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芙蓉小说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末世残兵-第4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了一种舍我其谁的气概,他突然觉得自己扛得动八荒火龙,于是就把母体变成了八荒火龙样的纹身。

只是他没想到这个传说竟然是真的,而且就像青龙白虎一般深入人心,以至于嫣云看见他的纹身后毫无理由的就敢相信他,女人毕竟是感性的,而且嫣云来自于江湖道从小受这种说法的熏陶更是深信不已;但是自己竟然也会毫无理由地相信一个陌生女人,还是如此邪性的一个女人,郑远清突然觉得很多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

“我说你怎么就不知道害羞呢?我可是一个陌生男人啊。”郑远清苦笑着转动着八一刺烤着一片兔肉,一边啃着手中的压缩饼干一边问道。

“嘻嘻!都被你打屁股了我还需要害羞么?你是我男人啊!”嫣云高兴地摇了摇头,狭长的丹凤眼中是无尽的幸福。杀手也是人,也有七情六欲、爱恨情愁,但是很少有杀手能摆脱这种命运,更多的是终其短暂的一生一直作为一个工具而存在,直到死亡,然后像件破旧工具一样被抛弃。嫣云懂得,作为一个“工具”能有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可以撒娇的怀抱简直就是老天开眼了。

嫣云笑得很有亲和力、如清风、如暖月、亦如爱人的贤美,从这幅笑容上根本看不出她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杀手。郑远清想,哪怕是女人见到了她的笑容也想不起来嫉妒吧?

“这我信,见到你背上的纹身还有哪个男人不吓死?”郑远清笑了笑说道,敢纹烛九阴的女人一般男人就是让他碰他都不敢碰,就像白虎女人一样,不是谁都有胆子娶回家的。

“吃了很多苦吧?淋了一天雨了多烤烤火别发烧了,这荒山野岭的发烧了可不好,明天我们的人才能过来。”郑远清心疼地说道。进了洞他才发现嫣云的手腕、脚踝上有一道道黑紫的淤青,身上也有绳索捆扎过的勒痕和几道青紫的鞭痕,已经凝固的血液在她那煞白的肌肤上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一双修长的玉足已经血肉模糊,这是在沙石地上赤足奔跑的结果,谁下的手,郑远清会让他用命来偿还。

“没事,这点小伤不算什么,脚已经洗干净了,不会发炎的。他们以为几根绳子就能捆住我?嘻嘻!没想到被我跑掉了,还杀了他们几个人;唉,只是苦了那几个女孩子了,多小的女孩啊受那么大的罪,可惜她们没有跑出来。”嫣云说这话的时候丝毫没有同情和心软,可能那声叹气都是为了照顾郑远清的心情。能扛得动烛九阴的女人果然够邪性!郑远清看了眼嫣云那紫黑色的头发心中暗道。

“这点雨才不算什么呢,我们以前练功的时候,就穿一身单衣在瀑布下一坐一天一夜不能动弹呢,还是冬天,这才淋了多久的雨呀?不过看你光着脊梁也没事呀?”嫣云瞪着好奇的眼睛打量着只穿一条裤子的郑远清,那条红色的八荒火龙随着他的身体晃动若隐若现。

“嘿,这点小雨不算什么,一年四季我都是一条裤衩加一身单衣,最多冬天套件军大衣。”郑远清说起谎来也是面不改色心不跳、轻轻松松挂微笑,比起嫣云的抗寒能力他差的太远了,难不成他说我有生物护甲?丢死人吧。

“真厉害呀!我男人果然不一样。”嫣云一边咬着压缩饼干一边自豪地说道,根本不在乎她才和郑远清认识不过一个小时,可见江湖儿女对那古老传言的尊崇已经深入骨髓,“这群坏蛋,衣服都不让人家穿,真够可恶的,要不是保护那个老太太我早就跑了。”

“那你怎么这么晚才跑出来?还挨了打,值得么?”郑远清意识到嫣云和伊丽华的感情并不深,可能只是临时被抽调过去的。

“我已经尽到心了,按照规矩老太太离开了我的保护范围我可以选择自行逃跑,而且我也不知道那老太太被关到哪了。只是可怜了那几个小姑娘,她们比我重要,受的罪也比我多多了——没办法,这就是高级警卫的命,尤其是她们这种世代警卫。”嫣云一边咀嚼着压缩饼干一边好奇地打量着沙土洞。

郑远清看着嫣云一副无所谓的表情咧了咧嘴,好像那一身伤痕都不是她身上似的。不过也是,嫣云来自于江湖道,远不如正儿八经的贴身警卫知道的多,那帮人没把她当回事,而且这么高的个子人家也许只把她当个除了能打外什么也不知道的小配角了。

“嫣云,你是打小训练出来的杀手吗?是哪训练的?”郑远清看了看兔肉已经烤好了闻着挺香,于是递给嫣云。救人的事情不急于一时,必须等吃饱了再说。听嫣云的说法这次救人可是要潜入戒备森严的驻军点,其危险可想而知,而且嫣云也不知道伊丽华是否和她们关在一个地方。

“是呀,从小就训练出来的,是洪门训练的呢;其实呀,江湖女杀手不一定都是电视上演的那样标致,而是高矮胖瘦美丑都有的。”嫣云幸福地接过了郑远清递给她的兔肉,仿佛他亲手烤好的东西是最香的,远胜过她保护的重要人物请她吃得山珍海味。

“洪门从北洋时代开始就一直在向国家重要人物提供保镖,每一个过去的保镖都是经历过生死考验的杀手,除了中央警卫团的特高级保镖外,高级警卫中只有很少一部分来自参加过实战的部队,另外一小部分来自于世代警卫世家,大多数都是从各个江湖门派保送的保镖中挑选的。”嫣云笑了笑继续说道。

第三卷 流浪生涯 第一百三十八章 江湖杀手

郑远清点了点头,这和传闻差不多,真正的国家高级保镖无不来源于生死场上的骁将。古语有云:无限尊崇时,险象环生处,任何事情都是风险和收益共存,越高的位置却越是最危险的地方。杀人的方法太多太多了,古往今来的刺杀术堪称博大精深,刺客也未必都是杀手和特工,这导致警卫工作十分难做。

而只有真正从杀和被杀中磨练出来的精英才能真正称得上防刺高手,然后才有可能成为高级警卫。仅仅能打?对不起,连次级警卫序列你都进不了,钢索铁甲能打吧?却只是个团长的警卫。而且很多重要人物都喜欢任用从老一辈都担当警卫的警卫世家子弟,这种人虽然少,但都是贴身的亲随,知道的事情也多,但是这些人死得也是最惨的,郑远清想起了代安阳说过的话——看来代家两姊妹的家世不简单啊。

“你第一次杀人是什么时候?”郑远清看着这个仿佛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傻妮子问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江湖杀手么?怎么看怎么都像个“神童”啊?

“八岁?还是十岁?记不得了,这十年杀的人太多了,直到两年前进入高级警卫序列才清闲了两年,结果又碰到了这活死人横行的时代。”嫣云嘴里叼着一片兔肉,眼睛盯着洞顶做思考状,此时可爱的表情才真正属于她这个年龄段。

爷爷的,八岁,八岁老子还拖着木棍当马骑呢。郑远清抹了一把汗,这江湖门派训练出的杀手果然非同一般,也只有这样的杀手才能担当起国之重任。用杀手当保镖就像当过警察的劫匪和当过劫匪的警察一样,都是专业领域内一等一的高手,实践出真知,只有他们才懂得对手的心理和路数,也只有这样的人才有一颗如铁石般冷酷的心。

“老公你不用担心的,女杀手的生活不是电影小说中写得那样的,杀人不过是一门职业而已,就像那些写字楼里的女白领一样,出卖不出卖身子看个人所愿喽。我还是处女的,我的身子要留给那个能照顾我一生一世的男人呢,嘻嘻!”嫣云看出了郑远清的眼神有点不对劲,但是她误会了,她以为郑远清担心她不是处女呢,“其实我这么大的个子还是女扮男装的时候多呢,要不你检查一下呀?嘻嘻!”

“不不不,老公相信,老公相信!”看着嫣云嬉笑着就要张开赤裸的双腿,郑远清赶忙摁住了她的腿,一会儿还有正事要办呢,这要控制不住还了得?不过这傻丫头的心还真细,就是年龄太小了点。

“你不会以为我很冷酷无情吧?”嫣云看见郑远清只顾着抹汗了赶紧问了一句,估计能让她这么关心的人只有她父亲和她师父了吧?看来郑远清又是磨又是诱惑又是吓唬又是打屁股的彻底解开了她严封在万年冰层下的那颗火热的心。其实郑远清不过是捡了个巧,先是坠机又是丧尸加逃亡,然后被捕、受刑、再逃亡,大雨、饥饿、追杀、恐惧已经把嫣云那杀手钢铁般强韧的意志和冷酷戒备的警惕性磨得差不多了,郑远清不过是压垮这堵心墙的临门一脚而已。

“不,就像你说的,杀人不过是一份职业,和写字楼里的白领一样的职业;什么人被杀,什么人去杀,都是有原因的。没人会雇人去杀一个打工过日子的普通民众吧?所以谈不上什么冷酷不冷酷的。什么是无情?什么又是有情?一切都是无常,一切都是奈何,在外人眼中你可能是勾魂女鬼,但这并不耽误你是个贤惠的妻子、慈爱的母亲,难道不是吗?”郑远清笑了,他喜欢这女孩的阴冷中带着的柔情,就像李若琳那刚烈的性子绽放出的温柔一样动人心魄。

“嘻嘻!你说的真好哦!比我师父说得都好,她个老顽固,就是转不过那个弯弯绕。”嫣云乐呵呵地拍了拍巴掌,就像她这个年龄段的女孩一样爱闹腾,“勾魂女鬼,我是聂小倩呀聂小倩,嘻嘻!”

“不过,嫣云,咱先说好了,我可是有正房的,咱可不兴小三那套。”郑远清开始头疼这姐俩以后怎么相处,这女孩看着笑的挺柔情万种,那只是在自己面前,在其他人面前保不定是什么样子呢,别到时候惹急了把李若琳打一顿可就麻烦了。

“无妨,咱江湖女子都很守妇道的,我喊她姐姐就是了,侧室要有侧室的规矩,我懂的。”嫣云很不在意地继续咀嚼着手中的兔肉。江湖道中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江湖道上的女人要比市井中的女人更懂得这个规矩,同样的,她们也比市井中的女人更能适应这个末世。

“差不多吃饱了吧?我去给你找条裤子穿,然后把摩托车推过来,咱去救人。”郑远清看嫣云吃得差不多了说道。

“不要!我不穿他们的裤子,我穿你的,还有你的鞋。”嫣云撅起嘴摆出一副撒娇的样子表示自己不愿意。

“哎哟,糊涂了!行,吾去也。”郑远清一拍脑袋暗道自己真糊涂,怎么能让自己媳妇穿其他男人的裤子呢?就是死人的也不行。

“郎君啊~你快~去快回吧,嫣云那~在这里~盼着郎君归啊~。。。。。。”嫣云伸出兰花指摆出一副唱戏的样子笑嘻嘻地看着郑远清,清脆而又灵婉的声音唱着改编得《杜十娘》还真有那个样子。

“娘子稍~等片刻~夫君去去就回~”郑远清做出个踏罡步的样子笑道,嫣云还真会配合,李若琳就不搭理他那么多,李若琳比较鄙视古代的那种说话方式,从来都不和郑远清唱戏。郑远清唱罢抽出54手枪,一头扎进了大雨瓢泼的无尽黑夜。

。。。

嫣云把手伸出洞外洗干净了手上的油和饼干渣,轻轻地拿过那条八一杠,七斤多的八一杠在她细长的手掌上翻了个圈,就像一段树枝般轻巧。嫣云擎起枪对着外面的黑暗瞄了一下准星后轻轻地笑了一下,看样子对郑远清的修正结果很满意。

接着嫣云拿起退掉的弹夹,清点了一下子弹然后给步枪上膛,接着“哗啦”一下拉动了枪栓,于此同时,她那张亲柔的笑脸突然变得狰狞、阴毒、煞白,犹如修罗般恐怖,就像勾魂女鬼勾引人时笑若天仙,准备吃人时却狞若修罗;她把枪放在白皙得像纸一样的大腿上,发着紫光的眼睛仿佛穿透了无尽夜幕般射向远处,那里,她的同伴正在遭受惨无人道的折磨。

直到摩托车的轰鸣声停在沙土洞外时,嫣云狰狞的脸庞才变成刚才那一幅亲切柔和的微笑。

“95式用的怎么样?”郑远清放下两条步枪和一个95式弹夹,然后飞快地脱鞋脱裤子,看着嫣云若隐若现的黑色森林郑远清只能用眼睛看看而已,还有更重要的事情需要去办,至于鱼水之欢,还是到有了空吧。

虽然郑远清已经支起帐篷很久了,但是却依然能够做到心无旁骛,每一个活到今天的人无一不是自控能力超强的人,这一年多来又是人又是鬼又是活死人,每一个幸存者面对的东西都太多太多了,没有自控能力的人早就被无情地淘汰。

“嗯,可以的。”嫣云接过郑远清的裤子和鞋飞快地往身上套着,其速度之快就像她刚才出手的一刹那,动作让郑远清有些眼花缭乱。

“你有多高啊?”郑远清系上鞋带后看了看自己的裤子在嫣云的大长腿上变成了七分裤、44码的军靴嫣云那双匀称有致、白皙瘦长的脚穿上去竟然刚好合适;一米三高的沙土洞中,嫣云只能坐在地上换衣服扎武装带。

“你猜呢?”嫣云插好弹夹扎好马尾辫,拿起95式步枪冲郑远清嫣然一笑:“出去比比个子?”

“算了吧。”郑远清想起来钢索和叶清儿亲热的样子就有些哆嗦,队伍里最高的就属程飞了,182cm的个子,这个嫣云别看是个女人,估计一米九都不止,长这么高的个子竟然还这么漂亮也真难为她了。

“190cm呢,赤脚的,想不到吧?和世姐张紫琳差不多呢,比你高一个头,嘻嘻!。”嫣云已经站在洞外了,伸出手递给郑远清。

“好!老郑家以后终于可以摆脱矮个子了。”郑远清拉着这只比他的手还长半个指节的玉手钻出了沙土洞;嫣云的个子让他想起中国第一位世界小姐张紫琳,当年这位身高186cm的世姐凭着其知性、[WWW。WSHU。COM]美貌和完美的身材比例俘虏了万千粉丝的心。

。。。

(今天第三更,求推荐、求收藏、求点击,啥都求!)

第三卷 浪迹天涯 第一百三十九章 反守为攻

此时已经深夜11:00,倾盆的大雨已经小了很多,但是夜色依然漆黑一片,这又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杀人夜。摩托车在泥水中时快时慢地驶过,留下一条长长的胎印,今晚必须把人救出来,今儿一天对方一口气死了这么多人明天肯定会转移。

为了躲避可能会有的暗哨,在驶出这片雅丹地貌区时,郑远清关闭了大灯,换成嫣云驾车。嫣云的夜视能力不是一般的强,郑远清在没有开大灯的情况下根本不敢跑太快的速度,可是嫣云敢,而且她的特种驾驶技术不比从摩步师出来的郑远清差到哪去。很快,摩托车从绵延不断的烂泥里驶上了一条破烂不堪的柏油马路,车速猛地提了上去不断向四周溅着黄泥脏水驶向无边的黑夜。

“停车了。再往前他们就能听到声音了。”嫣云停下车回头对郑远清轻声说道。此时她的声音就像九丈寒冰一样阴冷刺骨,冷得郑远清有些发毛,突然间他有一种恐怖的感觉,仿佛他搂着的是个吃人心肺的厉鬼,回头就会咬住他的喉咙一般。

“嘻嘻!吓住你了呀?该工作的时候我就这样,这叫职业道德。”嫣云细心地觉察到郑远清哆嗦了一下,赶紧变成刚才那副亲切的笑脸和甜美的声音。

“第一次而已。工作的时候就得有工作的样子,表现不错,口头表扬一次。”郑远清拍拍嫣云的肩膀,示意她下车。郑远清把摩托车藏在一个小土坡后,拿伪装网盖上,有人帮忙这速度就快得多了。

“脚不疼吧?不行咱们走过去?”郑远清看了眼比他高一头的嫣云,拍了拍她的屁股问道——他这个高度也就拍她屁股顺手了。嫣云说这里距离目标地还有两公里,但是郑远清死活看不出眼前的黑暗中能有什么扎眼的东西,这天气还真不适合摸哨,敌人虽然看不清,但是自己也看不清。

“没关系,跑着去吧。”嫣云恢复了她的工作状态,冲郑远清点了点头,表示自己的伤没问题。

在漆黑的夜中、纷纷的细雨下,一高一矮两个人影在黑暗中向着远处的目标地点疾速奔跑,这一片区域是一马平川的黄土高原根本没有什么可以隐藏的地方,两人只能以最快的速度通过这片平原地带。

通过平原地带后就是一座小丘陵,两人扒拉着泥土爬了上去,十分钟以后,两人藏在了一条沟壑中看着眼前一片房屋林立的村子,和所有的偏僻村落一样,越是偏僻的地方人越少,人少丧尸也少,随着时间的推移丧尸会慢慢从村子里游荡出来,本就不多的丧尸放在这广袤的黄土高原上更是显得稀少,而这些地方却也是末世幸存者最向往的地方。只是风险和收益并存,藏在这里的幸存者要面对食物、水源、燃料的供给困难和生育、患病带来的危险,所以说藏在这里未必是什么好事。

据嫣云的回忆,这里的守卫有一个排30多人,而且全部像是正规军出身,战斗素养很高,要不然嫣云也不至于连套衣服都搞不到、光着身*子被人追杀五六公里。眼下这些守卫虽然让郑远清撂翻了七八个,让嫣云掰折了三四个但是还剩下二十来人,二十来人的正规军要比一百多人的乌合之众更强悍。

“这会儿没声音了,估计他们打累了正在休息。”嫣云轻声告诉郑远清,“咱们怎么进去?”

“你对这里地形熟悉,听你的。”郑远清回答到,本来他的夜视能力就很差劲,这眼前的一片房子他只能看出来是房子,但是是土坯房还是砖瓦房他就看不出来了,只知道黑乎乎的一片,既然嫣云有这个能耐,他何必要在不擅长的地方硬出头呢?

“OK,跟我来。”嫣云也不客套,冷着脸探出头四处看了看,然后像箭一般从沟壑中射出,一个匍匐前进接着又一个侧翻就依在了一座房子的墙角,然后冲郑远清挥挥手。

好功夫!郑远清暗赞了一声,嫣云的速度并不多快,可是这么高的个子还能有这么高的速度可见她的体能有多强悍。郑远清向左右看了看“蹭”地从沟壑中射出,但是他没有匍匐前进,而是双手在地上一撑、双膝在泥地里一支,以膝代脚像动物爬行般以极快的速度前进数米后,一个前扑加前滚翻靠在嫣云身边。

嫣云惊讶地看着郑远清长大了嘴巴,然后指指他的膝盖意思是说:你膝盖不疼吗?郑远清挥挥手意思是没事,有生物护甲他怎么会感觉到疼呢?

嫣云顺着墙根挪动到墙拐弯处伸出半边脸向里面看了看,然后用手指了指意思是说对面的房顶上有暗哨,郑远清表示他来解决。嫣云的目标太大,而且她也无法判断房顶上究竟有几个暗哨,这时就得体型相对较小的郑远清上了。

经过这么久的生死考验和严格的训练,单论摸哨、抓舌头这活郑远清未必比侦察兵差劲,尤其是他那身常人无法匹敌的劲爆肌肉带给他的不仅仅是更大的耐力,还有强劲的爆发力。

郑远清趴下身子,悄悄地挨着地面探出头,这样的话即使是被眼神好的哨兵看见,这么黑的地方他也会以为是什么动物。郑远清发现他和嫣云所处的位置在两座土坯房之间,这个村子应该是个很穷的小村,只有十几栋房子,而且房子与房子之间只有一堵半米高的土坯墙表示一下各家的领地,村子里连条稍大点的主路都没有。

很快郑远清就确定了对面房顶上有一个明哨,房子下面的一架大板车上还卧着一个暗哨,找暗哨也有道道,都是人,在一定环境下人能想象到的哨位就那么几个,挨个去试探就是了;嫣云终归是杀手,江湖杀手还没那能耐去刺杀部队的人,所以她对于部队的警戒哨位还是不了解。

这两个哨位布置得很讲究,上下两个哨兵都看不见的位置却都不是什么要点,在要点位置大板车上的哨兵正好能看见房顶上哨兵的视觉死角,三个哨兵就能戒备住这个村子的两面,六个哨兵就能护住整个不大的村子;想解决房顶的哨兵,就必须经过房下哨兵的视线;而想解决下面的哨兵,必然会惊动房上的哨兵,因此不论对手想解决哪个哨兵,另一个都会发现,看来布置哨位的人很有一套——这会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郑远清瞪大了眼睛观察了一番,村子里除了几个哨兵外没有任何防御工事和运输工具,这说明他们的基地不在这里,很可能也是从哪里跑过来找人的,这究竟是群什么人?能意识到那个伊丽华绝对不是科学家那么简单、而且还能抓住她们,这样的人不会就是个什么排长吧?这里可是距离坠机地点二十多公里呢。

雨还在不断地下,郑远清思索了一阵子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看看嫣云,嫣云也是摇摇脑袋表示没办法;找丧尸?可这偌大的平原根本没几个丧尸,丧尸数量少了还不够人家练枪的呢。硬闯也不行,先不说嫣云浑身是伤她在不在乎都会影响她的战斗力,就算是回去找人那几个被俘的警卫估计也会被杀掉,她们死了郑远清去哪找伊丽华去?

不能再耽搁下去了,郑远清决定就是慢慢爬过去也得把哨兵抹掉,虽然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但是除了这个下策之外没有更好的办法了。

郑远清趴在嫣云的耳朵上嘀咕了一番,嫣云迅速蹲在墙下,双手扶着墙;郑远清摘下八一杠,拿出刺刀叼在口中轻轻踩上嫣云的双肩,嫣云很轻松地就站了起来,仿佛郑远清这一百四五十斤不存在一般,一下子就把他顶了起来。

好大的力气!郑远清的嘴角翘了翘,轻轻扶住三米来高的土坯房上的大梁,双手握紧一撑,轻松地翻了上去。

“哗啦。”屋顶的陈年旧瓦发出一声轻响,郑远清马上趴稳不动,屏住呼吸静等对方的反应;他上来的这个正是屋脊的另一面,站在对面房顶的哨兵看不见这里。

“牛蛋,是么子响类?”房顶上的哨兵问了一声,听这声音百无聊赖得说明这家伙也没尽多大的心。

“额哪知?下雨了呗,介破房子就是塌了也不稀罕。”这个声音应该是大车上的暗哨说的。

好,不怀疑就行。郑远清紧绷的心松了下,然后开始一点一点地移动着身子,心里还暗暗祈祷,但愿这破房子能受得了他的体重吧。

就这样一寸一寸地挪了半个多小时,郑远清才从房子这头挪到了那头,沙沙的小雨声和夜空中回荡的尸吼遮住了这轻微的摩擦声。这村子不大、但也不小,远处房顶上的那个哨兵郑远清只能看清他的坐着的轮廓,想必他也看不见自己吧。郑远清趴在房檐一动不动,他在等下一声尸吼。

“吼——”一声凄厉的长吼远远地传来,回荡在这凄凉的夜空中,郑远清借着这一声吼翻身跳下,脚底的黄泥和尸吼的回音遮盖了他落地的微弱响声。

。。。

(今天第四更,忙了一天码会儿字真的挺舒坦,只是这会儿眼睛比蛋还疼;可怜草草光棍一个没人给按摩啊!求点击、求收藏、求推荐!

再次感谢“暗之龙魂、南宫秋月、情终流水和草***壁大大的打赏,草草在这里谢过了!非常感谢!)

第三卷 浪迹天涯 第一百零四十章 江湖暗器

郑远清躲在两座房子中间狭小的过道里判断着两个哨兵的位置,房顶上的哨兵不敢轻易移动,只敢坐在屋脊上转动脑袋而已,脚下都是湿滑的陈年旧瓦,他害怕一个不小心摔下来。而那个暗哨此时正背对着郑远清,两人之间的距离不过两米多,郑远清狞笑了一下,当下一声尸吼再次回荡时,他猛地扑向了那辆大板车,在暗哨还在感慨尸吼的悠扬时拧断了他的脖子。

兄弟,对不起了,谁让你是棋子呢。郑远清暗道了一声摘下他的钢盔戴在头上,然后向着嫣云藏身的路口扔出一个石子,很快,在明哨看不见的地方嫣云趴在地上像条蛇一般窜到了房下。

“牛蛋,又系么子响类?”屋顶上的哨兵真够警觉的,嫣云的声音已经够轻了,他竟然还能听得见。

“冒得,冒得,怂胆子?(没有没有,瞧你那胆子?)”正在郑远清想着怎么才能模仿暗哨的嗓音时,旁边的嫣云竟然先开口了,那嗓音简直和这个叫牛蛋的嗓音一模一样,杀手果然不一样。

“刺棱娃子。”房顶上的哨兵骂了一句不吭声了。郑远清和嫣云马上钻进了两个房子之间的过道里。

“她们在那栋房子,大兵们在那栋房子,我们去找我的衣服,我衣服里有好东西。”嫣云几乎是咬着郑远清的耳朵轻声说道,然后指了指三栋屋子,只可惜绵绵的细雨让郑远清除了泥土的香味外什么也闻不着。

郑远清示意嫣云留下,他去拿她的衣服;虽然嫣云来不及说,但郑远清大致猜到了她的衣服里会有什么。

就在郑远清准备潜入那间放衣服的屋子时,“吱呀”一声,那个睡着士兵的屋子打开了门,一个光着膀子只穿条裤子的兵匆匆地走了出来,也没有雨衣也没有个遮挡,冒着小雨匆匆地站在墙根开始撒尿,房顶上的哨兵看了一眼没吭声。

好机会,就在撒尿兵哆嗦了两下摇摇晃晃地走进屋子“吱呀”一声关上了门后,郑远清把钢盔扣在嫣云头上,脱下迷彩服,大大咧咧地从墙根走出来站在墙角开始撒尿,顺便看了眼坐在屋脊上的哨兵。

“刺棱娃子,尿频。”黑暗中只能看清个轮廓的哨兵小声骂了一句。

“呸!”郑远清也不吭声,直接朝着他的方向吐了口痰,哨兵也没搭理就扭过了头,趁此机会郑远清干脆大大咧咧地走进了嫣云说放着她衣服的屋子。

一进屋子,郑远清掏出一把小巧的强光手电,用手捂住灯口,借着微弱的余光蹑手蹑脚地闪到卧室旁,向里面看了眼——没人,屋子里让翻腾的乱七八糟,被褥都没有了,应该被那群兵们抱去挤暖和了。

郑远清放开了捂着灯口的手,照向屋子里,屋中的一切让他感到脸在抽搐、拳锋的指节发出“嘎巴、嘎巴”的声音。只见屋子里的八仙桌上布满了灰尘,还有两个打火机和半截蜡烛,上面还溅有几滴血迹;上面放着一条粗长的马鞭。

在强光手电的照射下,马鞭上赫然是凝固的黑色血液;房梁上垂下数条拇指粗的麻绳,麻绳已经被割断,断裂的地方还残留着斑斑血迹;地上还有一堆散乱的麻绳;其中一条耷拉着的麻绳比其他几条都短,从这高度来看,肯定就是吊嫣云的,也许看见了她背上的烛九阴吧,这群畜生才没有强奸她。想到这里,郑远清脑子里不禁浮现出马鞭抽打在娇嫩皮肉上的样子,他仿佛能听见嫣云的惨叫声;郑远清牙关咬得咯吱咯吱的,肌肉虬结的双臂上青筋暴露,他感觉胸口的火焰在翻腾着——谁动了老子的女人,老子会十倍的还给他。

终于,在墙角的一把椅子底下,郑远清看见了一堆散落的衣服,他翻了翻,找出一条最长的牛仔裤,这肯定就是嫣云穿的了。

郑远清拾起那条长长的男式牛仔裤,在裤脚处慢慢摸着,很快在裤缝和裤脚的交界处摸到了一团小小的东西,郑远清用力扯开裤缝,一团淡蓝色的、蜡烛一样的东西掉在了手掌上——这就是嫣云说的好东西了。

拿着这团东西,郑远清从卧室里直接翻窗子跳出,稳稳地落在嫣云身后,然后把那团东西递给嫣云。嫣云接过后在黑暗中摸索了一阵子,然后把那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