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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残兵-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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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末世,比鬼子进村还残酷。和末世相比,战乱简直就是天堂。”郑远清苦笑着轻声道,“和平的时候盼望着世道赶紧乱吧,不用整天考试、受气;但是真到了乱世或者说末世,才感觉那时的日子多么幸福。”
“是啊,起码那时能吃饱。昨天早上咱们还能吃饱饭呢;今天就得考虑晚饭吃啥了。可怜还是可悲?”许书成叹了口气,失去了才知道宝贵,人就这贱毛病。虽然乱世还能活,甚至还有机会从社会底层翻身,但是末世呢?
三人停在一间写着“民兵办公室”的华丽小楼前,郑远清不禁苦笑,和村子里的泥瓦房、青砖房一对比,这豪华小楼就跟天堂似的,不知道村委会哪来的这么多钱盖这么好的小楼;建这栋楼村长的腰包又鼓了不少吧?
果然,在一间虚掩着门的类似普通储藏室的小屋里,发现了一个向下的楼梯,看着厚厚的水泥墙壁,郑远清肯定了这下边就是民兵武备库。
郑远清看了看周围的地形,还凑合,小楼前是一片大空地,应该是民兵集训的地方,不远处就是通往村口和村中心的大路,只要动作够快跑是没问题;只是这空地周围的胡同有些太多了点,如果让堵住可真让包饺子了。
许书成在外面放哨,郑远清和李若琳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走下楼梯进入了劫匪们说的武备库。地下室不大,两边齐刷刷地放着两排两米高的木头柜子,尽管做工粗糙,但都是真材实料的木头板。
离楼梯最近的一个柜子,上面的门已经被撬开,里面散乱着黄澄澄的手枪子弹。枪架上还有6把上着保险的54式,乱七八糟地扔着,以及整整七盒包装完好的子弹,看样子劫匪拿的那一把枪是唯一一把没有上保险的,应该是民兵队长常用的——这群笨蛋,不会玩枪就别去当劫匪,死了连个全尸都没有。
“若琳,站我身后。”郑远清拿出54,扣动扳机,几枪就打开了剩下柜子的大锁。拉开柜门一看,郑远清顿时热血沸腾——只见宽敞的柜子里除了10条56式半自动步枪外,甚至还有一箱五颗77式木柄手榴弹,天啊,这回发财了!
在这今天躺下不知道明天是不是还能起得来的年月,武器弹药就意味着生命!这种级别的民兵武备库不可能有多少的枪支弹药,也不可能有什么先进武器,但是这些老牌子货对于郑远清三人来说已经足够了,有了枪,他们的安全会多一分保障,也就意味着能多活一阵子。
“远清,一共12盒子弹,三百多发呢!”清点完步枪子弹的李若琳高兴地看着郑远清。
郑远清拿出一把用油布包裹着的56半,用手电往枪管和枪栓上一照,嚯,枪油油光闪亮的,这枪保养的不错,只要擦掉枪管里的枪油,这枪就能用了!另外的一个箱子里,通条、枪油什么的一应俱全;10把56式刺刀也整整齐齐地裹着油布放在另一个箱子里。
“不错,保养的不错!这群人还不是只拿钱不干事的。”郑远清“哗啦啦”地拉动枪栓、上膛、退弹,虽然这不是八一式步枪,但对于几年没有摸过枪的郑远清来说那种熟悉的感觉仍然让他激动不已。
“嘿,远清,你看这是什么刀?应该是指挥刀吧?我在电视上见过的。”李若琳在另外一个柜子里又发现了新大陆。
“指挥刀?这破地方怎么会有指挥刀?”郑远清放下步枪,走到柜子前探头看去,只见最里面的一个柜子下层整整齐齐地放着十几把制式军刀,在阴暗的柜子里看去,这样子和电视上国民党军官拿的指挥刀很相似,郑远清拿出了一把,“刷拉”一下拔出刀体。
“65式骑兵刀。”郑远清看了看刀上的铭文肯定地说道;没想到在这种地方竟然还能找到骑兵刀,难不成这也是民兵的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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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二十章 二次突围
郑远清把刀身全部从刀鞘中抽出,李若琳在一旁拿着手电照着,只见刀体上布满了灰尘和黄色的斑点——这是长期存放缺乏保养的结果。刀身上竟然还有一条裂缝;刀体上镀的珞有的地方已经掉了,露出里面黑褐色的锈迹;看样子这不是如今的民兵标配装备,应该是很早以前还有骑兵编制时流传下来的,在这个柜子里不知道尘封了多少年。
掂着手中两斤多的刀身,看着澄亮的刀体上宽宽的血槽,郑远清清楚地意识到这把刀的重要性:如果把工兵铲换成骑兵刀,那么砍起丧尸来更是如虎添翼。
骑兵刀终究是经过特殊设计和实战检验的制式装备,要远比挥几下胳膊就发酸的工兵铲厉害得多;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长刀是专门为单手格斗设计的,不像双手格斗设计的武士刀没有个几年的专业训练左右胳膊根本配合不好。以后免不了要碰上其他幸存者,打架玩命都是正常事,一寸长、一寸强,一把长刀很多时候就意味着胜利。而且这是军用品,绝对不是那些一万块钱以下的武士刀能比拟的。
郑远清挑了5把保存最完好的骑兵刀带上、又挑了6条完好的56半对李若琳说道:“若琳,你提着子弹和军刺先上去。手榴弹和枪我来扛。”
“远清,动作快点,有动静了。”看着郑远清扛着几根包着油布的东西、李若琳提着两个箱子上来,正在紧张警戒的许书成一边跑过去帮忙一边催到。
此时的小楼里已经能听见不远处嘶鸣的尸吼声,郑远清和许书成手脚飞快地往后备箱里装子弹、往车体上绑步枪;李若琳则哆嗦着手往54式的空弹夹中压满子弹然后递给他们。
“远清,快走吧!”许书成接过两把手枪上膛顶火、插在后腰带上,伸腿跨上摩托车。
“来了,它们围过来了,看来它们都集中在村子中央呢。”郑远清跨上摩托车。大路上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丧尸从胡同里钻了出来,虽然都是老的小的,但这么大的村子不会就那么几头;这种丧尸虽然战斗力不强,但数量多了也够麻烦的。
“我们去试试骑兵刀去?”许书成发动摩托车,拍了拍腰上的刀鞘。
“拉倒吧,天快黑了,别陷进去;省点力气吧。”郑远清笑了笑发动摩托车驶向村口,敌众我寡,打游击才是上策,打不过就逃,和一堆尸体费什么劲呢。
“我勒个去的,今天不练刀不行了啊!”摩托车刚拐到通往村口的大路上,郑远清就骂了一句。从他们进村子到现在,满打满算不过半个小时,还尽力地蹑手蹑脚,但是终究逃不过丧尸灵敏的感官。
通往村口的大路上,从各家各户出来的丧尸已经陆陆续续地形成了围堵之势,这群丧尸以老丧尸和小丧尸居多,都是各家各户的留守老人和儿童。
看到新鲜的人肉,这群弯腰驼背、满脸皱纹、牙都不全、走路一晃三摇的丧尸兴奋地举起斑驳的残肢、瞪着青色的眼睛咆哮着向三人走来,碎裂的衣服褴褛地挂在这些岣嵝的身体上,发硬的血块随着身体的震动不断地往下掉落着,如枯树般的胳膊和手仍然在使劲地向前伸着,看着这些丧尸郑远清一点也笑不起来:这些老人上半辈子吃尽了苦,本来后半辈子应该是颐养天年的时候,却又逢此大难,一辈人受两回难,可怜又可悲。
在老年丧尸群的后面,或爬、或走的是一群小丧尸;一头正在爬行的婴儿丧尸身后竟然还拖着一辆婴儿学步车,长长的尿布一头连着丧尸的裤子里,一头挂在学步车上的小钩子上,就这么“哗啦哗啦”地跟着晃荡。可怜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就成了这副模样,郑远清感到一丝心酸。
从这些丧尸身上可以看出,这里的尸乱爆发的较早,丧尸的皮肤已经变成了青灰色,黑色的尸斑布满全身,和郑远清昨天面对的和活人差不多的丧尸来比简直是两个模样,而且丧尸的运动速度也明显下降,叫声也从狂吼变成了低沉的吼声,这说明书上说的是对的,人体在尸化后运动机能会显著下降。郑远清意识到,不用再向昨天那么废劲了。
往后看就是从村中心走来的尸群三三两两地拉着散兵线,一眼望不到头,数量足有上百,其中不乏青壮年丧尸,看样子村子中央是最后沦陷的。一般这么大的村子中央都有祠堂,而祠堂却有着最好的防御措施,大部分的丧尸都去围攻祠堂了,当祠堂沦陷后,它们就留在附近转悠,一直到发现郑远清他们进村。
一天三战,这让郑远清感到有些吃不消,早上在六环上让堵了一回,中午在高速上让劫了一次,这都快天黑了还让丧尸又堵了一回,出师不利啊;亏得这是末世刚开始,体力充沛,要是再过几天让这么堵着还不知道能不能活着突围呢。
“老规矩,照着村口冲出去!”郑远清“唰”地一声抽出闪亮的骑兵刀凌空挥了一下喊道,“若琳,抱紧了!”
这次许书成一马当先地先冲了出去,每次都让带着女人的郑远清冲在前头许书成感觉有些不好意思,这次兵强马壮的许书成自然要当一回先锋。
骑兵刀的威力相当强悍,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两把刀闪着寒光在尸群中飞舞,一颗颗尸头夹杂着黑血像秋天熟透的苹果般纷纷落地。骑兵刀不愧是骑兵刀,天生就是砍人脑壳的,郑远清二人不用把刀抡圆了,只需在手腕上加个寸劲就能轻松砍断丧尸的脖颈;对于那些老年丧尸来说,骨质疏松导致头骨强度降低,有时候骑兵刀能将丧尸的脑袋斜着劈成两半。
但是持刀的是人终究不是机器,一天的惊吓已经耗尽了他们的精力,在左右突杀了几分钟后郑远清二人感觉体力严重下降,两斤多重的刀慢慢地也感觉像千斤重物一般;远处的村口在夕阳下清晰无比,但是三人却死活没办法靠近一步,总有些丧尸能从犄角旮旯里钻出来。
“他M的,跑不出去了!”郑远清把车横在村子里的一片空地上,挥刀砍翻了一只紧紧抓在摩托车上的小丧尸。丧尸的黑血已经溅满了他和李若琳的衣服,本来雪白的摩托车此时已经变成了黑色,郑远清活动了一下酸疼的右臂后感觉有些脱力。
“怎么这么多丧尸?他NN的怎么会有这么多留守老人和小孩儿?这村的村长真该拉出去枪毙十分钟!”许书成看着仍旧绵绵不绝围过来的老小丧尸感觉有些可笑,这要是死在这些丧尸口中就是做了鬼也感觉丢人,不过转念一想,幸亏这是老小丧尸,要全是青壮年丧尸的话现在他们早没气了,“怎么办?用枪吧?”
“你能保证一枪爆头吗?”郑远清甩过来一句,许书成立马没电了。有枪在手却不能用,这种感觉让他有些憋屈。但是不能一枪爆头的话用枪又有什么用呢?一枪爆头是随便谁都会的?用手榴弹?更是没谱,这周围房子林立三人也没地方躲,手榴弹爆炸产生的冲击波能杀死丧尸同样也能杀死活人。
“TM的,书成!无论如何你要给我坚持三分钟!我去做汽油弹!”郑远清瞟了眼不远处的一辆三轮农用车对许书成喊道。这个时候也只有这个法子了,今天有些失算,觉得这些个丧尸很好对付,却忽略了他们的体力已经开始透支——这几年安稳日子过惯了,好多注意事项都被自然而然的忽略掉了。
“好!你动作快点!”许书成咬了咬牙,抡起刀跟在郑远清身后冲向那辆三轮农用车,他要负责在车子周围开出一片空地,留出时间给郑远清做汽油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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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二十一章 火破尸墙
汽油弹用着是够厉害,但是做起来却麻烦之极。郑远清停车下地,掏枪对着车旁的几个丧尸近距离接连爆头,哪怕黑乎乎的脑浆溅到身上也顾不得了;许书成坚持不了多久,如果让后面的丧尸大部队围过来,三人今天真要报销到这儿了。
和昨天在地下车库做的一样,砸烂车窗,从工具箱中翻出软管,然后撬开油箱盖,可问题又来了,这里除了车上备用的两个四升的油壶外根本没有多余的容器。
“若琳!把矿泉水全倒了,我要用瓶子!”郑远清一边往油壶中抽着油一边对李若琳喊道。李若琳本来想说咱们就这点水,可张了张口又闭上,马上从后备箱里翻出准备的几瓶矿泉水往地上倒水。
“还有多久?TM的我坚持不住了!”许书成的右臂已经开始充血,但是又不敢停手,眼看着丧尸大部队距离空地就剩几十米了,许书成急眼了。
“若琳过来灌油!”郑远清把软管塞给李若琳,从车座上撕下一团破布塞进其中一个油壶的壶口,另一个敞着口,一手拿枪一手拎着灌满柴油的两个油壶飞奔向后面的丧尸大部队。郑远清要先把这一大群丧尸阻挡住再说。
几个青壮年丧尸打头的大部队看到一个拎着东西的鲜肉向它们跑来,顿时兴奋不已,脚下的步子也加快了许多,虽然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柴油味,但是仍然阻挡不了丧尸吃鲜肉的兴趣。
“乖,洗澡喽!”郑远清狞笑一声,在飞奔中放下那个塞紧盖的油壶,双手举着敞口的油壶对着面前的丧尸泼洒着柴油。而丧尸却对泼面浇来的东西不管不顾,继续伸着手扑向眼前的鲜肉,这点柴油对它们来说不过是毛毛雨。
看着包围圈越来越小,郑远清顾不得手中的油壶还没浇完,劈头把油壶砸向离得最近的那头丧尸,丧尸被砸了个趔趄,只是短暂地停了一下,好奇地看了眼这个流着液体的东西然后继续走向郑远清。
“砰!”郑远清扣动了扳机,滚烫的弹头夹杂着破空声钻进了只剩一点油的壶底,紧接着迅速点燃了剩余的柴油。剧烈燃烧的火焰还不待塑料壶烧化就从壶口喷涌而出,接着引燃了周围浇上柴油的丧尸,愤怒的火焰瞬间布满了这群打头的丧尸;但是一壶柴油终归太少,丧尸身上的火焰虽然猛烈,却无法停止它们行进的脚步;浑身燃烧着的丧尸犹如从火海中走出的T800终结者般迈着坚韧的步伐继续前行。
“嗨!”就在此时,郑远清点燃了另一个油壶口浸满柴油的布头,双手举起油壶用尽力气推向火尸身后烧得不太猛烈的尸群;然后躬下身子撒腿奔向李若琳。许书成一看油壶被抛出,马上拧动油门逃离尸群。
“轰!”油壶在尸群中爆炸,虽然没有手榴弹的威力巨大,却也能将附近的玻璃全部震碎;伴随着冲击波的荡开,一片片火油如雨般洒向尸群,顿时涌在前面的丧尸彻底被火焰吞没;衣服、毛发、干枯的皮肤。。。。。。丧尸身上凡是能烧着的东西统统在燃烧,一个丧尸燃烧不可怕,几十个丧尸燃烧就形成了摧拉枯朽之势。
很快打头的丧尸僵硬地摔倒在地,后面的丧尸被绊倒,再后面的仍然不管不顾地往前冲,一时间尸群挤挤攘攘地乱作一团,大部队被彻底阻挡了下来。皮肉燃烧的焦糊味伴随着滚滚的黑烟弥漫开来,呛得三人有些作呕。
郑远清顾不得欣赏这美丽的景色,从李若琳手中接过塞紧布条的七八个两升的矿泉水瓶,点燃布条扔向前方的尸群,虽然这几个汽油弹的威力不大,但也成功减缓了丧尸的进攻速度。
“书成!冲过去!”郑远清冲许书成一指前方的火墙大声喊道,“若琳,上车!”
“先走一步!”许书成插好骑兵刀,抹了把被尸血染黑的护目镜,猛地拧动油门照着布满火焰的尸群冲了过去。
郑远清随后拧动油门,冲向一片火海般的火墙,前方的丧尸终究还是少,郑远清在火海中七拐八拐地左冲右撞,车轮碾过地上的烧焦的尸体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碎裂声。郑远清此刻只有一个心思——冲出去,冲出去,冲出去就是生天!
几十米长的火墙仿佛万里长征一般,郑远清在崩溃前的一刹那带着一身的火焰冲出了尸群,摩托车在碾过几个丧尸的残骸后冲出村口。李若琳大脑一片空白,只知道死死搂住郑远清的腰,紧闭着眼睛祈祷;开始发热的头盔热得她想哭。突然间车停了,一双有力的手近乎暴力地扯开她的胳膊生生把她从车后座上拽下来摔在地上,接着一个强有力的怀抱紧紧地抱着她在地上拼命的打滚。已经让头盔里的味道熏得发懵的李若琳本能地想反抗,却感到胳膊被死死抱住根本动弹不得分毫,李若琳绝望了,她以为自己被丧尸从车上拽了下来。
“行了!火灭了,起来吧。”身上的臂膀松开了,李若琳晕乎乎地坐起身来摘下头盔,郑远清和许书成正浑身焦糊味地坐地上喘着粗气;借着夕阳的余晖看看身上被烧焦的衣服,李若琳才明白刚是怎么回事,原来是许书成把她从车座上拽了下来,郑远清抱着她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压灭;此时李若琳才感觉到牛仔裤下的腿有些隐隐作疼,看来这都是让烧的。
“疼吗?”郑远清查看着李若琳身上的衣服,看了看除了裤子上有几个破洞外秋裤都没有烧破,这才放心地问道。
“没事,不疼;你没事吧?”李若琳心一酸,眼眶就湿了,摘下手套抚摸着郑远清黑乎乎的脸安慰道。
“没事,多亏穿得厚。”郑远清在扔油壶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沾了点柴油,因此袖子被烧出几个大洞,露出里面的秋衣。骑摩托车不比坐汽车,即便是夏末秋初时间长了也会着凉,因此三人都穿得比较厚,腿上还带着护膝和挡风护腿,这才免去了皮肉之苦。
“书成,你也没事吧?”李若琳这才放心,扭过头问道许书成。
“没事,我胳膊上没油,没怎么烧着,打个滚就灭了。”许书成揉着发胀发酸的胳膊苦笑着说道。
“没事就好,当初让你多穿点你还在那唧唧歪歪的又是嫌热又是嫌厚的,听老玩火的,没错。”郑远清翻了翻白眼挤兑许书成道。
“得得得,你就给那得瑟吧啊!”许书成咧着嘴回到,“我说若琳,别录了,你就不疼啊?别录了,丑死了!”
“你别动,胜利了就得留个纪念;等老的时候还能回味一下。”李若琳胳膊不酸,此刻正拿着一个数码相机给许书成录像呢。李若琳喜欢录像,从北京走的时候那台笔记本电脑上的视频资料和这个数码相机是她带走的唯一电器。
“得得得,你录吧,随你便!——耶!二!”许书成伸出两个手指头冲着相机镜头摆了个“我很二”的姿势,“数码相机快没电了吧?等没电了看你咋录。”
“嗯,这个姿势够二的。不用你操心,警用摩托车上有电源,可以充电。”李若琳自信地说道,然后拿着相机去录浓烟滚滚的村子。
郑远清坐在地上,望着远处冒着滚滚浓烟的村子,又看了眼西下的红日,心中感到一丝悲凉:末世才过去两天,竟然六次面临绝境,这末世竟然如此凶险!想想前面的路,郑远清第一次感到信心不足——自己把末世想得太简单了。
从村子里出来以后,三人再次驶上高速,在天刚黑的时候在一堆车旁停下,他们要在这里度过他们逃亡生涯的第一个夜晚。
这是个无风无月的秋夜,高速公路旁的防风林中,不时有几只夜鸟飞过,凄厉的叫声伴随着偶尔响起的尸吼不时地划破死一般寂静的夜空。高速公路旁一家加油站的停车场中,一辆商务房车外烧着一堆火,摇曳的火焰快乐地吞食着碎桌子、碎椅子,向周围散发着暖暖的温馨。
郑远清借着火光正在满手油污地保养着摩托车,李若琳在火堆上煮着面条,浓浓的香气刺激着饥肠辘辘的三人;许书成一边咽着口水一边照看着火堆。三人都是沉默不语,尸乱明显是从南方传播过来的,河南河北都是人口大省,今天饶幸跑到了保定市郊,谁知道还能在高速上跑多远呢?如果离开了高速三人该怎么活呢?这都是问题,虽然如今有了枪,但好像没见改变多少状况,末世,果然不是活人的时代。
“远清、书成,洗洗爪子吃饭啦!”李若琳一边往饭盒中盛着面条,一边对郑远清和许书成调皮道,她尽力装得轻松些,一来不想让郑远清太过担心,也不想让自己显得那么没用;二来自己年龄也是最大的,有时候得担当起姐姐的责任。
“好,洗爪吃饭!哎呀,有人给做饭的感觉真不一样,真幸福!”郑远清一边在一盆水里洗着脏手,一边尽力地配合着李若琳活跃气氛。看着远处漆黑的高速上、那废弃的汽车旁不时闪动的幽白身影,郑远清感到一丝悲凉:新鬼烦冤旧鬼哭啊,这些冤魂仍然舍不得生前的财物,也许它们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死了吧?都说财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但是又有几人能真正看破、放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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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二十二章 末世无常
这几年气候反常,每年的冬天都来得特别早,这才十月末,夜晚的气温已经达到零下5℃,薄薄的寒气笼罩着这片漆黑的树林,今天又是一个血月孤星的夜晚,没有了华灯的夜晚显得如此寂静和诡异,漆黑的林间仿佛洪荒巨兽的大口般能吞噬一切活着的动物。刺骨的寒风伴随着远处的阵阵尸吼吹打着树林,发出“沙沙”的声音,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影响到林子边缘藏在田埂后的三个青年人,他们在等待,等待一个一击必杀的机会。
“远清,我又看见鬼了。”李若琳附在郑远清的耳朵边低声说道。
“没事,我也看见了。仙凡隔路、人鬼殊途,咱们井水不犯河水。一会儿回去给它们烧点纸就是了。”郑远清低声安慰着李若琳。许书成顺着二人的目光看了看远处一座荒废的农宅,农宅墙角下的阴暗处,一个虚无缥缈的身影在墙上抠着什么;那是个老人,岣嵝的身躯和发僵的动作表明他不是丧尸,而是天地间亿万只冤魂中普普通通的一员,也许那座房子是他生前的住所吧,那里有他一生的回忆,也许他舍不得离开那里,甚至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死去。
这已经是第N次看见鬼了,三人已经由最初的恐惧变成了如今的淡然,这世道,人鬼都一样,也许做个鬼要比做人容易点吧;许书成摸了摸腮下冰冷的56半叹了口气,定了定神、继续瞄准不远处那只警惕地左右张望的小猪。
“准备好了么?”郑远清拍拍许书成的肩膀示意道。他们已经在这里趴了一个多小时,为的就是这头小猪停下来吃食的时候。那头小猪不知道是家猪还是野猪,此刻正在荒废的农田里用嘴拱食吃,一边拱着一边警惕地东张西望。
许书成冲郑远清做了个OK的手势,手指放在扳机上,瞄准正在东张西望的小猪,静了静心,等待它再次拱食时发动致命的一击。多少年没再摸过枪的许书成已经打不了移动的目标了,况且他们手中的子弹用一发少一发,没有大量的弹药做补给想恢复枪法很难,许书成只能等待猎物静止的时候再开枪。但就这水平也比郑远清强,郑远清是火焰兵,玩火是行家,打枪可就差点,所以每逢用枪打猎时都是许书成当射手,郑远清辅助攻击。郑远清慢慢拔出八一刺,随时准备扑出去在小猪身上补上一刀。
“砰!”一声清脆的枪响,一个弹壳带着高温跳出机匣,落进了落满寒霜的泥土中;许书成只感觉耳边凉风一闪,郑远清的身影已经窜出数米。
许书成如今的水平离一枪爆头还差着远,这一枪只打中了小猪的前腿,受惊的小猪一边嘶鸣着一边逃窜。然而小猪一瘸一拐地刚跑出不多远,郑远清就飞奔而至,只见他借着奔跑的惯性一个飞身纵跃扑向小猪,巨大的惯性带着八一刺极其精准地刺入小猪的后心,随着小猪一声惨叫,冒着热气的猪血顺着八一刺四条又宽又长的血槽向外喷射而出,不多时可怜的小猪就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OK,得手了!”郑远清爬起身来拖着这头50来斤重的小猪跑向树林,附近的尸吼声已经连成一片,远远的黑暗中,星星点点的青光越来越多,丧尸已经开始向这里移动。
“若琳,快起来,赶紧走。”许书成抓着李若琳的胳膊把她拽起来,然后飞奔过去帮郑远清抬起小猪,扔上摩托车,接着两声轰鸣响起,摩托车消失在茫茫的黑暗中。
“我擦,才50来斤吧?我竟然扛不动了!”郑远清一边喘着气一边驾着摩托车疾驰。
“远清,你和书成都瘦多了。”李若琳在后面抚摸着丈夫削瘦的脸和拉杂的胡子痛心地说道。三个月以来,饥饿、恐惧、战斗,处处危险的逃亡生涯严重消耗着三人的脂肪储备和元气。三个月以前郑远清扛个80多斤的王雪娟都是那么轻松,如今瘦得皮包骨头的他却连头50来斤的小猪仔都扛不动;李若琳原本丰满坚挺的胸部已经变得干瘪,原本完美的翘臀已经不再坚实丰满,原本晶莹如玉、显得只有20岁的脸蛋此时却苍老的像中年妇女——这就是末世,能活着,已经算福大命大了,吃饱肚子要远比美丽来得更迫切。
“亏得当过兵,不然一般人根本受不了这折腾。”许书成咳嗽了一声说道,原本他就不是那种胖人,这两个多月折腾下来更是瘦的跟干尸似的,当过兵的人都让折腾成这样,那么没当过兵的人呢?
这只是一次普通的捕猎行动,自打三个月以前进入石家庄地界后,郑远清三人就很难再往南前进一步。尸乱明显是从南到北传播的,刚出北京城的那段高速因为丧尸都去人多的地方猎食了,因此高速上一马平川,但是过了河北定州以后可能活人被吃完了吧,高速上游逛的丧尸也越来越多,三人被迫驶离高速一头扎进茫茫尸海界寻求机会慢慢地往南走。
然而天不随人愿,本来郑远清打算着上冻前必须过黄河,否则的话不用丧尸来吃,冻也能把三人冻死;但是如今三个月过去了,他们依然在定州附近徘徊,这个冬天,也许就是他们最后的时光。
摩托车停在乡村公路旁一个孤零零的荒废农舍前,这里是他们暂时的营地,由于尸乱前的人口聚集地如今同样是丧尸聚集地,郑远清他们只能在这荒村野岭的地方寻找住所。在藏好摩托车、封好窗户口和大门后,郑远清蹲在在堂屋里的火堆旁宰杀小猪,许书成在一旁帮着忙;李若琳则在里屋的火堆旁凑着火光补衣服。
“这回可得吃过瘾了,一会儿怎么吃?烤着吃?煮着吃?”许书成一边倒着水冲血一边流着口水说道。
“烤着吃吧,烤着吃快;赶紧补充下体力吧,在这样饿下去咱们迟早得垮。”郑远清一边拿电工刀割着猪下水一边说道,“可惜了那些猪血了。”
“唉,多亏你是边防军出来的,这活我都做不了。”许书成看着郑远清熟练地分割着猪肉,有些羡慕地说道。
“这和边防军没关系,我这是嘴馋逼出来的。03年左右边防军的伙食哪能跟现在比?尤其是我们师,驻扎在老林子边缘,周围就是十万大山,不到逢年过节很少能吃上肉。想吃肉怎么办?自己出去打,慢慢的就练出来了。”郑远清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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