不可能办到的。

很快雷公山上就聚集了一些像牛郎一样,逃到山上的山贼,其实也就是一些难民,面黄肌瘦,衣衫褴褛。

可即便做了山贼,也不可能像以前的山贼那样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睡美女娇娃,他们离山贼的最高境界“日日洞房,天天过年”的境界还差了很远。

这并不是作为头领的牛郎不发愤图强,而是因为经过雷公山的人,基本上都比刚刚逃出来的牛郎强不了多少,面对这些人,除了身上的几根排骨,是没有任何油水的。说不得有时候还要倒贴他们一顿稀饭。

山贼做到这样,也算是极致了。所以穷,是必然的。但是牛郎却自得其乐,起码山寨还有稀饭喝,而山寨之外,是一个乱世,一个山贼的总瓢把子,领着一群戴着黄巾的山贼,四处打劫。只不过他们要劫的是刘氏的汉朝江山。

四处乱起,这打雷公山经过的人就更少了。一天两餐稀饭有时都难以保证。但这对于外面的乱世来说,已经是非常好的了。有新入伙的,谈起外头的乱世,只是叹气摇头,据说外头的人,都吃树根、树皮、观音土,甚至有人交换了孩子杀了吃。

所以跟随牛郎的山贼们都很满足,最起码现在的这个世道,做山贼看起来是一份非常有前途的事业。

“大哥,有肉票来了!”一名山贼进来禀报的时候,牛郎正将喝着一碗飘着几片菜叶,照的人影见的稀粥,正拿着手指在牙缝里抠塞在牙缝里的菜叶子。

肉票,是指看起来有钱的过路客,也就是被打劫的对象。如果是骨票,那就是看起来没有油水的,甚至可能还要让自己倒贴的被打劫对象。肉票和骨票并不是江湖上山贼的黑话,而是牛郎自己想出来的。雷公山的山贼都这样来区分打劫的对象的。

“对方有多少人?”牛郎将牙缝的菜叶子,抠到了嘴里,然后鼓起腮帮子,用力一喷,菜叶子飞出老远,黏在站的远远的一个山贼的裤子上。

“两张大车,都是两匹马拉的,那马车上估计是个大人物,还有跟随马车的有一群人,俺数不过来!好像比俺们山寨的人少点。”那山贼脸有些红。

“嗤——”牛郎摇头教训道,“这就是不识字的原因。唉,文盲还真可怕啊!走吧,取我的大刀来。”

所谓的大刀,不过是牛郎杀差役时候,捡的一把差役的腰刀,然后在腰刀刀柄上,接了一根长长的木棍而已。

做山贼虽然很有前途,但也摆脱不了一个穷字。这个世道,连山贼都穷成这样,那么富有的,就肯定只有那些达官贵人了。

牛郎率领一众莫约五十之众的山贼,“浩浩荡荡”的往山下赶去了。

经过雷公山的果然是两辆两马拉的豪华大车,但是护卫的人也有百来人,都是铠甲佩刀,长枪弓箭。其中还有一个大汉骑着高头大马,很显然是他们的头儿。

牛郎躲在路旁,看了看正要经过的马车,又转头看了看自己身边的一群衣衫褴褛,拿着木棍石头的山贼,咬了咬牙,做出了决定。

“劫!”

是的,牛郎做出了一生中最重要的决定。他决定要劫着两辆大车。俗话说: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这样的达官贵人,大多数也不算什么好人,劫了他们,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一想到这里,尽管是面对强敌,他义无反顾,回头看了看身边的蹲在树草从中的自己的兄弟,点了点头,然后就一个闪身,跳了出来,挡住了路当中。

马车顿时停了下来,百来人的护卫,立即团团将两辆马车围住,行动迅速快捷,很显然是训练有素的。

百来人中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大汉走上前,扬鞭指着牛郎喝道:“你要干什么?”

牛郎觉得他很搞笑,自己拦刀拿刀,自然是要打劫的啊,他哈哈大笑了一声:“难道你看不到吗?打劫!”说着将“大刀”一摆,做了一个架势。

“打劫?”那个骑着大马的大汉好像也在听一个很好笑的笑话,回头对他那些手下大笑道,“他说他要打劫?”顿时就是一阵哄笑声。

“你一个人也想打劫我们这一百多人?”那大汉笑了一阵,对着牛郎嬉笑着,在他看来,或许这人的神经有些问题。

一个人?牛郎左右一看,原来自己那群兄弟都还缩在草丛中,不敢出来。任自己一人上前来打头阵了。

这时候听得里面有个声音传来:“莫伤他性命,只得让我们过去就好,别难为他了,看他脸色不好,想必也是饿坏了,拿几个馒头给他吧!”声音很好听,仿佛很熟悉的样子。然后马车的帘子轻轻的掀起一角。牛郎看到了一张自己从出生以来最好看的脸,一张漂亮女人的脸。

牛郎觉得自己很屈辱,这是自己一生中最屈辱的事情。

“噗!”一声,一个鼓鼓的布袋被仍在牛郎面前的地上。

“这里有十几个馒头,够你吃上一阵的!”那个骑马的大汉一边指挥众人从牛郎身边经过,一遍忍不住嬉笑着对牛郎道,“以后别再干这种打劫的事,今天幸亏是遇上我家小姐,她是慈悲心肠,不然你的这条小命就送在这里了。”

牛郎看着两辆大车,还有那百来人的背影,忽然间就觉得一股气冲向脑门,不由大喝一声:“我要打劫!”

那骑着大马的汉子回头望了他一下,盯着他看:“你说什么?”

“我——”牛郎的话没有说完,就说不出来了,因为从草丛里钻出了自己手下的几十个兄弟,将他的嘴死死的捂住,其中一个对着那大汉赔笑道,“这位大爷,您请过去,这人得了失心疯,我们来寻他的,想不到在这里想要打劫您,您多担待!”

那大汉点头,对众人道:“仔细看好了他,若是在跑道路上拿着一把破刀扮成山贼,可就不会再遇上像我家小姐这样的善心的人了。仔细他的性命。”

牛郎眼睁睁的看着马车走远了,消失在山脚。

“可以放开我了吧?”牛郎对几个按着自己的手下兄弟笑道。

那几个忙放开,其中一个陪笑道:“大哥,实在对不住,他们人多,干不过他们,只要按着大哥你了。”

牛郎哈哈大笑道:“你们不按住我,我也不会去傻到和他们打一架的。”

“那大哥您刚才还说打劫?”

“嘿嘿,他们都走了,总得撂几句狠话吧,还以为我们真是乞丐呢?”牛郎大笑着从包裹里抓出一个馒头啃了一口,“不过那女人真好看,要是讨了她做婆娘,心满意足了!”

第五十一章 被俘

第五十一章被俘

牛郎决定离开雷公山。

这个决定是牛郎考虑了很久才决定下来的。自从看到了那辆马车里面亮晶晶的眸子之后,他决定放弃这份还有前途的职业——山贼。

做出这个决定的最初动力就是那个女人的眸子。是的,是女人。作为很久没有看到女人的牛郎来说,那个女人的到来,让牛郎再次认识到,自己强烈的想要再看一眼那双眼睛,因为他总觉的那双眼睛曾经在哪里见到过。

是在梦里。牛郎想起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也是他决定要离开雷公山的那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

牛郎动身的那天是己未日。爻曰:宜会亲友、安葬;忌出行。

牛郎换了一件出行的最好的衣服,但还是很破,唯一和平日的区别就是比较干净。牛郎将他的那把刀上接的长木棍扔了。因为出行带着一把长刀很不方便。

山寨的弟兄们都很舍不得牛郎,因为牛郎很讲义气,而且武艺高强,打劫的话从来都是冲锋在前。这一点让所有兄弟们都佩服。但是他们留不住牛郎。

在牛郎出走的第一个晚上,他睡在一架客栈的马厩里德草堆上。因为像他这样的山贼太穷了,住不起房间也是很正常的。

这天晚上,牛郎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看到了一座宫殿,一座非常冷清的宫殿,因为宫殿里洒满了月光,大殿的外面,一个白衣的女子,月下翩然起舞,唱着世上最美丽动听的歌词。虽然只是看到背影,但是牛郎认为她一定非常美。因为女人的美不只在脸上,更在初遇时那一刹那给人心灵的那种触动。

而且这个美得飘然不群的身影,好像自己在哪里见过一样,就好像是在自己的心里已经欣赏了很多年。

牛郎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他出走的第二天的早上。他吃了一个怀中已经比石头稍微软一点的馒头,继续上路了。

一路走来,牛郎这才真正的确信做山贼真的是很有前途的职业,以前那些投奔来的人说的虽然凄惨,但牛郎却没有亲眼见过,如今遍野哀鸿,道路积尸,一幅末世景象。

“兄弟,你干什么的?”这时候大路旁走过一对头戴黄巾衣衫褴褛的男人,很瘦,瘦的脸上的表情只有一张皮在动,因为他抽动了一下嘴角。

“过路的。”牛郎老老实实的回答。

“过路的还带着刀?”

“路上山贼多!”牛郎觉得说这话实在有些搞笑,因为自己在一天以前还是一个山贼,而且还是一个山贼的头子。

“那跟着我们吧!”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将一领黄巾系在他的脖子上,然后拍了拍牛郎的肩膀大笑道,“以后你就是我们黄巾兄弟了。”

牛郎就这样当了黄巾军。

他还是做了山贼。以前他只不过是雷公山上打家劫舍的小山贼,如今他就是一名跟随这些头戴黄巾的面黄肌瘦的人打劫江山的打山贼了。

强行拉牛郎入伙的瘦小的中年男子叫小黑。因为像他这样的人,是没有名字的,而像他这样的人,在黄巾军里,不计其数。

因为原本他就是一个插田的。因为无田可插了,所以他就成了黄巾军,虽然也是隔三差五的吃不饱,但已经比做连树皮都没得吃的顺民来讲,已经强多了。

但是牛郎不能叫他小黑,他得叫他黑哥。因为他是伍长,是他的最直接的领导,叫领导,当然得用尊称。

黑哥很讲义气,这一点在黄巾军中不多见,所以黑哥的兄弟虽然不多,但每每都对他表达出最崇高的敬意和无条件的服从。

从此牛郎随着黄巾军四处征战,但是牛郎有一个原则,他从不参与烧杀抢掠穿的比他还要破旧的衣服的人,他杀敌从来都是冲在最前面的。

关于后一点,黑哥多次强调:杀敌,只要拼命的嘶吼就可以了,能跌倒就尽量跌倒,能跑的慢就尽量跑得慢的好。

这是黑哥经历了大战小战之后得出来的一条保命的宝贵经验。在战场上死了,没有人会怜悯你,甚至还不如一只被宰了的鸡。但是牛郎仍然每次冲到最前面,因为他看到那些官兵,就想起了那些牵走他家唯一的一条牛的差役。

“黑哥,你信不信天上有神仙?”一天晚上,牛郎和黑哥躺在一个坡上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问了一句。

“怎么不信?”黑哥顿时来劲了,“我们的大头领就是圣公下凡。”

“我不信!”牛郎“呸”的一声将草吐出老远,然后双手枕着脑袋躺下了,他看着天上的星星,看着那闪着清辉的月,想起了自己曾经做过的梦。梦中也是这样冷清的月辉,梦中一个长袖善舞的女孩。

牛郎再一次的睡着了,他是看着满地的那散着清辉的月光睡着的。在露水沾湿的草丛里,他丝毫没有感觉到冷,也有些露水不时的沾湿到脸上。

他没有梦到那个在清辉的月光下起舞的女子,没有看到冷清的宫殿。他的梦中,一个白衣的青年,满脸的鲜血,抱着一个女子,眼睛里散露着绝望的光芒。他怀中的女子,紫色的衣裙,被鲜血染得通红,她的一缕青丝,在风中摇曳。那个白衣男子的四周,都是荧荧的光芒,就像是自己曾经见过的狼群一样,贪婪的、胆怯的却无耻的目光。

狼群咆哮着,伸出它们的锋利的爪子,张开的最大的嘴巴里,是闪着寒光的獠牙,从四面八方狂奔过来,要将那个白衣青年淹没。

“啊——”牛郎醒过来的时候,他身边躺着的黑哥,正发出微弱的呻吟,一阵风吹送过来,满是血腥。

牛郎呆呆的站起来,看着四周横七竖八的躺着满地的人,他们都惊恐的瞪着眼睛,但是他们已经死了。他们身上的鲜血散发出血腥的气味,随着风送出老远。他们在前一刻还是头带黄巾的战士,现在却不过是一堆堆的尸体。

“牛——”牛郎听到身边低沉微弱的呻吟。是黑哥发出来的。

“你想说什么?”牛郎蹲下身来,贴在黑哥的耳边。

“现在……我……也不相信……有神仙了!”

牛郎再听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声息。黑哥终于在临死的时候,不相信有神仙,但这又有什么关系?神仙离自己太远了,他们救不了自己。

因为牛郎看到了一队骑着马的身披铠甲的人朝这边奔过来。因为自己是唯一的在战场上还站着的黄巾军的活口。

牛郎下意识的将头上的黄巾扯掉,仍在草地上。他因为睡觉,躲过了一次官兵对黄巾军的大屠杀,但是现在醒了,那么等待自己的却是一队骑兵。

牛郎下意识的握紧了自己手中已经拔出来的腰刀。他眼睛冷冽的盯着那个冲在最前面的拿着蛇矛的满脸张须的黑大汉。

他必须一击得手,然后抢夺他的马屁逃走。所以他的手心有些微微的冒出汗来。一股慑人的气息扑面而来。

那黑大汉应该是为猛士,他身上散发着一种让牛郎有些压抑的气息。

“带走!”黑大汉并没有冲上来,他在牛郎十几步远的时候,勒住了马,他的眼神很奇怪的大量了一下牛郎,然后冲身后的人一挥手。

既不杀自己,那么牛郎也没有必要去拼命。只有跟着官走,才有机会再见到那双眼睛。

第五十二章 月婵

第五十二章月婵

牛郎从此以后跟着了这个姓刘名备的利益团伙。这个利益团伙一共三个核心人物,除了刘备便是一个红脸的叫关羽,一个带走自己的叫张飞。

牛郎无所谓跟着谁。谁能给他饱饭吃,谁能带着他可以见一个大户人家的女人,那么他就会跟谁走。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目标就是,可以见到大户人家的女人。只有大户人家的女人中,才会找到那双熟悉的眼睛。

以刘备为首的利益团伙很显然时运很背,东窜西逃的,没有一个安定之所。但牛郎不在乎,他杀敌勇敢,所向披靡,很快就生了一个小官,可以管理十来个人了。本来他可以管很多人的,但是刘备本身人马就不多,所以他只是一个十人队的队长。

牛郎也不在乎能当什么官,在他看来,当个将军是杀人,当个小兵也是杀人。这个想法直到有一天他跟随着刘备到了一个叫做洛阳的大都市的时候,发生了改变。

那天牛郎在街上的一个酒肆里吃酒,看到了街上的一辆马车上露出了一双亮晶晶的眼睛。那双眼睛的没有紧蹙着,像是怀着什么心思。在马车的窗帘被风掀起的一角,被牛郎看到了。

那双眼睛很熟悉,有些像自己打劫时看到的那双。

牛郎紧随着马车后面,到了一座府邸。牛郎看着从马车上下来一个女子,一身白裙,只看到她背后的青丝,在风中飘起一丝,衣袖随风轻轻拂动,就像要乘风而去一样。

牛郎只能看到她的背影,看着她的背影渐渐的融入到府邸中,听着“咯吱”的声音,那扇门缓缓的掩上。

牛郎回到酒肆,吃了几碗酒,然后他有些醉意,跌跌撞撞回到军营躺下了。这一天晚上,他又做了一个梦,梦见了那个宫殿中,长袖善舞的女子,在月光下起舞。他仍然看不清她的脸,仍然只能看着她的背后的青丝在风中飘动。

后背的青丝。第二天,牛郎醒的时候,他忽然有了一个决定。

这天的晚上,他在月色下,在洛阳城的屋脊上不停的飞跃。他远远的看到了那座府邸,然后就像一只无声无息的鸟,轻轻的落在了院落的树上,尽管还有月光,但是他静静的就像是树的一部分。

那看到了一个透着灯光的窗子,橘红色的光,映照着一个长发而纤细的人影。静静的坐在窗前,过了很久都没有动,但是却随风传来了一声叹息。

忧愁的,在风中一丝一丝不绝的叹息,仿佛一根丝线将牛郎的心扯住,扯得他心中有些痛。

你在忧愁什么呢?牛郎一动不动,他想静静的看着这个影子,不敢惊动她。

当橘红的窗子最终变得阴暗下来,只剩下月光在窗子上,显得惨白之外,牛郎也在心底叹息了一声。

第二天晚上,牛郎再一次在树上看着窗子橘红灯光下的那个影子。仍然能够听到一声叹息。

每一个夜晚对于牛郎来说既是短暂的,又是漫长的。

他只能在夜晚的时候,看到那个影子。他还想要看看她的眼睛,但是他不能过去,他怕惊扰了她。直到有一天那个影子终于走出了屋子,走到庭院中的月光中来。

牛郎终于见到了那双眼睛,晶莹的,闪着忧虑的光芒的眼睛,在月光下,更加显得幽深,就像是一潭静幽的潭水。

她一身白衣,就像是荒原里的精灵,在月光下,长裙拂地,就像那梦中宫殿里的那个长袖善舞的女子。

是她吗?她就是自己梦中的那个女子吗?

牛郎一遍一遍的问自己,但是他不能确定,他只知道,这个女人在月光下的影子仿佛出现在自己的梦中一样。

女子很美,美的有一种凄然的诀别的模样。她抬起头,看着天空的月光,然后就像是一声呜咽的声音,好像是在遥远的地方传来的哭泣声,她手中忽然多出了一把尖锐的匕首,在月光的清辉下,闪出夺取月亮光华的光芒。

牛郎想都没有想,他跳了出来,就像是一只擒走兔子的苍鹰。他截住了女子的匕首,尽管匕首已经刺入了她的胸膛,但是他还是救住了她。

洛阳的夜晚渐渐的消融在晨曦之中,女子醒来的时候,看到了一张脸,一张很耐看,而且有些粗犷的脸,还有一双紧紧盯着她看的目光。

女子没有惊慌,一个连死都不怕的女人,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吓到她了,尽管她坐在的这间屋子,只有一个男人,而且这个男人还紧紧的盯着她看。

“你是谁?”女子的第一句话。

“为什么救我?”女子的第二个问题。

牛郎忽然一笑,嘴巴裂开:“第一,我姓孙,名守义,别人都叫我牛郎。你也可以这么叫我。第二,因为我想救你,所以我就救了你!”

女子忽然一笑:“你为什么会躲在我院子里的树上?”

牛郎挠了挠后脑袋,有些脸红:“我……我只是觉得你的眼睛很好看,想再看一次。”他说了实话,有时候实话反而比漂亮的借口更加能得到原谅。

女子果然“扑哧”一笑:“你以前见过我?”

“就是在大街上,那天你的马车窗帘被风吹起来了,所以……”牛郎的脸还是有些红,毕竟这些事还是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但他不会撒谎。

女子没有笑,只是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将眼光投向了屋子的窗外,窗外的云,正悠悠的浮在空中,就像一团解不开的棉线团。

“你救了我也没有用!”女子轻轻好像是自言自语,“我不过是被人摆布的一个女人,你也不过是被命运摆布的普通人,我们逃不过宿命的!”

“你……你还想自杀?”牛郎吃惊的看着她。

女子转过头,看着牛郎,很平静的点了点头,在他看来,女子眼中似乎已经没有生死,只有一种无法解脱的悲凉。

无法左右自己命运的人,永远都是悲哀的。

“你能不能说一说,你遇到了什么难事?或许我可以帮你!”牛郎忽然又抬高了声音,“我一定会帮你。”

女子忽然很认真的看了看牛郎,那双眼睛里没有疑问,只有深深的感激,但是她嘴角始终挂着一丝无奈的叹息:“你帮不了的,你不过是个普通人。”

说着女子轻轻的坐起来,虽然是木板加就棉絮的简陋的床,但是她还是坐了起来,没有丝毫的不适,好像她已经睡了这样的床很多年了一样,丝毫不像一个富家的女人。

“我要走了!”女子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有些皱折,上面的血迹已经干涸了,而且凝结成块。虽然她的血止住了,但是她站起身的时候,还是痛的皱了一下眉头。

“我送你回去!”牛郎跟在她的后面。

“好!”女子没有拒绝,她轻轻的伸出白玉一般的手,搭在牛郎的手心,然后又轻轻的握住,“走吧!”

牛郎牵着女子的手,一步一步的往街上走,往女子的府邸走去。

沿途,很多路人,不管是男女老少、公子、小姐、农夫、商贾,都停住了脚步,目瞪口呆的看着牛郎牵着女子的手,慢慢的、慢慢的走过这条街。

“我到了!”女子松开牛郎的手,忽然一笑,笑得很凄然,“十天之后,这条街上,将有一辆插满花的马车,那里面就是我,你可以叫我月婵。”

第五十三章 劫走

第五十三章劫走

庚申日,宜嫁娶。

洛阳一夜的风,将天空吹的清白。

遥遥耳闻的鼓乐之声,还有马车辚辚的声音。洛阳的一条街口,一辆插满花的马车,用的最华丽的帷幔和最新鲜的富贵牡丹。

这是女人出嫁时候最华丽的排场。一百多人的盔甲鲜明的士兵、两百多人的送亲队伍,和漫天撒出去的喜饼。周围都是看着这辆马车缓缓前行的衣衫褴褛或光鲜的洛阳城的人。

马车前面是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男人,这个男人长得很魁梧,他志得意满的看着周围的人,他走在前面,后面马车里是他的新娘。

这个男人又足够骄傲的理由。他是一位大将军。他的名字叫颜良,是反董卓联合军的盟主的爱将。

他要娶一个女人,哪怕是当朝的官员的女儿,也只能拱手相送,所以月婵就在这辆马车上,她没有选择。

月婵没得选择,她抗拒不了命运,因为她只是一个弱女子,只是一个洛阳小官的女儿,但是她的手中握着一把利刃,一把随时都可以了结自己的匕首。抗拒不了命运,那么就将命运还给上天。

月婵将眼光投向了被风掀起的一角,她看到了天空灰色的风掠过。这或许是她最后一次看着天空了。但是天空依然是那么阴沉,阴沉的就像手中那把噬命的匕首。她的心头忽然闪过一个影子,那个曾经偷看过自己的那双眼睛,她的心里流过一丝暖意,就像阴沉的云中破开的一缕金灿灿的阳光。

不紧不慢的马车忽然停了下来。已经到了吗?月婵心里抽搐了一下,然后手中紧紧的握住了那把匕首,冰冷的刀刃紧紧的贴着她手上的肌肤。一会之后,那冰冷的犹如蛇一般的刀刃,还会噬入自己的胸膛,在自己洁白的肌肤上画出一朵灿烂绚丽的红梅。

马车停住了,因为在不远处,有一个人站在街道的中央。他拿着一把腰刀,他的眼光坚定。他站在中央,就像是一棵树,一颗可以阻止去向的大树,也是一颗让人可以依靠的树。

“拿下!”颜良的脸有些红,他不会想到,在这里居然敢有人挡住他的出路。而且挡住他出路的人,是一个看起来丝毫不起眼的小兵,一个拿着一把普通腰刀的小兵。

两名随着颜良的军士冲了上去,在他们看来,这个人是在没有什么威胁,只需要上前,一刀砍翻就行了。杀人已经成为军士的一种职业,所以,杀一个小兵,只不过是忠实于自己的职业而已。

“你们别来送死!”一个比冰还冷的声音传到了两个士兵的耳中,这让他们迟疑了一下。然后就感到了一阵锥心的痛,从自己的腿上传来。不由自主的跪倒在地,然后开始满地翻滚,嚎啕大呼。

“找死!”颜良手一伸,旁边的士卒抬过来一把长柄大刀,刀重七十斤。

颜良两腿夹马,那高大的马发出一声长嘶,这是一种对主人意图的心领神会,那刀犹如一泓秋水一般,即使在阴冷的天空,仍然浸出一汪夺人心魄的冷光。

人马合一,人刀合一。这是马上将军的最高境界,如今颜良就是这种境界,他的马,还有他的人、他的刀,在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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