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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蜜爱:首席老公别装纯-第2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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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长得像电视上的男模一样帅帅,跟他走在一起,我会稍微感觉有些压力。
你知道,站在太好看的人身边,你总会不自觉感到有些自卑的。
所以,这也很好的解释了,我妈咪为什么不愿待在男朋友身边。
我猜,大概也是因为男朋友太好看了。
所以,男朋友啊,
你如果不想下辈子又被我妈咪抛弃,请注意你自己的长相走势。
你长得这么帅,让我这种胖子,如何活下去?
*
我虽然很胖,但是我的耳朵很是灵敏。
走在男朋友身边的时候,我听到不停有路过的女生,在偷偷议论他好帅。
于是我告诉男朋友,“陆叔叔,别人一直在议论你,你都没有听见吗?”
男朋友一脸的疑惑,看着我,问:“哦?那她们都在说什么?”
我故意说:“她们说你长得好丑哦!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丑的人耶!”
男朋友摸摸眉毛,笑了笑,好像并没有察觉到我是在欺骗他。
他只是说:“既然这样,那下次出门我戴个口罩就是了,免得吓到了她们。”
我说:“叔叔,你真的相信她们说你丑吗?”
男朋友点点头:“相信啊。”
那个时候,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相信这种根本就不存在的话。
直到他陪我玩踢足球的时候,我发现,他永远听不到我在身后喊他的名字。
他是个聋子。
我没有揭穿他。
长大后,我听到一首歌,名字叫《说谎》,歌词里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情你就不要拆穿。”
我第一个想到的,竟然是男朋友。
*
我不知道,男朋友为什么看上我妈咪。
我一直觉得,妈咪长得普普通通。
除了长得白白净净,笑起来,眼睛弯成两道桥之外,她没有什么让男人迷恋的资本。
直到有一天,我和男朋友在KFC里,遇见了一个像星球一样,会发光的女孩。
她说,她叫阮星。
我想,这个名字起得真好。
好像是专门为我起的一样。
那时候,我终于知道,男朋友为什么说,他从小就喜欢追着我妈咪跑了。
有些人你不知道她哪里好。
可能只是见得早,眼睛不好,见到她了,便是她了。
*
你知道,我是个胖子。
胖子一旦在故事的开头变胖,就很难在故事的结尾变瘦。
有时候,我会有些难过。
主要是因为我比较胖,还有……我没有爸爸。
为了这件事,我一个人单挑十几个人。
在巷子口,我将几个侮辱我体型和人格的小混混,打成了重伤。
很严重的重伤,需要住院好几个月的那种。
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我是这么有打架天分的。
打人的时候,我感觉十分畅快。
他们都说,我看起来像一只会飞的功夫熊猫。
我不同意这个说法。而且,我坚决不同意。
熊猫那么熊,怎么会像我这样优雅的胖子。
我宁愿自己像小熊。(⊙o⊙)
*
我被警察叔叔带走了,被我打伤的人,其中有一个,是某个市委书记的女儿的儿子。
我好像闯了大祸了。
妈妈来见我的时候,满脸愁容。
我说:妈咪,我害怕,我不要在少儿劳改所,是他们先骂我又肥、又丑、又是野种的,我让他们不要说了,他们还要说,我给过他们机会的……
妈妈看着我哭,她一滴眼泪都没有掉。
可是我知道,妈咪难过了。
也许她还对我失望了。
*
我只是被教育了一天而已,便很顺利的从劳教所里出来。
接我的人,是妈咪的男朋友。
我叫他,“陆叔叔。”
陆叔叔没有像其他人一样,一见面就责怪我,教育我。
他只是对着我笑,很温和的笑。
他的牙齿很白,笑起来的时候,像个二十多岁的大男孩。
如果不是因为我六年前就见过他,我不会相信,他已经是个34岁的男人。
相比于他的年轻,同样34岁的妈咪,看起来好像比他老一点。
我真为妈咪捏一把汗。
*
可是你相信吗?
世界上,并没有特别完美的人。
当我侧着脸对他说话的时候,我发现,他的耳朵,比从前更加没有反应了。
我想,真是作孽啊,他真是越来越聋了。
我这么近距离的跟他说话,他也没有听到。
*
陆叔叔带我去KFC吃汉堡可乐。
只有他不觉得我太胖,只有他愿意让我吃这些垃圾食品。
我向他打听,“陆叔叔,那个……阮星……她现在在哪里呀?”
陆叔叔似乎已经忘记这个人了。
于是,我开始绘声绘色的跟她描述阮星。
陆叔叔想了好久,才说:“哦,是李玉带着的那个小女孩啊?她现在应该是在A市念小学。你要去见她么?”
我肯定的点了点头。
陆叔叔笑着说,“你想见她,就去把你妈咪弄到叔叔家里去,叔叔让你跟他读同一所小学。”
我说:“陆叔叔,你为什么不自己去跟我妈咪说?”
陆叔叔眼神有些黯然,“我说了,可她不愿意。也许我让她失望了吧。”
这个时候,我看到了陆叔叔无名指上的戒指,于是说:“你不是结婚了吗?”
陆叔叔转了转手指,笑笑,“本来想用这一招把你妈咪逼回来,发现你妈咪完全不为所动啊!老子一把年纪了,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
回家后,我告诉妈咪,“妈咪,爸爸是个聋子。”
妈妈放下手中的锅铲,惊讶,“你胡说什么?”
我的眼泪掉下来,又重复一遍,“妈咪,爸爸真的是个聋子,你不要管我了,回到他的身边吧,他真的很可怜,他真的很需要你。”
妈咪安静了几分钟后,便拎着包出去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叫他“爸爸”。
我虽然是个胖子,可是有些时候,我的记忆力,会有短暂的回光返照。
就在刚刚,我与陆叔叔并肩行走的时候,我仿佛想起很小很小的时候;我的屁股坐在他宽厚的肩膀上,他带着我四处游荡,那个时候,他还没有聋,我总是命令他:“爸爸爸爸,你再高一点,再高一点……”
我还想起,两岁的那一年,那么小的我,跑到了马路中央,有一辆车朝我飞来,爸爸像天神一样从天而降,他用力将我推开,而他被汽车撞得左脸都是血。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总是在我危险的时候出现。
唯一的解释是,他好像是我的爸爸。
可是我的爸爸,你怎么可以是个聋子呢?你怎么可以被妈咪抛弃呢?
T…M…D你实在是太丢人了!
这么胖、这么正义的我,一定要将你拯救出来。
。
尾声——我等的人,你在多远的未来?
半个月后
郝萌上完了课,在学校的大礼堂弹钢琴。
这门琴艺,还是当初陆之谦为她培养起来的。
陆之谦不知什么时候,推开门,走了进来。
光线照在他的脸上,他看起来依旧年轻,英俊。
他单手插在裤兜里,很潇洒的姿势,站在原地,看着郝萌弹了一会。
而后,他挑起唇角,笑了笑,抬起脚,一步步朝郝萌的方向走来。
他不知道郝萌弹的曲子是什么。
只是从她脸上愉悦的表情里,猜到她弹奏的乐曲,应该是一首很轻快的曲子。
此时已经是黄昏,夕阳的余晖,衬得她的脸红红。
她低着头,脸上浮光掠影,鬓角处,有一缕发丝轻轻垂落。
陆之谦忽然有一种,想上前帮她拨好头发的冲动。
可是他没有。
他走了几步后,又停下。
他站在距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看着她弹完了一首乐曲。
他在心中悄悄背诵她手指弹奏过的琴键,慢慢的在脑海里,拼凑出一首完整的曲子。
那是他曾经告诉过她,要在婚礼上为她弹奏的曲子——《Today…i…love…you》。
郝萌慢慢的察觉到了陆之谦的到来。
她的手停下来,眼睛看向他,他也看向她——
她突然想起十八岁那年,她听见过的那首歌曲,名字叫《遇见》。
里面有一句歌词是:“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原来,等待他到来的这一路,真的很远。
可是你看,他现在就在不远的地方。
他修长的腿迈开,一步步的朝她走来。
隔着一段距离,他已经朝她伸出手。
像小时候,他躲过体育老师,狂奔过操场,穿过拥挤人群,远远的朝她伸出手,只为拿一颗糖果给她。
那个时候,她总是在心里犹豫,她应该伸出手吗?
如果把手伸出去会不会被同学嘲笑?
会不会被老师看到?
要不,还是把手藏起来吧?
……
她遇见过他最风光无限的样子,也见过他最落寞狼狈的样子。
他遇见过她最纯洁干净的样子,也见过她最心狠恶毒的样子。
他们是世上最了解彼此的人。
他终于走到她眼前,朝她伸手,像最初的时候。
她应该把手交出去吗?
还是继续藏起来?
她不知道。
(全文完)
===
P个S:(⊙o⊙),看小熊诚实的大眼,今天完结了。
有一些遗憾,比如说,他们还没有孩子。
但是有了胖球,阿谦也已经圆满啦。
结局想留下一个悬念,好让他们的故事还在继续。
新书预告一下好么?
呵呵哒,“胖胖星球”(胖球*阮星)是我下一本书的男女配角,这个设定不会被鄙视吧?
胖球真的会瘦成一道光,加上基因太好,他注定要成为帅哥一枚。
还有一个配角:一条总是挨揍的小熊。
【小熊的QQ裙是:112452983】
。
我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遇见你们,所以竟然有些蛋蛋的忧伤。
今天下午出门的时候,我遇见一个老人,他骑着插满“环游中国”旗帜的单车,在向另外一个老人问路。
我特意停下来,听他要去哪里。
他说,他要过我们这里的一座海湾大桥,穿越我所居住的这个海滨城市,到达海对岸的另一个城市。
热心的老人给他指路,我不知道他到底听懂了没有。
我又继续往前走了一段路后,开始在心里祝福他一路顺风。
其实他要去的方向,也是我要去的方向。
我每天穿越半座海岸,去上班,去码字。
夏天的时候,会很凉爽,海风打在脸上,咸的。
春天的时候,会很阴冷,海风打在脸上,冰的。
这本书,从夏天开始,又到春天结束。
我想,重要的不是开始和结束,而是沿途的风景。
小熊写得比较渣,如果过程中有让你感觉到一丝共鸣,产生情感,也算不枉你此行吧。
话已至此,咱们后会有期,江湖再见。
☆、1059。第1059章 陆之谦—如果我能听得见
【由于群里妹纸们的反映,小熊补上两个个小番外】陆之谦—如果我能听得见
陆之谦的自白:
那一天,我远远的看到她,坐在学校大礼堂里弹钢琴。
黄昏的光线,将她的脸照出一片红。
她还是像从前一样好看,眼睛眯起来的时候,像某种可爱的小动物。
我看到她鬓角处垂落的几缕散发,莫名其妙有种想上去帮她拨好的冲动。
可我没有上前,我站在原地,假装听得到她在弹钢琴。
我在心里想着:真好啊,还好老子以前请了老师教她弹钢琴;虽然我估计她如今也是弹得四不像,但自娱自乐,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吧?
*
大约半个月前,她突然跑来公司找我。
我当时正在走路,她从我身后窜出来。
她蹙着眉头,看着我,眼神专注,就好像我欠了她很多钱一样。
我突然有些悲哀的发现,这么多年来,她似乎没有这样认真的看过我。
可是,郝萌小姐,你看归看,干嘛蹙着眉头呢?
你难道不知道,你眼角的皱纹越来越多了么?
*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将她和胖球,接回了我们曾经一起住过的公寓里。
我不愿意相信,她是因为同情我,才愿意重新回到我的身边。
所以我假装不知道。
事实上,年纪渐渐大了之后,我发现,我似乎也很需要这份同情。
胖球喜欢上了他班上的一个女孩,女孩叫做阮星;与此同时,他也喜欢上一个叫做五月天的乐队。
而胖球最喜欢的一首歌,叫做《寂寞星球》。
他告诉我,他最喜欢的一句歌词是:“寂寞星球,人人寂寞;难道爱你,才让我更寂寞。”
我说:你少在老子面前装…逼,看书去——
*
我始终没有告诉郝萌,我的耳朵是怎么回事,我们就这样一直过着,过着……
一年……
一年……
一年……
我们每天都睡在同一张床上,可我们没有结婚。
我跟她求婚,她总是说:你这人咋这么猴急?再等等吧。
我不知道她在等什么,可是日子就这样等等等等……
等等等等……
等过了一个秋……
又等过了另一个秋……
等着等着,我竟然也觉得这日子挺不错的。
*
终于等到胖球十八岁高考结束的这一年。
这一年,是郝萌这些年里,最高兴的一年。
因为算命的果真没有说错,我们的胖球,不负众望的考到了全国理科状元。
一时之间,我家胖球风头无俩,又是状元,又是富二代。
谁还敢跟他抢风头?
我默默的退出江湖。
正当我打算带着郝萌,去国外隐居的时候,郝萌却突然提出要结婚。
我震惊了一个晚上。
突然发现我已经没了结婚的念头。
这十年来,她一直在我身边,就算没有结婚,却胜于结婚。
我想,凡事总得有个理由吧?
我们都已经这样了,也一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结什么婚?
可是郝萌发起脾气来,威胁我:不结婚就把腹中孩子打掉。
我震惊的说:嗯,我好怕啊。
郝萌:你怕个鬼啊怕。
*
最后,我还是被郝萌成功威胁。
你知道,这世上,女人和小人一样很难养。
怀了孕的郝萌,既是女人又是小人,她是难养中的难养。
一把年纪,又怀着孕,可她却说,她要去海边照婚纱照。
我说:海边的女人,长得比你年轻,身材比你好,皮肤也比你有光泽,你真的要去接受刺激吗?
郝萌哼哼:老娘就是被刺激大的,这点刺激算什么呀。
就这样,我们来到了海边拍摄结婚照。
老实说,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拍摄婚纱照。
我换上了白色矜贵的西服,再加上我长得比较高的缘故;虽然上了年纪,但是摄影女助手一直用眼角的余光偷瞄我。
我有些无奈,下一秒,我就看到郝萌狠狠白了那女助手一眼,转而紧紧勾住了我的手腕。
我挺高兴,她能有这样的危机意识。
因为……其实我比她还更有危机感。
*
我已经完全听不到这个世界的声音了,如果我不带助听器的话。
医生从一开始就告诉我:一旦一只耳朵的听力不行,就会渐渐影响到另一只耳朵。
我真的对我的耳朵,感觉有些遗憾。
而且,我最遗憾的是:再也不能在婚礼现场,亲自为郝萌弹奏那一首《Today…i…love…you》了。
*
终于到了婚礼的这一天。
郝萌的肚子已经有四个月那么大了。
这些年里,她长胖了一些,加上又怀着孕,穿上婚纱的她,看起来,有些臃肿,又有些路人甲。
可我远远的看着她,拖着长长的白色婚纱裙角,朝我走来时,还是会心动不已。
就好像,那一年,我看着她,穿着白色校服,扎着马尾辫,站在操场的那一边。
那时候,我总能一眼就在一堆人群里,看到她,每一次我都迫不及待,穿过人群,走到她的眼前。
可是这一次,我要看着她,一步一步,走到我的眼前。
胖球号称史上最大号的花童了。
他拿着花篮,跟在新娘子郝萌的身后出场,我当时被我家胖球肥胖的体型,雷得里焦外嫩。
而且,我发现,原来这么大号的花童,还远远不止我家胖球一个。
还有那个谁?胖球一直念叨着的女孩,阮星。
阮星也拿着花篮,一脸青春洋溢的跟在了胖球的身旁。
可是哎!
阮星童鞋似乎不大喜欢我家胖球啊。
一路上,阮星童鞋都在看着坐席上,胖球的另一个朋友。
说真的,我有些为我家胖球难过。
我不甘心的想着,回家后,我一定要让胖球减肥,一定要让他瘦成一道光。
就在这时,郝萌已经走到了我的眼前。
我牵起她的手,将那两枚一直挂在我脖子上的戒指取下,一枚分给她戴,一枚留给我自己戴。
在场的宾客,估计觉得我是个精神有问题的新郎官。
就连郝萌也说:艾玛,你真是丢死人了。
可是我觉得没有什么好丢人的,反正,她的戒指一直戴在我的胸口处。
这一戴,也是好多年过去了。
我牵着她,站在神父面前,许下终生的约定。
我真高兴。
我仿佛又想起了,小时候我立下的志愿,我说,我要把郝萌娶回家。
兜兜转转好多年过去了,我终于实现了当年的愿望。
虽然有些迟了,但总算实现了。
能实现,也总是好的吧。
*
你也有过梦想吗?你也曾奋不顾身的去爱上一个人吗?
如果有,还是要坚持坚持的。
说不定哪一天就实现了呢?
=====
还有最后一张(⊙o⊙)哦
☆、1060。第1060章 最后的纪念(全文完)
最后的纪念(全文完)
郝萌的自白:
我知道,他的耳朵越来越不好使了。
有时候,我们一起去拥挤的超市购物。
我爱看特价商品,特价商品处,总是挤满了人。
而他总是一转眼,就发现我不见了。
于是他像个傻瓜一样的找我,到处乱窜。
他窜得很快,我其实并没有走远,我只是被他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于是,我追在他身后,不停喊他的名字,让他走慢点。
可是,他半个字都没有听见,继续像个陀螺似的,迅速朝前走去,把我远远的甩在了身后。
最后,我发现我再也找不到他了,只能回到原地等他。
他以前说过:地球是圆的,再怎么绕,也是要回到原点的。
果然,我只在原地等了半晌,他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他很焦急的看着我,说:你去哪里了?我找了你半天。
我看着他,垂下了头。
他伸手,摸摸我的头,说:以后别再这样了,我怕我找不到你了。
傻瓜,你怎么会找不到我呢?我一直都在原地。
*
我的胖球,是我这一生最大的欣慰了。
我和阿谦一直要不到孩子,我将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在我的胖球身上。
虽然我给胖球找了最好的家庭老师,可是我家胖球,哎!他一心扑在追求女孩子的事业上,完全无暇光顾学业这种东西啊。
对此,我真是无计可施丫。
那个女孩叫什么来着?对,阮星。
为了阮星,我家胖球完全没有动力去学习。
我感觉很烦恼,向阿谦寻求解答这个难题的良药。
可阿谦说,哪有什么良药?孩子要喜欢女孩子,就让他喜欢吧。做家长的不能束缚孩子的个性,要让孩子顺其自然的发展。
我觉得,阿谦说了就等于没说。
于是,迷信的我,再次来到普陀寺,向瞎子神棍求助。
神棍说:“你不必担心,这孩子是文曲星下凡,日后铁定是状元。他只是不努力,一旦努力起来,他就绝对不是一般人。”
好吧,既然神棍都这样说了,我也只能相信了。
神棍最后还说:“如果你想和你男朋友好好在一起,就等到文曲星高中状元之后,再和他结婚,到时候,你们就能处处逢凶化吉。”
这些年来,受到的折磨太多,我愿意相信神棍的指示。
于是,每次阿谦跟我求婚,我就说:你急什么啊?再等等吧,再等等吧。
这一等,又是八年过去了。
*
高考的这一年,胖球突发奇想,说他要考去和阮星一样优秀的大学。
于是,我家胖球像是突然开了窍。
他整日整日的努力学习,为的就是和阮星考上同一所大学。
最后,我家胖球让所有人大跌眼镜,他考到了理科状元。
阮星的成绩,却被他远远的甩落了20分。
我这个做娘的,顿时感觉扬眉吐气呐!
*
我见过阮星,她是个乐观开朗的女孩。
可是,她似乎不大喜欢我家胖球。
哎。
这可怎么办哟?我的胖球。
结婚这天,我对胖球说:“妈妈最爱的胖球,你要知道,你现在是个状元,又是个富二代,除了长得比较胖之外,你什么都好。”
胖球有些难为情:“妈咪,只有你才会这样觉得吧?我其实一点都不好,否则,阮星就不会不喜欢我了。”
我说:“那阮星喜欢谁呀?”
胖球俯下头,在我耳边说:“她喜欢的是……我最好的朋友。”
我想起我家胖球最好的朋友,好像是一个姓乔的家伙。
“是那个乔嘉木吗?”
“就是他。”
我记得乔嘉木,也许是因为他过于出众的长相。
他来找过我家胖球,虽然还是个男孩,但却已经长得很精壮,一点也不像他们这个年纪的孩子。
我安慰胖球:“你要是瘦下来,一定也和他一样帅气,你爸爸年轻的时候,和乔嘉木一样高,一样帅。”
胖球叹一口气说:“可是妈咪,我瘦下来也没有用呀。她最喜欢乔嘉木了,因为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嘛,女人不就是这样吗?真是肤浅,老想嫁给自己的救命恩人,以为英雄都是爱自己的。可是明明就不是嘛。”
*
我在婚礼现场,遇见了乔嘉木。
他手指沾着蛋糕,往一个女孩脸上抹,眼睛看着她身上不合身的小礼服,蹙眉说:“纪念念,我不是给你钱了吗?你怎么就穿着这件衣服出来啊?老子的脸都被你丢光了。”
那女孩气得瞪了他一眼,伸手去抹掉脸上的蛋糕,却越抹越糟,她有些发飙的说:“我这衣服怎么了?纪念念是你叫的吗?麻烦你,以后叫我纪念,要不就叫纪小姐。”
“小……姐?你确定你真要当小姐?”
乔嘉木笑笑,嘴角翘起来,露出雪白的牙齿,笑容映在他年轻桀骜的脸庞上,仿佛原本就晴空万里的天空,突然之间艳阳四射,耀眼得让人睁不开眼。
我走过去,递了一张纸巾给那女孩。
女孩很有礼貌,她朝我点头微笑说谢谢。
我递给她纸巾的时候,指尖不经意刮过她的手。
我细心的发现,她的手十分粗糙,指尖还长着硬茧,完全不像是城市女孩的手。
虽然我小时候也总是干活,却也没有像她这样,长着一双都是硬茧的手。
爸爸曾经对我说过:观察一个人的手,就可以大概摸索出,她过去大概过的是什么日子。
我想,这个女孩,一定吃过很多的苦头。
女孩似乎很敏感聪慧,她察觉到了我瞬间的反应,有些不自觉的缩了缩手。
她垂下头去,头顶的发丝垂落下来,也许是在自卑,她竟不敢看我的眼睛。
乔嘉木走到她身侧,旁若无人的伸手,帮她把鬓角的发,捋到耳后。
很亲密的动作,他却做得行云流水般自然。
我笑了笑,再抬眼的时候,才发现女孩的左耳上,打着很多很多的耳洞。
我惊呆了。
仔细的数了数,发现她左耳的耳洞,竟然有十几个那么多。
而那十几个耳洞上面,清一色的戴着黑色的小耳钉,看得出有些廉价,却被她戴出了很特别的味道。
而在那一串类似的黑色小耳钉处,最特别的是她戴在左耳耳垂处,一个“J”型的耳钉。
乔嘉木指着她的左耳,笑着问我:“好看么?我都叫了她别这样,她还总是把我的名字,天天戴在了她的耳朵上。哎。”
女孩又瞪了他一眼,看着我,解释,“阿姨,不是这样的,这是我自己的名字。”
乔嘉木被人当众揭穿,丝毫不觉得尴尬,单手往裤兜里一插,轻轻一笑,丹凤眼微微眯起,莹光流转,继续对我说:“对了,我忘记给阿姨介绍了,她叫纪念。你叫她纪念就好了。‘纪念念’是我给她的专属昵称。”
*
他们走了之后,胖球走过来,告诉我:
妈妈,她就是我跟你说的那个学霸妹,她叫纪念。
不过……她是个留级的学生,而害她留级的人,就是那个指责她衣服不好看,又一直欺负她的乔嘉木。
乔嘉木还给她重新起了一个奇葩的名字,叫“纪念念”。
可是胖球也告诉我:
虽然乔嘉木总欺负纪念这个学霸妹吧,但是有一回,纪念被人发现偷钱,人赃并获。
全世界没有人肯相信她的时候,只有乔嘉木,找到了一个人躲起来的纪念。
乔嘉木平时是欺负她最多的那一个,最紧要的关头,却是唯一愿意相信她的那一个。
虽然最后,纪念还是无法洗脱偷钱的嫌疑,但是乔嘉木给了她重新回到学校的勇气。
胖球还告诉我:
纪念有一回很伤心的说,虽然乔嘉木相信她,可是那个说她偷钱的女生,却一口咬定就是她偷的钱,死也不肯改口。
所以,纪念这一辈子也无法摆脱这个嫌疑。
她一辈子都是偷钱的女生。
*
我回头,朝纪念的方向望去。
她小小的身子被乔嘉木拎着,有些踉跄的跟上他的步伐。
也许是男孩身高长相太过耀眼的原因,路上总有人,频频回头,看着他俩。
我忘记了纪念的模样,只记得她左耳上一整排的耳洞。
也许那一整排的耳洞,对我这个很少出门的老女人来说,太过耀眼美丽。
我想起,我家阿谦手臂上的伤口,突然之间,竟有些心疼她呢。
*
有些人说,身体痛的时候,心里就不会那么痛。
可是总有一天,你会相信,所有的苦难,都会成为过去。
而留下的,是蜕变过后的美丽。
就好像,纪念左耳上那一整排美丽的耳洞。
*
就在这个时候,易大明星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身后。
他轻咳了一声,风光无限的从我身后走到了我眼前。
他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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