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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入聊斋-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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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隍庙虽然宏大,但也容纳不下这么多人,大部分的百姓都被拦在大门外,议论纷纷:

“知府老爷要请神明审案了,难不成城隍老爷真会出手帮忙?”

“这有什么奇怪的,城隍老爷一向都灵验,自有报应下来……”

在平民百姓当中,他们对于神明仙佛,是虔诚的,拜得神多自有神庇佑,诸种观念早已根深蒂固,不可动摇。

许知府坐在当中,手里不忘提着惊堂木,喝道:“将一干嫌犯上衣脱去,请进布房中,自有神明指证凶手所在。”

“我不进,我不进!凭什么让我进去!”

突然间那毛大脸色苍白地挣扎起来。

“大胆!”

许知府惊堂木顺手一拍,只是城隍庙里的桌子不同府衙的那般结实,拍在上面,声音有点怪异。

“尔等为嫌犯,当配合府衙办案,不得有异议。”

天下之间,最能压人者,不是山峰,不是辈份,而是官帽子。一顶官帽子扣下来,任你傲骨铮铮,任你无赖泼皮,也不得不乖乖低头,毫无脾气。

当下两名衙役如狼似虎地扑上来,将毛大揪住,剥了上衣,露出半身肥肉,强摁了进去,其余萧寒枫三人,都是自己乖乖走进去的。

黑暗扑面而来,黑得阴沉,黑得令人窒息,仿若另成一个世界,压抑而且诡秘。

“啊!”

漆黑中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尖叫,叫得凄厉至极,随即又沉寂下去。

这一声尖叫,让外面的人吃了一惊,不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等到时间差不多了,许知府喝道:“撤去黑布。”

黑色布幔很快移除,就见到四人都瘫软地坐在地上,身子微微发抖,脸上有惊惶之色。

许知府心头疑云大起,亲自过来检测,当看到毛大背部时,脸色一变:“你,你背后有红字,你是凶手!”

众人纷纷注视,就见到毛大的后背上,果然写着两个大字:凶手!

两个大字,殷红如血,也不知是用红漆写得呢,还是真用血写的,端端正正,触目惊心。

毛大身体一个哆嗦,心理再也承受不住,完全的崩溃下来——话说他刚才可根本没有感觉到有谁在自己背上写下了字,一点感觉都没有。那么,除了神明外就真没有其他解释了。

举头三尺有神明!

原来是真的……

自从上一次“撞邪”,毛大心中便留下了极浓重的阴影,眼下再度出现不可思议的灵异事件,犹若被最后一根稻草压断脊背的骆驼,顿时瘫软在地,瑟瑟发抖,脸色苍白得可怕:“我招,大人,我招了……”()

第两百二十七章:判决

“大人,我招了……”

苍白软弱的话语,出自毛大的嘴巴。本文来自

这一声出,令得周围的声息瞬间沉默,便是许知府,都有片刻的失神,直到一旁师爷扯了扯他袖子,才让他回过神来。

微微吐了口气:“毛大,是你杀的卞家员外?”

到了此时此刻,再没有抵赖的余地,于是毛大一五一十就将捡到绣花鞋,然后冒名萧寒枫,在夜间潜入卞家,企图求欢,不料惊动了卞家员外,双方发生争执,乃至于将卞员外错手杀了的过程全部说了出来。

丝丝入扣,再无半点疑窦。

他也是色胆横生,拿到绣花鞋后,心想着只要骗取胭脂开了窗户,闯进去就能将那美人儿扑倒,行那好事。

毛大甚至还幻想过,只要霸王硬上弓,夺取了胭脂的清白之身,或有机会当上卞家的乘龙快婿呢。

这并非异想天开。

卞家只有一个女儿,女儿又被他毛大弄了,说不定直接一步到位,珠胎暗结什么的。到那时候,家丑不可外扬,卞员外的选择不会太多。

只可惜,如今一切都成为泡影。

很快,师爷便写好供词,拿给毛大画押,按手印。随即有衙役上前,给毛大戴上枷锁铁链,准备押解回衙门——

“许青天!许青天!”

百姓欢呼雷动,热情洋溢。他们心里此时又在想:那萧寒枫乃是明华书院的生员,秀才出身,手无缚鸡之力,怎么可能是凶手呢?果然案情别有乾坤,真凶另有其人……

“事后诸葛亮”的念头一旦萌生。就不会再压抑下去,最后汇合在一起,由衷歌颂起许知府来。

——百姓千万,所求不过安居乐业,所望不过头上有青天。

如此而已。

许梦泽当江州知府多年,固然判案武断。颇有些刚愎自用,但还是比较公正的,在民众中有一定的名望。

现在,这名望瞬间达到了顶点。

巨大的声望值来得让许梦泽没有多少心理准备,故而面对潮水般的歌颂。他的神色还是有点僵硬的。

百姓欢呼着,可心底仍然有疑问:那写在毛大背上的字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是知府大人故意设下的局,那毛大做贼心虚,才不打自招?正应了老话:攻心为上!

然而许知府和顾学政等人都是疑窦丛生,可当他们要寻找那唯一可能知道真相的陈剑臣时。却发现陈剑臣不知什么时候离去了。

这算不算事了拂衣去?

或者。应该不算吧。然而下面的事情,真不需要他做什么了。

毛大锒铛下狱,被送进了死囚房;而萧寒枫自然是当堂无罪释放,许知府在判词中,有“蝴蝶过墙,隔窗有耳;假中之假以生。冤外之冤谁信”之言,颇有感触。至于胭脂和萧寒枫之间的瓜葛。能有没有发展,就需要看他们的造化缘分了。

判决完毕。退堂,人潮散去。

后院,许梦泽和顾惜朝对面而视,良久无言。在这件事情的过程中,他们或多或少地让陈剑臣便宜行事,其中不免怀着私心,甚至说“不怀好意”亦不为过,但最后结果却让两人大跌眼镜,回想起来,整个过程中陈剑臣所表现出的信心,沉稳,担当,无不令人刮目相看。

此子,真如横渠先生所说的非池中物……

又想到写在毛大背上那诡秘而且难以解释的两个字,更让陈剑臣身上蒙上了一层神秘感。

这神秘感,使得顾学政和许知府都感到不舒服,他们不甘心接受这么一个玄之又玄的事情结果,然而又放不下身段去问。况且,就算问,那答案恐怕也不如人意。

或许,保持现状倒是个好选择。

城隍庙许知府判案,影响极大,很快就传遍全城,热论的中心,自是许青天。和陈剑臣没有多少关系,事实上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有他的存在。

在替萧寒枫洗霉气的宴席中,王复等三人都眼巴巴地看着陈剑臣,希望能从他嘴巴里得到一个答案。

陈剑臣微笑道:“你们该去问知府大人。”

当然,以他们的身份地位,是不可能敢去问许梦泽的。

于是,整件事便没有了答案。

事件本身所笼罩住的神明色彩,反而更能让人所津津乐道,经久不衰。与此同时,还带旺了城隍庙的香火呢。

……

同样没有答案的,还有新官上任的宋崇,他找时间将石大虫送去那崇阳寺,费了很大一番周折,才请到主持元宝大师出来相看。

大师只看了一眼傻乎乎的石大虫,便道:“这位施主走魂了。”

“可还有救?”

他没有对元宝大师说实话,只说石大虫夜间淋了一场雨便变成这样。

元宝大师摇摇头,示意没有了法子。不过他开口请宋崇将石大虫留下,要收其为沙弥。宋崇答应得很干脆,石大虫已经废了,留在身边还有什么用?不如做个顺水人情,丢下来算了。

石大虫丢给了别人,但宋崇心头上的恨却不曾丢下半点。

必杀陈剑臣!

这就是他的恨。

近日鉴江河堤决堤的影响日渐扩大,有不少灾民都朝江州城府涌了过来。他们一无所有,他们拖儿带女,他们只求有地方住,有一口饭吃。而如果最简单的愿望都无法达成的话,他们就会在一夜之间变成乱民。

从古至今,这都是一个令朝廷头疼的问题。

灾难往往是百姓作乱的诱因,是导火线,一旦点燃,很快就会一呼百应,势成燎原。而地方出现了乱民,那也就意味着当地官员要倒霉了。乌纱不保是小事,人头不保才是大事。

因此,为了预防局面失控,江州张知州早早就想好了对策——关城闭户是肯定的,如果让大范围的灾民涌进城来,后果难以收拾;灾民进不了城,又没有其他更好的地方去,唯有在城外面安顿下来,等待官府施舍。

然后就是和江湖帮会虎豹盟合作,让宋崇来当协管,带领一批手下,专门负责维持灾民的秩序。

宋崇他们做事,可比官府给力多了,更狠辣,更果断,更暴力,更会吓人。

同时,可能的话,他们还将是替罪羔羊的不二人选。

对于某些门道,草莽的宋崇没有去想太多,他只知道自己摇身一变,从贼变成了官。既然当官了,手里就有了权力;既然有了权力,就应该好好利用,从而获得最大的好处,更不能让自己过得憋屈了。

问题就在于,自从遇见陈剑臣,他就感到憋屈了。想抢的美人儿没有抢到,杀人又没有杀成,他宋崇纵横江湖多年,何时有过这般的不痛快?

该死!

……

日子如水,渐渐恢复了平静,平静得一点动静都没有,就那般不知不觉间从每一个人的指尖上飘过,不留下半点痕迹。

读书,写字,上课堂,坚持每一天的锻炼,偶尔出去吃一顿酒,这几乎就是陈剑臣全部的生活内容。

人生很多时候,平静才是幸福。但平静不代表平淡,反正对于陈剑臣来说,他的日子是不可能过得很平淡的。

这不,距离和鲁惜约大婚的日子,剩不得几天。

也许在天统王朝,男子结婚不算什么,毕竟可以三妻四妾,乃至于十几房姨太太诸如此类。换句话说,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一生大概都会结很多次婚,进很多次洞房……

然而陈剑臣属于外来人士,还无法做到那般“一只小蜜蜂,随处采花中”的逍遥境界。因此,对他来说,和鲁惜约结婚是大事。

其实关乎礼仪方面的准备,莫三娘和阿宝早就筹备得七七八八了,鲁惜约又是单身一人,没有父母在,这就免去了许多的环节。到了日子,请一队仪仗,抬着轿子到对面金针斋去,把新人接过来就可以了。

成亲之后,鲁惜约将会关掉金针斋,全心全意地做陈剑臣的妻子——这都是早就商议好,决定下来的事宜。

说起来,陈剑臣还挺期待那一天的。洞房花烛夜,本就为人生一大乐事。

在这段等待的时光,换了小义去保护鲁惜约,婴宁就又回到陈剑臣身边,做那伴读小书童的专职。

人在学院,可陈剑臣消息并不蔽塞,近日来一连听到不少关于屯集在城外灾民的情况,说已有些骚乱的痕迹了。那宋崇担当协管一职,暴力执法乃是家常便饭的事,对于看不过眼的灾民,动辄欺辱打骂;而府衙施舍出来的饮食,粥水轻盈,可以映照出人的样子。一大碗下来,捞不到几粒米。

城府有粮仓,但放粮额度实在少得可怜,至于城中各方人士捐献出来的物资,中间又不知有多少被经手的官吏贪墨了去,最后能到灾民手里的,十无一二。最后导致成千上万的灾民生活难以为继,生存条件甚为恶劣,每到夜晚,哭声遍野,哀气冲天,听得城中的居民都恻然感伤。

“公子,要不我去官府的钱库借些钱出来散财吧。”

温善的婴宁最是听不到那些凄苦哀怨的哭声,忍不住动了借官散财的意念。

第两百二十八章:会聚

婴宁提出借“官府钱库”的想法终究只能是一个想法,无法实施出来。那官府金库护卫森然,血气极其旺盛,还供奉有财神,一般修者很难施展法术潜入。

那财神,其实也是隶属阴司范畴,长期受了香火,真有什么事情发生,可不能做那泥塑木雕的死物。

——阴司显灵大原则之一:不问善恶,只问香火。

这些天的雨水仍然很肆虐,几乎没有间断过,自是大大增加了灾情的严重性。一些低洼的乡村地带宛若成了泽国,而百姓们早逃了出来,或者离乡背井,或者迁移上附近的山岭安顿。

鉴江河边,与笔架山遥遥相对的,有一座山峰,名曰:龟山。

其山如名,山势平平,有一个缓缓的弧度,看上去,就像一片龟壳子。山上少树木,多石头,顶峰中心处建立一间小庙宇:

龙王庙。

在天统王朝,如果还有什么庙能比拟土地山神庙的规模的话,只怕就是龙王庙了。但凡大一些的河边,以及人群集居处,都会有龙王庙的所在。

龙王庙不属于阴司管辖,而是独立的。

在某些古老的传说中,天地有龙。龙则是专门负责雨水的神祗,接受百姓香火供奉久矣。每逢久旱不雨,或者久雨不止,民众都会到龙王庙里烧香祈福,以求龙王治水,保风调雨顺。

求得多了,总会有一两回灵验的。至于是不是真的龙王显灵,或为气候不期,那就很难说得清楚了。

龙。早已成为传说,不知道多少年没有在凡间出现过。其踪迹,甚至比“神仙”还稀罕得多。

纵然如此,但百姓对于龙王庙的虔诚度早已根深蒂固,很难动摇。

龟山上的这座龙王庙一向都是香火很旺盛的,庙宇固然建筑得矮小,但飞檐走壁,红墙碧瓦,一应俱全。

大门两侧,联曰:千秋岁月龙出水;百载风云人求顺。横额:泽润苍生。

庙内摆设简单。只供着一尊红面小神像,身披红袍。留黑须,煞是威猛。

这就是百姓们臆想的龙王模样。

鉴江河在夜间决堤,水泻千里,附近的人民百姓慌乱逃窜。四散而去,这龟山的龙王庙自然就被冷落了下来。

这等时候,百姓也来不及临时抱佛脚,再来求龙王大发慈悲,把洪水收回去。

山下洪水漫漫,犹若汪洋。

倏尔一舟出现,速度不慢。从东面飘然而来,驶往龟山。

说是舟,其实不过是一条用大树干掏出来的独木船模样,堪堪能漂浮起来。舟上有两名道士。站着的那个年纪中旬。长须飘拂,风姿潇洒,手中杵一根细长竹竿,在划水,自是充当了舵手的角色。

坐着的那个,一身邋遢,懒洋洋的半靠在船边上,眼睛半眯。似乎在养神。

正是那广寒和庆云。

庆云举重若轻,一根不长的细竹竿。轻轻在水面上一点,独木舟就箭一般往前面窜出一大段距离。几点之后,已来到龟山下。

“师叔,请登岸。”

庆云道长不敢造次,先请广寒上岸。

广寒嗯了声,轻轻一拍,人就像一片没有重量的羽毛,下一刻,已脚踏实地,背负双手,往山顶飘去。

片刻之后,广寒和庆云都来到那龙王庙前,站定。

“就地安歇吧。”

广寒轻轻说了句,人在边上寻了一块石头,随意地坐上去,闭目养神。庆云同样如此,不发一声。

此时雨水不止,从天下飘落。只是每当落在两位道士头顶处,都自动地从边上滑过。故而,人在雨幕,他们的衣衫却没有沾染到半点湿意。

时间随着雨水而落,约莫一个多时辰后,西面有人作歌来:“昆仑山高入云霄,我从山来自逍遥;能上青天摘明月,能下汪洋捉龙蛟……”

声音清朗,声到人现。一只身躯橘黄的大鸟呼啸而至,鸟背上坐一道士,八卦道袍飞扬。

看真切些,那大鸟竟然是用一种特殊符纸折叠而成的,上面写满各种各样的符箓条文,熠熠有光。

一只纸折成的大鸟,驮着一个道士,从西边飞来。

广寒蓦然睁开了眼睛,扫一眼过去,嘴一撇:“昆仑山的家伙就是会装,能装。”随即又闭眼假寐了。

庆云听着暴汗,他却不敢托大,连忙站起,迎上去。

纸鸟降落,那道士飘然下地,浓眉面白,手中仗着一柄拂尘,长长的拂尘丝雪白无瑕,隐隐泛着奇异的光华。

庆云道长一稽首,道:“见过明峰师兄。”

彼此虽然不同门,但都是出自道门一统,源于一家,称呼一声“师兄”能拉近彼此的关系距离。

那明峰师兄看起来比庆云还年轻,而立之年,面皮晶莹如玉,气度非凡,连忙还一个礼:“庆云师弟来得好早……见过广寒真人。”

广寒只微微一点头。

这明峰师兄来自昆仑,全名“奚明峰”,用的却是俗家的名讳,今年才三十六岁。年纪虽轻,但自幼入门,现在已是元婴修为,属于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少小便有天才的名声。

奚明峰知道广寒脾性,不以为意,拉着庆云道:“蜀山剑客还没有来吗?”

庆云摇摇头:“暂且不见。”

奚明峰举首望向南方,喃喃道:“不知来的会是谁……应该为大胡子吧,他既已成为蜀山行走,自当代表。说起来,我倒有十年没有见过他了,不知他进入到元婴境界没有?对了,庆云师弟,弘法之时,在京城,你可曾见过大胡子?”

庆云忙道:“师兄说的是燕师兄吧。”

“除了他还有谁?”

“在京城,我与燕师兄只打过一个照面,随后再无联系了。”

奚明峰哦了声:“大胡子性格古怪孤僻,代表门派行走天下,居然没有传出什么动静来。却不知躲在哪个深山老林里修炼了。”

他这番话更接近于自言自语,庆云没有出声。谈论燕赤侠,可不是他所具备资格的。

雨还在下,天色渐晚,举目看去,有了朦胧的暮色出现。暮色之中,汹涌的波涛之上,一人负手破浪而来。

他没有坐船,也没有乘坐飞行的法器,脚下仅仅踏着一根芦苇,便穿梭于水面,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出现。

一苇渡江,不外如是。

此子年纪轻轻,锦衣飘逸,发带飞扬,看上去,宛如一个贵家子弟。只是腰间悬挂着一柄长剑,没有剑鞘包裹,直接将锋芒如电的剑刃显露出来。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这把剑的主人定然也是一个锋芒毕露的脾性。

有剑客来,龙王庙前的广寒等人自是早就发觉。

奚明峰双眼微微眯起,叹了口气道:“来的竟然是陆师道……”叹息之中有几分可惜,却是可惜来者不是燕赤侠。

芦苇上岸,陆师道踏步上山,不过转眼工夫,已来到龙王庙前,很冷淡地拱手施了个礼,也不说话,寻一块岩石坐好。

眼下天下道门公认的三大正统门派,崂山、昆仑、蜀山,都有杰出代表出现,会聚在这龟山龙王庙之前,简直是百年难遇到的一件大事。但除了他们四个之外,再无旁观者在场,根本没有人知道他们汇聚于此,到底是为了什么。就算做出些足以惊天动地的大事,只怕也会湮灭在风雨之中,而不为人所知吧。

在这个世界,本来就不缺乏秘密。

……

婚期迫近,日子屈指可数,陈剑臣便向学监告假。学监自无异议,答应得很干脆。要知道等朝廷正式的文书下来,陈剑臣便不再是明华书院的生员,而是国子监的一员了。

请了假,陈剑臣带着婴宁回到家中,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无奈家长里短,基本都插不进手。

莫三娘笑道:“留仙,你只负责请宾客一事即可。”

陈家基本没有什么亲戚,女方亦然,所请的宾客主要在于陈剑臣的人脉——在学院结好的王复等人自然要发请柬,还有先生们……最后,顾学政和许知府那边都派了帖子。不过可以猜想,许知府是不可能来的,最多就是送一份随礼;而顾学政方面也不一定会驾临。倒不是说他们摆架子,而是彼此身份相距过大,自然有几分矜持。

其实他们来不来,陈剑臣不是很在意,以他本意,也不想搞得太繁杂,随便在家中摆开几桌,热闹喜庆过久可以了。朴素又不失体面,和和谐谐,多好!

快快把酒席应付过去,进洞房才是王道。

这几天,金针斋也早就摘去了牌子,不再营业了,想必鲁惜约也在精心准备,要当一个漂漂亮亮的新娘子,好过陈家的门吧。

多时夙愿,终于如愿以偿,那满足的幸福如蜜糖,能甜得从心坎间流溢出来,做梦都会轻轻的笑出声呢。

大婚之期越近,鲁惜约就越是紧张,生怕哪里又会出什么差错。这般患得患失的焦虑情绪,一直持续到大喜之日的到来。她披了红盖头,凤冠霞帔,在闺房中绣床上,坐得直直的,双手交叉在一起,搭在小腹下面。

然后,整个世界就只剩下了等待。()

第两百二十九章:成亲

固有言道,人生三大慢,等车,等人,等拜堂……或者说,等死也是很慢的,不过大煞风景,却不登大雅之堂。

这些等待的形式,总是充满了一种焦虑又期盼的情绪,很复杂地混合在一起,就形成一股难以明喻的滋味,在心间打转,使人根本做不到静心,总要站起来,一边翘首张望,一边在房间里来回地踱步。

只是鲁惜约如今为新人,在礼仪上根本不能动,唯有静静地坐在床上,一颗活跃的心却早飞了出去,要飞到门口去倾听那喜庆飞扬的唢呐喇叭吹奏声。

如此迫切渴望的心情,绝不会因为距离长短而有所逊色。事实上,陈家就在斜对面而已,不过二十步的间距。然而这个步数,对于飘落多年的鲁惜约而言,二十步,已然等于一辈子。

嫁过去,成为陈家的人,成为陈剑臣的妻子,就是一辈子的事情,绝对不会存在半点水分。

时间移动的步子前所未有的慢,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什么“度日如年”等等,都无法确切地把鲁惜约眼下的心情形容出来。她十只如葱白娇嫩的手指交缠在一起,变出许许多多的花样,已毫无遗漏地出卖了其时的内心世界。

终于,仿佛过了几个世纪之后,外面一阵激昂悦耳的唢呐声传了进来。

时辰已到,陈剑臣来接新娘子了。

今日老天爷也分外的给面子,淫雨多日,终于舍得放晴,太阳公公很难得地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今天的陈剑臣,衣着非常传统正式,一身非常吉庆的红色,大袖衫,纱冠。还骑着一匹租来的马。

人逢喜事精神爽,骑在马上。更显示出挺拔的身形,剑眉朗目,英气逼人。

陈家办喜事,左邻右舍都早已知道,此时便蜂拥出来看热闹。尤其那些孩童们,更是活跃,奔走嬉笑,要等喜糖吃。

距离虽然短暂。但该做的各项礼仪还是少不得,约莫半个时辰后,才顺利将鲁惜约接出屋子,上了轿子。

此时陈剑臣额头隐隐都流出了汗。对于那些繁琐的礼节问题,实在有些吃不消的感觉。

接到新人,打道回府,又是一番讲究。再忙活了进半个时辰。尘埃落定,宴席开始——幸亏陈剑臣当初买下的房子够大,在庭院里摆开十桌,能够容纳下所有的来客。

这个时候,陈剑臣自然不能进洞房的,要在外面敬酒。

难得机会,王复诸人哪里肯放过他?一个个非常有默契地端着酒杯上来恭喜,热情难却,不用多久。陈剑臣就喝了十几杯。

王复见到,嘿嘿偷笑,心道:新郎哥被灌得烂醉如泥了,晚上只怕不能洞房咯——关于陈剑臣的酒量,他自是一清二楚的,十杯为极限。

然而令他大跌眼镜的是,如今陈剑臣连饮了十余杯。依然精神奕奕,谈笑风生,眼神没半点朦胧。

这是怎么回事?

王复几乎都怀疑陈剑臣喝的不是酒,而是水了。但没道理呀,酒明明是自己亲手倒过去的。根本造不了假……

一咬牙,不信邪。朝席方平萧寒枫两个打个眼色,继续上。

酒过几巡,一巡又一巡,眼看陈剑臣都喝了三十杯酒,仍然玉树临风般屹立不倒,一点事儿都没有。

他没事,王复这边哥三个反而有事了。

要知道他们也没少喝,尤其打头阵的王复,二十几杯酒下肚,,双眼已开始数星星,他百思不得其解地盯着陈剑臣,舌头都大了,说不出话来:十杯酒量的陈剑臣何时竟然变得如此海量了?

这不科学呀!

“留仙,你……你真行……”

不得不服输的王复噼啪一下,直接钻桌底和狗为伴了。

陈剑臣暗自偷笑:倒不是他一夜之间就酒量如海,而是婴宁帮了大忙。无它,小狐狸知道公子会被人灌酒,所以施展法术,在他身上布置了一个小小的符咒阵法。

此阵法的主要功效在于,具备障眼法。虽然不算高明,但足以瞒住王复他们的耳目了。简单地说,陈剑臣喝了三十杯酒,但没有一杯是真正喝到肚子里的。

家有狐狸精,真好!

此时门外一个邻居忽地神色有些慌张地跑进来,拉着陈剑臣道:“陈相公,不好了,外面来了一群恶人,诺,就是那天去闹鲁姑娘的……”

闻言,陈剑臣面色一沉,先谢过邻居的提醒,然后踏步走出去。另一边的婴宁见状,知道有事故发生,连忙也跟过来。

果不其然,街头处就见到身穿官袍的宋崇带着七、八条汉子,很是彪悍地出现,一副来者不善的模样。

这厮要来打闹,搅合自己的亲事?

陈剑臣眉头一皱,随即否定了。

宋崇虽然为官,但欺压些良善百姓还可以,如果他真敢当众来自家闹事,却也是吃不了兜着走。毕竟自己是秀才,一屋子宾客里,秀才济济,算是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闹将起来,告到府衙去,宋崇讨不了好。

那么,最大的可能便是对方要来当老鼠屎,纯粹恶心人的。

找死!

“本官听说你家办喜事?”

宋崇来到,瓮声瓮气地道,官腔十足。其实他这个协管,不过临时性质,芝麻绿豆大小。

陈剑臣冷然道:“不错,不过我可没有请你等。”

宋崇哼了一声:“眼下河堤泛滥,灾民如蚁,民不聊生,你们还在城中大吹大擂办喜事,到底是何居心。”

他不知从哪里得到传授,言语居然变得犀利无匹。

陈剑臣岂会被他这么一句话所击倒:“民不聊生,宋大人既然领得朝廷俸禄,自当想方设法去为百姓排忧解难,何故如此闲荡,却来管婚嫁之事了。你这手,未免也伸得太长了,小心过界。”

宋崇勃然大怒:“本官说不准你等婚娶,就是不准,哪里容你诸多狡辩。”

——轻轻一挑,这厮口舌上的真实战斗力顿时无所遁形。

陈剑臣哈哈一笑:“可笑,上有国法,下有通律,男娶女嫁,理所当然。哪里容得你这么一个小小协管指手画脚的?你有什么权力不准他人婚嫁?”

“你!”

宋崇额头青筋暴露,几乎暴走。

他们在门外一闹,陈家里面都听到了风声,哗然而起,许多宾客都跑出来。消息很快传进陈剑臣的房间,本来坐在里面静候的鲁惜约大惊失色:为什么到了这个骨节眼儿还会闹出风波,莫非正应了老话“好事多磨”一说。

心里惊慌担忧不已,但又不能这样跑出去。

“怎么回事?”

纷扰之中,一声低沉而有力的喝声响起,就见到一身便装的许梦泽和顾惜朝,各自带着两名随从,分开人群,走进来。

人群中,认识两位大官人的人不少,立刻恭声称呼起来。心里在想:难道两位大人也是来参加陈剑臣婚宴的?真是如此的话,那陈剑臣面子真够大的。

顾学政问道:“留仙,今天不是你的大喜日子吗?怎得都跑出来了?”

陈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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