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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警日记-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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芑�2ooo多万元被判处死刑,受贿将近两亿元却被判处死缓,这样的制度和司法实践,留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主观性、随意性太强。被告人为了应对这种司法环境,只能像赌博一样,在供与不供之间权衡利弊。
进一步地说,因为有法定从轻的情节,受贿两亿元可以免除一死,而这个数额与死刑的起点刑罚1o万元相比,简直可以死上2ooo次!那么,受贿1o亿元或者更多呢?如果被告人全部满足了控方和审判机关的要求,是否也属于刑法第48条规定的不立即处决的情形?反过来说,受贿1o万元以下,也可能造成极其严重的后果,但并不适用死刑。如此一来,贪官职务犯罪的数额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变成了一个符号。这个符号又可以由法官在所谓自由裁量权的范畴内,以“坦白从宽”的名义任意图解。
近年来,部分学界人士主张废除死刑,至少从现在开始,大量减少死刑的适用,甚至可以考虑废除经济犯罪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以为最终废除死刑创造条件。但是,无论我们对死刑问题如何争论,只要死刑制度现实存在,它对每一个犯罪的人所带来的预期后果就应当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司法才能产生令人敬畏的恒久的公信力。
………【狱警日记(连载)(210)】………
美国版的《越狱》在世界各地上演了。在网上网友的评论也不少,我就写个中国版的《越狱》呵呵……在看守所里想逃出来的人不在少数,但真正有胆子创造条件越狱的不多,有些重刑犯用自残来获得外出看病的机会逃脱(在看守所里象什么挖墙之类的不多)他们自残的方式很多,头撞墙角吃筷子……反正是你想不到的,非常惨忍。
利用会见律师之机,关押在无为看守所的“盗抢犯”李某突然越过窗户逃出了看守所,最终被武警擒获。近日,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抢劫罪、盗窃罪、脱逃罪,三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o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5年。宣判后,李某表示服判不上诉。同案的阿伟、王某、彭某3人也分别被判3至16年不等有期徒刑。
今年3月18日,涉嫌抢劫罪和盗窃罪的29岁重庆男子李某被关押在无为县看守所。当日下午,李某的委托律师要会见他,民警就将其从监舍带往候审室。中间要经过三道门,谁知,当李某经过第二道大门时,现第三道大门所在的墙上有一扇窗户是敞开的,李某趁民警不备,一跃而上,快越过窗户,穿过大院,从看守所大门夺路而逃。值勤的武警战士一路狂追,两分钟后,将其摁倒在4oo米开外的菜地里并押回。
法院审理查明,2oo8年11月15日凌晨,李某伙同同乡王某、彭某窜至无为县无城镇某花园小区何某家,撬开防盗门入室行窃被现后,3人持刀、铁撬胁迫何某夫妇,当场劫得现金2ooo余元、诺基亚手机一部和女式手表一只;同年1o月26日夜,3人窜至濉溪县经开区某煤化公司,撬门进入总经理办公室盗取3包红皖香烟,后又窜至该经开区的某生物工程公司盗走财务室内人民币1ooo余元;2oo8年1o月3o日夜,3人窜至无为县无城镇某小区任某家,撬门进入盗走一只女式皮包,内有人民币3ooo余元;2oo8年11月16日凌晨,阿伟驾车将3人送至事先踩点的巢湖市某水泥有限公司附近,李某、王某、彭某撬门入室盗得笔记本电脑两台、香烟6条、手表两块。次日,4被告人在芜湖市繁昌县被当地民警人赃俱获。
随着被抓回的3名越狱人员被宣布刑拘,界市看守所“5…23”越狱事件告一段落。目前,已有四名看守所主要领导为此事负责――看守所所长金社会、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主任丁晓珊的职务撤销,以涉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事拘留了看守所副所长马辉、王彪两人。王春岗原是沙北责任区刑警中队民警,在事两天后,被紧急调任看守所副所长并主持工作,上任伊始,他在市公安局的支持下,进行了系列改革。“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我会尽全力使看守所的工作步入正轨。”
据了解,正是因一些平时容易轻视的细节问题被忽略了,才导致了越狱事件的生,这暴露出一些管理上的漏洞。新上任的副所长王春岗说,越狱事件的原因,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现在都要被重新重视起来。
王春岗告诉记者,关于越狱主谋王汉玉在当晚没戴脚镣的问题,检察机关正在调查,尚不清楚原因,看守所会全力配合调查,将情况搞清楚,吸取教训。
据了解,从监房到大门有四道门,分别是监房门、两道内门和最外面的大门,王汉玉如何能够带着三人一直冲到并险些全部翻过最外面的大门?对于此,王春岗说,监房门是被他们假装斗殴骗开的,最外面的大门是一直锁着的,关键问题在两道内门上。
王春岗说,按照看守所管理制度,两道内门应该上锁,但当晚却没有锁。“没有落实进出落锁制度,让他们钻了空子。”王春岗说,现在,他制定了整改方案,封闭了巡视道,加固了一些门,改造值班室、提押室,执行严格的出入制度,所有工作人员挂牌上岗。
此外,看守所的管教由原来的4名增加到1o名,狱警由王春岗接手时的13人,翻了一番。所有上岗人员都经过岗前培训,在吸取此次事件教训后,每个人的头顶都悬着一座“警钟”。
◎特写
“今后再也不跑了”
17岁嫌犯称越狱是被蛊惑逃出后惊恐后悔
在此次脱逃的三人中,刘某是最小的,年仅17岁。由于未成年,且越狱前仅涉嫌罪行较轻的盗窃罪,很可能被轻判。因此他的越狱行为,让许多人不解。昨日,负责提审刘某的刑警大队直属中队中队长王利说,孩子太小,心理不成熟,受到了主谋王汉玉的蛊惑。
“王汉玉欺骗涉世不深的刘某,说他偷了许多钱,不逃的话被被判很重的刑。”王利说,王汉玉自知罪责难逃,策划和实施越狱时,向一些人鼓吹煽动,年轻的刘某上了当。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王汉玉本人在将要翻越大门时,被门刺刺中大腿股动脉身亡。
据介绍,在刘某逃亡之初,先是兴奋,接着是惊恐、后悔至悔恨等,情绪变化非常明显,走投无路的他,在面对抓捕民警时,甚至连下意识的反抗动作都没有。在逃脱第一夜过后,刘某对王利说,这是他6天来睡得最安稳的一觉。“他对我说,今后不管判得有多重,也不再跑了。”
13年前,4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案犯从看守所内成功脱逃,随后几年虽然其中两名案犯相继落网,但还有两名案犯仍然在逃,这起越狱事件在当时影响甚大。记者昨日获悉,滁州警方日前在浙江宁波将两名逃犯成功捕获,并押解至滁州。
1995年8月19日,4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案犯从看守所越狱。虽然当时警方出动几乎所有警力进行围追堵截,但4名案犯还是从夹缝中成功逃脱。
随后,滁州警方组织大批警力展开追捕,并将其列为网上逃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缉。1999年1o月1日,犯罪嫌疑人谢家炳在上海市被抓获归案。1999年1o月19日,犯罪嫌疑人王永成在安徽省砀山县落网。
但仍然在逃的另外两人成为警方的一块心病。多年来,滁州警方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只要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线索,就立即派人前往各地进行追捕工作,行程数万公里,但两案犯就像从人间蒸了一样,毫无踪影。
经历曾经的“牢头狱霸”
四名越监潜逃的嫌犯都涉嫌严重的刑事犯罪,特别是仍然在逃的吴斌和刘玉兵。
据警方介绍,1995年4月28日吴斌伙同他人在全椒县至滁州市的公交车上盗窃一旅客包内港币现金13万元。次日上午,吴斌等几名犯罪嫌疑人在南京外汇交易所兑换偷来的港币时被南京警方当场抓获。
比吴斌仅大一岁的刘玉兵更是以凶狠著称。就在其落网收监后,刘玉兵在监房中充当“牢头狱霸”,伙同他人将一名同号犯人活生生地打死,手段十分残忍。1995年6月5日,刘玉兵因犯抢劫罪和伤害罪被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死缓。
逃亡隐姓埋名13年
据介绍,两名嫌疑人成功脱逃后曾逃窜至上海等多个地方,最后还是在浙江宁波隐姓埋名安顿下来,在当地以假名找工作过上了安稳的日子,并在当地娶妻生子。吴、刘两人先后从事过电器修理、送牛奶等多种工作。当滁州刑警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时,吴、刘二人当即黯然失色,沮丧地说:“东躲西藏十几年,这一天还是到来了……”
“直到将两人抓捕后,他们的家属都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地方人?至于犯了什么罪行,又为什么被警方抓获,他们一无所知!”赴浙江宁波全程抓捕的滁州市刑警支队孙浩教导员告诉记者,由于害怕泄漏底细被警方抓获,他们对此保守极为严密。
落网早预料到这一天
今年,滁州警方在侦查中掌握一条重要线索:潜逃1o多年的犯罪嫌疑人吴斌在浙江省宁波市现身!滁州市刑警支队迅组织精干力量前往抓捕。
在宁波市警方的大力协调配合下,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吴斌的确切行踪。7月21日晚8时许,在宁波市鄞州区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吴斌当场抓获。经突审,很快锁定了当年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刘玉兵。
7月22日下午2时许,警方又在宁波市江东区太古小区将犯罪嫌疑人刘玉兵成功抓获,落网后两人对越监脱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感叹到“对这一天早有预料”。
………【狱警日记(连载)(211)】………
“盗”属于犯罪(刑法),“娼”仅属于违法(治安管理条例)。
“盗”主动攻击他人,你不惹他,他要惹你。“娼”毕竟没主动危害他人,你不找她,她不会来强*奸你。
“盗”不劳而获,“娼”还付出了一定牺牲。
不知为何,有些道学家们却是骂娼不骂盗。有些警察却是抓娼不抓盗。
上大学时,感觉像被强*奸,进社会了,感觉像被**,于是,我开始尝试着去做**。四年后,大学从我身上爬起身,系好裤带,对我说,你可以走了。我现,原来是大学上了我。可是在这过程中,我还是愉快的,享受的。
踏足社会,**伊始,我反抗过,挣扎过,却敌不过现实这个狠人,终于,我放弃抵抗,麻木的看着,看着他起身,自己竟然还可以出冷笑。
我尝试做一个**。为了更好的生活。
也许,若干年后,我会说,想不到,我还是个合格的**。
梦回。星空下,人影孤单。
**曾经也有过梦想……
“在现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有一双手,为何那么多的女孩非要当这种人人所鄙视的角色呢?究其原因,我觉得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结果……”
每个人都有权力追求财富以及财富带来的乐趣。一个女孩想变成一个**绝非“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这样简单的理由可以解释。
本人有个朋友曾经经营过一段时间“休闲中心”,与他闲聊中现了令人震惊的内幕……
“有个乡下的亲戚托我给他的女儿找份工作。那个女孩初中都没读过,能给他介绍什么工作?又不好推辞,就让那个孩子到我那里做饭、打扫一下卫生。”
“活不多,也不累,每个月给她4、5百块钱,那个孩子干的还不错。”
“可能是过了两三个月吧,现那孩子变得很懒,饭也不好好做了,打扫卫生也不勤快了,成天对着镜子描眉画眼……”
“我就问她是不是想家了?嫌给的钱少不想干了?她不说话,只是摇头。”
“后来我就让我爱人问她。她还是什么都不说。我就开始注意观察她。”
“她没事就坐在门口,盯着进进出出的客人看。就有不少客人问我她是怎么回事?是不是干那个的?我说不是。”
“我想她可能是看到周围做小姐的那些女孩每天几千块的拿,一天顶她干一年的,心理不平衡。可是她不干活也不行啊,我不能自己打扫卫生啊。”
“我给她说你要是不想干了就回家吧。她低着头什么话也不说。问什么都不说话。有半个小时吧,她突然抬起头来,说我想跟她们一样。”
“我明白了。可是这也说不过去啊。这是亲戚啊。我说不行。你不能干这个。你回家吧。”
“那孩子就给我跪下了。”
“我有什么办法啊?”
“我说,不行,我不能害你。你回去。她不说话,可着劲地掉泪。”
“我第二天就把她送回家了。要不我怎么给我的亲戚交待啊?”
“第三天,她回来了。她说她给家人说要去外地打工,偷偷跑来的。我说不行,你要干这个你去其他地方,别在我这里干。”
“那孩子又给我跪下,说我不怪你,我自己想干的。”……
“那孩子还是处*女,要干这个先得找人**。有人专门联系这个。我就找人联系。后来有人愿出5ooo块。其实到她手里也只有3ooo块。什么介绍人了都是要提成的。”
“我问她,3ooo块你愿意不?她就点点头。”
“**了就算开业了……她是我那里做的最好的。挣钱最多的……”
我听后无语。
在别人的帖子中现了本文开头的几句话,深感愤怒。我只想说,一个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女孩,成为一个**要经历常人无法想象痛苦抉择,要付出美好青春和道德伦理的巨大心理压力,这,绝非“好逸恶劳、贪图享受”那样简单!!!
小姐的生活并非象想象的那样悲惨。起码不比“下海”之前更悲惨。
干此行绝大多数情况下出于自愿,来去自由。果真觉得悲惨,大可全身而退。而今社会,劳动力比较流动,小姐们有青春优势,找其他工作也有可能,最不济回农村务农,吃饱饭还是没问题的。
所以,有人说她们“下海”是从悲惨沦入更悲惨境地,这种判断值得商椎。应该是她们“下海”是从悲惨沦入比较不悲惨境地。
但为什么许多人以为她们悲惨呢?
这是因为许多人受了小姐们的述说影响。因为小姐们习惯对客人夸大其词地强调自已的悲惨。
为何?
一则争取客人同情心,有利业务。
二则争取客人同情心,在道德感上减少自已的责任——处境悲惨说明自已迫不得已。
三则有利于自我安慰,心理平衡——我是受害者,我有权从男人那儿编钱。
当然,她们仍属于“弱势群体”。
报上也说她们是“高危人群”。既容易被合法力量(热衷抓嫖的警察)打压,也容易被非法势力(喜欢对弱者下手的盗贼及黑社会)欺凌。她们是在夹缝里苦若求生存。
应该予以同情。
为什么小姐的处境如此恶劣,但仍有少女干这一行呢?
她们出身弱势阶层(多是农村生子女),一无文凭,二无关系,三无钱去学习技术。进城后谋个体面又富裕的职业很困难。(回乡下当村里小芳又不甘心)。
所以,她们以小姐行业为跳板,用几年青春,换取一笔原始积累(第一桶金),尔后转行干其他较体面富裕的职业。
事实上,农村进城打工者,其中部分男女既不甘心下苦力的生涯,又不甘心回农村,便沦入了男盗女娼。
………【狱警日记(连载)(212)】………
站了一会儿,我决定就地蹲下。刚蹲下来,睡下铺的有一个四川口音传过来:“妈的B,那个地方是你蹲的。蹲到下面来。”
我抬头望去,有个黑面孔把头抬起,在看着我。
往下蹲?哪是下,我到处乱看,想找下的位置。
那家伙可能是看出我真不懂,用手指一指那边的厕所:“那个地方。”
我到他手指的地方蹲下来。那家伙见我蹲对了位置,放下头又睡了。
我蹲在地上,寻找在社会上听人说的上铺的位置,根据我蹲的方位,我正确的判断出靠门的那一方就是上铺。
我往上铺望去,第一铺睡着个胖子,还有个单拐杖放在床上,他一个人的床位占了好大的位置,靠厕所这边的人几乎都是相互搂着睡觉,而他的床铺像个单人床那么宽。
我再往二铺看,睡着一个又瘦又长的家伙,睡的铺也很大,跟头铺一样。
三铺是个年轻人,铺稍微窄一点,往下,下面的人是越睡越窄。
我明白了,号子里的人的地位是与铺的位置大小是相关的。
我一蹲就是一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看守所起床的时间(睡午觉后14:oo起床)。
下铺的人都先起来,他们没一个人达理我,他们起床一会儿后,前面两个铺上的人才丰硕翻身起床。
一号胖子和二号起床,问三铺:“怎么又来了一个人,妈的,号子本来就关不下了,还要塞人。”
三铺说:“我睡着了,不知道。”
三铺回答完一、二铺的话,站在床上问我:“新来的,干什么的。”
干什么的?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下岗的干活。做生意失败的干活。这些回答起来哆嗦,我来了个简单的回答:“打工的。”
“打什么工?”
这句话又把我为难住了。开店子,被工商局收了一万多块钱的货,说是广告牌不该挂在店门上。包工程被当官的黑钱比我挣的钱多。都没搞到钱,我又来了个干脆的回答。
“给当官的白干的那一种。”
睡二铺的说:“还算有觉悟。”
这时,刚才给我安排蹲位置的黑脸灾脉子说话了:“给你介绍一下,现在给你说话的是张哥,睡第一铺的是黄哥。新犯子,张事一点,晓得规矩撒?”
规矩?我真不懂。进了这个环境,我必须先做到谦虚,我望着上铺:“黄哥,张哥,我听你们的安排。”
黄哥看也不看我一眼,张哥问:“那里人。”
“”
“哦,你跟我住的地方挨着。”
我心里高兴,这下好了,有一个挨着我住的张哥,到号子里不会吃亏了。
三铺对张哥说:“张哥,先给他搞个过场吧。”
走过场?完了,我在外面经常听人说走过场的事,我的身体看起来很棒。可内脏器官早已被自己伤残的不行了,生活闷,死抽烟,肺已经熏烂了,经得起走过场吗?一拳头就要把肺打炸。我吓得不行。
好在张哥马虎了一回,说出了一句让我很高兴的话:“我的邻居,走么B过场,先搞个馒头给他吃。”
吃馒头?不是别的打人方式吧,我脑袋乱想。
没想到真的有一个水板从头格水泥柜里拿出一个又黑又硬的馒头塞给我。
我对张哥说:“张哥,我不饿。”
我真不饿,那几个***审我的人把我气饱了。
张哥说:“中午送进来,肯定没吃饭,吃一点。”
张哥的好意和关照我难以推脱。我拿着馒头咬了一口,然后谢张哥,对张哥说,实在吃不下。
剩下的馒头被一个灾脉子吃了。
起床一会儿后,风场的门开了,犯子们到风场打坐。
张哥对我说:“你才来,过场免了,你要干活,下午就在号子里抹地。”
我对张哥充满无现的感激,连声说:“是,是。”
张哥又叫了一个睡厕所那头的灾脉子,对他说:“你教他怎么抹地。抹不干净老子就给你厉害看。金鱼缸他不抹,你抹。”
那灾脉子躬背垂手站着:“是,是。”
就这样,一块仅仅只有三、四个平方的小地方,我竟然抹了一下午,抹到开晚饭。
在抹地时,我尽找机会跟灾脉子多说两句话,好了解一下号子里的情况。灾脉子急死人,说话支支吾吾,又不敢大声,每小声说一句都要往风场望一眼。
和灾脉子干了一个下午,我竟然什么都没问到。
抹地时,我偷偷的望了几眼老大。老大是一个沉默的人,什么事都不管,话的人总是二铺。
到了晚上吃饭,饭板用一个破的不行了的塑料碗给我打了一份饭,吃的菜是老萝卜块,有两三块,水多。我拿破碗,水往外流。流到手上,烫的我恨不得把碗摔了去。
饭太难吃,我只吃了几口就吃不下了。米饭煮的稀烂,干饭不像干饭,稀饭不像稀饭。萝卜无油、无盐,份量又少,我是吃不下,剩下的饭灾脉子们抢着吃。后来我才明白,为什么号子里的人抢饭吃,每天饭菜的份量太少,填不饱肚子。
上面四个铺的人吃的都不错,有鱼有肉。当时我想不通,同坐号子,怎么吃的差别这么大呢?后来知道了,上铺都是有环境的人,号子里另卖炒菜。
晚上睡觉,床上挤满了人,挤不出位置,张哥又帮忙了。赶了一个灾脉子在地上搭地铺睡,让我上床睡,而且睡倒数第三的位置。
我进看守所算是幸运的,一进去就被升了两级,好人有好报啊!
在下铺睡了一夜,我终于第一次体会到了坐牢的苦,几个人睡在一堆,恨不得抱着别人的脚睡,位置太小了。我平时不打鼾的人,因为被整的太疲乏,晚上也打起鼾来,有人听不得打鼾,就是那个我进号子时那个让我蹲在那个地方的黑鬼、后来的死犯子杨大员,他***只要我一打鼾,就拿手在老子的头上猛拍一下。妈的B,放着老子才进号子,时间长了,老子真要修理他。
第二天起床,张哥让我什么事都不做了,他对我说,他还有几天就要下监狱了,这几天他特罩我一下,过几天要靠自己好好搞。
几天里,我通过与下铺的人低声交流,我知道了前三档的底细。
头铺姓黄,实质上的黑社会成员,在累了很大的代价后,在他的起诉中,他与其他二十几个人脱离,排在黑社会组织之后。没有被定为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可能会被判4年左右的刑期。
二铺张,是黄在社会上的好朋友,犯金融诈骗。在社会开公司,套银行的钱,已判,14年。张在号子已经关了两年多,在等待机会,等待某监狱的宣鼓岗位空出,到监狱后,直接上岗。张的妈妈是省警察学院教官,看守所的周黄皮副所长是他妈妈的学生,张被黄皮罩着。
三铺姓什么忘了,外地人,在街上开门面,因客源纠纷和人斗殴,可能会被判2年。
在前三个铺中,一般的人都会认为最黑的要数老大,因为他本来就是黑道人物。其实不然,3o号最黑、最没人性的是三铺,那个年轻人,大概二十八、九岁。号子里所有打人的事和故意整人的事都是他做的,那小B没伤害过我,但我对他的行为很不舒服,直到我满刑的今天,我真有想打他的愿望。怪我望了他的模样,也搞不清白他的地址,如果还真还认得他,不定那天在大街上碰到他,他***就要吃亏了。
我在3o号待了7天,我目睹了以3铺为主,4铺帮忙的十多次打人和惩罚人。就把一种号子里惩罚人的方式,叫前七后八的拿出来说一说吧。
前七后八是指在人的前胸打七拳,在后背打八拳。挨打的最多的就是后五档,除了我就是其他四个人,特别是睡在倒数第二铺的那个大个子,河南人。经常被贴在墙上打。打完后还要说谢谢。
牢头狱霸是监狱里、看守所里可恶、可恨又可悲的人物。人们从《水浒》中林冲、武松坐牢时的遭遇,从云南晋宁农民李荞明惨死于看守所里的“躲猫猫”,认识了此类人物。很可怕的是,在有的牢头狱霸背后,时隐时现公安干警的身影。
牢头狱霸不除,监所不得安宁。而要治住牢头狱霸,先要从严治警。前不久,人大、政协“两会”期间,公安部明确了态度,采取了措施,地方也跟了上来。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3月19日布新闻:针对公安队伍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省公安厅出台了六条警规,其中对存在牢头狱霸的监所,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免职。
今年以来,媒体连续报道了云南出现的晋宁县看守所牢头狱霸致死在押人员李荞明的“躲猫猫”事件、蒙自县一民警开枪杀人等事件。为整肃警风,云南省公安厅出台了《云南省公安机关六条警规》:严格有关禁令,严禁包庇袒护;严格依法办案,严禁刑讯逼供;严格枪支管理,严禁滥用枪支;严格监所管理,严禁牢头狱霸;严格公正执法,严禁徇私枉法;严格履行职责,严禁玩忽职守。其中很引人注目的一条是,凡违反第六条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行政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民警予以开除,负有责任的直接领导予以撤职,分管领导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职,主要领导写出检查。违反上述警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物降一物”,纵容乃至指使牢头狱霸欺负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的,可能是监所里的公安干警;牢头狱霸最怕的人,也是公安干警。把牢头狱霸同监所的违法乱纪公安干警挂起钩来,是有事实根据的;强调从严治警,也是治住牢头狱霸的根本措施。通常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牢头狱霸就是难缠的“小鬼”,他们的恶行令人指。有些犯罪嫌疑人或服刑人员依法服刑或被拘留时,竟然被牢头狱霸非法施以暴力,百般**,有的惨死于拳打脚踢之下。如果不是相关监所的公安干警玩忽职守,牢头狱霸是不可能存在更不可能占山为王的。
按说,维持监狱、看守所里的秩序,主要靠公安干警,但很不应该的是,有些监狱、看守所的干警把权力“下放”给了牢头狱霸,将那里维持秩序乃至生杀大权交给这些人了,对其恶行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暧昧态度,甚至明白地唆使其作恶。而这些人中,不乏心黑手毒、蛮横霸道的地痞、流氓以及“黑道人物”。这些“人渣”折磨起人来,残忍而又隐蔽,无所不用其极。他们的恶行,严重践踏了国法,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败坏了政法机关和公安干警的形象。
还要看到,总会有一些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想通过自己的表现获得奖励或减刑。在这种情况下,公安干警利用他们去监视、检举揭其他犯人是对的。监狱、看守所本来就是一个鼓励坦白从宽、立功受奖的地方。但要明白,在那里不准胡来,绝不容许人欺负人,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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