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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剑天河-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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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的破虚劫终于要来了。
此时的魏毅稍喘过气来,定魂丹的药效源源不断转化成真元送入紫府。
他没有看谢再羿,他不能分心!时间也不允许他过去。何况,以徒弟的伤势,他的救助和屠群的救助已没什么差别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让他的努力白费!
背后一暖,是屠群。一股精纯的真元源源不断的输送过来。他没有拒绝,抓紧时间吸收,融合这令他感觉无比温暖的能量!
稍许时间,屠群将手缩回,吞下一颗碧青丹,回到远处盘膝坐下。
魏毅依然昂看着天际,目光依然冰冷,但他的气势已然不同!
如果说,刚才他的气势是强大的、狂傲的。那么此刻,他的气势变的君王般自信,又深不可测。
阴极雷,天兆、威力都与人仪相若,但是与人仪的无属性不同,它蕴涵了强大的阴性能量,在我们现在看来,就是大量的负电能。此刻,这股能量已激射到雪剑前,眼看就要碰撞了,却诡异的一个急停,一道不断颤动着的,带着强大负电能的雷光仿佛被什么捏住了似的停在雪剑前。
忽然,一个金色的光点出现在雷光隔着雪剑的另一面。
阴极生阳!没有阳极能量的平衡,那道阴雷又怎么可能出现呢?
一闪而过,没有人看见阴雷、阳极、雪剑在瞬间生了什么。
只有魏毅自己清楚,通过附着在雪剑上的心神看见了刚才惊心动魄的一幕。阴雷与阳极之间忽然产生了一个场,当魏毅觉危险的时候,剑已经被定住了!饶是他功力高深却不能移动分毫。然后,两种截然相反的能量突然扑向对方。它们将会同时扑到雪剑之上,在中和的瞬间释放出毁灭一切的能量。
巨大的磁场完全压制住雪剑的能量,这一刻,若换成其它门派的人,可能只剩了等死一条路!要突破这磁场的控制,除非你拥有媲美天地的力量。
瞬间生死!
魏毅终于被激出了平生最强的一剑!
心!
师尊教他用剑时,说的第一句话:最强的力量,在心中!
我的心,我的意志,就是我的剑!
心剑宗为什么需要心志坚定的人来传承?用这突破生死的一剑,完美演绎了心中的剑——无坚不摧!你可以毁灭一个人的**,却不能让他的心屈服,这,就是精神的力量。心剑宗的道法把这种精神力量转化成心剑的锐气!
你的心有多强,你的剑就有多锐。
在瞬间,两个字闪过他的心中。
逆天!
雷消失了,剑黯淡了。人,跪倒在地,却不肯倒下!
屠群,你看见了吗?这,就是心的力量。这可能是我给你上的最后一课了,永远……不要放弃心中的剑!
劫云再度凝聚,在这性命攸关的一刻,定魂丹的药效开始全面激。但是,魏毅已经站不起来了。他的两根腿骨都已被震断,五脏六腑受的伤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因为这震伤是从体内爆,再被强行压制住的。坚硬的骨头立刻被震断,内脏则早已移位。
他没有倒下,因为心中的剑没有熄灭。
我还可以博一次!他告诉自己。
再羿,如果你不死的话,我的下一剑会让你拥有继续拼搏的理由!
将雪剑召回面前,狠咬舌尖,一口精血化作飞雾喷在剑身。人身上最精纯的是心血和舌尖的精血,用精血可以在短时间内提高有灵性的武器威力,代价,则是元气大伤。
此刻,他清楚的知道,这,将是他的最后一剑。还有什么保留的必要呢?至于最后的狗屁无上混沌雷,留着劈死人吧!
星星血迹,慢慢地渗透进剑身。清淡的红光在雪白而黯淡的剑身流转。仿佛苍白的脸忽然有了血色般,让人鼓舞却更不安。
,抬起布满了血污的脸,定定的看着天空。雪白的剑顺着他的目光,依然温柔而坚定的飞向阴霾的天空。
劫云完成了凝聚,阳极雷那浩荡沛然的威压让整个天地为之战栗!
不是震动,是战栗!
雷来了。剑去了。
红色的雷光,飞驰中突现出一个黑点。那个小小的黑点,是整个阳雷的中心,平衡着所有的阳性能量,它在空中划出一道黑色轨迹——一道不能被照亮的黑色轨迹。红色的雷电没有停留,重重的与雪剑相撞。那个黑点依然顺着那轨迹,落在剑尖上。
针锋相对!
担负着魏毅的精血,承载着无限希望的雪剑啊。
它已不再是剑,是人的心!
红色的高温,仿佛要燃烧它的冰冷。
来自地狱的黑色冰冷,几乎要将它冻裂!
它只剩下了执着。
魏毅已然倒下,他的剑,他的心,却开始燃烧!
………【最强的力量】………
后的一剑!放弃了所有的保留,白色的剑身开始燃烧!哪怕是仙器,在这种剧烈的温差中也会碎裂,可是,剑身上缓缓燃起的白色火焰把红光完全隔绝了开来,居然开始熔化剑尖上的黑点。
许久,红色、黑色、火焰都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一般。然后剑光在空中渐渐淡去,心剑终于也消失了。劫云,慢慢的松散开来,开始随风飘散。
他早已失去了知觉,正在死亡的深渊里挣扎着。死,就代表了失败!
屠群伸出手,一把黑色的冰剑慢慢透出手心。
“没有人可以打倒心剑宗。”他抬头看着天空。
“你,也不能!”
金色、青色、兰色、红色,黄色、黑色、白色七条匹练般的霞光从天际的不同方向飞来,射入天空中剩下的最后一片几近透明的劫云中。地面扬起一阵巨大的尘埃,被一股无形的能量带向天空。
我早知道,你是我的,无上混沌雷!
了眼倒在地上的师傅和师弟,他露出了师傅只在幻境中见过,而师弟则从未见过的微笑。如果他们能看见的话,一定会觉得这笑容与他们想象的完全不同。一个从九岁后就没笑过的人,此刻露出蕴涵了悲凉、坚定、温馨的笑容,我该怎么形容呢?或许只有用“古怪”二字吧。
天地间的能量完全被劫云吸收了,屠群感到体内的真元被强烈的吸引着,想要飞向天空。
身形缓缓飞到半空,剑光挥洒间,淡黑色的光幕形成一个球体包围住他。隔绝了劫云对他的真元波动。
“老头子,小螃蟹,你们肯定没想到过有一天,你们的小命会捏在我手里吧。嘿嘿。”他击不破这最后一劫的后果就是三个人都死在这里。
空气开始以极高的频率震动,震的人脸麻,生疼!这是那片和魏毅一样自信的劫云中蕴涵的无限力量引起的空间共鸣频震。
屠群,一个合体期的高手,耳膜开始淌出血来的时候,劫云四周的空间仿佛水波荡漾般荡出层层透明的涟漪,因为光的折射造成了不同的明暗。涟漪的中心射出一道同样透明的,扭曲了空间的能量。这是空间的裂缝!
屠群的淡黑色光幕如玻璃般破碎,碎的无声无息。碎片瞬间被吸进了那道裂缝。
“不好!”他连忙接住已被吸离地面的魏毅和师弟飞到附近一座背对这道裂缝的山后,寻着一处石壁上两人宽的裂缝,将他们放进去。
飞回崖顶,屠群落到地上,剑**地下,抵御那吞噬一切的裂缝带来的吸力。头已被拉的笔直。
草,树叶,然后是石头,被连根拔起的树木纷纷飞向天空,消失在那透明、扭曲的裂缝之中。
剑,钉在地上!
体内的真元开始逐渐流失。无处下手吗?看来只有吸收了足够的能量,裂缝才会消失。那么,就让我把你的嘴开大一些,让你吸收的快点吧!
拔剑,人立刻被吸起,射向裂缝。单手执剑,人与剑形成一条直线,仿佛一条黑色的雷电般,义无返顾的向着地狱的入口扑去!
快接近裂缝的时候他忽然倒转了方向,心剑的拉力堪堪抵消着那股巨大的吸引力,让他勉强静止在那道可怕的豁口面前。
狂啸,反身一剑!这一剑必须同样具有划破空间的力量,哪怕只有一瞬间。
黑色剑光与垂直天地间的裂缝形成一个“十”。凭借合体期的修为是不可能切裂空间的,但是屠群猜测裂缝周围的空间已十分不稳定,只要用巨大的力量贯注在狭小的面积内,借着那道裂缝的拉力,还是有可能把裂缝周围的空间也割开的。
借着那一击的反作用力,屠群鼓起所有的真元慢慢的离开裂缝。但是,当他刚艰难的飞出三丈左右的时候,那道凝聚了他所有功力出的黑色剑光终于在裂缝的里应外合下,又水平的割开了一条空间裂缝!
吸力立刻倍增!把他向“十”字裂缝快拉去。他只能步师傅的后尘,咬破舌尖,但出口的血还没喷到剑上就被吸入裂缝!
七窍中狂飙出的鲜血成数道血箭,笔直飞向身后。
他疯狂的吼叫着,猛烈的风中,根本就听不见声音。全身血液都被推往脚上,皮肤被紧紧压在肌肉上,不断颤抖着!
紧握黑色的剑,他在心里冷冷地对自己说:你的命运,在自己手中!
远远看去,湍急的气流中,那一个固执的黑点是如此的渺小。
此时,他的压力比谢再羿切裂人仪劫雷大了何止数倍。
我很可悲吗?就算我再努力,在天地之力面前,还是毫无还手之力!就算是师傅,恐怕也难逃这最后一劫吧。
但是老头子他绝不会认输,小螃蟹也不会!我,更不会!
我就知道你们熬不到这最后一劫。嘿嘿,不等到最后出手,又怎能体现我“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威名呢?
心剑宗的人意志再坚定,但也怕死,心中也有脆弱的地方。但是,心剑宗的人永远不会认输!你们没做完的事,让我做给你们看!
双手抓剑,手臂上粗矿的青筋崩的笔直。充满血丝的双眼狠狠的瞪着前方。真元急在经脉中游走,烫的几乎要燃烧起来!
忽然,裂缝停止了吸收。因为惯性,他一下如流星般往前窜了足有百多丈才稳住身形。
就这样结束了?是不是太快了。
答案是否定的。他骇然现刚才只是前奏,只是为真正的一击积蓄能量而已。
“十”字裂缝的四端向内渐渐消失,交叉处出现一个急旋转的旋涡,这个旋涡……是反向的,它的存在,是为了聚集并释放所有吸收的能量!
这一击来的如此之快!无形的,纯能量的一击!
真正的最后一击!那可怕的空间裂缝也只不过是吸收能量的前奏而已,可知其毁灭力已到达无坚不摧、登峰造极的地步。果然是“无上混沌雷”,这是凝聚了空间能量后的一击!
这一击直扑魏毅藏身的山峰而去。这样一座小山,即使谢再羿也可一击毁去。如果此刻被击中,后果不言可喻。
如夜魅般的身影出现在劫雷前进的路线上。
“劫雷的威力再大,也只是一种最强的‘力量’而已,我的剑要战胜它,必须突破力量的范畴。”黑色的眼牟闪过一丝明悟……
人最强的,是心!力量是服从于心的,精神越强,力量就越强。纯粹的能量又怎敌的过有心激的力量!只要意志不破,我的剑就无坚不摧!
“混沌重开!”
梦幻般的一剑。
在生死面前,不是每个人都有选择的权利。只有强者,才能领悟生命的力量。
这一剑,带着破碎一切的信念,完美的结合了真元和精神的力量。在剑的轨迹还未出现的时候,他深邃的眼睛,已经看到了划开的空间。用手中的执着,开辟出的希望!
力量,永远不能突破人的信念!心中的剑,可以激出毁灭一切的力量!
生命力开始燃烧!一切都要有代价,这破碎混沌的一剑,代价,是生命。
螃蟹,你永远别想还清这笔债了,嘿嘿……
人,剑,燃烧着黑色的熊熊火焰,一闪而消失在无形的混沌力量之中。立刻静止了混沌能量前进的脚步。三次呼吸的时间后,一个小小的黑点出现在扭曲的能量体中。屠群沉溺在自己的心神中,感受着四周都被火焰包围着的那颗心。
伟大的力量啊,原来你来源于生命的燃烧!在你面前,一切的阻碍都显的那么渺小,可笑……
可怕的黑色火焰瞬间爆,吞噬了整个混沌天劫!天地,仿佛都被这可怕的力量感动着,停止了战栗,一起看着这把直烧向天际的黑火。一起看着这火焰点燃、蔓延,吞噬,在达到颠峰后开始变弱。
屠群在瞬间挥霍掉了自己几乎所有的生命。从天上掉下的时候,已经连可以吐出的血都没有了,早已全无生机。在昏迷前的一刻,他笑了,因为他想起了另一段记忆。
火焰消失了。劫云也消失无踪,天上的太阳依然投下深秋寒风中淡淡的,却更显稳馨的阳光。似乎天劫从未来过,只有那一地的狼籍在回忆着刚才的惊心动魄。
三个老小笨蛋毫无声息,谁能想到这仿佛三滩肉泥般的家伙刚才还活蹦乱跳的追逐着自己的信念。
一只白色的大鸟落在无声趴着的屠群背上,又立刻飞去。不知是被烫到了爪子,还是那个和死人没什么区别的家伙身上还留有危险的气息。反正它毫不犹豫的飞走了,就象它从没来过,没留下任何痕迹。
………【第一章 一个乞丐的理想】………
断沽崖。2006年夏天,一个炎热的下午。
一只白色的小鸟忽然被惊起,就象九百多年前它的老祖宗一样。那只当年的大鸟,现在已经繁衍出了一大批后代。而其中的大多数已迁移到各处去讨生活了,这一只,是唯一留在这里的。
断沽崖上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十七、八岁左右,面黄肌瘦,身材矮小的乞丐。能让你一眼就看出他是乞丐的乞丐,那么衣衫褴褛,油头垢面自然是少不了了。
“唉,宋剑锋啊宋剑锋,你空有一个威风的名字,却沦落为一个乞丐。如今不过在山下村子里偷了只鸡,竟然被一直追赶到了这里……”语中透露出无限颓丧。却不防脚下忽被什么事物搁了一下,一个踉跄。
“咦,一只葫芦?***,老子够衰的了,你只瘪葫芦也来绊我!”乞丐大怒,一脚踩下。
远远地,那荒凉的,野草丛生的悬崖上传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山下村子里的人们不知道生了什么,不禁猜测纷纷。有些迷信的老人更是念起了佛。
悬崖上,乞丐双手捧着一只脚,另一只脚不停的跳着在原地飞快的转圈。因为,那只葫芦的硬度远远过了他的想象。
半饷,乞丐缓过了劲,扑通坐到了地上,心有余悸的看着那只葫芦。
“好小子,真他妈比石头还硬啊!”他愤愤的说道“算了,看在你不是故意的份上,我就原谅你了。”忽然又改变了表情:“不过,你倒是有骨气,象我,太象我了!”他拣起那只葫芦,别在破布一般的腰带上。
“以后你就跟我了。”拍了拍葫芦,便唱着不知哪学来的“我有许多的秘密,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一瘸一拐的离开了。
他离开后不久,这里起了一阵稍带走些暑意的清凉的风。满地茂密的野草也仿佛写意的轻轻晃动着,似乎没有现这里忽然多出了一个人。这是个身穿青色长袍,留着一头黑色长的青年,身材瘦长,皮肤微黑。站在这阵清风中,在这酷热的下午,显的有些落寞。他黑色的眼眸仿若千年的古井般平静又深不见底。
嘴角一弯,邪邪地笑道,“有点意思,居然是他。”青灰色的身形一晃,已然无踪,空留一地兀自沐浴清风的野草。
乞丐此刻在村子外的野地里一脚高一脚低的走着,他又想起了宋老头。说起来,自己也算是个有文化的乞丐。自己是一个弃婴,被人丢弃在山上的林子里,本来就算不被野兽现了充饥也难逃在冰天雪地里饿死的命运。幸而被巡山的守林人宋老头现后抱了回来。宋老头把他抚养长大,还供自己上了学,直到他读初三那年宋老头被人害死。他还清楚的记得学校里的伙伴们,那些家伙原本看他瘦弱,就时常欺负他,后来却现这个被人捡回来的家伙是个狠角色,得罪他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过他令人怵的报复。有一个叫孙清的骂了他一句“杂种”,当天放学的时候,他就无声无息的尾随在他后面,在过桥的时候用一块板砖把他砸蒙了。孙清现自己流血了,趴在地上哭着,他却解开了裤带在他头上撒尿。过了一年,靠着那股子狠劲,他已然成了年级里的老大。然后宋老头死了,死在一柄偷伐者的斧头下。于是,没有了依靠的他迅的适应了乞丐这样一个不光彩,但却可以让他活下去的角色。虽然逍遥,但他知道有一句话叫做:“笑贫不笑娼。”
一个乞丐最大的理想是不做乞丐,而不是吃饱。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他决定离开生活了十五年的秀才村。
回到山下老头留下的那小屋,环顾四周良久,却现没有多少可以变卖的东西。最有价值的是老头在山上弄的一些皮毛、药草之类的山货。收拾了一下,将那些尚有用处的物事弄根木棍儿挑了,就又往村子走去。
村子是小村,人少。所以,这不多的人家几乎每家都被宋剑锋祸害过。但是每次他来,村民们都会朴素的笑着说一声“小宋,你来拉。”哪怕明知他是来讨口食的。看着他从小到大十五年,他的存在早已被大家默认了,包括他的顽皮也默认了。
什么是一笑泯恩仇,不知道那一个朴素的微笑算不算。这话或许该用在江湖上,但可惜的是,在那里却根本找不到这笑容。
可是,当人们远远看见他挑着个大包袱走来的时候,还是不禁感到了奇怪。如果小宋离开的时候是这样,那倒是可以接受。
不知道是村子实在太小,还是因为对于小宋的走感到吃惊。得到消息的人们很快都聚集到了村子里那个小小的打谷场上。这倒是让小宋有些措手不及。不过这样一来倒省了他不少时间,大家还没来得及询问详细,他已经坐在地上“坐地起价”,直接开始甩卖家当……
到黄昏的时候,东西卖的差不多了,收进了一百多块钱,这已经多出小宋的意外了。更出乎意料的是,刚被他偷了只鸡的村长张老头居然留他吃饭和过夜。送了他一身象样的行头,还给他剪了头。说是不能让他出去给秀才村丢人。
当晚,他躺在那张柴秸炕上,似乎一夜都没睡着。
搭了邻村去出山货的拖拉机,他出现在了“城”里。
在路上,他才听开车的赵老板说:其实,这只是个小县城;其实,这里离秀才村才三十里。赵老板还说,要达,必须去大城市!小宋说,那你送我去“大城”里。赵老板郁闷的看着自己的拖拉机没有说话。
他很不甘。或许,他其实只是想走的越远越好,远离现在的生活。
于是没多久,他又出现在一辆卡车上。从这出去打工的人为了省下火车票钱,通常都会花几十块搭路过的长途货运车。他向一个抗着大包的,看似刚从远方回来的青年打听怎么去“大城市”,对方告诉他得这么办。于是,他到附近那条最宽的公路上拦下了这辆卡车,问对方拉人吗?司机显然不是第一次拉人了,直接报了个价。然后小宋就上车了。
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人,一个连“火车”都不知道的家伙。用最快的度,最少的花费踏上了去s市的路。
他只知道自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除此之外,他没有任何打算。机会往往是给有准备的人的,可是,你让他准备什么呢?
机会,是否会更加青睐敢于冒险的人呢?
………【第二章 城里的月光和蛇头】………
两天后,他顺利的来到了s市。但这并不代表他能在s市生存下去。
他穿着一身张老头送的自以为很不错了的行头,出现在s市的大街上。在和别人的比较中,在路人的目光中,在小孩子的指点中,他看到了自己的卑微。幸好这感觉是他早已熟悉了的。当你在大街上匆匆走过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旁边可能有个人在羡慕你。
宋现在感觉s市就象一个大海一样广大,虽然他没有见过海,但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象大海中的一滴——油。完全被排斥在外,无法融入其中。这感觉却不是他习惯了的。几天前,他还是一条在小溪中自由自在的鱼。
这里的气候很潮湿,老是下雨,空气质量也很差。虽然小宋不会在乎这些,但在这里一晃过了五天后,他还是觉得不适应了。他住不起那住一夜的钱几乎可以造一间新瓦房的旅馆,幸好那个著名的广场上有不少的长凳。他在那里睡了五晚。他不舍得买那山里到处可见的泉水来解渴,幸好这里的厕所都有水龙头。他喝了五天自来水。还幸好的是这里还有肉包子卖……只是比家乡贵了三倍。水土不服加食住恶劣,他还没有找到工作,却病了。
对一个象他这样从山村出来找工作的农民来说,生病,不仅仅意味着钱财的损失。五天里,他已经花光了所有的钱,现在还不知道下一顿在哪里。可是现在,他却病了。拖着沉重的脚步,他迎着那些曾让他眼花缭乱的灯光,走在s市深夜的大街上。
好累……但更多的,是不甘。他想摆脱一个乞丐的生活,但现在,他连一个乞丐都不如。他在这里没有一个认识的人,连对他生气的人都没有。更没有人对着他质朴的一笑,然后说:“小宋,你来拉。”
深夜的大街上,行人稀稀拉拉。但在小宋眼里,和人潮熙攘的白天也没什么区别,都是一个和他无关的世界。无论是繁华还是安静,都不会融入小宋的世界。他的世界,只有寂寞。今天,他再一次的被人拒绝。也是,他没有文化,瘦弱的身体又不能让那些招揽干力气活伙计的老板满意,在这个本地人都找不到满意工作的时候,他,就更难了。
他走的很累,也很饿了。于是,他背靠一根电线杆子打算蹲下去,还没有完全蹲下,眼前一黑,就那么趴在了地上。
传说中,这些大城市都有专门的车辆,在凌晨人们出门前,把象小宋这样的人扔到车上。
一辆辆打着刺眼前灯的轿车,如鬼魅般无声穿梭在这城市的深夜。
林鸿锐叼着雪茄,驾驶着自己的帕萨特,行驶在被明亮而冰冷的路灯光笼罩着的路上。
五个小时前,他出现在义父裴学谱的家里。因为义父的生女裴燕梅今天要参加一个女友的paRTy,让高大、帅气的林鸿锐陪她一起去显然很有面子。义父平时对他很好,相比对裴燕梅来说,甚至更好。现在,更似乎有让他接手裴氏集团的打算。林鸿锐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男人,而且因为对义父的感激,所以一向也很顺着自己的那个妹妹。虽然他早已搬出去住了,但今天她提出了要求,他就马上推掉了晚上的应酬,赶到了裴家。
“阿锐啊,你已经26岁了,该想想去寻找你人生的另一半了”。义父笑着说道“或许今晚的paRTy就是一个不错的机会。”不知道他的意思是其他的女人呢还是自己的女儿。
“我一直在寻找啊,义父。只可惜那另一半却总是躲着我,不让我找到。”他笑着回应道“放心吧,等我帮您干掉了铁狼集团,那另一半也许很快就会出现在您面前了。”
老人苦笑着摇了摇头,又抽起了烟斗。他30多岁才得到的宝贝女儿,看样子感情的前景不大妙啊。
和义父打过招呼,他来到后花园。
这个城市的夏天到七、八点才会完全天黑。现在是七点左右,裴燕梅坐在后花园一棵美人蕉旁的白色藤椅上,她穿着一身白色的旧上海有钱人家的女孩常穿的那种收短袖的长连衣裙。灰暗的光线下,静谧的影子中,如画中的女孩般打着瞌睡。垂下的手边,地上还落着一本书。
“小燕……”虽然不想打搅妹妹的好梦,但八点的paRTy快开始了,现在却还没有任何准备。
裴燕梅细细的眉尖颤抖了一下,然后娇憨的睁开了眼。不知刚才在梦里看到了什么,见到面前的林鸿锐,疑惑的了下呆。然后欣喜的跳了起来,蹦跳着跑过来拉住了他的手。
“鸿锐哥哥,你猜我刚才梦见了什么?”摇着他的手,撒娇似的问道。
“我怎么知道呢。”他笑着走过去拣起那本落在地上的译文出版的《安徒生童话》。“你都21岁了,还看这种小孩子的东西?”
“你懂什么啊,现在我们圈内的都流行看童话呢。”她指的圈内,不外乎那些有钱人家的千金们。
“看来现在又流行装清纯拉。”林鸿锐打趣的说。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么现实啊,一点都不会哄女孩子开心。”裴燕梅赌气的跺了下脚,撅起了小嘴。“告诉你,我刚才梦见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说起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又恢复了那小女孩般的童心。
林鸿锐无奈的听着妹妹滔滔不绝的讲述那个人人都知道的“凄美”的故事。
“我刚才梦见她变成了天使,在飞上天空的时候,她还回头对我微笑呢。”脸上露出憧憬的,令人怜爱的笑容。却忽然现述说的对象正无聊的拨弄着美人蕉的叶子。“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讲啊。”
“恩,你变成了天使,对小女孩微笑。不过,我的小天使,你看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然后去参加你那个‘圈内’的paRTy了。”林鸿锐听到妹妹突然大声的叫他,连忙转过身微笑着对她说到。
裴燕梅不满的哼了一下,但当她听到paRTy的时候,才注意到林鸿锐不是为了替她解梦才来到这里的。她什么话都没说,连忙向自己的卧室跑去。
等他们上车的时候,离那“圈内”的paRTy开始只有十分钟了。
“哎呀,开快点!快点!要来不及拉。”裴燕梅一个劲的催促着。
林鸿锐笑着说:“我觉得你现在不象卖火柴的小女孩。倒更象渴望再次见到王子的小美人鱼。”
裴燕梅瞪了他一眼:“你说什么呢,我这么美丽的小天使还用去寻找王子吗?”
终于,两人在那个舞会开始的前一刻赶到了目的地。因为虽说是八点开始,但一般大家都会先和熟人聊会天,喝点饮料。然后在活跃的气氛中等待着主人出场宣布晚会正式开始。而主人为了照顾客人的面子,如果有人迟到,即使时间到了也会稍微再等会才宣布开始。上流社会的礼节有时候确实是很贴心的,当然,前提是你是他们中的一份子。
舞会的气氛很不错,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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