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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武林大事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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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秋。

    木叶萧萧,夕阳满天。萧萧木叶下,站着一个人,就彷佛已与这大地秋色溶为一体。那是一种静,静的就像吕秀才呆呆地思念离去后的郭芙蓉。

    因为他太安静。因为地太冷。一种已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种逼人的杀气。

    他想着自己的这几个月来唯一的心事

    “为什么堂堂薛神医居然治不好我的病呢?连胡青牛那个鸟人也不行!太郁闷了!”

    他疲倦,也许只因为他已杀过太多人,有些甚至是本不该杀的人。他杀人,只因为他从无选择的余地。

    剑客也是要吃饭的,不像人家谢三少,家里有屋又有田,幸福乐无边。不利用合法决斗维持住自己的名声,哪有粉丝愿意让自己白吃白喝啊——这年头剑客的淘汰率太高了,总不能为了口吃食跑去参加“快乐剑客”的选秀啊。

    他掌中有剑。

    一柄里包皮鞘,黄金吞口,上面缀着十三颗豆大明珠的长剑。江湖中不认得这柄剑的人并不多,不知道他这个人的也不多。因为这把剑已经被《武林周刊》评选为“当今武林十二大铺张浪费武器”之一。

    他的人与剑十七岁时就已名满江湖,如今他年近中年,他已放不下这柄剑,别人也不容他放下这柄剑。因为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试想下,一个不再杀人的剑客和一个过气的三级脱星有什么区别?难道要靠自己和白飞飞的绯闻赚取人气?

    一提白飞飞就有气,要不是这个娘们儿,上次和沈浪他们几个打麻将的时候也不能输那么多,把这两年的口粮都败干净了。这要不弄点嚼谷伍的,过几天怎么去参加华山剑客年会啊。

    名声,有时就像是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脱的包袱。

    “九月十九,酉时。洛阳城外古道边,古树下。带着你的心,带着你的剑!”看着这张字条,十三笑了,笑的那么深沉,耐人寻味。

    酉时日落。

    秋日已落,落叶瓢飘。古道上大步走来一个人,鲜衣华服,铁青的脸,一柄长剑斜插在肩後,一双眸子却像是出了鞘的剑,正盯在树下的剑上。

    他的脚步沈稳,却走得很快,停在七尺外,忽然问∶“燕十三?”

    “是的。”

    “你的夺命十三剑,真的天下无敌?”

    “未必。”

    燕十三冷冷地看着眼前的这个混球,心里那个不是滋味啊。“明知道我是武林剑客排行榜第六位,偏偏说什么天下无敌,这样的混球最是该杀。要不是沈仝前几天借给我八十两银子,我连给排行榜编辑的润笔都没有了,还什么天下无敌!该杀!”

    眼前这个人笑了,笑得讥诮而冷酷,道∶“我就是高通,一剑穿心高通。”

    “我知道。武林新人排行榜第十七,英俊侠客排行榜第二十三,西门吹雪的徒孙,南宫世家二管家高秀莲的大外甥就是你。”

    “不错,就是我,活到今天你也应该记得这些,因为这是你最后的记忆了——我一定要杀了你。”

    燕十三淡淡道∶“要杀我的人并不止你一个。不过放狠话最没水准的,你现在是第一。”

    高通道∶“现在我已来了,你的心呢?”

    “我的心已死。”

    “那么我就让他再死一次。”

    剑光一闪,剑已出鞘,闪电般刺向燕十三的心。

    一剑穿心!

    就只这一剑,他已不知刺穿多少人的心,这本是致命的杀手!从出道以来,自信自己师祖的剑法绝对是最强的——武林剑法排行榜第一的就是师祖西门吹雪剑法!

    可是他并没有刺穿燕十三的心,他的剑刺出,咽喉突然冰冷。

    燕十三的剑已刺入了他的咽喉。

    刺入了一寸三分。

    高通的剑跌落,人却还没有死。

    燕十三道∶“我只希望你知道,要成名并不是件很好受的事。”

    高通瞪着他也,眼珠已凸出。眼神中充满了疑惑,不解。为什么?明明这一剑我已经练到了极致,明明这就是武林剑法排行榜第一的剑法,这可是我花了十万两真金白银求师祖亲自指导的,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居然敌不过燕十三?

    燕十三看着他眼里的疑惑,淡淡道∶“你难道不知道你师祖的剑法之所以在武林剑法排行榜排名第一是因为他长的帅吗?连自己师祖是偶像派这么简单的问题都看不出来,所以你还不如死了的好。”

    他拔出了他的剑,慢慢的从高通咽喉上拔了出来,很慢很慢。

    所以鲜血并没有溅在他身上。这种事他很有经验,衣服若是沾上血腥,很不容易洗干净。浣花坊的衣服要是清洗一次那可是要二两银子啊——黑,真黑啊!

    收拾好自己的剑,他弯下腰,在高通的手腕一寸处轻轻一点,原本他死握着剑的手张开了。燕十三开心地笑了,开始慢慢摸索这具尸体,从上至下,那么地仔细,生怕落下任何一点值钱的东西,因为成名的剑客大多喜欢在身上带着几年的花销,毕竟闯荡江湖没钱是肯定不行的——“老燕儿,还好你没有扒人衣服的习惯,要不肯定早就上了《武林周刊》的头条了!”

    燕十三头也没回,从高通怀里摸出的银票中找了一张一百两的,信手一甩,银票就如长了眼一般,飘到了说话那个人的手中。

    “烦劳尊驾将这张银票交给沈仝兄弟,多出来的,就当我请兄弟喝酒了。还有,顺便帮我把他埋了,这么有钱的主儿,学武真是太可惜了!”

    “老燕儿,把人埋了不成问题,不过我觉得你这一百两是不是少了点?你也知道,最近经济危机,什么都不好干那。你也知道我们沈记银号现在是借八还十二,你给我这点儿,我回去怎么和老板交差啊?”

    燕十三冷冷地看了那张市侩的小人嘴脸,鼻子里不削地一哼气儿。顺手一甩,将高通的玉佩丢了过去。玉佩先慢后快,转眼之间已经到了来人眼前,看手法,丝毫不比唐门正宗弟子差。

    谁知来人突然伸出了手用两根手指轻轻一捏;就好像起叫化子捏臭虫一样;一下子就把玉佩顺势翻在了手中。

    “不错,不错,这是上好的暖玉,怎么着也值得五十两了。老燕儿,那我就告辞了。恭喜你又可以潇洒几个月喽,别忘了有空的时候请我喝酒啊。”声音渐去渐远,而他刚才站的地方居然连个脚印也没有留下,仿佛这个人从来没有来过。

    “混球,说好了帮我埋了尸,结果自己先跑了。”燕十三无奈地开始掘坑挖土,耗费许久终于让自己的小财神入土为安了。想了想,又从旁边树林里削了快木板,插在小土包前,拔出剑,刻上了八个大字:“一剑穿心高通之墓”。

    看着那帅气的八个字,燕十三无奈地摇了摇头,“唉,命苦啊,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没钱,自己走了拜师学武这条路,兴许我现在也是一个举世闻名的大书法家了。”

    思索中,剑已入鞘。

    暮色中又出现了四个人。

    四个人,四柄剑!四个人的衣着都极华丽,气派都很大,最老的一个须都已全自,最年轻的犹在少年。燕十三知道他们是谁,在《武林周刊》排行榜上,他们都是有名号剑客:

    年纪最老的成名已四十年,一直在关外,独创的“飞鹰十三刺”名震边陲。这次他入关,为的就是找燕十三。他不信他的飞鹰十三刺,比不上燕十三的夺命十三剑。

    年纪最轻的,是江湖中的后起之秀,也是点苍门下最出类拔萃的弟子。他有天才,他肯吃苦。他的心也够狠。所以他才出道一年,“无情小子”曹冰的名字已震动了江湖,比之高通的排名更高,直逼当年的荆无命。

    另外两个人当然也是高手。清风剑的剑法轻灵飘忽,剑出如风,据小道消息称他是岳不群的大舅子,剑法集衡山与华山于一身。

    铁剑镇三山的剑法沈稳雄浑,一柄剑竟重达三十三斤,号称“山寨版玄铁剑”。

    四个人的眼睛都在盯着他,谁也没有去看那小土包一眼。他们不愿在未出手前,就折了自己的锐气,小土包里埋的无论是什么人,都踉他们没有关系。只要自己能活着,无论什么人的死活,他们都全不在乎。

    燕十三笑了笑,笑容也很疲倦,道“想不到你们都来了。”

    关外飞鹰冷冷道“我本来以为得到消息的只有我一个人。”

    曹冰抢着道∶“来了四个人,谁先出手?”他很急。

    他急着要立名立威,急着要杀燕十三,杀了十三就有无尽地名誉和美女——他不担心钱,当朝的曹正淳可是他的大伯父,钱?钱有个屁用!

    铁剑镇三山看了看一起来的三个人,“我们可以猜拳,胜的就先出手。”

    关外飞鹰瞄了镇三山一眼,“我觉得猜拳不合理,我这里有骰子,咱们摇大小!”

    清风剑冷冷一笑:“哼哼,谁不知道你那骰子灌了水银,要我说,咱们十五二十!”

    曹冰一看,敢情这三个老家伙即不想先上,想让别人去喂招,自己最后出手,又不想万一别人先出手,杀了燕十三抢了风头!“我给你们每人一千两,我先出手!”

    三人看了看这个小破孩儿,齐声道:“靠,有钱了不起啊!”

    燕十三心想,有钱还真是了不起!然后目光扫向四人,仿佛看到了三头肥羊在向自己招手,压抑着心中激动,淡淡道∶“不必。”

    铁剑镇三山道∶“不必?”

    燕十三道∶“你们可以一起出手!”

    关外飞鹰怒道∶“你将我们当作了什么人,怎么能以多欺少!”心想,我们四个把你杀了,传出去还怎么在武林立足,到时候粉丝不都得跑光了啊。

    燕十三道∶“你不肯?”

    关外飞鹰道∶“当然不肯。”

    燕十三道∶“我肯!”

    他的剑已出鞘。剑光如飞虹掣电,忽然间就已从他们四个人眼前同时闪过。

    他们想不肯也不行了。

    他们的四柄剑也同时出鞘,曹冰的出手最快,最狠,最无情。

    关外飞鹰已纵身掠起,凌空下击,飞鹰十三式本就是七禽掌一类的武功,以高击下,以强凌弱。只可惜他的对手更强。

    曹冰霎时间已刺出九剑。他并没有去注意别的人,只盯着燕十三,他唯一的愿望,就是要这个人死在他剑下。

    可惜他这九剑都刺空了,本来在他跟前的燕十三,已人影不见。他怔了怔,然后就现了一件可怕的事。

    地上已多了三个死人。每个人咽喉上都多了一个洞。

    关外飞鹰、清风剑。铁剑镇三山,这三位剑客排行榜都在百名之内的高手竟在一瞬间就都已死在燕十三剑下。

    曹冰的手冰冷。他抬起头,才看见燕十三已远远的站在那棵古树下。

    杀人的剑已入鞘。

    曹冰的手握紧,道;“你……”燕十三打断了他的话,道∶“我还不想杀你!”

    曹冰道∶“为什么?”

    燕十三道;“因为我想再给你个机会来杀我。”说了这句话,燕十三自己都有点鄙视自己了——要不是因为你是曹正淳的侄子,刚才你都死了几回了;开什么玩笑,杀了你,你大伯那个臭太监不得全国通缉我啊?到时候还这么去酒楼啊,客栈啊,更别说什么怡红院、潇湘馆了。

    曹冰可没想这么多,他手上的青筋凸起,额上的冷汗如豆——他不能接受这种机会!这是种侮辱。可是他又不愿放弃这机会。他知道自己和燕十三不是一个级别的,就像蝇量级和重量级的拳手,根本玩不到一个档儿里去。

    燕十三道∶“你回去,练剑三年,不妨再来杀我。”

    曹冰咬着牙,心里暗暗舒了口气,这下,终于有个好理由可以堂而皇之地离开了。

    燕十三道∶“点苍的剑法很不错,只要你肯练,一定还有机会。”曹冰忽然道:“三年后你若已死在别人剑下又当如何?”

    燕十三笑了笑,道∶“那么你就可以去杀那个杀了我的人。”

    曹冰恨恨道∶“你最好多多保重,最好不要死!”

    燕十三道∶“我也希望会如此!”然后心里暗骂,这个混球小子,嘴还真是臭。

    看着曹冰转身离去,燕十三忽然放声大笑,豪情万丈,舍我其谁!原因其实很简单,这三头肥羊送来的这笔横财,够自己几年花销的了。

    暮色更深,黑暗已将笼罩大地。有间客栈里跑进来一名报童打扮的孩子,大声嚷道:“号外,号外,燕十三于洛阳连杀四人,点苍派曹冰死里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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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沈仝】………

    京城的建国门外,有一座气势恢宏的大型庄园,说它是庄园,倒不如说是宫殿更为合适,因为这本来就是由当今万岁的皇家别苑改造而成。庄园的周围仿佛拥有一种特殊的气场,让人靠近之后就觉得阴森、恐怖,庄门近丈,黑漆红环,当然了,最让人侧目的乃是门上那三横一竖的四块匾额:

    第一块横匾上朱红的四个大字:呼啸山庄

    第二块横匾上鎏金的一行行草:武林周刊编辑部

    第三块横匾上是标准地隶书:沈记银号

    竖着的那块小匾上面密密麻麻地签写着不同笔体的名字,名字后面还有很大一块空间,在右下角有两个字:之家。

    曾经有许多人不解,为什么这块匾也会挂在门上。只是当某些人的名字不断地在匾额上出现,所有人便就不再怀疑了——其实字永远是死的,但是组合在一起成为名字,那就活了。

    一骑骏马,从远处飞驰向庄门而来,马俊,人更俊。

    从马上人身上的尘土可以看的出他赶的很急,真的很急,这不禁让人联想到了什么。转眼间来人距庄门只有百步之遥。

    “来人止步,口令!”

    未等令字声息,路边草丛中飞出一个大汉,只凭单手就生生将马拦了下来。

    而马上人浑不在意,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铃儿响叮当之势来了一个漂亮的前空翻七百二十度加转体,稳稳地落到了那拦马大汉的对面。

    二人对视瞬间,大汉沉声道:“古德古德四大地!”

    来人微微一笑,伸手打怀中摸出一块令牌,在大汉眼前晃了晃,淡淡地送出一句:

    “地地阿婆!”

    “好,口令对了,进去吧!”

    “兄台,你新来的吧?连我也要对口令的吗?”

    “无论是谁,进庄须得过经过我们保卫科的同意。你不在预约名单里,要么是自己人人,要么就是硬闯进来的。所以必须得对上口令才成,否则……”

    来人也懒得和这莽汉废话,径直向庄内飞奔而去,一看这架势,明显是熟门熟路啊。穿过小回廊,直奔后宅而去。

    来到后宅门口,他轻轻整理了整理,拍拍身上的尘土,迈步走了进去。

    看了看屋子里的四个人,三个坐着一个站着;坐着的那三位,一个个神情自若,仿佛在和空气对话一般,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从精神病医院跑出来的重度分裂患者。站着的那个手里端着一个果盘,看样子已经不知道站了多久了,两条腿已经在抖了。

    他笑了笑,很随意地坐了下来,道:

    “唉,我说,你们是不知道,不出老板所料,燕十三杀了高通就还了咱们的钱。来来来,继续吧!”

    肥的和猪一样的,哦不,比猪还肥的那位仁兄打趣地道:

    “我说老6,你倒是真敬业啊,跑了大半天,不先去银号交差,先跑这儿来了,也不怕老板收拾你?”

    “快别废话,沈仝,去沏壶茶。”老6瞄了一样沈仝打颤的双腿,好心吩咐了一声,然后顺手摸起一张牌,“你们还不知道吗?既然这次是银号和杂志社协同办事,那我所看到的东西老板肯定早就知道了,至于那还回来的银子,等下叫沈仝去交就是了,反正是从他手里出的业务。”

    沈仝很郁闷!

    伺候四大主管看来真的不是什么好差事,开始的时候还没什么,只不过是看他们打麻将,然后给他们拿点水果,传个话什么的,可是那四条眉毛的家伙不知道是接到了什么东西,对着空气做了个:“好!”的嘴型,把牌一扣就嗖的一下串出去了;本以为牌局结束可以回屋温习下最近的学习成果,结果那三位可好,整个一个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坚决地扣下牌,开始等。起初还没什么问题,偶尔他们几个还聊聊天,沈仝虽然忙,但是至少不像后来一样,站在那一动不敢动——因为时间太久,好像三个主管都有点困了,彼此也不说话了。可是他们不动,沈仝更不敢动了,听那个叫田伯光的杂役兄弟说,千万别在唐主管看上去像睡觉的时候乱动,因为有一次他开董事会的时候睡着了,散会的时候大家鼓掌惊醒了他,结果条件反射地双手“漫天花雨”让除了董事会成员以外的人都没有幸免。这下沈仝只有直挺挺地端着盘子站在原地。

    还好,还好四条眉毛的6小凤是个善始善终的人,及时地赶了回来。

    来到茶水房,沈仝放下果盘,冲里面喊了一句:

    “四大主管要喝茶,麻烦您老给准备一下。”

    “老什么呀老,你看我哪老了?”里面传出来的是个小丫头的声音,稚嫩地能掐出水来,这不禁让沈仝心里舒服了不少,至少知道了这倒霉地庄园里还有一丝春光;可当他看到那个端茶出来的所谓小姑娘的时候,差点把牙都吐出来——这哪是姑娘啊,简直爷们儿的不能再爷们儿了!

    “小哥儿,茶是我端去啊还是您亲自送去啊?”这位“姑娘”显然没有在意沈仝目光中的惊诧,还是依然稚嫩地问道。

    “那什么,我来就可以了,不劳烦姑娘了。”

    说着沈仝端起茶来一溜小跑,心道,我的天啊,看了这姑娘之后我觉得芙蓉姐姐简直就是大美女了。

    “四位大人,请用茶。”沈仝恭恭敬敬地把茶倒上,然后静静地站在一边,继续看他们四个打牌。

    “沈仝啊,这张银票和这块玉佩你拿着去银号把燕十三的账消了,顺便看看还有什么事情要安排的,回来告诉我一声。”四条眉毛根本没看沈仝,直接拿出了用银票包着的玉佩,顺手一丢,就直接丢到了沈仝的手里。

    沈仝也早已经习惯了这些人举手投足间的深不可测,拿着玉佩和银票出了后宅。

    才走没多远,就听有人轻轻在耳边说了一句,

    “那个谁,你这是去银号吗?”

    说是在耳边一点都不过分,这声音就像说悄悄话时候的样子,很小,但是听的很清楚,可是沈仝知道,这人离自己有十几步远。

    “啊,是的,请问您老有什么吩咐?”沈仝小心翼翼地问道。

    “没什么,帮我把这颗人头送过去,就说是消了赵一刀的账目。”还是那么小的声音,依然是那么清晰,却让沈仝听的毛骨悚然。沈仝知道他是谁,但是他不敢说话,因为这个庄园已经带给他带多的惊讶和恐惧,稍有不慎,一句话,就会让自己消失,彻底地消失。

    “那个,这位爷,您也知道,小的不能擅自做主……”

    沈仝话还没说话,对面的那个男子忽然笑了,笑的他心里直毛。

    “难道6小凤的事情你能帮他办,我孟星魂说话就不行么?”

    说着不容质疑地将一个盒子丢到了沈仝的怀里,一转身,也是那么嗖的一下,没影了。

    沈仝心道,这都是什么人啊这是,唉,别人穿越都是修真啊,长生啊,遇美女啊,最次也是什么回到过去当个王爷什么的,可我怎么这么倒霉,好穿不穿的跑到这个不知道什么东西的武侠世界来。武侠就武侠吧,可你也别遇到一个人武功就那么高,随便一个孩子都能喊着“饮不尽的杯中酒,杀不尽的名人头”,这都够郁闷的了,最郁闷地是这个破武侠世界居然是级混乱的,刚来的第一天就看到上官金虹大战杨过,这都什么和什么啊!

    算了,既穿之,则安之吧。反正习惯了就好了。

    捧着人头盒子,上面放着玉佩和银票,沈仝一路低着头快步挪到了沈记银号的门口。

    说是银号,其实不过是一间大屋子,拿屏风里外隔开了,外面放了一张桌子,几条凳子,门口站着一个类似于迎宾一样的美女,沈仝当然知道,这个女子叫钟灵儿,庄园里看起来稍微和自己差不多点的人。

    “沈仝哥哥,你又来销账啊,呵呵,还带了这么大一个盒子,是谁的啊?”钟灵儿果然是灵秀可人,而且也确实有种“钟天地之灵秀”的味道,沈仝每次来都喜欢和她聊上几句,但是这次沈仝可没那个心情了——哪有抱着个人头和美女聊天的啊。

    “啊,是啊,灵儿姑娘,麻烦你通报一声,就说是6主管让来消燕十三的,孟星魂让来消赵一刀的。”沈仝也不知道孟星魂的职务,所以只有直呼其名,还好人不在这,要是让本人听到,兴许自己的小命就没了。

    “好的,你等等啊。呵呵,我说你怎么脸色那么不好呢,原来是星魂哥哥让你来销账啊,那盒子里一定是赵一刀的人头吧?”说着人头的石头,钟灵儿向他投来一个十分纯洁的微笑。

    沈仝差点没一下栽倒地上,感情这都是已经习惯了的啊,不愧是杀手啊,孟星魂办事情还真是够血腥的了。

    “沈仝,把东西方桌上吧,银票交给钟灵,玉佩就不用了,没法入账,另外的二十两直接从你工钱里扣吧。便宜你小子了,自己拿去当了吧。”里面那声音虽不洪亮,但是却字字响于心中,一看就是标准地高手。也难怪,凭6小凤那样的名角儿才当个外勤主管,这肥的流油的银号掌柜得是什么级别的啊,那武功能弱了吗?

    沈仝把东西方在了桌子上,转身对钟灵儿报以一笑,赶紧向门外走,就在这时,他感觉好像进来了一个人,只能说是感觉,因为他只是好像隐约看到那么一点影子!

    事实证明,他确实感觉对了,那人已经坐在了凳子上,冲里面喊了一声:

    “石掌柜,我来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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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老板】………

    沈仝回到自己的房里,摸出怀里的那本书。.

    书很简单,分为了三个部分:内功的修炼方法、轻功的练习方法、棒子。

    沈仝翻到内功的第一页,照着书上指引的方法开始摆姿势:右腿伸直,左腿弯曲,左脚搭在右膝盖上,两手在后脑处交叉抱头。在外人看来,这是再标准不过的懒汉睡觉的姿势了,唯一的区别是,睡觉是躺着,而沈仝站着。

    感觉着自己的小腹处那股暖流慢慢流窜全身,沈仝也开始分析起一直困扰自己的问题:自己到底是做梦还是遇到了传说中的穿越。

    (等等,我居然忘记了,沈仝的现世都没介绍呢——好吧好吧,我坦白,我是故意这么做的。好,现在开始写。请自动忽略括号内文字,谢谢。)

    其实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扰着沈仝,记得应该是一个月之前,那堂课是上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还是《社会心理学》有点记不清了,反正当时自己正在用拼装的笔记本电脑在起点中文网看一本名叫《斗罗大6》的红文,心中对于男主小唐是羡慕不已啊,心想着自己要是也能穿越一把那就爽歪歪了——就在这时,意外生了:

    先是有人在教室门口敲门,然后教授出去后叫自己去一下,说是有人找。出来后看到了好像是一男一女,样子记不太清了,打了招呼之后那女孩子递给他一本书,然后,然后,然后就想不起来了,好像记忆到这里就断了一样,再然后一睁眼现自己已经躺在一个小土坡上,缓过神来,现山坡下面有人打斗……

    各位观众,让我们跟随机器猫的时光机器回到那一时刻,看看沈仝的初次亮相:这次亮相就是后世武林津津乐道的龙凤环上官金虹大战神雕侠杨过的那一天。

    沈仝顺着打斗的声音望去,只见两个男人离着几步远在互相对视,一个女人在离他们十几米远的地方站着,心想自己这是到哪了,怎么都穿古装?

    陌生的环境加上他胆小的性格,让沈仝趴在土坡后面动也不敢动,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心想,醒了得了,这梦太离奇,太吓人了,都快赶上郭德纲的相声那么玄乎了。

    不掐不知道,一掐吓一跳,疼!居然很疼!看来这不是做梦!难道?真的?穿越了?这可完了,晚上六点半工会还有活动呢,我的熔火犬牙啊,好不容易攒够分儿了!

    还没等沈仝后悔完,

    “噗通!”

    飞来横人!

    紧接着就听那个只有一个胳膊的男人朗声道:

    “上官兄,既然我们已经被武林周刊的人盯上了,你我这一战势必影响不凡;我倒是无所谓,和姑姑两人回古墓也就是了,但是上官兄若败了,势必影响您金钱帮的威名,我看,不如明年八月十五的月圆之夜,你我再战如何?”

    姑姑,古墓?难道是杨过?上官?金钱帮?莫非是上官金虹?

    沈仝脑袋里瞬间闪过自己印象中的画面,两只眼睛都直了!

    这是什么和什么啊?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家伙怎么能凑到一起了?梦,这一定是梦!

    没功夫等大脑继续当机,沈仝飞快地爬起来,想跑下山坡,去看一看!一定要看一看,传说中的偶像啊,那是自己做梦都梦不到的偶像啊!

    可是刚站起来向土坡下一望,顿时傻了眼,人呢?这也太快了吧?高手就是高手,就连梦里头都跑的那么快!

    还没等沈仝感叹完,他就感觉有人抓住了他的脚踝,吓的沈仝一下跳到了一边,看着地上飞来的那位仁兄,愣愣地说不出话来。

    “这位大侠,还请您帮个忙!”飞来兄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单手撑着地,努力,再努力,但是,终究还是失败了。不过他那恳求的目光,就像边远山区失学儿童的眼神,充满着期待,还有无助,就那样直勾勾地盯着沈仝。

    沈仝左看看,右看看,用手指了指自己,用诧异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这位飞来兄。

    只见那人无力地点点头,并用眼神示意沈仝过来。

    沈仝心想,做梦就是好,自己也客串一回大侠,呵呵,不亏不亏,没看到偶像小龙女是哪个版本的不要紧,至少能自己来个角色扮演,还是不错的。

    于是沈仝走过去,大义凛然地扶起地上那位,看着飞来兄嘴角的血迹,凭借以往对于武侠小说和电影的深入研究,沈仝断定他是被内力极强的人打飞的!

    “这位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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