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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界有间杂货铺-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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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有些生疏,叶辉却做得极为认真,铁锤开始在剑坯上敲击,发出一声声锵锵的响声。

    叶辉没有经验,可他并不缺少对看待事物的认真性,这是自己选择的路,选择了,就要认真对待。

    控制,控制全身的肌肉去记忆,记忆自己每次挥动锤子的频率、记住自己每一次挥动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打造出的刀剑更加结实。

    剑坯虽然初具模型,可叶辉并不满意,自己还有一个对刀的执念,就像轩辕浩对剑一样,自己也要为了自己想要东西去努力,去信仰,只有这样,才能让自己更上层楼。

    经过叶辉的一次次挥动,剑坯变了形态,向着一个自己想要的方向去发展。

    这是一次尝试,也是叶辉第一次对自己手上的东西有了期待,这件东西,承载了自己曾经的记忆,这件东西,是自己对那个星球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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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九章 尼泊尔军刀—屠龙
    剑坯逐渐缩短,叶辉锻打的更加卖力,脸上涌现出一阵阵喜色。

    经过叶辉的打凿,剑坯已经彻底变了形态,只剩下两尺左右,形态上也由剑型转变为刀型,剑坯内的杂质越来越少,刀身愈加紧密,一把短刀的雏形逐渐凝现。

    刀身略微弯曲,形成一个完美的弧度,背脊厚重,刀刃略薄,刀柄刚好一个手掌的宽度。

    火温退去,叶辉将刀拿回火炉内,开始下一步加热,升温。

    呼呼地风声使火焰壮大,刀身变红,当到了温度最高的时候,叶辉将刀取出,开始新一轮的锻打。

    短刀最终变成了一尺半长,完成了从剑坯到短刀的蜕变。

    完成形态,叶辉用钳子夹着短刀,插进了清水里,刺啦一声,蒸汽升起。

    将短刀取出,叶辉满意的笑了笑,这把刀,就是自己梦寐以求的东西,和自己想象中虽有不符,却相差无几。

    这把刀,叫做:尼泊尔。

    一把能将人头轻易割下的短刀,也是叶辉最喜欢的款式。

    最后一步,回火,经过将近一天的努力,叶辉终于自己打造出了这把理想中的短刀。

    回火时间,寇典终于从床上爬了起来,走到叶辉身边说道:“你先回去,明天来工作,包吃包住,每个月三十块魔石”。

    “哦!”叶辉应了一声,脸上露出喜色,原来这也不难嘛!

    叶辉和寇典道别,转身出了打铁铺,哼着小调回到琼花小院。

    寇典将叶辉所打造的尼泊尔短刀拿在手里,轻轻摇了摇头,将短刀扔进了火炉内。

    当叶辉回到琼花小院的时候,琼花正在洗衣服,抬头看着叶辉笑了笑,对他说道:“叶辉哥哥把衣服给我,我给你洗洗”。

    叶辉哦了一声,将身上的披袍脱下,不看不知道,原来自己袍子已经破败成了这个样子,满是孔洞。

    这是霓裳送给自己的,这件袍子同时也象征着他们的关系,千疮百孔,饱受时间磨砺,再也不是当初的那般华丽与耀眼。

    叶辉径直回到屋内,一屁股坐在琼启身边,转过头对他说道:“老爷子,今天好点没?

    琼启带着那半死不活的状态,咳嗽两声后说道:“无碍、无碍!”

    叶辉吧嗒两下嘴,这老头就是硬撑,看这架势,能活上个两三年就算好的了。

    既然老头嘴硬,自己也不好多说,转身出了屋子,跳到屋顶上盘膝坐下,运转枯骨化春决,开始吸收魔力。

    灵力和妖灵被封印,叶辉所吸收的魔力的速度更加快捷,加上魔界内的能量太过纯粹,这使得叶辉在修魔方面比之以前更加轻松。

    这是一个叶辉从来没有过的修炼体验,那种飞速提升实力的感觉,实在是舒爽的令人有些忘乎所以。

    从新开始,并不代表着叶辉一无所有,那些曾经的经验,并不是毫无帮助。

    凡血一点点蜕变,转变成魔修的精血,快速转变的精血在体内澎湃而过,身后出现一阵阵虚幻的异象。

    琼花不自觉的抬起头,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异象,魔族修者中极少修出者,传言,能生出异象者皆是魔族赫赫有名的大能者。

    叶辉身后的异象还不清晰,并不知道是何种异象,哪怕是最次的一种异象,也是震惊魔界的存在。

    琼花对叶辉更加好奇了,真不知道他还能给自己带来什么惊喜。

    这些,叶辉自是不知,他只知道自己很喜欢现在的状态,全身魔力涌入,让他有一种想要飞升的错觉,仿佛自己就是这天地中的一部分。

    体内精血转变的速度未免太快,快到自己都开始怀疑自己的资质,难道自己就是那万中无一的天才?

    尽管叶辉自己不敢相信,可事实就是这样,一个修真方面的废物,一个五形杂灵根的叶辉,恰恰是魔道上的天才。

    传承、资质、毅力,这些因素影响着叶辉前进的步伐,让他在魔道上越走越远。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入魔,曾经入魔的他,更加深层次的了解了魔道的本质,对魔道本源更加亲近。

    这又不得不提柳妖的帮助,二度伐骨后,资质再度提升,底蕴更足。

    这一切的一切加起来,要是叶辉的进步速度还不行的话,那就真的是废物了。

    一丝丝纯洁的魔力进入身体,在体内欢欣雀跃,变得极为不安分,在体内横冲直撞,这也是魔力的本质,也是成就了魔族体魄最重要的原因。

    若是透过叶辉的衣服,能看到叶辉外表的皮肤正在不断蠕动,就像有虫子在里面爬着一样,激荡的想要破体而出。

    身后的异象不断翻滚,虚幻的看不真切,一片朦胧的气海中,伴随着一阵阵风声。

    琼花看了一会儿便失去了兴趣,低下头继续洗衣服,她永远都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又不该做什么。

    一直到了傍晚时分,异象消失,叶辉从房顶上跳下,双腿撒开跑出院子,在一处巨石前站下,双手握拳,一下下轰击着巨石,传出砰砰的声音。

    凝血第三层,恐怖的修炼速度,叶辉实在是难以去形容这种感觉,逆袭,这就是逆袭。

    畅快大笑,叶辉志得意满,谁说不能在赚钱的同时成为一个高手,老子就是。

    带着极好的心情,叶辉回到琼花小院,正赶上饭口,叶辉也不客气,端起大碗就喝了两碗清水粥。

    席间,琼花终于问出了叶辉入魔的事情,叶辉闪烁其词,说明自己也不清楚,应该是意外。

    琼花也没有多问,想来也是,要是真有这种方法的话,也用不到叶辉这个落魄的魔族去发现。

    叶辉和这二人随便聊了聊,回到屋顶去睡觉了。

    第二天,叶辉早早起来,今天是上任的第一天,总得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不是。

    街道冷冷清清。寇典的铁匠铺还没开门,叶辉也不矫情,直接推门进入,寇典正窝在床上睡觉,小呼噜打的很响。

    叶辉小心翼翼的将店里的东西收拾一下,一抬头,看见了一把造型别致的短刀。

    这把刀:长约四十公分,通体金黄,刀身略弯,上方浮雕着一条金龙,眼睛处镶嵌着一颗暗红色宝石。

    刀背厚重,被架在铁架上,刀锋向上,闪出一丝寒光。

    刀柄血红色,上面雕纹着龙鳞状的纹饰,一只龙爪缠绕其上,立体感十足。

    “这是见面礼,想个名字吧!”寇典已经醒来,对叶辉说道。

    叶辉带着颤抖的双手将弯刀捧起,嘴里悠悠的说道:“尼泊尔军刀——屠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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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贪婪,哪里都一样
    寇典沉吟一下,说道:“屠龙?够霸气!很适合,好好对它”。

    叶辉没有应声,沉浸在对刀的欣喜上,不知是巧合还是意外,寇典造出的这把刀,和自己印象中所玩的游戏道具极为相似,就是这把名叫屠龙的尼泊尔弯刀。

    叶辉用手指轻滑过刀刃,一丝被蚊子咬过的痛觉过后,吧嗒一声,半截手指掉到地上,鲜血横流,刀刃上却没留下一滴。

    叶辉吃惊的目瞪口呆,这把刀锋利的出人意料,自己可是魔体啊!加上二度锻造后的魔骨,竟被这么轻易的斩断,这把刀的刃口未免太强悍了。

    全身能量被封印,叶辉的手指失去了恢复能力,只能先行包扎止血,等到重回锻骨境,手指自然会重新长出来。

    叶辉捧着屠龙爱不释手,这把刀的款式和强悍,都让自己很满意,唯独一个缺点,这把刀没有与之匹配的刀鞘,原因很简单,那就是这把刀实在是太过锋利,任何所能利用的器具,都会被锋利的刀锋割断。

    寇典看见叶辉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不禁莞尔,炼器师最大的幸福莫过于自己所造出的东西被人认可了,不论对方是谁,也不论手中的东西是什么,哪怕只是一个小小的匕首,被人认可也是一种对自己的肯定。

    寇典用鼻子哼了一声,略微提醒了叶辉一下,而后说道:“行了小崽子,先把刀放下,我有事情要和你说。

    叶辉冷静了一下,小心翼翼的把刀放到刀架上,尴尬的搓着双手,站在寇典面前。

    寇典示意叶辉坐下,随后说道::“小崽子先别得意,我让你来并不代表我就接受了你,也不是你真有什么才华,我只是手上缺少个打杂的帮手罢了”。

    “哦!了解、了解”。叶辉连连点头,得到老头给的这把刀,别说是打杂了,让自己当牛做马也可以啊。

    寇典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就喜欢这种明白事理的小辈儿。

    叶辉也不用寇典吩咐,自己连忙动起来,将屋内彻底收拾一番。

    小镇上打造兵器的并不多,也没什么用,多是一些镇上的居民打造农具,所以生意并不多。

    叶辉安安分分的坐着一个杂役的工作,尽管好奇却也不敢多问,如果寇典想说,也不用自己去问,再者说,别人教的,总不会比自己领悟来的的更加透彻。

    如果不是打铁,寇典就显得有些慵懒和随性了,窝在床上端着酒葫芦,不时喝上几口。

    一直到了中午,也没有什么生意,叶辉将所有东西全部收拾妥当,破屋内焕然一新,忙完了这些,叶辉又走到后厨房,将那些没有洗过的碟碗收拾好,取出瓦罐内的灵谷开始熬粥。

    寇典的家底可不是琼花那个丫头所能比的,最起码灵谷还算充盈,这也是手艺人在乱世中活得滋润的根本。

    虽然灵谷够多,叶辉却不敢挥霍,正是知道了魔族生活的艰难,才让他更知道食物的可贵。

    叶辉其他的不敢夸口,做一些简单的饭食还是没问题,这和自己的经历有关,从小就独自生活,早就磨练出了自理能力。

    寇典乐得清闲,终于发现身边有个帮忙干活的小子还算蛮爽的一件事情。

    午餐时段,二人依旧没什么沟通,各自喝着稀粥,寇典就是那一副慵懒的表情,仿佛除了打铁之外,什么都不在意,这和叶辉的人生态度差不过,少的就是叶辉还有很多放不下,达不到寇典的那种完全自在。

    吃罢了饭,寇典又回去补觉了,叶辉简单收拾一番,美滋滋的捧起屠龙短刀,细细观察。

    叶辉发现这把刀的刃口并非平滑的顺刃,而是带着无数细小的杂刃,杂乱的刃口彼此交错,看上去凭添了几分锋利,刀刃周围带着一团隐晦的光晕,隐晦到若不是叶辉身负妖灵都难以看出。

    这还不算,最有意思的还是刀身上的浮雕,栩栩如生的金龙暂且不提,出现在寇典手上合情合理,单是金龙眼睛处的那颗红色宝石,就不是叶辉能揣摩的透的。

    这颗宝石,猩红妖艳,外渗寒光,总给人一种摄人心魄的错觉,仿佛这颗宝石是一扇地狱的门户,能将人的心神拉扯进去。

    这绝对不是寇典糊弄了事的东西,叶辉能从短刀上看出寇典的专注,也能看到他对锻造方面的热诚。

    “好刀!”

    “嗯!没错,咦?”

    叶辉回过头,正看见一位面相丑陋的魔族盯着自己手中的刀,夸奖出一声好字,叶辉在不自觉中,也就回应了一句。

    这名大汉标准的魔族脸,有些铁青色的脸上带着坑洼,外表皮肤带着一层细小的鳞片,这也是叶辉第一次见到和人族长相相差最大的魔族。

    一愣神的功夫,叶辉才想起这是生意来了,连忙将刀放下,招呼着这位魔族。

    “这位老哥!想要打什么?是农具还是兵器,刀枪剑戟,我们这里都能胜任”。

    叶辉不敢怠慢,客套话还是会说的,面带笑容的和这位魔族讲解着。

    此魔并不着急,跟叶辉说道:“不急,能否让我看一下你的刀?”

    魔族大汉对叶辉的刀很感兴趣,对叶辉摆摆手,表示要细细观察一下屠龙短刀。

    叶辉也不是矫情人,这一点和轩辕浩大有不同,伸手做出一个请的手势,示意大汉随意观看。

    大汉比可叶辉懂刀,叶辉只是喜欢,并没使用过,更谈不上了解,大汉才是真正用过刀的,也更加知道其中道理。

    大汉伸手在头上拔下一根头发,放在刀刃上空一松手,头发飘飘落下。

    没有任何征兆,也没有任何奇特之处,头发就那么轻易滑过,断成两截。

    这可比吹毛断发更神气,足以体现出刀刃的锋利程度,大汉正色,自己对这种结果本没抱多大希望,没想到竟然真有这么锋利的刀,一时之间,大汉的心中难免生出贪念。

    大汉倒也并非鲁莽之人,转头看了一眼寇典,通过自己的魔灵探测,那老头不过是一位普通魔,再看叶辉,凝血三层的小魔,同样毫无威慑力。

    大汉一声狞笑,伸手抓向刀柄,叶辉也反应了过来,伸手就要阻拦,大汉扬起拳头猛挥,一拳将叶辉击飞,叶辉感觉被一辆高速行驶的客车撞到,不受控制的倒飞而去,将草屋砸出一个大洞。

    “哈哈,废物!”大汉一阵大笑,这等小小魔族也敢对自己动手,真是找死。

    手掌抓在屠龙短刀的刀柄上,大汉的笑容逐渐冷却,转而是一种难言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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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认主魔器
    恐惧,这是一种情绪,每个人对恐惧的定义与了解各不相同,恐惧的根本,也不尽相同。

    大部分修者已经战胜了恐惧,成为超出常人的存在,而魔族,极少有恐惧情绪。

    对于魔族来说,恐惧是可笑的,也是可耻的,只有自己能带给别人恐惧,而不是自己面对。

    大汉第一次知道什么是恐惧,原来恐惧的感觉,是这么可怕。

    虚幻的空间中,大汉负手而立,一滴艳红色的鲜血将自己包围,世界陷入疯狂。

    荒山,黄沙,一双猩红的眼睛,充斥着自己的世界。

    那是一个比之魔族更加疯狂的魔族,骨足、骨钻、入魔、血海,无数条生命就此陨落。暗红色的世界内,紫色身影纵横其中,穿插杀戮,将这一区域变成地狱。

    无数人的哀嚎,无数人的叫喊,将一派森然之景罗列而出。

    紫色身影的外围流动着一层薄薄的血雾,那是煞气,是无数冤魂的控诉。

    身影回过头来,看了大汉一眼,大汉在那一瞬间如坠冰窖,如鹰般锐利的双眼,让自己丧失了所有抵抗下去的动力。

    噗——

    一口鲜血喷出,大汉倒飞而去,双眼涣散,失去了意识。

    叶辉跟没事人一样的走了回来,踢了两脚躺在地上的大汉,转身走进屋内,寇典躺在床上压根就没动。

    叶辉眨巴了两下眼睛,更加确定了寇典是位高手,这么轻易的就将大汉摆平,不是高手还真解释不了了。

    伸手将屠龙短刀抱在怀里,叶辉发现这不是个办法,好东西,总会有人觊觎,应该想办法将短刀隐藏起来才是。

    寇典哼了一声,转身挣开眼,对叶辉说道:“小崽子就会惹事,把他拖走,再把房子收拾一下,我再睡会”。

    叶辉连忙点头,走到大汉身边将他拖起,向着镇外走去,约么过了半个时辰,叶辉将大汉扔在了一个水潭里,折身返回。

    叶辉返回打铁铺先且不提,单说大汉,大汉经过了一整夜的浑噩状态,终于转醒,嘴里呢喃着说道:“认主魔器,竟然是认主魔器,这样的东西可不能浪费啊!”

    大汉起身,撒开双腿向远处奔去,所走的方向正是和琼花镇最近的另一处小镇:幽弥镇。

    幽弥镇比之琼花镇要大,镇主凶暴,是个嗜杀的角色,并且,镇主极好魔刀,为了一把刀不惜散尽家财,或者屠戮一城。

    大汉想着,自己发财的机会到了。

    再说叶辉,叶辉将房屋修葺完毕,寇典也已经睡醒,走了过来。

    “小子,把刀给我”。寇典对叶辉说了一句,伸出手想要看刀。

    叶辉很诧异,这不是寇典自己打造的嚒,难道他自己都忘了这把刀的样子了。

    诧异归诧异,叶辉乖乖的拿出刀,递给寇典。

    寇典伸手接过,脸色一变,而后闭上双眼。

    半刻钟后,寇典睁开眼睛,将刀还给叶辉,说道:“重度入魔,陷入崩碎世界边沿,嗜杀,嗜血,心中伴随执念,最终竟能脱离而出,很不错,那里是修真界吧?”

    寇典的话一说完,叶辉心头一惊,寇典所说的未免太对了,正确的简直像亲眼目睹了一样,这到底是为什么?若是这样,自己身上的秘密岂不是全被对方知晓了?

    寇典笑了笑说:“不用掩饰,我只是在你的刀中看到了一丝入魔后的惨象,其他不知,既然你是魔族,是不是在修真界呆过我也不想去管”。

    叶辉放松下来,只是残像的话还好,要是对方知道了自己身为修真者的底细,真不知道会不会对自己出手,自己那尴尬的身份,着实令人蛋疼。

    叶辉想了想,问道:“前辈说的的确属实,也没有任何偏差,只是,前辈是怎么在刀中看到残影的?”

    叶辉很关心这个问题,如果今后刀中的残影越来越多,自己是否就有了暴露的可能。

    寇典点头,给予了叶辉解释。

    寇典打造的这把刀,并没有用上什么珍贵的材料,最好的刀,也不是材料好就能满足的。

    最好的刀要有魂,一把刀若是有了魂,那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的武器,才是真正的好武器。

    屠龙短刀的魂,来源于金龙眼睛处的那颗宝石,里面存放着一只元婴期魔兽的残魂,用魔兽之魂的魂能,提供屠龙短刀所需要的刀魂能量,只不过兽魂被震散,只剩下很单纯的能量而已。

    有灵魂的刀才有可能被称之为魔器,而这只是魔器中的一种。

    第二,震散的兽魂要从新凝聚魂能,生出新的器魂,给予魔刀新的生命。

    刀魂的生命形成需要使用者的精血供养,第一滴鲜血入内,刀魂便接受并记录了使用者的信息,跟随使用者共同成长,也就是说,屠龙短刀最终会是什么样儿,完全取决于叶辉的使用。

    而屠龙短刀已经认主,对其他使用者便会产生排斥,刀魂初生,没有很深的自我意识,也没有什么攻击力,只能借助叶辉曾经的记忆,震摄一下对方,大汉就是被曾经的叶辉震摄住的可怜虫。

    知道了其中原委,叶辉不禁多看了两眼手中的刀,这真是一个大惊喜,按照寇典的说法,这把刀还没有达到极限,只要自己变强,这把刀便能跟着变强,等这把刀进化到最巅峰的时刻,该是怎样的一种状态啊!

    寇典打断了叶辉的臆想,继续说道:“你先别得意,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个道理你应该明白,刚才就是例子,所以,这把刀,现在还不能问世”。

    叶辉点头,寇典所说的不无道理,自己还没有护住宝贝的实力,自从进入妖蛮界的那一刻起,自己就深深知道。

    叶辉看向寇典,既然他这么说了,那就一定有给自己的建议。

    寇典一笑,叶辉心中一紧,为毛这个表情和柳妖那厮这么相像。

    寇典伸出双手,搭在叶辉的肩膀上,叶辉只感觉寇典的双手就像两把钳子,将自己牢牢抓住,动弹不得。

    寇典大喝一声,右手并指如刀,一掌插入叶辉的胸膛,掌刀下滑,将叶辉的胸膛一下剖开,鲜血喷涌。

    叶辉发出一阵狼嚎,惨叫声传遍琼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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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寇典的实力
    十天过后,叶辉和琼启那老头躺在床上,对视而望。

    “小子,咳咳……别抽了,咳咳……呛得慌”。

    “哦!最后一口”。

    叶辉将最后一口烟吞下肚,回手将烟卷掐灭,两个人再次对视。

    叶辉胸口处缠着绷带,脸上有些发白,琼启也好不到哪去,涨红着脸,不断咳嗽。

    琼花从屋外走了进来,看着这两个大病号,脸上一阵恼怒,这十天可把自己折腾坏了,洗衣做饭,生火添柴,跟个保姆没什么区别,还是没有工资的那种。

    琼花略带薄怒的娇喝一声:“叶辉哥哥,你又不听话了,赶快出去溜溜弯,爷爷,都说了让你看着他,哼!”

    琼花一转身出去了,剩下两个老爷们面面相觑,叶辉很难想像,这琼启是怎么熬过来的,被管束的滋味很难熬啊!

    叶辉小心的起身,生怕撕扯到伤口,嘴里忍不住的咒骂着寇典,下手未免也太狠了点。

    屠龙短刀,被寇典插进了自己的身体里,场面简直血腥的有些残忍,效果却也显著。

    第一,很好的隐藏了屠龙的踪迹,一般人很难想到会藏在身体里。

    第二,促进屠龙生长,由于是在叶辉体内,让屠龙短刀时刻接受着精血的沐浴,使进化更加简单与便捷,也少去了很多叶辉所要培养短刀的时间。

    换做别人,这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屠龙短刀的锋利也不是别人能承受的,叶辉则不然,由于第一次割断手指,精血内渗,屠龙短刀已经认主,这就使得屠龙异常温顺,哪怕叶辉持刀砍向自己,也不会出现任何伤势,这就是认主魔器最受欢迎的原因。

    和自己最亲近的武器,才能为自己提升更大的助力,依赖旁人,那是不可能的。

    十天时间,叶辉的伤势总算恢复,可以出去溜溜弯了,要是还那么和寇典同在一张床上,自己肯定会疯掉的。

    寇典也巴不得叶辉早点走,这样就不用天天听琼花那个臭丫头唠叨了,叶辉最大的作用,就是替自己挨骂。

    果不其然,琼花那丫头屁颠屁颠的跟在叶辉身后,不停的数落,这让琼启一阵暗爽,十年啊,总算清净了。

    叶辉倒是无所谓,哪怕是琼花再罗嗦,也是个萌妹子,总比琼启那个老头不断咳嗽要来得好。

    久违的阳光,让叶辉的心情大好,和琼花聊了聊魔界的诸多事宜,感觉收获颇丰。

    魔界,其实并不荒凉,最初的百花界可是三千界中最繁华的一界,也是魔族大能选在此地的原因。

    造成荒凉的根本原因还是战火的纷扰,造成了许多灵田被毁,使得仅存的洞天福地被各大势力所占有,让他们这些闲散小魔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

    千年以来,魔族得到喘息机会,人口上升,资源告竭,按照琼花的估计,不出十年,他们这些没有根基的小魔将没有更多的生存空间,被淘汰,只是早晚的事情。

    叶辉感到一种莫名的心酸,琼花说的云淡风轻,可自己听到的却没有那么简单。

    在修真者看来,魔族是可怕的,是可耻的,是人人痛恨的,而在叶辉看来,魔族是可悲的、可怜的、甚至是值得怜悯的,其他人暂且不论,最起码琼花和寇典就给了自己一个个惊喜和感动。

    这种感觉,或许也就叶辉能够具有,妖、人、魔三族世代血仇,注定了彼此间的难以融合,这是根深蒂固的念头,叶辉的出现,只能算是乱入。

    和琼花聊了很多,叶辉将琼花赶了回去,趁着身体康复,他还想去寇典那里去看看,感谢一番。

    叶辉很喜欢寇典这种性格,这或许就是一个圈子中的人,才能彼此吸引。

    叶辉很喜欢一句话,那就是:我们遭遇的所有人,可以用一个又一个圆去划分,始终站在一起而没被线隔开的,就是对你最重要的人。

    叶辉所在的圆,有清月,有老黑,有琼花,还有寇典,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就是自己所在的圆形中心,彼此融合。

    世事无常,叶辉也不知道最终会有谁将脱离自己的圈子,被推出那条线,自己所能做的,只是护住自己圈子中的所有人,仅此而已。

    远远望去打铁铺,一阵青气升起,寇典已经开始工作了。

    叶辉径直走了进去,和寇典招呼一声,寇典恍若未闻,专心挥动着手中铁锤。

    叶辉也知道了寇典的脾气,走到床上坐下,掏出雪茄点上火,等着寇典忙完。

    烟卷抽到一半,门外便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叶辉探过头望了一眼,发现有两个身影走了进来。

    其中一个叶辉认识,正是十几天前被自己的刀吓尿的大汉,大汉身边站着一位面相普通的魔族,和平常修真者没什么不同,也就二十多岁的样子,只是眉宇间带着一丝狠厉,看上去就不是什么普通角色。

    叶辉刚想起身,随即沉吟了一下,坐了回去,自己今天就要看看,这寇典的实力到底如何。

    大汉率先开口,说道:“幽弥大人,就是这里!”

    大汉一阵卑躬屈膝的神色,对平凡男子极为恭敬,而他口中的幽弥大人却没有任何表示。

    “老头,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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